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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出了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使之逐渐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了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打下了良好的前提条件,由此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历史性突破――这无疑对改进和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制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在,笔者依己拙见针对《企业会计准则》部分内容浅析与大家探讨。
一、新旧“准则”比较分析
众所周知,新准则在“存货”内容部分取消了关于存货发出成本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改进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存货流转,会造成存货的实物流与成本流相互脱节;同样,取消后进先出法,这样将使原来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存货较多而且周转率较低的企业,造成毛利率和利润的不正常波动:而且取消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更加真实的反映存货的流转情况,以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使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前后内容比较,传统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在新存货准则中没有这样的规定与说明;相应地,新存货准则在“不计入存货成本”的项目中删除了旧存货准则中有关“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等费用”的内容。新存货准则中增加了对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的规定,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使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了存货中。因此,企业或者某些部门通过专门借款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使存货处于长时间生产周期中、企业损益表中当期的财务费用减少及其利润增加,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资产额和权益额也相应增加。
新存货准则中增加了“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之内容。新准则在第十四条中将原存货准则中“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的内容重新修订为“对于不能替代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而在原来准则中则没有对提供劳务存货成本做出规定。
新存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即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来确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而公允价值的确定是本次新修订会计准则的一个亮点,而原存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所以原存货准则对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人为可操纵性很大,容易造成存货资产的不实。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原准则采用的是不完全列举的方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成本费用,这时候我们可选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等”来推算。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我们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明确规定为“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两种方法。新存货准则对原存货准则中“盘亏或毁损的存货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在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在第二十一条中做出进一步说明:“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而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使企业对存货发生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新存货准则对存货取得的方式、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以及当期确认为费用的存货成本,如主营业务成本等没有要求进行披露。由于新存货准则删除了存货发出成本的后进先出法,所以在新存货准则的信息披露中也相应地删除了旧存货准则中“应当披露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与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的发出存货的成本的差异”的内容。由于新存货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两种方法,当市场物价不稳定时,对采用这两种方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企业的财务及经营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当物价连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的企业,发出存货成本偏高,相应期末存货成本偏低,从而导致利润虚减;而物价连续下降时,发出存货成本偏低,期末存货成本偏高,导致利润虚增。取消这两种核算方法将使发出存货成本的核算更为客观。
二、强化“新准则”的地位及其作用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环境,以及对经营管理者的评价、报酬,会计准则的变化必将影响企业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对于已经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而言,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主要在于更便利进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和参与国际竞争,对管理还比较落后的企业而言,执行新会计准则将对提升管理理念和改变管理方式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实施难点 对策
一、引言
小企业虽然规模相对较小,但是数量众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我国就业人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经济繁荣,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加强和完善对小企业的管理,提升小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就显得非常重要。新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统一、简化以及可操作性的特点,削弱了会计管理中的主观性,简化了会计核算方法,因此更具有可行性,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快一年时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遭遇了实施的困难,本文通过分析这些困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策略,这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增强小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一)管理部门对小企业的发展存在忽视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其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认为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据的比例不大,所以一直存在忽视的问题,比如针对小企业的融资、税收和技术需求方面,都往往存在忽视的问题,就算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放宽了对小企业的融资限制,在税收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措施,但是这些放宽的条件和优惠的措施往往非常有限,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限制了小企业的发展。
(二)小企业本身的忽视
很多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在财务管理上并没有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很多财务管理人员非科班出身,大多属于小企业主的亲支近派,在财务管理上仅仅停留在收款和付款,企业领导一方面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人员由于自身水平的限制,很难做到能够根据国家财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适当的会计准则变化,从而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所以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期间,很多小企业并不能够有效利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的各种优惠措施为企业谋取更大的利益,一般只能够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满足国家财务审计要求,在贯彻执行上仅仅流于形式。
