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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同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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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同管理制度

第1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高校合同管理系统

高校合同管理系统包括:合同准备、审批、执行、控制、结束等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管控的力度。通过查询、统计分析和预警提醒等多种手段实现本单位的业务管理,帮助本单位把资金计划、合同进度、合同审批、合同变更、相关发票、合同资料等管理得更具条理性和统筹性,更使合同管理从繁琐混乱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变得轻松、愉快;使收付款管理从各种复杂的人事当中解放出来,减少腐败的风险,从繁多拖沓变得及时。此外,多种形式的合同、收付款数据等统计图表,也为单位日后的发展和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制定合同管理流程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一般包括如下几个环节。(一)前期准备。1.立项。项目立项是本单位为推动某个项目上马,根据本高校中长期规划或学院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而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按照本单位的审批程序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主要内容有项目投资建议的主要依据、资金来源、项目达到的要求等。2.合同起草。根据合同的具体形式选择相应的合同格式。高校合同的主要类型有承包合同、采购合同、维修合同。(二)合同签订。第一,经办人按照本单位的管理流程将合同文本底稿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审核。第二,本单位的需求部门、财务部和经办人应当从合同涉及的替在风险方面共同审核合同初稿,并提供建议,供主管领导参考。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第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三)合同的履行及归档。合同以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办人或合同履行监督人负有下列责任。一是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底稿、合同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资金支付等情况。二是合同履行结束应及时归档、分类,供以后同类合同作参考。如有可能,应该对每一项目合同及时进行总结。提高工作效率及资金使用效能。

三、合同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应当重视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着重从合同管理模式、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合同管理体系,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程度,提高资金利用效能。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依据学院的管理体系结合合同的一般流程制定出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变更管理制度、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及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新的合同示范文本。第二,依据合同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可以用文件夹存放,再根据需求分门别类;对合同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并且类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第三,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减少潜在的主观风险。第四,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服务意识,预防潜在的主观风险的出现。任何完善的制度最终产生的效能决定于执行人员的素质。

四、当前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财务风险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论是前期的谈判工作及日后的监管任务,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决定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主观或客观的财务风险,这就需要相关领导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风险的产生机会。(二)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不高。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不高,对签订合同的关键点把握不足,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不能严格按照章程及规范开展工作,也会导致潜在的主观和客观财务风险。(三)高校管理不同部门缺乏沟通。高校不同职能管理部门缺乏有效沟通,或在工作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他部门的意见也会诱发财务风险。(四)履行阶段也是一个重要的合同风险来源。合同监管人员不能认真履行监管义务,承担监管责任,都会将合同潜在风险转化为实际的法律风险和主观风险。同时,在合同救济阶段,由于救济措施和后续工作跟进乏力,造成胜诉案件执行不力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五、合同管理中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第2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高校合同关系与一般企业、公司合同关系最大的不同,是其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特色,即主要是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职能而进行的基本建设、维护维修、物资采购、合作开发、合作研究、合作办学、合作经营、资产处置、融资、服务等活动,使高校与各市场主体之间产生了内容各异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体现了高校的四大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职能。此外,与企业合同相比,高校合同一般还具有金额相对较小、种类相对较多、涉及经办部门相对较多等特点。因此,高校的合同管理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合同风险意识不强,管理观念淡薄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签约责任人的法律观念和风险意识,直接影响着以后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由于高校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法人,受传统思维定势的影响,管理者对学校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风险意识不强、法律观念相对淡薄。高校合同种类繁多,存在范围广,涉及周期长,所面临风险的种类也是多样的。合同谈判签约前,部分高校在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必要的审核时,由于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审核往往难以做到严格把关。而在正式签约时,又存在“应付审计、走过场”的现象,草率签订合同,这就使得合同在签订之初就留下了较多的隐患,加大了法律风险。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在合同履约完毕后,缺乏必要的绩效评价机制。当合同履约出现失误时,也没有相应的追踪问责体系,不易追究责任,更难挽回损失。

(二)合同多部门签订,无专门机构管理

一些高校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缺乏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合同的责任归属不明确甚至是混乱,致使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造成合同管理十分混乱。如:基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检测、以及影响房屋结构的维修改造合同由基建部门或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管理;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水、电、设备、教室、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等,合同由后勤或总务部门管理;资产的采购、处置,资产的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教材、教辅资料的采购合同,以及教育服务合同、联合办学合同由教学部门管理;图书、期刊杂志、电子资源的采购合同由图书馆管理;融资合同由财务部门管理;科研合作、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成果转让合同由科技部门管理;开展国际(境外)合作办学由外事部门管理等。这种由多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签订的合同管理体制,当产生履约纠纷、尤其是涉及多方主体时,各部门之间就难免地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不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此外,合同的多部门管理、签订还会造成在合同归档过程中,合同及相关资料分散在学校的不同管理部门,一些合同文本和证据资料因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或保存不善,甚至发生丢失,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隐患。

(三)合同内容不够严谨,未经严格审核批准

高校各类对外合同的签订,都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面、充分表达双方真实意图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包括附件)尽可能进行完备地约定。由于高校的合同内控制度建设比较滞后,在合同管理流程中,往往缺少关键的合同审核环节,由于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或由于合同审核人员专业知识的欠缺,或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足,从而在审核中无法及时发现不当或不利内容和条款;也有的高校合同审核人员确实提出了恰当的修改意见,往往因为内部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合同的经办人员没有及时纠正这些不足。另外,业务主办部门在实际签订合同时,有时碍于情面,或存在侥幸心理,自以为违约、纠纷不可能发生,觉得这类条款可有可无,忽视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约定。实际上,这些认定违约责任、确定争议解决办法的条款正是日后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和依据,同时这些条款的存在,也可有效敦促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三、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教育,提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

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进一步提升高校内部管理水平。高校合同管理是新时期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规范着高校的对外经济行为。高校各级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以及他们的法制意识的增强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对学校干部职工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尤为重要与迫切。通过培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同时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强化合同管理,是高校避免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提升高校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学校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合同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为保障合同在审核、签订、履行时以及出现纠纷后都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处理,不至于遇到问题束手无策,高校应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一整套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高校合同管理制度,以加强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要从体制上、程序上、权限上规范和约束各职能部门履约的行为,以此规范学校的合同运作和经营行为。例如要完善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制度,防治受托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过于集中,使学校法人代表———校长的授权委托行为规范化、合法化。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合同审核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合同追踪监督体系、合同档案查询和保管管理制度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精心制定、认真执行、监督检查,保证完整、准确、全面履行合同,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审核工作

