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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反事故演练等形式,督促员工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并将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积累、备案,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控及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结合电力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在我公司热电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并将自查活动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汇总整改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反事故演练等形式,督促员工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并将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积累、备案,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5!、关于应急救援预案送贵局备案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将救援预案送交贵局备案,并在预案进行变更、改动时及时通报贵局更新。
6、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书问题。我们将于近期建立安全生产联责制度,在生产组织体系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每名员工都担负起维护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完善、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当前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种旅游行业内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冬季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冬季旅游市场安全运转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酒店。
三、时间安排
此次冬季旅游安全大检查从11月22日至12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11月22日至11月30日)。各涉旅企业依据冬季旅游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摸清自身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对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
第二阶段:系统排查(12月1日—5日)。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及涉旅企业各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从重处罚、严格问责,必要时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消除隐患、不留后患。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12月5日—10日)。市旅服局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景区景点、旅行社及星级酒店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四、检查内容
1、旅游经营单位是否依法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结合实际建立了冬季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培训和演练;是否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雾、冰雪及强降温等恶劣天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具备可操作性;是否建立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是否建立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是否结合实际组织冬季旅游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旅游企业职工是否掌握了岗位要求的安全工作技能,特种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
2、旅游景区景点的危险路段、不安全区域、有风险的旅游项目出入口安全警示标示的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醒目、完善;防火、防盗、防冻、防滑、防停电、防塌方、防滑坡,防强降雪等急救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冰雪项目设施、设备及特种游乐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接受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能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值守人员通讯是否畅通。
3、旅行社是否存在租用无资质、无安全保证、无保险的交通工具;导游人员是否进行过安全培训,能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是否按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并向旅游者介绍旅游意外险。
4、旅游饭店是否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保障饭店安全运营;安全监控系统是否齐备、有效;安全提示是否规范、醒目;阳台、门窗防护措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和锁闭问题;安保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5、旅游车船是否按规定通过交通部门的检测检查,驾驶人员是否依法取得资格证书;消防、救生设备配置是否齐备、有效;上下码头的安全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是否规范、完备,安保人员能否坚持到位,有无擅离职守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要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落实责任。主管部门要切实开展系统排查工作,对系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我局成立了*县商贸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商务局保市场供应保障方案》《*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求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安全、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②实地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为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我局牵头组织了县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县消防大队,于2009年2月26日至27日,对全县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油品储存、接卸、销售情况以及现场管理、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落实到位,油品储存量和销售、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正常,现场管理良好。
国庆节前又对商品流通重点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场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11月30日,再次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12月11日,我局牵头了县安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③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场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要求企业时刻注重生产安全。在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家电下乡工作等会议上,都把安全生产作为会议的的要内容之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对全县19个加油站,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摸排,填制了消防专项治理排查登记表,修定、完善了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春节和雨雪天气期间成品油市场安全运行,1月7日和11月1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歙商务〔2009〕2号)、《关于应对雨雪天气做好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歙商务〔2009〕68号)文件,要求各商品流通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场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物资储备工作,加强节日和雨雪天气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安排好节日值班,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突发事件能及时得到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④未雨绸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商务系统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了《*县商务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成立应对雨雪天气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生产安全工作领导组,要求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相应成立应急领导组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明年工作打算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今年是旅游业全面复兴的一年,做好本次“春节”黄金周的安全工作,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黄金周,不仅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也直接影响我市旅游业的下一步发展。为此,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春节”黄金周的安全、质检、统计等各方面的文件,要求全市的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确保“春节”旅游黄金周度汛的文件精神,并立即制定“春节”黄金周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使全市旅游系统广大员工统一了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黄金周的准备工作。
