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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申请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报告
乡镇申请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报告县**局:我乡申请的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水泥路修建项目现正在实施中,工程总投资149.65万元,现由农户投资55万元,县交通局补助80万元,还剩下14.65万元的资金缺口,现请统战部给予补助。望批准为荷!附:桂花井乡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改善我乡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增收,保证我乡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我乡拟将秧草村、长田村、糖边村公路列入现代农业园区乡级项目上报,新修社道5公里。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立项的必要性我乡位于隆昌县城西南部,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4公里,现有人口16430人,其中农业人口14900人,幅员面积17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1个社区,70个农业合作社,现有乡村水泥路20公里,油结石路10公里,泥结石路5公里。拟建项目区包括秧草村、长田村、糖边村,现有农业人口6156人,田面积2260亩,其现有乡村油结石路3公里,泥结石路25公里。现规划修建乡村社道水泥路5公里。我乡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乡,农业基础实施脆弱,人多地少矛盾较为突出。拟建项目区内公路设施极差,交通极其不便,为老百姓增添了不少交通负担,农户所需的产品运不进来,生产的产品运不出去。使得片区内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较低且增收难度大。因此,只有加强交通交通设施建设,坚持走“以园区促发展,以园区强经济”的道路,建立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的提高农户经济收入,才能保障农村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二、规划项目的可行性(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党委、政府把此项目的建设作为我乡产业调整的重中之重,决定由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这就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群众修路的意愿强烈:我乡有95%以上的农户自愿筹资,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群众支持。(三)干部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项目规划区内三个村的班子干部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很强的发展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很强战斗力。规划区内的干部群众积极性很高。且有充足的劳动力可参加项目建设。(四)资金效益明显。规划区位于离县城偏远的丘陵地区,通路后对本地区的经济有很大的拉动作用。根据上述有利条件,在我乡规划片区内实施乡级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是可行的,是能够取得成功的。三、项目规划及工程预算(一)项目规划:修路面5公里,填方1000m3,凼洞15个。(二)工程预算1、路基1.16万,2、水泥土路面134.98万,3、防护工程及其它沿线设施1.78万元共计149.65万元,群众总共投劳6.2万个。四、项目效益预测(一)通过道路的修建,各村的中稻9.5万公斤可以外运,生猪可外运5000头,增加产值28.5万元,增加纯收入11.4万元,砖砌化囤水田坎完工后,发展稻鱼工程,每年平均产成鱼7.6万公斤,产值38万元的,纯收入28.5万元。(二)经过改造后种植优质果树12万株,产出水果可以外运。以上合计能增加纯收入159.9万元,人均纯收入增加259.75元。(三)道路修建好后,可以对外招商引资,带动乡村经济,扩大园区规模。五、项目实施措施1、乡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建设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经发办、国土办、财政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以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的领导,同时抽调人员专职负责建设工程。2、与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奖惩逗硬,以保证工程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3、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从财政所和经发办抽调人负责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乡里不截留一分钱。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群众投工投劳制度。5、工程完工后,要把工程的管护落实到人,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以保证工程的长期效益。6、引进创新机制,发展产业化经营,实行业主开发,使项目工程发挥最大的效益。
一、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案件之特点
纵观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案件,其表现出一下特点:
1、串案、窝案现象明显
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查办的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案件3件6人,从整体来看,其关系是一脉相承的,分别发生在同一农田的粮补申报、小农田水利工程款的管理与使用以及小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环节。
具体而言,为确保民生民利类政策确实落到实处,国家在出台、实施涉农惠民政策过程中有意识地对涉农资金的申报、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部署于不同的部门进行把关、监管,实现权力平分与制约。由于这每一个环节是由不同的部门具体负责,且每一个环节都是在前一环节基础之上实施的,所以案件就表现出串案现象。究每一部门内部而言,民生民利政策的实施一般都是部门领导总体负责,具体人员具体操办,要想享受相关民生政策就需要部门领导与具体人员的共同认可,所以就表现出窝案现象。
2、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在耕地集中地易发
由于近年国家对农业的大力扶持,涉农资金数额投入不断加大,尤其是对种粮大户的投入更是明显。但是国家对一般农民的小型种田补助力度不如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其补助资金少、补助项目单一,且补助政策被广大农民熟知,所以违法犯罪分子在小农田上作案的可能性小、成功可能性低且风险大。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对种粮大户的涉农资金巨额诱惑,甘于一试,因此,诸如种粮大户这样的耕地集中地成为滋生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温床。
3、数额大、级别高,社会危害严重
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查办的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案件3件6人,有3人系在职科级干部,位高责重,但以身试法,社会危害严重。另外,其总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涉案金额巨大。
4、作案手段较为单一,作案跨度较长
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查办的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案件3件6人不难发现其主要作案手段是虚增耕地面积,利用权钱交易,相关部门对申报粮补材料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从而造成国家专项资金被人恶意套取;同时,一旦虚报耕地面积套取国家资金一次成功,这块虚报耕地将继续在后面相继出现,造成恶性延续,因此作案手段较为单一,但作案跨度较长。
