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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后勤 服务质量 监督评价 体系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服务质量是高校后勤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是提升高校后勤工作水平的重要环节。本文结合我校的工作实践,对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提出思考。
1 构建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的实践与成效
自2006年以来,我校围绕“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降低服务成本、构建和谐后勤”的目标,针对构建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在组织、制度、措施、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1.1 组织建设
多年来,学校领导对后勤服务质量特别是伙食服务质量非常重视。学校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食堂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后勤管理处专门成立由一名正科级干部任组长的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组。邀请学校工会代表、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学生代表作为后勤服务质量特邀监督员。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卫生监督小组。在北院校区还成立了由学生组成的饭堂服务质量监督小组。上述自上而下的组织机构,为加强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1.2 制度建设
在总结服务质量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后勤管理处出台《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如饮食服务中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建立违章用电检查制度,绿化保洁中心建立校园环境卫生巡查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校后勤服务监督评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3 落实措施
后勤管理处多次召开服务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对各部门服务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要求。通过听取学校部处、学院领导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设立师生意见簿、信箱等各种渠道了解广大师生对后勤服务质量的要求,反馈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明确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组工作职责。监督组代表后勤管理处行使监督检查权力,督促各部门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监督、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落实服务质量承诺,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投诉登记制度,及时向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反馈投诉、检查情况。
1.4 依据办法
明确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的依据。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及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学校层面制定的《校园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规定(试行)》、《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水电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后勤部门层面制定的《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
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监督评价办法。监督组每月采取不提前通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各校区检查,以便在常规工作中发现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卫生、物资采购管理、学生社区安全管理、校园环境卫生、工程维修情况。监督组将每次检查登记表提交处领导,处领导根据登记情况对有关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各部门对照检查登记表载明的事项及时整改。
1.5 实践效果
由于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有批示、有反馈、有落实,而且对服务质量做得好的部门提出表扬意见,对服务质量做得差或不满意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非常重视服务质量工作,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措施,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有明显的改进。特别是在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中,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按照服务工作规范,敢抓敢管,认真细致,着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技能,后勤工作受到专家和学校“三风”督察组的好评。多年来,由于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能够发挥有效作用,我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师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2 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的思考
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是指在高校这个特定的范畴内,针对高校后勤企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提供的各类服务,以高校后勤管理部门为主的各类机构(包括政府执法部门)对其实施监督、控制的各类元素(含制度、方法、机构等)的总和。我们必须看到,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作为高校后勤工作的监控环节,不可回避,还应加强和深化。本文从认识、原则、制度、机制等方面对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提出以下思考。
2.1 提高对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的认识
高校后勤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大学生,而且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紧密联系。无论是社会化的高校后勤服务,还是高校自身提供的后勤服务,对其从体系的角度完善和加强质量监督评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是对高校后勤日常管理、服务、经营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考核与科学评价,是高校后勤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高校后勤工作“三服务两育人”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高校后勤服务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2 明确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要根据高校自身的实际,特别是要充分考虑高校后勤工作的特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明确以下几点:
一、沂源县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基本现状
沂源县自2009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来,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09人,解除689人,正在接受矫正人员420人,其中缓刑340人、假释72人、管制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出台会签文件,明确分工职责。为细化社区矫正工作,牵头与县综治办、公法司等部门会签了《沂源县社区矫正衔接联动办法》,该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判前调查、交付执行、日常管理、激励奖惩、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各执法部门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
(二)加强内部协作,整合法律监督资源,实现一体化监督 。加强内部协作,形成监督整体。监所检察部门不唱“独角戏”,与侦监、公诉等部门“互相搭台”,共谋监督方略,瞄准工作立足点和切合点,将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与刑罚执行监督予以整合。侦监、公诉部门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脱管、漏管对象以及社区矫正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向监所检察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了法律监督效果。
(三)加强观念转变,创新监督方式,深化法律监督实效。找准定位,实现角色转变。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主体地位已得到进一步明确,逐步实现由“配角”到“主角”的角色转变。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投诉、控告、检举制度,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的申诉或者社区居民的检举、控告。针对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行为,书面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 2012年共向县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全部得到整改落实。
(四)加强职能延伸,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区矫正效果的最大化。积极开展社区矫正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矫正领域的职务犯罪,直接破坏司法公正,更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不满。我们对社区矫正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全面调研分析,找准社区矫正中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环节,制定详细预防对策,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社区矫正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见》,每年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不低于6场次,以案释法,筑牢的廉洁预警防线。