(三)对《小企业会计准则》认识程度不够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仅为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指导,同时在税收政策以及融资方面都进行了一定政策的倾斜,比如降低了贷款融资门槛,增加了贷款抵押途径,降低了纳税额度等。当然这些倾斜都是建立在完善的财务管理基础上,能够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施程序来完善财务管理,才能够满足相应的优惠条件,所以对于小企业来说,要想运用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财务管理人员来说,就需要深刻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涵,规范自身的会计核算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但是由于受到小企业管理人员本身水平的限制,再加上企业和管理部门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不够,这让很多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并不能够全面的认识《小企业会计准则》,所以在具体的财务实践中,就很难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实施,从而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下降,很难为企业赢得税收以及融资等方面的优惠。
三、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管理部门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识
针对管理部门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关键还是要从提升管理部门认识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开始,小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但是却具有极高的灵活性和高成长性,不过也正是高成长性,所以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比如税收、融资、贷款方面的需求,搞活小企业,实际上就是搞活市场经济,提升市场经济的活力,因此要通过宣传和培训,加强管理部门对小企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促进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这种从上至下的推行模式能够有效的消除小企业在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阻力,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从本质上还是为了促进小企业的经济发展。
(二)提升小企业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认识
首先国家宣传机构和社会媒体要对加强对小企业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升小企业对重要性的认识。然后国家管理部门要对小企业组织相应的培训,让小企业认识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比如计量方式的变化、待摊费用处理方式的变化以及税收和融资方面的变化,让小企业能够充分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在此基础上能够为小企业带来更多的便利和政策上的支持。最后就要从完善小企业的财务机构,提升会计人才综合素质着手,因为新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存在一定的变化,对于财务人员需要更多的综合素养,因此小企业可以通过招聘和组织培训的方式来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升《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四、总结
只有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严格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这不仅能够提升会计信息准确度,更为关键的还能够让企业能够获得政策的优惠,从而提升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杨卫东.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及问题浅析[J]. 现代商业. 2012(29)
一、概念与范围
《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条例》中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二者同时确认了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准则》中的“拥有或者控制”与《条例》“持有”笔者认为属于措辞不同。表述的意义相同。
二者的差异在于一是改变了用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准则》中单独适用另一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条例》没有对此划分,都按无形资产处理。二是在《准则》中的商誉因其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无形资产范围中。单独作为一类资产进行核算;《条例》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二、无形资产的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
在正常信用条件下购买的无形资产。二者的价值没有区别。都以购买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入账价值或计税基础。在《准则》中还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因其具有融资性质,其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现值和支付价款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信用期间摊销。《条例》对此没作规定。这可以说《条例》中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大于《准则》中的成本。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企业自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准则》要求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发生的有关支出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如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则对发生的相关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条例》中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者实质是一致的。
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给予税收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这造成二者的差异,使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纳税减少。
(三)通过投资、非货币换、债务重组、捐赠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条例》规定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在《准则》中:
1 般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可见它入账价值的方法有两种。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了两种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方法。一是在无形资产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条件下,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这与《条例》是一致的。二是在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涉及的补价作为成本的调整因素。这是与《条例》的差异。
3 债务重组、捐赠二者一致,都以受让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一)摊销方法
《准则》中规定有多种方法,如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采用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条例》中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如企业采用其他方法,需作纳税调整。
(二)摊销期限
《条例》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准则》中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摊销。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二者表述的实质是一致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则不需要摊销,如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则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三)减值
