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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拆迁工程;安全监管;重要性
引言
随着全国经济的告诉发展,我国正在拉开新的一轮跨越式经济发展序幕,基本建筑设施的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扩大。我国建筑行业正面临着大拆迁、大开发大建设的局面。新城镇、新园区、新社区建设不断发展日新月异。以上这些都导致了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从而给建筑施工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新挑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不仅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紧密,还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全社会稳定的大局。由此可以看出,建筑施工安全应该得到普遍重视,如何对建筑行业进行安全监管与控制,是建筑行业当今面临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其中建筑拆迁工程的安全管理是关键问题之一,然而近年来建筑拆迁工程的安全监管乱象频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成为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盲区。建筑拆迁工程事故频发,死亡人数与恶性事故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建筑拆迁工程安全问题应该改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安全监管部门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严格避免建筑拆迁工程中的重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切实搞好建筑拆迁好耶的安全监管工作。
分析大量的现实资料得出,当今建筑拆迁工程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很多,其中可大致表现为三个“不严谨、不规范”,既以下三种:
(1)建筑拆迁工程发包行为不严谨、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建筑拆迁行业中一部分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行相关的法定建设拆迁管理程序,存在着规避政府监管的现象,相应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如:部分建设单位规避招投标、违反规定发包、资质挂靠、不能严格执行现骨干的法定建设程序、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开工拆迁,更严重的有部分单位未签订相关的合同即进场拆迁施工。
(2)建筑拆迁工程施工过程不严谨、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建筑拆迁施工中各类安全隐患问题频发禁不止。例如:在拆建过程中部分建筑物采取人工砸、大锤敲,而不是采用机械拆除。不按照相关安全规范使用劳动安全防护品。拆迁作业现场不能够严格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拆迁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不足,甚至有的安全监管人员对相应有章不循的现象,采取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的工作态度。拆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场不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部分人员高空作业不带安全绳。拆迁现场相应的拆迁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严谨、不规范。拆迁施工场地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如:拆迁现场无明显围栏、不封闭等现象屡见不鲜。
(3)建筑拆迁工程从业人员行为不严谨、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建筑承办企业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严谨,相关的安全责任人对拆迁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相关的拆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谨认真的贯彻落实。建设拆迁承办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不足,其中,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反相应的劳动安全法规的冒险拆迁施工的现象尤为突出。部分建筑拆迁施工企业中为了赶工期,抢资源在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状况下,仓促进场施工,给拆迁工程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拆迁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自身素质就不够高,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烈,甚至存在部分拆迁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相关的安全施工教育远远不够,从而给建筑拆迁工程带来了安全隐患。
建筑安全施工生产,关系着人民的切身安全。长期的事实经验告诫我们,在大拆迁、大开发的现实环境下,要切实做好建筑拆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价钱建筑拆迁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将建筑拆迁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从而杜绝惨痛的一幕再次发生。
如何做好建筑拆迁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1)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提高拆迁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及素质。建筑拆迁工程施工中如果安全监管搞不好,原因往往在于认识不到位。当今建筑拆建安全监管管理要求的基础就是要正确认识安全管理。我们发现在拆迁施工中有一些单位施工时,有不在乎的态度,因小洞不补,造成大的拆迁事故发生。由此看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拆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心,同时增强拆迁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抓安全生产管理的紧迫意识,是做好拆迁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的前提,是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保证建筑拆迁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还对社会和政治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建筑拆迁工程施工安全问题解决不好,对国家拆迁单位和社会都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和产生一定的负效应。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第一”的重要性,拆迁从业人员才能真正树立“安全生产的第一”,从而从根本上有效的防止拆迁事故频发。
(2)严格规范发包管理。严格规范建设拆迁市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47-2004)及省、市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拆迁施工工程发包管理规定,坚决打击拆迁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行为。
(3)严格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建筑拆迁工程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4)严格强化建筑拆迁工程施工中的各项保障措施。
(5)严格建立建筑拆迁工程施工安全预警机制。
(6)严格建筑拆迁市场的准入、保障建筑拆迁安全生产投入。
参考文献
[1]杨帆.安全管理六忌[J].铁道知识,2005(6):31-32.
[2]路明.浅谈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7.
[3]冷文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J].建筑安全,1994(7):25-26.
