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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工作;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内;体制外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社区建设的重视和投入,我国城市社区基本上已经建立起社区公共服务的载体——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站,一些农村社区也开始借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做法,建立了“一门式”或“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如浙江省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要建立1.5万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而山东省到2010年底,已有50%的行政村实现了社区建设全覆盖。可以说,我国社区建设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了,但这只是社区建设的第一步,它主要解决了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及其人、财、物的配套问题,而随着社会管理的提出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将由基础设施和制度框架等“硬”的方面转向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模式及其制度实施等“软”的方面中来,而在这一阶段,社会工作的介入将大有可为。
尽管在社区建设的第一阶段,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已有部分介入,如政府开始强调社会工作对社区建设及社区服务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建立社会工作委员会,一些地方甚至开辟了社会工作岗位,并要求社区工作者报考社会工作师,同时鼓励社区工作者用社会工作的方式、方法来解决社区问题,但是总体来说,社会工作介入的理念、力度和方式还停留在较低层面,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还存在着“两张皮”的现象。这突出地表现在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如行政化色彩过浓,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和做法往往沿袭政府的行政管理套路,以命令、强制等方式来强调工作的统一性、一致性;公共服务的机制和手段不够灵活与多元,对居民的服务需求回应能力不强,导致公共服务形式大于内容。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因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公共服务有其独特的优势,如社会工作的理念本身与社区公共服务存在着很好的契合,能够在社区困难群体救助、权益维护、心理咨询、社区矫正、各种福利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优势(孙莹,1997;杨贵华,2011);社会工作组织的非营利性还有助于改善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方式;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更是能够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等。为此,在社区建设的第二阶段,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非常必要。但是如何介入,通过什么样的路径和机制介入,需要很好地进行思考。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路径的文献综述
在国外和港台地区,谈及社会工作对社区建设的介入,研究者们更喜欢用“社区社会工作”这一概念,因为这一概念既是社会工作的一种方法,也把社区与社会工作很好地契合起来。不过他们普遍认为国内大陆的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并不是能够天然整合在一起的,因为社会工作意义上的社区社会工作“并不是国家治理的延伸”,它有“民主、参与、互助和自力的价值观(黄洪,2006),还有的学者甚至提出在当前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下,社会工作能否在社区建设中保持其专业性是有疑问的(Hutehings&Taylor,2007)。在西方社会工作介入的实践中,其基本倾向是让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工作组织来担当社区公共服务,而且这类社会工作组织往往都是功能单一体。如在英国,许多慈善性质的志愿组织和私营机构通过雇佣社会工作者来提供日间服务和社区服务(Payne,2007)。美国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更是受雇于非营利性组织和私营组织,以2004年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发表的调查结果显示,37.3%的持证社会工作者受雇于非营利性部门,私营营利性组织的比例为16.7%,此外私人执业的也有13%,在政府部门就业的只有32.7%(2006)。
但在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具有很好的契合性,而且社区恰恰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主战场(王思斌,1999;夏建中,2005)。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王思斌提出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建设的“嵌入说”。他认为,专业社会工作是嵌入原来的社会服务领域之中并谋求发展的,嵌入性是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特征(王思斌,2011)。这一提法,实际上表明社会工作的介入不是要在社区建设中另起炉灶,而是要在现有的社区管理体制中进行拓展和扩充。还有一些学者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方法,如李暠伟等人(2007)提出要区分社区建设中的基层政权建设、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三个方面,并认为社会工作的方向应该是社区服务,即社区就业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青少年服务、商业服务和家政服务等若干方面。马贵侠等(2011)认为了解社区居民的现实问题和需要是开展社区服务的前提,而社会工作者应该发现、挖掘、调配和利用社区内和社区外的各种资源,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杨贵华(2011)则提出了设置公职岗位、在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设立工作岗位及其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等三个具体路径。
总体来说,这些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但并没有从社区公共服务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这些研究大部分都是在考虑体制内的社会工作介入问题,还没有过多涉及体制外社会工作介入的问题。因此,考虑到我国现行政治架构和社区管理制度,社会工作的介入应考虑体制内和体制外这两个方面,并要从人的介入、机构的介入和服务的介入三个角度来思考。
三、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公共服务的路径
(一)制度内的“嵌入”
体制内的“嵌入”,应从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服务内容和社会工作方法的引入三方面着手。现在社区工作者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工作不专业,服务不彻底,工作主要是以行政和管理工作为主,不能很好的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需要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并且为他们设立专门的岗位让他们去为社区居民提供专门的服务。
首先,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我国现在的社区体制虽然有相应的社工岗位,但多数还处于政社不分的状态,所做的工作与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有所偏离,往往以行政和管理类工作为主。所以,为了更好的让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让专业的社会工作技巧运用于社区建设中更好的服务居民,势必应该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使其能够不用分心于行政工作而专心于服务社区居民的工作中来。同时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还可以吸引更多有志于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的人才,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使社会工作在社区里发挥作用,也可以使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速度加快。
