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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条件下舆论形成的特点
当前网络条件下舆论监督与司法之间的矛盾未呈现加剧的趋势。这是因为网络时代的到来让普通百姓“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进而也让普通百姓获得了更多“参政议政”权。在网络世界中,没有谁是权威,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传播的中心。这使得传统媒体条件下信息的把关者不复存在,民意表达更加直接、畅通和高效。通常情况下,一个事件在网络上被曝光之后,网民的热烈讨论引发主流媒体的关注,由于主流媒体的介入从而又促成了在网络上形成更大的民意。这种网络条件下的舆论形成得非常迅速且带有极强的情绪感染。网络条件下普通公民参与舆论监督的比例提高了,网络的多媒体融合、多信道特征使监督批评获得了充分的信息;网络把问题“聚焦”、“放大”,有利于凸显问题:加之网民的数量优势使批评意见很容易从分散到聚合,并上升为民意,因而网络条件下的舆论监督效果比传统媒体更强。也因此引发了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更为剧烈的矛盾冲突。
网络条件下形成的舆论带有群体性的特征。即网民为了某种相同或类似的目的,自发地、无组织地利用网络大规模地和传播某一方面的信息,制造舆论、发泄不满或发表评论,以达到轰动效应或实现某一诉求。与此同时,对于网络舆论的参与者也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监督,而一般大众对某一事物的评判也往往凭借他人提供的信息或材料,这时候,激愤的情绪往往淹没了理性的思考,道德的判断往往代替了法律的分析,惩罚的愿望往往压倒正当程序的要求。
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发生了改变。传统媒体条件下,议程设置是自上而下。网络条件下的舆论却出现了明显的由下向上的特点。网民自发组织起来在网络上将其中一些事件设置成“议程”,从而引发社会公众和主流媒体的关注。
可以说网络条件下,任何消极的、不负责任的、难以体现政府公信的东西都逃避不了公众舆论的监督与过滤。但是,舆论监督毕竟只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力,在现代社会中,舆论体现着民主的力量。而司法在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舆论监督并不能保证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还需要司法的强制力来加以维护。正是由于互联网时代舆论的形成有了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的新特点,舆论监督与司法的互动才出现了新局面。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博弈
舆论监督说到底是一个言论自由的问题,传统媒介条件下,传媒虽不是法定的监督机构,不享有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力,但它在反映和代表舆论时,享有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权、批评建议权和知情权。传媒作为公民实现上述三项权利的载体,客观上具有了监督司法的效能。司法公正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因此司法追求的公正与传媒强调的监督均有其合法性根据,很难在二者之间做出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网络媒体条件下,舆论监督的范围和力度都有所扩大。信息传播出现自下而上的现象。传统意义上的消息封锁不再可行。有学者指出,作为社会主流信息的提供者,当前我国政府信息传播机制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源开放度不高:二是信道畅通度不高:三是信息的保真度不高。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舆论监督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网络舆论的力量使得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度大大增强,司法权力机关在处理任何一个案件时都更加小心谨慎秉公处理。以免引发舆论风波,对司法的公正起到了促进作用。
从正常的程序来说,舆论最终只能通过影响权力机关的决策才能实现对司法的影响。就目前的情况看,在有些事件的网络舆论中,尽管某些网络言论的观点是客观的、真实的。对事件的发展、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更多的是情绪化的、偏激的,这使得传统媒体条件下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仍然存在并有扩大的倾向。网络条件下的舆论传播,参与传播的个体都是以一种虚拟的身份出现的。这就使得随意使用定性词汇。以带有强烈感彩的语言描述案件或当事人成为一种更加普遍的现象。从而给审理案件的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形成更为强大的“媒体审判”。
此外,对网络的舆论信息进行把关的人通常是“网络论坛中的版主、BBS社区中的站长、聊天室中的网管,实际上是网络环境中有别于普通网民的特权人”,而传统媒体条件下的把关是一个系列的过程,在网络条件下这种把关很可能演变成为个人的行为。那么由谁来监督这些把关人就成了一个问题。在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中,互联网本来就是为公众提供一个畅所欲言的话语平台,舆论监督依靠的就是民意,民意表达受阻,对司法的监督自然也就会有问题。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如何平衡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两种基本权利,二者从本质上说都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本来不应处于根本对立的态势。二者之间之所以产生冲突,主要是因为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从舆论监督方面来看,重要的是进行合理的引导,这种引导应是软性的、科学的和适当的。在网络媒体条件下,可以在门户网站引导舆论向理性的方向发展,及时展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要给冲突、对立的双方以表达自己看法的平等机会。从司法机关方面来看,网络舆论所反映的民情民意已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回避的内容。虽然舆论形成与作用过程有了新的变化,但只要司法工作真正将公平、公正、公开落到了实处,让公众看个清楚,公众没有疑问自然没有猜测,没有猜测就能避免许多问题。所以网络条件下的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矛盾的解决。归根到底还在司法这里。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并不彻底,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地方各级人大、党委、政府管理着法院的人、财、物,往往习惯于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施加影响,一些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与其说是因为舆论监督不够,不如说是因为司法机关独立性不够。正如美国大法官Frankfufter所说:“表达自由在价值上并不具有压倒公平审判的重要性。法院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最后堡垒,为了在审判中不陷入原始情感的冲动和压力的沼泽中,它应该获得各种保障以便审判过程不偏离合理的轨道。”要解决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归根结底,最根本的办法要放在改进、完善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因此,在我国法治建设并不完备的当下。强调司法公正的价值似乎更为重要。
