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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经济管理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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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经济管理方式

第1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市政府各委、办、局房改办,各总公司房改办,中央在京单位房改办,各单位房改办:

    为方便购房职工支用住房公积金,现就职工购买住房中支取住房公积金及利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购买住房采用转帐方式付款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对于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支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可以使用转帐方式付款。各单位收取售房款时,对于购房人支取的住房公积金,采取转帐付款方式,应予以接受。

    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拨款采取转帐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帐户。各单位收取售房款时,对于购房人利用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部分,须采取转帐收款方式。

    特此通知

第2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西北;经济;市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5-0058-02

西北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这里曾经孕育了中华文明中的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起源地。从春秋战国到秦汉、再到开元盛世,西北一直作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从宋代以后,随着国家政治中心、政权中心的南移,西北不再作为中国的中心。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用枪炮打开清政府的大门后,中国被迫拖入现代化发展的道路。而中国现代化的开始也最先出现在东南沿海等海上交通便利的地区,西北沦为经济边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中心在沿海地区,西北经济再次又被拖入边缘。直到本世纪初,西部大开发的提出,才给整个西北的经济带来腾飞的可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提出已经有十余年了,西北经济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依旧明显落后于东南地区。

一、西北经济发展落后的原因

西北经济落后在全国看来已经是有目共睹的,但就其落后的原因来看又是复杂的。在中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划块内,西北三省两区被列入同一个区域,但虽然在中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划块中,西北三省两区被列入同一区域,但就其内部而言,发展水平是有显著差异的。陕西省整体经济实力特别是工业水平高于其他省区,新疆农棉等商品又高于其他省区。什肃、青海、宁夏落后的原困更偏重于耕地和工业的欠发达。但就西北五省整体而言,工业的单一和落后又是落后的共同原因。

1、生存条件极为恶劣。从自然条件看,大西北占据中国1/6以上的土地面积,其中,绝大部分地区属于荒山、沙漠、戈壁和雪域高原,缺雨的环境是其发展最大的阻碍,灌溉面积也只是围绕黄河或者祁连山的雪水来满足农作物的生长。在历朝历代的开发中由于违背了自然规律,过度开垦,使得土地、水、林草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环境逐渐恶化。其主要表现:一是自然界涵养水源的能力下降,水资源严重匮乏。西北地区曾是一个水草丰美的地区,但近代以来,干旱却成为开发的大敌,由于古代开发使天然水体遭到破坏,而人工水利工程又年久失修,加之战乱不断,使本已破烂不堪的水利设施更难维护,严重制约了开发的地域。二是土地的利用价值弱化。由于水资源的匮乏,土地沙化、盐渍化严重,加大了土地开发利用的难度。由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了风灾、旱灾等自然灾害不断,自然灾害的频发,使本已不堪重负的农民进一步过垦过牧,形成了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开发的深度和广度。

2、政府对西北地区开发、扶持、创新难度高于南方地区。传统的经济管理体制依旧是指令性的管理方式,政府机构极为庞大。部门十分雷同,被动性的改革制约着这一地区始终无法主动改革,往往会出现“牵着牛鼻子走”的状况。和我国的南方地区相比,西北地区经济改革有三点不同。一是政府所承担的责任比东部要大许多,西北地区是“老、少、边”区的政府,必须把解决温饱、稳定边疆,协调民族关系、抓好安定团结做为政府职能改革的基本前提。二是西北的地方经济实力在改革初期就与东部地区处在不同的档次上,加上可开拓的市场空间远远小于内地,交通便利程度也远远小于内地。所以,即便能够在改革进度上与内地同步,也不可能取得同样的效果。三是改革所选择的突破口不同,东部的经济体制改革基本都是从市场要素最活跃的领域开始的,如乡镇企业、经济特区、股份制、民营经济、家庭企业等,最后才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造,因此,政府对改革的承受力有一个适应和过渡期,而西北的改革别无选择。

3、管理体制落后,法律意识淡薄,教育落后。这些是西北经济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西北的管理体制尤其是在地方上,依旧满足于低水平的管理方式,不重视管理方式的创新。用人机制多是用行政官员的方式来选拔经理、厂长。这些经理、厂长一般对经营理念、管理理论不关注,过多关注的是职位和金钱。法律意识淡薄也是西北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十分严重。这里的民众也不会自觉地拿起法律工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宁肯吃亏也决不打官司告状,对法律机构没有足够的信任。教育发展严重滞后。西北教育事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投资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和观念陈旧。近年来,由于地方财政日趋紧张,国家拨付的教育经费连保证教师工资和公用费用都很困难,使得学校无力对教学条件进行改造。一些县乡仅教师的工资就占据了全部教育经费的95%。有的学校的办公费每学期不到10元,教室的危房率高达50%。

二、解决西北经济落后的对策

西部大开发十年来,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成绩。但西北经济特殊的政治、经济、社会原因、民族的原因,使西部大开发的任务依旧还没有完成,路途依旧任重道远。十年来,在兴修水利、交通运输、资源开发上取得了好的成绩。但在一系列基础措施逐渐完善时,合理利用这些措施才是最关键的致富办法。

1、可持续发展道路是西北经济的必然选择,回顾西北整个历史的发展进程,隋唐以后由于历代统治阶级的巧取豪夺,毁林开荒,连绵战争和大规模移民、屯田,这里逐渐成为童山濯濯、沙海茫茫的贫瘠地区,已成了千年历史伤痕的记载。这些都是西北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教训。面对子孙和未来,可持续发展无疑是西北经济腾飞的基础和关键。为此,西北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关系。必须合理用水节约水资源、必须治理风沙、不乱垦乱种、保护西北地貌的丰富性。

第3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业绩管理会计;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责任会计;战略绩效

业绩管理会计是管理学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运用责任会计原理,在分权制组织中为提高经济效益,以责权利相结合的会计核算方式促进各级分权组织目标一致性的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业绩管理会计的形成和发展,受社会实践及组织与管理理论的双重影响。20世纪以来,组织与经营管理学的发展经历了由以基层管理为主到以高层管理为主,由以日常业务性管理为主到以经营战略管理为主,由以物为中心的管理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由以有形资产为重的管理到以无形资产为重的管理,由简单管理到趋向综合管理的过程。这些组织与经营管理学理论的发展,影响着业绩管理会计理论的逐步形成和发展。

一、古典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促进了业绩管理会计的萌芽(20世纪初~50年代)

古典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是以追求企业效率为特征的管理会计理论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古典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的影响下,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以作业考评和计件工资为主的业绩管理会计核算方式。

一)古典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古典的组织理论把组织看作一种封闭的系统,认为组织管理的重心在于组织内部,应事先规定好科学的规章制度和原理原则,以此为准绳强化物品和工作的管理来提高组织效率。对组织中的人主要持以“经济人”、“机械人”的观点,即把人看作拥有完全认识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理性人。

认为人为实现自己物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选择理性的最合适于自己的行为,职工是在管理者的意志、命令、指挥下忠实且合理地执行份内的工作,为达到期望成果而被动行动。古典的经营管理观认为管理的本质就是让人们完成某种事情,管理就是由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职能所构成的循环流程。[1]西方古典管理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科学管理之父”泰罗在1911年发表的名著《科学管理原理》中,讨论和研究如何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分析劳动中的机械动作,省去多余的笨拙动作,制定适当的工作方法,实行最完善的计算和监督方法等等。泰罗认为,管理就是指挥他人能用其最好的工作方法去工作。[2]亨利·法约尔在其著作《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提出管理的五项职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古典学派认为完成任何一件工作都有一个最佳途径,并以此引出一系列管理原则,其优点在于强调正式结构的重要性,为今后理论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其最大的缺点就是过分强调组织的“机械模型”,完全忽略了人的因素。

二)古典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促进了业绩管理会计的初步形成这一时期,随着泰罗科学管理理论在实践中的广泛应用,“标准成本”、“预算控制”、“差异分析”等与泰罗的科学管理直接相联系的技术方法开始被引进到管理会计中来,这一时期管理会计追求的是“效率”,强调把事情做好,核算的重点是每道工序的作业时间和工作任务。通过标准时间和实际时间的比较来测定员工的劳动效率,标准时间作为劳务费和奖励工资的基础,这说明绩效管理会计的雏形已出现在科学管理实践中。这一时期,绩效管理注重的是作业效率,企业管理的全局、企业与外部关系等有关问题还没有在管理会计体系中得到应有的反映。

