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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方案审批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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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方案审批意见

第1篇:吊篮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者深度虽不足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沟(槽)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4.5m(含4.5m),或者跨度超过18m(含18m),或者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六)一次爆破装药量达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爆破;

(七)高度大于6m(含6m),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八)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款所列重大危险源范围进行调整。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同意,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

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

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修改后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

第九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应当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参照第七条执行。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以《监理快报》的形式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监理月报》的必报内容上报。

第十三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将重大危险源作为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予以公布或者通报。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造成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未按期整改的,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照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对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篇:吊篮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现场;管理

Abstract: Production safety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strengthen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discussion.

Key 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field;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在“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环境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安全教育和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认认真真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立足于施工企业安全自控,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只有这样,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才能有效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 统筹安排、跟踪检查1.1对新开工程,严格把好安全报监手续关,严格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1.2加强对施工用电系统、起重吊装、深基坑施工、模板支撑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1.3对新开工程严禁使用建设部明令淘汰的塔机、简易临时吊架、自制简易吊篮、瓷插式熔断器等。并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1.4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1.5通过检查责令各施工企业针对其薄弱环节拿出具体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2.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制度2.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2.2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与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2.3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2.4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5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并按照施工进度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2.6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2.7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 市政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3.1市政工程施工前严格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岗是否相符进行审查,并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进行审查。3.2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正常开展工作,是否按制度实行自检自控,是否有完善的检查、整改、考核记录档案等;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不得允许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开工。3.3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签署审批意见。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施工;对工程项目部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制度进行审核把关;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等应依据有关标准、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允许投入使用。3.4对工程项目部执行有关标准、规范情况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理,参与市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方案的制定和工程阶段安全验收,参与工程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及动火作业审批,及时制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3.5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有详尽可行的安全措施,建立项目总监负总责的安全体系,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安全实行全过程控制。针对工程特点和不同施工阶段,重点做好易造成伤害的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的防范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理。

3.6当监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下达监理通知书,要求工程项目部立即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签署验收意见,进入监理档案。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应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与安监单位处理。

4.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度4.1按照规定到建筑业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4.2依法申请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4.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对其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4.4在施工现场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5严格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和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制度。4.6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7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4.8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4.9施工现场搭建的建筑物等临时设施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4.10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4.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如实地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5. 规范市政工程安全报监程序及安全生产监督档案管理工作5.1安全报监工作程序:施工企业填写《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按规定收集整理安全报监所需资料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携带资料到属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安监机构工作人员审查核实有关资料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约定现场勘验时间2日内组织现场勘验签发《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考核扣分卡》送达《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告知书》安全报监审批结论批复《安全报监书》盖章并发送各方建档。5.2安全生产监督档案管理市安监站统一安全监督档案管理形式,建立以市政工程项目为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档案。并把建档所需《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卡》、《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等由市安监站统一印制并送各区市安监机构执行。其档案内容:市政安全生产监督卡、安全报监书、扣分卡、扣分通知书、告知书回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及创建方案、执法文书、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其它书面记录资料等。

第3篇:吊篮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安全监理;施工技术

1、前言

最近几年,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迅猛发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业的队伍规模也逐渐扩大。但是某些建筑施工企业并不满足,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忽视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事故频繁发生。这样不仅给企业和国家带来财产的损失,企业因此降低资质影响投标,同时还给伤亡人员的家属带来沉重打击。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不仅有利于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包括监理单位的长期发展。作为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将安全监理工作做细做实,履行监理人员在施工安全中的重要职责。

2、施工中事故频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过程中导致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包括: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工人素质低、凭“经验”行事、操作不规范、生产环境恶劣、施工材料不达标等。由此可见,一切事故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只要将这些影响因素合理的处理掉,认真按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3、高层建筑施工全过程技术控制和安全管理

3.1施工准备阶段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在安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成的。安全监理规划是指导某一特定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技术性文件,它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安全监理规划,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安全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一般分阶段编写。

在施工准备阶段按照?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技术控制和安全管理。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于高层建筑工程来说,模板支撑方案、悬挑脚手架搭设、塔吊安拆、施工升降机安拆、吊篮安拆等方案的计算部分必须认真审查,大多方案的计算是运用软件进行的,但施工单位由于在这方面的不重视,大多数是用盗版软件计算的,所以我们在审查时除看计算过程外还必须用正规软件进行验算,这方面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上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1)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土方开挖、支护及降水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等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施工方案要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调整。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项目监理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对施工现场的自有和分包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是做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转场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教育等。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审查时应注意是否过期;资质范围是否可以允许承揽此项工程;除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还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按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证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也就是说,三类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及A证、B证、C证。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格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因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复审。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2施工阶段