合同订立前,应通过严格的审核会签程序。合同审核可实行合同小组会签制。小组成员可由业务主办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如:校办公室、招投标办、财务部门、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为维护学校经济利益把好关。可重点审核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如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标的,质量和数量,价款和酬金,付款的时间与方式,质保金的收取与退还,后续的服务与维保,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是否都已在合同中具体载明清楚。审核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文字的规范、准确,合同内容在逻辑上应保证前后一致,合同使用的概念切忌使用含混不清的语言,一个概念有多种解释时要确定一种解释避免纠纷。会审小组成员审核后应在合同会审表上签署意见。由业务主办部门综合以上专业意见拿出较成熟的方案,最后交校领导审查批准。凡对外投资、融资、合作办学以及学校资产联合经营等重大经济合同(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和重要合同(具体金额由各校根据情况确定)应请法律专业人员对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咨询把关并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会审定后签订。高校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讲正面的合作,更要强调反面的责任。只有这样,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时,才能确保高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四)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跟踪管理

学校合同一旦订立,就要开始履行。在此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是加强管理,提高执行力,确保全面按时履约。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业务主办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指定专人跟踪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按合同约定条款组织实施,对工程、物资、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涉及到合同中的付款条款,需经双方确认后,由业务主办部门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学校财务部门应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职责,并按审批权限,经申请人、业务主办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主管该项目的校领导审批、签字确认后办理款项结算,杜绝违反合同规定超进度付款现象的发生。监察、审计部门应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如属相关部门履行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合同档案的归档管理

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归档可由校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归档、管理、查询工作。校办公室应安排专人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加工,对所有合同统一编号、分类归档、汇总列表备查。合同履行完毕后,业务主办部门应及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移送校办档案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处置、销毁或遗失。每一份合同正本、副本以及合同审核、会签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及与之相关的附件(如传真件、文书、图表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等资料,授权委托书、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等材料均需妥善处理、及时整理归档,建立合同管理登记台账,为以后各方查阅使用提供方便。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合同复印件,应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校办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回借出的合同。各部门应对合同进行保密,校办合同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借给外部门(个人),也不得泄漏合同内容。

四、总结

第3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管理已成为高校管理一项重要的工作,做好高校设备合同管理,对高校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和腐败防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文章从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的内涵、高校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提出了做好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四项措施,使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实效。

关键词:

高校;合同管理;科学研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各高校对于教学、科研软硬件设施的投入逐渐加大,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每年的招标采购项目就有数千万,采购项目涵盖教学科研仪器、家具、软件、图书、装修、后勤米面油粮等各个方面。从招标项目的申报到论证,从制定计划到招标、评标、定标,从采购合同的拟定、签订、执行到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再到建立资产帐目,这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高校设备合同占高校合同管理中很大一部分比例,必须要规范管理,从严要求。

一、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的涵义

高校合同是指高校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在开展教科研、服务社会过程中,与作为其他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法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1]高校合同与一般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所不同,高校的合同通常是围绕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四大职能而进行的设备采购、维修维护、基本建设、合作研究、合作经营、合作开发、服务等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产生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关系。高校合同具有涉及部门多、种类多、金额小等特点,在管理上有其复杂性和独特性。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是指高校作为一个法律关系主体对设备采购合同进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审查、监督以及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统称。通过审查、监督、控制等管理手段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的流程。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保持采购各个环节相互衔接,避免风险,有利于保证采购任务顺利完成,以便优化和满足高校的资源配置。

二、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高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缺乏

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学校仅在2004年出台过一则《大宗经济项目合同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涉及的经济数额达5万元及其以上的大宗竞技项目的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及工作职能、审核的主要内容等。缺乏针对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跟踪检查管理等各个工作流程均作出明确规定的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风险意识不高

在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对后期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产生了直接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风险防控意识较弱、需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储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文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拥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2]然而在高校往往出现不规范操作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高校管理者相关法律知识签约,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学校公章而非同专用章。此外,未经学校法人授权的,学校下属的部门、学院或者非法人单位等擅自使用部门公章签订的。以上签订合同的主体往往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所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等最终应由高校这一合同主体来负责。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学校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高度还不够,思路未理清,更缺乏对合同签订后的风险防控意识。

(三)高校合同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签订部门较多,责任分散

高校下设部门较多,有教学单位、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这些机构就像一台机器的各个零部件一样,保证着学校这个大型机器的正常运作。平时这台“大机器”的各个“零部件”都是相对独立并对外开展各项工作。由于大部分高校无专门管理合同的机构或部门,因此各单位部门在对外交往需要签订合同时便各行其是,各部门都可以学校的名义签订对外合同。这样就导致,基建处负责基建项目的合同的签订、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房屋租赁的签订,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维修维护合同的签订、设备管理处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等等。合同签订的部门多,责任分散,存在着影响合同中学校权益的实现和潜在的法律纠纷等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又会出现种种问题,这时如果各部门相互推脱,避而远之。那么后果和责任只能由学校来承担。部分高校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负责合同签订的备案、盖章,并不能真正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此外,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也不能够随时全面了解学校签订合同的整体概况,再加上各部门和单位签订的合同等文本资料放在学校不同的部门,若管理不妥很容易造成合同的丢失,不能按规定存档,从而导致,学校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或相关检查时不能及时方便地查找资料。

(四)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强

高校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管理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有所欠缺,所以在面对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时往往是显得专业程度不够。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管理人员犹豫没有法律背景,常常忽视了法律的思维和方式或者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意识,比较倾向于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处理高校采购合同管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高校采购合同管理中尤其如此,这部分管理人员意识不到签订高校合同对于保障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3]如果合同管理者自身就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没有法律知识,不了解合同的基本条款,那么,高校采购合同管理就已告朔饩羊,形同虚设了。

三、高校设备合同管理对策措施

(一)提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要不断加强对合同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各项对外经济行为,推进依法治校,有效降低风险,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对避免腐败和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建设的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展开普法宣传,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签订管理方法、技巧的学习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与风险防控的相关知识。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也应该积极思考,探索合同管理的新路径和新方法。

(二)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

为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各高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台合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例如合同的审核制度、合同执行的动态监控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规范和约束合同的拟定、审核、签订、履行、管理等一系列行为。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使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防止合同管理工作被边缘化、简单化和表面化[4]。通过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制定,明确了涉及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使合同管理人员的各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保障合同的履行,有效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加强合同的动态跟踪