二、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案件特点的成因
1、涉农资金申报环节多,监管不严
由于涉农政策的实施以及涉农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等环节不是由哪一个部门单独负责的,而是由财政、农委以及乡镇等数家单位联合负责,在申报涉农资金以及其他环节中,相关人员认为反正其他单位已经把关审核,为了省事就没有审核而给与批准,造成涉农资金监管不严甚至不监管的现象,进而造成涉农资金被别人套取。如今年,安徽寿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报耕地面积套取粮补的涉农类渎职犯罪中就存在这样的现象。具体而言就是小农田水利建设涉农专项工程的设计单位没有对相关耕地面积进行核实,仅仅是按照申报清册上的面积想当然的进行设计,理由就是申报清册是由委托设计的部门提供的,委托单位也应理所当然的进行了核实,从而忽视了自己作为设计单位的监管职责;而委托单位则以设计单位有核实种粮土地面积的责任,所以自己也没把关。两家单位都抱着狡辩、推诿责任的心理从而为虚报耕地面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提供可乘之机。
2、位高权重,法律意识薄弱
受中国传统官僚思想的影响,部分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身处要位,把握国家涉农资金使用、发放的大权,国家把涉农资金发放到县里,至于给哪位种粮户、给多少,那都是由自己说的算。正是由于这种错误思想的存在,部分领导干部置法律于不顾、置国家政策与不顾、置人民于不顾,从而以身试法却全然不知。
3、农民警觉不高、维权意识不强
部分农民对自身合法权益缺少正确认识,对农业政策不熟悉,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知如何去维护,甚至就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该院今年办理的一起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套取涉农资金,就借用当地农民的身份证办理了申报粮补资料,而被借身份证的农民却还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已被人冒用。
4、监管不力、各环节不统一
虽然涉农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等环节是由不同部门进行具体负责的,但是各部门间很少联系,各管各的,从而造成信息闭塞。另外,对涉农资金的具体使用缺少跟踪监管,更很少走入基层去调研,对涉农资金是否发到农民手里、是否用于农业生产而未追究。
三、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应对策略
1、梳理农业政策,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本着“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检察干警主动注重对涉农资金相关部门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分析农业政策,对可能产生违法犯罪的环节进行梳理,有目的地对高危部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打消相关人员的作案动机。
2、加大惩治力度,长抓不懈
积极开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长期将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利用新闻、网络等媒体进行报道,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3、做好法制宣传,开辟基层路线
利用各种途径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开展诸如“送法进基层”等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养,增强维权意识。同时,鼓励干警常进基层,主动了解农业政策尤其是民生民利类农业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农民对政策的反应情况,对可疑情况进行初查,变被动为主动,努力拓展案件查处渠道。
(一)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涉农资金的使用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并不是简单的账务收支。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等进行修订和完善,使涉农资金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是确保涉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应做到统一管理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对涉农项目立项申报要严格审核,对项目建设要进村入户、实地核查。建立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严格贯彻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支农实施程序,从源头上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再制定特定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做到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以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框架,保证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中的有法可依。
(二)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乡镇财政办公室要在搞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预算执行、监督资金使用、规划和项目的确定以及对支出标准的规范上来,实现对财政涉农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尤其是对直接拨付到村或者拨付给项目工程施工方的资金,要科学组织项目申报,细化项目预算,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建立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法人的资金责任制,加大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制度、程序管理专项资金。另外,要提高涉农资金收支管理的透明度,建立完善的举报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舆论应有的监管作用,使得支农资金在阳光下使用,真正发挥支农作用。
(三)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业务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涉农资金的重要性要求管理者要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要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做到依法理财,规范管理。部门领导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涉农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要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财会人员从事涉农资金会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合法、规范的管理。