在施工阶段按照?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技术控制和安全管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部重在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如果情况与审批合格的施工方案不符,必须及时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1)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址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在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指导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的具体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作业人员的指令性文件,因而,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强。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安全设施除此外还应包括脚手架、模板及临电设施等。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项目监理部应对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通道防护栏杆、电梯井内隔离网、楼层周边和预留洞口防护设施、悬空或攀登作业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及拆除要进行管控。同时还要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拆除做好管控以及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施工机具、施工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做好检查记录。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3高层建筑确定不同施工阶段监控重点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即工程自身的建筑结构情况、所处周边环境情况及其在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情况等。通过对工程特点进行全面分析,从而进行全面管控。

4、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理主要工作手段

4.1监理通知

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下发?安全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此通知书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一份、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两份。施工单位在收到?安全监理通知书?后应按要求组织整改,完成整改后向项目监理部上报?安全监理通知书回复单?,项目监理部据此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

4.2暂停施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3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部每月需要将当月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监理月报应包括当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简要介绍、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机效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情况及当月安全监理签发的监理文件等。

4.4对施工单位的交底

凡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需要施工单位配合的应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及其他具体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4.5第一次工地会议

项目监理部总监应在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的有关要求及具体内容,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递交书面告知。

4.6工地例会

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协调的事项,应通过工地例会解决。会上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予以改进。

4.7现场巡视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的巡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发现问题要求改正的,应跟踪到改正为止;对暂停施工的,应注意施工单位的动向。2.其他作业部分巡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确立巡视部位。3.巡视检查应按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第4篇:吊篮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2017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一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2017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5篇:吊篮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汇报发言:

一、主要工作情况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和集中打击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施工现场、各个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二是坚持工程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制度;三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组审查制度;五是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健全完善相应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考核制度、台账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救援制度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采取专题会议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及时组织宣传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文件、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布标条幅,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按照辖区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市、县(区)住建局分别对辖区内施工现场和城市液化气站分别进行了6次大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年共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报监备案擅自施工事件12起,查处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企业8家,检查施工现场216个(次),液化气站点56个(次),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1280多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行政处罚通知书32分,取缔无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劳务企业1个。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排除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了全市建筑行业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去年,我市建设领域安全工作虽然有成绩,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

二、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三个一百”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安全监管、严厉责任追究、加强应急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所有从业人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知晓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技术知识。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抓好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强化责任主体,打牢安全生产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四个提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的提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的提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全员素质的提高。切实打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四)强化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工作。一是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企业安全监理主体责任、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中的各类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事故。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临边、洞口坠落;施工吊篮、升降机坠落等;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边坡上方坍塌,脚手架、高大模板、垂直运输机械、桩工机械坍塌等;预防触电事故的重点是: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导致的事故隐患。

(五)强化行政执法,全力预防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一是要加大对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二是要突出抓好事前预防、过程监督、应急救援、“四不放过”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创新安全监管的手段和形式,力求查有实效、查有促进、查有推动。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政策,对目前逐步增加的塔吊等大型设备,要严加监管;对已明令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坚决淘汰。

第6篇:吊篮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关键词:机电 安装工程 质量安全技术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涉及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新兴技术。目前工业规模日益扩大,安装工程也越来越大。大型工程对吊装、装配、检测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不断更新施工技术及施工设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与建筑构筑物相比较,也有着明显的不同,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对质量评估方法、工程验收和售后服务手段的区别。

二、安装施工的遵循原则

1、 按要求选设施

经有关科技人员通过技术计算和验算,共同研究商定,以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双保证为设备和设施选定取向,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设备、设施选择。

2、 预定计划、总体布置、主次分明

经多方面考虑、技术论证,科学、有序地计划安排每项机电设备的安装施工顺序,不可随意改动,影响工程进度的连续性。开工前,需对变电所、压风机等主要设备的安装做出充分准备,为顺利施工创造条件。如先确定电源、动力源,再配备井架、提升绞车等,只有这样按主次分明、轻重缓急,有序、合理的安排,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安装工作,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

3、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施工

严格按设备安装的设计技术要求施工,尽量减少时间浪费和材料耗损;对没有特定要求的,按常规作业方式和工作顺序以及规范进行安装施工,不可因赶施工进度而颠倒工序。如:井架安装,按常规作业方法和工作顺序,在基层组装完成后,利用测绘仪器进行操平找正,然后逐层安装,以确保施工质量。

