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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征求意见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治安管理征求意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29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做出了书面回应,指出“市民购买菜刀必须实名登记”的说法不实。相关人士称日常生产、生活类刀具,只有长度和角度都达到公安部认定的管制刀具标准,才需实名购买。北京一些超市对菜刀实行购买实名制,可能是为了简化管理,北京警方未强制要求商家作出这一规定,“商家如何销售,是自主行为。”

这一回应,也为喧嚣的“菜刀实名制”消息划上一个句号。

谣言也好,事实也罢。消息一出,充斥在网络的大量嘲讽、谩骂的言论以及调侃的段子却层出不穷,引起的关注和引发的讨论开始炸锅。截至1月30日中午,新浪微博关于“北京菜刀实名制”的信息已达1261条,腾讯微博上菜刀实名制的话题参与人数更是超过77万。

如果其事是真,那“菜刀实名”也并非首次。2010年8月,广州市公安局起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刀具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将“买刀实名制”通告向社会公开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市政府审定。其中最引起关注内容是:菜刀或大型水果刀等管制刀具试行实名制购买、定点销售制度。

当前眼下,既然我们能够忍受垃圾短信的时时骚扰,为何偏偏就对“从紧管刀”的身份登记而耿耿于怀、特别不容呢?众说纷纭,评判有别。

有人说,火车票实名制是一个进步,菜刀实名制是一个大大的退步,认为是“无事找事”。也有人再次提及网上流传过的段子:经过考察,中国菜刀实名制实施第一人是李寻欢,人称“小李飞刀”。

但法律学者司马童认为,

“菜刀实名制”首先是一种有为而治,对备类刀具买卖的从严从紧管理,肯定要比睁眼闭眼、无所作为的放任态度,更加能令社会公众安心与放心。当然这一措施的具体实行还是需要解决一些问题,诸如监督与管理,公民信息的保护等。

第2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有说“电商利益集团胜出的”;有感叹“细思极恐”的;也有称是“倒退”的,有说是“严重隐患”的。并且和眼下最热的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联系起来,看似问题非常严重了。

真的是这样吗?不急,不是有已经公开征求过意见的三审稿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吧。我们不妨梳理一下,这个电商法三审稿针对平台责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仅有一条的连带责任被改成了补充责任这么简单呢?

结果很快出来了,足足三十三个平台的义务和责任!请各位认真看一下吧,看来够“利益集团”们好好学习几天几夜的了:

一、审核义务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保障义务1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全保障义务2

第三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注:据报道,四审稿改为“补充”,但前一个仍是“连带”)责任。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四、配合调查义务

第六十一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藏或者拒绝提供上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非电子商务经营者,不管是线上的还是线下的,没有这里描述的这样多、这样严格的义务和责任,堪称标准的歧视性条款。

五、不得滥用支配地位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六、退还押金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个人信息保护义务1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个人信息保护义务2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数据提供义务1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十、数据提供义务2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一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十一、网络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十二、卖家身份审核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十三、配合工商登记义务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十四、数据保存义务

第三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平台规则义务1

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平台规则义务2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有关信息,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平台规则义务3

第三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平台规则义务4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处罚公示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

二十、自营业务区分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业务的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民事责任

二十一、信用评价管理义务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删除侮辱、诽谤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或者明显违背事实的评价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记录、保存信息。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广告标注义务

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

二十三、知识产权保护义务1

第四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知识产权保护义务2

第四十一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出通知,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知识产权权利人因通知错误给平台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民事责任

二十五、知识产权保护义务3

第四十二条 平台内经营者接到前条规定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保证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将该经营者的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权利人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六、知识产权保护义务4

第四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

二十七、知识产权保护义务5

第四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连带责任

二十八、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义务

第四十五条 除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二十九、履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承诺义务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三十、投诉举报处理义务

第五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三十一、协助维权义务

第六十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三十二、依法纳税义务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三十三、营销推广中的多选项提供义务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相应法律责任关键词:罚款、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到了吧,看累了吧。洋洋洒洒数千字,三十三个义务和责任,其中除了补充责任,更有两处的连带责任,两处的民事责任,还有罚款、限期改正,还有停业整顿,还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多达十二处。

那么,对比其他法律法规如何呢?我看了下,消保法里的平台责任是三个;食品安全法里是两个;侵权责任法里是两个。连被称为小电子商务法的工商总局2014年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里,平台责任也不过是十二个。

反过来,既然这么多的责任义务,平台和卖家有什么权利呢?对不起,没有一条;消费者有什么义务和责任呢?没有;政府有什么义务和责任呢?没有义务,责任有一条,即第85条。

这就是我们在这部电商法里看到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平衡,这就是有些人说的“电商利益集团的胜利”!

看懂了吧,区区一部电子商务法,三审稿八十六条,规定了三十三个平台义务和责任,说白了,这不就是一部“平台义务法”么!

而且我注意到,在一审稿里,相应的平台义务和责任大约是十二个,和我国现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基本相当,二、三、四审下来,一路狂加到三十三个。加了二十一个没人说什么“非电商利益集团”胜出,怎么在三十三个义务责任都保留的情况下,只是在一个义务里改了两个字,倒成了天下为之轰动的“倒退”、“严重缺陷”了?在我看来,这一点点的微调,最多算一种象征性的纠偏,但非常的不彻底,还是很偏。

还有,有知名法学家说,将“承担连带责任”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居然是基于电商平台企业的建议,细思极恐!看到了我非常诧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怎么了?怎么那么见不得人,为什么就不能提意见?!

难道说证券法不允许证券公司提意见参与,公司法公司不能发声,税法纳税者没有权利表态?电商平台企业不仅战斗在治理一线,最明白电子商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千万卖家面临的问题和疾苦,而且对于这个法的贯彻实施他们也是任务最重的,不合理的规定当然不需要法学家们买单。他们应该是最有权利,最有理由提意见建议的吧,怎么还倒过来了?