如今,网络条件下的舆论监督虽然已显示出其强大的力量,但舆论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行政和司法机关营造“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说,唯有从制度上真正落实司法独立。舆论与司法的彼此信任和尊重才会成为可能,与此同时,如何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舆论监督则担负着不可替代的责任。
党报将面临新的生存环境
与会者认为,在21世纪,党报将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严峻挑战和猛烈冲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党报的生存环境。
中国加入WTO对党报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系教授丁柏铨认为,加入WTO将从四个层次对党报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第一个层次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某些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受到巨大影响,由此必然对新闻传播业包括党报造成相应的间接影响;第二个层次是,加入WTO以后国内电信业、网络业受到的影响,会在较大程度上波及我们的新闻传播业,这表现在资金、受众和用户、广告业务以及人才的争夺;第三个层次是,由大量西方文化产品涌入国门而造成的西方思想文化影响,对国内的新闻传播业所形成的强烈冲击;第四个层次是,加入WTO以后,社会公众心理的动荡不可避免,将引起社会各个方面、社会生活各个层次的巨大变化。这四个层次的影响,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党报的生存环境。
在新世纪的网络时代,党报面对着新的生态环境。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汪幼海通过对党报读者跨越“读者、受众、用户”三个阶段的具体分析,指出党报要在维持原有主体受众的同时,还要不断开发新的受众群体,兼顾全球性受众即网络用户,以占领舆论的制高点。随着受众对象的变迁,党报的运作方式也在不断改变着,党报与读者的关系从联系群众、指导读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研究读者、适应受众,而到了网络时代要不断开发新用户。受众面对网络时代丰富的信息量,口味会更高,党报必须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受传对象,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通过抓住受众从而最终抓住市场。
党报要明确新的发展战略
面对新的世纪、新的挑战,党报必须确立新的发展战略。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为党报的发展出谋献策。
党报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要更加讲究有效性。泰州时报李太白提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就更要注重舆论导向的效果。江苏省记协副主席李贵梁认为,“新”有两个含义,一是时间性,一是新鲜性,要全面理解。不是所有事实都是新闻,为广大读者所关注的是新闻,信息不等于新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孙旭培认为,定义有必要条件就够了,追求过分充分,内涵多了,而外延却少了。有的在“事实”前加“重要”、“人所欲知”等,这是没有必要的。新闻定义强调时间性和新闻价值就够了。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系丁和根认为,党报要提高自己的舆论引导的效果,不仅要加强操作实务研究,还应努力从哲学高度把握舆论引导中的规律。在党报的舆论引导活动中,为了使手段更好地适合目的,使目的与手段达到和谐一致,主要需解决好直接引导与间接引导、强势引导与适度引导、超前引导与适时引导、理性引导与感性引导四个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
党报如何在激烈的报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徐耀魁认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知己,就是要了解党报区别于其他传播媒介,特别是区别于其他类报纸的特点和优势,知党报之己,扬党报之长;知彼,就是要了解使用报纸的读者的特点和需求,知读者之彼,解读者之需。南京日报社副总编秦德成从四个方面指出了党报副刊增强竞争力的突破口:一是关注社会热点,加强政策服务;二是坚持高格调,开掘多彩的情感世界;三是开展社会活动,提升自身形象;四是争取各方支持,加强舆论监督。
地方党报如何应对激烈的报业竞争?宿迁日报副总编黄秉生认为要树立“大报意识”,即在新闻宣传方面,发挥主渠道功能,增强报纸的权威性;在为读者服务方面,强化大读者观念,实行开放式办报;在产业化进程方面,形成大经营格局,坚持集团式发展,把报纸办成一份读者喜闻乐见、党委政府满意、充满活力和后劲的党报。
关键词:新闻传播;传播格局;舆论引导;
一、媒体新格局环境下报纸面临的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互联网普及率迅速提高,4.2亿网民构成的网络社区使中国开始进入“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时代,特别是在一些公共事件的直接推动下,我国现代传媒和传播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移动终端不断涌现,网络媒体成为舆论主阵地,媒体融合加强、新闻传播无界性凸显。与此同时,受众接受新闻方式更加多样化,受众阅读方式正在发生改变。在不断变化的媒体新格局环境下,报纸的发展面临着各种问题。
首先,报纸的即时性、便携性等功能都被削弱甚至替代。新媒体诞生后,网络新闻严重威胁到报纸的时效性。纸媒必须改进信息传播的模式,走一条与新媒体融合创新的新路。
其次,报纸老龄受众化趋势更加显着,核心受众在迅速流失。以《西安晚报》为例,数据显示,西安晚报1990~2000年十年间主要受众群体年龄集中在老中青三个年龄段,从2001年开始受众群体逐渐显示出老年化的趋势。核心受众群体的变化反映出纸质媒体在与新媒体进行内容竞争中受到的强烈冲击。
再次,社会舆论环境的巨大变化迫使报纸创新传播方式。舆论格局变化带来社会语境的开放性、传播渠道的多元性、传播范围的国际性,同时也带来舆论环境的复杂性,对我国的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新趋势对目前舆论引导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媒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
1.全球化关系下媒体如何规范与引导
全球化关系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渗透与碰撞,使媒体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化。随着媒体走上产业化道路,在发展中难免遇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的问题。如何使媒体在产业化发展的同时为公共传媒保留足够的空间,如何帮助媒体在发展中寻找市场效益与社会利益中的平衡点,是全球化关系下媒体规范与引导的重点。
2.数字化媒介信息如何监管