其次,对体制内的社区公共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质量提升。现有的社区服务人员由于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使得社区服务难以精细化和专业化,未能向居民提供深入、优质和高效的社区公共服务,这样不仅对社区建设帮助甚为,同时有可能会让居民对社区服务失望,从而产生负面效果,所以应该对在职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只有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考试通过者才能继续担当社区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居民对服务的满意度。
最后,在既有社区公共服务内容中强调社会工作方法的全面介入。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类群体率先着手:一是社区中的困难与弱势群体;二是社区公共服务中触及最多的老年和儿童群体。困难和弱势群体通常具备一下特征:物质生活处于贫困或相对贫困状态;由于制度安排或个人的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政治上不能有效表达自身利益、捍卫自身权益。而我国弱势群体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通过体制性歧、整体性淘汰这样一些集体排斥的方式,即落入弱势地位并非个人原因,主要是社会原因。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增权主义和女性主义去调节家庭关系,从而减少家庭暴的产生;我们也可以通过社区融合策略,推进流动人口逐渐融入社区生活和服务中;而对于残疾人我们可以在生活上帮助他们,如修建盲道、组织志愿者进行陪护等。而对于社区内老年人和儿童的公共服务上上,我们应增强老年社会工作和青少年、儿童社会工作内容,如设置专业的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托儿活动中心及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在各类中心中配置相应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体制外的“培育”
首先,积极探索并建立体制外的社会工作站。想要使社区服务中的社会工作能够专业化并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除了体制内的建设外,还应培育体制外的专业社会工作组织。杨贵华(2011)认为,在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的西方社会和我国的港台地区,社会工作者从业的机构有的为专门的社会工作机构,有的为其他非营利服务机构,但都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如上海手牵手是服务老年人临终关怀,小笼包是服务聋哑人,而乐群的特色是在青少年服务上。由于每个非营利组织都有各自服务的专门领域,这样在社区里引进各种不同的社会组织,让每个组织各自发挥各自的特长去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不仅有助有这些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还可以让社区居民的需求得到最大化满足,从而更好的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的开展。培育非营利的专业社会工作站,除了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之外,还应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出台相关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如对活动场地的安排、资金的配套、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应有详尽的安排。
其次,应借助“外脑”,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本土化。这些研究机构一方面可以将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带入社区,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双方之间相互学习,更好地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总之,当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中这种政社不分的状态需要进行改进,从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维度来推进社会工作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应用,以便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社区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黄洪,《评论:社区与社会工作:一个社会工作者的角度》,载殷妙仲、高鉴国编,《社区社会工作:中外视野中的交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夏建中,《社区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马贵侠等,《社会工作方法在社区工作中的应用—以合肥市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为例》,《社会工作》2011年第2期。
[5]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
[6]杨贵华,《社区公共服务发展与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东南学术》2011年第1期;
[7]李暠伟、雷杰,《“社区建设”概念的逻辑分析与社区社会工作介入的方向》,《学习与实践》2007年第2期;
[8]HutehingsA.&Taylor,2007).Defining the profession? Exploring an international definition of social work in the China contex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16:382一390.
[9]Payne,M.(2007).United Kingdom,in Social Work as a Profession: :A comparative Cross一national perspective edited by Weiss,I. &Welbourne. Birmingham: Venture Press.P180.
[10]Center for Health Workforce Studies School of Public Health,University at Albany 2006. Licensed social Workers in the United States.June12,2008,retrieved from https:///research/default.asp.
关键词: 社区教育 国外 国内 借鉴
“社区教育”(Community Education)一词最早是在20世纪初由美国教育家杜威提出的,但具有社区教育性质的各项教育活动于18世纪后即在英、美等国发展起来的。进入20世纪后,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现代社区教育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就已经相当普及,并有了一定的发展。自1970年后,随着终身教育、学习化社会教育思潮的涌入,社区教育在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明显。一般认为,国外的社区教育以丹麦柯隆威等人于19世纪中叶在罗亭创办的“民众中学”为起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后,主要形成以北欧各国的“民众教育”、日本的“社会教育”和美国的“非正规的社会教育服务”等为代表的格局。
一、国外社区教育的发展
1.美国
在美国,进行社区教育是美国社区学院的主要职能之一,同时处在社区范围内的公立、私立中学、大学、博物馆、社区福利团体、教会、商业组织等也是直接实施社区教育的组织机构。美国的社区学院,如今已在社区教育中确立了核心地位。在美国,由于社区教育内容广泛,教学形式多样化,教学方法灵活,并且开设的课程完全以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因此,它能够不断地吸引社区成员的参与。首先,美国社区教育的教学方式多样化。它不仅能以正规的教育形式来开展,而且可以非正规的或非正式的教育形式来进行,以此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其次,社区教育的教学内容多样化。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除家政、烹调、园艺、饲养、摄影、保健等实用性课程外,还有计算机、化学、地理、历史、会计、法律和人类学等学术性课程。再次,社区教育教学渠道多样化。除了师生在课堂上面对面地授课外,还有临床讲授以及正规教育、短期讲习班和集中训练相结合的形式,以适应文化水平、家庭背景、学习目的等方面有差异的学生。最后,社区教育实施渠道多样化。普通公立学校,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公立、私立大专院校,社区卫生福利青年机构,社区内工商企业,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的一些社会团体,它们从不同角度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同时联邦和地方政府也很重视社区教育,给予立法和财政上的支持。