最后,关于眼下最火的声讨滴滴责任与这部电商法的关系,我要说的是,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虽然滴滴一般被人们称为平台,而且是互联网平台,但既然是承运人了,就不可能再是电商法里的平台,不适用电商法里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属于电商法第二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3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关键词:营地建设;服务保障;油田;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9-0035-02

长庆油田建设工程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如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是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的唯一从事油气田产能建设、长输管道、炼化储罐、工程防腐、电气仪表施工、油气田维护抢修的专业化施工单位,现有职工2 199人,全处下设11个施工项目部和7个生产辅单位。2010年,我们以平安单位创建为依托,以野外营地建设为重要支撑点,完成油气田重点建设项目90多个,总计110多个施工作业点。施工现场跨度大、流动性强,野外生活营地条件艰苦,员工队伍管理难度大。一年来,我们在油田发展给力,党政工团齐心协力,组织员工群众自行创建、自我完善、自我管理,加强野外营地标准化建设,全年实现了“零案件”、“零违法”、“零犯罪”工作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强势推进营地标准化建设,为油气田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工人常说:营地能左右人的行为,好的环境影响着人的意志。近年来,随着油气田地面建设步伐的加快,野外营地已成为建工人长年工作生活和服务保障大油田,建设大气田的主要场所。因此,我们把野外营地建设提高到建工发展和平安创建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大力提升安全服务、治安防控、文化教育、生活等综合服务保障功能,为油气田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抓营地标准化建设,为油气田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工程处制定了基层标准化建设实施纲要。其实施原则是:严格按照工程处关于建设标准化营地的各项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就地取材,广泛参与,群策群益及低成本战略原则指导标准化建设。

2.领导高度重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一是新一届班子上任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抓内部稳定基础工作,抓营地基础设施建设。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是综合治理治安工作现状,明确提出:宁可少挣票子,也决不能捅漏子、砸牌子。二是两名主要领导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安排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四次带领办公室、人事、经营、武装保卫、纪检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和员工促膝交谈230多人次,通过调研,掌握员工在产业优化、人员分流、营地建设、生活福利等方面的诉求和不稳定因素,想方设法解决了一线员工节假日计薪、轮休办法、差旅费、交通费补贴等实际问题,得到广大员工的普遍好评,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积极主动掌握信息,要求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确保一线职工文化生活和营地建设得到有效改善。

3.用环境教育人、管理人、培育人、凝聚人心。建设好的营地,是工程处最大的心愿。好的环境给人愉悦的心境,在好的环境中当然我们要关注人、管理人、教育人、培育人;特别是关注一些重要群体。关爱员工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一个“把企业当家庭、把员工当家人”的深厚感情。关爱培育人,“赢得青年就是赢得未来”;关心尊重老职工,学习他们的好传统,发挥好他们在维护队伍思想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在企业发展中我们还要管好人,使员工队伍得实惠,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

三、以营地为基本单位,为创建平安单位提供重要支撑

随着长庆油气田,稳步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基层项目营地治安管理,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生活问题,不断完善营地功能,营造和谐、有序、整洁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工作服务质量。

1.以四化为标准,加快营地建设步伐,尽最大努力满足一线员工生活工作需求。随着油气田地面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基层一线员工常年工作在野外,生活、工作条件非常艰苦,有的甚至影响员工队伍思想稳定。工程处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为给他们提供舒适的驻地,宿舍、食堂现状明显改观,功能完善,后勤配套设施的配置、网络、有线电视系统满足了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的需求,敞亮的公寓宿舍、标准化的营地、绿油油的草坪、参天的大树,愉悦了员工的身心。

2.建立健全营地管理制度,建设和谐营地。2010年,我们重新修订《工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制定了《工程处外雇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项目营地治安管理制度》、《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案件和事故报告制度,员工队伍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共12项,确保内部治安工作有章可循。分项目部营地管理人员少,有主营地、副营地。工作量大,所管理的营地跨距较大,条件各有不同。针对这一情况,分项目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调整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广大职工得实惠为第一要务,积极听取员工对营地管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有条件的立即整改,暂时没有条件的也向他们做好解释工作。将分包队伍人员纳入营地管理之中,为他们统一调配住宿房屋及提供生活用水、用电等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在公共场合、办公室内吸烟,坚持晚上的夜查、巡查制度,开展每月一次的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加强饮水管理,对职工食堂的饭菜质量严格把关,教育员工勤俭节约,减少浪费。同时项目部主要领导建立内部治安联系点制度,项目部带班领导利用晚上工休时间深入员工宿舍与员工沟通交流等形式,与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层次上了解员工的心理情绪,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理顺情绪。

3.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强化营地管理。良好的软硬件设施,使基层项目部所辖几个营地成为工程处基地管理的典范,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营地是工程处领导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为此,基层单位要求各项目、各参建单位(包括分包单位)都要利用周例会、每天班前会等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宣讲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通过项目上的人员自己动手、网上传送、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在制度执行上严格认真,敢于较真,敢于管理。同时要求营地管理人员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促进营地管理水平的提高。

4.以营地、宿舍、作业队、机组为基本单位,建立员工之间联防联保管理机制。营地负责人、宿舍舍长、作业队长、班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采取五人联保等形式,加强区域人员管理。推广建立个人工作信息流动卡,促使人人为身边事操心,为治安工作做事。全年检查考核12场次,考核项目、施工厂点90多个,检查员工宿舍140多间。

5.开展营地平安建设“窗口”。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工程处第二施工项目部、电仪信息化项目部舍得资金投入,将营地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窗口”。形成上下联动,对外辐射、信息沟通、展现自我的企业理念。积极架设防盗监控系统,在营地建设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到了工程处高度支持和认可。

四、以“三禁一反”为主线,加强员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内部稳定

我处一线员工队伍属于“三禁一反”边缘危险群体,“三禁一反”工作我们有过深刻教训。3月份,我们充分利用开工前的时机,采取外聘专业人员授课和自行组织的形式,制作多媒体教育专题片,重点对40多名管理人员和160多名社会化用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撰写了“如何做好野外施工中的治安管理工作”论文,在全处管理人员会议上进行座谈交流。基层各单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三个阶段的员工法制教育。各施工项目营地、宿舍、板报常设“三禁一反”警示标识。第二施工项目部把“三禁一反”规定印制成小册子,员工人手一册,做到了“警钟长鸣”。为了改变机关工作作风,落实“三禁一反”规定,为基层起到带头作用,工程处主要领导在机关大会上明确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一律不准饮酒。此规定作为机关一条禁令,严格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基层广大员工的拥护和好评。