[4]李慧.土建施工质量与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高温、酷暑、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频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严峻考验。为进一步改善暑期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生产、生活条件,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市民和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做好当前防暑、防汛工作。
(一)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检查整治,确保施工现场各类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需要;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防控,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2、各施工企业要着力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高温时段施工,气温达到37℃以上或降雨天气,停止一切露天作业。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确保工人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时间,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
3、市气象部门要对可能影响安全的大风、高温、强降水等因素及早分析,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提前落实防雷电、防坍塌、防中暑、防中毒、防火灾、防落水、防爆炸等措施。大风、降雨天气施工现场要暂停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暂停高层建筑外立面等危险部位的施工。市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施工现场的检查,确保校舍及人员安全。
4、施工现场要采取措施,适当减少宿舍内居住人数,要开窗透气,保持自然通风,通风不畅的宿舍应设置降温设备,保证室内温度适宜。宿舍要定期组织清扫和消毒,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宿舍纱门、纱窗要齐全,宿舍与在建工程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5、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保温水桶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医疗保健箱,应备足防中暑和防中毒的各类药品,保证职工中暑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6、施工现场小卖部应符合卫生管理要求,要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后方可营业,严禁销售无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卫生许可证的“三无”产品。
(二)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防汛安全监管。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的,或出现险情征兆的,要立即停工、停业整改。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利用施工各方相关责任人检查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防控。要针对汛期雷雨、冰雹、大风多发的特点,把施工现场的基坑、塔机、临时用电、脚手架、高支模、临时设施等安全状况,作为检查和防控重点。要合理科学调整时间,雨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坍(倒)塌、雷击等事故。
2、要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有领导带队值班。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三)切实加大检查力度
市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对防暑、防汛工作进行检查,进行一次彻底整治,对防暑、防汛工作和安全生产条件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停业整改。对因不重视防暑、防汛工作,措施不力、人员不到位,导致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罚。
二、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
为消除农民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提高农民建房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农民建房的有关质量安全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切实防止农村建房中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主要领导负总责;要建立镇、村两级的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对村干部、村安全巡查员进行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对农民建房日常跟踪管理和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村级组织指定农民建房安全巡查员,负责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农村建房排查、动态掌握建房进度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等工作,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汇报。
市住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农民建房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在7月15日前成立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对各辖区内的在建农房情况进行普查,包括建房位置、建房进度、建房审批情况、施工工匠及施工人员数量等内容。对所有农村在建农房组织隐患排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及时上报并责令停工整顿。
(四)加强批后管理。各乡镇、街道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农民建房相关要求把好关,加强农民建房的批后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用地、规划审批制度;二是审批农房时要求农户必须与有施工资质的工匠或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使用市住建部门编印的农房通用图或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三是各乡镇、街道农房审批管理人员要按照农民建房程序加强批后监管,做好农民建房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四是对各辖区内农民建房实行挂牌施工,充分发挥群众对超高、超面积、超层次等违法建房的监督作用,从而实现制止违建行为和减少质量安全隐患的目的。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农民建房有关法律知识,开展建房、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规范和引导农村各类建筑向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结构安全、节约适用的方向发展。
一、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房屋建筑又注重建设领域其他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一些地方只注重对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忽视了市政工程、开发区工程以及园林建设、城市道路、旧房拆除等其他方面的监管;只注重履行了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就成为了质量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去年长沙黑石铺车站事故,就是由于该工程没有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受监手续,致使工程没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而施工单位在质量安全保障没有进行严格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最终酿成重大责任事故。鉴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只要是在政府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工程项目,不管是办了手续还是没办手续的,都无一例外应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要切实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充实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出击,对那些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实施不同强度、不同深度的监管。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开掘监管的深度
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等的划分越来越具体,使建设监管难度越来越大,衡阳衡州市场“11·3”事故和常德桥南市场“12·21”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只注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而忽视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是极其危险的。
所谓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衡阳衡州市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在没有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而更为严重的是其开发商私下雇请有关人员擅自设计、施工,并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因此,要遏制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管。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
鼓励施工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发、推广一批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同时,要严格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从而把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三、从单纯注重监管行为,转移到既注重监管行为又注重监管制度的创新,加大监管的力度
,建设工程监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告知性检查和强制性介入检查等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仅靠监管,更重要的是要靠一套好的制度来保证,努力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引导,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规范来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一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二是要逐步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和安全行为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三是要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就是用市场的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措施,通过工程保险的引入可以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同时也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诚信建设。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整治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监管为重要手段,夯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不断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住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建筑技术安全科,负责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制和一岗双职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发证(备案)谁负责,谁监管(检查)谁负责”的基本监管原则。
县征收办:负责县城、镇(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列入县招标工程项目)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理拆除项目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县内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理大型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使用登记及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派员参加房屋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组论证会的监督。
县市政与燃气管理处:负责县内市政公用工程和燃气市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办理市政公用工程和燃气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派员参加市政公用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组论证会的监督。
各镇建设服务中心、各区规划建设局:负责所辖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民自建、改建及拆除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责任制度及台帐资料,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业务指导。
三、工作范围、重点和目标
2012年,住建系统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范围是:全县所有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拆除工程、农民聚居区施工现场、管道燃气工程及燃气生产、经营单位。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房屋拆除工程:重点是严格施工方案,严格拆除顺序,严禁野蛮施工,防止事故的发生;
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抓好脚手架工程、高支模、深基坑支护、起重设备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重点是抓好基坑支护、桥梁施工、临时用电;
燃气工程:重点是抓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建立、执行;
