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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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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

第1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范文

一、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意义

是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的需要。自20__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继续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的行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是新时期对政府部门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尤其是其行政执法队伍,成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载体。因此,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使执法人员在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是确保依法行政效果得到落实的必要条件。

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是保障和监督建设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是约束执法人员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执法效果。让执法人员在划定的圈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政府形象,维护市场秩序。

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是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建筑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影响。建筑行业作为农民工就业的重要市场,对扩大就业、保障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建筑市场要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营环境十分重要。一个秩序规范,环境宽松的市场环境能为企业创造广阔的成长舞台。建设行业执法队伍的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能力和水平、执法效果都直接关系到建筑业的发展。规范好建设行业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对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积极地推动。

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是确保《建筑法》等建设行业重要法律法规得到落实的一道保障线。建设行业执法人员是监督《建筑法》贯彻落实的一线工作人员,他们的素质、能力水平和工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些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对市场主体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执法队伍责任更大。因此,必须抓好执法队伍的行为规范,保障严格依法行政,监督市场主体自觉贯彻落实《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

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是构建和谐政企关系,构建和谐建筑市场的需要。建设行业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执法人员如何执法,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服务好企业,以更加文明、合法的方式监督和处理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事关政府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关系。因此,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是构建和谐政企关系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和谐建筑市场的需要。

二、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应遵循的原则

要以《建筑法》等实体法和《行政许可法》等程序法为依据,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突出行业特色。作为规范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的管理规定,毫无疑问要全面遵守《建筑法》等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以更好更有力地贯彻落实《建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出发点,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还必须遵守《行政许可法》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法的规定,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法律赋予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行为规范要严格界定“行使行政执法”,始终告诫执法人员: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保证在政府执法层面上,绝不能超越到司法执法层面。

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突出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原则。作为行政执法队伍,各行都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制定符合行业特点,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是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一项基本原则。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作为指导和规范执法人员日常执法行为的一项具体制度,必须保证行为规范内容的可操作性,这是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保证行为规范出台后发挥应有效果的前提。一个没有可操作性,粗制滥造的行为规范不仅不能提高执法效率,树立政府形象,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这是我们在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中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的地方。

要坚持约束和保护执法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出台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保证《建筑法》等一系列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等程序法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

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我们在规范制定中,惯性的思维会使行为规范成了约束执法人员的“紧箍咒”,但是任何制度我们都必须要注意到它的两面性。我们在合理约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同时,还必须注意保障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力和执法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提高执法效率,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我们既要使执法人员在法律的轨道上有序执法,又要让执法人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执法。切莫因一味的强调执法人员在规定的框架内执法而忽略了鼓励执法人员从紧执法的积极性。

执法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是社会公民。因此,我们在制定行为规范约束执法人员行为的同时,要特别注重保护执法人员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也就是说对执法人员的行为法规要把握好分寸,既要达到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执法效果的目的,又要充分尊重执法人员的基本权利。偏废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使《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打折扣,这违背了我们制定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保证《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得到更有力落实的初衷。

总之,我们期待《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是一个积极有效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管理规定,促进执法队伍健康发展,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应包含的内容

作为一个规范建设行业执法人员行为的管理制度,我们上面已经谈了制定它应遵循的原则,还应对它的内容进行探讨。

一是结构体系全面完整

。也就是说,既然作为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的一项制度,不能缺胳膊断腿,要对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研究制定出规范的标准和动作,就像军队的动作条令一样,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必须一目了然。再就是行为规范在结构体系上合理,要符合行为犯规的基本要求,章节条款结构清晰,表明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二是行为规范内容粗细适度。该粗的地方就一笔带过,该细的地方必须细致入微。

比如:对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规定,在规范中必须要有所表现,这是对执法人员行为的一项基本要求,但是又无法具体到该什么时候学习,该学哪些东西;但是,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很多标准动作必须进行规范要求。如:如何开展日常检查,如何进行案件调查,执法流程和着装,规范使用执法文明用语等必须动作标准,培养良好的执法习惯。

第2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范文

摘要:政府作为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在公共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何通过合理制定公共政策、有效开展公共管理。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是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面临的重大课题。要在正确认识“公共利益”这个概念的基础上,有效探索实现公共利益的正确途径。

政府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是一国公共利益或公共意志的集中体现。正是这种“公共利益”代表的性质,决定了其职能首先应当是公共职能,亦即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有效开展公共管理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共利益。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集中抓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可见,加强政府公共管理、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目标。

一、“公共利益”内涵的厘定

公共利益和大众福社一直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关注焦点和产物,也是一般法律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在我国努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的新的历史时期,公共利益当然成为公共管理及其政策的核心价值。那么,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究竟是指谁的利益?《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解释,公共利益是指“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为公众的、公用的利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公共利益的理解有所不同。在英美法系中,公共利益也称之为公共政策,主要指“被立法机关或法院视为与整个国家和社会根本有关的原则和标准,该原则要求将一般公共利益与社会福社纳人考虑的范围,从而可以使法院有理由拒绝承认当事人某些交易或其他行为的法律效力”。在大陆法系国家,与“公共政策”相关的概念是公共秩序,也称公序良俗。

我国宪法所涉及的公共利益大体上有以下含义:1)公共利益是社会共同体的基础和各种利益的整合,反映宪法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因此,公共利益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实际上承担着为社会提供规则的任务;2)我国宪法的公共利益,凸现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功能,所有规定公共利益的规范中,以国家为实施公共利益的主体,从而确立了国家的地位;3)内容上,突出以公共秩序或社会秩序为基本价值趋向,强化了公共利益的工具性价值;4)公共利益、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既紧密相连又各自区别。性质上,国家利益主要是以国家为主体而享有的利益,而公共利益主要是由社会成员享有的实际利益,享有利益的主体是不同的。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界限主要在于社会利益具有功利性与排他性,社会利益不一定代表公共利益的要求;5)公共利益与民法、合同法等法律中的社会公共利益是不同层面的概念,普通法律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以宪法的规定为基础,受其价值的制约,不能任意扩大公共利益的范围。公共利益既是解决公益与私益之间冲突的依据,同时也是社会基本价值的指导原则,发挥价值示范作用。

