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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财务一体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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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财务一体化

第1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一、指导思想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卫生服务功能,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卫生服务差距,对于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我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就要是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部、省及市业务部门的要求,逐步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村为单位,规范、稳妥地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全市探索市、乡二无治理模式的有效形式,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为我市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方便、价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工作带来的惠民成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的实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村卫生所的公益性,增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和效率。

2、坚持实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优化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导,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3、坚持循序渐进,分阶段、有步骤推进,逐步实现全面整合。

4、坚持院办院管为主体,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5、坚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全面推进,中西医相结合。

6、坚持探索村办乡管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卫生所健康发展。

四、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村级卫生网。

1.规划。严格按照我市村卫生所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1所村卫生所,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所;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较远(1公里以上)、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设村卫生室。村卫生所和村卫生室同属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

2、房屋。村卫生所房屋鼓励争取政府支持、集体租赁和村医集体购买。其房屋面积和基本装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和配备,其中,村级卫生所(室)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有独立分开的预防保健室、诊察室、治疗室、处置室和药房。

3、设备。至少拥有以下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诊察桌、出诊箱、药品柜、输液器材、换药器材、紫外线灯、污物筒、资料柜、电话、简易高压灭菌设备、灭火器、观察床、输液椅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电视、心电图机、氧气瓶等;设有健康宣传栏或宣传窗。

4、标识。全市村卫生所实行统一标识,印章。

5、布局。要做到结构合理,环境整洁,物品、器械放置有序到位,相应制度、图表上墙公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便民措施或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和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

(二)实行“七统一,两独立”。

“七统一”即:在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实行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行政管理。

(1)市卫生局管理职责。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全市乡村一体化工作,制定出台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乡镇卫生院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乡镇卫生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对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聘任村卫生所(室)长,聘期一年,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卫生局打击和取缔本辖区内无证行医、乡村医生所外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2、业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统一部署、安排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村卫生所(室)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2)乡镇卫生院要带领和指导村卫生所转变服务模式,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3)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要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4)要严格加强乡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机构的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

(三)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1)市卫生局职责。要加强对乡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

(2)乡镇卫生院职责。统一管理各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固定资产,实行“村财乡管村用”。设立村卫生所(室)总帐和分帐,对各个村卫生所(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和业务收支帐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对各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3)村卫生所职责。自觉接受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管。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资金,用于支出村卫生所(室)的房屋租赁、办公用品、取暖费、水电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四)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双轨制。村卫生所(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村卫生所(室)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严格控制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的使用。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工资管理

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管理和发放乡村医生工资,乡村医生工资由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和诊疗活动收入三部分组成。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取得;基本药物补助按销售额比例补到人头;诊疗活动收入根据村卫生所(室)诊疗次数获得相应比例的一般诊疗费。此外还包括中医药收入等其它收入。乡镇卫生院统筹本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工资和村卫生所(室)业务支出。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利润提取比例(第一次统筹),乡村医生取得的月收入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当月利润(元)提取利润比例(%)业务收入工资发放(%)

低于(含)300不参加利润提取全额发放

301—500595

501—1000694

1001—2000793

2001—3000892

3001以上991

村卫生所诊疗活动的利润提取统筹后,所取得的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进行第二次统筹,工资达到2500—3500元/月的按2%统筹,达到3501—4500元/月的按3%统筹,超过4501元/月的按4%统筹(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二次统筹比例(第二次统筹):

业务收入按比例提取后利润达到(元)统筹比例

2500—35002%

3501—45003%

4501以上4%

(六)人员管理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所(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

(1)乡村医生应接受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全部进入村卫生所(室)执业,私自执业者一律取缔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2)乡镇卫生院可根据需要调配乡村医生到卫生院或村医生所(室)工作。在本辖区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方可调配聘用到卫生院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可在本乡镇本村级医疗机构调配使用。

(3)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4)禁止一人办所。对于夫妻或父子(女)同所的必须三人或三人以上同时执业。

(5)乡村医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于未完成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不予参与年度考核和下年度聘用。

(七)目标考核管理

(1)卫生局职责。负责对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组织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和年度考核。