强化重点人员及队伍管理,我们重新摸排列管重点人员6名,成立帮教小组6个成员27人,建立管理档案6份。监管工作向家庭、向社区延伸,跟踪管理。全年实现了“零违法”、“零犯罪”目标。3―9月份,工程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听取职能部门专题汇报,共同商讨对策,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动真碰硬、严抓严管,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整治个别员工粗野伤人、作风散漫、纪律性差的不良恶习。设备租赁站、第五项目部对原涉毒人员管理,在岗位有人监管,探亲回家有人接送,本人收入有人管控,监管工作跟踪到其社会亲属。全年职能部门尿检23人次,连续三年未发现复吸问题。全年使用分包工队70多个、社会承包工2 300多人。针对历年违法犯罪主体的特点,根据《工程处外雇工治安管理规定》、《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在人员使用上坚持“三不用”原则,即无当地公安机关身份证明的不用、有犯罪前科的不用、年龄18周岁以下的不用,确保内部治安的安全可靠性。

五、加大投入,落实“三防”措施

全年投入专项资金40多万元,解决重点问题7个。即办公大楼、高陵长建大厦防盗监控系统的检测维护;新安装建工宾馆防盗监控设施一套;增加专职保安3人,加强高陵金陵花园值班看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4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第六条河道划分等级。河道等级标准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条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

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第十二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第十三条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

水利部门进行河道整治,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的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部门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

在国家规定可以流放竹木的河流和重要的渔业水域进行河道、航道整治,建设单位应当兼顾竹木水运和渔业发展的需要,并事先将有关设计和计划送同级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

在堤防上新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必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确定。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十七条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计划部门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河道岸线的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八条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因修建水库、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移民安置和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河道为边界的,在河道两岸外侧各十公里之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单方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三章河道保护

第二十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二十一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在防汛抢险期间,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上堤。

因降雨雪等造成堤顶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但防汛抢险车辆除外。

第二十三条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二十六条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禁止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逐步退田还湖。湖泊的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禁止围垦河流,确需围垦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

第二十九条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非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

第三十条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

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三十一条在为保证堤岸安全需要限制航速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交通部门设立限制航速的标志,通行的船舶不得超速行驶。

在汛期,船舶的行驶和停靠必须遵守防汛指挥部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山区河道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地质、交通等部门加强监测。在上述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在河道中流放竹木,不得影响行洪、航运和水工程安全,并服从当地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在汛期,河道主管机关有权对河道上的竹木和其他漂流物进行紧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向河道、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

第三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章河道清障

第三十六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三十七条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第五章经费

第三十八条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列入中央和地方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九条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圩垸、海塘和排涝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等单位和农户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其标准应当根据工程修建和维护管理费用确定。收费的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坏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由责任者负责修复、清淤或者承担维修费用。

第四十二条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截取或者挪用。

第四十三条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汛期组织堤防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义务出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围垦湖泊、河流的;

(七)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

(八)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二)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

(三)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当事人对河道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第四十八条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5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据了解,东埔边防派出所下辖伍堡村与东埔一、二、三村四个行政村,毗邻海边,总面积约5.9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约6.8公里。辖区内有省重点建设工程鸿山热电厂一、二期及其他不同规模的企业40余家,外来务工人员达16000多人,且呈逐年增长态势,辖区治安状况日趋复杂。如何加强并完善辖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破解辖区治安管理难题,已成为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当务之急。

针对辖区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的实际,该所通过日常走访、召开企业家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控工作,创新推出“两队一室一点”(即“平安志愿者”巡逻队、“海豚志愿者”服务队、阳光调解室、警企协防联勤点)新型联防服务体系,充分借助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力量,警民合力共同打造和谐辖区。

“平安志愿者”巡逻队——社会治安“防控网”

在该所辖区,有这么一支治安联防队伍时常穿梭于大街小巷,他们有着强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提供服务,配合该所做好维稳工作,为确保辖区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这就是“平安志愿者”巡逻队。“平安志愿者”巡逻队由20余名热心综治事业的群众组成,成员以村干部、民兵、退伍军人和治安积极分子为主,由该所警务区民警统一管理,依托警务室和流动岗亭,将巡逻警力固化在路面并形成辐射,利用步巡、车巡的形式不间断开展街面巡逻、区域巡逻、社区巡逻、校园周边巡逻,重点对辖区赌博、打架斗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偷盗等进行综合管理,构筑起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体系。

7月25日,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的邱某凌晨1点多回家时,发现有一名盗窃嫌疑人正在不远处翻越民宅围墙,他立刻通知东埔边防派出所“平安志愿者”服务队。仅5分钟时间,闻讯赶来的“平安志愿者”巡逻队即将这名嫌疑人抓获。

“你的摩托车没上锁,小偷很容易下手,建议到东埔边防派出所免费安装‘摩托车隐形锁’。”“超市门口的监控摄像头损坏了,请及时维修。”“平安志愿者”巡逻队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双眼时刻注意着沿途的行人、车辆及周边情况,不忘观察身边的小细节、小问题,并及时作出相关提醒,该所辖区社会治安防范水平明显提高,他们功不可没。据悉,“平安志愿者”巡逻队成立以来,该所辖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41%,治安发案同比下降35.5%,现场抓获率提升36.4%。

“海豚志愿者”服务队——爱民便民“服务网”

说到由18名熟悉东埔海域情况的热心群众组成的“海豚志愿者”服务队,他们可是该所辖区海上安全防范的“主力军”。平时,该服务队不仅协助民警开展海岸线巡逻防控、海上救助以及海上普法宣传,还为辖区企业在东埔码头装卸货物提供便捷服务,最大化地为企业赢时间谋福利。为确保服务队最大限度发挥作用,该所为服务队备齐了救助打捞设备,同时指派专人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支持,定期为服务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溺水抢救医学基本常识培训。“有了这个服务队,海上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末端,我们能及时了解到群众、渔船民的需要,更有效地开展沿海一线管理、救助,更好地为群众、渔船民提供暖心服务,逐步构建起警民关系的‘连心桥’。”该所教导员在介绍“海豚志愿者”服务队时说道。

