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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使用效益低下
涉农资金管理方式通常是成立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多个职能部门。各涉农政府部门的手中均掌握着一定额度的资金分配权力,各部门按照其管理范围,分别确定扶持项目,甚至同一政府部门内部的不同司局、处室也存在涉农资金相互重叠的现象。这一现状导致涉农资金使用分散,使用效力和政策效应大打折扣。
(二)涉农资金审批权限大多数集中在中央,资金使用方向与地方的实际需求有脱节现象
涉农资金的审批权限一般集中在中央层面,使用主体主要在县乡两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许多中央统一制定的支农政策并不能很好地适应每个地方的实际,极易导致“好钢用不到刀刃上”。同时,部分专项资金要求地方政府配套,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一旦拿不出配套资金,便会出现专项资金沉淀,造成资金浪费。此外,为了追求利益和政绩,很多地方单位会到上级部门跑项目、争资金,这中间难免会产生人情项目,“跑部钱进”最终损害的是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涉农资金审批缓慢繁杂,监管难度较大
涉农资金种类多、项目杂,资金申请过程中经历层级多,参与资金分配部门多,审批和下拨时间跨度大,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审核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并由此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例如,审计署重点抽查的2013年林业贷款贴息、成品油价格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基建投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6个财政专项资金的可疑项目中,被骗取套取的专项资金达18.59亿元,占抽查金额的37.6%。
二、财政涉农资金优化整合的建议
(一)做好健全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的顶层设计
涉农资金整合牵涉部门众多,需要协调处理的矛盾和问题纷繁复杂,仅靠财政部牵头或是省级、县级整合,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有必要由国务院牵头建立中央一级的涉农资金整合的统筹协调机制,突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阻隔,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县也应当建立相应的统筹协商机制,清晰界定各涉农部门的整合职责。同时,还应当从中央层面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构建支农信息平台和信息通报制度,既便于各部门自身减少重复性工作,还便于掌握其他部门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减少乃至杜绝资金用途交叉重复的现象。
(二)适当下放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厘清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应当从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履职的角度出发,将适合地方管理的涉农资金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给地方,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好的财力保障。同时,要允许地方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适当调剂使用涉农资金,以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批权下放后,必须及时清理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整合涉农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三)扩大地方自,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机制
可考虑建立“清单式”事权划分机制,明确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涉农事权和支出责任,以清单方式促使涉农事权清楚明了,同时保障各级政府拥有履行支农事权应具备的相应财力,应当对现有农口部门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整合、规范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对已经到期或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的专项资金予以清理,交叉重复的要予以整合,用途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
(四)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后的监管力度,构建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和全方位监督体系
涉农专项资金种类繁多,资金多头,资金规模有大有小,交叉管理,各有一套独立的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承担着涉农资金的主要监督管理职责,如何管理才能真正地惠及广大农民。
1 源头管理
源头管理就是监督涉农资金的项目立项和分配。立项决定涉农资金的投向是否科学,决定资金效益的发挥。因此,资金分配之初,首先要明确涉农资金投入重点;其次是增加资金分配的约束机制,引入专家论证制度,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克服盲目投资;再次是引入专家评审制度,按照一系列评价的量化指标,确定资金规模;最后是对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进行公示,不仅要在同级财政部门内部公示,还应在资金下达对象之间公示,发挥基层财政监督作用。总之用制度管钱,而不是用人来管钱。
2 绩效管理
在实行绩效管理以前,各地、各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普遍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产出”的现象,支出的效益意识比较淡薄。同时,财政资金的一大特点是供给永远满足不了需求,怎样约束不断膨胀的资金需求,用最少的钱做多的事,需要建立一个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机制。而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则是通过建立全方位的追踪问效机制,对财政支出的预算、执行、反馈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价,形成”科学预算一高效执行一问责监督一结果反馈一影响预算”的循环互动的新型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从而在根本上消除传统财政资金管理模式的弊端。
绩效评价如果光靠财政部门的力量进行评价,一年做不了几个项目,评价面很窄。而开展自评,评价面就会很广很多。同时,部门使用了财政资金,也有义务交待一下资金的使用效果。此外,由于财政支出包罗万象,每一个预算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特点,通过开展自评,鼓励各部门单位运用适合自身情况的指标进行评价。新的管理模式完全颠覆了以前的财政管理模式,也触及了很多部门利益。让部门单位普遍树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用财观念,当预算单位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逐步增强,更加关注资金使用效益,用款更加慎重和规范了。
3 资金落到实处