随着数字化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手机报纸、个人博客、网络视频、网络广播、网络电视、车载电视、楼宇电视等新兴媒体迅速崛起,传者与受众都失去了严格界限。媒体传播打破了时空界限,受众淹没甚至迷失在媒介提供的海量信息中,如何通过传统媒体的数字化发展、通过对这些网络技术及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的规范,有效监管以数字化媒介为手段进行传播的人际传播和组织传播信息,已成为急需研究和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3.努力提高媒体及从业人员素质和舆论监督水平
媒体一个重要作用是舆论监督,传媒产业化必然影响甚至改变新闻传媒作为舆论公器的价值观。专业素质是影响媒体及新闻从业者舆论监督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媒体及新闻从业者在行为中坚守舆论引导的作用,但受专业素质的限制无法适应新媒体的发展,最终也逃脱不了被淘汰的命运。因此如何提高媒体及从业人员各方面素质和舆论监督水平,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也是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传统报业在传媒新格局下的对策研究
1.重大突发事件,如何发声
重大突发性事件由于事发突然,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新闻舆论的热点。这时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体现在面对社会舆论的嘈杂纷繁时发挥主流影响。
(1)发挥主流作用,关键时候不失声。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20字方针,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第一时间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扩大正面信息的影响,抑制噪音杂音的传播。
(2)把握报道度量,避免无意间炒作。突发性事件最为公众所关注。报道要准确把握事件报道的度和量,不捕风捉影,不专注负面,不坐山观望,不蓄意炒作,对事件始终保持追踪状态,做到不瞒报、不断报、不浅报、不乱报,让受众每天都能得到最新信息,为事件的救援和处置赢得主动。
(3)利用新兴媒体,占领网络新阵地。传统媒体要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创办新兴媒体,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用先进技术传播舆论,用正确舆论引导网络、手机、博客和微博,使新兴媒体成为主流舆论的场和集散地。
(4)突出建设功能,多方引导舆论。作为传统媒体,要发挥主流媒体公信力、权威性强的优势,主要抓好“三个引导”:一是通过报道引导,从积极方面引导舆论从关注事件的悲情场面到关注社会的积极救援行动,使之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二是通过言论引导,在重要新闻刊发的同时配发评论,强化报道力度,传达媒体声音,代表媒体立场;三是通过深度引导,对突发性事件,传统媒体可通过对事件发生整个过程的深度报道进行分析透视,增强报道聚合力和舆论引导力。
2.重大主题报道,如何发力
重大主题宣传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弘扬社会正气,展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成就进行的宣传报道。
(1)重大主题报道要形成声势。媒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要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善于从重要会议、重要决定、重要工作中寻找主题,善于在不同发展时期策划设置议题,通过创新报道方式,丰富报道内容,深化报道思想,着力发挥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2)重大活动报道要做出影响。传统媒体提高品牌影响的一个有效思路就是策划组织重大活动,寓新闻宣传于报纸的活动中,吸引更多读者关注。如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在西部大开发十周年之际策划组织“西安视变——中外媒体记者看西安”活动,在国务院批准“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一周年之际策划组织“寻秦记——中国知名媒体关天经济区文化之旅”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等。
(3)重大典型报道要产生影响。传统媒体的深厚功力在于深度报道,重大典型报道是重要的职能。面对日新月异的改革和建设坚持“三贴近”,营造和谐幸福、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
3.舆论监督作用 如何发挥
长期以来,传统媒体一直以其公正权威的特性担当舆论监督的排头兵。在新的传播格局下,传统媒体如何舆论监督中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1)传统媒体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报道选题上,传统媒体要抓有典型意义和现实意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在监督方法上,要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正面宣传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努力做到科学监督、准确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传统媒体要与新媒体合作监督。在新的传媒格局下,传统媒体可利用网络、手机等信息快、多、全的特点,从网上论坛、社区、微博等中间挖掘可以监督的新闻素材,及时开展舆论监督。对于突发舆情,要强力出击,把握好导向,不盲目跟风,不任意炒作,抢占舆论监督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引导社会舆论。
(3)传统媒体要提升监督水平和质量。传统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在时效上不及网络。因此传统媒体一方面及时跟进做快速报道,另一方面后发制人,在报道的质和量上高人一筹,找准成为舆论引领者的途径。一是在深入调查基础上注重对所监督问题的深度挖掘,追求监督的气势和力度。二是以新闻评论的形式表明媒体态度,在监督时要对网络舆情冷静思考,旗帜鲜明地亮出观点,既疏导社会情绪又启发公众深思。
4.与新媒体竞争,如何发展
传统媒体要实现突破发展,就必须大力推进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业态创新。
(1)通过体制转型,增强传统媒体的发展活力。传统媒体大多在事业体制下实行企业化运作,由于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种运行体制下媒体所成立的公司难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真正的公司化运作。因此传统媒体要充分利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机遇,实现转企改制,解放生产力,增强媒体发展的内在动力。
