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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监管方面
我县按照文件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经过自查自纠发现我县并不存在将扶贫专项资金直接分配到贫困户情况。2018年我县共收到扶贫专项资金13645万元,包括以工代赈资金270万元。我县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并出台了桦南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2018年扶贫专项资金共用于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其他三类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3645万元,产业项目包括扶贫光伏电站、特色中草药种植项目、肉驴代养项目及肉鸡代养项目。基础设施包括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6标、楼山村基础设施建设、春富村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安全架电工程项目等。其他类包括雨露计划、项目管理费和小额贷款贴息等。
二、项目库建设方面
在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了县级完善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三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完善项目库建设。
三、保障资金效益
施工项目均从县级项目库中选取,并根据年度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争取规避项目风险,稳定创收。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桦南县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关于桦南县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产业项目与贫困户的联系,保证贫困户持续稳定收益成功脱贫。
四、公告公示制度
一、考评组织
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考评方法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将自查自评情况和验收记录表(复印件)报地区消防支队,并申请验收。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为100分,考评内容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逐级自评验收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详细自查自评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组织推进工作(10分)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9分)。根据《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察的要求,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检查内容,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部门推进落实(9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大队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由公安消防大队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本行业、本系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由公安消防大队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严格督促整改。
(二)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25分)
1、单位自查自纠(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单位按消防部门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消防大队统一将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督促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0分)。
1、完成执法工作量(16分)。根据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赋分。
2、公布执法情况(10分)。公安消防大队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
3、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每月按照要求248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媒体宣传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地级主流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仅统计6点至23点时段新闻、专题。省级主流媒体统计范围:省级党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2、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的情况,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情况。
(五)逐级自评验收工作(5分)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验收申报工作。凡自评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根据省、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关于在全区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都事管〔2018〕33号的规定,我部门(单位)从 2018年8月31日至9月1日开展了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对有关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1.我部门(单位)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报告及相关附表反映的情况和数据真实无误。
2.在重点检查开始后,我单位向检查组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
对此承诺,我部门(单位)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首要任务。首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自查自纠的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在当前形势下重申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重大意义。要求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起,自觉遵守,严以律已,做出表率;其次,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好《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
二、对照重点,严格执行
对照《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宣传和教育的基础上,组织了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没有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也没有违规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没有违反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占、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等问题;没有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规购买、更换公务用车或豪华装修,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
三、加强监督,注重预防
按照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__]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办[20__]18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全市涉及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施工、预售等环节是否存在有违规审批、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自接到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__]188号)文件后,市建设局、规划局立即分工,召开了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__]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办[20__]185号)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厅文件的统一要求,分阶段地开展工作。市建设局、规划局又专门行文下发到县区建设局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召开了由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使各相关单位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自查自纠工作。
二、清查登记如实上报
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在建并已经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省厅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统一制订的表格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共登记项目152个,其中市区46个、沭阳县68个、泗阳县22个、泗洪县16个。建设单位对发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表》,均详细进行了填写,并按时上报。通过清查登记,掌握了全市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下步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监督建立档案
按文件要求,为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行为发生,市建设局、规划局召开了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的自查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责任人为自查工作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了《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在房地产项目审批过程中廉洁自律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两局对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进行了公示,并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使自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为所有干部职工建立了廉政档案,使之成为干部职工加强廉洁自律的“紧箍咒”。廉政档案记录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干部各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情况。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由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廉政档案信息,提出执行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为研究干部提拔使用提供依据。
四、近期工作打算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黄月宁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从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6日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情况; 2、资产处置情况; 3、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 4、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能落实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规定,建立了较规范的固定资产账;能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将全