2.日本
日本除了把社区教育定义为《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学校教育活动之外,还组织以社会全体成员为对象的教育活动。政府依托各种设施开展社区教育,这是当代日本社区教育的一大特点。在日本,隶属于社区教育的设施名目繁多,有公民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青年之家、少年自然之家、妇女会馆、综合社区教育设施、市民会馆、文化馆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设施为公民馆,这是日本所独有的社区教育综合设施。它是兼有当地公民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公会堂、产业指导所等职能的文化教育机关,是由政府从地区教育经费中拨款而建造的。它是中小学生课余活动、在职成人业余学习和休闲活动、家庭妇女、退休人员等学习和交往之地。
二、国内社区教育的发展
我国的现代社区教育发展历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社区教育发展到今天,大致经历了起步、探索、蓬勃发展等若干阶段。第一阶段是1985―1992年,是社区教育的兴起阶段,当时我国东部地区一些大城市的中小学校为了加强青少年校外德育,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活动蓬勃开展。这一时期,社区教育处于自发状态。第二阶段是1993―1999年,为社区教育的探索阶段,当时的社区教育对象和内容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扩展,社区教育目标不断明确,开始把营造学习化社区、服务于社区和社区全体成员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发展目标。第三阶段是从1999年至今,为社区教育的蓬勃发展阶段。
1.上海的社区教育
上海社区教育模式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直接参与,组织协调所辖区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有效地利用社区财力资源及其它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创办社区学校等社区教育形态,基本上做到了三教统筹的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系统。
上海的社区教育活动多规格、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如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社区先后对双休日职工、高龄老人、外来人口、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居委会干部等各类人员进行了各种培训。再如浦东新区潍坊街道社区教育的内容涉及电脑、书法、绘画、法制、家政、英语口语、环保知识、卫生保健、子女教育、就业指导等。这些活动都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参与终身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社区成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同时也推动了上海的社区教育发展。
在上海,社区教育网络逐渐形成,社区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社区学院为社区教育网络的龙头,发挥办学、联络、咨询和教学业务指导的作用,进一步整合社区内的教育资源,形成由社区内的街道社区学院、科普中心、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文化体育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休闲中心、居委市民学校、电教站、电脑互联网络等多层次、全方位的社区教育多级网络,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
2.广州的社区教育
在广州,社区教育也有其特点。近年来,为了搞好社区建设,广州市把东山区大塘街、越秀区北京街、荔湾区华林街、海珠区沙园街、天河区车陂街、石牌街等列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利用自身的优势,迅速展开了工作。如海珠区沙园街创建“心理健康学习型和谐社区模式”,以街道为社区单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型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以实施居民“健心工程”为主要内容,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居民的素质发展与心理和谐。白云区同和镇京溪小学创建星级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由白云区家长学校负责组织,家长学校先后建立了京溪小学、颜乐天中学、汇侨中心幼儿园“星级学习型家庭”创建基地。天河区车陂街处于城乡结合部,他们以农民学习基础文化、对外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的形式来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等。东山区大塘街把社区教育看成是社区建设的一种强大的动力,充分调动社区的教育资源和文化资源,以社区学校、社区党校为主要阵地,根据社区发展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提高了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国外社区教育对我国的借鉴
一些国外社区教育的文化特色,通过国际文化交流,为我国所借鉴和改造,对我国的社区教育发展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欧美发达国家的社区教育主要是解决社区居民的个体需要,因而他们所注重的是个体发展式的社区教育。对于美国的社区教育,政府对其发展多数是以法律手段加以控制;国外的社区教育实体,如美国的社区学院、日本的公民馆等对社区教育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而我国的社区教育还应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1.高等院校应扩大职能服务社区教育
借鉴美国社区学院的经验,我国的各种高校及高职院校应扩大其自身职能,适应社会的各种需求,提供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服务,不仅提供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专升本”教育,而且应提供服务于本地区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等,着眼于社会的实际需求,面向市场,灵活设置课程,做到实践性强,内容新颖、实用,相信能够吸引各层次的生源,为当地经济和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2.建立高素质的社区教育专职人才队伍
在我国,应在大学中设置社区教育专业,培养从本科生到研究生层次的社区教育理论工作者及专职人员,建立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社区教育工作队伍,同时应提升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及工资和福利政策,使其与正规教职工处于同等地位。另外,还应制定不同类型社区教育工作的岗位要求及任职条件,广开渠道,使人才有进有出,形成良性循环。
3.建立社区教育评价机制
应根据社区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条件、功能特征及现有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科学理论,设计出一套合理的评价标准,注重定量和定性两种分析相结合,来正确地评价我国社区教育发展。
综上所述,发展社区教育必须有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有广大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合理利用资源,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叶忠海.创建学习型城市的理论和实践[M].上海三联书店.
[2]董华.社区教育概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6.
[3]叶忠海.21世纪初中国社区教育发展研究[M].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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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加奎.美日二国社区教育之管窥[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2,(8).
[7]杨荣,陈仕培.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策略探析――基于中日比较的视角[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6,(7).