(四)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保证财政对“三农”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乡镇财政部门在努力争取上级部门在扩大三农资金供应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金源,合理整合财政资源,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涉农资金的使用要体现代表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的总体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严格把握政府支农投资使用方向,将支农资金集中于广大农民普遍受益的农林水利和农村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理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管理方面的职能定位,改变单个部门既要管项目又要管资金的格局,建立两部门合理分工、共同协商、相互制衡和有效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改变投资渠道多、使用分散的状况。建立实施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严格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开展支农资金绩效评价、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强化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结语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管理,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省有关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规定以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按照“规划引导、产业归集、项目带动、分类合并、集中投放、分步实施、组织保证”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
第三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投向范围重点用于支持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新型农民培训、农业综合开发和涉农补贴等项目。
二、项目申报、审核及审批
第四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由各涉农部门根据“十一五”规划及整合资金项目重点投向,科学、合理的规划项目,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审核。
第五条县整合办审核项目规划,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
申报单位及所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填报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真实可靠,项目是否合理
等。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其纳入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库,并按投向重点排序。
第六条县整合办将审核后的项目实施计划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对于重大项目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需考虑聘请专家研究评审后审批。
第七条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项目,实行公示制,扩大监督范围。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调整的,必须报告县整合办重新审核,并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项目实施
第八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根据报批的项目规划编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所有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要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确保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落到实处。
第九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单位,由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实行招投标、议标、评标方式选定,并签定项目施工合同及目标责任书,确保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
第十条各业务主管部门为技术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要按照协议和合同规定,严格项目管理,及时向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反馈项目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投资较大的,需实行项目监理制,由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公开招聘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并签定合同。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实行公示制,须将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工程进度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向县整合办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财务决算及相关资料。县整合办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十五日内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上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适时抽查验收。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凡验收不符合规定或偏离项目建设预算的,其支出一律不予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限期纠正,重新验收。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资产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
全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工程正常运转,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五、项目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要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督促检查组,在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负责督促检查资金整合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过程中失职、失误人员进行处理。
主要成效
(一)解决资金分散使用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农业开发资金内部分为土地治理、产业化、部门项目、科技项目等类别,涉农资金整合以后,农业综合开发在黑龙江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下,突破国家的条条框框,发挥财政资金集聚优势,围绕主导产业、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打造全产业链现代农业示范区。2014年,黑龙江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比2013年减少576个,单个项目资金额比2013年增加5倍以上,省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到40个。
(二)加强部门协作,化解地方财政资金配套难题。整合资金以后,建立了“中央支持指导、地方为主整合、部门协调配合、资金统筹使用”的工作机制,明确由黑龙江省政府负责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部门之间的协作进一步加强。2013年,黑龙江省选择21个市县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重点区域建设,在土地集中连片、已经形成灌溉能力的大中型灌区,集中配套建设水稻催芽车间、育秧大棚和农机合作社,解决了基础设施不配套、项目建设分散以致无法形成合力的问题。此外,随着部门之间协作整合的加强,14个灌区的“半拉子工程”已全部完成,解决了审计部门多年提出的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不足的“老大难”问题。