高校购置的仪器设备在逐年增多,采购任务逐渐增加,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也在大幅增加,合同管理部门需要提供更高效的工作和服务,来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合同管理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建立一个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平台,能够对合同的签订、执行进度、验收、付款、归档等一系列信息进行统一查询,增加合同管理信息的共享,加强对合同的动态跟踪管理,这不仅可以为以后的合同谈判、决策等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持,还有利于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降低采购成本。

(四)专业人员参与,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高校采购合同管理除了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外,还需要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等来全程参与,支持和追踪管理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核等各个环节。高校合同的文本形式,可以请专业法律从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按建筑、装修、仪器设备、软件开发等不同类型分别拟定合同范本(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除外),与对方单位商定需增加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添加到范本的补充条款中,并需通过法律顾问审核通过方可签订,这就从根本上降低了签订合同的风险性,有效的保护了学校的利益。

四、结论

高校设备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高校发展和师生的切身利益。做好高校采购合同管理,要从学校层面高度重视设备采购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养,规范设备采购合同各个环节和流程,同时,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合同的动态跟踪。

作者:刘洋 单位:淮阴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冯俊波.高校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2014(4).

[2]史为业.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析[J].会计之友,2010(10):84-86.

第4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有些承包商通过低价中标,然后再将项目转让或者分解转包的形式获得利润,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我国的招标法规定。转包或者层层分包导致实际施工对象的利润大大降低,必然会采取偷工减料的手段,影响工程质量。第三,合同中的文字缺乏严谨性,内容不够完善。在高校基建工程中,合同是处理各种纠纷的主要依据。准确、明细的文字有利于明确责任以及义务。如果文字内容不明确,存在歧义,则必然会引起误解,引发纠纷,高校也很难通过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第四,在部分合同内容中存在明显的不公正条款。平等性是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然而在实际中却有部分合同有失公正,尤其是很多合同中明确了学校的权利,但是却没有提及承包方的权利。表面上看这对学校有利,但是实则挫伤了承包方的积极性,也会造成一定的纠纷。第五,法律意识欠缺,合同管理不到位。由于高校合同管理者素质不高,缺乏管理意识,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二、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的完善措施

1.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核制度

首先,要加强对投标人主体的资格审查。在高校基建工程施工中,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的水平、施工者的管理水平以及施工企业的信誉有着较大联系。所以,高校必须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尤其是部分施工企业是第一次参加工程建设。投标人主体的资格对后期合同的有效性影响重大,所以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必须严格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制度,确保其资质水平与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范围相适应。在公开招标前,高校应当对投标企业的法人资格、资质水平以及在册固定资产规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投标企业的在建项目实地考察。其次,要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核制度。合同的签订离不开招标文件,它是合同最关键的部分之一。若招标文件自身不规范或者不符合法律要求,将会导致承发包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对等,也为埋下了纠纷隐患。所以,必须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核制度,在招标文件中将具体的工程内容、技术标准、材料要求以及质量的要求、承揽模式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进行严格审查,为之后的签订合同做好铺垫。

2.制定严谨的合同条款,保证承发包方的权益

由于高校基建工程的特殊性,所以合同在执行时具有内容复杂、范围较广、周期较长的特点。所以在制定合同时必须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在签订大型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当组织造价、法律、施工等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共同研究,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反复的琢磨,仔细推敲,避免存在歧义或者模糊的词句。在合同中除了主要条款之外,还应当将其他经常被忽视但是作用非常关键的条款进行规定,比如延期竣工的赔偿标准、施工安全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禁止分包的要求、合同解除的条件等等。一份有效的施工合同能够确保高校的利益不受侵害。另外,在合同中应当将学校以及承办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在确保高校利益的同时,应当做到合同内容的公平、公平以及合理。这样,承包方的利益也能通过合同来保障,避免在施工中产生纠纷,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

3.提高合同法律意识,加强合同制度建设

首先,高校要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培养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有的工作都要围绕合同内容开展,按合同要求办事,同合同标准来管理人。比如在施工当中,如果工程发生变更则应当保留书面记录,如果发现承包方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如果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内容,并且给学校带来了比较重大的损失,则需要通过相关的程序追求承包方的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其次,高校的基建管理部门要加强合同制度建设,优化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管理者能够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以及规范进行实际操作,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整体性提高。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从工程招标开始到竣工结算结束实施全过程的监管。

三、结语

第5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 绩效审计 评价指标

同管理绩效审计是审计部门对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过程。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审计部门了解审计事项和梳理风险点,有利于其发现合同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合同管理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并从根本上改善合同管理,切实提高管理绩效。

一、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模式

构建模式包括基于项目管理和基于过程参与两种。前者将合同管理作为特定的项目,借鉴COSO内部控制五要素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后者从合同的准备、订立、履行、后续管理等事前、事中、事后阶段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评价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阶段:(1)合同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主要关注合同管理部门设立与人员配备、合同管理岗位与环节设置、制度建立以及机制建设。(2)合同准备阶段,主要关注合同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和真实性,确认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经有效授权与批准。(3)合同订立阶段,主要评价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合同标的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合同价格的合理性与经济性和合同要式的规范性。(4)合同履行阶段,主要关注合同实际、合理、有效履行,针对不能履行合同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采取法律救济的情况。(5)合同的后续管理阶段,主要关注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合同监督检查的及时性以及问题纠正与改进的有效性等。由于大多数单位均未明确专门的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且从审计实践中也可得知,按管理过程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最为直接、实用,因此本文选择过程参与模式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

二、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和确立

在选取指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目的性原则。对于合同管理的绩效评价,处于不同的阶段,绩效评价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2)全面性原则。对合同管理的绩效做出正确的评价,通常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考量,充分反映评价客体的整体特征。(3)可行性原则。应根据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来设计指标,确保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立足于主、客观条件。

指标的选取应从合同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评价入手,贯穿合同的立项、签约、履约、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主要围绕合同管理合规性,即合同管理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经济性,即实现合同管理目的所耗费成本的最小化;效率性,即投入耗费的成本和产出的服务、产品或其他成果之间的关系;效果性,即活动的预期结果和实际效果之间的关系四个方面。通过筛选,笔者最终确立由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构成的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合同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

1.合同管理部门设立与人员配备。包括:(1)合同管理部门独立性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存在专门、独立的合同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权限范围,合同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时是否不受其他业务部门的不当干涉。(2)人员专职化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且专门负责合同管理事项。

2.制度建立。包括:(1)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与健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制订包括内控制度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合理、有无明显缺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制度与实际情况匹配性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制度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3)制度修订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根据上级单位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