如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准则》中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利润总额的扣减项,而且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条例》中规定减值准备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条件和标准范围内的比例才允许扣除,除此部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计提的减值损失作为纳税调增处理。计提减值准备后,《准则》中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要在剩余年限中摊销,以后各年的摊销额小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摊销额,每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基于减值准备所得税前不予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损失可扣除,如无形资产预期不能或很少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尽量通过转让或报损方式转销。
四、无形资产的处置
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取得的收益,在《准则》中计入利润总额,在《条例》中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二者口径一致。但在《条例》中税收优惠第九十条规定。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税收优惠政策又导致二者在金额上的差异。
摘要:当会计准则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时候,我国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当医院会计制度不能适应医院经营活动的时候,我国颁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下的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施行效果值得关注。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医院会计制度;改革
随着市场的发展,医疗体制的改革,医院所有制的多元化,我国于2011 年颁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并于2012 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至此,我国医院会计核算进入了一个新的篇章。
一、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概述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医院会计制度的关系
企业会计制度是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系列规范的统称;医院会计制度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医院自身特点而建立的用于规范会计行为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会计核算的方向,医院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发展与完善,两者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企业会计准则为适应上市公司的需要以及与国际化接轨的新形势发展而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相同的,医院会计制度为适应医院的需要也应不断地调整与完善。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我国医院会计制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1.适用对象发生了改变
原制度适用对象是公立医院,包括基础医疗机构。结合现实情况,新制度做出的调整指出,制度不适用于社区、乡镇卫生院。同时,针对于民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参照此制度执行。
2.会计科目发生了调整
第一,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按照原值提取修购基金,用作后续更新和修缮。但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固定资产在财务报表中一直以最初的原值列报,修购基金也一直以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计提、增加。如此一来,造成了严重的资产虚增。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新准则中,取消了固定基金以及修购基金的设置,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科目。用更加合理的核算方法来反映固定资产的当前状态,另外,图书应加强管理,不用计提折旧。同时,在新准则中还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资产来源不同,采用了不一样的核算方法。购入固定资产所用资金来自于财政补助或者科教项目补助的,将计提的累积折旧冲减待冲基金;购入固定资产所用资金来自于财政补助或者科教项目补助之外的,不再冲减基金,而是将计提的累积折旧计入成本。这样对于不同资金来源形成的固定资产,分不同的去向计提折旧,能够更加真实有效地反应成本,体现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关系,更有利于掌握医疗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提高经济业务。
第二,无法收回的医疗费对医院的收入有着很大的影响。针对尚未收回的医疗费,原制度针对可能形成坏账的风险也做了相关规定,提到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够大于应收医疗款以及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这两个科目余额总和的百分之三至五。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无法收回的款项应该是针对已经形成了收款权力,且对方尚未支付的情况,在院病人尚未出院,在院病人的医疗费用还没有结清,并不能够做坏账计提准备,因此,将在院病人医疗费算入计算坏账准备的基数是不正确的。新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将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描述为:不大于应收医疗款以及其他应收款这两个科目期末余额总和的百分之二至四。通过这样一种调整,就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应收款项的真实情况。
第三,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一方面对医院的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另一方面,医疗赔偿款也对医院的经营造成压力。原制度对医院可能面对的医疗纠纷及或将面对的赔偿款项并没有提到相关的应对措施。为了弥补此项空白,提高医院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医院的风险抵抗力,增加会计的谨慎性,新制度特意增设了医疗风险基金这一会计科目,医院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在实际发生需要用医疗风险基金的情况时,再用实际发生额冲减提前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通过增设医疗风险基金这一科目,一来可以为医院应对或有赔偿提供准备,二来也能更加合理地反映医院成本,为医院积极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3.财务报表得到了扩充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每一个企业年终的时候有义务提供四表一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通过以上报表,可以为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详尽的信息,为外部投资者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在资本市场高度发展的今天,市场的触角已经伸向各个领域,医院不仅仅全部依附于财政拨款,市场注入的资金在整个医疗体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与企业会计准则接轨,还是迎合现实的需要,都需要在医院财务报表中重视现金流量的披露。新医院会计制度就明确提出医院的财务报告需要包括现金流量表以及有关附表。这一规定,能够让医院的信息披露更加完整和充分。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运行的困境
(一)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仍有不合理之处
新制度引入了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了固定基金等科目,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作出了新的规定,解决了固定资产一直以原值列报在账面上的问题。但是,对于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还存在其他的问题。医院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拥有许多的设备,需要及时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清算,然而,医院设备大多属于高科技技术设施,折旧方法应该与普通的固定资产有所不同。现实是医院的财会人员并没有将这种情况区别处理,造成医院的固定资产仍然存在不能真实、合理反映现有价值的情况,导致财报失真。所以,新制度引入了累计折旧科目,改变了医院对固定资产价值核算的思路,但在具体的操作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一一解决。