应该说,“公共利益”是一个高度抽象、范围宽泛和含义复杂的概念,如何明定、判断一直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概括国内外学界的主要意见,大多认为,理解和运用公共利益应坚持如下六条判断标准:1)合法合理性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才可能对基本权利加以克减和限制,故必须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2)公共利益的受益范围一般是不特定多数的受益人,而且该项利益需求往往无法通过市场选择机制得到满足,需要通过统一行动而有组织地提供。政府就是最大的、有组织的公共利益提供者;3)公平补偿性运用公共权力追求公共利益必然会有代价,这就造成公民权利的普遍牺牲或特别牺牲。有损害必有救济,特别损害应予特别救济,才符合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观。

二、公共利益的实现途径

社会转型向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挑战。政府公共管理在回应社会转型的挑战和压力时所做出的调整和创新,是渐进地进行的。其表现形式是政策替代,逐渐替代原先旧公共政策。正是这些政策替代,逐渐引发了政府公共管理的转变,其变革轨迹是: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和责任相脱离的政府向民主参与的责任政府转变。目前,一些基层政府本着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进行着改革和探索。这些探索不是简单地对现有管理体制进行修补增减,而是将政府的组织重建、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更新进行有机结合。应该说,这一探索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趋势,为实现政府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现在,公民对政府的期望已经变得越来越明确:公共管理必须走向民主化和公开化;重视社会公民的参与;强调与他人共享权力,使公民真正得到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的精髓和追求目标,就在于“公众”的利益。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一个与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人民群众满意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这为我们如何认识、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思路。现代政府的实质是服务型政府。政府只有通过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才能证明其存在的价值与合法性。没有服务就没有现代政府。可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政府转型目标模式存在着内在一致性和契合性。作为政府转型的目标,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对我国政府的施政理念、政府职能、管理方式、绩效标准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转变的动力不仅来自于政府自身变革的需要,而且也来自社会、企业和公民的意愿诉求和互动。首先,施政理念要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施政改革不仅是政府行为方面的改进,更是行政理念方面的变革;实现政府转型,不仅意味着公共服务型政府目标模式的确立,更意味着政府施政理念的全面更新。因为只有具备了全新的施政理念,建设一个高效廉洁、法治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才会拥有必要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首先改变过去长期形成的“管制”理念,才能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才能真正推进政府组织结构及其权力配置的改进,才能真正促进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观念的转变,才能真正建立以公众为导向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这就意味着政府公务员首先要在思想观念层面进行深刻的变革,要彻底改变过去强调行政审批、行政干预和行政收费等“管”的习惯,而转变为“服务协调”、“责任民主”、“依法行政”、“科学决策”。

众所周知,公共管理和政策不仅要合乎法律程序,还要合乎社会价值取向。因为合乎法律程序的政策,其实质意义上并不一定就具有合法性。从公共政策的来源看,公共政策源于解决政策问题,政策问题来源于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公共政策所要解决的是大多数人所面临的问题,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其价值取向。显然,大众所关注的也并非只是管理和政策的合法性,而是其价值取向。社会的发展和道德取向总是要为大多数人谋利益,促进大多数人的发展,因为每个政府为维护其合法性,都不得不考虑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从公共管理的本质来看,公共管理作为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的手段,是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本质上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这就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内容的合法性。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必须从如下方面加强公共管理,制定公共政策: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公共管理的方向是从“政府主导型”转变为“社会主导型”,为此,政府公共政策化和公共管理社会化两大趋势不可避免。要精简机构和人员、改革行政审批体制、推行电子政务、建立行政听证制度、实现行政程序公开等等。政府自身着重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变为为公共利益服务。也就是说,政府要履行好公共管理职能,必须搞“瘦身运动”,进行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化改革。当然,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不能脱离特定的国情和具体的生态环境。由于我国的市场还不成熟、市场运行的机制和规则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不能象西方市场经济成熟国家那样全面铺开,而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前现实而可行的做法是,应该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这样,我国政府一方面继续成为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另一方面又不再垄断,而是适当地寻求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参与。一旦解决了政府垄断导致效率及质量低下的问题,我们也就寻找到了解决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中存在的供给重经济建设服务、轻社会服务的问题的途径,即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将以提供关乎社会稳定的社会服务为主,而其他主体以提供经济建设服务为主。

(二)坚持政府行为法定化

要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和功能,必须实施政府行为法定化、改进行政执法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实现依法行政。把权力、利益、责任、监督等各方面协调统一起来,明确权力与利益的边界,有效制止行政的随意性,克服政府权力部门化、政府权力地方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等不良现象,从而建构“法治型政府”。现代文明社会是法制社会,现代政府也应该是法制政府,依法行政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原则。美国法学家福勒曾经说过,“法治的实质必定是:在对公民发生作用时,政府应忠实地运用预先宣布的应由公民遵守并决定其权力义务的规则,如果法治不是这个意思,它就毫无意义。”因此,所谓行政法治,作为公共行政的一个普遍原则和管理方式,要求政府行政权的获取、组织和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政府之行政行为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不得逾越法律授权的范围,否则,即为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政府行为法定化有三个要义:一是依法平等。法律在政府和公民间无所偏袒,政府不能享有不必要之特权;二是依法限制。政府之一切行为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法逾越;三是依法负责。政府机关或公务员如有违法不当行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法的法律责任川。应当看到,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依法行政的理念尚未确立;另一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影响了公共服务市场化建设。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就很难避免行政的人为性和随意性。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不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制度以及严格的审计制度,就很难避免“暗箱操作”、“黑箱操作”。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就会大打折扣,政府公共管理行为会成为借“公共利益”之名行一己私利的借口,公共行政会成为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的温床。

第3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范文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南京市鼓楼区提出争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示范区”的明确目标,我们宁海路街道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立足发展特色经济保增长,做实社区服务保民生,坚持守土有责保稳定。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最基层,取得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成效。

发展特色经济保发展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街道作为城市的最基层,发展经济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关键在于如何发展。城市街道辖区面积一般较小,经济发展载体、发展空间受到一定限制。但“区域空间有限、科学发展无限”,只要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样能够又好又快发展特色经济。