今年4月10日,两名游客被困在石狮市东埔镇海边一礁石上,该所联合“海豚志愿者”服务队多名成员,历经一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营救,最终将被困游客转移到安全地带。“海豚志愿者”服务队自组建以来,共开展海上普法宣传50余次,救助遇险群众12人、海豚1只。

阳光调解室——邻里关系“沟通网”

在闽南有一种说法:抽啦叭烟,听南音乐,泡功夫茶,其乐无穷。闽南的茶文化最主要体现在一个“和”字上。该所辖区企业务工人员大多来自于外地,人员较为复杂,员工之间、企业之间经常性的会发生“摩擦”;同时,邻里乡亲之间不可避免的总会闹些小矛盾,有些甚至因一些小事大打出手。阳光调解室内配有茶桌、茶椅和茶具等一整套泡茶工具,通过“茶桌调解法”让双方当事人坐下来以品茶聊天的方式进行沟通,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3月14日,湖南籍农民工游某甫在石狮市鸿山镇伍堡一工厂作业时,发生严重工伤事故。事发后,游某甫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多次召集家属及老乡数十人到该厂索要赔偿款,但双方因事故责任分解和赔偿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导致矛盾不断激化。该所获悉此情况后主动介入,联合鸿山镇司法所、伍堡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成立“调解专家组”,邀请事故双方脱离工厂范围,来阳光调解室坐下谈一谈。期间,工作组一方面通过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政策,稳定伤者家属情绪,避免出现过激行为,一方面多次召集该厂负责人就赔偿事宜协调双方意见。经过该所官兵十余天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死者游某甫家属38万元人民币。

相比以往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进行生硬的“法庭式”调解,在阳光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更能营造友好协商的氛围,让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有效化解辖区各类大小矛盾纠纷,达到事半功倍的功效。阳光调解室自设立以来,共为辖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3起,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警企协防联勤点——应急处突“联动网”

该所辖区有工业区1个,大小企业达40多家,但多数企业保安队伍力量较为薄弱,遇到紧急突况难以应对。为实现企业“零事故”的目标,该所经过多方走访协调,在各个工厂企业设立警企协防联勤点,在企业间形成一张全方位设防、多元化监控的“天网”。期间,该所将辖区内40余家企业60多路“全球眼”监控全部接入该所监控报警平台,值班民警利用监控平台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实时监控,使“火眼金星”遍布辖区各个企业。在此基础上,该所以“工业区短波集群网”工程为框架,结合辖区海防监控系统,筹集20万经费,在派出所值班室设置无线基站,为辖区全部企业联勤点配备了84部集群对讲机,真正达到“一呼百应”的效果。

第6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派出所辖区由**街道、双石镇、思延镇、原清仁乡、原龙门镇五星村组成。2020年11月,按照公安厅相关要求将原清仁派出所整体合并到**派出所,辖区管辖7个社区、9个自然村,实有人口56093人,实有单位2971家,实有房屋36546间,2020年度一网考全省2类类派出所第7名。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我所通对社区警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社区(驻村)民警队伍现状

(一)警力配置。建立7个警务室(主城区3个(先锋、金华、汉姜古城),工业园区1个(经开区警务室)、农村3个(双石、大同、思延)),每个警务室落实1名专职社区民警,2到3名辅警模式,因辖区面积较宽广,囊括了主城区、工业+农业园区、农村山区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社区工作,对于偏远山区要求社区民辅警每日必须有人24小时驻勤。

(二)硬件配备。目前,每个警务室都有统一外观标识的办公用房,双石、大同、思延、经开区警务室在原一乡一派出所修建派出所办公,民辅警有独立办公室与生活区。汉姜古城警务室与社区居委会一起办公,金花、先锋警务室在8.10特大暴雨中受灾,现在**派出所内办公,目前先锋、金花、汉姜古城、思延警务室新址已经选定,目前已经进入装修设计阶段,预计在下半年装修完毕。每个警务室配备有2到3台电脑,1到2台打印机,2到3不移动警务终端,双石、思延各配备警车一辆,经开区与大同共用警车一辆,每个警务室配备1到2辆电动摩托车。

(三)职责任务。因派出所面积宽泛,各警务室承担的职责各异。在“一网考”为工作核心与导向作用下,主要承担着人口管理、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诸多职责,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租赁房屋、复杂场所以及涉枪、涉爆、涉毒等危险物品单位;掌握重点工作对象等基本情况,熟知重点单位、行业场所数量,掌握重点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警务室民警还要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查办案件、完成追逃破案等任务指标,警务室民警承受了繁重的工作压力。

二、加强社区警务的主要措施

(一)推行“流动警务室”,提高了社区(驻村)民警的工作效能。为解决派出所人员少入驻警务室时间不能保障的问题,推行了流动警务室的工作机制,依托派出所现有的警用面包车,组建了“三人一车流动警务室”,由一名民警和两名协勤人员乘驾一辆警车组成一个“流动警务室”,积极推广“四头儿”工作模式,即:入户访查到“炕头儿”,法律宣传到“街头儿”,预警短信、宣传材料发送到群众“手头儿”,代办和预约服务温暖到群众“心头儿”。同时,对警用面包车实施合理改造,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350 兆对讲机、录像机、照相机、单警装备等器材,完善了车载电子显示屏、播音喇叭等便民服务设施,使“流动警务室”集接处警、打击、防范、宣传、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有效促进了社区警务室建设健康发展。

(二)返聘“二线”民警重返“一线”,破解了警务室“有室无警”的问题。为解决城区警务室有警无室的问题,深挖警力资源,提出了启用已达科级任职年龄界限的免职“二线”人员充实社区警务室的构想,给予经济补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二线”民警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首批挑选了一批 老民警,重返一线,担任社区民警。这批民警都有着在一线工作的经历,其中有许多人担任过科所队长,年纪最大的 59 岁,还有一年即将退休,但依然有着强烈工作、奉献余热的愿望,一门心思扎根社区警务室工作,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