二、建立协调和应急反应机制。为确保“春节”黄金周安全渡汛,我们协调了由宣传、交通、文化、工商、公安、卫生等个部门,由各成员单位互相协作,统一预防解决“春节”黄金周期间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也根据本地的形势和特点,理顺了黄金周旅游工作机制,明确了“春节”黄金周期间的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工作进度。为了在“春节”黄金周期间能够及时处理突发问题,按照省假日办的要求,我们排定了全市“春节”黄金周期间的值班表,实行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负责,以保证假日旅游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同时,针对黄金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旅游投诉,我们制定了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为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提供了保证。我们还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从月日开始,“春节”黄金周旅游值班电话正式开始受理投诉。各县市区旅游部门也建立了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投诉和咨询。我们还布置全市的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企业每天定时向市局报告“春节”黄金周期间的信息,随时掌握全市的接待情况、市场动态、交通变化等情况。
三、全面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省假日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要求全市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行动,并于月日—日派出检查组对全市的旅游景点、旅游宾馆和旅行社进行了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检点放在疾病预防、游乐设施的维护保养、食品卫生、防火防盗等方面。重点抽查了敬亭山风景区、广德太极洞索道、中国鳄鱼湖、江南第一漂、市旅游公司、宣城国旅、宣城宾馆、南天宾馆、等十多家旅游企事业单位。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市绝大多数旅游企业都做到了设施器材、制度保障和人员配备等方面落实到位,为迎接“春节”黄金周的到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对个别有缺项的企业,我们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此进行跟踪检查。由于气候的原因,江南第一漂、月亮漂流等一批水上漂流项目在春节期间暂停营业。
元月日,我局会同宣州区旅游局和市旅游公司,召集全市旅游车辆的业主、车主召开了××年春节安全生产布置会,强调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纪律,严禁旅游客运车辆带病上路,严禁司乘人员超载、违章、疲劳开车及酒后驾驶。会议还请来了车辆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对业主和车主们进行了安全生产的规章教育和技术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旅游客运万无一失。
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集团公司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指导全年的各项工作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受集团公司委托作题为《坚持科学发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集团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安全工作报告。
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14年,集团公司全面落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全面强化安全现场管理,狠抓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促进了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特别是今年集团所属航盛公司、省铁公司、地铁公司、综合设计院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出狠招、出奇招,克服生产战线长、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困难,坚持严抓细管,狠抓了各项工作落实,推进了安全形势稳定发展,全年集团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圆满的完成了公司2014年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014年,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安全工作主题,明确了目标和措施
2014年2月份,集团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明确了今年“以实现集团第六个安全年”活动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有迹象就跟、见苗头就敲、出问题就抓、平稳时就查”的安全预防理念,以预防为主、从危险源治理着手,不断强化监管,切实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对全年各项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达标规划,狠抓了体系保安、制度保安、素质保安、科技保安等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各所属公司按照“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把其关”的原则,落实了公司保安责任。集团所属航盛公司、省铁公司、地铁公司、综合设计院在安全管理上恪尽职守,狠抓落实,全面强化现场管理,保证了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各单位均以零死亡为奋斗目标,将安全压力层层传递,工作细化到每一个环节,为集团公司安全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家单位通过强化安全管理,推行动态达标,实现了全年零死亡事故生产,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
形成了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落实了安全责任。年初,集团公司上下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安全主体责任;实施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指标完成情况与干部提拔、评先树优、风险年薪和绩效工资紧密挂钩;推行了安全风险年薪制度,加大了管理人员安全工作压力,形成了工作动力;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落实保安责任;集团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了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今年12月21日至29日集团公司成立了以罗练锦总经理为组长、贺日仪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所属企业航盛公司、省铁公司、地铁公司、综合设计院分别进行了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是对其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完成控制指标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情况、落实安全投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整治和预防重特大事故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四家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年度履职考核均达到优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现了年度目标,确保了年度集团公司所属范围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的基本稳定,实现了第六个安全年,为集团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突出预控管理,全面开展了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全面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有效管控。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四家企业进行了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方案,全面掌握了安全管控重点。交通勘察设计院的测量队工作长期在外,属野外作业,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及风险较大,测量队的安全生产防范重点包括水上作业人身安全、测量仪器设备(财产)安全;地铁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问题库”,对公司发生和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按照不同时期的要求和特点,预测下一阶段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对策、措施,有预见性的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省铁公司坚持以全省道通安全为重点,努力夯实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消灭了道通安全事故及事故苗头,确定了道口整治方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计划在5年内总投资约600万减少道口10处,确保道通安全;航盛公司在全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包括设备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条件、运行状况、维护保养记录、合同的安全责任条款、安装、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特种作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技术交底、有效防范措施等,采用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对查出8项一般安全隐患在复查时都已落实了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了隐患排查活动。