二、基层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实践发现,基层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
(一)立法不够完善,缺乏实践指导意义 。目前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完备的《社区矫正法》,指导社区矫正的相关配套制度更是少之又少。而对检察机关行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权更是缺乏明确详细的规定,仅限于宏观描述而缺乏具体指导,可行性不强,且存在分散性、滞后性等问题,存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救济机制不完善、强制力不足等实际困难。这些难题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压力和困惑。尽快出台一部统一完备的、包含详尽配套制度的《社区矫正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监督不规范,缺乏专门矫正监督机构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监督的职能部门是监所检察部门,在部分不设监所检察部门的检察院,主要抽调院内其他科室的工作人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其监督行为缺乏一定的综合性和规范化,难以达到理想的检察监督效果。
长期以来监所机构的工作重心主要是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对于社区矫正这一新制度没有较为成熟的检察监督机制。监所部门人员少、年龄结构相对老化、任务重的现状很难适应当前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的形势,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构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势必制约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开展,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度。
(三)信息不同步,缺乏统一的共享平台 。信息化是社区矫正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公、检、法、司各部门使用自己的信息系统,互不共享、各自独立,是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决定、交付环节脱管漏管的重要原因,各自部门社区矫正信息的重复录入,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建立了地区性社区矫正信息平台,一部门录入、多部门使用,起到良好的效果。但随着人口流动频繁,非监禁刑罚跨地区判决、执行增多,加上社区矫正人员流动性大,传统的社区矫正法律文书传递方式落后,花费时间长、效率低,很容易造成社区矫正中脱管漏管。
(四)资源不充足,影响矫正的社会效果 。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不够充实。随着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推行,社区矫正人员总量日益增加。现有的社区矫正承载能力还十分有限。一方面矫正经费、人员的短缺是一个普遍的问题,承担社区矫正主要工作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机构工作繁杂、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加上财政状况和人员编制少,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的推进力度。另一方面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肩负改造罪犯的社会责任,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但目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学习的非专职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
三、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水平的对策建议
针对存在的诸多方面的问题与不足,结合自身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实践,提出了以下建议与意见:
(一)加强理论研究,提供立法建议 。整合现有社区矫正法律文件,在修订后的《刑法》、《刑诉法》的基础上,吸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成功经验,适时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从法律意义上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切实解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象多元化问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实效性,明确界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法律性质、工作程序、监管措施、职权职责、权利义务、救济方式、法律责任等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化发展,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运行。
(二)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的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全国公、检、法、司以及各相关部门共享社区矫正信息,覆盖到街道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及时传递跨省判决和执行情况,将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并将监督结果及意见及时反馈到网络信息平台中,实现信息的实时有效共享,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能力,从而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手段多元化、动态化,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漏管。
(三)优化矫正资源,健全检察监督机构 。强化社区矫正监督职能,设立常驻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的社区矫正检察室,赋予更多进行社区矫正监督的职权职能,由其负责本区域内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为开展正常的检察监督提供制度支撑。
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优势和作用,借助派驻检察室这一平台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以适应社区矫正监督对象多元性、流动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对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巡回监督检察,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和解除矫正、法律文书交付、矫正活动开展等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受理矫正对象提出的申诉、控告,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更新观念、树立严格规范的专卖管理意识
作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烟草行业多年来取得的成绩,主要归功于国家赋予的烟草专卖制度,归功于广大消费者全心全意的支持。所以,烟草行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准则,尽最大努力提高对国家经济建设的贡献,尽最大努力保护和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专卖管理人员不应仅仅局限于按规章制度办事,要不断转变执法观念,更新思想,逐步适应新形势下烟草行业的发展,要强化规范服务意识,加强与零售户的交流和沟通,改变过去专卖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做到严格规范执法,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确实做好市场的监督和净化工作。我们在平常的检查中面对的是和消费者直接交易的的持证经销户。对于他们的严格管理是对消费者利益最好的保障。在管理中要加大执行力的力度,克服办案中的畏惧意识、人情意识、面子意识、作假意识,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纠,一查到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教育一片。对屡教不改经常出售违法卷烟的的持证商户要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对守法情况较好的持证经销户在表扬的同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鼓励其继续守法经营。对辖区内的各个的持证经销户要充分的了解,这就需要我们在平时的检查和走访工作中多增强一份责任心,多一点细心,多询问和打听情况。在掌握了情况后,借助公安、工商等其他机关的力量,集中整治。同时,要严格落实专销结合制度,科学合理地结合业务经营中的各项指标和客户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把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准入制度,不办人情证,严格做到程序把关、事先审查和事后监督相结合。
二、规范制度,严历打击制假“网络”
烟草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使烟草市场也逐步趋向规范化,但是,随着卷烟市场个别低档烟品种供需矛盾的突出,制假售假现象有所抬头,一些不法烟贩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制售假冒卷烟,扰乱了烟草市场,坑害了消费者。严厉打击涉烟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活动,打击不法分子和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当前要重点打击售假网络和涉烟犯罪团伙,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追刑力度,以强大的法律武器,严厉制裁不法分子,始终保持打假打私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践“两个维护”的氛围,形成人人敢于同危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作斗争的良好局面。因此,作为烟草专卖的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打私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严格落实制度,加大打假力度,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破网络,断渠道,抓源头,从根本上拓展卷烟销量增长空间,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三、科学管理,努力提格规范、依法办案能力
XX电力公司现拥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股份公司20家,公司共有员工3.77万人。20*年,全公司完成售电量240.12亿千瓦时,上缴税金8.8亿元,资产负债率76.5%,历史上首次实现整体扭亏增盈。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行业、自治区纠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年2月,自治区政府授予XX电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突出贡献奖”。