(2)乡镇卫生院职责。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所的医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所的内部管理;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和工作经费。在卫生院工作的乡村医生参照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享受与卫生院职工同等工资、待遇和福利。

(八)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所(室)均为独立法人,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卫生所(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自行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所(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统一分配,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对全市村卫生所(室)进行排查,核实在岗乡村医生人数。

2、统一规划。根据全市实际,综合统筹乡村一体化工作布局,重新核发村卫生所(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定乡村医生执业地点。

3、实质运作。对村卫生所(室)进行整合,对村卫生所(室)现有资产进行盘点,确认,出台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履行有关人员聘用手续。

4、总结验收。重点考核工作落实进度、管理制度执行、卫生服务开展、药品采购使用、技术人员执业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打标立样,予以推广。

第2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乡村卫生一体化;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R197.6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12)06-0067-02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体化卫生所的功能不断强化,由最初的看“小病小伤”转变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咨询、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一体化卫生所是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运行的载体和平台。青州市加强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1 基本情况

青州市辖8个镇、4个街道,1052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91万,其中农业人口近70万,2011年度参合人数69.94万人,参合率近100%。确定了新农合网络直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632处,每千名参合农民拥有近1个,满足了参合农民小病不出村的就医需求和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2010年全市共有51.42万人在卫生所享受到了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受益率为73.52%,一体化卫生所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率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2 主要做法

2.1加强硬件建设 一体化卫生所面积要求在8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五室分开,配备血压计、听诊器、吸痰器、体重计、氧气筒、血糖仪、血细胞计数仪等34台件诊疗设备,居民健康档案橱、微机、打印机等也配备齐全。

2.2网络联网报销 为适应新农合即时结报的需要,将微机联网报销作为新农合定点的必备条件,所有定点卫生所全部与市合管办联网,经过卫生局层层培训后,乡村医生能够熟练操作微机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参合农民就诊结算后能够即时得到报销补偿。市合管办也能通过网络平台对全市村卫生所的报销补偿情况进行适时监督。

2.3三制、四统一管理 对一体化卫生所实行“三制、四统一管理”。三制,即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乡村医生经考试考核后实行全员聘任,动态管理;对乡村医生按工龄、职称、从业年限、业务量等方面核定工资,按月发放;分期分批为乡村医生办理商业保险,做到老有所养。四统一,即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卫生所的法人代表为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卫生所必须认真完成卫生院安排的各项业务工作,卫生院负责卫生所的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卫生所业务收入全部上缴卫生院,卫生院成立单独的卫生所财务核算机构,对业务收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行统筹核算后发放给卫生所。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卫生所使用的所有药品全部通过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由卫生院统一配送,卫生所设专柜专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按要求统一管理。

2.4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巩固和发展农村社区卫生和新农合制度方面起重要的作用。通过在职培训、远程教育、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形成梯队式服务人才,确保农村卫生和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实施。

3 取得成效

通过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理顺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公共卫生服务得到顺利开展,医疗行为明显规范,乡村医生队伍逐渐稳定,新农合制度得到健康发展。

3.1积极协助政府宣传发动,稳定参合率 青州市2003年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首批7个新农合试点市之一,试点初期,由于受传统合作医疗的影响,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认可程度不高,资金筹集有很大阻力。当时卫生所发挥了最贴近于农民和在农民中威信高的优势,积极配合政府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农民认识,引导农民参合,乡村医生及其亲属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使得参合率由2003年试点之初的61%逐步提高到2007年度的近100%,并一直保持至今。

3.2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由于632处卫生所全部实行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就诊的同时得到报销补偿,纳入报销补偿的费用占医药总费用比例由2005年的60%提高到2010年度80%以上,参合农民受益率由30%提高到85%,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实现了基本药物报销补偿比例的提高,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第3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完成农村基层医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三化”建设。按照《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2011年底标准化率达到100%,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信息化率达到70%;2012年“三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率实现100%。在“三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迎娶2011年底达标。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

1、镇卫生院的建设规模、规划布局、建筑要求、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功能设置符合《省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共卫生科室通过市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儿保门诊、星级防保站、卫生监督工作站等考核验收。