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改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抽查相结合。实现了安全形势稳定的良好局面。2014年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经常深入一线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按照“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各所属企业也大力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活动,如航盛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开展了该专项整治核查工作,对广肇二期、汕揭六标、新会连腰大桥、莞惠、广肇城际轨道建设等12个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和梳理。共查出隐患累计40例,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40条,整改40条,整改合格40条,整改率100%,整改合格率100%。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集团公司安全目标。
(四)加大安全投入,坚持科技兴安。
为了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建设部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加大了对各单位安全经费的投入,全年投入安全经费万元。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安全生产的基础。今年集团公司在尽力保证道口整治维修方面的资金投入;为保证道口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采取暂停道口改造资金投入,尽量满足道口日常维修整治及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支出的办法,保证了道口安全租金投入。全年共投入道口改造资金约万元。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今年在运输效益较好的情况下,在原计划772.04万的基础上追加了442.09万的安全投入。主要用于投资重点工程改造,修复整治山体塌方、路基坍塌,正在进行的重点项目有坪木线K4.5道口改造工程。为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完成,安全投入的加大,保证了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
(五)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保证了教育培训效果
集团公司坚持把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作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一是针对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所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年度培训。二是全年组织开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期人次,三是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办证(复审)培训人次。四是在各所属企业对新入企员工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全年三级教育培训人次。五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事故案例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教育。六是编制了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教育画片,下发各单位认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对不安全行为进行排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员工的安全行为。
今年各所属企业也也通过自办和外委举办了各类培训班二十余期,受训285人次,投入教育经费40余万元。尤其是通过中青年管理人员能力提高培训班、班组长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增强了班组自控能力。
(六)以人为本,开展专项整治
集团公司积极组织开展“三防”工作和专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汛期、雨水、雷电多发时期,针对此特点,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做好汛期、雷雨大风、防触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努力做好汛期、雷雨大风期间的用电、边坡防护、基坑支护和起重吊装作业等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对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规范安全管理工作,遏制事故发生。
5月26日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建议的函》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分析事故原因,对照查找存在问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特别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隐患排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强化现场交通车辆的安全管理,抓好船舶防碰撞、防泄漏的专项整治,强化船员安全意识;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以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大所属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落实消防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与应急演练工作。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道通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在今年1月、5月、9月,组织了3次全省道口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道口整治和安全整改措施,确保了春节、两会、中秋国庆及亚运会期间的全省道通安全。
(七)强化“双基”工作,班组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对各所属企业班组建设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摸底,制定了《集团公司班组建设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到各所属企业,对各个公司开展班组建设“三项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建立了积极组织开展了“本质安全型、优质高效型、成本节约型、学习创新型、团结和谐型”五型班组建设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
(八)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集团公司按照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救援队伍的要求,集团公司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工作体系,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做好了准备。并要求各所属单位也要形成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打造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构造信息沟通平台,加大应急资金的投入,特别是物资的储备与演练,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今年集团公司要求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必须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同时报备公司安委办,加强安全档案的管理,逐步形成安全管理标准化。同时组织各企业进行应急演练。如莞惠二标组织了防坍塌应急演练;汕揭六标组织了中暑和触电应急演练;新会连腰大桥项目部组织了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演练;新中三标组织了防火事故的演练;中山小榄立交项目组织了消防演练、触电急救和创伤急救的演练;地铁公司11月5日,邀请消防官兵在机关本部举行灭火、自救等安全常识讲座,共有60余人参加。粤北公司在坪石、韶关举行了三场消防演练,共106人参加;通过演练,提高了集团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知识和能力。
目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是利用公司OA办公系统,作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知、报表、“三防”预警及其他有关安全的信息等的转发,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及具体办理事务的个人。公司正计划引进安全管理专项软件,对安全工作进行系统的管理,更好地进行过程管理的监控。
