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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联动机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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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第1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一)执法人员力量与需要承担的职能不匹配

苏办发〔2014〕1号文件明确指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并具体负责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的日常监管。根据文件要求,试点镇综合执法局不但要承担行政处罚职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日常监管职能。试点镇综合执法局等职能机构是在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调节编制组建的,这就决定了综合执法局的编制难以大幅度增加。所调研的试点镇,执法人员最多的张浦镇也只有22人。现有的人员力量难以承担起下放的几百项行政处罚权。

(二)人员专业技能与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不适应

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处罚权,权力多、领域广,而且农业、环保、食药等很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很强。目前试点镇虽然采取了跟班学习、加强培训等措施,但一些执法领域专业性偏强的特点,导致一些执法工作在试点镇难以得到有效开展。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机制尚未建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工作很难直接顾及到试点镇。

(三)衔接不畅和运行机制不健全

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基本目录的要求下放、承接行政权限;有的地方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权限多且时间紧,试点镇暂时无力承接;有的地方县级职能部门与试点镇没有建立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工作机制,有的县级职能部门对试点镇的行政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试点镇获取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关政策的信息渠道不畅;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受理,省、市主管部门仅认可县级,试点镇难以具体操作;有的试点镇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缺失,导致部分领域出现执法监管的空白地带和真空现象。

二、加强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稳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

按照苏办发〔2014〕1号文件“凡试点镇确需且能够承接的行政权限,都应赋予试点镇行使;试点镇暂时无法承接的行政权限,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一是有序下放。在县级政府编制、法制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县级主管部门和试点镇加强协调,充分考虑到试点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在“可放”和“能接”之间找到平衡,下放一批试点镇能“接得住、管得好”的常用行政处罚权,对专业性特别强、实践中不常用的权限暂缓下放,并明确放权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平稳下放。昆山市2012年下放给张浦镇行政处罚权655项,其中农业类134项。根据一年多来的实践,根据张浦镇的实际承担能力,为防止市场监管出现真空情况,昆山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相关市级部门下放的部分综合执法职权的通知》(昆政发〔2014〕49号),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涉及燃气管理、农业投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停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中农业类的有99项。二是有力承接。试点镇对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处罚权,细化落实承接实施方案,优化、充实人员配备,做好权力承接各项工作。三是有效行使。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对下放权力运作的指导、培训,试点镇综合执法局对承接的行政权力要履职到位,避免出现下放权力悬空的现象。

(二)加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人才的培养

随着权限的大量下放,试点镇面临人手少、任务多,权力大、能力不够的情况,急需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避免试点镇扩权带来的“隐性违规”,构建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县级职能部门必要时可定期派人员充实试点镇的行政执法力量,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需要。试点镇应通过引进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派员到县级相关执法机构跟班学习等方式,加速培养各执法领域的专业执法人才,适应权限下放后执法工作需要。

(三)完善各项运行机制

第2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加大投入,“三有”“三到位”落实保障机制

为切实履行好治超工作职责,保障路网安全高效运行,309国道高店公路超限检测站及时调整思路,转变观念,不断加大治超工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中做到“三有”“三到位”:一是有机构,经费到位。2010年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309国道高店公路超限检测站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3人,实行独立财务核算,为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提供了经费保障。二是有人员,装备到位。在原治超流动稽查队的基础上,抽调燃油税改革后拖拉机征费站转岗安置人员25名充实到309国道高店公路超限检测站,与局路政大队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三是有阵地,硬件到位。2010年以来,对309国道高店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建立了一支集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为一体的高素质综合执法队伍,把309国道高店公路超限检测站打造成为屯留县治超前沿最靓丽的一道风景。

规范管理,“三周”“三分离”彰显服务品质

治超工作要创一流业绩,规范执法行为是根本,加强队伍建设是关键。为此,309国道高店公路超限检测站以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点,把执法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成为展示交通形象的窗口。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坚持班前日常学习和每周一、五集中学习,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规范行政执法“三周”制,以此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细致梳理治超工作执法依据,细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查处分离、收支分离“三分离”原则,推行执法公示,强化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和具体办事流程、监督电话等公示上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执法责任明晰、考核规范、监督有力。三是提升文明服务。坚持以文明热情的服务态度贯穿路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积极倡导为民服务执法理念,提出“带着感情去工作,带着微笑去面对,带着正义去执法,带着理解去服务”的全新执法理念,推行“四个一”和“三声三语”便民服务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多方联动,“三互动”“一加强”提升执法水平

第3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水政执法问题对策

近年来,澄城县水政执法大队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并完善了县级水行政执法体系,督促健全落实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开展“执法窗口建设”,加强县境内水事案件管理力度等,使我县的依法管理综合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水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展开,也暴露了当前水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以下将从这些问题入手进行深入分析。

1澄城县水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澄城县水政执法工作中表现有事前预防难、查案取证难、决定执行政难的“三难”现象。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思想认识偏差