二、近代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促进业绩管理会计理论的形成(20世纪50~80年代)

二战后,世界经济发展迅速,市场不断扩大随着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的深入发展,业绩管理会计理论也得到相应的发展。职能制和事业部制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直接促进了责任会计和事业部制组织业绩管理会计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一)近代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

近代的行为学派把组织看作一种封闭的社会性模式,认为组织是社会使命的有机体,近代的管理科学学派把组织看作是开放的理性模式,认为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要服从总体组织目标。要把人看作能决定自己意志的自律的人、个人人格和组织人格同时并存于一身的人。在物质、生物、社会诸多要素的制约中,人具有自身动机和意愿,能按自己的意愿和志向来选定目标,并为其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在组织的大规模化过程中如果缺乏适当的管理措施,很可能造成双重人格的分裂和对立,即个人和组织目标的对立紧张关系。近代的经营管理观认为管理就是以企业为中心的大规模组织以维持和成长为目标,尽可能实现个人与组织目标相一致的协调统一功能。近代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强调分权制组织架构和分权管理其经典就是职能制组织与事业部制组织理论,从环境———企业组织———人的观点出发重视经营管理中的环境适应与分权制组织中的组织及个人的责权利关系,重视管理的动态过程。在职能制分权组织中,权限的委托关系由供应、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承担;事业部制组织中各事业部是具有较强独立生产或经营能力的组织,事业部长拥有本事业部的新产品开发研究、生产、销售、人、财、物的管理权,有的事业部长甚至还拥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和相当一部分的投资决策权或投资计划建议权,参与企业内部各事业部之间、事业部与总部及后勤管理部门之间的相关政策制定及实施权。

二)近代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影响业绩管理会计理论的形成

在近代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的影响下,为有效实行组织内部控制,实现个人与组织目标的协调统一,20世纪50年代,美国各大企业普遍建立专门行使控制职能的总会计师制,标准成本计算、预算管理、盈亏临界点分析、差量分析法、变动预算、边际分析等为基础的管理会计方法体系基本形成。20世纪60~70年代,盛行责任会计,20世纪80年代事业部制业绩管理会计得到广泛推广企业经营目标的定位由短期利润最大化转向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

职能制组织的责任会计。在职能制组织中,各职能部门的权限委托关系在责任会计上的反映就是各职能部门被称为成本中心或收入中心,各职能部长成为负有成本责任或收入责任的管理者。直线制或职能制组织结构的企业采用以预算管理的绩效管理会计方法,这些企业预算指标严格按照管理可能性原则分解为各职能部门预算责任中心的预算目标,以此作为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标准,通过严格按考核标准与实际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差异的计算和分析,测评管理者的绩效明确各部门管理者权限范围内的收入或成本责任,以此达到预算控制目的,保证企业总体的现金流量和利润预算目标的实现。

事业部制组织的业绩管理会计。基于事业部制组织的责权利特征,事业部制管理会计把研究重点放在事业部长的绩效考核,事业部制绩效管理的责任单位为各事业部,各事业部通常是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既对成本负责又对收入和利润负责。投资中心是对投资收益负责的责任中心,事业部制绩效管理会计中,把事业部长定位于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负责人,企业总部管理部门负责总部一般管理费用的支出及各事业部间的资源合理配置和管理整合,以此实现企业的总目标。事业部制绩效管理会计中,事业部长要负责的本事业部利润指标的计算方法为,事业部管理可能性利润减去分摊的总部一般管理费及共同费用之后的余额。这样计算的事业部利润考核指标促使各事业部长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总体战略及管理政策的制定及实施过程,使各事业部的目标与公司总目标保持一致。

在近代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的影响下,业绩管理会计追求的是“效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

在分权制组织管理实践中职能制和事业部制企业的业绩管理会计方法体系基本形成。业绩管理会计把业绩管理会计的本质定位于责任会计,以管理可能性为基础,结合管理者责任,区分和核算汇总管理会计情报,来促进管理者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相互统一。这一时期的业绩管理会计理论注重探讨在分权制组织中,如何通过建立各级责任中心,明确各责任中心的运营目标和路径,考核和评价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并以其结果进行差量分析和信息反馈来实现企业整体目标等。

三、现代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影响业绩管理会计理论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产业环境的日益动态化、技术创新的加快、竞争的全球化和顾客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出现新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及超越竞争的新战略管理理论,以此为背景,绩效管理会计理论也向战略绩效的考评和综合信息处理系统方向发展。

一)现代的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现代的组织理论把组织看作一个开放的社会性模式。这种组织模式强调组织的生存价值、社会作用和性格特征,强调在诸多经营资源中人是企业组织的中心,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而不仅仅是人力费用支出;强调组织的三要素———沟通、贡献意愿、共同目标;强调企业组织存续和成长的条件为有效性(合理性)、能率(人间性)和道德性社会性)。[4]现代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以战略设定、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流程管理、战略性组织的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展开出现了战略业务单位(SBU)、网络虚拟组织等新型组织。探讨战略管理中各项管理职能(即设定目的和目标、形成动机、构建组织结构、经营者领导能力)对企业的诸多经营活动(基本经营活动、支援经营活动、部门管理活动等)的作用时,强调企业战略与相关各战略中心型组织的战略沟通与资源匹配,关注企业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成果的关键路径和各战略中心型组织及企业整体核心竞争力的构筑与提高。

二)现代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的背景下业绩管理会计理论进一步发展在现代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的影响下,管理实践中产生了“作业成本计算”、企业发展潜力评估模型、平衡计分卡、绩效棱柱法等绩效管理会计方法,特别是在战略管理理论的影响下,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平衡计分卡系列理论作为战略绩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得到广泛应用。平衡计分卡的绩效管理责任中心为战略业务单位即战略中心。实施平衡计分卡最理想的战略业务单位,其活动范围遍及整个价值链的创新、经营、营销、分销和服务等活动;该业务单位拥有自己的产品和客户、市场和分销渠道、生产设施;更重要的是,它拥有一个定义完整的战略。平衡计分卡可帮助公司建立战略管理的基础架构为组织绩效管理提供战略框架。

平衡计分卡从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等四个相互关联的层面分解企业战略、设定各个层面的考核目标和评价指标基准,把公司的战略落实到互为关联、相互支持的绩效责任中心制定一组关于战略执行结果与过程的绩效管理目标,定期考核评价各责任中心的绩效,推动公司的每一战略责任中心乃至小组成员自觉实现战略绩效目标,从而达到战略控制的目的。在财务层面各战略中心业务单位在开始确定其平衡计分卡的财务层面时,其财务目标和指标必须起双重作用即它们是确定战略的预期财务业绩,必须成为所有其他平衡计分卡层面的目标和指标的最终目标值。[6]衡量战略的财务主题有收入增长和组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资产利用率等。在客户层面,各战略中心业务单位在开始确定其平衡计分卡的客户层面时,把企业的使命和战略转变为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的特定目标(这些细分市场代表了公司财务目标的收入来源),明确辨别及衡量其价值主张,调整自己核心客户的结果指标满意度、忠诚度、保持率、获得率、获利率等),并将这些目标传达给整个企业。[7]在内部业务流程层面,在平衡计分卡中,内部业务流程的目标和指标源自于满足股东和目标客户期望的明晰的战略。内部流程可划分为:运营管理,即生产并向客户提品和服务;客户管理,即建立并利用客户关系;创新,即开发新产品、服务、流程和关系;法规与社会,即遵章守法,满足社会的期望,建立繁荣的社区。运营流程的改善常常通过节约成本和提高质量带来短期成果。来自客户关系增强的收益,会在最初客户管理流程改善后的6~12月内逐步显现出来。创新流程通常要花费更长的时间来提高客户收入和经营利润。加强法规与社会流程的益处可能要发生在未来。战略应是平衡的在四类内部流程中,每类至少有一个战略主题被包含进来,创造持续的股东价值增长。在学习与成长层面,其目标为其他三个层面宏大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础框架,是前面三个计分卡层面获得卓越成果的驱动因素。如果企业希望达到宏大的长期财务增长目标,就必须对企业的基础框架———员工、系统和程序进行投资。衡量员工的核心指标有员工满意度、员工保持率、员工生产率;驱动因素有员工能力、技术基础框架、行动气氛等。平衡计分卡体系中激励员工的因素有把平衡计分卡和绩效管理与浮动薪酬相挂钩;把平衡计分卡与员工的招聘、选拔和保留链接起来;把平衡计分卡与能力发展联系起来。[8]战略的协调一致决定无形资产的价值。无形资产可分为如下三类:人力资本,即员工技能、才干和知识;信息资本,即数据库、信息系统、网络和技术基础设施;组织资本—文化、领导力、员工协调一致、团队工作和知识管理。当学习与成长层面的三个要素,即人力、信息和组织资本,都与战略协调一致时,企业就有很高的组织准备度。