(2)通过媒介共融,增强传统媒体的传播力。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要放下曾经独大独尊的身架,与新媒体实现融合,增强舆论引导力。一是转变新闻生产方式。在通过传统方法如会议、文件、线人等获取新闻线索的同时,要善于从网络、博客、微博等媒体和自媒体上获取新闻线索。记者要逐步实现文字、图片、视频等的全媒体报道,使新闻一次生产多次多媒体传播。二是实现与网络的互动。传统媒体更多的是单向传播,和网络实现互动,可有效增加读者的参与度,及时反馈读者和网民的声音,使新闻舆论引导更有针对性和准确性。三是拓宽新闻传播渠道。实现媒介融合,加强渠道和终端建设,在整合原有订阅、零售等发行渠道、扩大发行量和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网络、手机、博客、LED等新兴传播渠道,实现传播效果的叠加,使新闻信息一次生成,多次传播,增强新闻信息的传播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舆情监督引导和处置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人员、经费、设备上给予保障。同时,根据涉腐网络事件发生的区域、行业,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了舆情监督引导和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将在明年把舆情引导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效能测评内容。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
(一)建立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处置、妥善应对”的原则对舆情进行收集、报送、研判、处置、总结评估的同时,加强网评引导,通过撰写评论、跟贴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疏导、引导网上舆论,妥善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形成正面舆论氛围。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各村(居)、各单位等组成的舆情监督引导和处置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及时对舆情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应对措施。
三、严格把关,提高质量
1、根据舆情信息工作时效性、政治性、政策性强的特点,坚持把讲政治、讲大局的要求贯彻到舆情信息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及时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关注社会舆情的动态,特别是对各种重要问题、重大事件、突出事件的反映和特殊群体的思想动态。既注意从互联网上发现和挖掘素材,又时刻关注其它新闻媒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有关热点问题,新闻发言人及时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阐释政策,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3、规范信息内容。坚持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认真梳理对外公开事项,突出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救援和查处情况、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内容。本着实事求是、及时主动的原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
4、切实做好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结果的公告。按照事故查处的权限和责任,坚持分级查处督办的原则,做好各类事故查处情况的专项检查、信息汇总、宣传报道,及时事故处理结果。对事故查处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公开曝光。
四、创造有利条件,畅通监督渠道
1、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完善事故灾难现场报道应急工作机制,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组织、正确引导的原则,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要求,第一时间公布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及时救援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切实做好舆情监督引导和处置。
2、健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不断扩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公众参与范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
3、扩大实施监督举报途径。设立举报电话,确保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信息接报,及时核查举报内容;通过设立专门电子举报信箱,或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相关专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本系统网站开设网络留言板、有关论坛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举报渠道。
五、做好整改信息反馈和监督落实工作
1、加快推进舆情分析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关注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工作的报道、监督、评论和建议,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对有关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的反映和监督,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按程序做好报告、督办工作,并公开处理结果。
2、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反馈机制。对新闻媒体有关工作的批评性报道,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1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3、及时反馈举报信息。对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监督的事项实行登记制度,落实信息核查责任,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对经查实的举报事项,及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关键词:舆论监督;审判独立;司法权威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人们积极通过行使言论自由权对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司法审判不会永远完美,但忽视司法审判则永远不会接近完美。正因为有不完美的存在,所以才需要舆论合理合法的监督,但舆论过度干预司法审判已经破坏了法官法律思维的专业性和严肃性,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理性对待舆论监督和审判独立,是需要我们思考的课题。
一、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的联系
(一)两者有相同的价值取向
舆论监督是言论自由权和公众知情权行使的体现。它的价值取向是在法律范围内言论表达自由,通过监督公权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目标必须是司法的公平公正。新闻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都是宪法予以规定的,具有相同的法律渊源,实质内容都是反映公共意志,价值取向都是公平公正。
(二)两者的矛盾冲突
首先,“应然正义”与“实然正义”的冲突。法律有其自身特定的规则,一个依法做出的判决,当事人双方都可能不满,因为司法审判是“实然的正义”,而民众舆论要求的是“应然的正义”,双方对事实有不同的价值追求。