由于专项资金到达项目单位,层次较多,落实到项目上的时间较长,甚至部分地区经常发生挤占、挪用农业财政资金现象,被挤占、挪用的资金有些用于发工资,有些则用于平衡预算,使资金不能真正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上。资金经历的环节越多,造成的隐患就越多。给一些单位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造成了可能。要保证花出去的钱都落到实处,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一些惠农资金直拨到农民手中,确保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项目资金采取招标的方式,直接拨到施工单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一些省市对于涉及专项支出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民生问题,通过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来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来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安全。
4 整合资金,发挥效益
多种、大量的涉农专项资金分散在多个银行帐户上,不仅带来了资金安全隐患,且资金调度不灵活,增值渠道狭窄,资金闲置现象较为普遍,难以适应建设效益性财政的要求。
对此,将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纳入一个专门的帐户进统筹归集、调度及核算,该帐户中除预留满足日常支付需求所需的额度外,其余闲置资金按照一系列的量化指标向各家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分配。从而增加了定期存款量,定期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有利于统筹调度资金,合理安排大额资金支出,节省了贷款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各项涉农资金都有各自独立的管理办法,整合资金,监督检查部门则认为是挤占、挪用。所以,整合资金应从上至下,由上级财政部门来整合。
5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虽然近年来财经秩序有所改善,但违法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财经秩序仍处于相对混乱的阶段。截留和坐支收入现象时有发生,收入管理不够严谨。财政支出管理刚性不强,缺乏有效约束。影响了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财政系统内部,建立健全了财政预算、监督和执行“三位一体”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财政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这种工作机制的核心内容是,预算科等业务科室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监督科对编制单位上报的预算数据结合监督平台资源参与审核,促使部门预算的编制更规范,更科学。财政监督部门通过加大内部监督力度等措施围绕审核、拨付、问效等资金运行环节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对资金的分配环节积极开展绩效监督,从源头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跑、冒、滴、漏”。
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效法定惩罚成本比较低。加快财经生态建设和加强财政监督力量有助于提高破案率,降低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定惩罚成本,必须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1、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打造主导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平台。核桃、双孢菇是我县两大农业主导产业。围绕这两大主导产业,我们加大资金整合的投入力度,努力推动特色产业由规模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年来,在支持核桃产业发展上,以建设高标准核桃示范园区为重点,整合资金24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70万元,县财政支持70万元,新栽100万株、高接换优70万株、综合管护750万株,新建万亩核桃示范垣3个、核桃示范村15个,一举实现“农民人均百株核桃树”目标,核桃人均株数、面积、产量、收入稳居全省第一,核桃产业基地得到迅速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吸引外资300万元、政府贴息30万元,扩建了古岳食品有限公司核桃油生产线,走上了核桃深加工增值的产业发展轨道。在双孢菇产业发展上整合资金257万元,其中县财政支持207万元、农户小额贷款50万元,新建高标准菇房100座、50棚以上基地2个、20棚以上基地5个,菇农人均增收800元,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双孢菇生产基地;同时,招商引资1100万元,建起了宏盛达公司双孢菇冻干生产线,所有产品直接出口到德国、日本等地。我县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生产县,小杂粮、金米、中药材、中早熟马铃薯、梅花鹿养殖五大特色农产品优势明显,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中,我们建立了四个万亩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一个梅花鹿养殖基地,依托五大特色农产品整合资金225万元。
2、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为载体,打造项目资金整合平台。在资金整合投向上,我们把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村村通”水泥(油)路、饮水安全、生态环境建设、通讯及广播电视覆盖、学校和基层卫生所建设为重点,通过项目分解,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重点推进。一年来,我县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7639万元,其中整合上级资金1535万元、县级资金4244万元、农民自筹960万元、带动社会筹资900万元。投资1700万元,完成了100公里的“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投资2581万元,完成了“三水合一”工程,修建人畜饮水工程12处,解决了4万人口的“吃水难”和“吃不上干净水”的问题,土地治理897亩;投资1826万元,实施六大绿化造林工程,绿化5145亩,建成沼气池1020个,改圈、改厕1000户;移民搬迁250户1500口人,整合上级资金530万元、农户自筹800万元;整村推进3个村,整合资金12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00人,整合资金82万元。
3、以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最好的载体和“聚焦点”是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和推进村。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无疑是高效吸纳整合“三农”资金的最佳平台。“分盘炒菜,一桌吃席”就是一种形象的比喻。在整合过程中,我们确定了18个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按照“四化四改”、“六通”、“六个一”的要求,进行项目分解,部门实施,政府统筹。比如街巷硬化由交通部门负责实施,路灯亮化由电业部门实施,村镇绿化由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学校、卫生所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实施。政府作为主导,从财政划拨一定资金实行以奖代补。一年来,我县整合资金173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652万元、县财政150万元、自筹850万元、社会资金80万元。街巷硬化100公里,村庄绿化5.5万平方米,安装路灯363盏,新建学校4所、甲级卫生所3个,新建农民休闲广场1处、农民文化活动室17个,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的面貌大为改观。在整合使用支农资金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各自渠道,鼓励各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多多益善。部门资金不得随意投放。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部门各负其责,事权明确,权责匹配。通过资金的集中投放,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了,农民的主体作用也体现了,同时也带动了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整合成效:
我县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主要涉及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新农村建设3大类别13项,项目总投资1009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2467万元、县财政4671万元、自筹1975万元、社会资金980万元。通过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我们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三点:
1、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整合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集中投入特色主导产业,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加快了农业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步伐,改变了农业增长方式。通过抓主导产业培植,壮大龙头企业,走上了“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小杂粮、金米、中早熟马铃薯、中药材、梅花鹿养殖五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初步形成了区域发展、特色显著、优势显现的“一乡一品、多村一业”发展格局。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使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增长,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较2005年可增加30%。以核桃产业为主的并侯村,通过资金整合,加大了投入,推广了新技术,提高了管理水平,今年全村核桃总收入达到140万元,人均950元,成为我县依托主导产业走上共同致富道路的典型。
2、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支农资金的整合,使大量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实现了公共财政普照农村大地,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走上了城乡一体化的路子。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县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观,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偏僻落后的面貌正在改变,部分条件较好的村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走上了城镇化建设的道路。北平镇北平村共整合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各类资金460万元,将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完成街道拆迁、沿街建设、街道硬化美化亮化、休闲广场及学校、卫生所、通讯、电视等各类基础设施工程,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典型。
3、促进了社会事业建设,加快了构建和谐农村步伐。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也是我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点。我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原则,从农民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将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从机制上体现人文关怀,让农民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激发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农村的和谐发展。古阳镇安吉村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创建了全县首家社区医院,完善了各项社会保障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他们积极发展农村体育运动,连续两届承办了全县农运会,农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村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推进,对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一个强有力的推动作用。通过发展主导产业,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扶持试点村和推进村,为新农村建设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和赶超的目标,积累了经验,探索了道路。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我县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的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抓落实。相关项目承建单位法人亲自抓,并责成专人负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组织网络。二是广泛宣传。通过开办电视专栏、政府网站向外推介、项目承建单位法人公开承诺等形式,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三是强化督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台帐,并成立督查组,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全力推动支农资金整合步伐。
2、科学规划,明确整合重点。规划是前提。我们在规划的编制上,紧扣“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线,侧重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三大资金投向,科学确定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村建设内容。在项目村的确定上坚持先易后难、择优先行、分步实施、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小康与贫困兼顾、交通沿线与闭塞地区兼顾、城郊与边远区兼顾、发展潜力与相对稳定兼顾、工矿区与纯农业区兼顾的“五个兼顾”要求,确定项目村。力求做到规划科学,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统筹兼顾。
3、项目统筹,实现项目与规划的衔接。规划确定后,项目的选择至关重要。年初,我县由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组织成员单位提出当年项目整合计划(草案),经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研究后下达各有关部门执行。各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项目整合计划,把整合项目优先编入年度项目计划,并经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与项目主管部门联合上报,上级审批后下达执行。同时,根据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系统集成建设内容,集中财力办大事,以求得投资效益最大化。对水利、扶贫、发展计划、交通、农业、畜牧等部门管理的农村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在年度计划申报时,先送县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衔接,依据项目申报指南,对照农村建设规划,对项目提出安排意见,项目主管部门据此修改完善项目计划。