我们鼓楼区宁海路街道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所在地,面积3.93平方公里,被称为“省城第一街道”。辖区内有省财政厅、教育厅、省工商局等几十家省级机关,有河海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有颐和路民国公馆区。面积虽然较小,但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环境优美,特色优势明显。为此,我们确立了“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科技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的目标思路。我们抓住当前国外经济衰退导致市场需求下降、跨国大企业纷纷将目光转向国内、意向在沿海城市设立地区总部、实现产业转移的机遇,抓住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拆迁成本相对较低的机遇,全面推进载体建设,为发展总部经济、科技经济、文化产业拓展新的空间。

一是依托地区资源,全力推进“六大载体”建设,即颐和路11、12片区、宁海路欧洲风情街、模范马路三步两桥地块、南京艺术学院创意设计中心、石城现代艺术创意园、水木秦淮休闲街区(属于区政府打造的石城文化创意产业带的一部分)等。重点加快颐和路11、12片区的开发建设,力争引进一批带动力强、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总部企业。特别是从事展览、新闻、重要外事活动、企业文化活动等现代服务业态的企业总部,将其打造成南京、江苏乃至全国的企业总部集聚区。积极推动模范马路三步两桥地块的开发,使其成为科技经济的新载体和模范马路科技街的新亮点。同时,整合石城现代艺术创意园、南京艺术学院、古林公园、江苏电视塔等资源,按照鼓楼区政府打造石头城文化创意产业带的统一规划,不断壮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二是做好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们一方面抓好为企业的服务工作。除了做好“一站式”、“代办式”服务外,还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帮助企业分析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抓住机遇,逆风起航,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这些工作有力促进了辖区现有企业和项目的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过辖区机关、单位、企业广泛的人脉资源,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和省、市、区等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并与驻区大机关、大企业等互动合作,做好招商网络建设,形成信息广、渠道畅的经济网络系统,为更多的大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或研发中心落户在宁海街道,创造良好的条件。

做实社区服务保民生

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对基层街道来说,最根本的是要做实社区服务,解决好民生问题。

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宁海路街道由于大单位多,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高。但也有2000人左右的困难群体,包括310户、600名低保人员,492名下岗失业人员,601名残疾人,670名独居老人,这些困难群体是街道的重点关注对象。我们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救助工作到位。在社区建成托老、助老站,托残、助残社。建立了具有宁海路街道特色的就业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以内。扎实推进全民医保工作,为困难群体提供最优惠的医疗服务。

为群众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我们按照南京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和创建全国生态园林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符合街道实际、彰显街道特色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按照城市环境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要求,实施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努力打造精致街道。一是做精做美城区环境。结合老城改造,对老旧小区进行出新。大力实施楼顶绿化,凡是能做楼顶绿化的,想方设法做起来。结合城区危旧房改造,加大拆迁后空地的绿地建设。全力推进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居民停车难的问题,为驻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在城管工作中,建立和完善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制度健全,确保考核有据、奖罚到人、管理有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培养一支特别能吃苦、能战斗的文明执法队伍,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对背街小巷的管理。对背街小巷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出新,实行门前三包。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逐步管起来,改变部分老旧小区脏乱差的局面。同时,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的管理。通过强有力的严格管理、精细化管理,实现市容环境的根本改观。

同时,我们还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为群众做好各方面的优质服务。大力培育、扶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每个社区的服务型民间组织都达到10个以上。鼓励企业和个人提品和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的实体化和产业化。逐步建立起主体多元、功能完善、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坚持守土有责保稳定

实现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稳定工作关键在基层。我们坚持守土有责,全力做好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成为全省最安全的街区之一。

宁海路街道是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当前正值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发展面临困难的特殊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交织期、凸显期。“宁海无小事”,保证宁海路街道的社会稳定,对维护全市、乃至全省发展大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梳理排查。既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又坚持人性化工作方式。妥善处理各类及突发事件。积极防范、妥善处理因经济危机引发的企业裁员、工资拖欠等问题,防止发生。充分发挥“大接访”、“大调解”机制的作用,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社区。

第4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范文

关键词: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分权政策负责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场针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缺陷的新的管理方法在全球席卷开来。这场运动通常冠之以多种称谓:“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企业型政府”。不管这些称谓怎么花样翻新,他们的基本特征和精神实质是不变的。尽管这些特质在不同学者的论述中各有不同,然而,其基本的思想和关键词还是可以大体达成一致,诸如管理而非行政、市场化而非官僚制、竞争而非垄断、服务而非执行、分权而非集权、过程而非结果、负责而非逃避等。为了表述的一致性与清晰性,本文一律采用“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说法。

DonaldF.Kettl教授在《全球公共管理革命——关于治理转型的报告》中提出了这场运动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即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政策和对政策效果的负责。[1]由于是以“报告”的形式给出的,因此Donald教授没有充分展开。这是由于“报告”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我们无可苛求。如果我们要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我们完全有必要就此作进一步的阐释与分析。诸如这些核心内容的真正内涵何在?将会引发什么样的问题?这些核心内容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从一个整体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角度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这些问题的深入阐述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新公共管理的本质的系统把握与整体认知。这是我们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必须具备的至为基础、也是至为关键的基础性内容。易言之,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生产率(productivity)。这里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才能以更少的税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人们对税收的要求与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期待总是逆向运动。对前者期待的降低与对后者期待的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对立。形成这样一个尖锐的对立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对政府公共服务的不满意,或者说公共服务的拙劣和日益恶化是直接原因,二是税收的普遍上扬,传统上的高税收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弱化,使得人们从反思这一税制本身到反思整个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人们普遍发现,自己向政府所上缴的税收总是在不断增加,可是政府向我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却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糟糕。如此情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一件极为苦恼和伤害官民感情的事;对于政府来说,这却是向其提出了一大挑战,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特别是少花纳税人的钱,同时又有效供给更多的公共服务。