其次,舆论自由与审判中立的冲突。舆论自由要求报道以及评论等自由地进行,但审判中立则要求排除舆论信息的干扰,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新闻媒体自然追求感性分析,与人民群众产生共鸣,而这一特点与司法行为的程序性、逻辑性以及中立性等特点存在紧张关系。
再次,价值取向上的冲突。新闻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吸引群众眼球,而过分的介入司法审判活动,使得司法公正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
二、两者冲突原因分析
(一)新闻监督缺乏规制
在法治国家,新闻监督必须有法可依。西方发达国家新闻监督立法非常完善,英美法系国家除了制定专门的法律外,还有大量的判例对新闻监督予以规范。①而我国涉及新闻传播的立法是不够完善的。目前与新闻监督有关的法律除了宪法以外,主要有《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无法应对迅速发展的新闻监督业。
(二)用道德情感品评法律问题,给审判工作施加了巨大压力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等自由。但公民对于司法审判的专业性并不熟悉,本能地倾向以道德标准看待法律问题,尤其在网络舆论中带有情绪色彩的言论较为突出。②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道德与法律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道德衡量的结果往往与法律审判相左,甚至有时会成为司法的对立面,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三)司法权威有待加强
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西方发达国家,司法具有崇高的权威。例如,美国的辛普森案。而在我国,司法的这种权威尚未真正树立。当法院终审判决作出后,很多当事人不是尊重判决,而是通过新闻、上访等诉讼外手段继续表达诉求。久而久之,人们对司法的信仰开始动摇,新闻监督的权威逐渐高于司法的权威,使司法权威难以真正树立。
三、目前平衡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的有利氛围
(一)舆论监督环境优化
2015年10月24日,、中国记协以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为主题召开了交流研讨会,全会达成一直认同,进而要求全国各省市在今年期间都要建立起省一级的新闻道德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加强新闻道德职业建设、优化新闻媒体结构、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新闻工作者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的实施,规范了新闻媒体自身的行为,进而未新闻媒体实行监督权创立合法健康的环境制度。新闻媒体行业自身建设的提升,自然为司法独立营造了良好的新闻媒体监督氛围,制度挺起来了,司法官员才更能心无旁骛、公正独立地行使审判权。
另外,国家号召全社会学习儒家文化,形成谦谦有礼、文质彬彬的社会成员风貌。这一号召有利于社会成员注意提升自己的道德文化修养,净化大众舆论语言环境,尤其是网络言语环境。大众行使文明的舆论监督,会缓和剑拔弩张的司法与民怨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防止一些投机分子抢占道义和公众情绪的制高点,左右司法审判,即“舆论审判”现象。
(二)司法体制改革开端良好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推行开来。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独任审判由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判,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实行法官终身制,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违法审判责任的七种情形等等,这都有利于提高司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审判独立。
四、关于平衡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的思考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了解到,舆论监督和审判独立两者都是我国在民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实践中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是必然发展趋势。
(一)对社会舆论监督的规制
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公众,公众往往借助新闻媒介这一公共话语资源表达民意,只起到一定的间接作用。所以,对传媒的规制是规制舆论监督的核心。
首先,完善相关传媒立法。新闻自由在我国大都是受到政策层面的,只有健全的法律才能使新闻媒体有法可依;同时,立法也可以确立媒体监督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规范新闻等传播媒介监督的行为,避免出现“新闻审判”的不良现象。
其次,完善制度构建。从制度层面规范新闻记者采访、监督信息反馈、监督责任追究、新闻信息更正,提高舆论监督的整体水平。
(二)法院应固守其审判独立的地位
从法院的角度看,应该正确看待媒体对法院的监督,应该看到其对于审判公正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采取措施完善自身建设,达到审判独立和审判公正。
1、法院继续深化自身改革,固守其独立本位
首先,健全司法和职务保障制度。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审判独立,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任何团体和个人对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进行干涉,要求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是人民法院从属于行政的体制仍未彻底改变。因此,要进行逐步深入的司法改革,政治与司法相分离,同时完善法官的职务保障制度。
其次,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在全面提高法官的素质方面,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三性:一是主动性,二是独立性,其三是谨慎性。
2、法院应积极为大众创造宽松的监督环境
媒体监督和审判工作都是为了在全社会追求最大值的公平与正义,都是为了维护国家裁判的公正与权威。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媒体监督的对象,媒体监督是搞好审判工作的保障。司法机构应通过开通网上微博、网上邮箱等方式,建立与媒体和公众对话的沟通平台。通过这些平台,正确引导舆论,实现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的良性互动。(作者单位: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注解:
① 张冠楠.”媒介审判”下的司法困境[J].法学,2011,(5):58-59.
② 黄佳鹏.网络舆论监督对司法过程的影响[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07:29-32.
参考文献:
[1] 张冠楠.“媒介审判”下的司法困境[J].法学,2011,(5):58-59.
[2] 周叶中.宪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2(1):271-273.