(三)开通“网上警务室”,搭建了警民沟通“新桥梁”。为 26 个警务室均配备了笔记本电脑,联入互联网并建立了虚拟警务室,26 个社区警务室全部开通了“网上警务室”,开设了“便民服务”、“警民互动”、“警情通报”、“警方提示”、“举报投诉”、“在线交流”等多个栏目,并规定社区(驻村)民警每天必须登陆网上警务室开展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的求助、咨询、建议、举报等信息;通过“便民服务”、“在线交流”等栏目推动警务公开,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及发案特点,依托“警情通报”和“警方提示”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工作。群众可登录“网上警务室”在线或离线咨询,预约办理户口、身份证等业务,反映辖区治安情况、社情动态,提出对派出所工作、社区警务意见、建议。

(四)实施科技强警,强化了社区警务室信息化建设。为提升社区(驻村)民警的防范效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经费保障,主要交通干道、温室大棚聚集区和重点要害部门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珍稀皮毛动物养殖户在社区民警推介下全部安装了电子报警装置,有效地预防了事故案件的发生。同时还要求社区民警每季组织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每月召开一次警情通报会,向社区干部通报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治安防控措施,每周一次治安预警周报,提醒居民加强自我防范。

(五)落实绩效管理,激发了社区(驻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借鉴精细化管理理念,研究制定了《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实施了对社区(驻村)民警的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坚持表彰奖励向基层实战单位和一线民警倾斜的要求,对基础工作扎实、辖区治安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及时发现和提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情报信息,提供重要线索破案的社区(驻村)民警,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三、当前社区(驻村)民警队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警力配备严重不足。社区(农村)警务必须有足够的警力保障。目前,除去所长、内勤、办案民警,社区(驻村)民警只能兼任,而每名社区(驻村)民警,管辖人口大多在1.5 万以上。然而社区(驻村)民警承担的职责、现有工作条件,决定了大量工作仍靠人力面对面来完成。显而易见,社区(驻村)民警不足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影响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持续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因素。

(二)部分派出所领导对社区警务工作重视不到位。从整体情况来看,派出所领导对社区工作重视程度高,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和精力推动这项工作。但是,部分派出所领导存在重视考核工作,轻视基础工作的不良倾向,导致警务室民警难以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到深入辖区、深入群众、搜集情报线索、指导安全防范和强化治安管理等工作上,现在还流于在家接警出警办案,没有把工作重心放在治安防范、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基础工作上,造成派出所基础防范不牢、动态管理水平低下。

(三)社区(驻村)民警工作压力较大。当前,社区(驻村)民警既要维持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落实上级部门分配的任务,还要应付大量的非警务活动,导致每天从早到晚地干,疲于奔命。另一方面,由于社区(驻村)民警直面群众,有的群众把警察当作“万能人”,经常被置于各类矛盾的“交汇点”,啥矛盾都交民警解决,啥困难都找民警帮助,要求苛刻,使民警工作开展难度很大。调查中发现,社区(驻村)民警普遍认为身心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工作压力大,精神上空虚,不想心甘情愿常干。

(四)社区(驻村)民警业务能力不够强。从社区(驻村)民警现状来看,工作能力离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离,表现为:一是不愿意俯下身子。由于社区(驻村)民警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交通工具配备不足、考核机制不健全等实现问题,导致社区(驻村)民警不愿下基层,工作浮在表面上,下基层的主动性不强。二是不懂得做群众工作。个别社区(驻村)民警缺乏社会经验,不懂群众心理,不懂群众语言,不懂与群众打交道的方式,和群众说不上话,不能很好的与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三是不善于发动群众。一些社区民警不善于与乡镇(街道)领导、治保干部、村(居)委会人员、乡贤人士等协调关系,不能充分发挥好他们在社区管理防范中的作用。同时一些社区民警宣传组织能力不强,不善于组织群众,社区群众发动不起来,造成社区民警工作中唱独角戏。

四、加强社区(驻村)民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抓好思想教育,培养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在社区民警中大力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性质宗旨教育,执法理念教育。开展向服务群众的英模范党育、周希胜等学习活动,引导民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关注民生、体恤民情、顺应民意、保民平安。时时处处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通过社区民警的工作,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方便,让人民群众感觉到安全,只有这样就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积极争取增加编制,科学有效置换警力。根据当前全县公安机关警力资源缺乏的现状,应积极争取编制,多渠道招录警力,大力引进优秀人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行公安文职人员制度,把从事内勤工作警力置换出来到社区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室协勤配备力量,协助社区民警清查户口、宣传群众等,增加社区工作力量。

(三)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社区民警的职业能力。素质决定水平,水平决定成绩,提高社区民警的业务素质,做好社区工作的重要途径。一是开展岗位练兵。搞好社区工作需要掌握和占有大量的基础信息,不下苦功夫不行,没有刻苦的精神不行,要在社区民警中大力倡导勤学苦练的精神,定期开展熟悉人口等比赛,树立刻苦学习的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二是搞好业务培训。二是搞好业务培训。治安部门要开设网上社区民警应知应会专栏,为社区民警提供学习平台;每年要组织一次社区民警培训,提高社区民警的综合素质;定期邀请专家授课,提高社区民警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适时召开现场会,使社区民警更好的掌握做社区工作的方法。三是抓好传帮带。三是抓好传帮带。在新老社区民警交结时,要改变以往简单交接户口册、重点人卷宗的情况,规定新老社区民警交接前,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由老社区民警带新社区民警深入社区熟悉情况,待熟悉情况一个后,再进行工作交接。

第7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派出所民警先进事迹材料8

个人感悟:

通过近几年的警务室工作,使我深刻体会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是取得成功和胜利的保障。要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真心诚意地为群众服务,用真情换真心。我深知,一句问候、一个提示、一张笑脸、一支烟、一杯茶等等都是温暖人心、争取民心的切入点,因此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用心、用情、用脑地做好本职工作,热心、真心、诚心地为群众服务,使广大群众感受到警务室带来的便利、平安、和谐,感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美好前景,从而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同志被评为度“优秀公务员”、度“陕西省公安厅优秀警务室民警”、“市公安局十大农村警务室民警标兵”、“市公安局优秀警务室民警”、度“市公安局感动古城的十大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度“市长安区十大杰出青年”。