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中常见问题分析

1、螺栓联接问题

螺栓、螺母联接是机电设备最基本装配,其用于电气工程传导电流的螺栓、螺母联接,安装时需考虑设备的机械效应,更要注意其电热效应。

(1)螺栓、螺母联接时,压接不紧、联接过松都会使部件间的装配松动,增大接触电阻,造成通电时发热、接触面氧化、电阻增大的恶性循环,甚至在严重过热时,会烧熔联接处,引发接地短路、断开等事故;对于那些一次设备和母线,其联接线的并沟线夹、设备线夹、T 型线夹和接线相等也都可能受其影响而出现不同程度的事故。

(2)螺栓、螺母联接过紧,容易使长期在机械力和电磁力作用下的螺栓产生金属疲劳,出现剪切或螺牙滑丝。

2、电气设备问题

(1)隔离开关安装时操作不当或动、静触头接触压力与接触面积不够,会导致接触面电热氧化,增大接触电阻,灼伤、烧蚀触头,引起事故。

(2)断路器弧触指与触头的装配不正确,接触压力、插入行程、分合闸速度及同期性达不到要求时,将使触头过热、延长熄弧时间,导致绝缘介质分解、压力骤增,甚至引发断路器爆炸事故。

(3)安装检修不慎,会使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绕组开路,产生高强的过电压,对设备安全和人身造成威胁。

(4)在装配有载调压装置的调节装置机构时的装配错误,装配时不慎掉入的杂物卡住机构等问题,也将引发不同程度的事故。

(5)主变压器的主变吊芯及高压管等安装时,不慎掉入如螺帽与钥匙之类的杂物、器身及套管内排水不彻底、密封装置安装错误或在安装中损坏等,都会降低主变压器绝缘强度,导致局部绝缘被击穿或破坏,造成恶性事故。

3、超电流问题

(1)泵内有异物、泵内轴承损坏、泵的转子与壳体相摩擦等会引起超电流。

(2)电机的功率偏小、过载电流整定偏小、线路电阻偏高及电源缺相等也会引发超电流。

(3)工艺操作中密度大、粘度高、需求量高等现象,使所送介质超过泵设计能力,导致超电流。

4、振动的问题

四、安装施工的质量控制

1、编制施工流程图及施工要求

为合理、有序地组织好多个工种的施工作业,必须做好全面的布局计划,施工程序需按常规先难后易、先大后小、先高后低;施工作业过程中,按施工作业要求和先后顺序安排阶梯式流水作业;各工种及各专业需按布局要求在指定标高位置上进行各自的设备安装。最好是根据这些程序和要求编制出施工流程图及施工要求,并进行合理化的探讨确定,按其所示进行施工,以求有备无患、事半功倍。

2、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首先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熟悉了解,如发现图纸中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或商讨处理意见,并随之及时调整准备工作的安排;对工程涉及的资料表格、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和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工程中所需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核查确认,以便为下一步的工作创造条件;明确现行实用的规范及操作规程和顺序;向施工班组及人员进行总体工程的技术交底,并根据施工人员流动大的特性,按照工程进度情况分段进行交底。

3、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根据已会审的电气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以及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若在施工中发现图纸中有问题,需及时提出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但不可未经同意私自变更设计;要坚持执行并落实“三检”制,关键部位需有旁站监理;严格推行实施规范化操作程序;编制符合工艺标准、规范、可操作的质量控制程序;注意在平时及时收集并整理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和隐蔽签证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未经有关人员在隐蔽验收表上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以防监督流于形式;做好施工日志的记录。

4、通电调试

机电设备在出厂时无法完成总装及负荷试验,即便是使用过的设备,也难免因拆卸、搬运或再次安装而改变原始安装状态,因此,已安装好的机电设备必须尽快进行调试。不仅是解体装运的初装设备在安装后需要进行调试,所有新增、自制、更新、改造、大(中)修机械设备,都必须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调试。且调试前要再次检查设备装配的合理性、完整性、安全性及渗漏痕迹等,以保证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主要调试其工作质量、可靠性能、操作性能与经济性能等。还需在施工现场对其空负荷及负荷进行试验考核,以正确检验并保证其性能达到工业化生产技术的条件要求。

5、验收过程

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再进行一次自评、自查,之后再向项目监理部门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验单。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的完成情况进行预验收,并按照督促意见,对检查出的施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后,经项目监理部对竣工资料及工程实体再次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最后向建设单位提出资料评估报告。