4、严格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涉农主管部门按照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制定的工作规划,建立各自的项目储备库,并由县财政部门负责根据主管部门报送的储备项目建立起项目总库,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对应项目的组织实施,要求符合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项目实行招标,金额较大的物资材料采购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统一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全部进入“××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专户”进行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专户核算和报账制管理。三是强化制度保证。我们相继出台了《××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支农资金整合县级报帐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坚持项目和资金公示制、项目工程招投标制、资金拨付报帐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六制”原则。通过制定这些严格的《制度》与《办法》,从根本上规范了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管理,确保了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规范有序运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抓好整合工作的启示
存在问题:
1、农民对支农项目的期望值与项目的覆盖程度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近几年来,尽管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迅速,成绩不小,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广大农村从产业发展到基础设施建设、从居住环境改善到新农村建设、从社会服务体系到人口素质的提高,各个方面都迫切需要一个大的发展和质的飞跃。尽管我们在试点村确立了不少项目,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争资金、上项目、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这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整合资金的限制。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村级或农户的自筹资金比重大,落实困难。目前我县大部分纯农业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户增收缓慢。在涉及村级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建设及移民新村建设中自筹资金比重过大,筹资困难,确需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3、为县级支农资金整合营造比较好的氛围,创造比较宽松的条件。××属一个山区农业小县,上级投入的农业资金十分有限,加之上级下达多为“带帽”资金,造成了整合困难。
抓好整合工作的启示:
1、部门协调,密切配合是基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是对现行财政管理体系的改革,要推进改革必然要打破原有条块分割的格局,同时也涉及到部门利益的调整。利益暂时受到损害的部门自然会对整合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如果不加以引导,任其发展下去,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将无法发挥作用,可见部门协调,密切配合是基础。我县在整合工作中之所以能取得一点成绩,就得益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可以说,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从大局出发、恪尽职守的优良风尚,不计较部门的得失,团结一致,真抓实干,认真负责,才使我县的整合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科学布局,项目统筹是关键。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布局。规划是先导,既要量力而行,又要适度超前,如果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整合工作将走上重复建设、劳民伤财的弯路。所以规划很重要。我县资金整合的规划工作正是建立在充分调查、反复论证、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做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既充分尊重民意,又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既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又有深远的发展内涵,从而才能指导我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要求,修订后的新办法条款由61条减至52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要任务。新办法增加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的含义,简化了对两类项目的具体要求。
二是进一步下放行政权力。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新办法合理划分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的权责,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省级,赋予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更大的管理自。在将权力下放的同时,侧重加强属地化管理和层级监管。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要求和规定。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归并两类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调整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和列支范围;取消对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资金予以适当补助的规定。
四是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要求和程序。按照下放权力、简化程序的原则,新办法明确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确定下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和重点,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据此并结合本地情况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简化和规范项目申报和批复的流程,明确各环节中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的权责。
五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监督管理内容。新办法增设“监督管理”一章,明确了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建设、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开展有关预算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一、支农资金整合的具体内容