二、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提升队伍素质。随着电力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效能监察也不断融入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效能监察工作不仅对企业的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它将监察渗透于管理之中,通过对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等方面进行监察,实现关口前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廉洁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效能的目的。有效地堵塞了漏洞,改善了管理,营造了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廉政文化的软实力。
我们坚持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围绕安全、经营、质量、效能、效益、效率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违反职责和行政法规、制度以及指令、工作程序,并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错误管理行为,以保证企业内部政令畅通,提高管理效率,增加经济效益。针对人财物管理中可能出现问题,修订完善经营决策、建设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制度;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围标、串标行为,建立健全供应商廉洁信用评价办法。围绕重点领域,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环节,大力开展效能监察,把效能监察的重点更多地放在集团化措施的落实上,加强各类资源整合运作过程的监督和效果的检查评价,促进集团化运作深入开展。集中开展了“三清理一规范”和不良资产处置等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对电网核心业务,突出工程建设、资金运作、资产处置、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以及供电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加强对各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凡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程序,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在供电服务领域,加强对电费回收、业扩报装等环节的效能监察,坚决杜绝“三指定”现象,提高市场透明度。随着电网建设加快,工程资金投入大,物资需求多,围绕公司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广泛开展了效能监察。
(一)坚持“三个到位”,确保效能监察工作有章可循
1.思想认识到位。公司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树立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明确效能监察是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动力,是强化企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行政行政主要负责人管理手段的延伸。通过教育使各级领导能够正确地理解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并达成共识:明确效能监察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为生产经营服务,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促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效益,保证企业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公司也将“经济活动全过程效能监察”列入20*年公司课题研究中。
2.工作体系到位。公司把效能监察作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实施中加强指导,业务管理部门在积极参与中落实责任,基层各单位在上下联动中推进和深化效能监察的工作态势。一是明确目标和计划,研究制定效能监察总体方案。今年初由公司明确全年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可行的效能监察计划,要求各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重点进行立项,并采取日常检查,半年考核,年终验收评比的办法,跟踪检查立项单位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协助督促责任部门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并限期整改,从而确保总目标的实现。二是建立业务管理机制。公司制定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效能监察工作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职权、奖惩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其次强化效能监察手段,制定处罚规定,明确对违规违纪者的处罚标准,并由监察部门严格督察执行。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实行立项、领导审核签字、年度计划呈报、定期报表、重要监察项目专题报告、效能监察档案管理等制度,使效能监察工作步入运行有规范、检查有依据、惩处有标准的管理轨道。
3.组织领导到位。坚持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管理职能部门配合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监察、审计、财务、企管、人事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拓展效能监察的渠道和范围,增强效能监察工作力度。
(二)坚持“三个结合”,提高效能监察的针对性
1.把效能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实际的生产经营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上级、平级、下级三级监督网络的作用,对物资采购、招投标、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事任免、资金管理和基建工程项目等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针对XX电力公司“十一五”投资225.5亿元加强电网建设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投资建设中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问题的监督,推进企业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把效能监察与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本着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公司把强化企业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做到监察一批项目,堵塞一些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进一次工作。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从企业长远利益出发,注重检查和纠正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3.把效能监察与司务公开和工作相结合。公司把司务公开和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作为效能监察的切入点,既能有效地提高效能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有利于把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三)重视抓好“六个环节”,确保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1.注重抓好选题立项。效能监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达到预期效果,关键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抓住四个环节,一是选准“切入点”,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抓住“关键点”,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性;三是把握“延伸点”,注重效能监察工作的连续性;四是重视“显现点”,增强效能监察功能的实效性。公司每年有重点地选好几个项目,拿出优秀成果,真正使效能监察工作与企业管理有机结合。
2.注重抓好分析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是效能监察的目的。一是抓好跟踪调查。在下达效能监察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后,要主动指导基层单位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检查。二是搞好终结报告,及时分析和反馈信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督促工作。
3.注重抓好典型示范作用。没有典型就没有经验,没有典型就没有动力。公司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和促进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均衡、整体发展。
4.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既是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也是效能监察的根本目的。通过效能监察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在治本上下功夫,以达到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以法治企、提高效益的目的。
5.注重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公司注意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对重大效能监察项目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必须参加。这种联合开展效能监察的工作方式,既增强了效能监察的力度和效果,解决了自身人手紧、专业性不强的问题,也促进了与业务部门之间的理解和配合。