(九)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主题活动,促进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集团公司转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使“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更有成效,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团公司要求各下属企业全面开展了以“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活动为主题的安全文化活动。省铁有限公司专门组织了一次出租物业、车辆的全面检查,开展了一次全省道口安全检查,确保活动落实实处。在检查中注重覆盖公司所有资产和部位,防止走过场,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安全设施、消防器械、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突击式整治,尤其是出租物业、办公区域、车辆存在的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地铁公司制订了《地铁公司“安全生产年”活动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参加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寄出“应急知识竞赛答题卡”800余张。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6月份共有11人次深入基层安全检查,发现问题35项;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答卷活动,发出试卷920份,收回902份,答卷率为98%;。
通过安全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提高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有效地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14年,我们虽然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隐患和问题不能够及时整改落实。二是“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员工不安全行为没有得到彻底消除,安全一般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三是部分单位业务保安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指导性不强,现场贯彻不力。四是部分单位对现场危险源辨识不严不细,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源不能及时进行认真辨识和有效管控。五是本安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发展不均衡,影响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六是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劳务工流动性大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我们要正确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持续改进的态度,认真加以整改落实。
二、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015年集团公司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的的总体要求,确定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打造0事故安全型企业;继续强化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突出抓好班组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精细化管理和动态达标,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工作思路:坚定“一个目标”,确立“两个理念”,开展“三项”活动,突出“四个”强化,狠抓“五个重点”。
坚定“一个目标”,即:安全生产零死亡,无较大责任事故;
确立“两个理念”,即“生命无价、安全为天”和“零事故生产”的安全理念;
开展“三项活动”,即: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制度落实活动、“道口”专项治理活动;
突出“四个”强化,即强化安全管理、强化动态达标、强化班组建设、强化外委施工安全管理;
狠抓“五个重点”,即:狠抓安全文化建设、狠抓员工安全培训、狠抓精细化管理、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狠抓现场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断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一是要完善各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公司、部门、二级单位、厂队、班组、员工六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生产、基建、外委施工安全责任,并进行责任状的签定。三是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统一。要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和安全奖励办法,加大安全风险年薪和安全结构工资比例,严格安全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四、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主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系统性安全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第一季度要开展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执行力”为主题的活动。按照“高标准作业、流程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和规范操作教育,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第二季度开展以“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活动,通过深化进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每个员工生产过程的风险预控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第三季度重点开展以“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活动。坚持“严在过程,爱在结果”的安全工作思路,营造“人人重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要安全”的良好氛围。第四季度开展以“抓班组,强基础,保安全”为主题的班组建设活动,提高安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团公司宣传部门要创办主题栏目,加大各阶段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各下属公司要坚持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格局,为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目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已经形成,利用公司OA办公系统,作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知、报表、“三防”预警及其他有关安全的信息等的转发,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及具体办理事务的个人。公司正计划引进安全管理专项软件,对安全工作进行系统的管理,更好地进行过程管理的监控。上下互动、资源共享、统一管理、集中控制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
(四)强化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管理,是有效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下属公司要根据各公司自身的安全生产特点和动态多变的实际情况,及时梳理各生产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制定措施方案,有效地保证生产安全。今年要对防洪安全专项整治、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道口安全专项整治等关键部位开展重点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消除安全管理盲区和死角
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2015年安全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已建成“安全生产问题库”信息管理平台,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实时有效管控,并要在集团公司全面推广。二是集团公司要成立安全督察队,加大动态检查力度。各下属单位要组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真实反映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三是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划分安全生产责任区,实行安全生产分片负责制。坚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安全管理盲区和死角。要加大隐患责任的追究力度,对出现的重大隐患及重复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加重处罚。
(六)狠抓班组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管理
加强班组建设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手段,只有保证现场每个人的安全、每个班组的安全,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一是集团公司要建立完善关于加强班组建设工作的管理,全面部署班组建设工作。二是按照推广“双基”工作的要求,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通过学习借鉴,促进班组建设迈上新台阶。四是要继续发挥安监员的安全监管作用,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减少和消除“三违”现象,实现人的本质安全。