同志在工作实践中,他深深感到,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只是手段,减少和预防犯罪才是真正目的。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以来,他深知建立警务室就是将派出所建立到群众的家门口,以群防群治为基础,加强安全防范,创建平安。

马厂六村警务室于元月5日由马厂六村干部群众自发捐款捐物建成。为尽快开展工作,在警务室封顶不久,墙未刷,房顶尚未处理,楼板缝隙清晰可见,下雨时到处漏雨的情况下,安营扎寨投入工作。除过所内值班或有特殊安排,不论节假日,工作再忙,还是伤风感冒,身体患病,他都坚持每天下警务室。马厂六村因修建道路,车辆不能通行,他每次步行3公里坚持到警务区工作,深入农户,嘘寒问暖,了解群众疾苦、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并且每月召开安全防范培训会议,替村干部或群众支招,并汇报治安情况,加强群众的防范意识。他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将已瘫痪多年的护村巡逻队组织起来,进行夜间巡逻工作,和辅警一见到村中来了可疑的陌生人,就进行盘问,使不法分子不敢进村。每年“二月八”庙会前,针对往年庙会时倾村而出,致使盗窃案件高发的情况,同志在村中用广播通知各家:“庙会期间,加强自防,家中要留人,看好自家门”,并和村干部一起到各家检查、叮嘱。每年庙会,仅2月8日一天,就有多户群众家中被盗,而今未发一案。干部群众都说:“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保护神”。

安民、利民、便民,更好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是马厂六村警务室的宗旨。同志在工作中,开展了多种多样的便民服务,近年来,宣传党的政策、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200余人次,为群众代办户口400余件,身份证3000多,调解纠纷70余起,还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如印发民警友情提示3000余份,提高辖区群众的自防意识和能力;举办《治安处罚法》培训,培训人员达200余人;印发暂住人口条例、房屋出租条例约5000余份,在辖区广泛进行禁毒、防火、用电安全等宣传,降低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防火事项,有效的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在分局配发的笔记本电脑中及时录入20余种法律资料,成为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的有效载体。这些工作,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农村警务室带来的便利、平安、和谐,感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美好前景。

4月16日中午,马厂六村警务室里笑声阵阵,分外热闹。原来是王曲镇堡子村(马厂六村之一)60岁的孙丽华大妈在警务室和民警及村干部、辅警人员在热烈交谈。今天孙大妈是来警务室送“为民排忧解难,确保一方平安”锦旗的,并且还送来一顿丰盛的大餐,鸡鸭鱼肉将茶几摆的满满的。大妈激动不已,为给父母双亡的孙子上户口,大妈不知跑了多少路,花了多少冤枉钱,却未办成,就在她一筹莫展时,得知事情后调查走访,取得可信的材料后,与所领导上下联系,最终为孩子办理了上户手续,并亲自给孙大妈送到家中。闲谈中,当说起在买烤鸭过程中,500元钱被偷的事时,孙大妈说:“我孙子的户口,我花了多少钱,跑了多少路都办不成,而如今一分钱不花,一步路不跑,咱上门就给咱办好了,真比儿子还亲呀。我为咱民警买烤鸭丢了500元钱,不算啥。”在座所有人都被大妈的话感动了。在马厂六村警务室这样动人的情景经常发生。

为了发挥好警务室贴近群众的优势,更好更多的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群众做到了五上门:一是办证服务上门。利用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机会,上门送证服务。二是访贫问苦上门。帮助贫困村民解决实际困难为民送温暖。三是人性化执法上门。主动到受处理的违法犯罪人员家中走访,做好解释教育工作,争取嫌疑人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四是法制宣传上门。深入农户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村民守法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五是征求意见上门。经常到村民家中,虚心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五上门”的工作经验被市局相关部门予以肯定和推广。

第8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一、当前存在的几种比较突出的民间纠纷

(一)邻里纠纷。主要是指居住在一栋楼、一座院落或一个村庄的左邻右舍之间因各种琐事或者积怨发生的纠纷。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经常因一些道路通行、子女问题或其他公用事业引起小口角发生纠纷,影响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

(二)权属纠纷。主要是指财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土地的所有权、使用纠纷等。常见的有邻里之间宅基地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以及房子漏水问题纠纷、房子高度影响采光问题纠纷等等。这类纠纷牵扯到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任何一方都不会轻易让步。

(三)家庭婚姻纠纷。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如:夫妻之间口角、赡养纠纷、兄弟分家财产分割纠纷及子女抚养权纠纷等等,而婚姻纠纷是指订立婚约的双方因一方毁约而发生的纠纷。

“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以说是几千年以来普遍存在的事实。家庭虽小,但却是构成整个大社会的最基本的“原子”,无数个家庭的整合便形成了社会,社会当中自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但不可否认的是每个家庭中的矛盾更是浩如烟海,不可胜数。而家庭矛盾的适时适度的解决又是保障整个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这类纠纷的调解公安机关虽然不宜过多参与,但是可协同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等民间调解组织共同参与调解,对家庭、夫妻、街坊邻居之间的各式各样的矛盾予以化解,从而使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能够和谐健康的发展。

(四)赔偿纠纷。主要是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财物损毁赔偿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又包括故意伤害他人的赔偿纠纷、过失伤害他人身体的赔偿纠纷以及工伤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赔偿纠纷。财物损毁赔偿纠纷又包括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赔偿纠纷、过失损毁他人财物的赔偿纠纷以及畜禽损毁人财物的赔偿纠纷等。这类纠纷因果关系简单,事实清楚,处理起来就相对别的纠纷简单一些。

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因环境污染、城管拆建、劳资债权、经济纠纷等引发的新的治安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量增多。

二、当前民间矛盾纠纷的现状

一是民间纠纷的数量不断趋于上升。在基层派出所的接处警钟,民间纠纷占据了绝大部分,且数量不断趋于上升。以西城派出所为例,今年1-8月份,接警108起,民间纠纷75起,占69.4%;民间纠纷较去年同期上升15.6%。

二是民间纠纷暗藏不安定因素。在众多的民间纠纷中,隐藏着不安定因素,这些因素一旦引发,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处置不当,就是影响社会面稳定的大事。