6.注重长效,巩固成果。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仅是效能监察的过程,要防止问题的再发生、真正堵塞管理漏洞,必须抓好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热点问题入手,进行事前预防性监察、事中跟踪性监察和事后改进性监察,认真履行效能监察职能,坚持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三、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XX电力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效能监察工作要点》、《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招标活动监督办法》。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安排。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统一立项开展了营业抄核收、资产管理、生产经营、招投标、安全管理等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三是开展经验交流。召开了公司系统效能监察经验交流会,总结回顾了公司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成果,交流了各企业开展监督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具体做法,研究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探讨有效监督的新思路,推进了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公司系统推荐的“燃煤管理效能监察项目”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优秀成果一等奖;“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项目”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优秀成果二等奖;“营销体系运行效能监察项目”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优秀成果三等奖。以挖潜增效,堵塞漏洞,提高效益为目的,拓宽效能监察思路,围绕“总揽全局、紧贴中心、切合实际”工作要求,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保证。据统计,2006年至20*年,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效能监察统一立项287项,提出并落实效能监察建议667条,建章立制1053项,发现线索并查处案件38件。通过效能监察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0.9万元,避免经济损失6193.2万元;不良资产处置效能监察,上级批准处理的资产金额为2831万元,回收的资产金额为284万元;共完成60批集中规模招标和施工招标标效能监察,累计中标金额32.78亿元,节约资金3.04亿元,节资率达9.27%;发现查处违纪线索并转立案3件,处理2人,查处违纪金额870.58万元;为公司增加直接经济效益41048.1万元。
对自治区监察厅对公司基层单位下达的“效能监察建议书”,我们认真调查整改,规范了收费程序。撰写效能监察经验论文63篇。到目前为止,集中规模招标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同志凭着女性特有的淳朴和热情,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执着追求,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赤诚,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女检察官成长为一名院领导。她曾立三等功一次,先后被授予**省和**市“先进检察官”,被授予**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今年3月4日又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女杰”荣誉称号。
队伍教育,她是一个“创新者” 。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注重把创新发展作为动力,积极探索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新途径。如:在队伍管理中,她负责编写的《检察人员文明礼仪规范100条》,在全市检察机关予以推广。在检察工作中,她注重拓宽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新途径,组织本院16名干警通过了全国中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制定了《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应用心理咨询支持的工作方案》,有效地运用心理疏导化解了社会矛盾。在人才培养工作中,为了规范人才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制度,她从培养宗旨、培养方式、培养载体三个层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拟定《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对汉阳区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人才培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和规范。这是该院制作的第一份人才培养规范性文件。
检察文化,她是一名“宣讲者” 。文化育检是汉阳区检察院亮点工作之一。为了弘扬先进的检察文化理念,**同志积极参与文化环境建设,在院内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注重加强对检察文化精神内涵的学习和研究,参与编辑《检察之魂》、《法律中的文化》等文化建设理论专著。撰写了四万字的检察文化讲解词,主动请樱担任文化建设宣讲员,XX年12月,在全国检察文化巡礼活动中,她作为基层检察院唯一代表在大会上作了《文化的力量,腾飞的翅膀》专题发言,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好评。2012年11月,在全省基层院四化建设观摩会上,**同志所负责制作的《腾飞》宣传画册、《奋进》专题片及文化建设专题工作,得到高检、省、市领导及参观代表充分肯定,为汉阳检察文化在全国推广起到了积极作用
忘我无私, 她是一个“奉献者” 。“人与人的差别就在八小时之外”,这是**同志经常说到的一句话。面对繁重的任务,在时间安排表里,她很少有休息日。撰写各类材料、参与编辑书籍、制作宣传画册等工作,她全部利用业余时间,往往一熬就是一个通宵。作为女人,她也有自己温暖的家,可爱的孩子,可是为了挚爱的检察事业,她将这一切暂时放在一旁,丈夫长期出差,年幼的孩子只能托付给年近七旬的双亲。一次,正在院内加班的**同志,接到母亲的电话:“孩子病了”。虽然内心十分焦急,但此刻的工作也离不开她,只能嘱托母亲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当她忙完工作赶回家时,听到孩子说:“妈妈,我打针没哭”。听到这里,**心中充满了内疚…经常有人不解地问她:“你这样天天加班拼命干,到底图个啥(她仍淡淡一笑说:“不图什么,只图对得起领导和同事的信任”。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正是**同志这种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才使她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支持,热血铸检魂,痴心不言悔,她始终以那饱满的工作热情、敬业的工作精神,忘我的奉献投身检察事业,以争一流、创品牌的工作标准为胸前的检徽增光添彩!
一、当前监督现况
一是监督方式仍然老套。尽管网络建设尤其是财政系统努力了这么多年,“金财工程”搞得那么响,但与财政监督实际操作衔接不多。目前的监督检查仍然是以查账为主的老方式老方法,几十年了都没有改变,没有创新,而且有的查账检查很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多得是。一方面是多数监督检查活动仍是“老查账”,去一个单位查账十天半月,甚至数月半年地凭手工劳动查账翻凭证,帮单位拢账查收支而已,纯粹是“马后炮”式的监督;另一方面是决定是否查处仍由“领导批”,而不是按照法规制度“对号入座”地去依法审查。尤其是谁的官大谁审签处分意见,然后再由执查单位执行处分,因为种种原因甚至是不可告人的因素,往往都是最后处理从轻,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专班小组数人搞了十天半月甚至数月成年地查账定性,结果啥事都没有。再就是要开展某项检查监督,提前下发文件,没有半点保密性,让违法乱纪者明明白白地准备好逃避检查监督,实在是不可取。
二是监督主体仍然混乱。现实存在着多个监督主体,人大常委会、审计、财政、税务机关、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都拥有对财政经济活动监督检查的权力;各监督主体在财政监督中的地位实际上是一种平行或准平行的结构,即各监督主体根据各自监督的主体法律依据,对监督客体实施财政监督,所不同的只是各监督主体依据的法律层次、法规规定的监督范围、内容的多少和授权的职能权限的差异,多是重叠交叉,特别是同属于政府行政系列的财政和审计部门,均代表政府对财政财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审计的范围、内容、实施的方式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同一性。财政监督主体的多元化、平行化与职能的重叠化,不仅造成了执法职能相互混淆,出现监督越位或缺位,影响着财政监督执法的严肃性,而且增加了监督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尤其容易出现争权夺利的严重恶果。而且,现行的财政监督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被动服务式的检查型监督,未能建立起公正、独立的财政管理型监督体系;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未能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财政监督内容、范围和服务领域相对狭窄,未能实现质与量的根本转变,真正地起到服务于公共财政的作用。
三是法规建设仍然滞后。一是缺乏与财政监督行政法规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如为了有效监控和及时查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赋予了执法主体一定的执法手段和权限,主要包括:要求被调查、检查单位或者个人予以配合的权利;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银行存款的权利;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权利;责令停止财政违法行为、暂停拨付财政拨款的权利;公告财政违法行为以及处理、处罚、处分决定的权利等等。以上除了对存款查询、证据先行登记已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范外,其他几项尚未规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二是缺乏与财政监督部门规章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工作办法》提出了检查、复核和处理相分离的概念,但如何建立起“三分离”工作机制,目前还没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建立检查、复核、处理相分离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也只是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践中仍难落实到位。三是部分制度规定缺乏适调性。部分具体制度规定不能根据条件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如对《工作底稿摘录的内容》,该规则规定要包括“被检查单位违法违规事项发现的日期、凭证号、原会计分录、金额和文件号等”。但随着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都在发生变化,如在检查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国债项目管理情况等工作中,主要是涉及工作程序、工作质量等等,会计账簿已不是检查的主要资料,工作底稿摘录的主要内容也不局限于会计分录和金额。因此,对工作底稿记录的内容要求也应随之变化,这些都有待于分类、细化和完善。
四是整体工作仍然失范。目前的财政监督中随意性较强,财政监督立法和执法工作都相对滞后。一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制度上确保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有序运行、有法可依;二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组织体系,从组织上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的实施,缺乏规范、法制和严谨;三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执法体系,从严密程序上保障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四是财政监督的过程中财政监督目标责任不明确,缺少目标责任约束机制。基本上都是查出问题、没查出问题都检查的日常工作而已,茫茫“账海”,茫然而行。如此监督致使检查人员与工作面极不匹配,往往多是履行差事走过场,很难保证监督质量。
