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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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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检查目的

通过自查和检查达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促进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按照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质量。

(二)安全生产。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7号)部署,重点检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临边围护。

(三)防火安全。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0号)、《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6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阻燃安全网使用情况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四)起重机械。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5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省厅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

(五)文明施工。《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10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与整治工作的通知》17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重点检查场地硬化、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整洁。

(六)人员到位履职。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专项检查的通知》51号)开展施工、监理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

(七)劳务管理。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2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即日起到10月11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建设、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劳务单位联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报告送区质安站。

(二)10月12日至10月20日我局各检查组开展大检查。

(三)为整合提高监管力度,将邀请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人劳局、区消防大队联合检查。

(四)我局将在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分析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程序

(一)各检查组分别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二)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和项目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三)各检查组检查现场。

(四)各检查组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五)各检查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五、其它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施工单位要组织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开展自检工作,并通知各单位到位积极配合我局检查组检查。

第2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为2011年度建筑安全工作打好基础,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春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机构及检查范围

1、第一组

检查范围:开发区四期西区、西区北地块(包括原城北工业区)、中央服务区、市政工程

2、第二组

检查范围:开发区二、三期在建工程、北苑服务区、苏溪、炉头、堰头、杜山头等工业区

3、第三组

检查范围:开发区一期、开发区四期东区、综合市场及出租标准厂房

二、检查内容

1、文明施工:结合工地实际,查找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薄弱环节,施工现场是否封闭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硬化;施工现场噪声是否扰民。

2、依法履行市场行为情况:依法履行建筑施工各项法定手续情况;项目部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检点。

3、基坑围护、防坍塌措施。包括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防护措施。

4、支模系统:方案编制及依方案组织施工情况;相关审查、检查、检测、验收等手续完备情况;实际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是否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5、防坠落事故的各项防护措施:包括脚手架、洞口、临边、人货梯等。

6、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相关检查、审批手续落实情况。

7、施工用电安全情况。

8、民工安全教育情况。

9、综合市场及出租标准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及消防安全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1年3月23日——4月3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切实对照相关的标准规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各施工单位要重视安全台帐的整理工作,相关的检测、检查记录要确保真实、详尽、规范;内容要分门别类、有序存放;相应签字手续必须由本人履行,不得代签。

3、各检查组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要按照相关标准做好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及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被检查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整改承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第3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为重点,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设局局长孙黎明担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副局长吴宏图担任,成员由建管科、法规科、市政管理处、质(安)监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为月日至日。另外,月日至月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月日(周日)将举行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月日至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宣传重点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六、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市建设局开展的相应工作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并发放各类安全教育资料。

3、举办重点监管或事故发生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班。

4、按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5、加强警示宣传,利用短信息通信平台,向全市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警示性短信。

6、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唱红歌比赛。

8、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9、按照市住建委印发的《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建委“一打五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局《关于开展慈溪市建设工程无证无资质施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10、按照市住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市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我局印发的《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并加强内部学习培训;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3、召开一次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解决1-2个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4、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张贴建筑行业法规宣传挂图,悬挂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横幅标语(警句、警言),设置安全宣传报栏,布置、更新和补充各种安全标志牌。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6、组织一次各类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利用民工学校,重点做好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

7、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自救演练。

七、活动要求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我局及上级部门总体要求,细致谋划,务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方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第4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在前段时间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安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结束。

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制订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各业务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各项工作。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海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石云华、吴维民、关俊杰、张继红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大队、站、中心负责同志组成。下设4个安全检查小组,分别为消防安全检查小组、企业污染治理安全检查小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检查小组和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安全检查小组。

(一)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三防办、防洪设施管理所、环境保护监测站、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负责人:朱首庆、吴桂平、谭德生、邵锦生同志

检查内容:对各自管辖范围的办公区域、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场所内部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存在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设备,离开办公室是否关闭空调、电器设备和电源开关。督促、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办公场所消防器材、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处于适用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三防办负责检查区委23楼办公场所;防洪所负责检查三防大厦办公场所和三防仓库等;监测站负责检查本站办公场所、实验室和实验化学药品等;环保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检查区环保大楼相关场所。

(二)企业污染治理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责任人:李奕赋同志

检查内容:1、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对建筑工地开展监察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现场噪声及扬尘防护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工地严格遵守规定作业时间,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噪音,做好便民措施,减少施工扰民。2、检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对相关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情况。检查污染治理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情况,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建设和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责任人:唐艳、李奕赋同志

检查内容:加强对本辖区内除市级环保部门监管以外的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贮存是否规范,贮存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要求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是否按规定存档,是否存在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当一般废物处置的行为。