水政人员对所从事工作缺乏满腔热忱,普遍认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行为受法律法规制约,弹性的自由空间基本没有,工作程式化强,创新性少,难出成绩,工作中“险、烂、难”事情居多,外没有地位,内没有实惠,“没干头”,不易出成果。部分干部则片面地认为:水政工作就是查处违法案件,水政监察队伍就是“保安队”。甚至个别同志还错误地认为水政就是创收手段,管理应追求效益最大化。

1.2、执法经费难落实

受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体制影响,我县水政管理与执法工作经费自队伍成立以来,就一直没有制度化的解决途径,尽管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从事业拨款中支付,解除了后顾之忧,但大队正常的执法工作经费则缺乏稳定的来源和固定的渠道,单位法制宣传、人员培训经费时有时无,巡查人员差旅补助多数没落实,队伍装备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1.3、队伍人才力量薄弱

水政人员文化素质、法律水平普遍较低,学习应用能力较弱,难以适应目前复杂的执法环境。澄城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业务职能包括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产养殖、河道管理、渔政、节水管理)有干部职工44人,干部只有12人,大专以上学历10人,水政执法人员10人。由于缺乏针对性的长期培训计划和激励措施,水政执法培训往往是照本宣科,钻研积极性差,学习效果不佳,另外,全队缺乏统一工作服装,执法效率低,风险大,执法队伍缺乏基本的交通车辆保障,严重影响了复杂环境下的处置能力和执法效率。

2加强执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1、探索管理体制,使执法责任落在实处

一方面,结合法规授权单位的特点,总结水政监察大队成立以来的管理经验,完善内部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的执法管理体制,其重点是明细化,真正落实执法责任,试行执法巡查和违案查处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使水政监察大队真正代表水务局行使执法职能,运用好职权,担负起职责。另外,根据法规授权,发挥县域机构作用,围绕县域水行政管理职能,抓住许可、审批环节,主动发挥联合、协作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加强与环保、交通、土地、林业、安监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逐步探索县级水行政综合执法管理。

2.2、注重装备建设,塑造现代化水政执法队伍

第一、统一配置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交通工具。由水务局统一调配、统一型号、统一颜色外观、统一“水政执法”字牌,以形成机动灵活、快速反应、紧急处置的执法保障,实现对水事违法案件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第二、试点执法服装统一配置,形成严肃、规范、鲜明的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效能。第三、重视“窗口”建设,消除主观方面导致执法难和难执法的因素,塑造一支适应现代化复杂执法环境,装备精良,执法严格,服务到位的现代化执法队伍。

2.3、加强岗位轮换,增强工作激情与活力

实施水政执法人员与渔政、水资源、水产等方面人员的岗位转换,促进全办干部职工的业务交流,以加强相互间的广泛沟通和充分理解,消除心理隔阂和工作偏见,打破小团体意识,适时提供给大家一个崭新的能够充分展现自我的新舞台,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和创新精神,同时,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异地交流,在体制基本完善的基础上,实施水政人员与其他人员的良性动态管理,以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动态和谐。

2.4、健全工作机制,使内部运转更加流畅

一是完善水政执法联动机制,在充分利用水政力量的基础上,依靠协调公安、法院、安监、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力量,形成县级各业务相关单位(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变突击行为,集中执法,专项整治为常态化的县级执法管理。二是建立执法工作激励机制,在实行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尽快建立执法工作激励机制。三是形成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在重大复杂案件处理过程建立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参与的重大案件会商制度或研讨机制,集思广益,共同交流提高,提高执法效能。四是探索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要抓住部门预算的大好机遇,主动超前工作,并积极跟踪,力争将县级执法经费纳入正常管理,保证水政执法经费投入,促进我县水行政管理可持续发展。五是建立水政管理阳光、规范操作的平台,开展电子法律文书应用研究,规范法律文书的审查、发放、送达程序;在本辖区内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上,开发许可审批应用软件,将法律、法规、县级制度等要求硬性化,增强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促进工作效益和廉洁行政;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水政执法管理律师审查制度,保证公正合理规范执法,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5、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提升队伍素质方面,可以采取以下形式,制定水政监察人员培训规划,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多目标的培训,开展实践性强、形式新颖的执法培训,开展专项技能培训,例如专案说法、巡回执法、专题讲法,突出法律条文应用、交涉谈判、沟通技巧等;设置教学实验基地,密切与高等科研单位的合作,实现先进水政人员进学堂的送、培、用计划;加强与法院的协作,加强水政人员的办案学习及观摩等。

第4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文化市场管理机构遴选材料

2010年,黔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黔西县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为黔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当时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正股级)。2014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编制减为18人。目前,黔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编人员18名,有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法制宣传股股长1名,执法人员14人。

执法大队组建成立后,根据三定方案,积极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黔西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文化市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制度》、《黔西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黔西县文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黔西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文化市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11个规章制度并上墙。