二、监督环境甚差
一是职能定位不明确。直到目前,一些地方对财政监督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未能将财政监督作为加强财政控制、推动财政职能实现、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助推整个改革的重要手段,而只是将财政监督作为一种应付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工具,大量只是停留在查账检查翻凭证,查账过后搞总结式的财政业务监督,单纯的事后检查,基本没有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乃至整个财政运行分析和评判。理论上讲,财政监督本身属于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管理中属于控制环节,涉及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极具综合性的监督形式,本应参与到财政各项改革中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的建议,而不是就检查论检查。但当前许多地方的财政监督大多拘泥于单项业务检查,究其原因就是对财政监督的职能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只定位在一种监督和检查行为,而未能赋予内部控制职责和权利,使财政监督在财政管理和改革中显得检查有余而改革推力不足。
二是工作思维不与时俱进。体现为财政工作长期重收轻支、重拨轻管的倾向,监督的范围大部分还只能集中在财政内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以及财政收入质量上,且监督的内容狭窄、方法单一。从方式上看,表现为专项性和突击性检查多,日常检查少;从监督环节上看,表现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从监督内容上看,表现为对预算收入检查多,对预算支出检查少,对某一事项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这种传统的监督方式,导致监督的范围狭窄,监督的力度受到制约,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新要求。由于财政监督缺乏对整个宏观环境的考虑和分析,往往偏重于事后监督,使许多违法违纪行为都在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税收等重大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严重失去了财政监督的积极效果。
三是监督机制不科学。不少地方把财政监督工作理解为一种单纯的事后检查或财政业务,把财政监督部门看成一种机械的检查工具,缺乏高度思考和研究,导致财政监督工作片面化。一是日常监管机制。虽然目前已经明确提出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地方的财政监督还未真正介入到事前监管和事中审核,大量精力仍然投入在事后监督环节;二是行政管理机制。虽然各地各级都有一定的财政监督力量和相应的管理体制,但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参差不齐,称谓、级别、隶属关系等都不统一和完善;三是经费保障不公平。财政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支出大,工作强度和难度不亚于公检法办案。相对而言,财政监督工作经费不足、工作条件总体较差,影响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工作激励机制也差。查不查、办不办案,工作成绩与报酬都没有挂钩,而是与其他财政业务机构一样地吃大锅饭;五是内部失职追究弱。许多违纪违规案件和财政内部各业务机构疏于管理、缺乏责任心皆有很大关系,而往往只查处外部责任,很少追究内部过错。
四是信息资源不通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甚至是县、镇、村之间信息都还没有互通,利用现代网络监督管理在地方任重道远。各级财政部门虽然都已建立了计算机信息中心,计算机技术在财政管理中也得到广泛应用,但都只是起步阶段,真正在财政监督实务中,利用率还远远不够,大多监督实务仍还在用手工操作甚至算盘、计算器,工作效率十分低劣。特别是服务于财政监督的信息网络很不齐全,信息渠道不够顺畅,信息反馈不够及时,计算机网络手段在财政监督领域应用滞后。从收入环节看,财政与征收单位、国库部门尚未实时联网,财政对征收执行、收入入库等情况难以及时、完整掌握。从支出环节看,财政部门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动态掌握限于拨付阶段,由于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会计核算网络,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信息分散在各个预算单位,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同步反映到财政部门。从财政内部看,各职能部门与财政监督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和相互制约的正常机制,财政信息共享程度很低,传递缺少规范化程序,财政监督机关对预算单位和监督对象的基础资料掌握不详细,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决策辅助系统和监督信息支持系统,极大地影响着财政监督质量和功效。有的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乡镇一年都难监督检查到一次。五是队伍力量不匹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与一般的财政业务有其相通的部分,但在业务知识、政策水平、处理和研究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要求更高一筹。实践证明,一个只在一般业务科室工作过的业务人员不一定能胜任监督检查工作,而一个称职的监督检查人员要全面熟悉从总预算到部门预算、到会计核算、税收政策等财政财务方面的全部内容,还必须掌握电子信息方面的操作技能,可谓复合型管理人才,否则,难以胜任财政监督工作之需。现在不少地方和财政部门已经领悟到了财政监督人员素质的重要性,但在队伍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目前财政监督职责面很广,要负责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和内部检查等多方面工作,每一方面都是千头万绪,工作相当繁重。而在另一方面,财政监督机构和干部配备却又相对薄弱,二者很不匹配,无法适应工作拓展、职责强化的需要。有的地方甚至还在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人员混同使用的现象依然存在,极大影响着财政监督工作的应有效力。
三、改进强化对策
第一,重在强化思想认识。各级财政部门首先要围绕财政工作大局,不断创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要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改革与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上做好文章,努力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工作应着重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上努力奋进,增强保障,着重以改革创新、推动转型统揽全局,积极服务财政工作中心,突出预算监督重点,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应着重在以下六个重点方面深化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一是要以“稳、进、改、创”为统揽,着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二是要以严肃财经纪律为优先目标,着力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三是要以预算监督为重点,着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四是要以回应群众关切为己任,着力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五是要以联动检查业务指导为抓手,着力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即乡镇财政监督建设问题要完善到位;六是要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勇气,着力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水平,使财政监督真正成为财政良性运行、促进经济转型、保障社会民生以及社会稳定、反腐倡廉建设诸多方面的重要支撑。
第二,重在强化信息互通建设。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财政监控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通过建立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降低监督成本,实现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应全面追踪监测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从财政收入的征收到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全程跟踪监督机制。一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起政府部门间和财政内部数据信息共享体系,促成“金财工程”与“金税工程”、“金盾工程”相对接,尽快建立配套完善的区域网络或省、中央与地方财政系统计算机大网络;二是要重视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开发,做到数据资料一次存入,多层次、多方面使用;三是财政监督部门要转变观念,建立财政与税务、财政与国库、财政与相关银行或资金使用单位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信息利用上的共享机制;四是按照财政监督的客观要求,对财政收支、监控、评价的各指标和数据进行分析,构建一套财政监督的基础数据体系、规范的文本体系和严谨的程序体系,推进财政监督提档升级,快速反应,更加严密的监督机制建设。
第三,重在强化日常监督机制建设。要在各项财政管理体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探索日常监督新方法,随时掌握被监督部门情况,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公开财政工作程序、办理情况,接受人大评议、社会公众监督。一方面,要强化人大的监督。人大的财政监督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人大财经委在每年人大会议前对预算进行预审的方式是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弥补人大因会期短、内容多、时间紧难以详细审查的缺陷;另一方面,要强化舆论媒体监督,这是防止腐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好多国家和地区的舆论监督力量非常大,被称为“第四种权力”。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发现有腐败方面的报道,有义务进行调查,在法律上保证了社会监督的应有地位,充分利用和不断推进这一监督机制和威力,也是对财政监督建设的重要完善。再是,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应是明确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内容,原则上凡是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包括制度的制定、资金的分配、职责的划分、项目的评审、资金使用效果、查出的违规行为等等,这是改变暗箱操作、防止有人从中渔利的唯一有效做法,进而提高财政监督的实效性和前置性,必须当作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第四,重在强化惩治机制建设。导致目前财政违纪普遍化、高层化、公开化和日趋严重化的主要原因在于惩治机制不到位。尤其是“全员办案大半年,最终领导说了算”的行政惯例,按法规制度去办事去惩处的成分较少,违纪成本过低,致使很多违纪违法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反过来说也就纵容了违纪违法。因此,在今后尤其是市、县、镇、村级财政监督要重在打击、惩治上动真格,出重拳,坚持依法办事,按规当罚就得罚,按律当断就得断,不得以人情、面子去姑息迁就,增强震慑力,增大违纪成本,减少一犯再犯的行径。凡经监督查出违纪违规者,一律按律问责,严禁“说情拐弯”,变相放纵违纪违法的不良现象发生。大力推行查处惩治集体研究制度,实施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制度,减少和杜绝领导审批处理的现象,依据制度法规“对号入座”查处和惩处,并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如对违纪违法金额在万元、十万元、百万元甚至更高档次的,一律按违法金额予以惩处,让实施惩处和被惩处者都一目了然,明明白白地实施和接受,彻底结束惩处力度由少数领导拍板的不良机制,既确保财政监督检查与处理的规范化和威严性,又能有效地防范财政监督领域里的腐败高形,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关键词:基层央行;内部监督;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0.2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6-0036-03