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明确范围,适当归类,先内后外,分步实施。一要整合财政内部掌控的支农资金。按照国家财政部“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除生产救灾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等特殊资金外,其他所有财政支农资金都要纳入整合的范围。要切实改变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突出财政资金支农的重点和公益性。支农资金可以归并为四类:一是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类资金,包括农、林、牧、水领域的基建类投资、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科研推广资金等;二是生态环境建设类资金,包括水土保持补助、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资金、天然林保护资金等;三是农业结构调整类资金,包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深加工的农业产业化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资金等;四是农村发展和管理类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资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和文化、卫生方面支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林牧水气象等部门的行政事业费等。实行项目按分类统一申报,统一投放,统一监管。二要在财政内部支农资金整合的基础上,加快各级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将全部支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统一的支农资金管理机构,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协调;也可以采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方式,协商解决资金集中投放、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减少交叉、强化协调、适应市场”的要求,进一步合理界定各部门的职能。加强发改委、财政、科技、农业、林业、畜牧、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综合部门应侧重于宏观管理,主要负责规划、战略、政策和布局;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审批、预算执行、项目组织实施。
二、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机制
(一)创新管理协调机制,打造“三级”资金投放平台。
一要在中央层面制定和完善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统一资金分类口径,合理规范管理程序,实行严格的有关立项、招投标、公告、专家评审、绩效评价、监管检查等管理制度,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减少支农专项,加大一般性支农转移支付数额。坚持规范运作与灵活性相结合,通过实行宏观政策和管理程序、制度层面的整合,赋予地方政府实施资金整合运作的合理权限。
二要在自治区层面上,区、地(州)、县(市)三级重点放在资金和项目的整合上。鉴于支农资金由自治区级投放、地州市级配套、县级使用的特点,支农资金的整合,可根据管理方式进行分类。一类是自治区、地州市级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其投入使用具有明显的示范性和方向性。这类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同时,要探索建立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地州市财政和县级财政四方联动的协调管理机制。自治区财政在分配资金时,应征求相关地州市、县财政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管理部门的作用,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二类是实行“切块”下达的资金,属补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资金情况、工作任务、绩效考评结果,共同制定出比较科学、合理、规范的“切块”分配依据,在明确资金投放重点、原则、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地州市,由地州市具体作项目安排。三类是自治区级整合后安排的资金,主要是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外统筹管理安排的资金以及自治区财政内部各处室管理用于支农的部分资金。在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切块下达或确定项目后下达到实施地州或项目承担单位。县级支农资金整合,主要是由县财政、发改委、涉农主管部门依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县乡村实际进行项目整合,对上级下达的切块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打捆”组合,具体确定资金项目,并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应要求报上级财政备案。
(二)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
在对资金投放进行多层次整合的同时,要构建资金整合的项目载体,突出优势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在优势区域发展上,主要扶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粮食及农产品加工业。在主导产业布局上,主要发展特色农业、特色林果业、特色畜牧业等深加工产业,扶持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重点支持绿色、无公害和有机食品生产项目,乳制品、畜产品、林果业等深加工项目,鼓励和推进面向市场、强化培训 的劳务输出服务项目,支持实施“阳光工程”、“百万农民工培训工程”,促进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自主创业。通过支农资金整合,逐步破解资金瓶颈,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争取在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上有新突破,在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方面有新进展。
(三)落实责任,创新支农资金的监管机制。
在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中,必须强化管理和监督工作,才能确保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分工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要承担起资金管理的职责;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项目和组织实施,承担起项目管理的责任;自治区级财政部门侧重宏观管理,承担起宏观管理的责任;地州县级财政负责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承担起安全有效的责任。项目分级确定,分级负责,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
二要进一步改革资金的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调动广大农民、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各方面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调动地(州)、县(市)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要扩大以奖代补的范围以及更多地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使财政支农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要建立自治区、地(州)、县(市)分级考评机制。加强部门预算编制,逐步推行绩效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相衔接,强化预算审核,规范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考核工作。由自治区制定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出色的地(州)、县(市)给予奖励,酌情增加补助资金。