(七)继续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提高全员安全技能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坚持把员工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在培训结构和方法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5年集团公司要以员工知识更新、技能提升为主题,以新员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为重点,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一是要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的修订变化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应用,及时开展员工知识更新和新技术应用的培训工作,以适应全员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三是要抓好集团公司、各下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依法合规组织生产。四是要继续开展对特殊工种的复训和办证工作,坚决杜绝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现象。五是要坚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比武和交流提升员工技术水平。同时要对优秀技术岗位能手给予工资晋级和表彰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员工学技能、长才干、保安全的积极性,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八)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有效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明确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市、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其它生产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是: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上指导监察;对各区安监局执法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依法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事故除外),对各区发生三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三起及以上事故由市安监局依法组织查处;接受自治区安监局委托调查事故;直接监管中央和自治区驻市的8户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各区安监局负责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其它生产性企业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组织和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培训;依法查处一般事故。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将企业安全生产列入董事会(总经理、厂长、矿长办公会)讨论的重要议题,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按有关规定足额专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研究、部署和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市安监局每年对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进行1-2次安全生产法规集中培训,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参与授课,对于未参加培训的法人和总经理由安监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公开制度,对于不履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定手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日报和电视台上公开曝光。
(二)所有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50人以上企业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监员;1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至少配备3名安监员;300人以上的企业,除设立全厂(公司)的安监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监员外,各分厂(公司)、车间也必须设立安监机构,每个机构至少配备3名安监员。企业必须严格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类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企业必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加强对危险源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监控管理,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企业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设施,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企业必须按规定编制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危险源监控及应急保障措施,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监控、联锁报警、应急器材和装备。
三、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含从事地下管道检查维修安装人员)实行强制性全员培训,厂长、矿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厂(矿)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一般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市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二)全员集中培训实行安全技术培训加军训的办法,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15天的集中安全技术培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并经考核合格持《市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从业人员的集中安全培训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考核发证。其中,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一般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煤炭局负责煤矿一般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建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含从事地下管道检查维修安装人员)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安全培训合格证》由市安监局统一印制。军训请各区武装部协助指导。
(三)对地方煤矿的矿长、副矿长、安监员每年还要至少再集中培训两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对已持证上岗的一般从业人员由企业每年定期进行日常培训。
四、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督查力度
(一)地方煤矿实行分片监督负责制度。将若干相邻的煤矿划分为一个片区,相应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安全生产责任心较强的矿长牵头负责,实行安全生产相互监督负责制。同一片区内各煤矿对相互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或举报,各区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隐患经核实属实的,给予举报者奖励,对被举报者按规定予以处罚。如同一片区内的煤矿发生死亡事故,则片区内各煤矿企业一律给予强制性停产整顿,以促使各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相互之间的监督。各区政府要按片区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相应落实到每一位监管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发生事故的要严厉追究其责任,未发生事故的要给予相应奖励。对煤矿隐患举报和安监人员的具体奖惩办法由各区政府制定。重点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集中联网监控制度,年要建成自动监测、报警、记录的安全监控网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集中监控的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二)建立地方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监督员派驻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师制度。对全市所有地方井工煤矿每矿强制派驻1名专职安全监督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户强制派驻1名专职安全监督员。所需专职安全监督员,由各区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煤矿专职安全监督员工资从全市煤矿统一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支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监督员由各级政府从安全专项费用中支付。同时要求每个地方煤矿必须自行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技术人员1名、专职机电工程技术人员1名。对全市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工程师制度,要求每户企业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工程师或化工类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地方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要求配备的上述专职人员要报各区政府审核备案。
(三)加强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成立市、区两级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负责地方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所需人员由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要求每个地方煤矿的瓦斯监控仪必须具有越界监测的功能,并至少配备3名专职瓦斯监控值班员,保证24小时专人监控。各煤矿选配的专职瓦斯监控值班员必须由各区煤管局统一组织培训后上岗。
