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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JSA,安全,聚丙烯,
中图分类号:O434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大庆炼化公司年30万吨聚丙烯项目,占地面积小,立体空间使用率高是该工艺装置的布置特点之一,建设施工作业的水平要求较高。聚丙烯装置建设施工现场,多工种同时施工,作业种类繁多。在这样的复杂的作业环境中极易产生人身伤害事故。在聚丙烯装置建造过程中,依据公司HSE的方针和目标,在聚丙烯项目中运用工作安全性分析(JSA)的理论,对作业中的潜在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
2工作安全性分析(JSA)理论
2.1 JSA的概念
JSA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之前,先对工作任务进行安全分析,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和防护措施,以消除或减少该工作任务引发的风险。
2.2JSA的目的
JSA的目的是为风险识别提供一个系统的可记录的方法,选择或制订控制措施以及建立健康安全的环保责任制方法。
2.3JSA的方法
明确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识别潜在危险。
2)估计风险失控带来的后果。
3)分析历史事故记录。
4)控制任务风险措施。
3 JSA在聚丙烯项目中的应用
在聚丙烯项目建设中,大量的运用了JSA方法,在聚丙烯建设现场执行的十六项HSE管理规定均参照了JSA结果。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重大风险的施工作业,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包括:a)HSE观察与沟通管理、b)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c)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e)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f)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管理规定、g)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定、h)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i)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j)教育培训管理规定、k)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l)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m)能量隔离管理规定、n)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o)挖掘作业管理规定、p)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1聚丙烯项目安全风险识别
聚丙烯项目施工过程中包含以下风险源。其中物的因素有,化学危险源包括:氢和乙炔为易燃气体,油布和油纸为自燃物品,这些都是火灾爆炸危险源;工业毒害源:氮气、石棉、粉尘等。 电气危险源包括:短路、电弧、、过热、绝缘损坏、过载控制失灵、雷击、漏电等。 机械危险源包括:建筑物坍塌、运输车辆、起重提升设备。冲击危险源:设备中有冲撞危险的部分、旋转机构、切割和刺伤 、高处坠物。辐射危险源:无损检测。 其他危险源 :噪音、压力等。人的因素有,不正确行为,不安全行为,错误行为,严重错误行为,极端错误行为。
3.2聚丙烯项目作业安全隐患防控
对于作业安全风险的防控措施具有特定的优先级,优先顺序如下:首先考虑工程控制,它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1、消除。2、替代。3、降低。4、隔离。其次考虑管理控制,它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程序,规定安全工作系统。2、减少员工接触时间。3、个人防护(PPE)。
针对聚丙烯建设项目中的安全隐患,为达到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用JSA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下以作业过程中具体的安全隐患防控为例说明PHA在本项目中的应用(如表2)。
表1.脚手架搭建作业安全性分析
工作步骤 危害描述 现有控制措施 改进措施
搭建过程中 没设隔离带就开始搭建
作业场地架料零乱,易使人绊倒,眼睛伤害,高空坠落
随便抛掷架料或高空落物伤人,架子搭设不规范
冒险蛮干,违章作业,不使用或不及时使用红、绿牌 首先设置隔离带,并挂好警示牌
边搭建边收拾架料摆放整齐有序
随时随处戴好防护镜,系上安全带
严禁抛掷架料,高处妥善存放材料,合理固定工具,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规范搭建
严禁冒险违章作业,适时及时使用脚手架红、绿牌
经过对项目施工现场潜在风险的分析,在HSE管理体系的框架下,共制定处十六项安全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建设的每一位员工都要求进行HSE安全培训,确保项目施工的绝对安全。
4结语
JSA重在施工作业的潜在风险识别和防控。聚丙烯建设项目中充分运用了JSA,并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保证了施工过程中无重大事故的安全前提,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 朱军, 潘玮. 工作安全性分析在FPSO建造中的应用. 中外船舶科技[J]. 2009. No. 2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项目;
(三)政府担保、政府融资和利用国债的建设项目;
(四)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建设的项目;
(五)转让、出售、出租、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国有资产权益收入的建设项目;
(六)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设的项目;
(七)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项目;
(八)接受、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包括接受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企业、个人捐赠并委托政府部门、国有单位实施管理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九)政府以其他形式投入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库,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管理。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设置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业审计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审计机关可根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其他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审计费用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六条审计管辖范围按政府投资项目主体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关系确定。
第七条发改、建设、财政等部门及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协助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工作。
第八条审计机关应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较大的,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直接进行审计。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指导、监督。
第九条建设单位及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完工后9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供下列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相关的资料(含电子数据):
(一)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勘察等资料及项目概、预算编制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合同文本;
(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等;
(四)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价款支付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
(五)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
(六)建设项目内控制度资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施工合同中列明下列内容:
(一)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关键词 水利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实践中,不少单位从领导到财务人员不熟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部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限于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又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二)重“争项目”、轻“建项目”。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设计内容粗糙,不适应项目实际建设需要,项目执行时难以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变更,随意调整建设内容。
(三)项目概算不合理,深度不够,项目设计和概算不能准确核算项目成本。同时,由于项目预算细化不够,无法事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导致概算不适应财务国库支付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四)配套资金不落实。有些单位不熟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编制概算时,随意或虚报配套资金,用实物抵顶自筹资金,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大多采取国家补助一点,地方自筹一点,受益区群众投入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从对2007年度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的调查来看,市级配套资金平均到位率90%,县级配套资金平均到位率仅5%,个别县甚至分文未配。