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是保证人民银行正确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与规范,不断得到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比较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已形成了以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这三个部门相互分工相互协作,加强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岗位责任的落实,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了业务风险的管控,极大地助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但是,各种监督效果利用还不太理想,监督合理的发挥不充分,监督部门间的配合还不够默契,监督合力难以发挥,监督成果共享不到位,监督效率不高。因此,因此,当前极有必要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机制建设,整合并优化监督资源,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才能有效地控制内部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各类内部监督工作格局及现状
当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主要由“3+1”组成的四位一体监督管理机制。即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三个监督部门,加上业务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复核制度和业务指导检查等,协同监督,共同管理,促进基层央行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
1.业务部门的复核与检查。是防范内部业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人民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是通过办理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国库资金收解、发行基金投放回笼、存款准备金的划转、行政许可办理等业务实现的。这些业务操作中潜在较高的风险,对这些业务进行同步复核是保证日常业务规范发展的基础,复核人员进行及时审核纠错,把风险杜绝于萌芽状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同时兼顾着对支行或部门业务进行指导性检查。
2.事后监督中心。是人民银行推出的一项旨在强化内控监督、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主要是以本级行及支行作为监督对象,主要把会计、国库、发行等业务作为事后监督的内容,对每日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事后集中、全面审核和监督,从而使一些问题得以及时暴露并加以控制。但地市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在运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职责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手段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外管等业务未集中纳入监督等,制约着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3.内审监督。是内审机构依据财经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制度对本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是人民银行的综合再监督部门。通过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后续审计和内控评审的方式对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但没有处分权。
4.纪检监察。则是通过对个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本级和下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党风党纪党性等方面的监督和行政行为的执法监察,党风廉政监督重点是检查党纪政纪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执法监察是指监察部门依照《国家行政监察法》对执法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是对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行为实施的再监督、再检查。其重点是检查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情况。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和处分权。纪检监察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干部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各项业务操作和制度建设与落实等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得到了全面较好的规范,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稳步的发展态势,并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加强监督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监督体制不科学,监督主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的不同,监督人力资源未得到合理调配,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信息未得到充分共享,监督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监督检查工作时而还有出现重复等现实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合监督作用的发挥。
1.内部控制评价缺乏统一标准。近年来,上级行制定了机关内控评价实施办法,对机关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县市支行比照执行。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县市支行在比照执行时基本上是照抄照搬,这种不切合实际的照抄照搬造成制度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错位,如集中采购办法在县支行照抄照搬遵照执行有很大难度。同时,上级行监督部门对内控制度检查时也是参照机关内控评价的标准,对基层人民银行进行考核,使基层行对内控制度建设标准产生一种“人有我有”的错误认识。形成从上到下照抄照搬,层层制定制度,造成制度重复制定,可操作性不强。
2.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到目前为止,基层央行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包括:业务部门的复核检查、事后监督、内审监督、执法监察和专业检查五个层次,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施全方位监督。但各监督部门由于分管领导不同、上级行对口部门不同,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很难对各部门的监督任务进行整体规划、联合实施,往往只能“单打独斗”,或者是临阵组合,监督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3.监管制度不成体系。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人民银行人、财、物的各个方面。但这些制度多数是由各监督部门独立制定,缺乏相互衔接性,而且这些规定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别和冲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
4.监管信息难以共享。经过多年努力,各监督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监督信息,包括查处问题台账、风险点分布情况及相关监督检查依据等内容,但各部门往往对监督信息采取“保密式”管理,只在领导、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进行传递,即使是其他监督部门,也很难全面、真实地了解相关信息。
5.监督手段多样,但同级监督有局限性。采取同级监督方式,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人员的隶属关系是在本级,因而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有“三怕”:怕引起被监督部门主管领导的误解,影响自己进步;怕引起被监督部门的抵触,影响部门之间关系;怕引起被监督人员的怨恨。由于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就可能打了折扣。
6.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目前,根据人民银行内控监督管理要求,对人民银行业务岗位需实施全方位监督,重点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点的监督,这就要求监督人员必须全面熟悉会计、国库、发行、计算机、货币信贷、行政许可等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具备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但现实情况是不少监督人员缺乏对新业务知识的掌握和了解,并且基层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基本上是自行开展,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也就是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文件等,这种边做边学、边学边做、摸着石头过河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方式,势必造成监督人员业务素质量难于全面提高,制约了监督工作的发展,监督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存在着监督走过场和“外行监督内行”查找风险隐患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7.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素质有待于提高,培训跟不上,制约了监督业务的开展。由于基层行目前人少事多,大多数行的纪检监察、内审人员同时还兼职其他岗位业务,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监督工作中。