[8]孙庆.上海市社区教育的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6).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需要护理的老人急剧增加,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呈现多元化,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然而由于我国养老保障体制建设起步较晚,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都不太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养老保障体制的变革与完善成为需要紧迫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保障体系
一、我国养老保障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障取得的成就
我国养老保障基本体制正在不断完善,资金来源逐渐多元化,养老金覆盖面逐渐扩大,服务机构逐步增多,服务人数也日渐扩大。尤其在养老服务方面,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雏形。
(二)我国养老保障的不足之处
1、老龄化问题紧迫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及社会结构快速转型,截止2013年底,全国60岁以上人口突破2亿,占总人口14.9%;其中65岁以上人口1.3161亿,占总人口9.7%。我国已进入老龄型国家。另外,人口老龄化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约有40%的老人是“空巢老人”,城市独居老年人占49.7%,农村亦达38.3%。我国的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属于未富先老。
2、家庭养老面临危机,社会化养老又存在困难
中国目前由于家庭呈小型化趋势,传统的敬老文化衰退,使得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减弱。加上由于养老金发放困难,企业负担沉重,快速老龄化等问题使社会化养老出现了许多困难。
3、养老保障服务体系仍不完善
目前,我们只重视养老制度,而忽视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导致养老保障的质量下降。所以应当加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使养老保障体制更好的实行。
二、构建我国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政府机构
政府在老年养老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特殊作用。包括对老年养老保障政策的指导作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市场和服务的规范和质量。也要扶持对老年养老保障的研究,调动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老年养老的保障工作做好。
1.政府应对社会养老保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优惠
养老保障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千千万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据国家制定的法律进行推进和实施。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明显滞后,目前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几个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文件和通知,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应抓紧制定老年保障法的相关法律。养老是一个投入高、管理要求高、服务质量要求高、需要很大热情和爱心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为了保证养老事业持久的发展,国家和政府要尽快出台一系列鼓励社会养老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2.政府要履行对养老保障机构管理与服务监督的职能
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对养老机构详细的管理和服务标准,根据标准定期对养老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布,避免养老机构过于趋利或管理不善引发对老年人身心的危害和影响。
(二)养老服务机构
目前,我国社会化养老机构包括以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和老年康复医院为主的老年人养老机构。现阶段,全国各地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普遍很低,使许多老年人对到养老院养老心有余悸。老年人对于生活的舒适、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和愉悦,对于亲情和温暖等都有着十分强烈和敏感的需求,所以养老机构的服务只局限在普通意义上的日常生活照料是远远不够的。更要从科学的生活安排、创造健康愉快的环境与和谐的人际关系,让老年人发挥一定的作用,体现他们自身的价值,营造一个像家一样的养老环境方面努力,把养老保障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三)个人及家庭
老年人自身与其家庭对老年人有赡养义务的成员们应提供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赡养义务。家庭或自我保障不仅符合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文化传统,也是目前中国社会现实格局和法制规范的必然选择,故应继续发扬光大。我国一直有赡养老人和孝道文化的传承,所以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实现对居家老人的物质照料与体贴的精神照顾。
(四)社区
在我国养老模式发展不成熟的条件下,应该注意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的层次性衔接,以便实现家庭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过渡。要建立配套的资金保障和服务供给等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养老生活服务、法律权益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生活护理服务、心理健康服务、老年消费服务、老年文化服务、失业发展服务等内容。这些服务的建设与完善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持续而有效的运行至关重要,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规划。对于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资金来源要多元化,可以建立居家养老基金,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的捐助。还可以多吸纳民间资本,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之路,根据不同承受能力,制定不同层次的服务档次,实行有偿服务或低偿服务,更加丰富资金来源。
(五)志愿者与专业人士、机构的结合
尊老敬老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部分人都愿意自觉地为老年人服务,养老服务志愿者给人带来的则是助人为乐后由衷的幸福感与道德成就感。我国可以尝试组建专业化、组织化的青年志愿者队伍,比如医疗志愿服务队、文艺志愿者服务队、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队、网络志愿服务队等专业化社区志愿服务队,发挥志愿者的专业特长,为社区建设提供服务。
三、构建我国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意义
老龄化的加剧,中国传统家庭逐步解体,养老责任逐渐社会化,政府负担日益加重,养老功能市场化的要求慢慢凸显,老年人各方面需求上升,养老服务人性化要求曾加,这些都是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面临的新问题与挑战。现有的制度覆盖面没有扩展到应该保障的人群,需要尽快改革,以适应新的保障形势需要。在老年社会保障责任社会化、服务人性化、制度多元化、功能市场化以及消费市场化的趋势下,构建新的养老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首先,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大范围内和高层次上满足养老保障的需要。多元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根据不同的经济保障目标,通过各种经济保障方式的有机结合和补充而形成的养老保障机制,更能适应我国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其次,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是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条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下放地方管理后养老保险待遇的降低。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
最后,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能够较好的缓解各方面的矛盾。不仅能够缓解离退休人员收入与在职人员收入的矛盾.在退休员与在职员的收入之间建立一种合理的平衡关系。还可以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矛盾,减轻养老保险的远期财务风险,为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创造条件。
所以,我们应当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石泉,《中国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的重建》,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234页.
[2]张静,张丽霞,《将志愿者服务机制引入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南京大学出版,2008年,第47页.
[3]孙德福,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三版,第144页.
[4]张茅,《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形势既面临的主要问题》,《决策咨询通讯》,2007年第六期.