【关键词】网络新闻;舆论引导;监管职能;规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6-0278(2013)05-252-01
一、网络新闻对舆论引导的积极作用
网络新闻,作为网络时代通过网络环境进行新闻传播行为的一个崭新概念,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新闻,是指互联网上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科技教育网站、生活服务网站、人力资源网站等)、政府官方网站等公共网站、个体站点(个人站点、个人主页、博客等)、网络社区网站(贴吧、手机短信等)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出来的各类有传播价值的新信息。狭义的网络新闻,专指网络上新闻类的信息。主要包括传统媒体开通的网站所的新闻信息、其他网站设立的新闻中心或新闻动态版块的新闻信息、政府部门设立的官方网站所的新闻信息以及个体站点的新闻信息。在新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由于具有特殊的载体,网络舆论一经问世,就带有与生俱来的速度快、容量大、范围广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同时其突发性、无序性、非理性等特点也很明显,使其很难控制,较难引导。但网络舆论也正因为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与交互性的特性而给各种意见提供了一个交锋和碰撞的平台。这种自发性舆论可以避免传统媒体中经常出现的“声音一致”现象,使公众得以倾听到全方位的社会声音,真实反映社情民意。
网络赋予了普通民众真正的话语权,网络舆论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产生、聚集,并以其巨大的监督力量影响甚至决定事件的最终发展结果。在最近几年的颇有影响的网络事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网络舆论监督的巨大作用。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沉默的大多数”已经越来越少了,如今,越来越多的网络舆论事件极大地体现了网民的社会责任和正义感。所谓的传言或者情绪化言论的背后都可能包裹着一种民意期待,不应当完全忽视。互联网的出现使政府不能够再简单地制造“同意”,而是把听取网上民意作为决策参考或依据。
二、网络新闻对舆论引导的消极作用
(一)网络舆论的情绪化
情绪化的网络舆论的产生和漫衍主要是社会环境变动和公众心理相互作用的结果,它代表了非理性的发泄方式和片面的情绪相左右的结合。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原因造成社会阶层、群体利益的调整,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受到其波动的影响,普通民众生活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之中,再加上一些常见的社会问题无法有效及时地解决,生活或者枯燥乏味,或者阻力重重,一些的常见的心理结构失衡,焦虑、不满、烦躁等负面情绪随之产生。当这些消极情绪无法及时消解与正常发泄时,便会产生“情绪型舆论”。
(二)网络谣言与虚假报道
网络的开放性、舆论主体的匿名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使得虚假信息在网络上的与传播相当便宜。同时,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及无边界性,网络谣言比现实社会中的谣言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影响范围更大,引起社会“恐慌”程度也更大,往往会造成群体的盲从与冲动,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网络受众低龄化趋势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我国25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网民总人数的三成。在网民职业构成方面,学生仍然是网民主体,所占比例达到28.8%。
三、网络新闻的规范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
要想正确监督引导网络舆论,政府首先应该采取以下几点方法:
1.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加强信息公开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做到信息公开,并建立健全监督与引导网络舆论的法律法规。信息公开即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度,在引导舆论的过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建立健全监督与引导舆论的法律法规,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的前提和保障。
2.政府要重视主流媒体引导网络舆论的先锋作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导网络舆论的先锋作用,是对网络舆论监督与引导的有效方法。
3.充分发挥“舆论首领”在网络舆论引导中的作用。“舆论首领”是人群中首先或较多接触大众传媒信息,并将经过自己再加工的信息传播给其他人的人,是大众传播与人际沟通中的评论员、转达者,具有影响他人态度的能力。他们既会造成负面影响,又能发挥积极作用。
(二)传统媒体要肩负起引导社会舆论的使命
在网络热点事件的传播过程中,传统媒体要保持镇定本色,很多热点事件是在传统媒体报道后才真正成为社会热点的,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后续报道,大多网络上所谓的热点也只能在虚拟的空间里掀起一些浪花。对于一些重大的热点事件,电视等新闻媒体必须肩负政治使命,代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三)网民自身的道德和法律意识
独具个性化的深度报道,提升了“厦门网眼”的品牌魅力,也打造了网站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以多元性和互动性拓展深度和广度
“厦门网眼”选取包括厦门本地传统媒体在内的新闻资讯,以提要和链接的方式,通过系统的梳理、归纳、提炼,有创造性地遴选,对相关新闻进行集纳和分类。通过策划,使话题呈现的并非是同一主题下信息的简单汇总,而是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和功能性的专题深度报道,解释和揭示受众渴望知道的新闻背后的故事,挖掘新闻更深的原因、趋势等。对事件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进行充分阐述,以活跃受众的思维、拓宽受众的思路。编辑同步对新闻事件的发展实时更新,丰富专题话题的内容,满足受众对了解事件最新进展的需求等。使受众通过专题,更深入地把握事物的本质,更深刻地认识社会。
为弥补网络话题专题内容的“非原创性”缺陷,网站发挥网络媒体的即时互动特点,通过论坛或者社区这一网络媒体的信息库,从中发掘许多有用的信息,丰富话题的外延,使之更加厚重丰满。
新闻、评论、帖文、博客等各类题材有机组合,制作与话题同步的调查,网友的帖文、博文及跟帖等互动信息,赋予了网络专题的“原创”元素。
另一方面,专题话题与网友互动,又使话题更具关注度和吸引力,拓展了话题的张力。让受众参与到网络新闻专题的热议中,通过选取直接参与者的评述以及描述情感反应或进行情感吁求,使之从“阅读者”成为“参与者”,一同随话题的进展而律动。通过互动挖掘更深更广的新闻信息,以新鲜、原生态、独家的深度新闻吸引更多的受众,彰显了深度报道的互动特色,拓展了话题的深度和广度。对于编辑而言,每期“厦门网眼”从开始构思到着手策划,从搜集材料到归纳集结形成观点,最终付诸制作,都是一次探索和发现的过程,都是编辑的“原创性策划”。专题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表现方式,增加话题的直观性和立体感。