3、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建筑要求、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省卫生厅《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规定。

4、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一体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5、按照“机构标识、科室标牌、布局色彩、公示内容、服务装备”五统一的要求,进行标牌、标识等标准化装修和配备。

(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行“院办院管”模式,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按照“五统一、两独立”原则,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即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各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财务。

3、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管理制度。

4、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建立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流程,统一安排各项公共卫生等工作任务。

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药物一律由镇卫生院按规定采购后,统一配送。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财务进行监督,村卫生室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

7、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对村卫生室机构、人员的考核。

8、村卫生室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9、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落实村医补助政策,探索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

1、城乡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互联,开展网上即时结报及基本医疗信息实时传送与监控。

2、整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资源,实现网上登录、填表、统计、分析、报送、查询等功能。

3、患者就诊使用IC卡。IC卡除录入家庭、个人基本信息之外,使用者医疗信息、健康信息同时录入。

4、镇卫生院全部建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并与县联网,基本实现疾病诊治、健康管理、财务管理、事务管理、费用结算电子化;村卫生室要建立HIS系统,并与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相配套。

5、推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农村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011年达到30%以上;2012年达到5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镇人民政府完成推进“三化”工作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8月)。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开展“三化”建设工作,逐步完成“三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综合验收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2月)。县卫生部门及镇人民政府以《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为依据,成立综合验收工作小组,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三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全镇乡村卫生服务“三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调度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三化”建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第4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对按区统一规划设置并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村级卫生室,由镇街卫生院实行行政、业务、财务和药品统一管理,建立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和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使农村卫生规划更加科学,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实现乡医队伍的新老更替和镇村卫生组织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的要求

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理顺并加强镇村两级卫生服务功能,大力推行以“四统一”为中心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规范农村卫生市场秩序,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医录用机制。卫生部门要严格乡医录用标准。乡医录用后,其身份不变,由镇(街)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卫生部门要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兼顾卫生院、卫生室和乡医三者利益,对卫生室收入进行合理分配。

(二)实行“四统一”管理,规范工作运行。对按区统一规划设置并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报销范围,在区卫生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由镇(街)卫生院实行“四统一”管理。一是统一行政管理。由卫生部门对村级卫生室统一设置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考评奖惩,统一监督管理,对工作人员统一录用、聘任、评议、培训、考核和调配使用。二是统一业务管理。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经卫生部门录用后,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和逐级转诊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做好本辖区内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等业务工作。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减少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三是统一财务管理。镇(街)卫生院要设立一体化管理总帐和各村级卫生室明细帐,各卫生室通过电脑网络接受上级的财务监督检查。四是统一药品管理。村级卫生室的药品由镇(街)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调拨供应,统一药品价格,切实保证药品质量。

四、方法步骤

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进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

组织召开全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镇(街)也要召开乡村医生会议,传达全区一体化管理工作精神,并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布置工作任务。

(二)实施运行阶段(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

1、搞好乡医的录用、培训和调配工作。区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街的沟通,认真细致地做好乡医录用工作。首先,由乡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推荐,卫生院审查,报卫生部门审批,卫生部门组织业务知识考试与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录用的乡村医生由镇(街)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聘任,聘期两年。乡医录用后,分别集中到各卫生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乡医的技术水平和专长,进行合理搭配,原则上分配至所在村及就近村级卫生室工作。

2、搞好村级卫生室的全面管理。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发放到各卫生室张贴上墙。门诊日志、处方笺要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要求印制,各种票据、表册卡簿、印章等由卫生部门统一制发。各镇(街)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村级卫生室的各种管理制度和考核检查、奖惩办法等,严格执行“四统一”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至6月30日)

由各镇(街)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组织逐个验收,合格后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5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乡村债务;成都市;

优化路径

进城乡一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一项关于全社会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土地制度、社会保障、人口管理、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从近几年推进城市化的实践来看,目前推进城乡一体化还存在一些障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落后,城乡之间的“鸿沟”需要逾越。(二)政策配套不及时,农民进城的“门槛”需要降低。(三)建设投入短缺,城镇发展的“瓶颈”需要突破。(四)严峻的乡村债务问题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阻碍。