[5]王之佼,《扩大我国养老保障覆盖面的思路及政策分析》,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高度重视对儿童权利保护是政府、社会和家庭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对儿童权利保护首先必须清楚我国儿童现状问题。
据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报告中儿童是指0¬—14周岁孩子【1】,中国人口调查中划分年龄阶段的第一档也是0—14周岁【2】。所以本文所指的儿童概念是指0—14周岁的我国大陆孩子(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所以本次调查的人口数量比较新的也是比较准确的数据。全国人口中(未包括港澳台地区),0—14周岁的儿童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周岁儿童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3】。
(一)教育方面
我国近2.7亿儿童中未入学率约1%,也即大约有270万儿童失学,这其中大部分是农村儿童【4】。我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由1990年的96.3%提高到2000年的99.1%;小学5年巩固率由1990年的71.4%提高到2000年的94.5%;小学净入学率中女生为92%,男生为90.2%;中学净入学率中女生为48%,男生为52.2%【5】。由于发展不平衡,我国贫困地区仍有适龄儿童无法入学。
(二)健康卫生方面
我国有许多贫困儿童由于家庭经济贫困而得不到良好的健康营养与卫生医疗保证。营养不良的儿童约占9%(占儿童总人数,1997—1999年数据),相对于年龄体重不足的儿童10%(占5岁以下儿童的比例,1995—2000年数据),相对于年龄身高不足的儿童17%(占5岁以下儿童的比例,1995—2000年数据)【6】。
儿童卫生保健方面投入不足,虽然在儿童计划免疫项目增加了乙肝疫苗、水痘疫苗等的接种保证了儿童的健康成长【7】,但农村中的医疗水平有限、经费投入不足,使得农村儿童保健方面出现了严重障碍。中国儿童现在有7.6万人感染艾滋病【8】,虽然相对于全国儿童总数比例不高,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三)儿童福利院服务方面
1995年全国共有儿童福利院73所,收养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7000多名【9】。全国有托儿所、幼儿园共18万家,在园儿童2711万人,教职工共116万人,其中教育者87万人【10】。对流浪儿童的服务由过去通常是纳入收容遣送范畴改为专项的儿童福利范畴,到1997年底,全国已投入资金8000万元,建成72个这样的场所,能为流浪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医疗、衣食住、非正式教育、心里咨询和行为偏差矫治等多方面服务【11】。
(四)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农村儿童有23200万人,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800万,农村平均每四个儿童就有一个是留守儿童,结构如下:
从这图中可以得到农村留守儿童(0—14周岁)为4799.5万人【12】。
2、我国儿童福利政策与分析
为了保证儿童健康成长,国家通过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享受抚养人的连带社会保险等几个渠道,推出一系列保障儿童健康、教育的措施【13】。
这些措施有成效也有不足,分析如下:
(一)儿童保健与儿童计划免疫
儿童保健与儿童计划免疫旨在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成长,从小就预防疾病做到了从源预防,成效非常大。
在计划免疫项目有一些项目是免费接种的,但也有一些是收取费用的,虽然近几年来扩大儿童计划免疫项目,但新增的大多需要收费,本文认为收费不可取。职工子女的接种劳务费可由家属医疗或子女筹医疗项下部分报销【14】,而且职工族收入高又稳定,可以支付得起这项开支。可农村子女的这项计划免疫费用是家庭生活开支,虽然金额不大,但也是不小数目,农村农民由于“近视”效应,认为花费金钱去做免疫不划算,更有令人费解的是打三针预防就打一针或二针,原因是“打了这个没用,没有看到孩子异常,挺健康的,少打一阵可以省些钱买包奶粉”。
农村儿童保健近几年来发展很快,乡村医生医疗水平和设备大大提高和改善,儿童的健康得到了很大的保障。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国家对农村医疗卫生方面投入不足,医生得不到良好的培训和生活保障,医疗设备也相对落后,这一点城市儿童保健做得比较好。所以农村儿童保健事业不容乐观,大多数医生不具有本科学历,许多医生只是跟其他医生做了一二年学徒,参加医生培训个把月就在当地开个诊所,其中有不少是庸医,值得政府和社会关注。农村中缺乏一支良好素质的技术医疗队伍和良好医疗设备是制约农村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直接因素。
(二)儿童抚育津贴和儿童福利设施
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独生可以享受儿童抚育津贴,而且可以享受托儿补助费【15】,而农村儿童则不能享受抚育津贴。在英国,国家为家庭内第一个子女(未满16岁,学生未满19岁)每周发放10.4英镑(约合15美元)的津贴,其余子女每人每周8.45英镑。此外许多国家的政府还为婴儿提供一定的食品和婴儿用品或者提供相应的现金补助,这些津贴都是给本国国民所有的儿童【16】。这一点我们还做得不够,有些观点认为给所有儿童提供津贴有两个障碍,国家经济实力和家庭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国家经济基础条件方面本文想指出“少儿强则国家强”,我们国家若想更强大必须让儿童“强大”,从本文第一栏中儿童健康、卫生现状可以发现许多儿童有营养不良、体重不足、身高不足等欠缺,用一部分财政预算给儿童津贴上从国家长远战略考虑非常值得,关于如何保证津贴费用真正到儿童身上,下文再做论述。无论哪个产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无贵贱,农民子女有权利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用家庭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来限制儿童平等享受儿童抚育津贴是错误的观念,国家有责任保护每一个儿童的权利。
在儿童福利设施方面国家加大投入,目前已经建立起比较规模的托儿所、儿童福利院等,但是农村的儿童福利设施相对比较落后,从上文指出的农村留守约有5800万可以看出农村儿童福利设施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三)儿童免费教育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岁的儿童都要接受教育,从2007年开始,全国开始实行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只交书本费即可,从理论上保证了全国所有儿童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事实上,我国仍有许多儿童失学和辍学,如上文指出我国约有270万儿童失学,大部分是农村儿童,中学净入学率比小学经入学率低,儿童的教育不仅关系到儿童的一生也关系到祖国未来的兴衰。保证所以儿童能够真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儿童失学有重要的原因是家庭经济贫困所导致的。家庭经济贫困使有些父母支付不起孩子的书本费及相关费用,同时有些儿童因为家庭经济贫困引起了内心的自卑感不能与同学相处从而导致失学和辍学。
(四)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留在农村所在地而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他们一般由祖父母、亲戚、邻居等照顾。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十分大,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就有一个是留守儿童。祖父母年龄大,知识水平低根本不能教育和监管孩子,他们只能督促不能教导,在亲朋好友家的那些留守儿童,因为不是自己生的小孩,往往不会尽心教导。许多家长也知道这一点,可是他们最无奈的事“要想出去赚钱,孩子不放在祖父母、亲朋好友家管放哪管”。可见农村的儿童设施水平比较低,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不够重视,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人身权、受监护权、发展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如何解决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儿童和农村的权益。