(三)实现项目资金统筹规划,避免了重复建设。为解决涉农项目各自为政、规模效益不突出的问题,县里由原来的部门决策项目上升到县级政府决策,由县级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统一规划,避免了重复建设。2016年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各项申报项目需经市级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解决了市级重点产业布局、调结构、转方式的问题,达到了统一规划的要求。
(四)统一了建设投入标准,规范了项目审批程序。涉农资金整合以后,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由各部门统一按照省政府下发的相关办法执行,明确了选项原则、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审批程序等,实现了一个目标引领、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一个主体承担、一把尺子监管、一个系统指挥。
存在的问题
(一)支农资金项目管理体制限制了地方整合的能动性。就项目管理体制而言,当前大多数支农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都集中在中央和省,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再落实到村、到具体地块。受传统项目管理方式和习惯的影响,财政支农资金延续条块管理模式,形成了带有明显部门属性和行业特点的制度和运行模式,导致整合资金使用方向确定后,不能立即形成实际支出,涉农资金在各部门间整合还很不顺畅。同时,在这种制度性约束下,资金整合过程中也难以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二)资金整合与中央部门原有专项产生冲突。首先,部分中央部门仍然按原渠道和办法对分管的项目资金进行管理,这就给整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再者,中央各部门直接到县、到点的项目不便于整合,而且各部门每年都有不同的目标。此外,中央对部分原有部门专项资金的审批方式也不利于项目整合。目前,部分专项资金在拨付前,必须履行方案审批、项目合规性审查等相关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中央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势必造成确定集中支持的项目资金不能按期拨付。
(三)项目资金整合出现“一刀切”现象。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一些重点民生工程,如生猪、奶牛标准化、菜篮子工程等都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这类项目资金被整合改作他用后,农民反对情绪比较强烈。此外,有的项目虽然已经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的批复,却因为资金被整合到其他项目而没有得到相应的项目投资。特别是部分市县已经建设实施的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还出现了40%左右的国家投资被用于整合改为他用而没有下拨的情况,这种“一刀切”的整合方式与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目标发生了矛盾。
(四)中央财政资金投入与分配的任务不匹配。从国家明确的涉农资金整合三大类77项范围来看,部分中央专项资金安排黑龙江省的额度与任务并不适应。就农业综合开发来说,据测算,2013~2015年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缺口为5.97亿元、6.52亿元、7.13亿元,中央财政投入与省内承担的任务不匹配,很难按照规划完成建设任务。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整合试点顶层设计,转变项目转移支付方式。为确保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顺利推进,切实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应着力加强中央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顶层设计,采取“大专项+工作清单+集中下达”的整合模式,由主管部门整合中央各行业同类专项,关联部门分别提出工作目标,整合后的涉农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后集中下达各省,探索推进涉农项目由专项转移支付向一般转移支付过渡,促进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自主统筹的有效衔接。
(二)推进由内至外有序整合,逐步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在现行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框架下,通过调整时间节点、空间布局,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实现不同方式资金整合,效果较为明显。在资金整合工作初期阶段,应主要以省直部门内部整合为主。在具体操作上,由省直部门根据当年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来源、额度,将分管资金进行归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最终确定本部门重点支持项目。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行业、部门之间同类项目的大范围资金整合,进一步创新时间和空间整合方式,丰富整合模式和拓展整合方式,充分发挥支农资金整合的综合效益。
(三)做好规划配套衔接,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重点围绕解决制约当地现代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从省级层面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短期或中长期规划,并将其作为省直各部门申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基本依据,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总体谋划、系统推进。省直各部门在确定单位年度涉农整合资金支持重点时,首先要将国家和省级重大延续项目放在优先支持位置,以维护国家和省级重大规划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如规定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等国家重点督办的重大项目不得进行资金整合。
(四)调整项目管理程序,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切实加强支农项目的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大力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和专家评审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协商机制,拓展协商范围,逐步建立由各有关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推动涉农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赋予基层更大的灵活度和自,加强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在资金分配中引入绩效评价,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assff”为你整理了这篇财政局关于涉农资金整合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贯彻《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划、构建平台、用途不变、渠道不变,使资金“抱团发力,聚指成团”。现就我县2016实施以来的涉农整合、支出绩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开展了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农资金整合背景。
我县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处贵州最南端,与广西南丹县接壤,是贵州省乃至大西南进入两广出海口的必经之地。东守两广、西望滇黔、南控东盟、北至天府,素有“贵州南大门”、“西南门户”之称,是贵州南部重要城镇,也是西部地区连接中、东部地区的开放前沿。全县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为国家级贫困县。