(五)管理不到位,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单位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没有聘请正规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督,不符合基建管理程序,基建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一些项目未能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对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手续不全,资金拨付随意性大。一些项目投产运行多年,迟迟不办理竣工决算,给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六)水利资金由财政部门层层划拨,在财政收入困难的地方,上级下拨的水利资金被滞拨、挪用或占用,工程资金到位不及时的情况较为严重。据调查,至2700年底,我省省级预算安排的2007年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平均到位率为78%,最低的仅37%。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据统计,我市水利行业财务人员近23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约占1/4,而且素质相对较高的财务人员基本集中于各级主管部门,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致使水利工程会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做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投资概算力求细化,把握投资概算与概算执行的一致性
1.科学、准确、真实、细化的投资概算是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因具体建设内容和实际情况的不同差别很大,概算是否科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特定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有效执行,因此,在编制项目细化投资概算时,还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再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保证项目的各项实际支出都能体现在概算中,为项目的概算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2.严格执行项目概算是完成项目设计目标的关键
水利部规定:对于变更项目地点等重大的项目变更,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非重大变更项目的一般项目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保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落实、保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的实现。
(二) 把握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按规定设置独立的银行账户,专项专户核算项目建设资金
做好项目的资金管理,应按规定开设独立的项目银行账户,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避免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从账户源头上避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2.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体系、准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其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对项目的会计一级核算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作了较全面的论述,但是,由于基建项目尤其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千差万别,要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支出,在实际的项目成本核算中,还应对照项目的概算内容,以会计科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际支出为原则,相应增设二级、三级甚至更多的科目级次,以达到项目完整核算的要求。
3.重视项目资金管理的限制性规定
为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切实地用于项目建设上,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通知(财建[2003]724号)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作了一些限制规定,例如: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概算投资规模比例确定,最低0.1%,最高1.5%;项目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项目竣工验收时的收尾工程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等。
4.切实做好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的筹集和核算
对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往往是财务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用实物抵顶自筹资金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为此,水利部在2003颁布的《水利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概算,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因此,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应与财政专项资金一起,设立专项项目账户进行专户核算,审计署等《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也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是否按时落实到位作为验收时项目重点审计的内容。
(三)完善项目财务管理的相关环节,保证项目完成的综合质量
1.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
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财务管理的目标,不应忽视项目招标工作,而要严格遵循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从确定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的范围、招标书的制作、开标、评标等方面,切实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保证项目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完善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了配合项目建设的概算管理,财政部在《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财建[2002]338号)中规定,将在基本建设支出中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并把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按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编报细化概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概算作为项目验收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细化的投资概算,周密计划,完善并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直接影响项目验收时的综合评价。
3.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可以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但是,在按项目合同支付工程资金的同时,还应把握工程价款支付的几个原则。一是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并不高于30%,对重大项目,还应按工程计划逐年支付;二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应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不得预付工程款;三是有合同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控制在60%-90%的额度扣减预付款后支付;四是在工程结算后,应保留合理数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低于5%),在工程合理保修期满后支付。
4.完善项目执行的内部监督制度