8.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目前人民银行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时,基本上还是传统方法、手工操作。面对日益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和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原始的检查方法和现有的检查工具已显现出苍白无力和较为滞后的状态。如内审部门在开展国库业务检查时,面对每年近千本的凭证、账簿等资料,采取手工监督方式,只能抽查的方式,监督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三、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1.统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保证内部控制监督评价质量。按照统一性原则,除影响内部控制的客观因素变化外,对基层人民银行内部控制评价采用同一评价标准。建议上级行坚持同一评价标准,指导基层人民银行建立完善内控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特别是对内控制度建设评价标准,要针对基层人民银行实际,明确内控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防止制度建设的重复性,建立起标准统一、要求明确、涵盖所有业务流程和重要控制环节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坚持及时性原则,当内部控制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重新评价。如基层人民银行要根据新业务、新制度及风险点的变化,及时确定风险点和控制措施,以保持内控评价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整合监督力量,合理调配监督资源。一是在明确各自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整合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建立中支党委统一领导,各监督部门分工协作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统一调配监督人力资源,实行支行监督人员派驻制。同时监督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责任制,以实现监督资源和监督效果最大化为目标。二是设立监督管理岗,专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工作,以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实效性,解决同级监督难问题。内控建设管理机构也相应设在纪检部门,全权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活动,听取工作汇报,落实评价结论,建立监督信息互通互报制度,提高监督效果。
3.搭建上下畅通的监督信息共享平台。构筑一个连接纪检、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的信息资源网络平台,在平台上建立监督依据、监督成果及内控评价信息库;及时对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安排、监督检查情况、后续跟踪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布,以利实时查询,并要求各监督部门在每次任务完成后,必须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信息库中,从而加强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使各监督部门及时了解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共享监督成果以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监督成果的利用率,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4.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 。一是改变目前以同级监督为主的方式,采取下查一级和异地交叉检查为主,从根源上解决监督人员的后顾之忧。建立监督与被监督互信机制,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寓监督于服务中,多提一些推动部门业务发展的建议,获得被监督部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利用监督资源。建立监督查处问题台账制度,定期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条勾兑,按季对前期监督检查中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被监督部门认真整改,建立风险评价制度,监督部门对查出问题进行分部门分类别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发现问题的趋势变化作出分析,划分风险级别,进行定期预警提示。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工作,提出了2015年工作思路和要求,并着重对质量强县和特种设备安全这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刚才,李山同志和蒋明同志代表工商质监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部署任务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既符合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又符合工商质监系统的工作实际,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过去的一年,是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全面进步、快速发展的一年,可以说,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特别是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实效,受到了县上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下面我就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就今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准确把握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次改革,工商、质监部门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管理,同时在我县实行“两局合一”,组建新的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作为县政府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作用突出,责任重大。全县工商质监干部职工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在正确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同时,深刻认识工商质监部门自身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真正在思想上明确“形势是什么”、“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做什么”、“下一步我们应当怎么做”,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与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我也希望全县各级、和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企业,在今后要一如既住理解、支持和配合工商质监部门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要在全面履行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职责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等几项重点工作
(一)务必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市政府为了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后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工作方案》、《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确保这些制度“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一是突出“便捷高效”,全面铺开“先照后证”工作。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改革的难点。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前置登记目录和前置改后置目录的执行工作。工商部门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目录,规范实施工商登记和行政审批,除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明确需“先证后照”外,其他一律“先照后证”。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和工商部门的业务对接,落实抄告制度,确保“先照后证”改革措施在全县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突出“宽进严管”,强化后续监管。“宽进”之后能不能管住管好,是决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宽进”后如果后续监管脱节,那么好事也可能变成坏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这样一种工作准备,随着“先照后证”试点工作的深入实施,后续监管的任务必然会更重,压力也会更大,大家要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理念,真正把监管资源集中到事中事后的监管上来。此外,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各部门要尽快制定本部门的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把监管的目标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突出“规范统一”,加快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为了更好的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县政府决定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数据为基础,整合我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关联行政审批信息、相关部门执法监管信息等,逐步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系统。
(二)务必扎实有效开展好质量强县工作