关键词:支农资金;分散使用:整合使用:效应分析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比较分散,目标多元化、管理多部门,难以形成合力;结果是大事难办成,小事重复做。课题组在荆门市财政局支持下,取得了荆门市2008年支农资金(中省部分)数据;在荆门市东宝区农办协助下,深入农户进行调研,对荆门市支农资金分散使用所派生出的问题有了一定了解,并对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的经济效应有了初步认识。
一、支农资金分散使用派生出的问题
就总量而言,荆门市得到的中央财政、湖北省财政补助的资金(不含县市区、农户应当配套的部分),2007年为39771万元,2008年激增为62175万元,本可以集中起来为新农村建设办一些具体的有益事情,但却是“一个西瓜被拆成了芝麻”,部分农民拿着财政补助的钱打了麻将、喝了酒,甚至赌博、买码,使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流于形式,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一)支农资金分散使用促使其相对短缺
荆门市支农资金(中省部分)仅良种补贴部分,2007年总计6146万元,2008年总计6949万元,总额并不算小,但却分成了6块(见表1)。
有限的支农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未形成合力,实际使用效果与投入力度不匹配。从资金来源看,虽然国家高度重视,支农资金投入在总量上逐年递增,但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金融与信贷资金进入农村领域的数量很少,除信用社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几乎未参与;农民自筹资金更是困难,农民参与自筹资金的能力较弱。从荆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看,短缺的资金问题仍旧较为突出。
(二)支农资金分散使用凸显其结构不合理
支农资金具体投向上的分散状况客观上凸显了支农资金总体结构上的不合理,一些基础性、全局性、公益性的项目。因为缺乏财政资金的支持而不能实施,由于支农资金缺乏一个长远的、明确的、稳定的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支农资金整体功能的发挥,导致了对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的导向力度不够。对社会资金吸引力小。
支农资金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小。加强农业重点建设的资金安排不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长期严重不足。导致农业基础脆弱,未起到“公共基础设施”的作用,而且生态环境恶化、抗灾能力下降,导致农业对经济瓶颈制约的持续存在。
事业费支出严重挤占生产性支出,农业生产科研投入严重不足。这种支出结构使得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比较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些环节,如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农产品检验检疫等获财政支持的力度明显不够,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少,导致农民整体素质及文化水平较低。过低的文化水平,使广大农民接受和掌握科学技术能力差,农业产业总体水平的提高受到相当大的限制;农村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工作由于投入不足,加大了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
(三)支农资金分散使用加剧了其管理的弱化
支农资金受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客观上形成了多头决策、分割安排使用。普遍存在着财权事权不清、中间环节多、运行缓慢、时效性差、使用效率低等诸多问题,直接导致了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支农力度不断加强的同时,农业劳动力素质持续较低、生产工具依然落后、农业增长后劲不足、农民收入增幅却在不断下降。
目前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所有涉农事务都是按照类别归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资金的使用政策和具体要求不一致、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使掌握资金和项目分配权的各部门在项目选择和资金投向等方面很难一致,无法根据整个地区的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资金投入结构调整和优化。实际操作中的这种状况。造成资金多渠道管理,难以发挥支农资金综合效益。
由于资金来源分属不同部门,各部门对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定不同,导致资金到位率低、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面对部门和项目单位截留、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等问题,执法执罚的力度不够、查处不力、处罚过轻。客观上又促使了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
二、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效应分析
通过跨部门、跨资金渠道、跨资金类别等方式,把各个渠道、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支农资金整合使用,形成“乘数”效应。突破发展“瓶颈”,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如果集中力量一件实事、一件实事地办,不仅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诸多现实紧迫问题,还可以有效解决支农资金的相对短缺、结构不合理和管理弱化等看似深层次的问题。
(一)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
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于新产业的培育。产业培育周期长、风险大,一些地方就刻意在改变村容村貌上下功夫,有意无意忽视产业培育和发展。因此,有必要把支农资金集中起来使用,只要把道理讲通、并让农民有机会参与到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一定能够得到农民的支持。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基本生产条件,应该是支农资金的投向重点,特别是那些直接和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相关的领域。如节水灌溉、草场围栏、农村水电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村社会服务体系投入,促进农村市场发育和成熟。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使农民及时得到农业生产所必需的信息,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投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大对医疗卫生以及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水平,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现代农业是科技型农业,要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投入,强化农业技术开发,推动农业科技转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力,保证农业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普遍应用;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农村干部和农民的科技素质,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强化农业技术培训,形成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
(二)有利于农民生活改善