3.合同管理岗位与环节设置。包括:(1)岗位责任制建立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岗位责任制,评价其是否涵盖合同审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等内容。(2)岗位职责分工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是否实行不相容职务严格分离、不相容岗位相互牵制,合同管理全过程的透明度是否提高,是否防止暗箱操作。(3)岗位职责落实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岗到人,岗位人员是否了解自己的岗位、明确自身的职责。(4)管理环节设置评价,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环节是否冗繁,是否增加了合同成本。

4.机制建设。包括:(1)内控机制建立与健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的内控机制。(2)内控机制运行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得到了切实遵循,有无管理失控的现象。(3)沟通机制建立与健全度,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沟通机制,是否存在畅通、便捷的沟通渠道。(4)沟通机制运行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沟通机制运行是否高效,合同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能否及时有效的沟通。(5)成本核算分析机制建立与健全度,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分析机制,是否涵盖成本核算、成本分析、频率、报告与风险提示等内容。(6)成本核算分析机制运行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全面有效开展成本核算分析工作,分析是否到位,频率是否合理,是否及时将分析情况进行报告,发现风险是否及时给予风险提示。

(二)合同准备

1.合同缔约方资质调查。包括:(1)合同缔约方资信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对合同缔约方是否进行资信调查,调查其信用状况,是否具有完成合同行为的资质,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或取得法人授权等。(2)合同缔约方履约能力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对合同缔约方进行评价,拒绝与无履约能力、未经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签订合同。

2.合同价格信息资源收集。主要包括合同价格比较分析评价,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利用所掌握的价格信息,对参与投标或合同谈判的单位所报价格与掌握的价格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使招标标的或最终的合同价格趋向经济、合理。

(三)合同订立

1.项目招标。包括:(1)招标实行率,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明确哪些合同必须履行论证、招投标程序以及实际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应招投标却没有招投标的合同。计算公式为:招标实行率=实行招标程序的合同/应实行招标程序的合同×100%。(2)中标价格节支率,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中标价格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能够为单位节约合理的支出和成本。计算公式为:中标价格节支率=(价格均价-中标价格)/价格均价×100%。(3)招标工作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选定了合格中标单位,能否通过招标获得质优的货物、满意的服务等。

2.财务审核。包括:(1)会计部门审核率,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是否经过会计财务部门的财务审核,是否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是否存在无计划或浪费现象。计算公式为:会计部门审核率=会计部门已审核的合同/会计部门应审核的合同×100%。(2)财务审核评价,属于经济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涉及的经济事项是否符合单位业务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单位的经济规划,尤为关注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3.法律审核。包括:(1)法务部门审核率,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是否经过法律事务部门的法律审核,能够采纳法律审核意见。计算公式为:法律部门审核率=法律部门已审核的合同/法律部门应审核的合同×100%。(2)法律审核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涉及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4.单位负责人审批。包括:(1)内部审批率,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确定是否所有的合同都经过内部审批,查找未经审批私自签订合同的情况。计算公式为:内部审批率=内部已审批的合同/内部应审批的合同×100%。(2)审批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计算审批流转的平均周期。(3)审批权限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有无滥用授权、超越职权的行为。(4)审批程序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5.合同缔约评价主体与内容。包括:(1)合同缔约主体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缔约主体是否与中标单位一致,是否出现合同转让的违规事项。(2)合同条款准确性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条款是否体现双方真实意愿,是否公平、合理、严谨,是否存在不必要的歧义。(3)合同条款完整性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是否涵盖标的名称、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4)合同条款合规性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无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有无签订无效合同的情况。(5)合同风险关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对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经济风险是否足够关注并加以防范。

6.合同缔约方式与效率。包括:(1)合同缔约方式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的订立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当事人的约定。按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缔约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订立,即是否存在经济事项先于合同签订的现象。

(四)合同履行

1.合同的变更与新增。包括:(1)变更合同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正在执行的合同,凡涉及合同价款等核心合同条款变动,应重新签订合同而非签订补充协议。(2)新增合同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执行中需要增加新合同的情况,应审查新增合同的必要性以及是否合规、合理、经济等。

2.合同履约比例与效果。包括:(1)合同履约率,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检查合同按时按质履行的情况,确定其数量和比例。计算公式为:合同履约率=已按时按质履行的合同/计算期内应履行的合同×100%。(2)合同履约满意度,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调查合同履约状况,了解合同履约的满意程度。

3.合同标的物和利益归属评价。包括:(1)合同利益归属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业务的利益是否完全归属被审计单位。(2)合同标的物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标的物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将受管理程序约束的经济事项变通为不受约束的经济事项。

4.违约情况处置。主要包括违约责任追究与应对,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履行出现违约,是否能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应对或追究。

(五)合同后续管理

1.合同监督检查。包括:(1)合同真实性审查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或获取非法利益,防范利用“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2)合同程序审查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是否按照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事先签订合同再报批或未针对经济活动签订合同的现象。(3)合同履行检查评价,属于效果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审查合同是否按照订立的条款全面、诚信、及时履行。

2.合同专用章使用和保管。主要包括合同专用章使用和保管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有无丢失、滥用行为。

3.合同纳税与档案管理。包括:(1)印花税的缴纳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是否按规定缴纳。(2)档案建立与健全度,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档案是否分类、按序装订归类保管,应做到全程资料齐全、有书面资料可供查询。(3)建档效率评价,属于效率性指标,评价要点为是否及时建立并实时维护合同档案。(4)档案管理评价,属于合规性指标,评价要点为合同档案专人专柜保管,档案的查阅、借用、复制是否建立相关登记簿,档案工作人员因调动、退职、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时,或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时是否履行交接手续。

三、评价指标权重确定和指标赋值方法

(一)专家咨询问卷设计

为科学确定合同管理绩效审计指标权重,笔者采用德尔菲法,即专家咨询法获取各层次、各指标的权重判断。考虑到专家组成员过多将会使计算过程过于复杂,也为减少偶然因素和专家个人偏好对结果的影响,其数量不应超过10名,且应包括合同管理的法律专家、管理学专家、合同管理制度的设计者、合同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合同的法律事务人员、审核合同的会计人员以及合同管理的具体操作人员等。各个专家应在完全独立的环境下确定各层次、各指标的权重。

(二)各层次指标的权重确定

各个专家完成各层次、各指标的权重判断后,计算所有专家的判断数值之和,去掉其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后进行算术平均。确定最终的权重的计算公式为:W=(∑Ki-Kmax-Kmin)/(n-2),其中Ki为各专家对指标权重的判断数值;Kmax和Kmin分别为专家对指标权重判断的最大和最小值;n小于等于10;W为最终确定的权重。