(四)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安

全检查小组责任科室:三防办

责任人:朱首庆

检查内容: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对辖区边坡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令整改,落实好边坡安全监管责任人,督促做好边坡巡查、警戒、预防、整治等工作。全力组织做好地面坍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突发地面坍塌情况及时与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市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区建筑工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办进行处置,做好整治项目的落实和施工。并对相关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全力做好各项群测群防工作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底前)。各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大检查工作详细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检查整治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月底前)。各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全面细致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过程资料妥善整理、存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2月15日前)。各小组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马兴瑞、许勤等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的具体行动,对实现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作用。各小组要提高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局2015年度工作收尾和2016年度工作开局的头等重要工作落实。各小组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小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全面履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业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分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职责,不留死角。

第5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开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度假区管理办(阳澄湖镇)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

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办分管主任、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和各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园绿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类工地,包括: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小型(临时)、拆除、农民自建房工地及其参建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三)整治内容

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

(四)整治重点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履责,进一步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2.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各企业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强化一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各地、各部门要为企业搭建安全生产平台,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将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分享先进的、有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管理经验,加快实现安全管理经验从企业中产生产出、在企业间交流提升、到企业里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

3.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强化危大工程实施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及专家论证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5.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参建各方要贯彻落实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一体化)、检测等多方责任主体的《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6.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参建各方要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33号)要求,严格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执行信息报告,确保我区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有序、高效。

7.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情况。参建各方要落实项目在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消防防火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区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和蚊蝇消杀活动等。

8.全面深入推进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参建各方要进一步提升扬尘防治意识,深入剖析自身工地扬尘管控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强化如秋冬季等大气重污染时段,土方开挖、市政后三通等重点工序环节的管控措施,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9.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参建各方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0.提升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规模以上的项目要积极建设智慧工地,实现数据与相城智慧安监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政府监管端、企业端、项目端三级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11.持续开展工地危化品专项整治。参建各方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

12.强化小型(临时)工程与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各属地政府要加强对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及时发现、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堵塞辖区内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五、实施时段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工程项目部。要立即督促参建项目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现场隐患不消除、工人教育培训不充分的不得带病作业、继续施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突出重点企业、项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对停工整顿、发生亡人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跟踪复查,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在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各建筑企业要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检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将根据此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法、联合惩戒。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频次,要依法严惩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突出对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严厉打击,对非法建筑施工活动,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对从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加大事前查处和非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公布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请各地、各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范围内的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1年5月起,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案要求,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附件1、2);2021年7月23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总体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及时梳理汇总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梁吉成、刘伟伟,联系电话:85182396,邮箱:2364293143@qq.com。

 

 

 

 

 

 

 

 

 

 

附件1

各板块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序号

镇(街道、区)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经开区

北桥街道

 

 

 

 

 

 

 

 

 

2

澄阳街道

 

 

 

 

 

 

 

 

 

3

苏相合作区

 

 

 

 

 

 

 

 

 

4

相城高新区

 

 

 

 

 

 

 

 

 

5

高铁新城 

 

 

 

 

 

 

 

 

 

6

度假区(阳澄湖镇)

 

 

 

 

 

 

 

 

 

7

黄埭镇

 

 

 

 

 

 

 

 

 

8

渭塘镇

 

 

 

 

 

 

 

 

 

9

望亭镇

 

 

 

 

 

 

 

 

 

10

黄桥街道

 

 

 

 

 

 

 

 

 

11

太平街道

 

 

 

 

 

 

 

 

 

合计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序号

部门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区城管局

 

 

 

 

 

 

 

 

 

2

区交运局

 

 

 

 

 

 

 

 

 

3

区水务局

 

 

 

 

 

 

 

 

 

4

区应急局

 

 

 

 

 

 

 

 

 

5

区国资办

 

 

 

 

 

 

 

 

 

合计

 

 

 

 

 

 

 

 

 

 