各镇农民聚居区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抓好防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的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高支模和深基坑等危险源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程序监控;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手段和机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机制,严格施工许可,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
四、实施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份,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各镇(区)建设(规划)服务中心,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机构,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起重机械伤害等对策和措施,充分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并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制定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要特别重视技术交底和工序验收,明确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及责任人,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氛围;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2月至8月,广泛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阶段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开展以下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1.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1)各施工企业要全面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高度重视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测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和管理,作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来抓。
(2)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测和使用各方的责任,做到诚信履责、互相监督、规范有序运作。
(3)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市场准入、清出等诚信机制,奖优罚劣,采取有力措施,严禁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设备出租和安装(拆卸)等违法行为。
(4)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势,针对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管办法和制度,完善和规范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和追究制。
2.开展预防坍塌专项整治
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积极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抽查率等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履职,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整治
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通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适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现场会,通过组织参观学习典型单位的具体做法,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对施工现场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台帐,落实责任人。企业要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把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5.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进一步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实现全封闭作业,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县城主干道工地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杜绝直接抛洒建筑垃圾现象,在县城范围内禁止工地车辆带泥上路,所有拆除工程必须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
6.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专项整治
施工企业的防火措施(审批手续和动火级别、消防器材)必须全面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必须有效执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必须落实到一线工人;防火基本措施必须可行有效;施工现场仓库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必须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并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至10月,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与燃气管理处、征收办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检查计划,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的情况。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将责令其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严格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召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总结和推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切实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企业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落实到项目上。对专项整治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除责令立即整改外,还将通过我局网站予以曝光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结,浅谈了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因素。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产品是固定的、附着在土地上的,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块土地,建筑结构、规模、功能和施工工艺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说建筑产品没有完全相同的。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等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建筑现场环境(如地理条件、季节、气候等)也千差万别,决定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是不断变化的。
2 影响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因素
2.1 施工过程中对人的安全监管
一般来说,影响施工过程是否安全的关键因素就是人。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合同当事主体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约定及奖惩办法。参建各方主体都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应公示。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分工及其责任,规定检查考核办法。检查和考核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另外,参建各方主体都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安监机构应完善监督档案制度,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各项程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放在程序监督和行为监督,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具体实施中可以建立工程安全信用体系,并实行动态差异化监管。工程安全信用体系必须和激励机制挂钩,比如作为企业招投标和承揽业务、年检、资质升级的重要依据、招标加分或减分等,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使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退出市场。
2.2 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安全监管
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主要就是建筑材料,其质量的好坏对施工安全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场的各种建筑材料(包括安全防护用品)都应进行材料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要求应见证取样复检的,复检合格后方能准予使用。现实中仍有少数单位为降低工程成本,将质低、质次、质劣的低价材料用于工程,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对此,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与安全监督机构应互通信息,联动监管。
2.3 施工过程中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
工程施工安全与否,与各种起重机械的设计质量、制造质量以及安装使用质量关系极大。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所用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证。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需要附着的应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因此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安监人员应查看进场的各种设备有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检测合格证和使用登记证,并查看使用维护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整改。
2.4 施工过程中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监管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施工安全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与拆除等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并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质量、技术、安全部门会签,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施工现场按审查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安监机构应加强对方案审核论证、实施、验收等程序行为的监督。
2.5 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安全监管
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周边环境、劳动作业环境以及管理环境。环境因素往往对施工安全产生特定的影响。要消除其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采取预防预测的监控方法。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在安全的工作坏境中,各参建人员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所以必须努力减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在较差的作业环境中,应为工程参建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物品,如绝缘鞋、口罩、防尘面具等。监督人员在日常检查中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加强环境管理,改进防护措施,这样就能更有效的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通过开展各项安全自查整治活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营造人人遵纪守章、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安全管控。重点抓好隐患治理和制度落实。经营环节,要重点加强经营过程监控。使用环节,要重点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的使用场所、使用量及使用过程的监管。运输环节,要重点加强对车辆驾驶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车辆状况的监管。处置环节,要重点推进废弃危化品的相对集中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置过程不发生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已经结束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广的关键时期。根据市保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要建立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综合互动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危化品生产、储存、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投保率100%全覆盖。同时,要积极推动经营市场投保,扩大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加强200万以下小型建筑施工安全管控。镇规建办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报建、设计文件审批、工程报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建设工程安全审核,强化对建设工程安全的前置审批情况的检查,严禁未批先建的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本镇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落实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落实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工地施工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管控。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市场、影剧院、宾旅馆、歌舞厅、福利院、学校、地下空间(有经营行为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运输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作业资格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大对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港口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辖区铁路运行和港口装卸生产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控。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隐患预警信息动态跟踪。全面开展电梯安全普查工作,推进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以及电梯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控。要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型、居住社区内、用于仓储及经营等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管线设施安全管控。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巡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做好管线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对占压、损坏、偷盗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管控。镇农技中心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收割机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
