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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订规章,迅速传达
向全县各在建项目工地转发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20年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制定下发了《县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签字后上报县建管站。
三、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措施
要求我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围挡、主要施工道路硬化(混凝土路面或钢板硬化)、车辆驶出冲洗、现场地面覆盖、建筑物料整齐堆放、洒水抑尘等“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所有工地一律落实执法人员、环保员、施工管理员、网格员“四员”管理制度并现场公示,所有工地一律上图监管,确保2020年度施工周期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常态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建筑物料堆放、处置规范化。
针对在建施工现场存在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采用不间断跟踪督查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尽早尽快落实到位。并对整改不积极的项目下发停工通知的方式,确保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自身环保意识的提升,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全面深入,有效排查
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落实相关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开展施工现场检查8次,排查隐患34处,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100%。
关键词水电站大坝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V74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洞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位于湖北省宣恩县忠建河下游中武当隔人堂峡谷。忠建河是清江中游右岸最大支流,全长120km,流域面积1656km2。坝址距忠建河与清江汇合口约11km,控制流域面积1420.5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4.62亿m3。工程距上游宣恩县城42km,距恩施市84km。洞坪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库区航运、交通、防洪、灌溉、水产养殖及旅游等综合效益的Ⅱ等大(2)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电站共装机2台55MW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10MW,保证出力17.93MW,多年平均发电量3.22亿Kw·h,年利用小时2928h。工程枢纽主要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及其坝身泄洪建筑物、坝后水垫塘消能建筑物、左岸发电引水隧洞、左岸地下发电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双曲拱坝、坝身泄洪建筑物和发电进水口岸2级建筑物设计,发电引水隧洞、地下厂房及变电站和水垫塘按3级建筑物设计。
1大坝安全管理制度
1.1大坝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建设大坝的目的是使其能够充分发挥效益,通过制定有效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为实现依法管坝、科学监测、有效监控创造了条件,也为工程能够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提供了可靠保证。洞坪水电站自运行管理以来,制定了一系列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不断进行补充、修编、完善。建立健全了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分管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配备了具有较强专业素质的管理队伍。近年来,在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和湖北能源集团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洞坪大坝安全管理思路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效果更趋明显。
运行初期,在设计院的指导下,编制大坝安全管理“五规五制”;后来在开展整合型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按照《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DL/T 485-1999、《洞坪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规定》要求对有关规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编,根据标准化文件汇编,包括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和监测控制程序、水务管理规程、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金属结构运行和检修规程等重新修编纳入生产管理标准中。并对防汛岗位责任制、防汛安全检查制度、水工建筑物检查评级制度、报汛制度、大坝安全检查制度、水雨情测报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水调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等进行重新编写,使其符合标准化和现场实际。
1.2水工技术监督标准建立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认证、计量和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员工标准化、认证、计量和质量意识。公司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编写标准、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开展标准编制、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促进了技术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益。在水工技术监督上,按照《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导则》编制了洞坪水电厂水工技术监督标准,实现技术监督网络化管理,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网长的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在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全过程中,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监督、检查、预警等手段,对水工建筑物的有关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控制,以保证其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2大坝应急管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洞坪水电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促进公司安全发展。按照电监委《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现场处理方案编制导则》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组织专家评审、修订后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其中涉及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有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 的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类)的垮坝应急预案、水淹厂房应急预案。同时,相关的现场处置方案也得到了修订。为了做好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公司每年定期安排相关应急演练,有效的检验各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级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为更好的开展安全管理提高有力保证。
3大坝安全管理
3.1防汛管理