在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群策群力,创新工作思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更为高效的管理模式,促进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执法大队组建之初,由于当时全国对网吧进行总量控制,停止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黔西县全县范围内证照齐全的网吧共27家,且绝大部分在县城,当时对网吧的日常监管实施包保责任制,落实到执法人员头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持县城网吧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乡镇网吧每月不少于2次的检查频率。

2015年《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文件下发后,致使黔西县网吧数据激增,证照办理齐全的网吧从原来的27家增加至48家,证照不齐全的网吧(以下称黑网吧)据初步统计有100多家,导致管理难度增大,安全隐患、违法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严重,乡镇黑网吧泛滥,网吧市场秩序混乱。当时对黑网吧的取缔权仍归属于市场监管局,合法网吧受到黑网吧的冲击经营困难,思想日渐消极,甚至产生了关闭合法网吧转为黑网吧经营。针对这一情况,黔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取消原来的网吧包保责任制,一面加强与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员的联系,迅速掌握各乡镇黑网吧情况,一面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形成联合执法打击黑网吧,并将新出现的问题逐级向上反映,寻求法律、政策的支持。

2016年3月起,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令)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修改决定,执法大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抽派了三名执法人员成立执法中队,专门对黑网吧进行摸底排查、开展前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诫黑网吧自行关闭。根据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与公安机关形成联动机制,保持对黑网吧的打击高压态势。2016年依法取缔黑网吧24家次,当场收缴电脑主机560余台;2017年截止6月底,依法取缔黑网吧9家次,当场收缴电脑主机400余台。每次联合执法行动全程记录,并通过县电视台、广播、黔西刊社向全县人民进行正面宣传。在如此高压打击态势面前,一度如雨后春笋涌现的100多家黑网吧被劝退一批、吓倒一批、依法取缔一批,有效遏止了黑网吧遍地开花的局面,在全社会形成了打击黑网吧的良好舆论氛围,受到黔西人民的好评。

第5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筑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的新体制和运营模式,使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逐步向科学、合理、合法、统一的方向发展。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应解决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做到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协调发展。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应解决执法体系不适应、不健全,执法保障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向正规化、法制化建设方向发展。

一、构筑“大城管”的管理机制

传统管理的模式是以行政机关为单一管理主体,从目前来看,它适应不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显露不出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须改善城市管理工作参与的主体结构,也就是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政府的一个专门机构扩展到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虽然他们不能履行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能。但通过参与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治理和执法监督,将减少执法管理的阻力,营造较好的管理氛围和环境(即人文环境、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使城市管理在各部门及各项城市工作中有其应有的“位”作出其应有的“为”。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各区可设立执法分局或辖区大队接受区政府的领导,推进城管执法进街道、进社区,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长效管理网络。

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扩展到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明确它们的管理区域、管理责任和管理内容,并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对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主要通过“门前三包”的形式界定他们的责任和管理区域,体现在自我约束和自我治理上。

构筑“大城管”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借助于新闻各媒体、社会各阶层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宣传和舆论造势,使全体市民、社会各界能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扶持正气、打击邪气,树立好的风气。

通过构筑“大城管”的管理机制,从而形成“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科学管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通过管理信息的多向沟通,包括层面之间、系统之间的沟通联系,系统内部、层面内部的联接互补,不断调整完善管理方法和执法过程,形成一个纵横交错、和谐互补、动态合作、动力强劲的网状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执法的根本目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联动有几个层面:一是城管行政部门与一般公众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联动;二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对人的联动,三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

城管行政部门与一般非政府组织部门的联动,主要听取他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意见,指导他们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和鼓励他们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城管行政部门与相对人的联动,主要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从而达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协助管理的目的。

城管行政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主要依靠各自的管理职能和手段来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目的,近几年来我局通过与城建局、规划局、房产局、环保局的协作联动,城市违法建设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自20*年7月以来执法局共发现查处违法建设1980处,拆除违法建筑17万平方米。城市工地源头管理,道路泼洒、渣土乱排放问题实现了有序、规范管理。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与公安交警的协作联动,车辆乱停乱放,实现了规范管理。联动工作的成效非常明显。

三、实行协助管理体系

一是聘请协管员,建立起城管执法志愿者队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区的扩展,单靠执法队员来管理一座城市、几百条路段是难以胜任的,就*目前城区的范围来讲每个队员要承担起几条路段的管理,近一平方公里的管理范围,因此非常需要一批城市管理志愿者来参与协助城市管理工作。

二是监督管理,建立起多元监督评价体系。建立人大、政协、社会组织、市民代表共同参与城管执法绩效评价机制和监督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活动,这种监督应扩展到对城市功能、市民素质及市民文明程度、城市意识,共同管理参与意识和绩效的监督。通过监督来促进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对城市管理的意识。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关的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营造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把管理重心放在指导、监督、考评上,将考评结果定期发文公布,作为市级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的重要参数,以促进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四、完善执法体系和保障体系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一部完善健全的城市管理法规,各地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五花八门,不利于执法队伍的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给少数违法者以可乘之机。因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集中后,在一个法规多个部门执行的情况下,应用法律的严肃性确定各类主体参与地位,界定作用、职能和参与方式,同时逐步建立自治章程、行业规章等规则,以弥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足。