(二)医疗风险基金的运用存在阻碍
新制度依据现实需要特意增设了医疗风险基金科目,用以应对医疗纠纷及赔偿。但是医疗风险基金科目在实际操作中却也遇到了不少的阻碍。最主要的根源在于新制度中规定了医疗风险基金科目的设置,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比例,相关的会计核算也存在不足。因此,即便增设了医疗风险基金科目,缺乏具体的处理手段与依据使医疗纠纷中发生的赔偿额无法准确入账,有待进一步的改进。
(三)新制度执行人员能力有待加强
新制度需要由财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一一落实,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亟待解决的问题。财会人员不能胜任新制度的要求。就其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从旧制度过渡到新制度需要一个过程,财会人员在新制度学习及上手方面有个适应的阶段。其次,新制度对财会人员的要求更高,在新制度下,会计人员要掌握信息化技术,充分利用信息平台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三、新医院会计制度运行的运用和思考
(一)促进新旧会计制度平稳过渡
新制度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对旧制度的全面否决,而是对旧制度的改进与延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做好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工作。首先,医院的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新制度,清楚知道新旧制度之间存在的区别及后续工作的改进重点,积极推进新制度在医院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其次对医院的相应信息平台进行升级与调整,为新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的硬件、软件条件;最后,财会相关人员应该对资产进行清查、对相应的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和结转。
(二)加强固定资产价值管理
固定资产核算的改革是新制度的一个重点,累计折旧科目的引进为固定资产价值的核算提供了方向,具体的折旧方法及手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前进。那么当前,医院应当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将专业的高科技设备与一般的设备区分开来,根据每类资产的特性,使用寿命及使用频率选取合适的折旧方法,其次,考虑固定资产是否需要引入减值准备科目,以更加合理地反映其价值。
(三)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
制度的实施最终还是落在执行人的操作上,医院的财会人员一直以旧制度为准则执行会计操作,在新旧交替的关键时段,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必不可少。梳理新旧制度改革的重点,为财务人员提供改革指导,把新制度接替旧制度的阻力减到最低。
四、结语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与多元,再加上国际化趋同的前进方向,经济业务对会计核算的需要日益增多,在客观现实下,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也应该不断进行完善以适应外部需要。针对具体的会计主体而言,医院会计制度是规范与指导医院会计核算的蓝本,当不适应医院会计处理工作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进。因此,新医院会计制度的颁布与落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更好地服务医院会计核算。2012年我国全面实行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对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拥有重大的意义,是一项跨时代的举措。在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总会伴随一些阻碍的出现,这个时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断探索与改进,实现新制度被市场平稳接受的良好结果。
参考文献:
[1]孔为民,马媛.《医院会计制度》解读[J].财会月刊,2011(11).
[2]季书战.浅议医院会计制度改革[J].卫生经济研究,2002(10).
摘要:为了明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上的差异,本文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计量、资产与负债的具体核算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了比较,以期有利于会计人员正确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核算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 年10 月18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 号印发,自2013 年1 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简单,与税法规定一致。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较,在具体业务核算等方面有许多不同,现总结如下:
一、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差异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1.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会计分录为根据实际减值金额记: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要在期末时对应收及预付款
项计提减值准备,根据计提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实际发生坏账时,根据发生的坏账金额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2.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期末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期末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不允许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4.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期末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5.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期末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计量的差异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能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允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这一点上两者存在差异的资产是企业购入的能随变现并且持有期间不准备超过1 年(含1年)的投资。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该项资产在“短期投资”账户核算,取得与持有期间一直按照成本计量,不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取得与持有期间一直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债券投资收益计算的差异
计算确定企业购入的在1 年以上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变现的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按照票面利率计算,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实际利率计算。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期末按照票面利率计算出利息收入金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
(或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
贷:投资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根据票面利率计算出票面利息,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
(或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
贷:投资收益
(贷或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其中:“应收利息”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账户金额为根据票面利率计算出的票面利息,“投资收益”账户金额为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出的利息收入,两者的差额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差异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不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具体情况既可采用成本法核算也可采用权益法核算。