关注热点话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厦门网眼”突出地域化特点,广受厦门网民的关注。其话题多以新闻事件或社会热点为依托,在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热点的分析和评论中,深刻地揭示社会问题,关注发展与民生,坚持紧跟社会热点,回应网民关切,议论社会热点,抨击不良现象,反映引导舆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效发挥了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作为一个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热点进行深度报道和评论的深度新闻话题栏目,“厦门网眼”注重以事实说话,注重对新闻事件的分析,始终遵守客观、理性、积极、向上的立场。
2009年11月18日,刘先生接到乌石浦小学通知,让他去办理退学,理由十分雷人——“你儿子比正常读书的孩子大3个月”。同样遭清退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有9人。“厦门网眼”及时跟进,当天推出话题:《独家!乌石浦小学遭清退学生20日重回课堂》,并与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取得联系。19日,湖里区教育局随即约请了10名被清退学生的家长到学校座谈。在座谈会上,教育局同意这10位学生从20日起恢复到校上课。
“厦门网眼”通过从群众需要解决问题的务实角度切入,拎出话题中能够服务群众的基本点、关键点、特殊点和关注点。使其沟通政府和群众,发挥信息桥梁的作用得到加强,也扩大和提升了自身的影响力,从而实现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这是栏目的生命力所在。
新闻舆论监督落脚点和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这也是“厦门网眼”监督功能的成功之处。
深度新闻话题的服务性
紧扣网络民声,紧跟城市发展的脉动,一直是“厦门网眼”所坚持的方向。突出地方网站的定位,“厦门网眼”坚持本土化原则,以民生、社会热点为选材第一准则,突出服务性、贴近性、可读性,使“厦门网眼”兼具新闻价值和社会价值。
服务民生,促进政府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体察网友的需求,为网友办实事、办好事,有效解决民生难题,还有宏观政策的细化解读,提高政府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也是“厦门网眼”的目的之一。
2010年8月10日,网友“海纳百川”在厦门网“有话要说”栏目发帖投诉,“在东盛花园和虎仔山路路口看不到红绿灯信号指示,短短的两个星期,在这个路口就看到3起车祸,”“厦门网眼”随即制作《事故频发,都是红灯惹的祸?》,并通过和厦门网“有话要说”栏目合作,向交警部门进行反馈,交警部门及时回应,迅速解决了该路段问题。
即使诸如“鼓浪屿未来命运如何”,“市政府是否会搬迁到岛外”,“厦漳之间该不该建海底隧道”……这些涉及城市未来发展和长远规划的话题,因受到网友深度关注,也成为“厦门网眼”时常“挑战”的议题。搭建政府和市民互动交流的平台,通过集纳市民的建言献策,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民意参考。
此外,为强化“厦门网眼”的服务性和贴近性,通过“厦门网眼”页面和网友互动,网友们可以推荐自己心目中的“网眼事件”,成为“厦门网眼” 原创内容的重点。网友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也增强了“厦门网眼”的黏度以及网友的忠诚度。厦门市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于2012年12月中旬试运营,因收费标准过高引发市民和网友吐槽。“厦门网眼”及时跟进,推出的《厦门最贵停车楼,你敢停吗?》分析了高收费标准背后的成因及潜在的利益链。话题推出后引起多家媒体广泛关注,停车楼运营方最终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推出月卡年、卡等优惠措施,让民生工程造福于民。
“厦门网眼”关注社会之关注,其服务性更具关注度。每年一度的高考,“厦门网眼”总是提供考生和家长急需的高考相关资讯服务,如2012年高考前后,“厦门网眼”制作了两期话题,《高考考场“七个不准” 考生请留意》、《高考成绩公布,考生必看注意事项》。从高考前的考场纪律解读、相关提醒事项等,到高考后的分数查询、高考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模拟、高招录取、报考注意环节、录取结果查询等,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最全高考资讯服务,答疑解惑,赢得关注度的同时获得网友高度认可。
把好审核关。传统媒体应坚持准确性高于时效性。网络传播在时效性上占优势,而传统媒体以准确、专业、权威著称,对传统媒体来说,新闻报道的准确性比时效性更重要,不能以牺牲真实性来换取时效性。为了保持公信力,传统媒体在利用网络作为信息来源时,有必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和较高的鉴别力,对各种新闻信息进行判断和核实,看看是否符合真实性原则,而不能全盘照搬。网络对突发事件可以迅即报道,传统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不妨比网络“慢半拍”,传统媒体要有新闻敏感和政治敏感,对重大、突发新闻严格把关,传媒的报道不求最快,但一定要最准确、最权威。
把好引导关。最近同志强调要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互联网具有“放大”功能,容易使网络舆情产生“蝴蝶效应”,网络舆论导向正确与否至关重要。传统媒体肩负着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任,应具有对网络舆论导向的鉴别力,并着眼于占领网上舆论阵地的战略高度,以创新精神提高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利用网络媒体来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注意强化导向意识,提高媒体“把关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正面宣传,使网上传播信息的价值取向、网上的文化舆论氛围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主旋律相适应、相协调。传统媒体与网络合力互动,制造舆论声势。利用网络评论,注重舆论引导。要做到借传统媒体优势正确引导舆论,对网络信息的利用就必须有所选择。传统媒体对健康的正面的网络舆情应加以褒扬,而对消极、低俗的倾向则须加以摈斥。
把好监督关。网络已成为传统媒体联系受众、服务受众的重要手段,但如何保障网民在留言版和博客内的言论和上载的影片等内容是公正、客观、真实的?如何确保网络信息的质量?传统媒体有必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发挥对网络的监督作用。据报道,国外主要英文媒体《纽约时报》等网站,不给普通网民开博客,网民不能随便发表评论。将网络个人和传统媒体把关相结合,发动网民进行监督。为提高网络的质量,传统媒体的记者可以同时为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服务。制定传统媒体与网络互动的规范,采取措施对从信息来源到最终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以确保责任到人。做好对网络媒体的监控和预测等。
[关键词]人肉搜索 道德 法律 规制