完善项目建设的内部监督制度,是防范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财务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效益的最后一环,由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与项目财务管理有关的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决策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项目的资金运行和支付安全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四)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编制项目会计报表,做好项目建设的财务信息披露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到项目实施及完工验收,时间跨度大,为了全面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按时编制报表、做好信息披露,是做好项目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一是通过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编制报表,可以直观、全面、清晰地反映项目建设的进度、资金流向,为把握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起到参考作用;二是通过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比较项目概算与概算执行的差距,可以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是,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是项目竣工验收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及时、规范、准确地编制并上报项目会计报表,也是项目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执行情况的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
继续大力培训财会人员,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财务人员是做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关系到能否管好用好国家投入的水利资金,直接影响着资金管理工作的质量,责任重大。因此,要继续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 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检查
1.建立健全财会机制,理顺财务关系,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机构并配备合格的专职财会人员。
2.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基本建设 财务管理 财政监督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取得重要成果,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不断规范,大多数单位在基建投资中的财务管理自得到落实,一些条件成熟的单位实现了基建财务与企业财务会计接轨。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模、项目也在不断增加,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当前呈现出基础设施多元化、基本建设资金运作规模庞大、资金运用周期和回收期长的特点。在这种背景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必须要从全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和财政监督,高效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和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开展。
目前,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大,基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视。但由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基建财务管理理念落后,基建资金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一、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的相关法律规定
自2002年以来,我国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投资评定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我国财政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范围界定。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首先应明确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范围界定。从地域及建设单位上划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范围包括:本市境内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国有集体、私营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及性质划分,事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范围包括:省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统筹和自筹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补助地方建设投资、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本级城建投资以及单位自筹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以及上级和本级政府授权或指定的其他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等。
二、充分发挥基本基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提高基建工程投资效益
一般情况下,基建项目的投资都比较大,资金的来源也比较多。建设单位以及管理部门力求合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如果相关管理部门放松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随意增加投资范围和标准,甚至是铺张浪费或擅自挪用,那么投入的资金必定得不到预期的收益。所以,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建设管理部门都必须重视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
(二)有利于及时地反映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管理
加强对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可以充分的反映出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更能及时地反映出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有利于加强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对项目资金调度管理不当和资金短缺现象的发生。因此,加强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可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保证。
(三)有利于解决基本建设项目的预决算高估冒算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时为争项目、抢时间,编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预算数额不准确。在基本建设工程申,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上高估冒算问题比较突出,多数存在着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材料、设备价格和数量,设计变更。增加部分通过现场签证重新计人,而变更减少部分未作调整,重复计算,多计费用等。加强对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可以有效的加强对工程预决算的控制,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做到在预算时“量人为出,收支平衡”,在决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成本。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一)树立基建财务管理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意识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有些工作人员认为财务工作只是用来记账和报账,没有正确认识基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对此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树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理念,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首先,要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基建财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财务工作提供组织支持;其次,要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财务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再次,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制约作用,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环境支持。
(二)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规范基建资金缴存拨付管理
财务部门应制定用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投资计划,调剂资金余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及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在基本建设的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计划管理,防止挪用、占用和流失。在资金运动过程中,必须定期分析其流向,定期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全过程的变化及其成果。在基建资金的管理上,强调基金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所有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先存后审,先审后批,先批后拨”的管理原则,坚持按照基建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基建支出预算、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三)强化财务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核”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基建财务核算,确保单位各项投资预算计划的顺利执行。财会人员要参与工程管