(三)评价指标赋值方法

定量指标可利用计算公式直接取得得分。例如招标实行率利用公式计算的结果为X%,则此项定量指标为X分。对于定性指标,通过调查问卷并应用格栅获取法对其赋值。该方法中一个格栅由元素和属性组成,每一个元素均可被属性的一级或另一级描述。而一个元素的属性可以用一个线性的尺度来表述,大多情况下通过具有1至5刻度或1至7刻度的尺度来表示,该标准在整个过程中应保持一致。笔者在建立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已完成格栅组成元素的确定,下面主要完成属性的判断,然后通过各属性对各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判断打分。本文选用五等级百分制划分法,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即90至100分;良好,即80至89分;中等,即70至79分;一般,即60至69分;很差,即60分以下。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问卷中对评价指标的等级判断及评分,确定定性评价指标的分值。

(四)评价指标总体归纳

本文对评价指标的总体归纳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评价指标的类型,参考指标的分值分别对合同管理绩效审计评价作出描述性的评价;另一种是根据评价指标分值乘以相应权重并累加得出相应的总体评价分值。这两种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X

参考文献:

第6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我国职业教育院校中,多数院校为公办事业单位,受传统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特征及习惯的影响,其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己经不能满足新时期人才培养战略的需求,需通过职业院校内部管理工作的改革,促进职业院校办学宗旨的实现,促进现代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在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自主权的同时,强化学校内部人财物的管理,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

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通知,其内涵也就是高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实施途径和程序化的执行过程,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相应预防和管控。其目标是保证高校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保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因此高校必须按规定把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提上重要议事口程上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己迫在眉睫。在这一过程中,职业高校应掌握怎样通过关键控制途径来实施内部控制。

二、健全高校内部控制的关键途径

实施内部控制也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高校各个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措施,来实现高校自我调整、约束、规划及评价,从而保证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办学效率,有效预防腐败,促使高校实现规划目标。其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

(一)学校层面的内部控制

1.建立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任何控制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科学管理之父泰勒说过:在引进最好的制度之后,获得成功的程度同管理人员的能力、言行一致及其职权受到尊重成正比。内部控制环境为高校提供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塑造高校内部控制文化、加强教职工的内部控制意识,是内部控制的基础。

在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中,首先学校领导要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学校负责人对木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全责;重大经济决策,应当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或集体联签,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职业高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其次,让)一大教职工对内部控制理念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在思想上重视内部控制,积极参与到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中,在行动上自觉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最后,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都在这套制度的控制卜有效、健康运行。

2.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

高校在运营过程中会受到内部及外部环境的影响,评估各类风险就是高校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找出那些可能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对其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从而确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采取控制活动的依据。因此,高校应高度关注内部各层次和各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及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3.建立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高校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来组织协调各部门间日常性事务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所扮演的角色。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财会部门不能将眼光局限于账务的一般处理工作中而应将内部控制措施贯穿学校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学校领导层应当赋予财会部门负责人参与相应决策的权力,并支持和指导其关注运行管理的更一范畴。

4.提高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素质

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还应当把好人员入口关,选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确保选拔任用的人员具备的资格和能力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教职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校园文化。定期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5.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学校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也要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II管理,如教学事务工作(学生学籍信息录入、变更管理、学生领用教材管理等)、财务工作(学生收费管理、工资薪酬管理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入账、变更管理)等领域,尽快实施数字信息化。学校在实施办公自动化、经济活动管理数字化系统的过程中,应当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流程和措施嵌入学校数字化校园系统中,尽可能地减少或消除人为干扰的因素,保护信息质量的安全。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的实施,加强了高校在应用技术上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提高了高校在信息的开发、应用及运维管理等方面的控制能力,增强了高校信息系统的运行效力。

(二)具体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

学校具体业务层面控制主要包括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和合同控制,这些业务涵盖了学校主要的经济活动内容。

1.建立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

职业高校应当合理利用自身的资源,对各项资金、资产等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力,可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途径。

第一,预算编制环节应做到预算编制程序规范、方法科学且容易实施、编制内容完整、预算项目细化、预算数据合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建立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在财会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时,应核对部门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项目细化程度是否符合有关预算管理政策;重大预算项目采取单独立项评审方式.成立评估小组,综合评估其预算事项的目的、效果和金额等方面内容。

第二,预算批复环节。首先,应明确由财会部门负责对学校内部的预算批复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设置预算管理岗专门负责内部预算批复工作。其次,财会部门收到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批复后,应及时细化分解木年度内部预算指标,按照各部门业务工作计划对预算资金进行分配,对预算金额、标准和具体支出方向进行限定。

第三,预算执行环节。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业务部门借款申请或报销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完成后,由审核岗进行凭证、票据等方面审核后,由出纳岗依据支付审核阶段己明确的借款申请或报销申请的资金来源和账户类型,办理具体的资金支付业务。

2.健全收支业务制度,加强收支过程控制

加强收支业务的控制,可以着重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第一,建立健全收支业务的管理制度,如采购业务控制、筹资业务控制、投资业务控制、资金营运环节控制制度。

第二,合理设置收支业务岗位(应实施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第三,对收入业务实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票据和印章的管理。

第四,加强对支出业务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控制。

3.加强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采购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采购活动能够正常进行,节约采购资金,促使高校把钱用在刀刃上,花在高校建设迫切需要的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因此,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机构和岗位;强化和细化采购预算及计划,做好适应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科学设计高校政府的采购流程,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特别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

4.完善高校资产管理

为保证高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加强资产的控制,高校的资产控制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资产管理岗位。

第二,合理设置资金收支审批权限和程序,加强货币资金的控制,防范货币资金安全风险。

第三,改革和完善高校的资产管理和核算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效联动机制。

第四,规范资产的出租、出借、变卖、转换和处置等程序,有效防i1=高校国有资产的流失。

5.建设项目控制

学校应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审计与监督。全过程跟踪审计与监督是一种动态的管理,由过去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发展到现场实时审计,这种审计模式使审计监督覆盖了从项目签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变更、设备材料的采购等,直到工程最后竣工决算和资金收支的全过程。因此,高校项目建设控制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订立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的管理岗位;建立项目议事的决策机制、审核机制;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对建设项目招标、投资概算、资金使用、竣工决算、工程变更等过程实行审计与监督。

6.合同控制

在当前经济条件下,高校应将合同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来管控,及时防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此,要加强高校合同业务的控制,进行合同业务全过程管理,应着重考虑以下途径。