农民最关心的是看病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解决了大部分农民无钱看病问题,但仍有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如荆门市石桥驿镇白马村5组的一位村民,2007年6月诊断为重症肌无力,共花医疗费48647.96元,合管办报销4712.00元,大病救助4000.00元,自费39935.96元。这个原本是村内中等偏上生活水平的
家庭,一下子变成了困难户。仅就支农资金的直补而言,荆门市支农资金(中省部分)粮食直补2007年、2008年没有变化,均为9211万元;农资直补则在2007年10626万元的基础上净增14052万元,如果将这部分净增额集中起来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缓解目前存在的一些农民因病返贫的问题。
老有所养在农村也存在严重问题。由于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以及人口老年化,四代同堂使1对夫妻要赡养4―8位老人,经济负担沉重。其实,农村养老并非完全没有市场运作的空间,只要政府在相关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借助财政激励政策,出台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等具体措施,辅助以适当的行政手段,完全可以改变目前农村资金大量外逃与金融渠道融资不足的现实困难,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三)有利于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__镇地域面积 127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 7.26 万亩,水面面积2.3万亩,农业人口4.7万人,全镇原计税面积6.9万亩,2014年全镇共发放种粮补贴 1077.8万元,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为 229.3元,按计税面积计算亩均156.2元。
1、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三农”发展。种粮政策的实施推动了粮食产量的提高,2003年未实行种粮补贴前__镇粮食产量为 48892吨,实行种粮补贴11年后的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了81662吨,这都是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带来的成果。
2、增加了农民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在取消农业税前,种粮农户每年每亩要缴“两税一费”330多元,农民负担较重。自从国家实施种粮政策,特别是提高农资综合补贴后,农民没有因为生产资料价格的增长而增加种粮成本。2014年农民人均收入达 18664元,比2003年人均4706元年增加了13958元,这就是国家种粮补贴政策带来的贡献,这项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拥护和称赞。
3、农田不再抛荒,保证了粮食安全。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政策后,原来将农田抛荒的农户,纷纷回家找村干部要责任田,没有人再抛荒,水稻实行直补后种植水稻的面积在不断增加,原来种植其他作物的农户也改为种植水稻,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提高,这对稳定水稻产量提供了保证。
4、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用。按照国家种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封闭运行,2006年是全面实行财政涉农补贴重要一年,这一年各项涉农补贴就通过农民“一折通”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手中,从根本上杜绝了乡镇两级挤占、挪用、截留、抵扣粮食补贴资金问题的发生。
1、种粮补贴占农民收入比例小,效益不明显。种粮补贴是国家对生产粮食效益比较低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虽然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但比例太低,就从农资补贴来看,目前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和机械作业费成本不断上涨,补贴资金远远弥补不了,农民普遍反映:“国家的优惠补贴都让生产资料和农机服务费涨价给占了,甚至还倒贴”,同时种粮的经济效益和种植经济作物效益相比差距太大,以稻麦两季为例,水稻按每亩1200斤,小麦按每亩800斤产量计算,净收入也就1200元,而种植经济作物或提水养殖纯收入可达4000元左右,这样的悬殊使种粮补贴对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2、种粮补贴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距。一是种粮补贴面积未覆盖全社会种植面积。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一些村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使税负更加公平、合理,将一些低产田等自然条件差的土地没用纳入计税面积,致使种植这些田的农户面积不在补贴面积范围内,自然就享受不到种粮补贴政策,还有就是十边地开荒、五老地改造、土地整改等都不在上报的面积中。如__村、廷柏村、仁里村都有。二是种粮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不符。水稻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发放时间提前,造成种粮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不符,省要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在每年的三月份之前要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这个时间农民是不是种植水稻,种多少还没有决定,村级只能根据上年承包面积上报补贴面积,从而造成种粮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不符。
3、到底谁享受种粮补贴成了新的问题。一是土地流转导致实际种粮户享受不到国家补贴,近年来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少土地均向种粮大户集中,在土地流转中关于谁享受种粮补贴就成了新问题,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健全,私下流转较多,都是民间口头协议,没有具体明确种粮补贴资金的归宿问题,从而造成种田的不能享受补贴,被流转人不种田享受补贴违背了上级“谁种植,谁享受”的原则。二是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户回家要种粮补贴。有了惠农补贴后特别是农资综合补贴不断加大,原来放弃责任田和给别人代种田的农户纷纷回来找干部要种粮补贴,如果不给就找职能部门,甚至上访找政府,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4、耕地面积不及时核减,照样享受补贴。一是耕地被征用后仍然享受种粮补贴。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企业、公路征用耕地在不断增加,不少农田已改变了性质,这些面积未能核减,原承包户还在享受种粮补贴。二是原是种粮户现在改种植经济作物或提水养殖,还有就是搞高效农业,有的村未及时核减上报,使没有种粮的农户仍然在拿种粮补贴。
5、种粮补贴和规费上缴是一对矛盾体。种粮补贴是国家直接给种粮农民的经济补贴,而规费是依照相关规定和村规民约而向农民收取的费用,这两者的对象都是农民。一方面国家种粮补贴要求直接发放给农民,绝对不允许代扣任何规费;另一方面省规定收缴的农业水费,村规民约规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都要向农民收取。一是收与取要做2次工作,且取的难度远远大于给的难度,基层村干部不理解。二是收缴无法直接抵扣,部分农户误会国家在给钱,基层在收钱,农民不理解。因此发放种粮补贴与收缴规费是一对矛盾体,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所以有的村在落实补贴面积时,采取变通的办法按一定的比例提取面积,将该面积放到容易收回的农户“一折通”中,从中代扣代收规费这已经是不明的事实了。
1、完善国家种粮补贴政策。目前的种粮补贴种类多,补贴标准不同,种粮补贴发放时间不一致,发放要求不一样,时间紧、要求高、工作量大,可发放对象基本相同。为此建议对现行的种粮补贴发放项目进行重新评估,整合种粮补贴种类,简化合并种粮补贴类别,该取消的取消,该增加的增加,使计算依据相同的补贴合并成一种通俗易懂的补贴项目,做到种粮补贴一个口子下、一个部门管、一次性发放,减少基层财政、镇、村的工作量,也便于农户能看懂,便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和监督。