这一时期管理会计乃至业绩管理会计的主题和研究方法呈现多元化格局,业绩管理会计追求企业的战略绩效,以公司的战略和对目标市场的价值定位为出发点;把战略转化为可衡量的多层目标,这些多层目标互相关联,一个角度的绩效会影响到另一相关角度的绩效。绩效管理会计强调,公司的战略目标必须逐层落实到下级部门、直至个人;公司及其部门考核指标的设置必须体现出实施公司战略的构思,有利于加强战略内容的控制;有利于激励员工共同努力去完成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企业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成果,提高企业战略绩效。

总之,组织与经营管理理论及管理实践的发展,使业绩管理会计由重视效率(作业工序、成本)和效益(利润、企业增加值)逐步向追求战略绩效转变。新晨

参考文献

1.[日文]片岡信之.要説経営学[M].東京:文眞堂

2.孙茂竹等.管理会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黄芳.分权制企业绩效管理可能性基准的内涵变化经济管理,北京:经济管理杂志社

4.毕意文,孙永玲.平衡计分卡中国战略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第4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辅导员 情感管理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8(a)-0096-02

情感教育是一种教育观念,可以说是一种人的情绪感觉关注,也可以说是关注人感情、价值观的层面发展,所以情感教育也被称作是认知教育,是通过对生命和整体性的尊重而产生的一种发展教育。高校辅导员作为学生管理的主干力量,其既是学生的组织者也是学生的领导者,因此只有辅导员朝气蓬勃,带着爱心、关心和耐心去工作,才能将管理工作深入人心,进而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

1 高校辅导员工作中情感管理的重要性

分析情感管理的重要性,我们首先就要从学生的特点着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革,学生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改变,而最鲜明的一个特性就是学生的个性强,他们往往思维不受限制,对于问题总有自己的想法,并且不愿听从他人的意见,同时也不喜欢别人左右自己的思想,因此可以说,如果辅导员只采用劝说、压制等强制手法进行管理,往往会适得其反。同时当下的学生追求独立、平等、自由,因此自主意识和平等意识强烈,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对于一些管理束缚,都存在潜在的抵触心理,而当下辅导员管理是这种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制度,因此学生往往会认为自己在管理中失去了自尊,进而对辅导员增添了反感,面对以上种种,辅导员只有采用情感管理方式,平等的与学生相处,才能和学生之间建立友谊,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实现学生管理上的目的[1]。其次辅导员情感管理更具有榜样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学生的言行,往往受身边亲近的人影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辅导员和学生的生活最近,因此用情感管理这种方式,拉近导生之间的距离,进而通过辅导员的言行,让学生自觉地去学习模仿,可以有效地提高高校学生管理的效率。其实归结到底,还是由于情感是人类最高的活动交流形式,具有极强的感化作用,辅导员的工作对象是人,而感人心者莫过于情,因此在教育管理中,通过情感,让学生发自内心地去尊重辅导员,才能实现“亲其师,信其道”的教育目的。

2 高校辅导员工作中情感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以人为本,真心帮助学生

以学生为本就是教育管理中真心地去帮助学生,通过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挥高校学生管理的最大价值。因此在管理过程中,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如下几方面:第一要关注学生的品质。品质决定着一申城个人的社会价值,所以我们常说一个人可以无才,但是却不能无德,因此辅导员在做学生的管理工作时,尤其要注重学生的德政思想教育,只有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让学生在今后的工作就业中,形成良好的道德操守[2]。第二要关注学生学习。通过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使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继而明确学习目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到会学习、善学习。第三要关注学生生活。高校学生来自于五湖四海,可以说每个学生的语言习惯、饮食习惯都不相同,如何帮助学生快速融合于校园环境,让学生感受到异地的温暖就是辅导员的工作责任。第四要关注学生的心理。高校学生的就业压力摆在面前,学生无时无刻都感到迷茫和困惑,因此辅导员要经常和学生沟通交流,才能解答学生的心中迷惑,进而帮助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通过为学生合理定位,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解决学生的就业担忧。

2.2 平等定位,尊重学生

在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辅导员好像总是高学生一等,而从社会观念分析,学生和辅导员都是权利的主体,因此都可以享有主体所具备的权利,也就是说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是平等的[3]。对于此当下的大学生已经具备了这种主体意识,在这个宣扬民主自由的时代,这并不是坏事,而需要改变的其实是辅导员的意识,而情感化管理正是从这一点意识出发,它把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平等作为契机点,进而驱使辅导员用民主平等的方式去对待学生,而不是用一种权威者的身份去管理学生,因此辅导员在进行学生管理工作时,只有放下自己的身份,真正走入学生之中,才能和学生建立信任,进而以交朋友的方式,参与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拉近导生之间的距离。与此同时,尊重学生也是情感管理的重要体现,所谓尊重,不只是平等地去看待学生,而是发自内心地理解学生、认同学生,肯定学生的价值,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这可以说是作为教育者,最基本的素质之一,因此可以说,辅导员只有转变自身的管理身份,才能把学生看作是平等的主体,进而通过尊重学生,增进导生之间的情感,从而为学生提供开放自由的学习空间。

2.3 换位思考,情感交流

沟通交流是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很多辅导员在和学生交流时,都说学生难沟通,这的确是个事实,但却不够全面,当下的学生确实个性主张很强,但造成沟通失败,不只是学生的个体责任,还有辅导员自身的沟通问题。而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辅导员不能换位思考,因此导生之间才会存在代沟,学生不愿意将自己的心事诉说给辅导员,辅导员也很难探听学生的内在想法。因此若想实现情感交流,辅导员首先就要站在学生的观点上去看待问题,这样才能考虑学生的感受,不做伤害学生的事,我们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笔者认为这是看待问题的角度却不是解决问题的角度,有很多时候,当辅导员用当局者的身份去思考问题,可能更容易对症下药,这才是情感交流的有效沟通方式,学生才会真正的钦佩辅导员,进而主动接受辅导员的教育和管理,而这也正是情感管理的核心价值[4-5]。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辅导员的情感管理是以关爱为核心,建立在情感交流基础上所实行的一种学生管理方式,让学生在一种归属感的关怀中,自我约束,完善自我,进而实现一种“无为而治”管理思想,而这也是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的最高境界,可以说是当代高校管理学生中最主流的一种教育思想。

参考文献

[1] 赵君,孙巍.情感管理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管理实效性的重要手段[J].思想教育,2013,15(31):115-116.

[2] 张玉芳.沟通的管理效应研究高校情感管理之基础[J].河南师范:社会科学版,2014,3(5):104-105.

[3] 王东星.情感管理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实践探索[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5,18(7):178-179.