为统筹整合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2016年中央、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行财政资金精准扶贫。自2016年始,我县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积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方案,形成了公开、透明、科学、实效的整合运转体系,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1. 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我县已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局、扶贫办、农保也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安排,整合资金下达,达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的。同时,制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变各部门在涉资金项目的申报、分配、使用上各自为政的局面。
2. 制度机制建设情况。针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已制定印发了《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独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各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整合方案、正负面清单、资金整合使用绩效奖补机制等制度机制,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我县除农业直接补贴、救灾等有严格规定使用范围的资金外,把能整合的中央和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进行最大程度整合。
4. 涉农资金管理情况。我县涉农资金安排严格根据县政府制定的脱贫攻坚计划中农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各年度重点任务、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立项,将涉农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根据批复方案中明确的项目资金拨付下达到具体的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建立整合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及资金整合台账。
(三)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2016年以来,我县逐步建立起“政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5年来共整合涉农资金14629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2016年度整合情况。2016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40, 299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2564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16758万元,公益类项目4677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6300万元。
2. 2017年度整合情况。2017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33484.37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8763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12988.37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1733万元。
3. 2018年度整合情况。2018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39117.96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12584.07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26533.89万元。
4. 2019年度整合情况。2019年整合涉农资金共14592.08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7567.70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7024.38万元。
1、支农资金管理主体不顺。一是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多。目前,支农资金管理有财政、发改、交通、民政、扶贫、农发、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多个部门。二是同类资金涉及部门多。如:涉及农村公路资金的有发改、交通、扶贫等部门;涉及土地整理的有农业、国土、农发办等部门;涉及农民培训的有扶贫、农业、人社等部门。三是资金下达渠道多。同一个项目,有国债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
2、立项不科学。这些年,随着国家投入的不断加大,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一些地方急于争取资金,对项目的可行性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盲目夸大项目效益,立项报告真实性不够,可行性内容空虚,对风险评估不够,缺乏科学性。“办公室项目”多,项目申报随意性大。
3、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资金使用重复。目前,项目管理普遍不规范,申报随意性大。一些项目经过包装后,同时向多个部门申请资金。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严重。更有甚者,以此套取国家资金,谋取个人私利。二是资金使用分散。支农资金虽然在逐年增加,但有些项目资金使用分散,发展重点不突出,效益低下。
4、资金监管难。由于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多,来源广,同一项目可能得到多个部门的扶持资金,而各主管部门之间又缺乏配合,信息不畅,给监督检查带来难度,难以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违规资金的多少,跟踪管理流于形式。
5、个别项目资金有被挤占套取现象。由于一些项目管理费难以到位,或个别项目单位经费紧张,在无其它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在项目建设资金上打主意,使项目建设内容大打折扣。
1、部门之间不协调。现行体制下,支农资金条块分割、分头管理,在政策和资金的分配上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往往是各自为政,缺乏沟通、配合。客观上,部门利益思想仍广泛存在,许多部门仍掌握着对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权”,严重影响了支农资金的正常运转和及时拨付,甚至滋生腐败的温床。
2、预算分配不健全。现在,国家对“三农”投入力度越来越大,种类越来越多,但是,每类项目建设,地方一年到底有多少资金,年初预算很难准确地反映。另外,支农项目和计划一般都由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研究决定,并按各自渠道上报、批复,而一些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复的随意性较大,透明度不高,不便于地方对资金的统筹安排。
3、事权财权不统一。支农资金并未按其性质归类管理,许多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资金管理混乱,出现同一部门管理多类资金,同一项目可在多个部门争取资金的现象。这也造成了支农资金多头申请、重复申报,甚至损失浪费,同时,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的难度。
