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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成立督导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宋xx
副组长:田xx
成员:宋xx 刘xx 刘xx 王东xx
二、 具体分工及自查内容
项目内容
责任人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田xx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田xx
教材和教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田xx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刘xx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刘xx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刘xx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刘xx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王xx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宋xx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王xx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刘xx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刘xx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刘xx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王xx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
刘xx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宋xx
三、 要求
各分管责任人,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为2017年秋季顺利开学提供有力保障,其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各分管责任人需要提交分管内容的自查报告,于明天中午报7355.
一、督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中职学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中职学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校(园)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三爱”(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三节”( 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校(园)食堂就餐环境。校(园)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校(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学校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校(园)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校(园)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7.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二、督查要求
(一)全面自查。2月27日至3月3日,教育部将派出专项督导组抽取我省1—2个市州进行实地督导,每个市州抽取学校不少于6所,督导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各县市和各校(园)要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县市教体局、教育督导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自查报告要涵盖重点内容涉及的5个方面17项工作情况,于2月24日前报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州教体局,自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二)重点抽查。每个督查组由3至4人组成,必须深入6至10所学校开展督查,做到村小、中心完小、九年制、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全覆盖,根据各学段特点确定督点;每个县市须查1至2所幼儿园。
(三)加强反馈。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方案要求,深入校(园),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校(园)和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令及时排除。督查结束后,要向学校和县市教体局进行情况反馈,推介典型经验,找出问题,各督查小组于3月3日前将督查书面材料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联系人:朱x ,电话:xx,电子邮箱:xx
三、人员安排
3个督查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吴xx
成 员:罗xx 朱xx
督查单位:xx县 xx县 xx县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xx
成 员:何xx
督查单位:xx市 xx县 xx县 州直学校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向xx
成 员:朱xx
督查单位:xx县 xx县 xx民中 州民族实验小学
一、 校园意外伤害的概念和类型
何谓校园意外伤害?它通常是指在学校辖区上发生的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人体伤害事件或者虽有人为因素但并非故意导致的人体伤害事件。校园意外伤害有两个基本要素:其一是在学校辖区范围内,脱离学校辖区的不属于校园意外伤害;其二是在人的意料之外的人体伤害,在人可以控制的意料之内的人体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从已经发生的事故来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常见类型大体上包括以下类别:
第一,拥堵引起的意外伤害。例如,楼道、厕所、校门、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可能成为“隐性杀手”。第二,体育活动中以及学生之间互相玩耍造成的意外伤害。例如,体育活动中,学生踢足球踢坏眼睛,甚至突发疾病被夺去生命。例如某小学一男生把篮球打出了围墙,男生翻墙捡球,不幸摔伤手臂。第三,食物中毒造成的校园意外伤害。中毒事故涉及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夏季为多发季节。根据统计,发生在校内的占81.3%,其中发生在学校食堂的占61.5%。中毒原因多为扁豆未炒熟、空心菜等易发虫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外购食品变质、购买无证摊贩有毒米粉等,还有食堂条件差、不按有关要求操作等原因,也有个别投毒事件。第四,因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意外事件。例如四川德阳某小学校发生校舍垮塌事件,造成1名学生当场死亡、18人受伤。第五,校园交通事故引发的意外伤害。例如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第六,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例如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塌方、台风、海啸、冰雹等。二、 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机制(一)构建学校安全预防机制