理全过程。从工程报建、招标、议标、签订施工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要有财会人员参与。财会人员要掌握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如工程造价、施工期限、供料内容、结算方式、双方责任等。要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认真审核,以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效益。
要把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审核作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每一项审核均出具审核结论书。基本建设财务审核包括:工程概预算审核,期间财务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财务决算审核以及其他有必要的专项审核。其中,财政部门的工程概预算审核结论书是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是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项目财务决算审核结论书是建设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在审核方式上,应采取依靠自身力量组织审查小组审核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对于涉及专业技术内容的审核,则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四)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切实各职能部门及各环节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通过加强基建财务的财务管理来规范基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控制。由内部审计机构牵头,财务和基建部门等协调配合,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如制定基建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监理管理、基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等,并严格执行。财务人员应参与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从财务角度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审查,如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合同条款是否可行、有效等;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不清的条款提出相应的建议,以降低工程风险,达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实现各部门和各环节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确保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加强 基本建设财务会计 工作 探讨
[中图分类号]F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10-0109-01
2013年财政部公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与2002年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比发现,修订后的内容有重大变化,其中加强了对基建项目管理的要求。目前,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挖掘问题根源并加以妥善解决。
一、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选择方面的问题。基本建设工程核算管理制度经历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过渡和变更,再加上《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基建会计人员面对会计制度的频繁变更和基建会计工作的特殊性,没有对使用哪种会计制度形成统一意见,使基本建设会计信息反映不准确,会计人员有时无所适从,影响了基本建设会计工作的开展。二是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定位滞后。基本建设传统管理模式存在“两层皮”现象,会计人员只对形成各项资产前负责,而没有对形成资产后负责的规定,基建财务会计人员只管等价不管结果,使基建会计人员的工作没有长期保障,随意性很大。三是重核算轻管理。基建会计工作的短期性和变动性大,导致基建会计人员无法参与基建工程的管理,只能执行会计核算职能,无法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
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的措施
(一)正确认识基本建设会计的作用
只有正确认识基本建设会计的作用,才能够真正抓好基建会计工作。基建会计就是要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归集各种建设项目的在建工程成本与费用。做好基建会计工作有利于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会计核算质量的提升,从而促进基本建设核算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投资效益的稳步提升。正确定位基建财务会计工作,使其成为企业整个经营财务会计的基础,可以充分发挥其事前预测计划、事中监督控制、事后考核检查的全方位财务管理作用,为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基建会计人员在基本建设过程中,除了要做好算账记账等日常核算工作,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影响投资效益和违反制度的资金流动进行把关。
(三)要不断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1.基建会计人员要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管理部门,要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从来没有参与过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人员,在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作为基建会计个人来说,也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职业素养。从个人来讲,就是要认真学习,一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二是加强继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从个人所处的单位来讲,就是要为个人的学习提供环境,创造机会。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基建会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财经专业知识。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作为一名基本建设财务会计人员,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建设项目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深入到建设项目中去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并对项目的预算、决算深入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才能提高整体素质,完成较为复杂的“待摊投资”等的摊销、工程成本的结转、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编制等业务,从而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反映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
3.基建会计人员要熟悉合同法,加强合同管理。基本建设作为一个特殊的物质生产领域,从一个建设项目的提出到建成投产,必须遵循一个循序渐进的步骤,这就是所谓的基本建设程序。作为基本建设财务人员,必须熟悉基本建设的程序,如果有可能,基本建设财务人员应参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具体步骤中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同时,由于基本建设投资大,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数量多,基建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法,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核,特别是要掌握合同中的相关商务条款,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这样才能在正确履行合同时游刃有余,提高企业信誉,为做好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奠定基础。基建会计人员还应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加强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的执行情况、价款的结算、预付款及质保金的支付等,并建立合同管理辅助账或备查薄以及合同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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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资料整理; 整编成卷
Abstract: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file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files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the author, combining with the experience of archives organiz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in recent years, discusses the compilation, archiving and organiz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archives.