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面临着许多阻碍,基于以上原因分析更是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数额巨大的乡村债务与城乡一体化决策意图存在着巨大反差,我国乡村多年积累的公共负债问题,以及由此引出的基层行政生态秩序,成为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大现实障碍,所以必须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日益严重的乡村债务,早日完成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一、四川省乡村债务形成原因

自1998年建立四川乡镇信息系统,开展乡村债务统计监测以来的资料显示,乡镇债务逐年增长。对于四川省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税费改革弱化了偿还乡村债务的机制。农村税费改革后,弱化了偿还乡村债务的机制,取消了原先纳入乡镇财政盘子和村级财务开支的税费项目,如乡统筹、教育集资、屠宰税等乡镇可用财力一下子变得捉襟见肘。

(二)乡村政府机构臃肿,运行成本高。乡镇政府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员过多,造成行政费用支出巨大。目前,乡镇政府的机构配置都是对应上级部门条块结合的,除了五大班子外,还有“七站八所”,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三)乡村不良债务的金融制度限制。乡村不良债务作为政府的债务,同时很大一部分又是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它们之间彼此相互联系,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金融制度的不健全与缺失,是造成乡村不良债务的主要原因。同时乡村债务也是金融机构的最大的负担,反过来乡村不良债务对于现行的乡村金融体制有着消极的影响,对于乡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负面的作用。

(四)乡村不良债务的财政体制限制。从历史上看,建国以来财政体制的变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利于基层政府的。虽然在改革开放后,财政的集中程度下降,各级地方政府有了较大的自,但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权的集中度再度提高,而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效仿中央,财力层层集中。

二、四川省特定情况下的乡村债务化解对策和防范措施

我们在对四川省乡村不良债务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时知道,农村不良债务是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针对四川省特定情况下的乡村债务,提出以下对策和防范措施:

(一)以经济发展促进乡村不良债务化解。四川省各个农村地区政府立足于本地的优势资源,把优势资源变成优势财源,努力发展适合的生产经营项目,把优势效益项目做大做强,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建立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县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乡镇日常财政收支的监督部门,每年定期对乡镇财政收支进行检查,督促乡镇日常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其次,建立乡镇主要干部离任时的审计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四川省转移支付制度。即实施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具体方式就是分布在各相关涉农部门的财政补贴,由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时间、统一方式”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方式,委托金融机构开设“一卡通”银行专用存折,将所有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纳入一户管理和一卡通集中发放,范围包括贫困生“一免两补”、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补助等。

三、全国乡村债务优化路径

近年来,虽然上级财政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事业的财政拨款逐年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兴办企业的步伐加快,但由于乡村基层既有设施薄弱,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发展的基本需求,资金缺口依然很大,乡村财力负担进一步加重,举债建设成为一种普通现象;一些地方领导超越当地经济水平,大搞“形象工程”,盲目上马基础设施建设和下达各项达标任务,许多乡镇企业破产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沉淀,形成了巨额的债务包袱;此外,乡镇干部队伍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社会管理成本偏高。这一系列问题造成乡村债务一直呈现出直线上升的畸形增长方式。

因此,要彻底解决乡村债务问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改革力度:首先要对事权财权制度进行大胆创新。应遵循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遏制政府体制中财权不断上收,对中央、省(自治区)、市、县、乡五级政府的事权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配以相应的财权。其次要对约束监督机制有所创新。乡镇领导的离任审计主要是核对账目、审查贪污、挪用和超规格开支情况,这就导致了个别乡镇领导为了讨好上级,大搞面子工程,大造虚假政绩,给下一届班子留下烂摊子、重包袱的情况时有发生。

参考文献:

[1]马牧云.浅谈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J].科技信息,2008

[2]游程.我国乡村债务问题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08

[3]四川省农调队.四川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J].三农信息网,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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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精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县下达的我镇6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2、到2010年度,全镇所有的村都建有村卫生室,并基本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3、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确保我镇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建成的村卫生室确保100%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

4、加强我镇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鼓励乡村医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进修学习。

三、健全组织,成立江集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族人,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医院院长为具办人员,严格落实此项工作。