五、无形资产摊销核算的差异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期末根据应摊销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期末根据应摊销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六、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计算的差异
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借款合同利率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实际利率计算。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期末根据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金额,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
(或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的长期借款)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期末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应付未付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
(或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的长期借款)
其中:“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账户金额为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账户金额为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两者的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账户。
七、核算账户设置的差异
1.存货业务核算账户的差异。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盘亏存货属于①自然原因产生的定额内损耗,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②属于计量收发错误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和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③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赔款后的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2.企业购入的在1年以上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变现的债券投资核算账户的差异。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该项资产在“长期债券投资”账户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是否持有至到期,分别在“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核算。
3.固定资产盘盈核算账户的差异。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来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来核算。
4.税费核算账户的差异。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上税费计入“管理费用”。
5.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核算账户的差异。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通过“应付利润”账户来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应付股利”账户来核算。
6.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核算账户的差异。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此三项收益通过“营业外收入”账户来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前两项收益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第三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先做与坏账发生时相反的会计分录,借记“应收账款”账户等,贷记“坏账准备”账户,再做收回应收款项的会计分录,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等,不通过损益类账户核算。
八、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不同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除以上报表和附注之外还要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参考文献:
1.1 公允价值规定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当中一改过去那种烦琐的规定和要求,系统化地对于公允价值、修改目标、一般化的完善原则以及内涵方面都有着具体的论述和规定。而在其中最为突出的可以说就是我们谈到的公允价值,它作为在双方进行平等公正交易当中在已经熟悉了对方的情况之下,双方进行自主自动的资产交换或者是对于债务方面的清偿的金额,对于这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这对于有序的管理有很大的作用。而且由于公允价值要发挥它的作用合理运行的话就离不开专业人员的管理以及高科技的应用,因而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当中不仅对于它的使用范围仅限定于一些债务清偿、股份管理以及其他的少数方面,也对于它所适用的市场经济环境有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公允价值的引入和具体规定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不断加强对外联系的情况之下的一大进步。
1.2 具体原则的阐释
任何事情的发展进步都是需要有一定的原则进行指导的,在我们这次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当中也不例外。它对于我们在会计核算当中的可靠性、重要性、实质性以及可理解性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划分。由于会计核算是会计管理的工具,所以它运行的每一步都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或者指导,因为企业的高层决策可以说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需要参考核算记录的。而这也就要求会计核算人员对于企业的经济业务来往进行准确无误的记录,要对其中的数字和资料进行分类记录和管理。况且由于会计的实用性比较强,它是需要用一些简明扼要的数据以及浅显易懂的文字进行管理记录,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高层管理者都能够熟练地掌握会计方面的专业术语和知识。这就要求会计操作者有极强的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他们才能够做到这样。在新的会计准则当中,作为指导性的原则和文件,可以说它重视的是实际运作当中的实用性和高效率,而作为会计管理是需要对于当时的市场经济形势和企业经济发展和决策的前瞻性有足够的认识的。因而对于它的原则性规定是需要我们不断分析和合理有效运用才能够在实际当中起到一定作用的。
2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2.1 降低核算成本
核算作为一种会计管理的工具,它是向许多不同种类的报表使用的人来提供他所需要的财务信息的,可以说它的管理主要是满足这个系统运行当中的内部管理需要的。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新的会计准则对于核算的方法和具体的管理事项有了一定的改变。会计核算是以原有的一些历史的成本为基础的,这也就使得在工作交接的时候容易出现断层。那么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当中大大地简化了核算的方法,而且也取消了一些待摊费用。况且之前那种没有对于短期投资之内跌价做好适当准备的行为以及存货出现缺少的状况都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核算的成本和开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这些方面都系统地给出了谨慎及时性原则的规定,可以说对于管理当中的衔接转换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许多的企业会计部门也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日常运转来设置相应的资金核算的项目。这样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况且由于计算机高科技技术的辅助作用,使得核算过程更加的高效便利。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细化和彻底整理各项资产以及一些负债问题,对于这些都有了系统化的管理措施,在这种机制的运行过程当中由于工作管理、衔接的紧密性和细化,都大大减少了核算当中出现的错误和成本。
2.2 促进核算走向管理型
核算可以说是对于企业财务进行系统管理和核实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管理人员或者是设备的落后使得核算过程烦琐。而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当中明确细化了核算的具体内容,严格确定了核算的运转流程。而这些规定可以说是能够在信息系统的更新和输出方面促进会计内部管理运行的。而且由于核算过程当中对于那些更加复杂的需要较多信息的部门来说,规定具体的核算方向并且调整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都是能够促进核算走向管理型的。况且核算本身就是偏于信息的整理和系统化管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信息方面的管理是更加明确具体的。它以实际运转当中的经济业务的数据和资料为基础,严格地做出准确的符合实际的记录报告。在这个运转的过程当中既将新企业准则当中的一些可靠性、可理解性以及重要性原则引入了,也将核算确认和报告行为如实地反映了出来。因而新的会计准则当中的具体规定指导会计核算从烦杂的核算方式走向了系统的管理型的发展。