Key words: data compilation; organization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的内涵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是水利工程在前期准备、实施阶段、法人验收及政府验收等各阶段中形成的一套较为全面、规范、完整的文件材料。从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生产准备、施工、到竣工投产等形成资料的主要过程,经常以相关文件、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图片等不同形式组成资料,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按给定的目录整编成案卷。二、工程档案资料整编的内容
㈠、编写依据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附件3中所列的文件资料名称,并根据目前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相关条款、《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规定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和应准备的备查资料清单,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附录E中承包人用表、监理机构用表名称,结合近几年承接的水利工程档案整编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归类整理编写的。
㈡、整编内容
1、施工准备卷
⑴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合同项目开工令
⑵ 设计部门或项目法人编写的技术要求文件材料
⑶ 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书面材料
⑷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及审批意见
⑸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文件及附件
⑹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
⑺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场报验单、质量评定及试验报告
⑻ 施工定位(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点、控制点)测量、复核记录
⑼ 施工放样记录及施工测量成果报验
⑽ 质量监督单位工程项目划分确认通知
⑾ 质量监督计划书
2、施工进度卷
⑴ 各分部工程开工通知及开工申请
⑵ 各月施工月报合订(施工期间)
⑶ 延长工期申报及批准意见
3、质量评定卷
⑴ 工程项目划分表
⑵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⑷ 一分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附:各单元工程(或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
⑸ 二分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附: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工序质量评定表、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
⑹ 三分部……四分部……
4、质量检测、检验卷
A施工质量自检部分
⑴ 桩基工程质量自检记录
⑵ 混凝土工程质量自检记录
⑶ 浆砌石、干砌石质量自检记录
⑷ 土方(砂砾料)填筑压实质量自检记录
B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复检部分
⑴ 水泥、钢筋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⑵ 砂子、石子、块石(料)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⑶ 橡胶止水带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⑷ 钢丝网、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室等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C砂浆、混凝土配比及试块试验报告
⑴ 各种强度(标号)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⑵ 各种强度(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⑶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⑷ 混凝土试块压强度试验报告
⑸ 设计防渗混凝土抗渗试块试验报告
⑹ 设计抗冻混凝土抗冻试块试验报告
D其它质量检测
⑴ 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现场压实土方、混凝土建筑物、基桩整体完整性、基桩压强、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探伤等检测(试验)报告
⑵ 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实物质量的检测(试验)报告
E购进物资质量证明资料
⑴ 建筑原材(钢筋、水泥、木材)厂家质量证明资料
⑵ 各种管材厂家质量证明资料
⑶ 金属结构、机泵设备、构配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厂方设备质量测试、参建相关单位质量验收记录
⑷ 电气设施及配件厂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设施质量测试、验收记录
⑸ 橡胶止水带及其它橡胶(塑料)制品合格证、质检证明;混凝土外加剂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质检证明
⑹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以上“38条至41条”产品现场质量核验证明及相关资料
⑺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材料代用核定审批手续;材料代用技术说明、质量检测证明
5、工程设计变更卷
⑴ 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图纸
⑵ 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文件。设计部门变更文件、资料、图纸
⑶ 建设单位对变更造价的批复文件
⑷ 施工单位对合同新增项目申请、报告及建设单位批复
6、综合卷
⑴ 监理通知、指令、指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⑵ 建设单位通知、指示、批复、核定文件及相关资料
⑶ 质量监督机构通知、批准、核定文件材料
⑷ 设计部门的答复、批复及相关资料
⑸ 上级部门(建设单位上级)的指示、通知、批复文件材料
⑹ 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处理意见、决定及相关质量检验记录、报告及相关资料
7、法人验收卷
⑴、分各部工程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
⑵、各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⑶、单位工程验收申请及批复文件
⑷、工程档案审核或验收结论
⑸、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及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⑹、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
8、竣工图册
9、施工日志册
10、工程造价卷
六、结束语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完整、成套、系统的工程档案资料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了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工程建设的凭证性和基础性文件,是工程建设永久保存的法律性依据。
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文印发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关键词: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对策
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目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启动了大规模拉动内需的一揽子投资促进计划,相应地一些关心国计民生的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明显增多。高效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和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是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必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根本要求,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
一、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的现实意义