第一,建立合同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学校纪检、审计、监查等部门应对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等过程加强审查、监督。

第7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校 基建财务 精细化管理

随着科教兴国政策的深入贯彻,国家社会不断加大对高校的投入,各地高校大兴基建项目,在改善高校基本条件的同时也暴露出如制度监管不力、投资计划性不强、日常管理薄弱等诸多问题。在目前社会经济各领域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高校应转变传统思维、拓展财务管理智能,对基建财务管理引入创新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手段,实行精细化管理,以提高基建投资效益,提升资源的利用率。

一、高校基建财务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一)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基建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备,规范性与约束性较差

高校自身缺乏完备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对基建财务内部控制的规范化方法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同时,内部监督也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有关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缺乏,基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也不高,日常审核监督常流于形式,存在“较难发现实质问题,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等问题。

2.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性不强,缺乏投资效益评估分析

近年高校膨胀式发展,各类基建项目投资日益拓展。但许多高校在投资上存在贪多、夸大的盲目性,未能客观的联系高校自身的发展特点、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做出科学有效地投资计划,尤其忽略对基建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对未来长远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估不足,从而盲目投资导致资源浪费。更不乏有些高校不顾自身实际,盲目攀比,圈地盖楼,奢华装修,“过度”建设导致大量举债。

3.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视度不够,资产移交环节薄弱

基建项目管理人员更多关注工程的进度、质量及付款等问题,对于整个工程完工后的竣工决算问题较忽视,也缺乏基建档案的有效归集与管理,一些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后迟迟未做资产移交手续,在账务系统上反映大量的超期在建工程,造成资产价值失真,直接影响会计数据的质量,同时对于高校的资产管理与评估工作也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高校基建财务实行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针对目前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行精细化基建财务管理势在必行。精细化管理是二十世纪90年代起,在西方盛行的一种管理理念,强调以“细”为起点管理企业,细中求精。借鉴这种先进的管理理念,拓展到高校基建财务管理领域,对于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具体业务流、岗位工作职责,建立起严格细致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并拓展基建财务管理的职能,使其延伸高校经营发展决策层面,涵盖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从基建财务工作的事后静态核算反映职能转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控制职能,实现基建财务为高校总体发展目标服务,提高基建投资效益,提升高校总体运营效能。

二、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高校基建财务的内控机制

1.完善基建财务制度与流程,明确基建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合理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前提。高校计划实行基建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建财务规章制度与流程,明确基建财务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从思想及行为上共同约束相关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首先,依据国家有关制度结合自身基建业务特点制定有自身特色的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确定基建项目概预算、资金结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等各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其次,要在日常财务工作中强化对基建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书,要求基建财务人员主动了解高校自身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积极参与基建项目概预算、决算等工作,做好日常基建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负责会计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反映。

2.加强基建财务内部控制,严格过程合规性审查

严格开展基建财务的内部监督与流程审查,是规范化的制度流程免于形式化的必要举措。高校有必要针对基建财务制度与业务流程定期开展合规性检查,可将责任归属于监察审计部门,成立专业的内审小组,定期检查基建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反映管理漏洞与滋生腐败等问题。重点审查基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复查其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审批资料的完整性,防范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伪造、变造原始凭据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不断强化高校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1.制定科学的投资计划,做好基建前期准备工作

科学合理的投资计划决定了基建财务状况的良好开端,基建财务人员应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计划工作,充分考虑高校自身的发展规划、办学标准、财务状况及投资效益等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评价意见;结合工程质量标准、当地最新造价指标以及历史工程成本,联合基建工程、技术部门参与基建项目的概预算,并结合财务指标预测,提出相应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通过加强对基建资金使用的源头控制,严控计划的实效性,杜绝攀比跟风、盲目建设,做到量入为出,防范财务风险。

2.细化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强化基建项目的过程跟踪控制

合同管理是决定项目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通过细化的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可增强基建财务管理的条理性。高校可通过信息化手段,由基建部门与财务部门携手共建基建项目合同台账,对每一个基建项目单独设台账,录入项目合同金额、付款条件等基本信息,并按工程进度登记付款时间、付款额度及比率等过程信息,从而实现基建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并可防范重复付款等风险。

第8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合同管理;组织制度;管理措施 ;监督体系;档案管理

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科学研究,较少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涉及的经济行为也相对单一。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高等教育事业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办学的模式由单一的公办高校变为公办、公办民助、民办、中外合作办等多种方式,资金的筹措方式也由单一的国家拨款变为政府拨款、市场筹措、校办产业、科技研究等多种来源形式。因此,高等学校与社会各行各业的联系也日益紧密,从而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度也日益加深,高校的发展已无法脱离市场,独善其身。由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而高校对这套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因此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往往会引发一些合同纠纷,给学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高校必须将合同管理摆在学校管理的重要位置。

一、高校合同管理内涵及其特点

高校合同是指以高校法人主体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若一方违约必须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高校的合同管理就是指高校依据法律和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控制、协调与监督,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因此,高校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高校各项事业能否在合情、合理、合法、健康、有序地轨道中运行,切不可等闲视之。目前,高校所签订的合同大致可分为商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修缮工程合同、联合办学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科技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债权债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捐赠合同、投资合同等各类涉及经济事项的合同,除经济合同外,还有少数非经济合同,如人事管理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充分体现了高校的三大职能,即教学、科研、服务于经济社会。与一般公司、企业相比,它具有合同种类繁多、金额相对较小、经办部门较多等特点,因此,高校在合同管理上也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合同观念淡薄、知识欠缺

由于受传统思维观念的影响,管理者对学校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认为订立合同仅仅是“走形式”和“跑过场”,或是认为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碍于情面搞口头的“君子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或是不仔细推敲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认真审核对方预先拟定好的合同文本,随意草率地签订合同,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纠纷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给学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且部分高校管理人员缺乏合同法律的相关知识,许多合同的订立是未经学校法人授权,未使用学校合同专用章,是由高校下属非法人单位、部门、学院等擅自使用部门公章对外签订的,根本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签订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由于高校许多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还是要由学校这一合同主体来承担。 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高校管理者对市场经济中合同的管理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更对签订合同存在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合同多头签订,管理缺位