第一,健全安全责任人制度。校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领导分别就各自负责事项承担安全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第二,健全安全教育常态机制。学校组织相关部分(如消防、公安等)定期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时间上每月至少一次。教育内容主要为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如何自救和互相救助、如何使用110、120等紧急电话,等等。第三,健全安全事故汇报制度。学校出现重大伤亡事故要在获悉后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汇报,报告采用书面、电话、当面汇报等形式。第四,健全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五,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二)构建安全的校园内部环境
校园内部环境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校园客观环境(硬件),二是校园社会环境(软件)。兹分述之。
校园的客观环境包括校园宿舍、食堂、体育馆等学生衣食住行的地方。例如1.教学和办公的地方、学生宿舍楼道中的安全出口、学校内部道路旁的照明设施等,应设立好安全疏散指示标记并保障相关的照明设备等切实完好可用。2.实验楼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必须专人负责保管,在做实验的时候,教师需要全程在场,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学生受到化学用品的伤害。3.图书馆、实验室、教学楼、计算机中心等场所严禁吸烟。4.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和维护。学生宿舍不允许私自更改线路,使用大功率的电器。5.食堂中使用的压力容器、锅炉,要质量合格并定期检修。6.校内各种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并留下检查记录。并设立监管人保障制度——谁负责谁监管。
校园的社会环境包括日常影响学生和老师交流以及沟通的政策、规范、风气和管理机制等。良好的校园社会环境能够促进安全,较差的社会环境会增加校园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营建安全的校园社会环境:一要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因为学生出现的容易导致校园伤害的偏差行为(诸如酗酒、泡吧、打架斗殴、上网成瘾等)与学习成绩比较差等密切相关。相对应的是,成绩比较好的学生较少出现此类行为。因此,学校可以提供专门的资讯和帮扶,例如帮助有学习障碍的学生。二是营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学校应切实采取制度化的措施,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勇于拼搏,反对懒惰怯懦和欺凌弱小。学校应积极组织乒乓球、篮球、足球、书法、体操、游泳等比赛,使每个学生的特张都得到发挥,提高每个学生积极进取的信心和勇气。①(三)构建安全的校园外部环境
一是与学校所述辖区的派出所、司法局、街道办(或社区)、卫生局、交通局、文化和教育局、法院排除法庭等建立长期的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学校应建立校外危险预防机制。一旦发现校外社会闲散人员(如小混混、古惑仔之类)对本校学生有进行威胁、骚扰或聚众斗殴等事件或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危险,应及时启动该预防机制。三是可定期请交通局等合作单位派员到学校宣讲。例如教育学生遵守具体的交通安全规则。四是建立校外或假日学生活动安全防范机制。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制定详细、可行的计划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遵循下列程序: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交给学校领导审阅——获得批准——实施过程中及时反馈——备案。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例如游玩和进行野炊等),禁止组织类似攀岩等危险活动,在野炊中注意食物的健康和卫生以及用火的安全。(四)构建医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校医院药品必须有正规进货渠道,该进货渠道需要由卫生许可部门同意(或者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特定医药公司购买),不得从药贩子手中购买。
发给学生药品时要告知学生安全使用药品方法,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用次数、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知语,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第二,学校医院医生要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第三,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四,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法律应对
一是建立、健全校园社会保险机制。笔者认为,建立社会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使损害赔偿社会化,是解决当前学校事故损害赔偿的一剂良方。就当下而言,应当由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障学生在校安全。在教育行政部门所给的现行保险政策下,学校要强化保险意识,主动购买的“校园责任险”和“学生意外险”等险种。②
二是建立、健全校园依法治理机制。学校治理方式的“进化”是当前中小学生校园亟待解决的重中之重。传统的校园治理模式以行政指令为主,该种治理模式有见效快、失效快、不持续的弊端,而且隐患颇多。笔者认为,建立、健全校园依法治理机制是学校治理的必经之路。1.理念的更新。认识到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要合乎法律的规定。充分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教育管理的法治化。2.建立依法治理机制。例如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及时依法组织调查,并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参与其中;学校无法自行调查处理的,上报请求有权部门(如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处理。如果出现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如大面积中毒事件),应当由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如教育、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相关事故详细调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特定时间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3.受到意外伤害的学生的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必要时可以参加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有知情权。4.事故的民事赔偿事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处理,或者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5.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一般应根据过错程度按比例对受伤害的学生给予赔偿。在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此外,至于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费用的范围和标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上述措施应依法予以制度化,使之成为校园治理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