据此,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监管这些纳税人的钱,并且能够恰到好处地使用?如何评估政府的公共服务?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机构来进行公正、透明、负责的评判?在此过程之中,纳税人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公民出钱,政府花钱,谁来监督政府花钱,这一整套机制如何理顺?问题的另一面恐怕也值得惊醒:不花钱的政府是不是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诚然,这一点完全不可能。任何政府都需要花钱。只是说这些钱来源于何处?如何花销?如何合理的分配?在政府财力达到一定的时候,政府是否还是需要从纳税人手中汲取大量资财?税收机制如何适时调整?这一点对于那些税收日益攀升的国家、地区和社会来说,尤其如此。对于穷人来说,税收与其关系不大;对于富人来说,税收也无非隔靴搔痒而已,因为其大部分收入是不会进入税收核算体制的。毕竟,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逃税、避税、减税。因此,税收盯住的和伤害的只能是中产阶级。显然,对于中产阶级来说,他们会觉得这是极为不合理之事。问题在于,以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调整?要回答政府如何以更少的钱来办更多的事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顾及以上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都涉及到政府收入问题。一旦政府收入受到影响,其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将发生多米诺式的反映。

第二,市场化(marketization)。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历史就是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与官僚制的逐步摒除同步演进的历史。问题只是在于,政府如何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来根除政府官僚体制的弊病?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运转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就是原来由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和操纵的企业纷纷以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私有化了。在这一意义上,私有化成为市场化的代名词。而此间需要警惕的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个私有化。毕竟市场化本身并不就是私有化。因为它极有可能导致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资产的流失。如何做到私有化的同时,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保殖增殖,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宣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方面是私有化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另一方面,却是私有化对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挑战。不管怎么说,市场化的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对于传统的官僚体制来说,确实是致命的挑战和打击。实际上,在过去的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改革采用的主导观念是市场。其理论假设就是,公共机构如果像私人机构一样运转,势必发挥更为经济、更为效率的功能。撒切尔夫人非常偏好的经济学家威廉尼斯卡宁的著名观点就是,政府内官僚机构的管理者就是野心勃勃的企业家,他们希望最大化自己的事业。[2]

在私有化之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却是大力发展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与非政府的合作,表明政府开始向非政府组织由原来的不信任到信任、从彼此隔绝到合作共赢、从信息资源封锁到广泛接触开放的转变。无论如何,这对于政府组织来说,既可以吸取大量的知识智慧,也可以吸纳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共同投入到政府的发展中来。这本身就大大减轻了政府日益增长的压力,缓解了政府在诸多方面发展的危机。毫无疑问,对于政府组织而言,其充分放开手脚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广泛的合作,有助于形成一种既有利于政府自身发展,又有利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多赢格局。只是,问题同样会不断涌现。如何把握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界限?哪些问题可以合作?哪些问题不能合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原来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如何适应这种转变?以及相应的信息处理方式应该作何跟进?内部资料、公开资料这些如何适应转变?非政府组织如何能够最有效地为政府提高服务,而不是另有它图?换言之,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不仅应当提上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强调其实效。

不管是哪一种市场化的方式,其都会对传统的官僚体制和管制模式提出一些根本性的挑战。用市场战略来取代传统的命令-控制的官僚体制,它冲击的不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体制中的每一个从业人员。也就是说,市场化将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对这个体制中的每一位公务人员进行根本性的洗脑。如果没有这些人员思想观念与实际行动的根本性转变,体制自身的演变将是非常艰难的过程。否则,就只能是徒有其名或者虚有其表而已。只有公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体制的良性变迁才有可能发生。更何况,晚近以来,人们对官僚的质疑声浪剧增。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寻求增加权力和一体化运作的利维坦;另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宫廷弄臣,是一系列不相协调、漏洞百出的部门的集合,最好就是蒙混过关,最坏就是自己愚弄自己。由于公众关心的问题的数量日益增多、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质量日益提高、立法和行政未能适应政策制定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共官僚自身的性质等原因,公共官僚的权力一直在稳健上升。[3]

第三,服务导向(serviceorientation)。市场化的推进自然会波及政府转型。市场化的进程使得服务意识、顾客理念等都被极大地放大了。因而相应的问题就是,政府如何才能更好地联系公民、回应公民、服务公民?生产率的改进和市场化的发展,其必然结果就是政府服务效能的转型。于是,“服务”的功能被极大地强化了。政府自身的转型表现在必须从传统意义上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政府存在的理念必须以市场、以公民、以诉求为中心。类似于市场上的供应者与消费者一样。前者必须即时回应后者对服务的诉求,且必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水平、科技的进步状况、社会的文明程度等不断刷新这种服务,始终做到为后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有主动提供与被动赋予之分。就前者而言,主要指的是政府主动向公众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诚然,这种服务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在传统官僚制之下,这种主动提供服务的水平往往都是低下的。毕竟管制型的社会缺乏这种服务的传统、动力与能量。

实际上,这恰是为什么近年来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度一度走低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政府机构公信力逐渐下降,政府面临着重重危机和种种挑战的情形之下,一种要求政府主动回应社会和公民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由此,政府是否具有较好的回应性被当作是一个事关政府是否有效运转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回应性也被列入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准之一。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其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要么是提供数个可以互相替代的服务选项,要么是训练政府人员正视选民市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消费者需求的理念都被置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这既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政府回应性增强的重要表现。回应性使得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由原来的彼此隔绝、甚至是彼此对立的情形更进一步地紧密相连在一起。

服务导向的政府,又被成为消费者化的政府(consumerizinggovernment)。这是改变公共机构的一种普遍策略之一。试图促使政府对“顾客”更加友好,并在公共服务中制度化“服务顾客”的理念。在政府问题的市场化解读中,消费者的观念可能最为强烈。但是,“顾客”本身也有争议,这就是谁是顾客?在教育、社会福利、经济计划等项目中,顾客比较容易界定。可是,诸如被监禁的囚徒,他们能否得到公正的对待,以及能否确保有一定的途径保证他们能够受到公正的对待,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此外,公众有受到诸如税务官、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简称城管)、交通警察(简称交警)等行政执法人员的公正对待,可是针对他们的处罚的看法和态度却总是难免导致不一致、不公正的质疑。