防汛工作是大坝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积极做好防汛管理工作,确保防汛度汛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主席令第88号,《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GB 17621-1998,洞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库调度规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编写了《洞坪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岗位防汛职责。每年汛前(3月下旬)按照防汛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审批年度防汛度汛方案和年度洪水调度方案。按照《水电厂防汛检查工作大纲》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检查,重点做好查制度、查思想、查落实、查物资,并召开防汛检查专题会议,形成防汛检查总结报告,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汛期严格24小时值班、请假制度,及时、准时、准确收集、记录、报送水雨情、天气预报信息;严格执行泄洪操作指令、超标洪水防御方案和高水位安全监测方案等;汛后,主要开展防汛总结工作,检查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汛期运行情况、做好年度详查和水工建筑物年度评级工作,并制定下一年度水工检修及技术改造计划等。
3.2安全管理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对洞坪大坝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使大坝安全管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洞坪水电公司积极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的要求,在大坝中心的精心指导下与2009年申报注册,2011年成功注册并获大坝安全注册甲级证书。大坝安全注册以来,定期开展年度详查、上报年度安全注册自查报告、年度详查报告填写年报表,按照《水电厂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积极做好水工建筑物评级工作。为大坝中心及时、准确掌握洞坪大坝运行工况提高一手资料。同时于2012年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电监安全(2006)38号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规划》等文件要求完成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实现大坝安全监测数据网络化报送,为提高大坝安全监测管控实现新的突破。
4大坝安全监测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设备是大坝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工程隐患的重要设施,是大坝运行管理的耳目。监测设施及系统是否正常、可靠、有效,是能否发挥其”耳目”作用的关键,同时,大坝安全监测准确、可靠的获取測值,为监测资料分析人员及时分析评判,了解大坝工作状态提供保证。
洞坪大坝安全监测分为外观监测和内观监测。为做好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洞坪电站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4号,《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5209-2005等有关规程,做好安全监测的运行管理工作、对监测仪器的增设、停测、封存、报废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常规监测工作中,外观监测包括垂直位移监测和坝体水平位移监测,其中,坝体垂直位移观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一、二水准测量规范》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水平位移观测采用南瑞集团开发的电容式垂线坐标仪进行观测。内观监测采用南京南瑞集团开发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软件收集内观监测数据并进行整编分析。特殊工况下,大坝监测人员需加密观测和分析。
5水工建筑物巡检
大坝监测仪器仅能布设在大坝局部部位,进行监测也只是定期的,这就造成空间和时间的不连续,而大坝出现的缺陷并非发生在仪器监测部位,也不一定发生在定期监测的时间内,
为了及时发现水工建筑物外露的一切不正常现象并从中分析判断内部可能发生的问题和缺陷,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清除缺陷、隐患和异常,改善外观与工程质量,使之安全与完善,必须进行观测与检查相结合的巡检工作方式;也是对监测的一种补充、夯实和融合,这样才能确保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
洞坪水电站根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有关规定和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控制程序、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明确了水工建筑物巡检的主要内容,将水工建筑物巡检分为经常性、定期性和特殊情况检查三种;经常性检查应对混凝土大坝及泄洪建筑物、水垫塘、高边坡等部位进行周期性检查,定期检查按水工建筑物结构的特殊性而定。特殊情况下的检查,是指在发生超标水位、地震、大暴雨、泄洪、水位骤变、巡检与观测中发现较大异常及事故情况下进行,包括对高大陡峭、水下及平常难以到达或看见的特殊部位,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性检查等。水工建筑物的巡检,分部位定时落实到专人负责,做好现场记录与描述,重要的应拍照或录像。记录内容有现象描述、数据记录,包括范围、位置、长短、深浅、渗流量等,及有关水位、温度、气象、巡检人员、日期的详细记载与说明。
6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
洞坪大坝自运行以来,水工建筑物按设计规定的方式运行,未改变运行方式;水工建筑物的维修本着“经常养护、防重于修,修重于抢,随坏随修,修必修好,不等岁修、大修”的原则。以巡检资料及年计划制定月计划进行;通过细化维修项目,将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小修、大修和抢修。
日常维修是根据日常发现的及机组检修期间发现的局部缺损问题进行的日常保养和局部修补,保持建筑物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根据检查发现的工程问题编制维修计划,报批后进行维修;当建筑物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程量大,技术难度大,工期长,编制专门大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室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中执行;对重大的改变或改造,要求提出专题报告,报请有关部门会同设计或有关科研单位审查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实施;维修过程严格按照《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合同管理办法》和《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7结语
洞坪水电厂自运行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从抓制度建设到逐步走上标准化管理,完善了一批大坝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大坝安全管理职责更加明确。大坝安全监测、水工建筑物巡检、运行维护等工作定期开展,为洞坪水库大坝安全、经济运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洞坪水电厂采用“无人值守、少人值守”运行模式,特别是机组监控自动化系统改造完成和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建设的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洞坪水电公司的管理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大坝中心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接收业务指导;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大坝安全监测设备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也对大坝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后还需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理论的学习研究,强化大坝安全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改造能力和水平,丰富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经验,为更好、长足的开展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