(一)规范立法,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坚定的法律基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了多部法律法规,如《规划法》、《城市建设法》等等,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而言,其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执法的程序方面,实际运用中存在矛盾性,造成执行难。因此,规范立法要做到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减少部门立法带来的法律利益化倾向及破坏法律统一性问题,要加快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程序的合理性、统一性、可操作性,即要监督制约行政机关执法权力的运行,也要保障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必要手段与措施,既要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行政效率的提高与执法效果的实现。

(二)明确综合执法发展方向,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体制支撑:行政执法法制化,必然要寻求符合未来行政管理体制发展方向的执法体制,要理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机构必须依法设置,做到市、县、区机构的统一,避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应得到确立,同时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要得到确认。从法律、法规、规章的高度对综合执法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权限实施要求等予以明确,切实解决执法效力不足的问题。

第6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全市农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三化同步”的重大部署,以服务全市农业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按照“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三项重点、实现三个提升”的工作思路,即坚持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突出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及法律知识培训,突出抓好责任制推行,突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提升我市农业法制工作整体素质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迅速启动“六五”普法,深入学习现有公共法律,巩固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面,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每部必学。普法活动做到分层次、多形式、抓载体:针对全体市民、全体农民、领导干部、一般职工、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超”人员,普法内容既要有广泛性又要有针对性;围绕普法“六进”要求,组织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抓好媒体普法、广告宣传式普法、广场普法、法治文化、集中培训、进组入户、集市普法等;通过放心农资评比、农资连锁经营、农民培训工程、网络视频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2、完善行政决策规则、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6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市农委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或通过举办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要求,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前组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的意见,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实施。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年底前对委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委网站上公布。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

4、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要求,继续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将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渔船检验等法律法规授权处罚事项纳入综合执法中(实行综合执法,分头处罚),同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将交通、通讯和取证设备集中使用,不断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逐步实现机构建设正规化、人员素质专业化、经费投入制度化、执法监督经常化。处理好综合执法机构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抽检单位要第一时间向执法机构通报检测结果,执法机构要参与抽检工作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启动立案程序,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二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由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既要重视生产服务,也要重视行政执法;既要重视事前审批,也要重视事后监管;既要重视检测检验,也要重视案件查处。合理、合法、规范、公正行使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定职权。

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规定,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规范执法。

四是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窗口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规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实行网上即时审批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等制度。

五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修订、市农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相关工作制度。

六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非法经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等犯罪案件,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不得以罚代刑;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在查处农业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及时向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

5、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积极报送农业行政执法、农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检验检测情况,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议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重大行政案件由农委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四是完善层级监督机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原则,完善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机制,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五是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及新闻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对本市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扎实开展春季和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重点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种子标签、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和转基因品种等情况。

二是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组织好“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等专项活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监管制度,完善市县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特色农业园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日常监管,查处农业生产过程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达到“基地建设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案件举报制度,拓展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重点查处制假售假行为,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2011年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一批重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对查处的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7、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中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一年一培训、两年一审验、四年一换证”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全市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轮训,着重强化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落实农业执法“六不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把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建立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以对农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2、细化措施,促进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杂。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细化措施,深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双创”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必须始终放在工作首位,常抓不懈。今年我区“双创”工作要以去年“会节”环境保障标准为起点,再加力度,全区“市容环境达标街道”、“市民满意路”优秀率要达60%,全区“双创”成绩总评力争进入全市优胜行列。一是要继续实行区领导对口联系街道制度,加强对全区“双创”工作的督导。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区街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增强街道、社区自主治理环境的能力。三是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以街道、社区为主的争创“市容环境优胜管理社区”和“市容环境优胜管理连通道”活动,努力调动街道、社区、辖区单位创建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完善检查、考评体系,加强日常督察,做到周有通报、月有考评、季有奖惩、年有总评。

二、以洁净为标准,规范作业,不断加强环卫精细化管理

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加强路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确保每日垃圾扫净、存好、运光,全面提升全区整体保洁水平。一是认真做好新一轮道路承包、全员竞争上岗工作。二是加强环卫工人业务技能、文明作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环卫作业标准化、正规化管理程度。三是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增加机扫车辆,扩大机扫面积。四是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筹备新环卫停车场建设,在区内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增设一批垃圾容器,有效解决垃圾扰民问题。五是加强公厕管理,做好公厕免费后的清洗保洁工作,确保卫生质量达标;新建、改建、维修公厕13座,其中新建1座,重建3座,改造、维修公厕9座。六是做好道路清洗工作,坚持“夜间洗路,白天压尘”,做到黄线明、边线清、道路见本色。七是做好区城管局清运清洗队、水密车队、道路队的选址、搬迁和建设等工作。