第5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新基础教育”研究是叶澜教授主持的一项综合性研究项目,涉及理论实践两个层面和多个领域的研究。早在其探索性研究阶段,该研究就曾关注过学校管理层面的改革问题,如学校科研如何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在科研过程中如何形成一支新型的教师队伍,学校管理工作如何体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等。[1]在研究进入推广性、发展性阶段之后,上海市“新基础教育”研究所于2002年3月举办上海闵行区“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者研修班,研究主题涉及学校管理改革各个层面的问题。2002年5月,“新基础教育”研究所在上海召开了第六次“新基础教育”共同体研讨会,叶澜教授作了《高质量整体加速推进新基础教育,创建21世纪新型学校》的专题报告,明确提出了“创建21世纪新型学校”的改革实践目标。学校管理“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强化了校长作为学校改革第一负责人的意识,并由此在学校管理层面开始了更为深入而富有创意的改革。[2]

现有的学校管理改革往往是在理论与实践相对立的思维方式指导下进行的,比较侧重实务层面的改革,对行政层面有很强的依附性,学校管理改革的自觉性、独立性与特殊性尚待开发。在此背景下,“新基础教育”的学校管理改革,就体现出以下的独特性:

增强了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新基础教育”的学校管理改革有着鲜明的教育学立场,追求和体现着教育理论与教育改革实践的积极互动。“新基础教育”的学校管理改革坚持直面学校管理现实,尊重实践本身的独特性、综合性和复杂性,始终在“成事”与“成人”相结合的立场下研究学校管理问题。“新基础教育”并不反对借鉴经济管理等领域的先进思想,但更加自觉地注重学校教育及管理的独特性,坚持将学校管理改革置于教育学的立场下进行思考。“新基础教育”有其对社会发展、教育改革走向的整体思考,有其对现有学校教育问题的深度考察,更有改变现状、创建21世纪新型学校的目标设计和路径创新。在“新基础教育”看来,“实现转型,是中国学校世纪初变革的基本走向和关涉全局的基础性核心任务”,其具体内涵“即学校教育的整体形态、内在基质和日常的教育实践要完成由‘近代型’向‘现代型’的转换”,转型的具体内容包括价值提升、重心下移、结构开放、过程互动、动力内化等5个方面。[3]而具体的改革路径,则是研究型的改革实践。在这一重要的改革实践中,学校管理不仅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改革层面,而且是在“新基础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

在进行“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时,学校管理者首先要学习和掌握“新基础教育”的理论,要认识“新基础教育”的性质、目标、价值追求和观念系统,理解“新基础教育”的主张与改革措施,从而形成“新基础教育”的理论立场。“新基础教育”并不认为学校管理者只是理论的应用者,而是认为其同样需要思考教育问题,形成教育观念,养育教育智慧;认为学校管理者是有思想、有智慧、有发展潜力的生命体,而不是照本宣科的操作者。

“新基础教育”的学校管理改革,致力于理论思考与改革实践的互动,不断研究新问题,不断在研究中丰富理论,不断在理论指导下推动改革实践,理论与实践相互滋养,相互生成。因此,在“新基础教育”的学校管理改革中,学校管理者能不断地感受到“新基础教育”理论对改革实践的渗透和指导,也能在不断推进着的改革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和进行新的理论思考。因此,实施“新基础教育”,会促进学校管理者更加自觉地学习、思考和实践,在实践中更新教育观念。

突出了改革的整体意识

“新基础教育”要求,学校管理者必须有综合和整体的意识,要对学校所走过的道路有清醒的认识,要对学校的发展状态、改革目标、改革进程、存在问题与新的发展空间有综合的认识,对学校各方面、各层面的改革有综合的设计,要有策划、指导、推进学校各方面改革的意识和能力。这样,必将有助于整体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突出了改革的内涵意识

对于学校管理而言,有各种技巧、方法的改革,有各种方面的改革,有外显的改革,也有内涵的改革。从当前的改革状态来说,人们比较关注的是学校硬件设施的完善、学校品牌效应的形成、学校外在声誉的改善。这些固然是重要的,而且对于当前来说,也是必要的工作。但是,这些改革毕竟是学校的外延发展,不能替代学校的内涵发展。

“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的内涵发展。对于学校改革和管理来说,最核心、最艰难的就是学校的内涵发展。“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致力于学校日常生活的更新,致力于学校中人的生存方式的整体转换,致力于创建一种新的学校生活形态。这一改革艰难而又非常有意义。因此,“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非常关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自我更新。具体而言,这种自我更新包括人的观念系统的更新、思维方式的更新、价值取向的更新和行为方式的更新等。这种自我更新,是渗透在教师、学校管理者的日常工作之中,并通过其日常工作方式的转变而体现出来的。因此,“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关注的是工作中的人的变革。这是最具有实质意义改变。用“新基础教育”的话语来说,就是要处理好“成事”与“成人”的关系:通过“成事”来成人,“成事”与“成人”紧密结合。

“新基础教育”自觉、执著地关注着学校内部的变革,关注着学校内在基质的时代转型,关注着学校的整体转型和转型性的改革过程。正是在此意识之下,“新基础教育”才特别看重“过程”、“人”和“日常”这些学校内涵发展所不可缺少的要素。

突出了改革中学校的自我意识

学校管理改革有多种方式,从内外关系来说,有的是依靠外界控制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有的是注重调动学校人员积极性的改革,有的是积极寻求外界支持的改革,而“新基础教育”追求的是学校管理的自我更新。这是一种对学校人员综合潜能的积极挖掘,是一种开放的精神状态与发展状态。因此,“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唤醒了学校的自我意识。

只有学校管理者想改变自己和自己的学校,愿意面对学校的问题,愿意寻找学校的发展空间,“新基础教育”才可能在其学校扎根,才能促进学校自我更新。“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固定的操作方法。它只是通过传播理念和改革实践,唤醒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自我意识、发展意识、生命意识,让每个人都认真面对自我,积极更新自我。这样,“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就呈现出相当积极的状态:学校管理层在积极地自我更新。这不仅体现为每所实验学校对自己学校发展状态、问题与发展空间的认识上,不仅体现在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上,不仅体现在学校管理者积极地推进自己学校的改革、不断深化和拓展改革领域上,而且体现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能够积极地思考自己的工作,积极地探索和实践,积极地反思并不断地重建。一批批积极进行自我更新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正在研究型的改革实践中不断涌现。

“新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强调了“自我”的存在、“自我”的力量,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唤醒着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着他们的力量。

在几年的改革实践中,正是因为有了上述坚实的基础,所以开展“新基础教育”实验的学校才在学校管理层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们根据自己学校的历史、现状、问题与发展空间,自主规划学校发展,积极开展学校科研,开展具有个性特征的文化建设,降低管理重心,重构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自主构建反思--重建型的管理方式,关注学校最基本的师生日常生存方式的转换。可以说,每一所扎扎实实进行“新基础教育”研究的学校,其管理层面都显现出整体转型的态势,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学校从“近代型”向“现代型”的转换。

学校管理改革之路是没有终点的。“新基础教育”的学校管理改革乃至于“新基础教育”的理论建构与改革实践,必将为丰富、拓展学校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不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叶澜.“面向21世纪新基础教育”探索性研究结题总报告[A].“新基础教育”探索性研究报告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2]叶澜.实现转型:世纪初中国学校变革的走向[J].探索与争鸣,2002,(7).

第6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钻石模型 上海 台湾 创意产业 比较

上海、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概况

(一)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概况

截至2012年底,上海共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3家,114家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各中心区域也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的、符合自身资源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园。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全市经济增长。上海几个典型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及其特点,如表1所示。

(二)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概况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我国台湾地区,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取代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日益发展成为新的支撑力量。2010年台湾颁布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从法律角度为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2003-2008年间,文化创意产业营业额从98亿台币提升到234.5亿台币,就业人数亦大幅度增加。

基于“钻石模型”的沪台创意产业园竞争力比较

(一)生产要素

1.地区文化、艺术基础。上海市有3000多年的历史,深厚的近代城市文化底蕴和众多历史古迹,共有19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6项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和4座上海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台湾文化由于多种族群组成以及不同时代背景而有多面的呈现。文物资源丰富,高山族、雅美族、布农族等民族特色仪式活动、饮食、歌舞、刺绣等都是台湾宝贵的文化艺术财富。

2.空间载体。在空间载体方面,上海与台湾都充分利用了旧建筑,上海依靠众多老工厂和仓库做载体,台湾也以历史建筑做创意空间,都使原本闲置多时的空间获得重生。但是空间载体对于两个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意义不同,上海的文化商品需要与所在空间的共融性或匹配度并不是很高,而台湾则非常注重文化创意商品或服务与这些空间有共通的特性。

3.人才。上海市一直非常注重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和集聚。《上海市“十二五”文化人才发展规划》和《市委宣传部“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到2015年,上海文化人才资源总量要达到25万人;实现文化人才工作“百千万”目标。台湾也非常注重文化创意青年人才的培养,与上海等大陆城市不同的是,台湾对文化创意人才更重视经历和体验,很多学生毕业后不是马上进入社会工作,而是去欧洲或者台湾乡村行走一年,加深生命的体验,这非常像鼎盛于18世纪英国的“大陆游学”。

(二)需求条件

1.当地经济状况。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将全球经济打入谷底,上海和台湾的经济也都难逃此劫,但是上海依靠其扎实的基础工业和产业升级依然保持了经济指数的上涨,台湾由于近些年工业和科技疲软,经济连续下滑。根据世界银行2011年的数据,上海人均gdp是1.9万美元/年,台湾为1.49万美元/年,因此上海的经济状况及消费能力略好于台湾,如表2所示。