高校是由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等许多部门组成,有人把它比喻成一个“小社会”,各部门平时都是相对独立地开展对内对外的各项社会活动。由于许多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因此各部门在对外交往签订合同中便各自为政,如: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由基建部门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产业部门(或后勤部门)负责签订,维修维护合同由后勤部门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由资产部门负责签订、国内合作办学由教务部门负责签订,国外合作办学由学校外事部门负责签订,各类办班、培训由相关学院负责签订,实行目标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也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凡此种种,不胜枚举。造成合同谁都能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一旦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谁都不负责任,谁也负不起责任的局面,最终是学校作为法人收拾残局。同时合同的多部门签订还会造成合同资料散落在学校不同的管理部门,如管理不当,往往造成合同资料遗失,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以至于学校在上级部门进行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及其它相关检查中到处查找合同资料,同时也不便于学校领导和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状况,学校的权益是否得到实现,会不会给学校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税务风险以及法律纠纷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寻

(一)思想意识上要高度重视

高校合同管理对规范学校的各项经济行为,保障和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预防合同纠纷,控制和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依法治校,实现阳光财务,避免“暗箱操作”,预防和减少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的各项事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要主动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公司法、物权、税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掌握合同订立和管理的技巧和方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水平,同时将对合同管理的要求,列入对高校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这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思想保证。

(二)组织制度上要集中统一

为实现合同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高校要从组织制度上采取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建设,规范学校的合同管理行为。为此,高校应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高校要对合同管理的组织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管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学校应成立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亲自挂帅,校办、财务、审计、招投标办、承办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同时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学校财务部门是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办单位送审的合同进行初审,并报请校办、审计、招投标办、校领导进行终审,对终审通过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承办单位是合同的履行单位,在订立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权限等。同时起草、拟定、送审、报批相关合同草案。对重大合同,还要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以确保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同内容、合同条款是否维护学校利益,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方式是否合理等进行监督。招投标办负责审查合同标的物的买卖是否符合招投标的管理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纳入,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的行为等。校长办公室负责合同的授权委托等手续的办理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的文本形式,原则上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没有统一文本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自行拟定或与对方单位协商共同拟定。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三)管理措施上要切实可行

有鉴于高校合同品种繁多,且合同金额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几千万元,财务的工作任务特别繁重,因此高校合同宜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管理,在合同的订立和签署上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办法,既不能一放就乱,又不能一统就死。

1.合同订立方式的设定

笔者认为应根据合同的金额、性质,分别采取会签批准、会审批准、校务会批准三种合同订立方式。

(1)会签: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合同,采取会签办法,会签部门主要包括: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处、招投标办、计财处、校办。会签结果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办理会签程序由计财处专人负责,原则上一周内办结,将会签意见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会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合同,由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集中会审。对会审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争议的合同应发回合同经办部门重新与对方单位进行洽商。将商谈结果再次提交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会审,然后将会审结果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将会审的意见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会审一般每两周一次,如有紧急事项可随时召集。

(3)校务会审批:事项特别重要、金额特别巨大的合同(具体金额可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自行制定),由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后,并征询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报校务会进行审批,将校务会议的审批意见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

2.合同签署权限的设定

笔者认为对通过会鉴、会审、校务会审批通过的合同,由承办单位凭《合同审批表》送交校办转呈法人校长签署,或由法人校长授权委托相关负责人签署,并由校办加盖合同专用章。为了减少合同签署的时间,简化合同签署的过程,提高合同工作效率,笔者认为签署权限应作相应的授权和下放,不必事无大小都有法人校长亲力亲为。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合同,可由学校法人授权由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署。

(2)金额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合同,可由法人授权分管业务的校领导签署。

(3)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人校长亲自签署。

3.合同变更权限的设定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当时考虑不周,或因客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但必须慎重处理。特别是对方提出的变更请求,必须要慎之又慎,以防止个别单位别有用心,在采取低价中标后,通过不断变更合同要求从中套取利润,因此对合同的变更的签字权限需加以限定,一般来讲变更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5%左右,且必须经过校合同领导小组会签或会审,变更金额较大时要经过校务会议研究通过,以防个别人说了算。若变更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20%以上时原则上必须重新进行招投标,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总之,合同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即要满足合同管理的需要,又要方便易行,便于经办人员操作,这样一方面可以简化一些工作程序,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合同的签订效率,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根本措施。

(四)监督体系上要完善到位

合同监督体系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动态的跟踪监督管理体系。因此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体系,财务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合同的事前监督,既重视对合同签订过程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合同的事中、事后监督,即合同是否按约定的条款执行,执行的结果如何。审计部门要重点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严密性、可行性,审查其条款和内容是否完备、意思表达是否严谨清楚、措词有无模棱两可、前后有无冲突矛盾。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收款或付款的具体时间方式、质保金收取与退付、尾款的支付、免费维保的期限,质保期后维保、升级收费标准、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都是否在合同中具体载明清楚,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程序和依据是否合理充分,合同变更、调整、补充金额是否超出规定的标准等。同时建立合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经济业务往来不签订合同,或先斩后奏,事先签订合同,再进行会签、会审的行为,要根据学校领导干部责任制的管理要求追究其责任,这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内控机制。

(五)资料保管上要及时完整

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财务要安排专人对合同的档案进行整理、加工,将合同会签、会审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按照学校经济合同的类别,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分类进行整理编号,并注明学校收款或付款会计凭证号。同时按合同档案的内容、时间、档案价值等方面,确定各类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对确因工作需要调阅合同档案,须填写“合同档案查阅单”,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方能查阅,建立合同资料年度归档制度,对当年形成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台账、合同纠纷处理等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为以后各方查阅使用提供方便。

总之,高校的合同管理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决不能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就能把该项工作做好,必须全校上下统一认识,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的工作局面。只有这样,高校才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身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冉福松.浅析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8(8).

第9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校合同审计 必要性 困境

高校合同审计,是指由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本校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结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咨询活动,是内部部门非财务审计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成为日常经济管理的一部分,物资购销、人事聘用、科研协作、合作办学、房屋租赁、借款贷款等经济活动,都需要签订法定的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在这一背景下,加强高校合同管理, 开展合同审计,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就笔者在从事高校合同审计工作中的经验、感悟略论一二,与各位同仁共勉。

一.高校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凸显合同审计之必要

1.风险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不像企业那样有强烈的风险经营意识,参与对外经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人员很少抱有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他们多是基于学校不受损失或者少受损失以及寻求职能部门职责的完成和个人责任的最小化出发,致使各项对外经济合同不能做到保证学校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人员由于并非法律专家,不像作为合同对方主体的企业那样久经考验,对于合同的套路及陷阱烂熟于心,可能无法识别一些有损或者将来有损学校利益的条款,合同潜在风险加大。如某高校后勤部门在房屋出租方面就曾经出现过一次签十年的租期,完全没有考虑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就是风险意识淡薄、签合同没有经验的表现。