三、以严控为手段,明确责任,切实加大综合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力度

今年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查防并举,打新拆旧”的工作思路,确保实现全年拆除违法建设5万平方米,力争6万平方米目标。一是坚持“四个机制”和“一个办法”(巡查监管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举报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理顺关系,强化区、街、社区责任。二是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优势,强化“及时发现、迅速处置、依法拆除”的工作措施。三是突出抓好三街五村、铁路沿线、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违建控管,依法打击新的违法建设,逐步减少历史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违法抢建之风。

四、以示范为导向,勇争一流,努力提升立面空间环境

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建设、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的原则,继续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不断提高楼宇亮化、广告、门面招牌整治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优化我区空间立面市容环境。一是继续采用LED等节能、环保灯光发展楼宇亮化成果。中心商业街和核心景观区的楼宇亮化建设,力求在创意、设计、效果上有新的突破。二是以“广告招牌整治年”为契机,大力抓好门面招牌的整治。按照彰显个性、突出特色的要求,结合景观路、商业街区建设,继续做好门面招牌示范路的整治与建设工作。三是抓好户外广告的监控。倡导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户外广告档次;开展户外广告普查,建立电子档案;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协调推进公益广告设置,实现不低于户外广告总数20%的目标。

五、以快速为标杆,体现效率,进一步做好城市专项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城市网格化数字管理。按照信息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决策、有利调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管网格化案件办理力度。及时受理、解决、反馈城市网格化案件,提高网格化案件办理质量。对占道、牛皮癣等易发、多发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网格化案件及时处置率为100%,办结率达90%。二是认真抓好“110联动”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履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的职责,确保“110联动”处置率100%,办结率达80%。三是进一步加强道路养护维护工作。严格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管理。健全占道审批和路面挖掘审批机制,严控新修道路的挖掘审批;坚持道路挖掘检查通报制度,加强道路挖掘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全区道路养护工作,及时对道路坑凼进行修补,主次干道维护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

六、以长效为目标,标本兼治,切实加大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力度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重在长效,要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克服“整治??反弹??再整治??又反弹”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老大难问题。一是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加强全区中山大道、解放大道、新华路等“五横三纵”重点部位占道经营的整治,保证大市容良好;建立区街联动、部门联手的良性协调互动机制,消除城管执法工作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坚持源头治理,推行早期介入、提前守控的执法管理方式,把执法的关键点放在预防违法行为上;加强工作交流,推出一批示范点、示范路、示范街,推广整治占道先进经验;继续以板块整治为手段,加强夜市、早市占道和夜间占道演出等管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重点路段和窗口地带市容良好。二是加大“三乱”整治力度。努力实施群众治“癣”、专业治“癣”、和科技治“癣”技术,从源头上遏制“三乱”滋生土壤。三是开展建筑垃圾污染整治。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及运输企业资质核准工作,构建城管、建设、交管、环保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地段渣土污染的控管力度。

七、以平安为保证,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今年要将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紧抓实。一是要健全制度。建立完善经常性的教育、检查和讲评制度。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以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促安全,促落实,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突出重点。要突出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搞好安全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安全工作的效果。三是要统筹兼顾。在抓好车辆安全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卫作业、道路施工等生产安全及防火、防盗、执法保障工作,确保城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8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一、构建机关基层联动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随着综合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机关固有的职能条线管理模式及工作方法,越发显得与综合监管要求不甚和谐,迫切要求机关职能管理机制创新。

(一)基层综合监管推动机关条线管理机制创新。工商机关传统的以职能边界划定事权的专业机构设置和条线职能管理模式,对同一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就有经营资格、经营行为以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多头业务部门的职能管理,客观上导致了大量对市场主体的重复检查和多头管理,这与科学监管和人性化管理的“音符”不合拍,与当前深入推进的经济户口属地综合管理内涵规则的矛盾与摩擦愈加突显。这是因为。属地综合管理是以经济户口管理为核心,对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实施综合管理,从而淡化了市场主体性质、类型区分,模糊了职能边界事权的分割,不再有“六大员”、“七大员”等专职管理人员的对应分工。这使传统条线管理势必受到冲击,习惯性的管理思维和理念面临挑战。机关职能业务管理如何与基层属地综合管理对接,机关的条线职能如何分解、量化到基层并得以有效落实,机关与基层在监督管理事务中“职、权、责”如何界定、调整、控制,等等,都是深入推进经济户口管理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机关如何有效适应“属地综合监管”进行机制创新便成为当务之急。

(二)基层综合监管要求机关职能指挥机制创新。现行机关职能管理体制,各自为政,分路把守,职能与权力挂钩,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往往需要升格为“长官”的沟通,动辄需要“上会”研究,导致机关部门的职能整合难以推进。这种机关指挥层面上的不和谐,直接受害的除了机关自身以外,还有执行职能管理任务的基层工商所和作为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对机关而言,增加了投入协调的精力和管理成本;对基层工商所而言,也会增加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降低行政效率;对市场主体而言,因配合行政机关多头、交叉的检查,受到不可避免的重复干扰。因此。在基层职能转型不断深入的形势下,机关要在管理理念、指挥体系、内部职能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反思,摒弃不惜成本的行政管理理念,坚持和强化行政管理的效率、效能原则,不断改善经济户口管理的组织、指挥、控制体系,形成上下衔接通畅、左有联动有序的职能合力机制。