四、严格按县卫生局标准搞好村室建设

1、新建村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资料室、药房、值班室六室分开,相对独立。供水、厕所、宣传栏、道路等配套设施齐全。

2、统一村卫生室设置选址,严格按时间进度完成村室建设。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一个行政村设一所卫生室,按照《利辛县村卫生室建设选址意见》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址确定村卫生室建设地点。

3、2010年项目建设村卫生室要在5月底前完成工建任务,6月底前完成供电供水、卫生厕所、宣传栏、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8月底前投入使用。

4、设立项目资金管理专帐、专款专用,按合同支付建设费用。

五、统一村卫生室人员的配备和管理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统一调配,对乡村医生采取全员聘用制、聘期一年。

2、村卫生室负责人从聘用的乡村医生中公开推选、择优录用,村卫生室负责人的年龄,原则上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六、统一财务和药械管理

村卫生室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政府配套的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村卫生室使用。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发或随乡镇卫生院一起采购。

第7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2)1-397-01

自去年10月份,洪泽县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贯彻执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5%,让老百姓感受到医改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实惠。但卫生院及村卫生服务站也面临的一些难题。特别是村卫生室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人员分布不均。各乡镇乡村医生数量差距较大,有多有少,有的乡镇乡村医生高达平均每个村卫生室5.2人,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有的乡镇乡村医生又少到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只有不到2人,女村医更少,有的村卫生室就没有女村医,加之不断有到龄村医退休,人员会更少,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是执业后继无人。村卫生室执业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没有年轻力量补充(医学院校毕业生没有人愿意到农村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执业后继无人问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显现。目前,我县共有在岗乡村医生391名,其中50岁以上的160名,占到41%;30岁以下52人,仅占13%。

三是历史负债较多。几年前因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各地乡镇卫生院通过“单位筹一点、村医借一点、财政补一点”的办法,新建了许多12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其中“村医借一点”造成了一块不小的负债,医改之后各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村医生借资便成一个不小的预算外负担。以我县为例,乡村医生借资高达600多万元,目前仍有426万元没有偿还。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调配乡村医生。建议全面推行以“人事统一、财务统一、药品采购统一、处方统一、票据统一、制度统一”为核心内容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以县为单位,坚持“就近、合理”原则,对全县乡村医生进行统一调度、合理配务,努力解决各乡镇乡村医生资源不平衡的矛盾。

第8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完善补偿和保障政策,强化管理和指导,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体目标是:

年,完善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建成,配备相应人员;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村卫生室新农合和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基本建成;3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2013年,全面完成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合理用药率达100%;乡村一体化管理率100%;建成基于健康档案的信息系统,实现与新农合、药品监管的互联互通;8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2015年,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水平,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

1.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2.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服务人口较多或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酌情增设。全面实施政府投入或村民委员会投入,着力推进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实现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资产的统一管理。

3.加强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建设。各地要为村卫生室建设通过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减免各种规费,采取政府投入及村集体支持、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加速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重视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管理范围,配备必要的信息设备,实施县、乡、村卫生机构宽带联网。根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加快建立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信息技术对乡村医生服务行为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二)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

1统一人员管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可在辖区内各村卫生室之间合理调配。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凭证执业,定岗定职,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2统一业务管理。乡村卫生机构应根据功能定位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构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机制。合理划分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把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交给村卫生室承担。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日常服务的监管,督促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医疗服务规范,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记录。镇卫生院要组建由公共卫生医师、临床(全科)医师、护理人员等组成的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实行辖区分片责任包干,指导村卫生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统一药械管理。加强村卫生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建立规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由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用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指导乡村医生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4统一财务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项目,在省定医疗服务价格范围内,制定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规范村卫生室资产和收支管理,村卫生室的经常性收支纳入镇卫生院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统一绩效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发〔〕10号),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电子档案,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年度考核。以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等因素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每季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1次绩效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三)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合理补偿机制

1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基本药物由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2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各地要在村卫生室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积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改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3实施乡村医生定额补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地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定额补偿标准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要根据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补助分配办法,对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的乡村医生应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

4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职乡村医生,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四)健全培养培训制度,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