2.没有专门的机构对合同进行管理和审核

我校在出台合同管理办法之前,合同的管理与审查是分散进行的,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对外合同的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不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审核与监督,更像是一种资料的整理与保存。在我们和各兄弟院校的交流中了解到,其他未开展合同审计的高校也基本属于此类情况。合同管理没有明确的载体(制度与机构),就无法对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进行监督,各部门的合同无法及时整理和归档,学校领导不能全面了解对外合同的签订情况,财务部门依据没有经过一定监督程序而形成的合同进行对外付款,很容易带来潜在的资金风险和法律纠纷。

3.合同签订主体不当,合同印章使用不规范

按照《合同法》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才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高校是一个独立法人,学校下属的学院、部门不是一个独一的法人机构,无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但是,高校下属单位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是现实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最终往往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必须明确对外合同的签订主体,避免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此外,许多高校没有设置合同专用章,有的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甚至用下属各职能部门或者学院的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如此不规范的印章使用行为,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学校利益受损。

综上,高校在合同签订行为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现象,从完善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高校十分有必要开展合同审计。合同关系是一种严肃的法律关系,合同审计也应当是一丝不苟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内审部门通过合同审计加强合同的管理,可以预防合同纠纷、规避财务风险、保障高校合法权益,促进高校健康发展。

二.高校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合同审计工作

如前所述,从强化内部控制的角度考虑,合同审计应是一个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系统化的工作。以下就日常合同审计工作中应当关注的内容,并按照合同的签订过程顺序谈一下高校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合同审计工作。

(一)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这一阶段的审计目标包括:核实合同草本所称标的物确是学校教学或者科研活动所需要;确认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实合同所涉及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合法。

应审查的资料包括:物资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法人(或个体)营业执照的原件;对方相应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对方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对方从事类似交易或服务的证明材料。

审查的主要内容:1.与合同主管部门沟通,合同所称标的是否必须购买,单位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需要;该项资产或服务采购活动是否列入计划(尤其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是否已落实了相应的资金来源。2.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3.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标的名称是否规范;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是否达标;价款支付方式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学校财务规定;涉及到外币结算的,是否注意到相应的外汇风险;运费、安装调试费是否包含在所报价格里还是另行约定;质保期限是否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是否会耽误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售后服务收费是否合理;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对于一些重大的、特殊的经济合同,如果审计人员不能把握条款可能带来的风险,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防止在合同中存在技术方面或者法律方面的问题。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计

这一阶段的审计目标包括:跟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如果合同出现变更状况,核实其理由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

审计的主要内容:1.以金额或者风险为依据选择相应项目,深入到合同主要责任部门,检查合同涉及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未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合同,查明其原因,分清双方责任。2.审查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并检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理、合法。4.审查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三)合同履行结束前的审计

这一过程是指在合同临近履行期限,双方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即将终结前所进行的审计。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这一步骤审计,只有那些标的金额巨大,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应有选择的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项目清算时、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决算时,需对所涉及的合同协议进行细致的审查。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做过多的陈述。

三.高校内审部门开展合同审计中的困境与对策

首先是规章制度缺失的问题。由于合同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时间较短,不像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那样已经有一套成熟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和评价体系遵循。目前,高等学校合同管理的意识也不像财务管理那样强,还没有系统出台诸如资金的使用办法、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等等一系列有关合同的规章制度。在合同管理工作都是不甚规范与严密的情况下开展合同审计一大问题是审计的评价依据不足,我们不能只抱着《合同法》这棵大树缘木求鱼,《合同法》中的条款更多的是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与违约责任承担等原则性问题,对于合同审计操作性方面的却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开展合同审计之前,学校首先要做的是制定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与合同相关的物资购销、人事聘用、科研协作、合作办学、房屋租赁、借款贷款等活动的相关规定,合同审计部门据此制定合同审计相关制度。这些制度与规定应当明确哪些经济合同必须通过合同审计程序才可以签订或者履行;明确审计部门、合同职能部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不同责任;明确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明确合同的审计重点与要点;明确未经审计的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款项。这是开展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只有制度不断完善,才能使合同审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并逐步制度化、常规化。

其次是如何营造良好的合同审计环境问题。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并不能保证合同审计一定可以顺利开展,还有一个工作环境的问题必须重视。审计部门要认识到,对于一些职能部门的领导来说,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比,合同审计是一个新鲜事物。我们要消除有些人对于这项工作的误解,也许在他们看来,既然有收付款环节的财务审核把关和事后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合同审计看来就是一项多余的和制造麻烦的事情。这些职能部门或者个人进行的物资购销、课题研究等项目通过了立项与经费审批等诸多“难关”,好不容易进行到了合同签订环节,又多出一个合同审计,顺利的话罢了,不顺利的话他们难免会产生情绪,抵触合同审计,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我们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合同审计与事后的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一样重要,通过合同审计,尽可能把风险在合同履行前最小化,不仅是对相关部门和个人乃至整个学校利益的维护,更是对职能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的有效化解。在合同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应抱着服务的态度,多听取职能部门的意见;若意见不一致,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晓以利害,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帮助职能部门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开展合同审计除了争取职能部门的理解外,学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同样十分重要。学校领导应树立这样一个理念:开展合同审计后再进行的财务收支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如果没有重大的审计发现,并不能说明审计无成效,这种“没有问题”的审计结论,恰恰是把监督关口前移的合同审计的成效。

第三是缺乏专职合同审计人员以及兼职审计人员的合同审计知识、能力缺乏问题。高校经济合同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尤其一些技术服务合同,其关键控制点并非一般的审计人员能够把握,合同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签约的法律意识,还要具备一些专业技术的学习、消化能力,才能在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减少和避免纠纷,防止上当受骗的同时有效地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专职从事合同审计的人员相对缺乏,大部分合同审计任务是由非专职审计人员承担的。审计部门需优化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在人员配备上考虑合同审计之需要,如果自身人员结构无法满足合同审计的需要,对于技术性比较强的合同,可聘请兼职合同审计人员或者顾问,实施交叉审计。另外,内审部门必须明确,合同审计只是项目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不能由审计部门全部包办代替,审计的职责只是对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同条款内容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评价,其他内容不应纳入审计范畴。

四.结论

合同审计工作是控制学校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完善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学校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内审部门,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努力探索合同审计的新思路、新方法。

参考文献:

[1]傅四礼,邹家骊,颜永红.浅谈高校合同审计.教育财会研究,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