2.消费人群的综合素质。由于台湾本地消费者的老练程度和对产品与技术的需求相比上海更加复杂,台湾文化创意企业普遍具有快速反应和及时调整变化的能力,同时,面对用户市场个性化的需求,企业将为客户提供有差异的产品或服务。

3.市场。截至2012年底,根据上海市政府的统计数据,上海常住人口为2380万,台湾人口共2331万人,因此地区内的消费市场差异不大。2011年全年上海入境游客人数为800万,台湾为609万,与上海相比稍低,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上海作为中国重要的文化创意都市,除上海外的其余省市对上海的文化创意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而言是很大的市场,而台湾作为一个孤立的岛屿,从地理上限制了文化创意产品或服务的流动。

(三)相关支持性产业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比较早,已发展出完整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构建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上海相对来说起步较晚,文化创意产业本身虽发展迅猛,但与其他相关支持性产业的互动、融合仍有待提高。

(四)主体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

1.文化创意产业的发

展战略。上海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工业生产和计算机软件等相关领域的研发与设计活动优先得到发展,而台湾核心创意产业大部分是文化艺术的基础产业。

2.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和数量。上海的文化创意产业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数量上远不及台湾,而且多为混合型文化创意园区,往往包括很多的主题和方向。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闲置空间再利用,产业偏向小型化,有些只是一个馆或一幢楼,分散性和多类别使得群聚效应不够,但主题鲜明,且数量很大。

3.文化创意产业的风格差异。上海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时间短,反映本民族、本地区特性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对较少。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在创意产业的经营模式上,本地传统文化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带有浓郁的地方文化色彩和特性。

4.文化创意产业竞争情况。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而且各产业园均针对本身的特色来定位,彼此风格迥异、区别显著,因此同业内竞争并不十分激烈。而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偏向小型化、分布广、数量多,因此彼此间竞争相对更为激烈。

(五)机会

当前,上海正逐步迈入城市转型的发展新阶段,“四个中心”建设与文化发展的融合互动正日益强化,“后世博”效应将逐步显现和释放。随着台湾和大陆的进一步开放与交流互动,广阔的大陆市场是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不能错过的良机,两岸互通融合的时机是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强心剂。  (六)政府

1.政府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态度。上海和台湾政府均对本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促进其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但是,上海和台湾政府对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管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台湾奉行低度管理、高度辅导原则,上海则采取政府主导原则。

2.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的行政架构。上海市经贸委员会在2004年年初成立了上海设计创意中心和上海创意产业中心,是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平台。台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行政机构主要有“行政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等,如图1所示。

3.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由于同台湾相比,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因此产业发展政策具有紧迫感和跨越性,但规范性和完整性略显不足,大多停留在战略目标、发展方向的部署阶段,而对于具体实施操作的指导性不强,在发展战略的阶段性和与百姓生活的切合度上与台湾还存在一定差距。

对策建议

(一)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议

第一,明确行政管理机构定位,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机制。台湾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机制值得上海借鉴,上海还应学习台湾,制定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同时,上海需要创造条件,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使市场竞争保持活力,又能够发挥规模经济性。

第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提高国际竞争力。借鉴台湾文化创意品牌的打造经验,树立自己的原创品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抓住沪语、浦江风情、海派文化等关键亮点进行打造。

第三,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实现产业链升级。打造文化创意产业的完整产业链,大力发挥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使其成为上海市高端服务业的支柱和亮点,拉动相关产业发展。

第四,推动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提高集聚区管理水平。上海应通过多方面努力来扶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尤其应注意培育龙头企业。努力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管理水平,使文化创意园区成为上海市整体文化规划的一部分。

(二)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议

第一,培育大型综合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强产业集聚效应。建立大而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将有利于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的发挥,有利于产业做大、做强。

第二,“引进来”与“走出去”两手抓,拓展岛内外市场。借助打造世界级城市的机遇,吸引发达国家的优秀文化创意产业落户,并将其与台湾本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同时,台湾本土企业应在满足本地市场需求的同时,打开大陆市场、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知名度。

第三,提高产业政策贯彻执行力度。应重塑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执行链条,为政策实际运用中遇到的难题扫除障碍,提高产业政策贯彻执行的力度。

(三)加快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建议

第一,,

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沪台两地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借鉴彼此的经验方法,可以缓解两地创意产业发展中面临的瓶颈,实现有效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

第二,打破政策屏障,完善融资体制。扫清合作障碍,实现两地产业上的开放、互通,建立推动沪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专门机构,同时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配套的金融支持,拓宽产业融资渠道。

第三,加强两地文化创意产业的互动合作。鼓励沪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如对以台湾企业为主要参展对象的展览在税收、通关等方面给予方便,并对有发展潜力的会展提供一定补贴。

第四,通过沪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园搭起沟通桥梁。沪台两地可以依托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充分利用两地具有的文化资源、高新技术资源及各种有利条件,加强行业间协调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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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汤莉萍,殷瑜.世界文化产业案例选析[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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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吴存东,吴琼.文化创意产业概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第7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知识经济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265-02

一、文化和企业文化

1.文化的含义。文化一词自古已有,在中国古代“文化”是个动词,是“文治教化”的意思;在西方,“文化”一词在拉丁文原义是指农耕和对植物的栽培;在近代第一个给文化下明确定义的是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B・Taylor),他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这样写道:“从人种志学的观点看,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伦理、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个人通过学习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

2.企业文化。海能(1990)从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角度出发,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总和,它们是组织成员的共同思想体系。彼得斯、沃特曼(2000)也认同海能的观点,认为企业文化是一种能使公司上下互相协调一致的传统,为企业员工构建明确的价值观和规范,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给人们提供崇高的、大展宏图的机会。此外,约翰・科特和詹姆斯・赫斯克特(1997)从企业的两个层面的价值观出发,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中各个部门,至少是企业高级管理者所共同拥有的那些企业价值观和经营实践,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共通的价值观念,二是部门行为规范。这是价值观视角对企业文化的定义。总体看来,企业文化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自觉形成的,并为广大员工恪守的经营宗旨、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的综合反映。

3.企业文化的构成要素。文化要素即文化所包含的各种基本成分。综合前述各种描述,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技能、社会关系、社会组织、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模式、语言符号、人造物品、物品的式样等都是文化的要素,举不胜举。目前主要是以“麦肯锡7S框架”作为分析工具。20世纪70年代,为了研究战略、组织机构与管理效益的关系问题,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组织两个研究组,一个是战略研究组,一个是结构研究组。经过向企业家、理论家求教和深入实际的调查分析而得出的结论是:任何一种明智的管理,都涉及7个相互关联的变量。这7个变量是:结构、战略、制度、人员、作风、技能、共同价值观。他们把这7个变量用一个结构图来表示,由于这7个变量的英文都以“S”开始,因此便称为“麦肯锡7S框架”。

4.企业文化的类型。鉴于企业文化是一种庞杂而抽象的概念,为了研究或测量的需要,常将企业文化予以分类,以使企业文化的抽象程度降低。同时,通过企业文化类型的测量,达到进一步研究之目的。关于企业文化分类,Schein(1985)曾说:“多位研究者对文化本身的定义并没有太多的改变,但因分类方式的不同,使的企业文化被分割成许多不同的类型”;也有学者喜欢通过对文化的分类,以求能以整体的观点来观察企业的现象,而非仅探讨企业文化的个别概念。

5.企业文化的作用。企业文化其实就是一种柔性的管理手段,是通过建立一种共同的价值观,从而形成企业统一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而达成建立企业发展原动力;加强企业凝聚力;提升员工对于企业目标、政策、制度等的贯彻执行力。因此,总体来看,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发展至少在三个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1)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动力。企业的发展壮大的终极原因就是企业文化。因此,海尔的“创新、效率”的企业文化激发了所有海尔人的智慧与激情,所以海尔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发展扩张;通用以效率为主导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引导了通用公司在经历了一百年以后仍然以每年不低于50%的发展速度继续壮大;可口可乐因为有了可口可乐文化,所以即使在它所有的厂房全部烧毁也能在一夜之间迅速建立起来。

(2)企业文化是企业存在的维护力,即是对制度或组织的维护力。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中形成的,而企业文化又承载和推动企业向前发展。企业文化形成了企业的道德准则补充了企业制度制约的盲点,而企业文化对于思想的统一又有效地消除了人对于制度控制的抗性!企业文化就是企业管理的辅助工具。