三是民间纠纷容易转化为刑事案件。民间纠纷虽然因小矛盾引起,但一旦解决不好,或处理不当,就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因为一些小矛盾引起打架斗殴头破血流的现象在农村经常发生。

三、当前基层民警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调解范围把握不准。既存在应调解案件未调解,也存在不该调解的调解了。其中调解范围扩大现象尤为突出。实际工作中,大量属于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的各类民事、民间纠纷,派出所民警为了及时缓解矛盾、替群众分忧解难等原因,不得不超越行政调解范围进行此类纠纷调解。同时也有少数已构成刑事案件或后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治安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要求、办案人法律政策水平不高等因素,以调代处、以调代罚的现象屡有发生。

(二)调解工作不规范。主要问题是取证不及时,延误战机,造成双方当事人责任无法认定,因而无法确定赔偿标准,引起当事人不满。某些民警在受理一些因日常琐事引起的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毛病是常常以为事小,省略了一些基本的访问、取证工作;有的甚至连起码的当事人笔录也省略了,一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对某些细节问题有分歧就无法得到证实,调解民警就失去对双方责任裁定的依据和说服力,调解就会失败,此时办案民警将做更多的弥补工作,事倍而功半,还有可能被投诉。

(三)调解意识淡薄。调解工作费时、费力,成效似乎也比不上打击处理、追逃、破案等工作。目前绩效考核并不考核民警调解工作导致部分民警对调解工作重视不足,工作随意性强,能推则推,推诿搪塞,久拖不决。有的对调解工作过地自信,认为双方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制于我,方法简单,在没有做好调解前各项准备工作就作出调解意见,引起双方当事人不满而造成被动。

(四)调解技巧不高。有些民警工作积极,责任心也很强,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也很充分,但由于调解方法不当或调解程序错误,也会出现调解失败的现象。如有些民警轻信当事人的各种承诺,尽管调解的前期工作都做到位了,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情况,但由于过于轻信当事人诸如"全部听你(民警)的"、"你说了算"等等"真诚"的承诺,自我感觉良好,在没有摸清双方当事人责任承受度的情况下,就简单地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往往事与愿违。调解结果与当事人心理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时,调解不易成功,容易引起,致使重复调解而耗费大量时间。

(五)调解工作缺乏指导。上级公安机关对于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基

本上是一个"空门",调解水平较高的民警都是自学的,通过调解形形的各类纠纷中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来提高自己的调解水平和工作能力。基层民警很少接受过关于调解方面的专门业务指导,也很少见到关于调解方面的业务指导书籍、资料。经常调解失败容易使民警对调解工作产生厌倦甚至产生畏难心理。 四、治安纠纷调解的对策

(一)要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纠纷调解工作涉及面广而且复杂,在工作中我们受理的纠纷包括家庭、邻里、宅基地、婚约等纠纷,涉及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等。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充实自己,总结处理,解决纠纷问题的方法,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娴熟的群众工作技能。只有这样,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才能做到不盲目,有理有据。

(二)要深入调查,掌握纠纷实情。调解之前,一定要对纠纷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切不可贸然进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解前一定要掌握纠纷的前因、过程和损害程度。对当事人受伤害的案件,民警应提醒就医,并及时到医院了解伤势,制作笔录,让伤者感觉到民警负责的态度,对以后的调解工作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 以保证我们在调解中言而有据、言而有理、结论公正、双方满意。

(三)要耐心倾听,摸清对方底线。调解中,要耐心倾听当事双方的陈述,听取他们的意见。纠纷的实质就是双方的利益冲突,要解决问题就要找准切入点,这个切入点就是双方的利益底线,在双方陈述中摸清对方底线,为成功调解打牢基础。

(四)要分别劝解,消除调解障碍。在摸清双方的利益底线以后,若双方的分歧过大,就应该把双方当事人分开, 分别找双方当事人沟通对案件的认识,共同分析当事人在此案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责,但不能过多指责对方的不足和错责。同时,可以了解一下双方各自的要求,并掌握双方要求上的差距,如果差距不大,可以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差距较大,应再根据案件事实对双方当事人做好说服工作,尽量缩小双方的期望值。同时,在双方分歧较大容易发生争论时,分开做工作,还可以避免双方矛盾再次激化,为下一步完成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第9篇:治安管理征求意见范文

⒈在保持安全稳定和职工队伍上主要采取了围绕中心、主动服务。紧紧围绕物业公司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中心,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继续推进思想解放步伐,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对职工进行爱岗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物业公司的总体形象。在大型施工作业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严格制定行之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与施工作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提高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例会,重点强调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防患与未然。我们重点对小区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取得了上岗证资格,增强了物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管理机制,奖勤罚懒,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事业心。卫生保洁建立了常态考核机制,对保洁人员进行动态考核制度,签定了保洁岗位责任书,对庭院保洁内容和工作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奖勤罚懒,从而保证了保洁的质量和要求。在树立公共卫生意识上,采取了麦克风、摄象机、电视台等宣传手段,提高了居民的素质,改变了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不良陋习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在绿化上成立了绿化大队,派专人对小区的草坪、树木进行修剪整形、防病治病,同时购置了洒水车对草坪、道路进行定期浇灌和冲洗,绿化达到了树木茂盛、草坪规范整齐。在小区设立了灯箱式宣传板,用广告灯箱的形式在小区内公告各项管理制度、物业公司相关领导和小区管理站长的照片、手机号,增强了小区物业管理的透明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小区的物业管理更加系统化,环境更加美化,服务水平日益提高。我们紧紧抓住综合治理的有利契机,以“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为中心,与社区、派出所建立了治安防范联系网,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小区治安值班室,成立了保安大队,建立了治安防范组织体系,形成了“警民联防、街企联防”的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保安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上岗,进行保安巡逻、巡视,严格排查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小区,严把登记关、排查关,有效地控制了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出入小区,构筑了小区治安防范的一道安全屏障。我们对保安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制定了保安人员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巡逻岗位责任制、保安人员奖惩规定。在最近处理一起住户邻里纠纷工作中,保安人员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妥善进行了调节,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赢得了住户和派出所的称赞,提高了保安人员在住户中的信任度,为保小区的稳定、安宁尽了自己的力量。