于是,简单地提服务顾客的想法,也就无法纳入良好服务的顾客范畴,更莫论全方位的、竞争性的服务。问题尚有,消费者化政府的伦理争议在于,是应当建议公共机构把公众当作消费者还是当作公民?如果仅仅作为消费者,仅仅是关注公众参与政府的经济和服务接收者的性质,这种关系实际上会更加复杂,也更具多面性。而且,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消费者的角色,势必弱化以政治为基础的公民角色、模糊内蕴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公民资格等概念。毕竟,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者,会逐渐忽略公共机构的公共性质,因为它假设公民所希冀的无非是良好的公共服务、满意的公共消费,而没有公民的政治内涵。[4]如何平衡这既作为消费者,又不失公民身份与公民资格这二者之间的矛盾,看来确实是服务导向的政府理念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四,分权(decentralization)。既然服务导向已经成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主导观念,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公民和社会,政府必须不断增强其回应性。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对公民的需求做出迅速和高效的反映?在一个极权体制或者一个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服务导向的问题,因为在这些体制之下,公民的需求从来就不会被当局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自下而上的公民需求得不到政府的认可与接纳,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因此,在极权体制和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服务导向的问题,也就更不会因为服务导向而发生分权问题。

在民主政制发展的早期,这种服务导向发展的也不是特别明显,只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的发展,服务的理念由商业世界进军到政治领域,由不仅限于市场原则,而且也变为政治原则之后,服务导向才成为政治运转的法则之一,这才有了如何更好地服务,如何提高服务的水平问题。就新公共管理的分权来说,主要的做法无非有三:联邦制国家里权力在政府体系内部的转移,包括权力的横向分割和纵向放权。与此同时,责任机制也随之发生变化。下层和基层将拥有更多的权力以自主开展工作。目的是让下层和基层拥有更大的权力、足够的动力以及充分的能力来回应公民的需求。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强调的分权仍然会面对一些问题,比如合理分权、有效授权的界限如何清晰界定?分权不只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特征,它还具备一定的艺术特质,那么,如何合理把握分权和授权的艺术问题,也就成为分权与授权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不管怎么说,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分权的重视确实与传统的管理更多强调集权截然不同。

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分权置于一个突出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将分权视为一个高绩效组织的主要特征之一。一个高绩效的组织被认为具备如下特征:任务明确;明确规定目标并且强调效果;向雇员下放权力;创建新的方法激励人们成功;当情况发生时,高绩效组织能够灵活迅速地调整自身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绩效而言,高绩效组织具有竞争性;调整工作方法以满足顾客需要;保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公开的建设性的信息交流。分权、授权的理念之所以在高绩效组织中受到高度重视,是因为雇员是高绩效组织中至关重要的核心。要达到高绩效,就要给雇员以利用他们的技巧、创造力、适应变化的能力,以及不断学习以完成组织使命的能力。雇员有权根据其兴趣结成联盟和工作关系以达到组织的目标,完成组织的使命。他们不受组织界限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雇员迎接挑战,利用技能完成组织使命,发展新技能,全身心投入继续学习等诸方面做得如何,将决定组织是否能够取得成功。[5]

第五,政策(policy)。无论是生产率的提高,市场化的推进,还是服务导向的发展,分权化改革的深入,最后都要具体表现在政策层面。换言之,要通过政策来具体体现上述思想和主张。因此,政府的政策能力和政策水平也就成为深入贯彻前述新公共管理运动发展要求的重要指标。进而政府如何才能提高其设计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也就成为新公共管理的第五个重要内容。这是将前述思想具体化和操作化的重要阶段。也是具体兑现和落实这些思想的重要举措。如果政策设计不能充分体现上述思想,或者不足以落实上述理念,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思想的实现必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与制约。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公共政策实质上是新公共管理对社会和公民输出的信号与产物。换言之,公民能否感受到政府是采用传统的官僚制还是新公共管理,他们能够直接感知的就是政府的政策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些变化背后所反映的政府理念是否有所变迁?如果说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和分权这些理念会更多地停留于政府层面的话,那么,对于公民来说,政策则是更多的行政层面、公民最能直接感知、最能直接体悟的要素。不管政府推行什么样的新公共管理,如果不能让公民和社会在政策层面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和不同的感受的话,那么,这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必将以失败而告终。这就是为什么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什么将政策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的原因所在。

纵虽如此,(公共)政策分析的局限性依然无法回避。这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些社会问题,由于它们被界定的方式是注定不能够得到解决的,如果问题是用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数据来界定,它们就绝不可能通过公共政策来解决。比如一个国家按一定比例对贫困线的划定,总是会有一些人处于贫困线以下。毕竟,社会的相对差异永远也不可能消除。(2)人们的期望总会比政府的能力增长得快。政策领域的任何进展可能只会导致人们对政策应该完成的任务寄予更高的期望。(3)解决某一群体问题的政策可能会给其他群体带来一些问题。在多元社会里,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可能同时意味着给其他人带来问题。毕竟,没有任何一项政策能够同时达到多方共赢的格局。(4)有一些社会趋向很可能是不能够由政府来推动的,即使它值得去做。比如,为解决种族问题,将白人与黑人混合居住,往往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5)人们常常会调适自己的行为,使公共政策变得毫无用处,政府也因此面临窘境。比如高福利导致大量懒惰,从而过度依赖政府救济金的行为。(6)社会问题可能会有很多原因,一项具体的政策并不能完全根除某一类问题。(7)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比问题本身成本更大的政策,甚而牺牲原有的社会制度或者价值理念。比如采用高压政策镇压社会动乱、各种维权行为。它牺牲的就可能是一些民主的价值,诸如结社的权利、言论和出版自由、组织反对党的权利等。(8)政治体系的建构可能不完全适宜于进行理性决策。社会问题的解决总体上需要理性决策,可是,由于民选官员需要回应选民的要求,如果加上一些利益集团的因素,此时政府的公共政策很可能就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6]

第六,对政策效果的负责(accountabilityforresults)。如前所述,新公共管理除了要能够将其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等思想变为有效的政策(也就是将思想操作化)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也就是要强化政策执行的效果问题。于是,问题又进一步转化为政策执行效果的责任机制问题。为什么新公共管理如此强调要对政策的效果负责?