质量强县是振兴区域经济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刻理解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求,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确保质量强县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把质量兴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领导,抽调精兵强将,成立组织,健全网络,结合实际制订细化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质量强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在明确自身责任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形成落实质量强县工作的强大合力。县工商质监局要发挥质量强县活动的牵头作用,履行好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认真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度。要健全和完善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配合与协调,消除监管盲区。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研究本部门落实质量强县工作的具体办法,落实好“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责任制。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真正达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督导,奖优罚劣。各企业、各部门要针对质量强县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现场服务和跟踪服务。要通过督查指导,把创名牌、标准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到企业,明确到人,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质量工作奖励政策。
四是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质量振兴纲要》、《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的质量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劳动者技能。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工程营造舆论环境,进而推动“质量兴县”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一件大事,任重而道远,需要全县上下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希望大家振奋精神,锐意进取,认真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县质量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和保障,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务必全面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最近一段时间,接连发生河南新乡长垣游乐设施事故和福建漳州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部门要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县工商质监局作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是要严格责任落实。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确保工作实效,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监管力度,把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规范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坚决执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置警示标志,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是要做好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和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并通过社会舆论大力开展宣传,力求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电梯安全使用知识进社区、安全管理知识进企业,不断规范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
三、要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强力推进,为激发活力、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关键词:国企;班组制度;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1
一、加强国企班组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要想取得长足发展,单靠有战略眼光的领导、科学的预算决算、良好的企业体系是远远不够的,制度执行力是企业发展的驱动力,没有良好的执行力,再好的企业目标也难以实现,国有企业的执行力应从最基础的班组抓起,加强班组的执行力建设至关重要。国有企业的执行力是指全体员工对于企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完成企业目标的能力。是将企业目标转换为成果的关键。首先,加强班组执行力建设维护了国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国企改革需要整体员工的参与。其次,加强班组执行力建设有利于提升国企干部的整体素质,执行力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促进企业发展的创新。
二、提升国有企业班组执行力的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员工素质
要提高班组的执行力首先应从制度建设开始,应建立规章制度体系,使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发挥规章制度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公司制度化管理进程,促进依法治企,我公司各项制度建设均参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公司建章立制的总体目标和管理要求,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及时、合法、规范、切合公司实际、便于实施的原则,确保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要做到制度建设的权责分明、产权明晰,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班组内执行力,也就是将企业的利益与个人的利益联系起来,在完成企业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个人价值,通过这种激励机制不断推动班组人员的积极发展。
再次,要加强思想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班组参加制度的知识讲座制度知识考试、制度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制度宣贯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内网、管输通讯、等多种宣传媒体进行制度宣传;在学习制度的同时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学习党的十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真正通过全员参与来共同推进公司制度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例如本班组实例证明了制度建设和良好学习氛围对班组执行力提升的重要性。我处把QHSE管理体系纳入每年的学习计划,要求处专干对基层场站跟班进行QHSE知识深入宣贯,并且把QHSE专项学习笔记,并纳入每月考核之中。这些工作结果充分体系了制度建设和良好的企业学习氛围对于班组执行力提升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
要想充分提升班组的执行力,就要引入竞争机制,首先从思想意识上打破国企铁饭碗和大锅饭的落后思想,提升企业员工的危机意识,使班组员工树立主人公的意识。其次,要建立新型的奖金分配机制,建立多劳多得的机制,使得班组成员工作差别化,使得能力高、责任心强的员工得到应有的奖励,这样能够使得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例如,本班组实现绩效工作以来出现了班组员工从不愿工作到主动找活、抢活的转变,这便是绩效考核机制的作用。再次,要引入竞争机制,班组内分成不同小组进行竞争,对于竞赛成绩优秀的小组给予相应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并使得获奖小组进行经验分享,既能够提升其积极性,也促进了整个小组的发展,有效提升班组竞争力。
(三)建立监督体系,狠抓落实
一个科学的监督体系的维持企业执行力持续高效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监督体系,在企业的日常工作中做到时刻监督,随时修正偏离,才能够有效保证班组的高效运行,执行力的长效发展。企业班组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吸引高端的管理人才进行监督体系的管理,并在工作中狠抓制度执行力。例如本公司在2013年度就有科学执行监督体系的成功案例,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和管理需要,按照2013年制度建设规要求开展制度“立、改、废”专项活动,集中梳理、规范和完善公司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实际的工作中针对不符合企业实际,不能提升执行力的行为及时修正和改善,对制定不合理、流程不完善、对已不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的制度加以修改完善,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研讨,建立一套有利于促进执行力提升的方案,并在工作中加进宣传。
其次,在监督的过程中注重落实和赏罚分明。将制度建设、宣贯、执行纳入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范畴重点对公司“十二五”以来,新建和修订的《管道运输公司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招标、非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财务收支审计办法》、《项目建设及基建维(抢)修材料采购、定价管理办法》、《五万元以下合同招标管理办法》和《合同付款审批暂行办法》等16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 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落实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制度执行有偏差、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深入、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及干部,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例如在监督体系下,有效的提升了我班组的执行力。我处主要负责全处经济合同谈判、签订和我处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推进工作以及科室日常管理工作。在工作执行的过程中,依照有关合同管理法律及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实时监控,严格进行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维护企业利益,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一年来共签订经济合同60份。完善遗留项目57份,超计划补充合同14份。通过有效的监督体系能够充分的降低不完善合同的发生率,有效保证企业班组的执行力。
总之,提升企业班组制度的执行力是十分重要的,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员工素质,加强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并建立监督体系,狠抓落实才能有效提升国企班组制度执行力,促进企业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