推进消防和生产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治理
推进“四违”集中整治。开展全面排查,查清全镇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加强隐患治理,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管线设施、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治理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确保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查验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强化隐患治理跟踪问责,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推进村级组织安全责任落实。制订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健全“二级政府、三级网络”的安全管理体制,把“抓基层、抓基础、抓规范、抓队伍”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安全管理责任,每个村级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夯实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五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三本台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加强对村级组织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特别是对村级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督促村级组织承担起安全监管的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事故的发生。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制订行动计划,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制定实施职业卫生监管行动计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做好本镇职业病预防监管工作。加强监督管控,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等专项检查,以此为基础开展分类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常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完善执法流程,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装备配备,强化动态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x个、拆除工程x个;建筑总面积x万m2,总投资x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x个,房开项目x个,私人建设项目x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x个,x个基本合格,x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和x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x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x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x份;x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政策方面: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三)施工技术方面: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三)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五)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根据《条例》设置的十三项基本制度,建设部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等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各地也要根据《条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方建设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及时调整修改与《条例》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对尚无国家无行业标准规范、又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制定相应的地方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和技术标准,互相呼应、互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
改进政府安全监管方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执行《条例》,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依法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一是要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要严格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评价结果作为新设立施工企业申请资质和企业资质年检、晋级的基本条件;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坚决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清出建筑市场。二是要努力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机制。要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要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特别要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艺、工序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要落实安全责任负责人。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更新陈旧破损的设备和防护设施。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地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过程,作为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教育的过程,作为建立制度、规范行为的过程,作为严格执法,提高法律意识的过程。针对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要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和安全理论与实践的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广大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各地要总结好的经验,认真剖析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尊重科学、执行标准、严格执行程序、加强监管”的教育。进一步整顿建设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无规划审批、无勘察设计、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任务等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各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使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结合《条例》宣贯工作,在重点搞好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有关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不留死角,提高全行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是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2004年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防范重大伤亡事故,力争杜绝特大伤亡事故,将建设工程事故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不高于2003年的水平,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14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人员:
按组分工。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村、居委和各驻镇职能部门及参与检查督查单位(组)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刻吸取近期我市和周边各类事故教训,全面督促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并切实做好防范和整改的跟踪落实。
一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危化品生产、经营、包装、储运、销售和使用环节的隐患,及时纠正各类非法违法现象。重点加强对各油库、加油站和燃气站及销售点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危化品安全监管由镇安监办牵头负责,生祠派出所、生祠红光工商组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是烟花爆竹安全。加大打击“四私”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对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由镇安监办牵头负责,生祠派出所、生祠红光工商组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全面排查消防隐患,重点检查浴室、网吧、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在建工程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安全通道等违法现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防范火灾、踩踏事故发生。人员(劳动)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由生祠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镇安监办、文化站、三产办、所在村(居)委等配合。
四是建筑施工安全。镇规划建设部门和相关村(居)委要针对冻、霜、雪、寒等不利的气候条件和施工单位年底前抢工期、抢进度、安全管理容易松懈等特点,对建筑施工及房屋拆除工地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大对重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开工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严厉打击无资质资格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重点检查高大型脚手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和冬季消防措施及生活区等安全情况,抓好防护、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明火作业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对在建(拆)的桥梁、房屋等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严密防范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垮落、起重机倒塌等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镇安监等部门及所在村(居)委配合。
五是特种设备安全。镇企管站要督促有关企业对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自查自纠;要重点检查有关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考核情况,发现违章操作、超期未检、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必须予以纠正,严重的应该责令停止设备运行。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和餐饮、洗浴、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的检查。此项工作由镇企管站牵头负责,镇安监办配合。
六是学校安全。学校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安全检查,坚决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加强校内零售店食品安全监管;要教育学生安全用电、用火;集体组织在校生外出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学校安全管理由镇文化站牵头负责,生祠派出所、生祠中心校、刘国钧高级中学、镇食品药品办公室、镇集管中心等部门配合。
三、检查安排: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基层单位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28日。各村、居委要将各单位自查情况分别于12月28日、2014年1月28日前报镇安监办统一汇总上报。
2、镇检查组督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和2014年1月18日至2014年1月24日分两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