(四)建立专家技术保障体系。市区两级安监部门要组建专家库,重点组建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专家队伍,主要从市内外、区内外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聘请有责任心、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促整改的要求,每年组织专家对矿山、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等行业进行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自治区及市政府重点项目、重要设施、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审查评价报告;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对涉及到我市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进行专家咨询。市安委会从专家中择优聘用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市安监局总工程师,负责对各类日常安全监管的技术把关和咨询。
(五)完善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统一报送口径的要求,公安部门的110指挥平台、消防部门的119指挥平台、卫生部门的120平台要主动与安全生产公开电话联网,接到从业人员事故受伤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公开电话,以便于按照既定程序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六)完善技术保障。地方煤矿在原有的瓦斯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全部安装煤矿数字远程安全监控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实行联网监控;所有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等先进技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强制推行温控、压控、泄漏、报警或联动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在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运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七)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市、区国土资源、公安、煤炭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继续保持对非法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严打的高压态势,维护我市正常矿业开采秩序。今后凡在各区内发现2处非法开采的小煤矿,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和所在区政府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一)严格执行事前问责制。发现以下隐患和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企业5万-20万元罚款:
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1人次;有关人员入井未按规定配戴瓦斯报警仪1人次;对存在水害隐患而未配备探水设备及不按规定进行先探后采的;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失爆的;瓦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探头失灵,安设位置不符合要求的;瓦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记录不全不真实,与牌板、报表不一致的;瓦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控人员脱岗的;主扇、局扇不开的;发生超层越界的。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和隐患,经检查发现第二次发生的,即视为该煤矿或企业发生一次一般死亡事故,并按一般死亡事故严肃处理。
(二)继续加大对地方煤矿事故处罚力度。凡地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一律强制停产整顿3-6个月;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有关部门要暂扣证照,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收回采矿权,对矿主自行投入形成的资产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与采矿权一并公开拍卖。拍卖所得在清算事故赔偿和抢险费用及合理退还矿主个人财产后,剩余部分上缴财政。同时加大经济赔偿力度,凡发生事故的地方煤矿,矿主对每个遇难矿工的抚恤赔偿不低于20万元。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
(一)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造成死亡事故的,对监管责任人给予下列处分: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者死亡、重伤5人以下的,给予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警告至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正职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对直接监管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行政降级处分;一次死亡3-5人,或者死亡、重伤5-10人,给予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记大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正职行政记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分管安全的副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记过至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正职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对直接监管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行政撤职处分;一次死亡6-9人,或者死亡、重伤11-20人,给予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降级至开除处分,给予正职行政记大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分管安全的副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给予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正职行政警告至行政降级处分,对直接监管责任者给予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21人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行政责任追究程序,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追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追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处罚执行上限,并追究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辖区、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方面的分管副职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行业和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行业和系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制。
在同一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行政区内,半年内连续发生2起或一年内发生3起较大责任事故的,按照以上规定加重处分。
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执照、竣工验收等)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审批或办理的,比照前款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以上被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是党员的,建议党委(党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二)发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负有相应责任的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和监管人员,给予警告至降级处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检查装备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对重大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并跟踪督查整改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对举报的安全隐患12小时内不调查落实的;对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及向违法、违规生产矿井提供火工品的;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有关部门违规批准或颁发有关证照的;对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行为未及时发现或不采取措施的。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对于完成安全控制指标、目标任务的各区政府和承担生产安全目标任务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实行奖励制度。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被评为突出的,奖励承担死亡控制指标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各20万元,区长和分管副区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5万元;承担死亡控制指标的,每减少死亡1人,再加奖单位1万元;受到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奖励的予以加奖。奖励不承担死亡控制指标的有关部门各5万元,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2万元。对区属各有关部门和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的奖励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