1开展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统一制定乡村医生年度培训计划,强化乡村医生“三基”训练。采取务实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例会等形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依托农村卫生信息网络,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在线培训,促进适宜技术在村卫生室推广应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年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完成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编制,明确队伍建设目标,政策措施,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根据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需要,做好免费定向培养工作,及时为村卫生室补充服务人员。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创新管理,鼓励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3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规范的学历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报名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进行统筹安排,预留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公开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以及村卫生室新补充符合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要适应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和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立镇卫生院编制总量管理、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政府管理目标和责任考核指标,完善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市将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医改年度考核内容,适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9篇:乡村财务一体化范文

为有效调动公共卫生单位与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X月X日-X日,由县卫生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劳局组成X个绩效考核小组,对全县X个公共卫生单位和XX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2012年第一季度绩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组根据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X卫办〔2011〕XX号)文件要求,通过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人事财务管理、院内建设与管理、群众评议与监督等七个方面工作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完成了从重医疗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新的公益性运行机制转变。

(一)基本医疗服务。

1、大部分单位均能够向群众提供农村适宜基本医疗技术服务,规范诊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技术规范,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污物无害化处理。建立了院感组织,有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及措施。

2、病历、护理文书书写较为规范,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基本规范。门(急)诊人次、出入院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等较以往同期有所增长;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有所降低。

3、各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均≥70%。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均按《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药品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共卫生服务。

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启动以来,各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执行管理单位都高度重视,通过三年的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项目规范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考核发现,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理顺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电子档案录入率和档案质量均有一定程度提高;能够按照新的管理标准进行重点人群管理,慢性病人管理率、规范化管理率和控制率有所提高;重点人群查体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稳步实施,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积极推进。通过调查,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对于开展的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重点人群查体、定期随访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大部分单位对新农合政策宣传到位,补偿方案、报销流程、常用诊疗项目及药品的价格、住院及门诊补偿信息等均在公示栏内予以公示。能及时、准确的上传住院及门诊信息,并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开展即时结报。

(四)乡村一体化管理方面

通过大力实施卫生民生工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工作环境和面貌得到一定的改观,医疗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完成XX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XX个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能够协助县卫生局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不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进行督导。

(五)人事财务管理方面

    未发现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簿设置齐全,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方面

    大部分单位服务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服务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床单物品清洁卫生。院容院貌整洁、安静,秩序好。基本都能按要求制定各项制度和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公开身份上岗,现场随机调查20名病人或病人家属填写满意率问卷,群众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管理体系不健全。有的单位虽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院内感染控制管理、病案质量管理等组织,但也是形同虚设,应付检查了事,平时不开展工作,不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制度不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建立的各项医疗质量制度不全,执行不严,有章不循,又缺乏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表现在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抗生素使用不按《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皮试结果无双人签名,院感措施落实不到位,医疗废物存放未使用有盖垃圾桶。

(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够规范。少数单位只注重任务量的完成,而忽视了服务质量,建好的居民健康档案未实行动态管理,使用率不高和更新不及时,慢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不规范,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浮于表面,宣传对象、宣传内容不切实际。 

(三)新农合管理。部分单位没有专门的新农合宣传栏,无公布就诊流程图或内容过于陈旧,未及时更新内容,没有及时上报月报表,没有及时识别住院病人参合身份,患者出院未及时结账补偿,没有及时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未能及时上传医疗服务信息。

(四)人事财务管理。部分单位收费员未能做到日清月结,收费款未及时存入银行,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五)群众评议与监督。部分单位虽设有意见箱,但无开箱记录,无双人签字;未开展病人及群众座谈会;未开展门诊及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无病人及群众评价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加强督查指导,规范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二)加强交流、学习与指导。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相互交流与学习,借鉴好的经验与做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及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督查、指导工作,指导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以绩效考核为动力,针对此次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认真整改,明确功能定位,切实提高卫生院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枢的作用,为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附:

1、XX县2012年第一季度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汇总表

   2、XX县2012年第一季度公共卫生单位绩效考核汇总表

 

 

 

                            

 

 

 

 

 

 

二一二年X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