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学校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领用均有管理制度,能落实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资产领用有记载。在资产处置方面,我校能按照《凤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无私自处置资产的现象。学校无经营性资产情况。
五、整改措施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0xx年4月15日
槐北示范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推进精准资助落实,确保资助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助工作成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核查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85号文件)精神,我校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现将2019-2021三年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我校是包括初中和普通高中的完全中学,资助工作主要分两部分,高中部分主要有普通高中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和高考学生贷款预申请等工作。初中部分主要是非寄宿生和寄宿生生活补贴的评审发放工作。
我校本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互结合,坚持公开通明和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和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以学生为本,从学生出发,将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问题导致学业中断的情况发生。
我校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成立以书记周生英同志为组长,工会主席杜善学同志、总务处主任马洪进同志、资助中心主任高春贤为副组长,高春贤主任、胡光宇为成员的资助领导小组,并配备专门的资助办公室,其中专职人员2人负责推进学校资助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出台了鄄城县第一中学资助管理办法。明确了以班主任和级部人员为主的评审、评议小组成员,全方面保障资助工作的顺利推进落实。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校累计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3986人次,共计发放3986000元;高中减免学杂费1688人次,共计减免学费1350400元;初中寄宿生生活补贴377人次,发放资金236200元;初中非寄宿生生活补贴935人次发放资金291800元;以上累计发放资金5864400元。有效的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三年中,虽然我校的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本次自查自纠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档案管理还不够专业,规范。存在资助工作过程中有些环节没有留存纸质档案并规范存档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主要内容
依法查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落实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情况,已办结案件的立卷归档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六类23项基本制度情况。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与自查自纠。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2日。
1、学习动员(2012年8月8日到2012年8月12日)。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于2012年8月10前,上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备案。各律师事务所按计划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2、自查自纠(2012年8月13日到8月20日)。
律师事务所重点自查在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诉讼文书管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律师执业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律师自查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是否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以非律师身份办案,案卷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改进提高管理和自律的制度措施,对律师和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律师事务所有关制度规定做出处理。
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各律师事务所和存在违法违规执业问题的律师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在8月20日前上报至区司法局。
在本阶段,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协商确定查阅案卷的时间、数量。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到法院进行案卷查阅登记工作。对2010年度涉及我区律师办理案件(以下简称“登记案件”)对应案卷中的案号、案由、委托人、人、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结案日期等信息进行登录,并按律师所在单位对信息进行汇总编组。根据登记案件涉及律师情况,制定检查时间顺序表,通知所涉及到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阶段:检查、调查和处理。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6日。分步进行。
1、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汇总各律师事务所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录入《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登记表》。
2、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组成工作小组,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时间表,到登记案件涉及的律师所在单位,检查、调查以下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等六类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档案管理、诉讼文书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律师事务所某一时段收结案登记情况;登记案件履行审批登记、收费、合同签订、诉讼文书领取、公章使用、立卷归档等情况。将检查实际情况填入《专项检查登记表》,由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对涉嫌存在私自收案、收费和以非律师身份办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研究确定并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根据检查、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于2012年8月31日前,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区。
三、组织机构
区司法局成立规范律师执业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对于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意识和能力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所主任作为责任人要靠上去亲自抓,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相关工作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贯彻和传达,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此次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好本职工作的有力手段。一定要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在活动中,我们注意发挥两个作用:一是领导的示范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查找,以无声的行动影响带动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二是组织的推动作用。7月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局机关全体职工和二级单位领导参加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长亲自亲动员,对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工作安排部署,纪检组长组织了对川纪发[]10号文件的学习,使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局迅速启动。
二、自查自纠成效明显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查找分析问题阶段和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我局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查自纠活动以科室、二级单位为单元,取得了明显成效。每个岗位的同志,清理出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对照岗位职责、对照有关规定逐条查找,查找结果通过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的审核。每个同志均认真查找问题,剖析自我,廉洁意识入脑入心。同时也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方面。我局严格执行财政经费预算,没有领导参加因公出国(境)。没有在风景区举办会议,也没有用公款请客送礼现象。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还专题研究修订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将原来各业务科室承办的对口接待工作,集中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接待申报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陪同人数,防止超标准接待,确保公务接待费用压缩10%的目标任务完成。
车辆管理方面。我局没有超标准配备公务车。为加强公务车管理,专门实行了节假日车辆集中管理制度。规定节假日车辆集中停放到局属矿山救援中心操场,除值班车辆外,一律不得停放在外。一旦安全事故发生,要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驾驶员接到出车通知,即乘坐的士到车辆集中停放点取钥匙出车。为巩固城乡综合环境整治工作,还规定局属所有车辆平时不得在外乱停乱放,局办公室凡是发现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餐馆娱乐场所,第一次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第二次作停岗处理。
不准赌博、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方面。没有发生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在自查自纠活动中,对个别同志利用工作电脑在工作时间上互联网看股票信息一事,局纪检组进行了诫勉谈话。
没有发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现象。
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今年我系统(机关及二级单位)新提拔的9名中层干部,均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程序执行,制定了详实的竞岗方案。通过个人报名、竞岗演讲、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上报审批等程序,选出了工作有激情、精力充沛的9名中层干部。没有发生任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方面。我局坚持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违反规定的现象。近期,省安监局抽调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全省安全监管执法交检查,都是按规定向市政府作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