(三)基层综合监管需要机关执法办案职能联动。基层在探索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实践中,对巡查监管与登记注册、执法办案职能的有效联动给予了高度关注。而目前机关执法办案职能基层联动仅限于“警示”等管理软件设计的功能层面,处于发散式的管理状态。突出的问题是机关执法办案游离于监管之外,与基层监管形不成合力。一方面,机关执法办案孤军作战,难成大器,还会因缺乏基层监管的有效支持导致执法风险增加。另一方面,基层执法工作因得不到机关专业机构及时的、实战式的有效指导。执法办案水平难以快速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必然大打折扣。为此,围绕基层综合监管机制建设要求,探索创新巡查监管与执法办案职能的联动、合力机制。应成为当前基层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建立机关基层联动工作机制的基本构想

制约综合监管不断深化的机关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涉及机关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定位,也涉及机关联动基层工作机制建设。

(一)设立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机构。目前体制下,基层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分别由人事教育和办公室条线统筹管理。唯有基层业务建设在机关没有明确的综合管理部门,处于多头、分散、自发的弱势管理状态。从近年创建文明工商所的具体实践看,占考核比例60%的职能业务建设内容处于松散、低效的管理状态。基层业务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计划等管理职能难以明确到具体部门,只好成立类似“领导小组”的非编制机构代行相关管理职能。结果是责任空洞、流于形式、短期效应,效果极不理想。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省、市、县级工商机关合并内资、个私企业监管机构,创设经济户口综合管理部门(处、科),构造基层建设第三架马车。建议该机构的职能定位是:负责经济户口管理整体制度建设,牵头制订、修订经济户口,管理的配套制度、措施;负责制定经济户口管理工作整体规划、计划,统筹基层以监管为核心的职能业务建设;负责经济户口管理手段建设,牵头整合、修订、完善经济户口管理软件,打造经济户口管理信息技术平台;统筹整合、扎口管理机关对下专项工作部署,牵头实施基层落实专项工作任务情况、效果的督查考核:牵头组织实施机关对下经济户口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督查、考核。只有从机关解决适应经济户口管理内在要求的机构设置问题,才是破解制约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瓶颈的关键。

(二)建立专项工作统筹整合管理机制。基层工商所(分局)的业务工作,主要分为常规职能业务和专项工作任务两大块。近年来,连云港工商局在探索实践统筹整合专项工作任务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有:(1)统筹任务管理。即由市局经济户口管理暨基层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专项任务部署管理。通过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研究下达经整合的专项工作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季度督查工作方案。市局着重研究专项检查的规律性,重点整合常规性专项工作和多条线共同实施的专项工作,逐步将常规性专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各直属局、分局负责整合市局未整合的其他专项工作,尽可能提高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周密性,减少基层的忙乱现象:对各职能条线欲下达的专项工作实行统一的任务管理,杜绝无意义的“政绩”任务、“形式”任务、“应付”任务对下部署,杜绝多头指挥、交叉部署、重复要求给基层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充分保护基层同志工作的积极性。(2)整合任务内容。即在统筹专项任务的同时,对专项检查的对象范围、内容项目、问题处理、任务要求“四要素”,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充分整合,使之最大限度地适应经济户口管理内涵要求和手段要求,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并统一使用任务书的形式下达。(3)严格专项督查。纳入任务管理的专项工作。必须确立其严肃性。通过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专项工作任务的执行力即落实情况和效果严格实施督查,严肃查究在落实专项工作中的编造情况、虚报数字等弄虚造假行为,杜绝长期以来存在的基层以“形式主义”应付机关“”的情况发生。通过严肃督查,营造基层局和工商所严肃执行任务的意识和氛围。新修订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统筹专项检查工作,也是受制于现行机构体制的权宜之举,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按笔者建议,设立经济户口管理综合职能部门并由

其统筹整合专项工作,将更加顺理成章和富有成效。也无需多成立“领导小组”一举。

(三)建立基层业务建设统筹协调管理机制。目前,基层业务建设的管理,在机关处于多头、分散的状态,所有业务部门都有责任,但所有业务部门都可以不负责。这种多头负责且又不明确责任的管理体制,一方面造成基层业务建设缺乏整体性、长远性规划管理,难于形成高效推进基层业务建设的机关合力,另一方面基层面对机关分散的多头管理,其接待负担和精力投放过多,使机关对基层的管理有演化成“干扰”之嫌。目前,由企业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设和技术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的格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因为。基层业务建设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和系统的工程,在履职事权上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诸多职能。必然要衔接、对应机关现有各条线部门的职能管理。所以。基层业务建设迫切需要有一个整体规划管理和职能协调管理部门来统筹负责,以改变基层业务建设多头、松散、无目标、无规划管理的状况。即便在当前不能从体制机构上解决问题,也要从机制人手。营造出机关对基层业务建设宏观、综合管理的功能,统筹管理基层以经济户口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建设规划和推进计划,协调机关职能管理与基层的对接。牵头对基层业务工作的督查、考核,积极消除机关职能条线管理与基层属地综合管理的不适应、不和谐,最大限度地提升机关职能管理的效率和效能,推进基层业务建设和谐、健康发展。