2.3 促进核算的规范化
在以往的会计管理核算当中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素养的缺乏和领导对于这方面的忽视使得会计核算长期处于一种散乱的管理状态,使得它本身应该起到的对于其他部门决策的预测和反馈的作用不能够很好的发挥,而使得这些都仅仅处于一种独立的地位,不能够和其他的部门协调运转。而在新的会计准则当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了会计管理当中各部门的职责,而且对于核算的监督机制也有一定的规定,因而也促使企业管理在会计核算当中的信息收集、记录、管理行之有效地运转。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从管理者的素质开始再到实际运转当中的具体步骤以及核算之后对于其他部门决策的借鉴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因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会计核算的规范化运转。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核算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了39项新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变化最显著的当属与投资业务相关的会计准则,它对投资重新进行分类,并以新的分类按新的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要对投资进行核算,需要根据“新准则”重新设计会计科目体系和财务核算办法,以满足“新准则”的要求。下面就有关问题略作探讨:
一、与投资业务核算相关的新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投资业务的具体准则很多,其中主要的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准则”)。这4项准则将取代2001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
二、新会计准则下“投资业务”的分类及相应的计量
新准则打破了旧准则以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为主要分类并分别规定其确认、计量要求的传统格局,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对投资进行分类,即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突出了企业管理当局投资管理的意图和目的,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不同要求,并分别各个投资项目提出了初始确认、后续计量以及减值的具体规范,现简要列示如下表:
项目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后续计量的利得或损失减值
初始计量交易费用处理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当期损益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资本公积(终止时转回计损益所有者权益转回计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摊余成本当期损益摊余成本一可收回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进行计量;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直接费用进行计量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以成本法确定当期损益计入损益
以权益法确定冲减成本
三、新会计准则下“投资”业务核算应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
(一)新会计准则下“投资”业务核算应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
为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要对投资进行核算,需要根据“新准则”重新设计会计科目体系和财务核算办法。新会计准则下有关“投资”业务核算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四个。“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投资成本”、“溢价”、“折价”、“应计利息”;“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权益法下要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为便于理解应用将新旧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对照列示如下:
新旧科目对照表
新科目旧科目备注
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短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成本
——溢价
——折价
——应计利息
长期债券投资
——债券面值
——债券溢价
——债券折价
——应计利息
——债券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准备
——股权投资差额新准则下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对于初始投资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值则计入当期损益,正值计入“商誉”,不再按年限进行摊销,而是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二)新准则下有关“投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
(1)“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金融资产或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和回购;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只有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才能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有固定或可确定金额和固定期限,且明确打算持有至到期日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
(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权益法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四、新旧准则下“投资”业务核算的主要差异
(一)新准则将原“短期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旧准则下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量,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于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相关的跌价准备。
新准则将短期投资修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相关原则执行,即①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对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损益。②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历史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对于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权益。
(二)新准则将“长期债权投资”修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旧准则中“长期债权投资”按照长期债权投资的成本,以每期应计利息及溢折价摊销金额后的账面价值计量;对于溢折价的摊销,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新准则下“长期债权投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执行,即根据管理层的持有目的,原来作为长期债权投资的原则上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并以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指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或无法收回的金额。
(三)新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比较
1、初始计量: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直接费用进行计量。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较为复杂,新准则按照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与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又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按照不同的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其确认更为客观、准确。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进行计量,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方所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是按照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直接费用进行计量。