四、加强儿童社会保障的措施
国家对于保护儿童权利的许多措施取得很大的成效,儿童的整体平均素质和健康水平有很大提升,但由于政府把保护儿童利益放置于保护妇女权利一起,限制了儿童社会保障进一步发展。同时由于目前儿童社会保障覆盖面比较窄,农村有许多儿童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及失依儿童的社会保障做得不够到位,究其深层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导致许多儿童失依与留守农村。有些观点认为儿童的生活水平不能与国家挂钩,这是家庭家长原因怨不得人,国家没有太大责任在保护儿童权益身上,不能破坏游戏竞争规则。本文认为这种观点核心目的是倡导拉开距离,保证竞争的不对称性。中国人有一种弊病观念:自己富,则不希望别人富,喜欢别人都穷;自己穷,不希望别人变富,自己不能富则希望人人都穷,这里不做讨论。认为国家没有太大责任保护儿童权益的观点不可取,完全忽视了国家、政府的社会责任。每一个儿童的事都不是小事,不能因为个例而忽视,国家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儿童的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失,保证农村儿童和城市儿童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同时社会和家庭也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儿童权益,本文从政府、社会、家庭三方面分析如何加强儿童社会保障。
(一)政府方面
1、儿童计划免费免疫与加强儿童保健投入
扩大儿童计划免疫项目,普及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疫苗等的接种,对计划免疫内的项目全部实行免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付,同时增加预付新疾病的财政预算,防止新增的疾病对儿童健康造成威胁,延长儿童免疫年龄,保证0—14周岁儿童均可获得免费免疫,切实从源头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增加对儿童保健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儿童保健投入。农村农民对卫生健康方面并不熟悉,从上文数据可以看出,农村由相当一部分儿童存在营养不良,体重不足,身高不足等健康问题,如何消除这些健康问题是政府的一大任务。加大投入,培养一支素质比较高的农村医疗队、巡回各个乡村,免费为农村儿童做健康咨询,推广营养配餐,保证儿童营养健康;培养农村当地医生,提高农村医生素质与技术水平,严厉打击农村的庸医与高收费情况;加大对农村医疗设施投入,更新医疗设备,特别加大对儿童常见病门诊的投入,降低医疗费用;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配备1名或若干名专业医疗师,维护当地儿童的健康权。
2、扩大儿童抚育津贴范围和改善儿童福利设施
(1)扩大抚育津贴范围,保证农村儿童也可以享受抚育津贴,给每一个0—14周岁儿童发放现金或购物券津贴,由于农村许多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可能会把儿童现金津贴转化为生活所用。为了保证儿童津贴真正服务于儿童可以发少许现金津贴,更多的发放购物券:0—3周岁发放奶粉购物券,由家长持购物券到指定的若干奶粉超市购买奶粉,边远山区的由超市运载到村委会,然后家长持券购买,这样可以减少家长变卖购物券;4—9周岁发放营养配餐购物券,由家长持购物券到指定地点购买;10—14周岁发放食品如鱼、肉等购物券,由家长持购物券到指定的地点购买。
这里须指出一点比较好的奶粉和营养配餐一般都只是超市有,所以家长也比较愿意上超市为孩子购买。但农民没有去超市购买肉、鱼等食品习惯,一般都认为集市比较便宜又方面。可以在乡镇集市设立一换券站点,持券者持食物到站点,站点服务员见物换券给予现金补贴,站点服务员由当地银行在每次市集时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即可,这样就可以避免家长因缺乏购物的选择性而不去购物,也考虑到购物券不能在自由市场流通。在这里有人会问要是这家长到站点换券之后再把食物退回买主而把钱变为他用,那该如何?首先要明确农民并不是不想为孩子营养着想,而是怕麻烦,担心在指定地点购物吃反亏,所以才不去购物而想着变卖购物券。如果给予他们方面,自然会取得预期效果,如果真是人人都是那样换到钱而退货那就真没办法了,除非看到孩子吃到食物,否则什么措施都没用,购物券更多的考虑到家长是为孩子健康着想的。
对于担心给农村儿童发放抚育津贴而引起计划生育政策难以落实,只要把抚育津贴和母亲节育联系在一起即可,母亲在一年内节育后,她的孩子即可获得儿童津贴,这样既可以把计划生育真正落实到农村,也可以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关于母亲节育年限可以视各地具体情况而定)。
(2)增大对农村儿童福利设施的投入,缓解农村失依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救助问题。从农村中每4个儿童中就有1个儿童是留守儿童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儿童福利系统是非常脆弱的。本文认为我国的福利设施建设更多是从城市角度出发的,政府及多数人认为城市时非常必要建设儿童福利设施。因为城市人“不善良”,大多数城市人不愿意照顾他家孩子、收留街上浪儿,城市居民一般都有工作,也没有时间照顾儿童,所以必须给城市中的儿童提供福利帮助。而农村人民因为善良,看见流浪儿动了恻隐之心会收留,也会愿意照顾他家小孩,农民因为时间比较空闲所以本家孩子可以很好照顾,把整个农村看成是儿童收养站,所以农村中儿童福利设施比较少。其实应该加大对农村儿童福利设施的投入,给农村失依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直接的帮助。同时也可以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和外出工作农民的后顾之忧,如农民工的孩子有比较好的安置,他们就会安心在城里工作,农民农忙的时候也可以专心耕作。
3、儿童教育全免费与免费午餐
(1)虽然我国实行免费九年教育,但还是有一部分儿童因为贫困而失学。对于九年义务教育不仅学杂费免除而且要免除书本、资料费,免费提供书本和相关资料(考虑到国家经济条件,小学不提供相关书籍,初中每门课程提供一本辅导书)。给贫困生提供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学金,而且要落实到每一所中小学(从笔者角度出发,当地县城乡村中小学暂无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生活补助也很少有,但并不代表学校没有贫困生,而是没有这项资金)。让每一位贫困生不会因为贫困产生自卑感和失去自信心而失学。
取消小学和初中生不能留级的规定,应该充分考虑每一位学生智力的差异性,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鉴于目前我国的经济条件,实行全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和补助有很大的困难,但至少要保证小学要全免费和补助。因为小学生往往没有判断力,很高兴能不去学校上学,要是家长因为贫困而不关心孩子学习则会产生很大的失学率。如果国家不介入会使义务教育不能落实到每一个儿童身上,所以必须对小学生一定要“狠抓”。至于初中生已有一定的判断力,知道学习的重要性,更多的会主动争取。
落实教育公平的政策,改善外来民工子弟就学条件。政府要统筹管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待遇,增加教育设施,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利用已有资源开办寄宿制学校,假期学校等,逐步建立起社会监护体系,放宽按户籍入学的政策,让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能在父母工作地入学。