当前,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彻底消除的时候,加强对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是事业单位集中有限的物力、财力办大事的必然要求。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是适应事业单位公共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事业单位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反对铺张浪费,继续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仅是缓解财政资金供求矛盾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的需要。因此,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环境下,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是加强事业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类事业单位要自觉厉行节约,通过科学决策、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和宣传教育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资源配置,引导资源消费方式的改变,带动全社会做好节约资源工作。因此,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节能,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政府运转的成本费用,更重要的是还能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凸显,这就要求更多的投资行为能够实现“阳光作业”,能够经得起时间、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前不久的上海倒楼事件,轰动了全国,震惊了世界。如何确保基建项目工程质量,让项目建设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成为摆在与基建项目有关的各方的面前。各级财务部门负有监管的责任,必须要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切实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
二、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据笔者调查了解,当前,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基建财务作用不强、有些会计核算比较混乱,而基建单位对基建管理的无序状态及管理水平的低下是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来源。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概预算审查把关不严。投资领域内普遍存在“三超”现象,即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有的建设项目不是严格按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开展设计工作,编制设计概算,甚至有的设计部门为能多收设计费人为抬高设计概算,使编制的概算一开始就超计划;二是人为压缩概算。有的建设项目开始申报时为能申报,争取上项目,或为减轻税费负担,人为压缩概算、预算,一旦项目批下来,又把投资额度加大;有的项目更是先斩后奏,搞计划外工程,使得实际情况与计划脱离;三是概预算审核不严。由于某些管理方面的原因,工程的概预算审核不严,或是审而不调,对有的建设项目概预算应做调整的不及时调整或不调整,使实际施工远远超出原定的概预算。
(二)基建报表完成额度不真实。为了不影响下年度上级拨款,同时也便于年终决算报表的顺利通过。部分单位在年终财务决算时往往根据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投资的差额作一些账务调整。如将其超额完成的部分暂挂在“其他应收款”或“应付工程款”中,待下年年初再予调回;或将未完成投资额的差额部分以虚假附件或根本无附件虚报投资完成额,挂“建安工程投资”和“应付工程款”等科目,使得基建报表失去真实性。
(三)基建投资效益比较低。目前施工存在管理不严,施工质量差的现象,建设过程中损失浪费严重,加上基建单位的财会人员素质低,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弱化,而伸向建设工程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一个项目下来,各项税费开支占总投资的比例较大。部分项目的基建资金很大一部分是通过贷款来的,投资期的利息负担很重,建设成本过高,资产交付生产部门后效益往往不理想,有的重点建设项目成了重点浪费项目。还有的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上高估冒算问题比较突出,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材料、设备价格和数量,设计变更增加部分通过现场签证重新计入,而变更减少部分未作调整,重复计算,多计费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对策
(一)强化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财务部门要重视基建项目的合法性,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参加招标文件及工程建设合同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基建财务核算,确保单位各项投资预算计划的顺利执行。通过加强基建财务的管理与核算来规范基建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控制,如制定基建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监理管理、基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等,并严格执行,财务人员应参与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从财务角度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审查,如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合同条款是否可行、有效等;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不清的条款提出相应的建议,以降低工程风险,达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确保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财务预算约束。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办事。在编制预算时,既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又要“积极发展,贷款建设”,做到建设规模要适度,结构要合理,经费来源要可靠。要进一步强化概算的执行,加强对事业单位基建控制,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一是要建立计划和预算相结合的制度。财务部门应加强同其它部门的协调,共同搞好投资计划的制订,防止以计划代预算,重计划轻预算等情况的发生,切实建立计划和预算相配合和制约的机制。二是财务用于基建的支出要统一口径,归口管理,加强监督,防止用款部门将单位经费和建设费用混用,人为造成本部门内部多口管理和项目资金来源复杂化,逐步向项目预算过渡。三是做好工程项目各分项经费的控制。对因重大设计变更、不可预见等因素造成分项工程经费增减和预备费动用的,及时办理批准手续;对暂列经费如管理设施等,办理具体方案批准手续后实施;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性支出,实行概算控制,预算管理,分年度据实列支,严格控制超概算现象发生。
(三)强化资金流管理。应实行财务手续事前控制,确保工程价款支付、管理费支付等各项开支手续完备合规,杜绝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和白条现象。针对实际中完税发票难以及时取得的现象,可采取代扣代缴税金的方式,防范承包商不给开具发票偷税漏税给单位带来的风险。资金支付环节关键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和拨款申请制度,将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在合同约定条件范围内。“一支笔”审批制度是指除差旅费等小额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外,所有资金使用均由单位指定负责人签字审批的一种内控制度。拨款申请制度就是对切实由管理单位或其他建设单位实施、通过财务报表结报投资的项目和费用,由财务部门填制“拨款申请单”,并经工程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同时,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基建资金,实行源头控制,确保资金流安全。
(四)强化合同造价审计控制。基建项目应加强合同管理,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要全面清楚。特别是合同价款及支付形式、物价浮动因素、政策调整因素、双方的承诺及主材的供贷方式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应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建合同会审小组,参与基建合同谈判,提出合同审核意见,负责监督合同执行与变更管理,并在基建过程中实行监督、审计和法律咨询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对工程决算实行“初审”“终审”二审制度,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初审要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始资料如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记录、现场隐蔽工程纪录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工程量的计取、定额套用是否与标书中要求一致,以及乙方所供设备、材料有无重复计算等进行审查,把好降低工程成本的第一关。终审由单位审计部门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人员据此作为结算依据。
(五)强化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是事业单位按上级主管部门规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正确反映工程建设成果,并及时按审计结论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调整和上报。一是要树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应从建账开始并贯穿于工程建设每个环节的指导思想,在设置会计明细科目时,尽可能做到与工程概算明细项目、招投标文件明细项目划分相衔接;二是要在建设期间定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汇总表,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做好日常准备;三是工程完建后,要抓紧进行竣工财务清理。竣工财务清理主要包括项目合同清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清理、与有关部门经济关系清理以及账目清理等,确保账目清晰、账物相符,真实有效。
参考文献:
[1] 蒋和妹.关于基建财务核算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中的应用[J] .金融经济, 2009,(14).