2、成本法与权益法:
旧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地,根据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低于20%普通股,采用成本法;持有20%-50%普通股时,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决定采用何种方法。
新准则扩大了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规定企业对子公司投资,日常会计实务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除企业对子公司投资外,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也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成本核算法下,旧准则的初始投资成本一般不变动;新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应当进一步确认“商誉”或当期损益。
在权益法核算下,旧准则将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正值计入股权投资差额,逐年摊销计入损益,负值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下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对于初始投资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值则计入当期损益,正值计入“商誉”,不再按年限进行摊销,而是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
[2]范翠玲:“不同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财会研究》,2006年第6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便[2006]30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分析
铁路事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是国家不可或缺的运输部门。不仅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而且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也比较复杂,这就使得铁路会计工作处于繁忙状态中。核算工作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工作,所肩负的使命大,有一定的难度。本文主要是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对新会计准则下强化施工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观点和看法,以供参考。
一、当前在铁路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会计核算出现了严重失真问题
因为铁路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管理思想意识比较薄弱,内部缺乏行之有效的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外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力度,这样就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出现严重的失真问题。其中主要是体现在成本的操纵过程过于随意、投资不合法、偷税漏税的现象等等,导致在记录会计账簿时使信息出现严重的失真问题,这样就不能将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情况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来。
2.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我国的铁路系统及规模比较强大,而且所覆盖的区域比较广,分布着很多个部门。这样就导致铁路企业的组织结构处于复杂的管理状态,也大大增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难度。从当前的现状可以看出,在铁路企业的管理及经营中、财务的审计及会计核算工作中都暴露出一些缺陷。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执行的力度,都会破坏铁路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还会使会计核算工作脱节。另外,还出现了的现象,有个别的员工通过收取钱财,经不起金钱的贿赂,使铁路事业处于不健康的发展状态中。
3.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
在铁路企业当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有很多,但是自身业务能力较强,自身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的财务管理人员却少之又少。有些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较差,对一些专业性的知识不懂,有些会计人员只会简单的记录账簿、制作财务报表、处理上面的检查工作。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对于提高工作质量是非常难的,不能科学的规划企业各项财务工作,在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很难将财务管理的职能有效的发挥出来。
4.会计信息失真
因为铁路系统的工作分支比较多,这就造成所传递的会计信息受到时间和各种工作环节的影响,在进行会计信息传递时,很可能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同时企业会计信息处理过程有一定的风险。会计核算工作需要经历很多个程序,并且是由下级向上级进行逐级的汇报会计核算信息,导致信息丢失、凭证缺失等现象的发生。一旦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将会阻碍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铁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在日常的工作中,会计人员应该以收取的 凭证作为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依据,然后才可以进行会计核算,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在相关制度的约束下,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同时还要保证审批手续的完好,这样才可以使铁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有序进行。
2.对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完善
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基础数据来支撑,强化铁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只有把握好基础的数据,才可以有效提高核算工作质量。因为铁路系统比较分散,财务报表要进行汇总,在这当中,很可能会出现错误。所以,要对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完善,并优化会计工作流程,并且要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质量,充分利用好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以全面提高会计核算信息处理的实效,进而保证会计信息核算的真实准确。
3.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自身的业务能力、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尚的职业素养的高与低直接影响着铁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就要给予企业会计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然后定期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不断的提高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并且能够让会计人员掌握较强的业务知识,使会计人员在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和严格的要求下,在工作中增强自身的工作责任意识。
4.采取有效的监督手段
建立企业会计核算的监督机制,对企业会计账目及财务的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使其会计工作在有效的监督机制下规范、科学的运行和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铁路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由于铁路系统有着较庞大的规模,覆盖着我国多个地区,同时也有很多个分支机构,众多个部门,使得会计核算工作量加剧。所以,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强化会计核算工作的财务管理,发挥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能,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有利于促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且还能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使企业向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孙庆.新时期对铁路会计核算应注意事项的分析[J].现代商业,2014(02).