如今,网络已无孔不入地渗入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深刻影响并颠覆着惯常的思维模式。吸引人们眼球的重磅“新闻”层出不穷,一些新词汇也不断地被创造出来。从“艳照门”到“俯卧撑”、“躲猫猫”之类的词汇诞生,从邓玉娇、杨佳等人成名于网络,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被人肉到如今的“烟草局长”韩峰,还有近期火爆网络的“犀利哥”等等无数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闻”实在让人应接不暇,以至于人们大呼“人肉搜索”时代来临。
一、何为“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猫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和搜索引擎技术不同的是,它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网民通过搜索对象之前上网所留下的痕迹,对其进行查询,或通过网络查找与知晓搜索对象的人,进而找到搜索对象。因此,其常用的手段包括: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搜索;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论坛等寻找线索;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注册痕迹,查其IP号,锁定目标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
二、“人肉搜索”现象产生的原因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网络集合行为,其产生和流行有着社会背景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环境条件和结构性压力。
网络的普及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长,为“人肉搜索”提供了广阔的虚拟公共空间,这成为“人肉搜索”产生的环境条件。不仅如此,网络的高互动性和网民的匿名性使人们可以放下现实羁绊敢于言说,无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风险趋于零。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由此所引起的结构性压力和变革,使既有的伦理道德难以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规范引导作用减弱,信仰危机、伦理困惑,各种道德滑坡和社会失范现象不断出现。这些现象突破了社会公认的基本伦理道德底线,而现实社会中法治又往往失语或缺位,在这种情况下,网民自发地试图重构伦理道德秩序的“人肉搜索”现象出现了。
此外,在一个网络的时代,眼球经济成了主流,无论是网民、网站还是媒体本身都在事件中推波助澜,这也是“人肉搜索”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
三、“人肉搜索”现象的积极价值
一是有利于个人情绪的平衡。封建臣民伦理强调的是民众的顺从,这一影响至今尚存。这使得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压抑个性,情绪抑郁。网络虚拟社会给个体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表达的平台,人们可以以一个本真的自我在这个社会中存在,使现实社会积聚起来的不满得以释放,有利于个体身心的发展。
二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有利于网络社会的德治与现实社会法治的结合。通常情况下,来自社会的道德监督的声音通常比较微弱,道德一向都以自律来发挥作用,然而两种方式的效果都较差。有了“人肉搜索”就有了“道德法庭”,这样就能使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社会更稳定。
四、“人肉搜索”现象的消极影响
“人肉搜索”使用不当,容易引起网络暴力等消极影响。“人肉搜索”事件中,当被搜索对象的个人隐私被毫无保留地公布,他所面对的不仅仅是人们在网络上的口诛笔伐,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遭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对于被搜索对象的搜索一旦失去控制。“人肉搜索”超越了网络道德和网络文明所能承受的限度,就容易成为网民集体演绎网络暴力非常态行为的舞台,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等相关权益,阻碍了“人肉搜索”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
五、“人肉搜索”现象的规制
世界上没有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不断发展的网络作为新兴媒体也必须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尤其是一些商业性网站,更不能只享受网络自由的好处,而远离现实社会的道义和责任。当然,网络有其独特的属性,加强监管不应该扼杀网络开放互动的基本特点,理性负责的网络是我们希望达到的理想目标,需要逐步靠拢。网络是目前沟通民意的一个有效渠道,对它的监管应该是疏通而不是堵塞。
为了充分发挥“人肉搜索”网络互助工具和社会监督公器的积极作用,首先,“人肉搜索”应以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为原则,不要使其成为“泄愤”的手段和渠道。其次,“人肉搜索”应以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为前提,使其与我国媒介尤其是网络发展的速度相适应。第三,“人肉搜索”应以加强网站的监督管理为基础,无论网络信息的传播者还是接受者,都应强化“把关意识”,共同构建健康的网络环境。最后,“人肉搜索”应以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目标,使网络用户充分认识到网络是现代社会人们获取各种资讯的基础设施,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符合大家的共同利益。
六、结语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能会发挥正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在新闻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的同时,唤起大众的道德良知并形成道德约束,彰显网络正义;另一方面,由于在现实中信息中畅通、民众对道德事件的敏感、网络的匿名性以及缺乏有效界定和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网民可能会形成压垮一切的力量,这股力量一旦失控和异化,将会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引发不正当的行为,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及时完善网络暴力治理及隐私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络监管,规范网民行为;建立主流舆论介入机制,适时拨正“人肉搜索”的价值取向;培育现代公民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刘丽平.网络道德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J].教育探索,2007,(8).
[2]杜明艳.从“人肉搜索”看网络舆论监督[J].新闻界,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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