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要基于两种理论基础,管僚制理论和政治行政二分法。新公共管理则分别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管理。“重视目标或许是私营部门最重要的一点。传统的行政模式因其过于关注结构和过程而忽视了结果,因而受到了众多批评。现在的公共部门管理转而将目标作为首要的目的,其他则退居其次,这是人们在态度上的一个重大变化。”随着“以顾客为中心”的呼声一天天地高涨,以及要更好地对外部团体和个人的需求做出反应,公共管理最终认识到管理者应直接对公众负责。这也是它与传统模式地一个较大不同。[7]对结果的负责,主要来源于新公共管理严格区分了“行政”和“管理”的含义。“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简言之,行政指的是听从指令,管理则指的是实现结果。这就意味着:一个管理者不仅仅是服从指令,他注重的是取得“结果”和为此负有的责任。公务员日益认识到,他们的职能是进行组织,以实现他们对其结果负有真正责任的目标,而不仅仅是服从命令、程序操作和将政策变为行动。这就是说,公务员把自己不再仅仅看作是行政者,更重要的还是管理者。或者说公务员完成的是管理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工作。因此,使用“公共管理”一词正在成为人们的偏好,“公共行政”一词即使尚未被人抛弃,现在也似乎已经过时了。[8]

新公共管理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渐形成其自己的特色。这就是对结果和责任意识的强化。“管理主义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负责。”“公共组织需要有所作为;政府现在想知道它们做什么;它们做的怎样;谁是主管并对结果负有责任。达到这一目标的首要途径就是‘让管理者来管理’,意即高级管理者本人对结果能否切实负责,而不仅仅只是像行政人员一样服从别人的命令。改革将越来越多的管理权力进行分割,这意味着部门领导必须负有更多的责任。公共管理者现在已介入有关的政策事务以及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务,他们越来越多地对这些事务负有个人责任。如果事情出现某些差错,他们付出的代价将是失去工作。”[9]简言之,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点在于实现结果和对结果负起责任。换句话说,改革的重点是成为管理者而不是成为行政者”。[10]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主要是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和美国的《文官改革法》1968年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就是一个典型。该报告指出,公务员的整个管理任务由四个方面组成:在政治指导下制定政策;创立侦测执行的“机制”;行政体制的运转;对议会和公众负责。1978年,美国的《文官改革法》的目标在于,使管理者对结果负有更大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责任”问题依然需要进一步明晰。这里涉及的问题依然有很多。比如,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目标,是否必然是管理者的过失?如何理性评估这些原因,包括资金不足,或者预定目标不够科学,也不现实?而对责任的监管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一,由于公民会较多地依赖公共组织项目的执行与实施,他们不敢提出过于严厉的批评。其二,很多项目没有清晰地界定的顾客,顾客是谁?我们不知道。很多时候谈不上监督,尤其是长期的监督;其三,过分依赖公共雇员的良好动机和专家主义,会使公众面临不法行为和不当行为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11]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新公共管理运动强化责任时不得不审慎思索,认真求解的难题。

综上所述,不管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经历了什么样的历程,也不管人们如何评价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认识、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把握二十世纪最后二三十年来新公共管理及其发展的关键所在。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为什么是这些要素?它们能否构成一个完整的要素体系?如果说生产率和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和企业化政府的必然要求,那么服务导向则是其必然结果。而要提供良好的服务,不论是在横向的权力分割,还是在纵向的权力分解中必须贯彻分权原则。可以说,这是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所有的这一切最后都必须通过政策体现出来。一个良好的政策就是所有这些要素的集中体现。换句话来说,只要审视我们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找寻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和分权这几者的具体落实和操作情况。

诚然,公共政策本身是需要加强监管的。没有监管的公共政策,很难保证其良好的效果,以及优良的公共政策。这就涉及到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责任问题。其实和传统的公共行政一致之处在于,很大程度上,新公共管理虽然有诸多新理念,然而其对责任的强调实则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复制与强化。就新公共管理运动本身而言,除责任之外的所有要素,其要义都在于提供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性。因为,不管公共行政如何变化,其核心内容依然是公共组织的责任。只是责任形式不同而已,传统的责任形式大多基于设立政治机制或者行为主体,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通过绩效考核,或有能力促使管理者对个人和机构行为负责。[12]质言之,这些核心要素之间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绝不可孤立观之。否则,对新公共管理的理解就容易出现一知半解或者断章取义。既要把握每一个要素的特定内涵,又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既要明晰其优势之处,又要厘清其问题所在。这就是我们在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核心内容这一基本问题上最基本的立场和方法。

参考文献:

[1]关于新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主要参考DonaldF.Kettl,TheGlobalPublicManagementRevolutio:AReportontheTransformationofGovernance,Brookingsinstitutionpress,Washington,D.C,1-3.

[2][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7页。

[3][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1页。

[4][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76-378页。

[5][美]马克·G·波波维奇主编:《创建高绩效政府组织》,孔宪遂、耿洪敏译,耿洪敏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1页。

[6][美]托马斯·R·戴伊:《理解公共政策》,彭勃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294-295页。

[7][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82页。

[8][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9][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3、80页。

[10][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

第5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范文

一、××物价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紧紧围绕××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在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价格环境、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上下功夫,基本形成了符合××××情特点,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区域性价格监管框架,实现了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准确、及时、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为基础,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措施为手段,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又合理调节各方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既保障经营者合理利润促进生产发展,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民生改善;既恰当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妥善安排群众生活的工作目标要求。

概括地讲,近些年,××物价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市场机制,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良好的体制基础;加强涉农价费监管,全面深化“三农”价格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化解民生价格难题,促进和谐发展;强化价格检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夯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基础。

××物价局所有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得益于××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得益于全××物价干部的共同努力。

二、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共识

回顾十六大以来的价格工作,结合前一阶段的学习调研,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对物价部门应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了共识:

第一,服从、服务于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不够,仍是××当前最大的实际。因而,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促进加快发展上做文章,在服务加快发展上想办法;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加快科学发展的坚定性、自觉性和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深化价格改革、改进价格监管、改善价格调控、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公共服务。

第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价格环境,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经验表明,凡是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就会协调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社会稳定祥和;凡是价格总水平大起大落的时期,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就会失调,人民生活就会受到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滋生。因此,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致力于把价格总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既防止出现通货膨胀,又避免出现通货紧缩。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轨时期,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进一步增强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责任感;必须时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价格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第四,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稳定农业发展基础,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深化“三农”价格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支农、强农、惠农价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形成机制,努力把粮棉油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繁荣。