(四)探索创新巡查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联动机制。一是要解决机关执法办案机构的职能定位问题。目前,机关负责执法办案指导、管理部门通常被认为是各级公平交易处(科),而机关专司执法办案的机构(经检部门)对下却无指导、管理职能,这样的职能定位似乎有错乱之嫌。笔者认为,各级经检部门应是综合执法办案机构,而非公平交易部门,所以应将执法办案对下指导、管理的责任界定给经检部门,从而理顺综合执法办案机构和部门执法办案机构上下对应关系。便于界定相关责任。二是要解决基层巡查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联动问题。理论上讲,执法办案是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手段,是不应分割的。但在目前执法办案的分割体制下。解决职能事权与责任联动问题,其现实意义就显得尤为突出。三是要解决机关与基层执法合力机制的责任关联问题。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围绕机关与基层执法合力机制创新,建立以责任为纽带的执法任务分解、执法工作指导、案件质量评价、执法工作目标考核的全程控制机制,是实现全员执法能力、水平快速稳步提高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机关基层联动工作机制需把握的问题

机关基层联动,关键是要解决机关与基层在“职、权、责”上的“联”而有据有序、“动”而有力有效的问题,重点要解决机关主导、控制联动监管、综合监管的责任定位问题。

(一)科学定位基层综合监管“职、权、责”。新修订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按照“经济户口管理遵循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规定“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以工商所(分局)为主”。笔者认为这样的职能或职责定位不太切实际。目前,除极少数工商所(分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市场主体实施有限种类的行政处罚外,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主体仍是各级登记机关,监督管理的职权也在登记机关。工商所(分局)只是在登记机关授权委托的范围内。以登记机关的名义实施监督管理的具体操作而已。所以,属地监管“为主”、工商所(分局)监管“为主”的表述,容易造成市场主体监管“主体”定位的错位,监管责任一股脑地向基层倾泻,登记机关监管责任不断模糊和淡化。近年来,在基层监管实践中,因为监管责任单边化(过度下移),认为监管就是基层的事,登记机关的监管职能部门只管将监管事务、监管责任向基层规定,导致基层与机关的“职、权、责”一再失衡,基层履职负重、责任风险同步剧增。心理压力、精神负担不断加大,机关职能部门轻松扮演着指挥员和裁判员的角色,在机关与基层同甘不共苦的机制氛围下,会加剧基层与机关“情感”上的不和谐,极不利于保护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机关在设计经济户口管理配套措施、规范,规定基层履职要求时,应将基层定位在“执行”层面予以把握。

(二)再造机关与基层的职务、责任流程。经济户口综合监管是动态的过程,其最本质的内涵规定性,在于上下、左右的职能联动,联动出了问题,管理就将是一盘散沙。而联动的职务和责任内涵应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目前机关与基层联动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职务联动上,“指挥、执行、反馈、控制”处于放射性状态,没有形成循环。近年来,我们在指挥基层“做什么,怎么做”的环节做了大量工作。但对基层执行效果的反馈、分析乃至进一步控制等环节,疏于研究。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措施,导致机关布置任务和基层执行任务的“两张皮”状态。“工作布不布置是我的事,做不做、做得怎么样是你的事”是机关部门的常见心态。二是在责任联动上。更多强调基层落实的责任。上下、左右没有形成责任链条。这是推进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中机关瓶颈问题的关键所在。机关不把自己的责任摆进去,一味强调基层责任,必然导致机关与基层更多的“两张皮”和“不和谐”。所以,机关要自觉、主动联动基层,深化职能转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并求得突破:一方面是再造职务(事权)流程。在“指挥、执行、反馈、控制”的职务流程中。突出强化“反馈”、“控制”环节的建章立制,加强执行结果的反馈、分析。有目的的实施目标控制。实现完整的职务流程循环控制。另一方面,就是要完善联动的责任体系。科学的管理应该是“决策、指挥、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指挥……”在经济户口管理中,机关与基层分处于一个系统的两个层面,机关处于决策、指挥层,基层是执行、反馈层,各有各的职务和责任,片面理解属地综合监管就是基层工商所(分局)责任是错误的。应该把基层作为落实上级意图的执行者来界定其责任。于是,对应闭环的经济户口管理职务流程,就应该有闭环的责任流程,使之形成一环扣一环的责任链条。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经济户口管理有序、有效的运行,并高效能地向纵深推进。