在职工队伍建设上,高度重视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把握职工思想脉搏,了解职工的思想情绪,班子及时交换意见,与职工促膝谈心,正确加以引导和梳理,同时定期走访困难职工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目前,职工队伍比较稳定,工作的热情和干劲很大,保持了较好的精神风貌。

⒉利润指标(成本计划)完成情况。

⒊十六届五中全会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组织物业公司全体职工认真收听收看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之后,组织广大党员进行了座谈讨论,决心按照十六大五中全会确定的方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推进物业公司的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职工作,努力搞好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的稳定,进一步服务千家万户。今后一段时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间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集中经历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好、落实好。立足岗位,把大会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在工作、生活中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把住户当成亲人,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⒋开展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情况:物业公司的工作虽然接触的不是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接触的也是电业职工及家属,优质服务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物业公司的形象和脸面。我们在维护、维修方面,采用了维修信息反馈卡,及时与住户沟通我们的维修质量及住户的满意程度,同时监督维护维修人员的维修质量和工作态度,随时进行监督,便于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同时设立了报修维护电话,小时进行值班,住户足不出户,一个报修电话维修人员就会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减少了住户的更大损失。我们积极想办法为住户提前服务,今年夏天,暖气大修抢前抓早,对、楼暖气管道进行了大修,为部分家属更换了铝塑管,小修、零修随时随地进行。我们经常进行住户走访,征求意见,及时解决邻里纠纷,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理楼一家住户跑水问题上,邻里矛盾非常僵化,住户把下水给封死了,楼上住户意见很大,针对这种情况,班子一班人到住户家里做循循善诱耐心的思想工作,端正认识以及邻里互助、团结与人为善的重要性,帮助解决了各自存在的问题,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物业公司担负着局本部地区职工住宅楼及办公楼的供热、上下水、电照系统的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维修工作。今年我们汲取了往年的经验教训,抓住了冬季供热、夏季供水这两个关键环节,及早动手,我们从今年四月份开始便集中力量对局本部地区的供热系统和上水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维修,上水系统移交给地方以后,我们加大了对室内供水系统的维修力度,保证了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在供热系统的维修上,我们采取了全面调查摸底,及早动手的原则,先后几次在局住宅区内贴出通知,主动上门找用户进行维修,由于我们动手早,措施得力,今年的供热系统基本一次性送汽成功,而且运行状况和供热效果明显好于往年。在对东部职工服务上重点解决了职工中午就餐问题,狠抓了食堂的管理,在保证食堂成本不超支的情况下,尽量做到饭菜品种齐全、色香味俱全,争取达到职工吃的满意、吃的放心。

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民主管理情况: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我们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个重点,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精神文明规划,提高创建活动内容,培养职工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建立了活动室、游艺室,定期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物业一小区,迎接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复检。对广源、一小区旧小区改造中,投入了部分资金,自行设计、自行施工,既节约了资金又美化了环境,在全市十佳优秀小区评比中获得了先进称号。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班子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计划,预防职务犯罪要点。认真利用民主生活会、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专题学习《职务犯罪的预防》、《明鉴》等形式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观看了《大地有江河》、《红绿灯下阴影》,力求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觉悟和自制力,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消除死角和管理上的漏洞,在财务审批上实行双签制,严格履行财经制度,保持了无违纪、无犯罪。在民主管理上,职工积极参与物业公司的管理,重大事项,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不搞一言堂,财务、帐目做到公证公开,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⒍在发展多种经营方面:物业公司在转变观念上积极启动思维,树立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忧患意识,抵御风险意识,来增强物业适应市场变换的总体实力。职工参股,树立职工参与意识,用参股的资金成立了道板厂,彩钢板厂,对原有俱乐部进行了改造,建成了综合市场。经过一年的运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效益,彩钢板生产平方米,道板平方米,加工大理石平方米,也同时取得勇创市场的历练机会,积累了继续发展的态势。今年我们承缆了恒山供电局锅炉房改造、供电花园道板生产、客服中心理石加工及供热管道铺设。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敢于拼搏,敢打硬仗,主动为局分忧,顾全大局,不计较利益得失,参与了供电花园供热管道改造、地下车库车位牌的制作等工程。通过这些工程的施工,体现了公司的整体实力,锻炼了公司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工程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同时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奠定了基础。

经过物业公司全体的努力,特别是近一年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天时、地利、人和”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比较高的发展平台上。然而对新的世纪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如何再创物业新的业绩,这是每一个职工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因此,创建一流物业管理,实现优质服务是我们崇高的责任和历史的使命,我们每个同志都必须认清这个使命,承担这个责任。况且,我们物业客观上具备了一定的条件,有局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决不可丧失机会,如果我们错失发展的机遇,就会给企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我们必须把这个道理向干部职工讲清楚,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职工用发展的眼光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创建一流物业单位。首先要树立以服务为核心的物业经营理念,必须把服务提高到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管理战略的高度,使公司上下真正树立“业主至上”的意识。二是要适应服务的需要,实现体制机制上创新。要结合后勤战线体制的改革,完善服务的技术和管理系统,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物业管理和服务手段的简单化、现代化。三是要开展系列活动,使优质服务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建议:后勤战线的改革正迈入实质性阶段,我们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方面我们要通过体制转换和机制的创新,逐步建立现代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市场竞争形势。另一方面我们必须通过学习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物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把工作抓早、抓紧、抓实。要深入实际解决好职工家属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三是面临着剥离力度的加大,职工承受着很大的思想压力,首先做好形式任务的教育,正确加以疏导,从思想上减负。四是经营方式单一,实体太少,物业本身就是一个微利经营,单靠物业费用难以维持生存,缺乏明显的竞争力,争取在局里的政策支持下,继续拓展经营渠道,增加经济效益。五是住宅楼多数建成的时间已经很久,年久失修,上下水、供热管道腐蚀严重,基础设施薄弱,建议在局里的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加强投入及改造。六是局里的有关工程在我们能够具备实施能力的条件下多给予倾斜政策。

三、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明年工作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