第五,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价格形成机制合理与否,既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和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又影响发展的方式和发展成果分享的合理程度。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致力于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尤其是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形成符合全局要求,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和生态补偿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以正确、灵敏的价格信号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使价格改革的过程成为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过程。

第六,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30年价格改革的基本经验。物价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深化价格改革的全过程之中,始终注重统筹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处理好各利益集团与广大消费者、城市与农村、中央和地方、资源富集地区与匮乏地区、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尤其是要特别注意维护好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证其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明显下降,促进和谐发展。

三、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分析检查过程中,我们对照科学发展观对价格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对照贯彻落实××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对物价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认真查摆问题和自我审视,查找出××物价局及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得不够,积极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对加快发展的认识尚不够深,部分价格矛盾疏导不够及时,主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识不强,思路不宽、举措不多;价格工作与形势发展变化的新要求还不尽相适应,考虑应对经济过热、通货膨胀较多,所实施的措施也较有效,但对如何有效应对经济下滑、通货紧缩的思考不多;在处理稳定物价与搞活企业的关系时,往往是过于强调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从搞活企业,发展生产、增加供给,进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角度考虑得不够。

二是加快创新体制机制做得不够,价格监管、价格形成机制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尽相适应。主要表现:一些资源性产品、生产要素价格和环保收费,还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破坏的治理成本,价格形成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等价格调控手段还不够健全,价格调控能力尚需进一步增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还不够高,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手段不够硬,市场价格行为不尽规范,价格监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集体审价审案等制度有待进一步抓落实,价格决策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围绕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深化价格改革做得不够,民生价格监管有待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化肥等农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等民生价格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明显下降的动态补贴机制,尚未正式出台。

四是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依法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做得不够,价格环境有待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改善。主要表现:价格法制工作机构尚未理顺,工作队伍亟待扩充,人员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价格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价格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价格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尚未充分体现出来。

五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得不够,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科学发展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主要表现:围绕促进加快发展,围绕服务××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解决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调研不多,也不够深入;习惯于凭经验工作,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不够,调查研究与工作决策相脱节的现象仍然存在。

六是支持基层做得不够,推进科学发展的全系统整体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对基层汇报的问题、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回复也不够及时;规范化建设验收和“创建”评比太频繁,没有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帮助基层物价部门解决生存、发展的思路不宽、举措不多,基层物价部门的职能发挥得不尽充分。

七是加强机关建设、整合工作合力做得不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的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加强机关建设的规章制度不少,但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还没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机关建设与“更加风清气正、更加团结和谐、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更加富有效率”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关系,亟待按照形成整体合力、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作进一步的整合、理顺;调优配强干部队伍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以上问题的产生,除了有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影响国内价格变动的因素不断增多、越来越复杂;随着利益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各方面对价格问题的反应更加敏感,价格调控的难度加大等一系列客观原因外,从主观上查找,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学习不够,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刻。应对眼前具体价格工作与事务牵涉的精力太多,静下心来钻研深层次理论少,科学发展的理论功底不够深厚,理论武装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滞后于新时期工作需要,还没有很好地从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指导意义,还没能融会贯通地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还没有很好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价格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导致在价格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视野不够开阔、创新不够有力。

二是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体制机制的创新源于思想观念的转变。面对复杂变化的价格工作新形势和新挑战,部分干部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适应形势要求和发展步伐,仍然习惯于凭经验工作,习惯于用单纯的行政手段解决价格问题,习惯于“按规定办”、“按惯例办”,满足于“成绩不大年年有,步子不快慢慢走”,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勇气;部分干部还没有从新时期对价格工作的新要求的高度来认识物价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知识更新不快,工作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明显距离。

三是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还不够强。在思维力上,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长远,用发展的眼光认识、研究、解决价格问题不够自觉。在决策力上,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的研究和把握还欠“火候”,对××发展不够的关键在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认识还不深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在创造力上,尚未形成李鸿忠××长所要求的“让规矩程序服从于能办成事、快办成事,在效率和规矩上服从效率,在权限和效果上服从效果”的创新氛围,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上级精神、落实有关规定的本领不够强。在执行力上,对工作的整体把握还不够到位,统筹开展各项工作还比较欠缺;有时还存在经验主义、按部就班、因循守旧的惰性思想,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勇气;“啃硬骨头”的决心不够大,往往只满足于“过得去”。

四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近些年来,虽然大力加强了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公务员,但部分干部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突出存在重业务轻学习、重利益轻奉献、重经验轻创新、重表面轻实干、重眼前轻长远等问题,机关“人人想做事、人人能做事、人人敢做事、人人做好事”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尽管明确提出了“四个更加”的机关建设目标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价格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责任大,把较多的精力放在了价格具体监管措施的决策和实施中,抓具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与高标准、严要求相比,领导班子在思想建设和党性锻炼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现象。

四、××物价局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与举措

在深入查找问题、全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基础上,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委九届五次全会的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理出了××物价局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提出了具体的方法、举措。

(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价格机制体制问题,着力推进价格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重点是要加快创新“四项机制”:一是创新价格形成机制。要按照遵循价格规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原则,加快创新、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创新价格决策机制。要针对价格决策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价格听证、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专家咨询、集体审价、集体审案、价格政策跟踪评估等制度,进一步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并不断强化价格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出台的价格政策、改革措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三是创新价格调控机制。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促进加快发展与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的辩证关系,以把价格总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为目标实施价格调控,既防止通货膨胀,又避免通货紧缩。同时,不断完善调控手段,建立、健全防止周期性价格变动的机制体制,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四是创新价格监管机制。要针对市场价格秩序欠规范、违法价格行为不时发生等问题,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机制,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手段,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监管网络,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价格秩序和价格法规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体制机制的创新,源于思想的进一步解放、观念的进一步更新。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正确认识价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价格工作所肩负的新使命,坚持与时俱进,着力营造创新氛围,自觉地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价格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模式,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科学开展价格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