4、县域经济发展落后。目前,我国仍有许多县的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财政增收困难,预算安排捉襟见肘,事业单位经费和绩效工资难以保障,在无其它增收渠道的情况下,许多单位想方设法在支农专项资金上做文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同时,财政的困难,也使得许多项目配套资金难以真正落实到位,造成一些项目难以按设计要求完整落实到位,工程量有所折扣,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5、县级规划不到位。县级部门没有对全县项目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缺乏通盘考虑,项目库建设不到位,难以按照规划统一申请立项,统筹考虑,往往是由项目单位自行申报,而上级部门难以全面掌握下面的详细情况,项目的合理性难以判断。资金到位后,更缺乏统一的监管协调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方向不明,到最后,项目资金来了多少,做了什么,没人清楚。
1、充分赋予县级统筹资金权限。为反映支农资金全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过于分散,对上级下达的专项,除给农民的直接补贴、救灾资金等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外,在不改变其基本用途的前提下,由县财政把握总量、优化结构、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真正做到同类项目一个部门批,同类[:请记住我站域名/]资金一个笼子出。
2、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一是完善预算分配制度。在转移支付项目的设立上,按资金性质,如农村公路、水利、林业、土地整理等大类设立;在分配上,按各地农业人口、耕地面积、林地面积、水利工程处(座)数等,并结合当地财政收入及经济状况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二是完善现行支农项目和资金下达方式,取消部门对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权,支农资金打包下达到县,增强县级财政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的自。县级项目报省、市备案,除重大项目外,省、市对县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不过多干预,只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县级政府对资金使用安全负责。
3、充分理顺支农管理部门,合理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发
一、我县利用政府支农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初步统计,20__年-20__年我县政府支农资金约53400万元,支农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用于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河道整治、千库保安、农田水利建设等,共安排资金约15200万元;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康庄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乡村卫生院(所)建设、农村文化站建设等,约安排资金24900万元;三是扶贫开发资金。主要用于以工代赈、救济、低保、新型合作医疗、失地农民保障、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等,约7100万元;四是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主要有农业产业化资金、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粮食直补等,约6200万元。
二、利用政府支农投资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县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一系列惠农政策,加大政府对“三农”投资力度,广泛调动农民自主创新意识和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明显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村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
1、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一是乡村康庄工程累计完成路基工程391.2公里,完成路面工程501.6公里,完成通乡公路改造116.2公里。目前止公路通达行政村数有511个,通村率79.6%,硬化路面通达行政村480个,硬化率74.8%。另外,为确保公路的安全使用,又投资对已完工的康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置和完善。二是开展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使110个村近10万村民群众喝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三是开展“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共拆除旧房7000多平方米,建设新房7800平方米,硬化或改造街道320__平方米,建设了1个压缩式中转站、39个地坑式中转站和4个垃圾处理点,新增垃圾箱(池、房)681个,新增公共厕所127座,消除露天粪坑6979个,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置系统,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以上的目标。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初步治理。
2、农田水利建设有突破。自开展土地整理以来到20__年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54个,整理面积12.83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1.79万亩,新增耕地2.938万亩,建成灌排渠道12多公里,机耕路13多公里。农田水利建设完成14座水库的安保工程、35座山塘的除险加固工程、整治河道29.8公里,新建或改造农田小水利100多处。农业生产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有力推进了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
3、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在优化农业结构中,我县因地制宜,大力推进茶叶、高山蔬菜、畜禽养殖、食用菌、蚕桑、小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的基地建设,初步形成了3.63万亩茶叶、3.49万亩高山蔬菜、200万羽家禽、4000万袋香菇、4.36万亩蚕桑、8.18万亩小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区域特色产业板块正在壮大。同时实施强龙工程,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全县已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家,其中农产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14家,联结畜禽、高山蔬菜、茶叶、水果等生产基地超过15万亩,有3.4万农户通过各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建立了稳定的联系。通过发展来料加工,全力推进劳动力转移,引导、帮助农民从第二三产业中获取收入,22个乡镇235个行政村设有来料加工点357家,带动13000多人就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不断强化。
4、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得到加强。一是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发放助学券16197张,发放营养餐券9740张,改造学生宿舍、食堂建设项目54个及培训教师、名