3.企业文化是企业运行的凝聚力。企业文化让企业内每个成员认识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是大家在共同完成一项事业,是在追求崇高的目标奉献自己,是在与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互相协助、共同完成,于是,企业形成强大的向心力,不但加强了现有员工的积极参与性,还可以吸引更多有智慧有抱负的人加盟到企业中来。

二、知识经济及其对企业文化的影响

1.知识经济的特点。知识经济时代最突出的特点是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不再是一般劳动力,也不是资本,而是知识,拥有和运用知识成为这个时代的真正动力。具体来看,知识经济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主导经济增长;二是知识工人的作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三是知识资源具有加速折旧的特征;四是企业的竞争向更高形态发展。

2.知识经济与企业文化的关系。知识经济与企业文化之间的关系,具体说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知识经济与企业文化有着共同的理论核心――重视知识。二是企业文化与知识经济有着共同的主题――以人为本。三是发展中国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知识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三、知识经济对企业文化的影响

1.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文化的新特征。(1)速度文化特征。一个公司的成败取决于其适应变化的能力。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没有决策大小的问题,只有速度快慢的问题。(2)创新文化的特征。在剧烈变动的时代,创新成为企业的生命源泉。成功者往往是那些突破传统游戏规则,敢于大胆创新,不畏风险的人,通过自身主体的创新确定性来对付明天的不确定性。(3)虚拟文化的特征。企业经营的虚拟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利用高信息技术手段,在全球范围内通过软件操作系统整合优势资源,既增加企业运行的效率和活力,又避免工业经济时代常规运行中的硬设施投入,从而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只需要保持对市场变化的高度敏感性和研发设计能力,而不必将自己的主要精力和资金耗费在低价值产出和常规的普通工业生产中。(4)学习文化特征。企业不再是终身雇用的组织,而是一个终身学习的组织。知识的积累只有学习,创新的起点在于学习,环境的适应依赖学习,应变的能力来自学习。(5)融合文化特征。知识经济时代,各个企业之间既竞争又合作,在竞争中进行合作。因此,企业必须不断的融合多元文化。

2.知识经济对企业文化的影响。一是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企业文化更加突出知识和人才;二是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企业文化具备更强的应变能力;三是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企业文化更加突出创新功能。知识经济条件下,过去成功的经验已变得无能为力,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那些经受着知识浪潮洗礼,在竞争中赢取了主动的企业,其秘诀就在于他们奉行永远创新的理念,在于他们把创新作为企业的生命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基本驱动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包括产品的创新,市场的创新,企业制度的创新, 组织结构的创新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其中占核心地位的是观念的创新, 企业文化的创新。

四、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的创新对策

1.企业文化创新要以人本管理为中心。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实施育人兴企,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企业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应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1}要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含义。从现实中的企业管理文化来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就有一个以什么人为本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企业领导者把以人为本中的人视为广大职工群体,这个理解无疑是正确的。通过尊重、理解和关心职工群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要解决好以人的什么方面为本的问题。因为人是一个具有多重属性的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人有七情六欲,也有理想信念; 有价值观,也有人生观;有经济利益,也有精神利益;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如果以人为本的重点是以人的自然属性为本,那无疑是把人看作“动物人”或“经济人”。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往往过分依赖工资、奖金等外在激励手段,缺少运用文化手段,为人锻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举措,这样的以人为本不可能实现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标。以人为本应该主要以人的社会属性为本,而在人的社会属性中,又要以人的理想信念为本,理想信念属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范畴, 同人的思想观念、本质、需要和人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支配人的行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2.企业文化创新要以培育企业精神为重点。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通过对企业价值观、经营观念、企业道德观念等总结和提炼而形成。它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和时代性。笔者认为,应侧重抓好以下几方面:{1}宣传教育、舆论导向。要充分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 使企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宣传企业精神的浓厚氛围。并使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让职工时时处处感受到企业精神的存在,自觉地实践企业精神。在企业精神的培育过程中,领导者应自觉贯彻企业精神,按照企业文化规则办事,以自己的率先垂范来影响职工、教育职工。{2}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进典型的表率作用,一直是引导人们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大张旗鼓地开展选树能够体现本企业精神的先进典型活动,是培育企业精神、发展企业文化的有效途径。选树先进典型,既不能求全责备,又不能搞“高大全”,而是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看成绩、看主流,既让职工感到真实、可信,又让职工感到可学、能学。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弘扬企业精神,使之形成广泛的影响。{3}严格制度、规范行为。企业精神的培育是一种精神活动,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培育企业精神,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保障可行的制度,以严格的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促使职工养成自觉贯彻企业精神的习惯。

3.企业文化创新要以树立创新观念为灵魂。从微观层面讲,“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机制”是一个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企业文化的灵魂。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文化的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观念创新。有什么样的文化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氛围,观念创新是企业文化创新的前提。面临新经济和网络时代,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国际网络、快速反应”的新观念。{2}战略创新。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和我国加入WTO等内外环境的变化,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将融入国际大市场,任何一个企业面对的竞争对手都是国内外同行业的佼佼者。因此,企业文化的战略定位和起步,必须是全球化的经营战略。{3}制度创新。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从根本上讲,是制度创新和制度结构变迁的过程。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不是单纯的一种权利再配置或利益再分配的过程。而是包括深层次制度变革等因素在内的创新过程。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实质,是从重构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出发,来构造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国有资产的盈利和增值主体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主体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4}机制创新。企业文化构成要素之间的沟通和协同,需要通过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来实现,而市场机制本身也要求企业加强自身与外部世界的信息传递、反馈和沟通。健全、灵活、合理、有效的企业经营机制,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反映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整体素质。

4.企业文化建设要以知识的共享为支柱。在以知识的选择、获取、应用、创新为重要特征的新形势下,企业除应关注个体知识的获取与积累外,更应关注知识的传播与使用,即构建知识共享型文化。要构建知识共享型文化需致力于以下几项工作。{1}建立知识共享的技术基础。信息技术是知识共享的基础,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Internet网络或在互联网上设立站点以实现知识交流的快速、便捷。{2}建立企业知识库。在企业的Internet上设立知识库是实现知识共享必不可少的,它可大大提高知识共享效率。{3}培养员工的知识共享意识。企业可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员工的知识共享意识,如通过人员培训传递知识共享信息;通过一系列的庆典礼仪等创建知识共享氛围等。{4}发挥核心管理层的示范作用。企业核心管理层的行为可直接影响员工的行为,并成为其行动的典范和榜样。因此,企业核心管理层应通过自身有目的的行为来强化员工的知识共享意识。

五、结论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动力源泉。只有建立了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文化,企业才有可能具备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在以信息技术变革为主要特征的21世纪,社会经济形态发生了重要变化,经济模式有工业经济过渡到知识经济,从而对企业文化创新的内外环境都产生了重要变化。在这快速变化的时代,如何认识知识经济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性,成为企业文化创新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根据知识经济的特点及其对企业文化所产生的影响和冲击,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根据客观规律办事,对原有企业文化进行变革和创新,构建和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企业文化,才能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可持续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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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傅家骥等.技术创新――中国企业发展之路[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1

第8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内容提要:公法对私有财产权的确认与保护主要是通过规范和控制公权力,以促进公权力有效运行来实现的。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相对于政府的义务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自我实现的权利,对此,政府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侵犯;另一类是靠政府履行作为的义务才能实现的权利,对此,政府要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其实现。同时,公法通过设立正当的程序及设定相应的责任与救济机制以防止政府恣意与专断,抑制公权力违法与不当行使,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并使公民受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与补救。

确立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的方式是围绕对公权力的规范与控制而展开的,只不过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具体表现有所不同。总体来讲,公法可以从实体、程序和救济等方面来设计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方式。

一、界定政府活动范围,为政府设定不作为的义务

私有财产权是个人、组织享有的一项可以用来对抗政府对自己的私有财产行使专横权力的自由,属于一种“防御国家的自由”(freedomfromstate)。这种自由是与“有限政府”的理念相契合的。私有财产权在本质上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拥有财产;二是抵制非法剥夺。公法对私有财产权的确认与保障,旨在明确公民权利的同时,勘定政府权力的界限,表明政府权力不是无限的,它须以公民的权利存在为界碑,须以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自由为使命。“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防止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如果不存在这样一种确获保障的私人领域,那么强制与专断就不仅会存在,而且还会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1]“个人自治的核心是个人对其财产的独立的排他的支配权,连治产的权利都没有,哪有权利治身。”[2]詹妮弗·内德尔斯基指出:“私有财产权至少在150年间是作为政府权力之界限的个人权利的最典型的例证,财产权划定了受保护的个人自由与政府合法范围之界限。”[3]