专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第6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4月3日 至 4月5日 ,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4月5日 至 4月7日 ,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4月7日 至 4月9日 ,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交流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刚才,传银局长宣读了2011年第一批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向获得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部分企业颁发了匾牌,4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先进企业从不同角度做了经验介绍,会议还邀请市信如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专家就标准化创建的有关问题作了讲解,同时会议印发了巨野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华意化工有限公司、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中粮艾地盟()有限公司4个企业的书面交流材料,这些企业的做法都很好,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就我市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赵润田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亲自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四项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年初,市政府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了对县区的考核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完成时限。各县区各部门周密部署,试点带动,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了3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5家工贸企业的三级标准化验收,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了1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3家工贸企业的三级以上标准化验收,1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二级标准化验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8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85起,死亡98人,同比分别下降14.4%、13.3%,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领域没有发生一起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安全、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虽然我们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取得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区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企业标准化作为治本的措施来抓,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工作指导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引导创建工作的能力差;有的企业认为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是一种负担,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存在观望、等靠等现象。二是进展很不平衡。从县区看,开发区、曹县、巨野、成武等县区进展较快,已完成任务的90%以上,但有的县区推进力度不大,起步较晚,进度缓慢。三是宣传培训不够。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没有广泛深入地宣传,企业对标准化建设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想抓不会抓,工作进展慢。四是有的企业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重形式、轻内容,重表象,轻实质的现象,为创建而创建,为达标而达标。五是有的企业重创建、轻运行,在创建成功后放松管理,降低标准,不能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也是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今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我市现有规模以上企业2000多家,规模以下企业3万多家,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企业达标,其它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企业达标,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安全标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根据市政府年初工作安排,2011年内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实现三级以上标准化,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还有5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还有4家,30家试点工商贸企业还有5家没有达标。按照年初计划,10月底企业要全部完成,11月进行统一验收,时间非常紧迫,各县区必须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根据创建方案,及时研究掌握进展情况。进度慢的县区,要学习借鉴先进县区的做法,逐个企业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对没有完成的企业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列出进度表,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各企业要加大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会议、简报、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创建标准化的意义作用,营造浓厚氛围。二是要加强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列为本部门、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方案,分级别、分层次、分行业、分专业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真正理解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内涵,掌握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相关知识、工作要领和步骤,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三是要强化技术支撑。要发挥专家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作用,聘请有关专家现场讲课、指导,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遇到的问题,为创建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三)严格标准,确保创建成效。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专门班子,聘请熟悉达标建设的单位和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建章立制,自查自纠,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措施落实,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要求,确保工作成效。各主管部门在考评验收中要严格标准,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严格检查,确保运行质量。对已经创建达标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达标企业要对照标准,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检验标准化运行质量,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标准在执行中得到有效贯彻,巩固达标建设成果,建立持续改进、巩固提升的标准化运行长效机制。

(五)建立、落实激励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相结合,推动工作的开展。凡在今年年底内未实现达标的危化企业,明年要依法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一般工商贸企业,要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对个别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直至依法关闭取缔。要将达标结果向国资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安监、经信、机电协会、轻纺协会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工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达标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流通企业安全达标工作;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达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达标工作;工会要通过推广选树“首席职工”、“创新能手”,开展“安康杯”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共青团要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把达标创建工作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制定具体措施,要统一步调,协调行动,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和广大员工的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对安全达标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研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达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企业,搞好服务,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第8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为主要任务,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卫生强区目标,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开拓创新,难中求进,认真落实“抓住一条主线,着力一个完善,把握一个重点,实施一项工程,坚持一个确保,突出一个加强”的总体要求,各项重点工作均完成了计划进度,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开展了多项专项治理工作,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改革创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我们坚持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狠抓了两个方面的改革工作。一是抓好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严格人员准入制管理,积极探索试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从我区区情和卫生系统实际出发制订了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取得预期效果。二是抓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原则,启动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报请区编委办同意,4月份开始在搞试点,6月份完成,达到预期目标,下半年在全区铺开,取得初步成效。在引导民营医院发展、引进高素质人才、培养农村卫生工作人才方面,也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引进专业人才19人,先后举办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各1期,参训128人,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专业素质,优化了人员结构。 二、着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和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健全了监测、报告、预警网络体系,建立了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应急专业队伍及传染病救治专业分队,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启动公共卫生中心工程建设,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一期5000m2建筑工程完成了土地征用工作。区妇保院建设工程,上半年完成了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下半年正式动工兴建,目前进展顺利。 三、推广“多湖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一是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我们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己任,把农民健康工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统一起来,把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作为农民健康工程的重头戏,启动全区第三轮新型农村合医疗工作,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派出机关人员和医疗人员100余人深入农村搞宣传,局领导带头深入一线走家串户作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大大提高了农民的自愿参保意识,全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比例由上年的89%进一步上升到94%。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合作医疗参保农民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工作,制定了农民健康体检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结合“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和“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等活动,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全年免费体检率达到60%以上。全年合作医疗为农民报销医药费400余万元,其中报销额万元以上的人员达70余人。同时,积极推进区、镇乡(街道)、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公共卫生3大类12项工作,保证全区80%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上半年完成了网络建设计划编制,下半年非正式启动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二是加强农村卫生“三 化”建设。公共卫生示范镇乡(街道)创建工作,傅村卫生院综合门诊楼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完成20%。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启动了赤松卫生院6600?的土地征用及扩建项目和楼下金(孝顺)、桥里方(赤松)等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上半年完成了赤松卫生院扩建工程的设计、规划等工作,下半年正式动工兴建。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主要是加强社区服务人口的健康管理工作,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调整结构布局,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力争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率达90%以上,上半年完成了赤松、山口冯、孝顺楼下金社区卫生服务站土地征用工作,下半年正式动工兴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化建设,完成了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安装调试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管理系统已进入试运行。三是抓好卫生城镇(村、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创建3个省级、10个市级、20个区级卫生先进单位,上半年完成了申报单位的确定和创建计划的制定,并着手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本级自检,并上报了申报材料,迎接验收。 四、强化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止了重大疫情爆发。坚持预防为主方针,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查漏补缺,狠抓工作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以霍乱、人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为重点,加强了疫情监测。地方病防治工作,重点对血吸虫病、地氟病等开展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大力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程,组织开展了群众性查螺灭螺工作,全年共出动1万余人次,灭螺XX余只,有效地降低了发病率。对各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和肠道门诊,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改造或完善,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尽早控制传染源,严防疫情扩散。严格执行重大疫情信息报告程序,提高了监测质量。 五、实施卫生安全工程,提高了卫生保障水平。一是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医疗、食品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生产、加工、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区医疗、食品等市场秩序的规范化。严肃查处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强工厂食堂、建筑工地、学校及幼儿园等行业和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职业危害规划项目“三同时”联审工作,对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防止了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成立职防专业机构,进一步提升了我区职业病防治水平。三是加强医疗安全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了“医院管理年”活动,在组织各卫生院严格自查、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派出督查组普遍进行了检查验收,对问题较突出的卫生院进行了限期整改。通过加强卫生院管理,健全和落实了各项诊疗护理规程,强化了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准入控制,提升了医疗质量,有效地保证了医疗安全。同时,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