五、机电工程施工中常见的安全问题

在机电工程施工中引起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常见的安全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目前的施工人员对于机电工程的施工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所谓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多是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具有可操作性的实际安全措施很不到位。机械设备不安全的现象经常存在,甚至会出现机械设备拆备方案不完整的现象。施工方单位对于机电工程的设备不够重视,往往是重使用但是却轻保养和轻维护。这些不当的使用方法和行为严重降低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也是安全事故的重要隐患。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的起重设备对于操作人员的资质是具有严格要求的,但是在机电工程的实际施工操作中经常会发生无证上岗, 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等严重的违规现象。这些违规现象的背后是严重的安全隐患的存在。另外,还有很多设施设置不科学,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机电施工操作规范虽然对很多施工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在很多细小问题比如接线、接地、接零、漏电保护等环节经常会出现问题与漏洞。在实际操作中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三相五线制的使用不正确、电源来路不唯一、私拉乱接、绝缘失效等,严重威胁到施工安全。

六、保证机电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1、电焊的安全性分析

作为电工在接电工作中, 必须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而电焊工在接线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配电柜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电焊是一种常见的工种,但是对于其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却是远远不够的。

从理论上来讲,安全技术规程对于电焊机的一次侧接电源线的长度做出了明确地规定,这个长度的范围不得大于3 米,这是为了保证遇到意外情况时可以及时停电,是一种保护措施。同时,焊接工作现场的面积也不得超出4 平方米的大小。施工现场的墙壁不得使用具有易燃特性和易爆特性的材料,施工现场应该具有良好的通风效果。电焊是一种经常在室外进行的活动,如果在室外进行露天作业需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挡围,最好选用轻便的并且不易燃的材料作为挡围材料,避免造成周围人员的眼睛损害。

还有极为重要的一点便是在焊接的操作现场5m 以内杜绝堆放容易引发燃烧以及爆炸的材料。如果是进行高空焊接作业,则必要设置一定的保护措施,比如用栏杆或栏板围起的吊篮内,或在脚手架上进行,脚手板宽度不得小于80cm。电焊工作业时应该注意绝缘性的保护,以及对于人身伤害的避免。可以选择用手持面罩挡住飞溅的金属和电弧中的有害光线,保护眼睛和头部,要戴手套用来保护电焊工的双手不受弧光和飞溅物的损伤,并具有绝缘作用,焊接工作时应穿绝缘鞋以便降低触电时的危险。

焊接电缆的长度也是一个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安全隐患。通常情况下我们要求焊接电缆的长度不得超过一定的标准。因为焊接电缆过程过长使电阻增大,但是却使感应电流减小。在实际的操作中,一般会把焊接电缆剪去一段以保证输出电流的稳定性,并且要注意保持焊接电缆处于线性状态,不得盘成一盘。交流电焊机的焊接电压一般都较低,但是并不是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因为其输出端仍可能产生电击事故。这是因为交流电焊机的工作电压采用的是围弧电压,已经超出了相关规定中指出的安全电压的范围。更值得引起关注的是,弧焊变压器即使在容载情况下,如果一次侧电源突然发生意外短路现象,也可能在其输出端正感应出很高的电压。此时,如操作者不慎触及其输出端,便会有遭受到电击的危险。由于弧焊变压器都具有一定的容载,其释放的瞬时能量足以危及操作者的生命,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规范施工现场的用电

施工现场的用电也是一个应该引起关注的重要内容。尤其是临时用电,更要做到保证其安全性。一般情况下我们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从一个电源引入,不得出现线路的杂乱无章等现象,这些不良的现象可能会使保护措施在关键时刻无法发挥作用。电源线从变压器到总配电箱不得出现三相四线,这是现行的规范中明确禁止的,一般应该选择为三相五线。如果是在特殊情况下,则应该经过特殊处理和慎重的考虑,工作零线分为二路,一路进入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另一路重复接地后作为保护零线进入用电系统。另外,还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三条相线电缆颜色应该具有鲜明的区分,防止施工人员的疏忽大意和误操作带来的安全问题。应该遵循一条基本原则是任何情况下负荷线都不得使用黄绿花线,如果发生这种现象很容易引起重大的用电安全事故。

3、保证各种基本配电部件的使用安全

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的电源应该是一致的。临时用电的设置必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范,要设置两级漏电保护措施,主要是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上设置。开关与负载之间必须要装有漏电保护器,在漏电保护器安装好之后才可以安装再进保护器。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所发挥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这一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影响到其他所有设备的使用。其漏电动作电流由于各方面的要求一定要大于开关箱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否则将会对其他各种设备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发生意外将会很难找到原因。所以两级保护器规格要符合基本要求,进行合理选择以能实现分级保护功能为基本要求。总之对漏电保护器,位置安装要正确,规格选用要合理,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每隔一个月左右应对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检查,以确认其性能是否正常,是否需要修理或更换。

结束语

总之,机电安装工程是一个多工种、多工序、多系统的复杂工程,它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本着安全、优质、美观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规章,并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变通,做好合同管理、材料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竣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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