(三)强化机关适应、服务基层的意识。基层综合监管是机关综合监管的组成部分。经济户口管理,机关是主体且处于主导地位,与机关业务部门的主动适应程度和主导运作水平密切相关。积极迅速适应基层属地综合监管转型模式要求,既是机关当前亟待解决的认识问题,更是当前乃至今后保障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机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理念、工作重心、工作措施等明显滞后于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也明显滞后于基层职能转型的实际需要。学习领会新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主动适应基层属地综合管理理念、原则、制度、方法。积极调整职能工作思路和措施,把职能工作主动、有效融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是机关职能部门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第9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关键词:气象;行政执法;社会;管理能力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是气象主管部门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为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能,衢州市气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组织专职行政执法队伍,对所属地范围内存在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督查,有效行使《气象法》赋予的职权,有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衢州气象行政执法的现状

1.1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

在浙江省气象局和衢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衢州市气象局先后于2003年、2010年组建了市局执法支队、县局执法大队,成立了衢州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处,不断规范气象行政执法工作。2014年,又对执法支队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抽调两名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职能,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机关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厂矿、通讯、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规范全市气球施放市场,依法保护探测环境,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管理能力。

1.2气象行政执法取得的成效

气象执法支队把防灾减灾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执法的出发点,把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手段,采取单独执法、集约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维护气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例如通过对市人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行政机关的防雷执法检查,有效地在市级机关部门宣传了气象行政法律体系,增强了有关部门的气象法律法规意识;通过集中开展对全市防雷重点单位的检查,有效扩大防雷年检覆盖面。尤其是针对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增长较快的实际,加大对住房建筑项目防雷项目的行政执法力度,例如浙江志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在建房开项目未取得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书擅自施工,在执法检查中勒令其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开具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过执法,使这些企业认识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防雷检测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违法行为,并在限期内补办了相关防雷手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与市执法局联合执法拆除调整公路沿线广告牌等,明确建(构)筑物安装的户外广告、信息接收装置等设施必须符合防雷技术规范,避免影响建(构)物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功能。同时将一些防雷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如中央储备粮衢州直属库的专项《防雷电专项应急预案》。从目前情况看,行政执法对于防雷行政审批改革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维护了市本级部分项目防雷行政审批,从前置到事中监督的备案制后的防雷市场秩序。

2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执法机构不够完善

虽然市局建立了执法支队,县局成立执法大队,但均为非实体机构,且人员紧缺,大多为混岗使用,导致气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执法研究工作也无法深入,这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单位、企业气象防灾减灾的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气象行政执法趋利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2.2气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不高

由于法制宣传力度不到位,社会公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许多行政人员正是由于对气象法律法规不了解,才做出了违法,甚至抵触执法检查的行为。

2.3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顺畅

气象部门作为“双重领导”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更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但由于各种原因,气象部门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还存在沟通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导致气象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气象部门一家的法律法规,而其他部门知之甚少,或执行不够,或事后发现违法,甚至对执法检查不理解、不支持,也给气象行政执法带来了阻力。

2.4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是气象院校相关专业出身,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有所欠缺,虽然参加过省气象局和当地法制部门的行政执法培训,但离气象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距离,尤其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因底气不足、执法经验不足,而出现法理理解不到位、引用条款不准确、执法用语不规范、执法裁量不科学等问题,从而降低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推进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就衢州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从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同时着手、协调解决,不断提高衢州市气象行政执法水平。

3.1结合实际,完善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方案

气象行政执法的最根本准绳就是法律法规。《气象法》实施以后,我省已出台了《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对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紧密结合衢州实际,不断完善《气象法》及省有关法规,尤其要在执行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方面下功夫,加强释义。

3.2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

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联动机制,理顺工作渠道,形成良性互动,营造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环境。如具体到气象行政执法的每个步骤的规范操作,遇到阻碍时哪些单位应积极出面协调解决。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安监、消防、住建、规划和法院等相关部门在气象行政执法中的职责,明确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和参与的气象防灾执法格局。

3.3加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执法机构。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硬、业务能力强、协调能力优的骨干力量充实到专职行政执法岗位,增加兼职执法人员数量,解决执法人员紧张,执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理顺执法体系。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培训。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人员的培训质量,除组织部门内的行政执法培训外,还需多参加市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对部分执法领导进行访谈,了解气象执法在部门协作和沟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多措并举,提高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3.4加强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配合地方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适时开展《气象法》及配套法规的执法检查,提高气象部门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同时面向安监、消防、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定期组织防雷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员培训,强化防雷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5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联系地方人大对气象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解决一些靠职能部门单独执法或部门联合执法都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

3.6加强执法经验交流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气象系统以及其他部门的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举办本地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和市县一线气象执法人员座谈会,交流执法经验和体会。通过分析气象行政执法案例,探讨行政执法难点和热点,提出问题,研究、剖析案例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以点及面进一步思考执法环境、执法依据、动态及对策,借鉴违法案例处理方式,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社会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尹金娟,李慧萍,王志华,孙阳阳.对当前气象行政执法的探析[A].天气、气候与可持续发展———河南省气象学会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