(2)在乡村中小学提供免费午餐,推广营养配餐,既可以节约农村家庭开支也可以保证儿童营养健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4、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与加强农村治安建设
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和不断增多的原因,儿童卫生健康和教育问题的产生,主要都是农民生活贫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收入增多自然会给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与健康饮食,同时也不会“丢妻弃子”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大量存在的措施。为此,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想方设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尽快提高农民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
政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净化农村社会环境。当前农村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犯罪、吸毒、等不良现象在农村大量存在和扩散,这些丑恶现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非常不利,他们缺乏判断力和控制力而容易陷入困境,所以执法部门必须对农村治安加强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不良行为,保障农村儿童生活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
(二)社会方面
目前,我国许多公共服务部门逐步开始市场化,官办机构竞争导致了分层日益明显,拥有众多资源的机构收取高费用,于是可以投更多的资金用于改进服务设施(从而再次提高收费标准),而资源较少的机构则因为缺乏资金而难以发展,服务水平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已经为贫困者获得公共服务设置了经济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力量则是填补公共服务缺口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府必须支持社会力量的救助措施。
1、改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
本文主张政府建设福利设施,然后由社会力量管理福利设施,但同时也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儿童福利设施领域,这里不再赘述。在儿童福利机构中,改变政府“万能型”的儿童福利行政模式,寻求管理模式社会化、资金来源社会化、服务队伍社会化的新型福利模式【17】。由专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的服务队伍管理福利设施给儿童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配备专业医疗师、心理专家解决儿童困惑和心理阴影。社会应该关注福利院中儿童的成长,减少对他们的歧视和不友善,帮助儿童走出心理困境。农村福利机构更多地关注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在管理儿童过程中实行“一对一”管理模式,并不是要求为每一位儿童配备一位服务人员,而是在管理过程中实行个性化管理而不是大众化管理,那样会陷入“万能型”政府行政模式。
实行资金来源社会化可以扩大资金来源,保证儿童福利机构正常运转。
2、保护失依儿童权益
失依儿童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身父母和其他具有亲情关系的成人照顾的儿童,他们或是由于父母亡故;或是由于法律原因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共同生活;或是其他各种原因无法得到成年人的正式照顾(更多是流浪儿童),只能由社会中的他人或是福利机构帮助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18】。对于失依儿童推行福利社会化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让失依儿童有所“依”除了儿童福利院收养,更多的让社会家庭接纳,让失依儿童体会到“家”的温暖。对于家庭收养失依儿童办法在下文讨论。
3、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和教育作用
在社区内加强各户家长合作,把留守儿童组成几个队,并由当地服务机构或志愿者带领,家长参与监护。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思想道德的修养活动,使脱离学校和家庭的留守儿童能在社区继续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4、发挥学校教育功能,培养儿童的合作精神
学校要增强孩子对学校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对留守儿童要给予特殊的关怀,应配备心理老师,以便于对留守儿童及时疏导教育,建立留守子女家长(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实行多向管理,真正形成家长、学校、临时监护人共同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网络系统。
学校要多活动,培养孩子的合作精神。许多留守儿童因为缺乏母爱或父爱而变得沉默寡言,学校应该帮助他们走出消沉,培养以学校为家,以同学友情为关爱的制度,多开展一些班级、校级集体活动,提高儿童的合作、协调能力,从集体活动中体验生活的快乐【19】。
5、社会关注及预防艾滋病在儿童身上传播
目前中国大约有7.6万儿童被艾滋病感染,预防艾滋病传播不是一个家庭可以完成的事,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合作才能预防。社会应该加强让艾滋病源远离儿童,教导儿童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学校应该加强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家庭应该关注孩子成长,不能把病源带入家庭,感染儿童。
社会对于艾滋病儿童应该给予温情关怀,而不是仅仅捐钱,这样会使儿童认为他们是被社会“抛弃”的“孤儿”。社会更多的要给予感情关怀,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给予他们精神安慰,一个微笑、一次握手都是温馨的情感关怀。
大多人忽视儿童的恋爱,认为儿童无恋爱或没有可谈的,一般都不讨论它。但在儿童的恋爱方面,本文想指出人生的恋爱观是从儿童小时候不知觉与知觉中培养和树立的,培养良好的恋爱观(这恋爱观是人生恋爱的启蒙思想观)是儿童保持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家庭方面
1、农村家庭要转变观念,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留守儿童出现的诸多问题,除了农村现实生活环境的制约外,也有做父母的自身认识和观念上的偏差,大多数父母认为,只要给孩子吃饱、穿暖、有书读就行了,很少有家长关注孩子的教育以及孩子真正需要的东西。对于孩子,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家庭温暖,而家庭教育是孩子的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气氛,有利于培养身心健康的下一代。如果父母真是无能力教育孩子,可以在社区组成一个团体(如上文所指),由服务机构或当地知识分子志愿者给予教育指导。家长除了让孩子衣食无忧,也需要同他们建立情感沟通,一个电话可以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心,感受到家的温暖。父母一年至少要回一次家看望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体会到父爱母爱。经常也要与学校联系,形成“家庭—孩子—学校”三边管理,重视孩子全面健康发展。