[2] 吕丽娟.对全面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水平的探讨[J] .中国总会计师, 2009,(02).
【关键词】工程建设 造价控制 对策
一、造价控制的基本条件
第一,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正确。第二,合理确定投资造价。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编制的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
二、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
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划分、设计的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漏项。有的设计单位,不能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工作上马虎,不认真审核图纸,导致设计漏项,不得不增加投资的费用。设计不按现行的标准设计,或缺乏对某项具体设计方案的比较导致设计变更,引起费用的增加。
2、招投标阶段
注重优选施工单位,忽视项目经理的优选。实践证明,项目经理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对完成“投资、质量、工期”三大控制目标起着重要的作用。合同订立不准确、含糊,导致合同造价调整。这种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较为常见。
3、施工阶段
隐蔽工程签证不规范。隐蔽工程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由于它的位置特殊性,分部分项工程一旦隐蔽,就很难查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一般都有多报虚签的事项,若缺乏完备的签证手续,必然造成造价的失控。工期延长。工期控制是建设项目“投资、质量、工期”三大控制目标之一。工期延长致使项目不能按时投产和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从而造成建设费用、贷款利息增加,使造价突破。
4、竣工决算阶段
竣工结算时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施工单位在办理结算时,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情况时有发生。如安徽铜陵有色冬瓜山建设项目,某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资料10份,送审金额2062万元,经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审查后核减269万元,核减率达13%。
三、控制造价的对策
1、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制”
建设单位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建设执行“四制”是实现“投资、质量、工期”三大控制目标的基本要求。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一要选派严以律己、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二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中的各项管理规定;三要制定奖惩规定,对实现各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的要予以奖励。工程建设监理制。要优选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监理规范,落实对建设项目“投资、工期、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任务。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人员要有责任心,要深入现场如实做好经济签证和工程款支付证书的签认。招标投标制。择优选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着重选择业绩好、素质高的项目经理的施工队伍。杜绝在招投标中的各种不正当行为。合同管理制。为了使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等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要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准确把握项目建设各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2、设计单位要规范设计提高造价控制意识
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把握这一关键环节,促使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规范设计,提高工程造价控制意识。提高设计深度,优化设计方案。设计人员要充分地收集和了解各种资料和信息,通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运用价值工程等手段,提高设计工作深度,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按照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估算额进行初步设计,按照初步设计概算造价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按施工图预算造价对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文件进行决策。设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既要懂专业技术,又要懂本专业的概预算知识,要有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设计概预算的审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对设计概预算的审查,如果某项设计突破相应的概预算控制标准,则必须返工,重新进行设计。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本市指市,下同)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绿化工程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竞争性发包;投资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办理直接发包手续(各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各镇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进行竞争性发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绿化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绿化项目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招标的设计图纸必须满足施工、安装及编制工程量清单等要求。绿化工程招标前须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并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2.建立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每年在对申请承接政府投资绿化工程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预选承包商名录,当年度绿化工程项目由名录中的承包商通过招投标承接。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资质管理规定,采用名录中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商进行招投标,如名录中符合条件的承包商达不到规定数量,则不限于名录中承包商报名投标。对工艺要求较高的工程,经招标办同意,可对承包商和项目经理提高一个等级要求。
4.投资额10万元以下直接发包的绿化工程则不限于名录中的承包商参加。
二、标中管理
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的,经调查核实,暂停其2年列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2.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编制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对违规操作的编制人员及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标后管理
1.所有中标施工合同必须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并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杜绝阴阳合同或补充协议。建设项目在决算审计时采用的施工合同必须以备案的合同文本为准。
2.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实行备案管理:
⑴单项或单个子目变更金额8万元以上(含8万元);
⑵工程变更总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⑶工程总变更率在中标价或合同价的10%以上(含10%)。
3.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管理,将中标企业的实际履约情况及时反馈至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