政府存在的正当理由就是保护公民的包括私有财产权在内的各项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配置状况及行使的有效性构成了制约国家权力的基本力量。“基本权利是设立权利、客观法律规范和一般解释原则的基础,对一切国家权力和国家机关具有直接的约束力,只有根据法律或者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基本权利。”[4]“一个立体乃是这样的政体,其中的私人领域得到保障,不受行使政治权力的侵犯。”[5]美国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说道:“意味着应受制于宪法,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享有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为了人民的目的,而这一切又受制于法治。”[6]

公法的基本精神在于授予并控制政府权力,划定政府的活动范围,为政府设定相应的义务与责任,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公法通过界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划定公民私人自治的领域。在这一领域内,公民享有自由,而政府不得随意侵入,政府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应当持有尊重乃至敬畏的态度。公法为政府设定的不作为的义务既约束政府制定规则的活动,也约束政府具体的管理行为。政府在制定规则时,要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位原则,不得随意创制限制或剥夺公民财产权利或为公民设定某种财产义务的规范,否则无效。如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任何处罚种类,法规、规章可以依法一定的处罚种类,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处罚种类;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要求政府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不得非法没收,不得违法采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大量情况是,只要政府履行不作为的义务,行政权力不随意介入和干涉私域,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就能够实现。在近代以来的自由主义时期,由于商品交换对于自由的本能要求,西方国家对待私权利的态度就是尽可能少的介入和干预,奉行的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政府权力仅限于处理纠纷、保卫国家安全等有限的范围内。所以当时的法治理论认为,只要政府不干预,权利就能够实现。这成为自由主义时期法治理论的核心理念。[7]到了现代(无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现代化使得国家职能日益扩大,干预社会的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不仅负有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责任,还负有维持法律秩序、保障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完全介入私域,“公域”与“私域”之间仍应有一条界线,应该有各自的活动范围。行政权介入或干涉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行使,必须有明文的法律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的,行政权力就不得介入或干涉。德沃金乃至主张,如果某人对某物享有权利,那么政府要剥夺他的此项权利就是错误的,即便这样做有利于一般利益。[8]

以行政审批为例,我国曾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行政审批权极度膨胀,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几乎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严重地限制了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导致腐败现象的大量滋生与蔓延。为了治理审批过多过乱的现象,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于2003年颁布了《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将行政许可纳入法治的轨道。该法压缩了行政许可范围,削减了行政审批权限,简化了行政审批的手续,强化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9],并在第13条中规定:“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行政许可法》第20条还规定,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13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可见,在设定行政许可时,要遵循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公民自主优先的原则,政府只能在市场失灵、社会与公民不能的领域发挥调控作用,而不是直接取代市场与社会,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于“弥补市场缺陷”,绝不能让政府成为市场的主角。《行政许可法》明确地将政府职能的定位逻辑从“先政府、后社会、再市场”扭转为“先市场、后社会、再政府”。它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扩大公民自由活动的空间,创建一个有限、透明、诚信、责任的政府有极大的推进作用。

二、为政府设定作为的义务,促使政府积极履行职责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相对于政府的义务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自我实现的权利,对此类权利只要政府不侵犯,即只要政府履行不作为的义务,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就能够实现;另一类是靠政府履行作为的义务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公民的房屋产权,需要得到政府的确认,颁发产权证书;公民使用国有土地需要得到政府的许可,颁发许可证书;因发生自然灾害而使公民陷入困境时,政府要履行救助的义务;等等。公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为政府设定作为的义务主要体现在:(1)政府有义务确认公民的财产权益,如产权确认。通过政府的确认,使公民的财产权益取得法律上的承认,从而保护公民各种已经存在或已经取得的权利,并且使其权利为他人所认同。(2)政府对因特殊原因或处于特定条件下的个人与组织有提供救助的义务,以帮助其维持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现代国家由于国民之生活对行政机关依赖与日俱增,给付行政已成为国家作用之重要机能。”[10]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与此相对应,国家相继颁布了一些涉及到救助与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公民获得救助的权利进一步具体化。对于有关行政机关来说,提供救助是一种法律上的职责或义务;而对于被救助的相对人来说,获得救助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3)政府有义务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进行裁决,如对权属纠纷的裁决、对侵权纠纷的裁决和对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裁决,以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政府有义务对那些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显著成绩、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通过行政奖励,充分调动和激发个人和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人们更多地实施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考虑到人们对经济利益的需求,充分发挥物质奖励的作用,这既是对个人、组织应当获得的物质利益的保护,又能激发人们以更大的热情投身于经济建设中去,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5)政府有义务对具备条件的个人、组织予以许可。个人与组织一旦获得许可,即可从事某种活动,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其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6)政府有义务对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以保护受害人合法的财产权益。

随着社会发展,公民的需求日趋多样化,权利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即个人享有法律权利的范围、内容的广泛丰富程度与社会发展进步程度是成正比的,权利总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扩大和增多。社会文明程度愈高,人们对权利的渴求愈是强烈,法律也会相应赋予人们更多的权利。因此,赋予人们尽可能多的权利和承认人们更多的行为自由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根据法治理论,国家公权力与公民权利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国家公权力存在的目的就是保卫与增进公民的各种自由与权利。政府的全部职责就是“尽其所能保护每一个在其管辖下的人的人权,并且必须尊重因而绝不以任何行动侵犯与它有关的所有人的人权。”[11]在现代,财产权已具备了新的时代特征,财产权的含义与内容已越来越广泛。1964年美国学者查尔斯·雷齐提出一个至今仍很著名的观点,即各种形式的政府赠与物应被看作一种“新的财产”,因而应给予适当的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他认为政府正在源源不断地创造财富,主要包括:薪水与福利、职业许可、专营许可、政府合同、补贴、公共资源的使用权、劳务等。这些财产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财产的形态,而对这些财产的分配是通过公法实现的,而不是私法。[12]一些新型的财产权的出现,对政府提出了挑战,要求政府积极履行义务,主动采取措施,以保障公民获取利益和实现其财产权。而在此过程中公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设立正当法律程序

程序是交涉、沟通、协调、选择的方式与过程的总和。“程序的本质特点既不是形式性也不是实质性,而是过程性和交涉性。法律程序就是交涉过程的制度化。”[13]在现代国家实行法治的过程中,程序扮演着承载民主、自由、人权、正义价值功能的角色。近现代民主、法治所催生的现代程序,在要求程序本身的正当、合理、人道的基础上,强调程序限制恣意和防止权力滥用的价值功能。[14]正当法律程序具有防止恣意、专断,抑制公权力的违法与不当行使,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作用。正当法律程序是对权力的根本性制约,是对权利的最低限度的保障。英国1215年《自由大》第39条规定:“凡自由民,非经其具有同等身份的人依法审判或依照王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剥夺其自由权或自由习俗、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放逐或施以任何方式的侵害。”这是封建贵族利用法律程序对王权的限制,体现了法律程序对自由和财产的初始保障。在爱德华三世时代,1354年英国国会通过的第二十八条法令即《自由令》正式出现了现代所说的“正当程序”的条款,用以约束国王的言行,其第三章规定:“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进行答辩,对任何财产或身份的拥有者一律不得剥夺其土地或住所,不得逮捕或监禁,不得剥夺其继承权,或剥夺其生存的权利。”该条规定首次以法令形式表述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并扩大了正当程序的适用范围。受英国程序正义观念的影响,美国也接受了正当程序的概念,并使正当程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美国,如果说权力分立为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范围,那么正当法律程序则是权力行使的边界或底线。“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一直起着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福利冲突的角色。”[15]美国最早、最完整规定“正当法律程序”是1780年的马萨诸塞州宪法:“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财产不得剥夺。”美国1791年12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1868年7月通过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第五条和第十四条中的正当程序条款可以说是整个权利典章的核心,它暗示了两个前提:第一,承认任何人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天赋权利;第二,政府如果要剥夺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16]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美国的基石,使美国宪法成为“活的”宪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正如美国著名法官本杰明·卡多佐所指出的,“不经正当法律过程,无人应被剥夺自由,这是一个最具普遍性的概念”[17].