[2]唐金玲.浅谈铁路会计核算有关问题[J].现代商业,2013(15).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资产减值;减值核算
Abstract:Thisarticleaccordingtothenewcriteriontoclassifytothepropertyessentialfactorandtopropertydepreciationaccountantagainstandard,underthenewcriteriontheenterpriseeachpropertydepreciationcalculation''''ssuitablecriterion,thepropertydepreciationloseconfirmation,rowwithwhethertoreturnandsoonaspectstocarryonthecomparativeanalysis.
keyword:Newaccountingstandards;Enterprise;Propertydepreciation;Depreciationcalculation
前言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资产进行了重新分类。除保留原有的按流动性、非流动性分类外,取消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并将原在表外披露的衍生工具(如期货投资等)改在表内反映,同时增加了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等内容。新准则对资产要素的重新分类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重新规范,使人们对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犹如雾里看花。
一、适用准则不同
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企业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存在差异,不可能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在同一项会计准则中进行规范。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虽有专门的资产减值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但该准则主要规范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的处理,其他资产的减值则由其他相应准则规范。这种做法也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具体如后面附表所示。
二、是否需要核算减值视资产的期末计价方法不同而定
资产的期末计价是指资产负债表中以何种计量属性反映资产的价值,这与资产的后续计量相关。中外会计中,资产的计量历来有成本与公允价值两种模式。采用成本模式时,资产按历史成本(实际成本)反映,客观、可靠,数据容易取得,而且可避免由于采用其他计量属性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差异,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因而是传统会计中常用的一种计量属性。在原有的损益表重心观下,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是自用而非销售变现,因而无须考虑其市价的变化,会计一般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但在资产负债表重心观下,资产代表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计量资产时,就不应以反映“过去”的成本为基础,而应以反映“未来”的价值为基础。此外,在物价明显变动的情况下,采用成本模式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可靠、可比性比较差,由此产生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信息相关性强,符合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公允价值又比较容易确定,因而受到推崇并广泛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在全面推广使用公允价值。
从资产的性质来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的敏感性存在差异。流动资产可以随时变现,对公允价值的变动非常敏感,相关性强;非流动资产则不然,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对其影响并不大。从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情况来看,经历了禁止使用(1992年前)、大量使用(1998年起)、限制使用(2001年至今)的多次反复。考虑到中国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需要,针对我国市场欠发达的现状,本次会计制度改革,我国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目的是使会计信息尽可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尤其是资产的现实价值,强化相关性质量。从此理念出发,我国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一般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计入当期损益,这也符合全面收益报告的国际趋势;少数资产(如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则沿用成本计量模式,防止企业的操纵。期末计价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不存在减值的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的资产,无论从资产定义或谨慎性原则考虑,亦或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标准,根据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会计上应以反映资产“未来”的价值为基础、对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予以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以其变动金额调整权益,但当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下降时,应确认减值损失。三、资产减值损失的列支不同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只是预计金额,并未实际发生,会计上称为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是资产(账面价值)转化为费用(或损失)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将导致费用(或损失)的增加以及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问题是,这种减值损失如何列支,是计入资产负债表还是当期损益?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规定,企业预计的资产减值损失,一律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按不同资产的性质,分别作为管理费用(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和减少投资收益(长短期投资及委托贷款的减值损失)处理。根据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外,其余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单设“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提示信息使用者关注企业资产质量及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是重要性原则的体现。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持有期内不仅核算减值损失,还核算资产升值的利得,在利润表中专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目的并非赚取差价,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先计入资本公积),这种损益虽不产生现金流,但将其计入利润表符合国际惯例及全面收益报告的发展趋势。
四、确认资产减值的比较范围不同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需要将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比较。理论上讲,比较的方法或范围有三种:单项比较法、类别比较法和总体比较法。其中单项比较法比较准确,但操作复杂;总体比较法操作简单,但不准确;类别比较法介于两者之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一般要求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数量繁多、单位价值较低的存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可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目的或用途、且难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二)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的长期资产,如煤矿建的铁路专运线、某个营业网点等,应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三)单项金额不大或单项金额重大但未发生损失的应收款项,可按期末余额总额或分别不同账龄计提减值损失。
五、资产减值损失可否转回的处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