校长。二是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20__年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337896人,参合率为85.4%。至6月底止,共报出基金726万元,农民受益面从20__年的2.18%提高到40.7%。三是以提高农民实用技术和促进农民转移为目标,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培训农民51200人次,转移就业9000余人。四是加强农村文化户建设,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繁荣了农村文化事业。三、利用政府支农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级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为我县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在资金使用上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管理部门多。我县直接管理和分配支农资金的有发改、财政、科技、水利、林业、国土、农业、交通、民政等十多个农口部门和涉农单位。管理部门多必然造成统筹协调难,主要表现为项目申报各自为政,多头申报;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方法多样,政出多门;计划下达形式各异,既有发改委或财政直接下达的,也有发改委或财政先下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到地方的,还有由发改委、财政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的或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不够,影响工作效益和投资效益。
2、存在一定项目交叉重复现象。不同渠道的支农资金在资金使用、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复,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农业开发和水利两个部门存在重复;水土保持项目在水利、林业两个部门均有安排;扶贫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及公路建设项目有相同的建设内容。项目的交叉重复现象,造成不同渠道的投资相互配套,给资金和项目管理带来困难,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3、资金使用分散。农业项目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一些部门在安排支农投资时撒“胡椒面”,甚至出现“人情项目”,人为造成项目数量多、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支农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
4、资金到位中间环节多。在资金拨付上,不同来源的资金拨付渠道不一。财政的钱要层级拨付,资金到位相对缓慢,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行业部门的钱按条条拨付,有些资金在部门内部运转,造成资金沉淀现象,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5、地方配套难。我县是个欠发达山区农业县,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欠发达,按照上级要求资金配套存在一些难度,
三、整合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建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将以实现支农资金高效运行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规范管理、运转高效”的思路,加强各类支农投资统筹协调、相互衔接、集中安排,着力解决投入分散与重复建设,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政府支农投资宏观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益。
1、成立县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为更好地整合支农投资,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建议成立县政府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涉农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涉农项目的编报、项目的安排、资金的使用进行统一审定,并统筹协调支农投资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2、制订和完善综合性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统筹作用
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必须规划先行。建议各涉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本县实际和本部门管辖范围,制订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生态建设等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总体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县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县级综合性发展建设规划,规划要统筹全县,相互衔接,重点突出,避免重复,对一些重大项目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规划的指导下,今后所有渠道的支农投资和项目的编报、实施,都按照规划进行统筹安排,避免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偏离性和照顾性。
3、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严格项目管理办法
针对各部门资金管理办法各一的现状,县领导小组对各管理办法进行集中梳理,制订统一的涉农项目管理程序和办法,在项目管理上做到“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四关”,即项目规划设计关、工程施工关、资金使用关、工程验收关,使每个项目成为高标准建设工程。凡政府下拨的支农投资一律由县财政管理,县财政按工程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项目一经批准下达,就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涉农投资领导小组申报审定。
4、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监管
县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要负责项目的协调、沟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预算安排、项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万-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2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3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万-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潮J毡曜寂锸痉断钅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9 000元/hm2,单项不超过666.67 hm2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13.33 hm2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66.67 hm2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75 000元/hm2,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4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万-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5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申请申报时间:9月
6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万-4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7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8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0.33-2万hm2。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 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
9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