在英美国家首先确立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道屏障,已超越了英美法系的传统文化藩篱,为许多国家所认同和效仿,并在程序立法中确立下来,成为公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代公法主要以程序为导向,程序对权力的制约是长期而稳定的。美国有学者指出,正当程序本身就是对财产权重要的实质性的保护,它“包括了所有对政府干预财产权的行为所作的来自宪法的明示和和默示的限制”[18].从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历史过程来看,现代宪法已经放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宣告,反而比较强调对私有财产权被政府限制或剥夺时的正当程序保护。“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急剧增长,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19]“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控制(权力)比实体控制更重要,因为权力的划分是相对稳定的……而职权的行使却是经常性的,若无程序规则约束,则会时时构成对人民权利、自由的威胁。”[20]程序控制方式注重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控制,它能弥补实体性控制的不足,通过将公民纳入到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来,以解决权力运行中的失控问题。程序控制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都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规则,当剥夺公民的财产、自由时,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让他们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和权利,通过赋予公民程序抗辩权,实现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促使政府行使权力、作出决定时要具备正当理由,保持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促进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结合。萨恩斯坦指出:“对财产权的程序而非实体保护。它是指,在政府干预公民财产之前,要给他听证的机会。这种条款可以完成两项任务:第一,它有助于正确发现事实。独立的法庭主持的听证,保证财产不会被随意地、忽发奇想地或基于歧视性和无关的理由而被征用。在听证中,必须列举事实,以证明对财产的剥夺,是有法律依据的。第二,听证的权利发挥了重要的尊严性和参与。不经听证不能剥夺公民的财产,就是说,政府在对公民做出不利行为之前,必须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个限制也增进了政府的正统性。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在对相对人的利益采取损害行为之前,政府给予他们听证的机会,能使人们感到更加安全和值得信任。”[21]

在我国,长期以来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并导致具体法律制度中程序规定零散、不科学、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在传统观念中,程序仅仅是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的工具和手段,缺乏用程序制约权力以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正当程序”理念。这与现代建设及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不合拍的。我国宪法中缺乏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规定。有学者从程序的角度反观中国宪法以及公民在宪法上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认为就实体性内容而言,中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西方国家宪法的规定并无不同,但权利实现的程序和形式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宪法中缺乏对有关权利之实现和保障的程序性规定。[22]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但1989年颁布、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提出了要求,首次输入了行政行为要遵守正当程序的理念。在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中也出现了体现正当程序精神的规定,如在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和2003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中,就规定有告之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情报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等,这对克服和防止行政权运行的随意性和随机胜,保护的公民财产权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为制定统一的程序法奠定了基础。现在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已对正当程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研究行政程序立法问题,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可以说是呼之欲出、指日可待的事情。

正当法律程序并非只具有消极的控权作用,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所搭建起来的对质、交流、沟通的平台,有助于将公民纳入政府行为的过程中来,增强公民在公共行政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公民在公共行政中的作用,以减少政府与公民之间的隔膜、冲突和对抗,增进双方的了解、信任与合作,这既有利于政府管理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公民权利的实现与利益的增进,从而形成一个互动的态势和双赢的结果。

四、设定责任与救济机制

政府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过程中享有职权和职责,与此相对应,就必须为政府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权力受其本性使然,一旦脱离了责任的规制,就注定会恣意妄为,践踏人间正义。如果权力是烈马,责任制度就是不可缺少的龙头。”[23]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权力与责任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只有将职权的行使与职责的履行置于责任的状态之下,才能促使职权的合法公正行使、职责的正确及时履行,也才能促使政府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不变形走样而收到预期的效果。这具体要求:第一,法律赋予政府一项职权与职责时,必须同时设定相应的责任,做到责任法定。第二,责任的轻重要与职权及职责的大小相适应、相均衡,做到权责相当。第三,设立一套追究责任的制度与机制,以及时有效地追究责任,做到有责必究。

财产权与救济是紧密相连的,救济是法律的灵魂,权利离不开救济(Rightsdependuponremedies),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凡权利受到侵害时应有法律救济之方法,此为权利本质。”[24]“法律和救济,或者权利和救济这样的普通词组构成了对语。”[25]“很难设想有一种没有救济办法的权利;因为缺少权利和缺少救济办法是互为因果的。”[26]“私权利和公权力的碰撞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与公权力相比,私权利总是脆弱的,难以对抗强大的公权力。”[27]公法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保护公民权利为使命,当公民权利受到公权力侵害时,不能提供有效的救济,公法的功能就难于彰显。健全、有效的公法救济制度对切实保护公民的权利,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权利救济,特别是对公权力侵害的救济,整个权利的大厦必将倾覆,整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必将名存实亡,而整个人类必将苟活于专制与恐怖的世界里。”[28]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公权力的侵害或者受到公权力侵害后获得及时补救,公法上设定了一系列的救济途径与手段,如违宪审查、申诉、、苦情处理、议会监察专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国家赔偿等。通过这些救济途径与手段的综合运用,形成一个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链条。有学者认为,公民权利之所以能以微弱之力抗衡国家权力,其关键在于建立和强化权利的救济制度。健全而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一方面使微弱的公民权利获得了制度支持,权利的实现有了法律保障,即使权利受到侵犯也能依法定程序得到救济;另一方面,权利救济对国家权力也发挥着抑制和监督的作用。[29]就对公权力中行政权造成损害的救济而言,现代各国行政法,都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与保障,都设立了相应的行政救济手段。如在英国,行政法上的救济手段是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机关不法侵害时或可能受到侵害时的防卫和申诉途径,公民可以通过向部长、议会、行政裁判所、法院以及议会行政监察专员申诉而得到救济。在美国,有行政裁决、司法审查和行政赔偿等专门的行政救济制度。在日本,行政救济是指“关于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作用以及填补行政作用所造成的给人民利益带来的财产损失的行政上救济制度的总称。日本的宪法、行政不服审查法、行政案件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灾害对策基本法等都有关于行政救济的明文规定。在法国,行政救济制度主要是通过”行政救济“、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来体现的。在我国,已设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救济途径,并制定了《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对这些救济途径的运作作了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财产权时,可以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需要,我国还应积极完善救济制度,包括拓展救济的途径,扩大救济的范围,强化救济的力度,以增强救济的有效性。

注释:

[1][英]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71—174页。

[2]刘军宁:《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政治理论视野中的财产权与人类文明》,载《公共论丛·自由与社群》,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41页。

[3][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与民主》,潘勤、谢鹏程译,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9页。

[4][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

[5][美]埃尔金、索乌坦编:《新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周叶谦译,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1页。

[6][美]路易斯·亨金著:《·民主·对外事务》,邓正来译,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页。

[7]孙笑侠著:《法的现象与观念》,群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8][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80页。

[9]《行政许可法》规定以下六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须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是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须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须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0]参见王和雄著:《论行政不作为之权利保护》,台湾三民书局1994年版,第19页。

[11][英]A.J.M.米尔恩著:《人权哲学》,王先恒等译,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293页。

[12]PrivatepropertyRightandAmericanConstitution,NewHaven,Conn,1977.转引自梅夏英:《当代财产权的公法与私法定位》,载《人大法律评论》2001年第3辑。

[13]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构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

[14]吴建依:《程序与控权》,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

[15]JerrylMashaw,DueProcessintheAdministrativeState,YaleUniversityPress,1985,p.6.

[16]徐亚文:《欧洲人权公约中的程序正义条款初探》,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5期。

[17][美]本杰明·卡多佐著:《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6页。

[18][美]伯纳德·施瓦茨著:《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17页。

[19][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3页。

[20]姜明安:《健全行政程序立法是完善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5期。

[21]参见[美]萨恩斯坦:《与财产权》,刘刚译.

[22]参见季卫东:《程序比较论》,载《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1期。

[23]齐延平:《权力运行的道德底线与责任制度》,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6期。

[24][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5页。

[25][英]戴维·M·沃克编:《牛津法律大辞典》,邓正来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764页。

[26][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475页。

[27]江平:《财产权的重要性法律有待完善》,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12月4日。

第9篇:近代经济管理方式范文

(一)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①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②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③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④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⑤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心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

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⑥,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⑦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⑧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⑥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

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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