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的就医环境。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加强血液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六、突出加强行风建设,治理“看病贵”工作取得进展。紧密联系卫生改革与发展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规范医务人员的言行和服务,健全行风社会监督机制,构筑医疗卫生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打造“平安卫生”;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大治理“看病贵”工作力度,进一步整治了各种不正之风。特别是根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的安排部署,我们协同纪检、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反医疗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开门整治,在各医疗、医药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重点整治,依法处置了3名医疗贿赂严重犯罪人员,并对一批参与医疗贿赂的违法违纪人员作了严肃处理,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贿赂行为,降低了医疗服务虚高价格,减轻了群众负担,受到全区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XX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础设施、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与群众需求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差距较大。二是卫生投入与卫生事业发展的矛盾相当突出。三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几项重点工作的进展不够平衡,个别项目由于主客观多种因素制约,进度尚不够理想。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力度,求真务实,推进问题的解决。

   

第9篇: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县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开展高毒农药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禁用兽药、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严查在水产苗种生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开展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组织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假冒伪劣兽药产品立即收缴销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饲料中掺杂使假、坑农害农行为;加强畜产品安全监控,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及其产品追踪溯源体系建设,充实完善检测体系和检测手段,通过动物养殖标识采用电子信息手段对动物原产地及养殖、防疫、药物使用、检疫、监督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进行标记,达到快速、准确追溯,对病害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畜产品消费安全;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行动,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到今年底,全县龙岗、棠香办事处区域中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的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县农业局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通过监督抽查、市场准入、巡查、回访、年度报告、强化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等手段,加强对食品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管,促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等基本条件;帮扶具有一定条件的小作坊尽快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实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包装等相关产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特别是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充分发挥12365的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网络系统作用,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到今年底,全县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的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县质监局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到今年底,全县县城内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街镇乡政府所在地及县城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街镇乡、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县工商局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在县城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中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底实施率达95%以上;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到今年底,彻底整治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对县城的无证照餐饮经营单位查处率达100%;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县卫生局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依法做好药械广告的监测和日常检查,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协查机制。对篡改审批内容或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协助市药监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到今年底,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打击私屠乱宰行为,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完善猪肉购入登记、检验和销售记录制度,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场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到今年底,全县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街镇乡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的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贸易局牵头)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全面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期复查,确保整改率和整改复查率均达到100%,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逐步提高。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行业会议、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促进企业自律,达到抽查一种产品,促进一个行业发展的目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集中抽查一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集中公告一批产品抽查情况;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集中取缔一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窝点;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对假冒伪劣产品已经售出的,必须责令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加强获证后监管,确保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

到今年底,全县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产品质量不高、无证生产等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县质监局牵头)

三、工作步骤

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至15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相应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广泛宣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其了解国家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拉网检查,整改提高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经营主体底数,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5日)。根据拉网检查结果,进一步明确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

(四)总结验收,巩固成果阶段(12月16日至31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国家、市工作组验收的准备,确保验收成功。县政府根据各部门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这次专项整治,由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并于**年9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街镇乡、街道,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二)强化分工协作,实施依法整治。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要下移监管重心,强化监管措施,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产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提高整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