对于儿童的营养问题,所有农村家庭必须高度重视,并不是让孩子吃饱饭就可以,更要注意营养搭配。这一点政府、福利机构与家庭必须建立信任模式,推广儿童营养配餐,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2、家庭收养
本文认为对于失依儿童更多的实行家庭收养,家庭收养可以给孩子一个“家”的概念,让孩子有所依,使他们体会到生活的精彩,同时也可以减少福利机构人员和资金投入。
对于家庭收养首先应鼓励城市居民收养,名额不限,以不影响收养儿童正常发展为前提。本文认为鼓励城市居民收养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城市居民素质高;第二是经济基础好;第二是户籍制度。家庭收养不是一时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失依儿童长远发展和终身大事。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城市居民一般都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水平较高,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由收养关系登记到城市户口,对失依儿童将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鼓励乡镇经济基础较好的居民收养失依儿童,乡镇居民文化素质较高,经济基础较好,失依儿童进入乡镇家庭也是比较好的选择。
最后是让农村家庭无子女但确实希望收养一孩子的家庭收养。
基于这样的排序选择并不是本文观点利益化,而是基于孩子的长远考虑,若一家庭经济困难而给与他们收养,一方面增加家庭经济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儿童的长远发展,更有可能的是会被受到家庭虐待。
4、评估
本文从现行的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出发,讨论如何做好农村儿童社会保障,虽然分为三个大部分:政府,社会,家庭。但其中有些措施并非一方可以完成,它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三方的努力。
扩大儿童抚育津贴范围和加强儿童保健措施可以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的基础教育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真正落实儿童免费教育和提供免费午餐,使每一位孩子同等享受教育权,保证儿童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涉及到众多农民的利益,改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和加强学校教育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措施,通过这项措施可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也可以保护儿童的切实利益,培养儿童的合作精神,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家庭收养是一种有效解决失依儿童的措施,体现给失依儿童提供社会温情关怀,真正改变失依儿童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家庭环境。推广家庭收养可以减少福利机构投入。对于家庭收养还需要注意一点,应避免儿童受到家庭暴力和虐待,所以在收养前必须考核收养者家庭背景及家长文化素质,以免家庭收养产生负效应。
在儿童社会保障方面必须加强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合作与联系,净化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给无助儿童多一些关怀,给农村儿童多一些帮助。
六、总结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高度重视对农村儿童权利保护,是我国各方力量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政府重视儿童福利问题就会有解决问题的前提。社会力量加强服务范围,填补公共服务缺口就会有解决问题的可能。家庭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
儿童社会保障是一项复杂而巨大的工作,它涉及到千千万万儿童权利和父母的利益,但我们不能因为工作困难而放弃对儿童权利的保护,我们要一步一步的推广儿童社会保障,使全国儿童都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障发展的成果。儿童社会保障是一项“网络型”项目,许多措施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合作才能实行与落实,在儿童服务社会化过程可以提倡志愿者服务,让更多的人关心儿童的成长,构建和谐社会。本文提出的措施并不是万能的,需要在推行儿童保障过程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断评估与完善。
七、后语
本文主要讨论农村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多偏向于讨论失依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权利保护。很少涉及残疾儿童等社会福利问题,并不是指残疾儿童社会保障不属于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社会保障范围,而是限于相关数据与篇幅条件限制以及本文在构思中是把残疾儿童社会保障划入残疾人社会保障范畴,所以没有纳入讨论范围。未出生婴儿其实也是儿童范畴,许多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与他们在母亲怀孕时期健康发育分不开的,如果从儿童大范围内讲,儿童社会保障年龄应该从母亲怀孕开始计算,但由于数据和操作性问题本文最终没有把未出生婴儿纳入讨论范围。
文中许多数据是从《2002年世界人类发展报告》和相关文献获得,所以有不少数据是过时的,本文已在相关数据标出年限,其中只作本文写作参考。文中有不少观点是超越目前国家经济实力的,如国家向全社会儿童提供抚育津贴,暂时不符合国家经济现实条件,但这是我国儿童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本文并不强调实行过激的儿童社会保障,而是从实情出发逐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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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3],[14],[15],孙光德,董克用主编:《社会保障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72页。
5、[8],资料来源,央视国际,。艾滋病对儿童的影响。
6、[9],白益华,吴忠泽主编:《社会福利》,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128页。
7、[10],资料来源,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658页。
8、[11],时正新主编:《中国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报告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81页。
9、[12],资料来源中国芜湖新闻网,,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有5800万。
10、[16],美国社会保障署编:《全球社会保障.1995》中译本,华夏出版社,1996年,366页。
11、[17],王彦斌,赵锦云主编:《儿童福利社会化重构—“昆明模式”》,中国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8页。
12、[18],王彦斌,赵锦云主编:《儿童福利社会化重构—“昆明模式”》,中国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4页。
13、[19],孙炳耀,常宗虎著:《中国社会福利概论》,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版,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