(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价格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要围绕把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进一步加强与改进价格调控。一是加快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价格形势分析,准确预测价格总水平和具体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增强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三是健全、完善价格调控手段。尤为重要的,是要加快建立全××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方针,完善支农、强农、惠农价格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繁荣。一是要在继续引导市场粮价适度上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同时,采取更有效措施,防止棉花、生猪、油料等主要农产品价格过度下跌,着力减缓棉花、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对价格的影响;二是要在落实好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和淡储制度,保障农资市场供应、保持化肥等农资价格基本稳定,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三是要抓紧研究建立粮食、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确保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有持续稳定增加的收益;四是要进一步扩大“绿色通道”收费的实施范围,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

(四)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效手段

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是合理引导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要围绕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不失时机地、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保稳定。

1、深化以电价改革为重点的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一是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扩大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积极推行阶梯式水价、气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二是继续深化电价体系改革。逐步扩大竞价上网试点,积极鼓励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逐步实行按“成本加收益”的办法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切实加强输配电价监管;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进一步简化电网销售电价分类。三是进一步深化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要在贯彻落实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要根据××实际,着眼长远,研究、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四是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

2、深化以排污收费为重点的环保价格改革。要树立环保也是发展的理念,通过逐步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大力推行“绿色电价”,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的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等价格措施,推动环保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投资和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保障

经济增速下滑,已成为当前和明年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要围绕促进内需,进一步加大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清费治乱减负的工作力度,通过规范秩序、优化投资与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一是要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大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力度。二是要围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着力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市场巡查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四是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公示继续保留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要逐步减少管理类收费、完善资源环境类收费,要逐步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收费工作,降低流通成本。五是要以推进武汉城市圈旅游景点“一票制”和通信资费“一体化”等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旅游价格和邮政、通信资费等改革。

(六)强化民生价格监管,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促进和谐发展

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拉动消费、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一是继续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及与之相配套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医药价格核定方法和管理办法、规范医药价格行为;要全面核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并继续降低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要积极推行对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按病种收费的价格管理方式,减轻患者负担。二是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等行为。重点是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监管,避免“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并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四是健全、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补偿机制,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七)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主动化解价格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既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履行好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彻底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价格管理的思路、方式和办法,把管理和服务融为一体,拓展价格服务领域,着力加强两个价格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要按照“全面进、扎实干、重创新、求实效、持久抓”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价格服务进万家”平台建设,及时主动把价格维权、价格信息、价费公示等服务送进千家万户;二是要按照“准确、及时、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价格信息和价格政策,为社会提供全方位价格服务,真正把价格公共服务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八)加强全××物价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促进科学发展的整体工作合力

要围绕形成、提高系统整体工作合力,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物价部门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帮助基层物价部门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打好充分发挥系统整体工作合力的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物价部门职能作用,真正形成上下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适时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将能授权基层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尽可能授权给市、州、县物价部门管理。调整、制定××管价格和收费标准,事先充分听取所在地物价部门的意见,积极采纳其合理建议。支持市、州、县物价部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联合办案力度,加快办案、结案进度。对基层反映的情况、汇报的问题,快研究、快答复。三是加强对基层物价部门价格认证等工作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有利于全××价格认证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帮助基层物价队伍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五是尽可能地减少规范化建设和“创建”评比活动。自2009年起,各处室单位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和“创建”评比活动。上级有要求的,统一改为年终由综合性工作专班进行一次性验收,减轻基层负担。

(九)从当前立即能解决的问题做起,将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在理清价格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落实长效整改措施的同时,我们将坚持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改起,从当前立即能解决的问题做起,将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着力办好以下12件实事:

1、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围绕“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安民生”等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台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具体政策措施。

2、围绕确保全××337万特困人口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明显下降,保持社会和谐,促进消费,研究制定《关于建立特困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涨幅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

3、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同时,将部分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下降20%~30%。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化肥价格监管、调控,帮助化肥企业摆脱目前的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化肥企业均衡生产,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5、着眼于解决“看病贵”,将会同××卫生厅在全××大中型医院推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

6、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项收费,进一步减轻车主负担。

7、清理规范通讯资费和有限电视服务收费。降低部分电信资费标准,规范套餐资费和电信增值服务的项目、标准和服务条件;逐步统一武汉城市圈内固定电话区号、取消移动电话长途费和漫游费;按照既促进有线数字电视发展又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的原则,合理制定有限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

8、修订《××××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作价办法》,全力缓解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困难。

9、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市场巡查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促进节日消费,进一步拉动内需。

10、完善××、市、县三级价格监测网络,抓好对生猪、粮食、钢材、化肥等重要商品的监测,进一步提升价格监测预警水平,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11、进一步加强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维护正常价格秩序的作用。

12、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对一些重大价格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为××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和重要保证,党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

进一步增强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强化改革创新的意识。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认真读、系统学、仔细研究,把科学发展观理论真正学透、学通、用好,为推动科学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做好新时期价格工作,服务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内在要求

坚持“六提倡、六反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即:提倡爱岗敬业,反对消积怠工;提倡雷厉风行,反对推诿扯皮;提倡敢为人先,反对不求上进;提倡团结协作,反对各自为政;提倡相互信任,反对背后猜忌;提倡廉洁从政,反对。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要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找根源抓本质的能力和识人用人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重大价格改革措施、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调整等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依靠“一班人”智慧,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价格决策程序,坚持并完善集体审价审案制度,完善并大力推行“检查、审理、执行”三分离的价格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价格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积极借用“外脑”,确保价格决策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夯实科学发展基础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服务××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解决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企业和农村广泛调研,提出有根有据、切实可行的对策与建议,全力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总体目标。局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善于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提出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团结和率领全××物价干部在新的起点上为促进××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在××物价局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价格工作的政治性、综合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有一支政治上讲正气,能力上讲才气,作风上讲硬气的干部队伍。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引导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全面推进价格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要着力加强业务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和全系统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坚持并进一步强化重实绩、重实干的用人导向,调优配强干部队伍。真正把从政重品格、用权重原则,做人重形象的优秀干部推选到重要工作岗位和职位上来,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要落实好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并以此促进干部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全局观念的进一步增强、机关整体工作合力的进一步发挥。

(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