2、改变种粮补贴面积的核定方法。种粮补贴面积以新一轮土地承包确权面积为依据,由农户自己申报,镇村组织核实,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农业部门认可确认。对确认后的面积实行动态管理,凡被征用、划拔面各及时调减,对复垦改造的面积及时调增,不是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坚决不予确认。种粮面积是发放补贴的依据,必须要对实际种粮面积加强管理,真正让种粮户享受国家种粮补贴,杜绝冒领,套领国家种粮补贴资金的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政府纪检部门要对种粮面积核实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明确种粮补贴发放对象。坚持“谁种植,谁享受”补贴,不耕种者不享受补贴的原则,也可按流转合同确定补贴对象。
(一)目标任务。对新增、返贫的432户贫困户728人建档立卡实行目标管理,对已脱贫的1766户贫困人口3592人“扶上马、送一程”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成果。
(二)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2017年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050万元以上,其中:盟级扶贫专项资金80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55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500万元;其它投入200万元。
(三)“五个一批”分类扶持计划。依据2016年脱贫攻坚实际,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巩固提高1765人,占75.4%;对生活在不宜人居住地区的,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300人(另外巩固提高300人),占12.8%;通过发展教育和资助政策脱贫41人,占1.8%;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151人,占6.5%;大病救助84人,占3.6%。
(四)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1.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在22个重点贫困村巩固好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工作,年内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00万元以上作为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加大项目实施力度,为巩固提高区贫县人脱贫、县摘帽的成果奠定产业发展基础。整合“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鼓励各村改革创新,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担保贴息、先建后补、以奖、股份合作等方式,管好用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提高“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的使用效率。
2.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300人,将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实施搬迁任务,早谋划、早安排,按每人6万元的投资标准实施搬迁工程,其中:国家专项资金每人0.8万元,长期贷款3.5万元,自治区投入1.7万元,同时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拟打造2个旅游扶贫小区。
3.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年内继续投入“风险补偿金”700万元(农行500万元、邮储200万元),发放贷款规模7000万元(农行5000万元、邮储2000万元)以上。全面推广“两免一直一优先”的贷款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实行免担保、免利息,开通“绿色通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办理贷款业务)。县农行、邮储银行开通“绿色通道”集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惠农卡、集中贷前调查和审查,并开设贷款发放专用窗口,提高办贷效率,2017年力争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扶贫贷款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实施定点帮扶工作。做好盟直机关帮扶、县处级领导及县直帮扶单位沟通联系工作,推动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盟、县两级定点帮扶工作,加强帮扶责任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对帮扶责任人的具体监督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分数据分析平台,将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到扶贫工作日常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5.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以贫困户转变成新型农民为抓手,以实施半军事化的培训为主要培训手段,解决贫困户及农民培训不认真、不专一的问题,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力度,针对全域旅游和肉驴养殖做好专业技术培训及电商服务,年内计划投入72万元,培训贫困农牧民720人,力争就业率达到60%以上。
江西省根据标准文本先预拨30%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中根据执行进度凭实际支出有效单据拨付30%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30%资金;预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区市级财政验收后再行拨付。江苏省根据签订后的项目合同书先拨付60%资金,中期考评合格后拨付30%资金,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尾款。需要说明的是,该省规定企业对项目的投入必须高于财政投入,企业承诺的资金到位后,财政才拨付尾款。四是重点式投入。为了解决支持项目多而散、资金规模小的问题,辽宁省通过调研和专家论证,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确立了支持的主推技术,改变了过去由市县财政申报,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做法,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了集聚效应。2010年辽宁省通过重点式投入方式,确立了粮食生产、畜禽养殖和特色产业三大类14项主推技术,申报的项目数比改革前减少了23个。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多数省份根据中央财政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省级农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三管”局面,开创了农技推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良好环境。湖北省要求项目县(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县(市)的工作规程。黑龙江省创建了“乡财乡用县监管”的管理平台,实行涉农专项由乡镇财政统一拨付、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了乡镇财政的监管力度。此外,还建立了“部门提、财政审、政府批”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业务部门专业优势,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山东省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拨到县的管理方式,通过特设专户将农技推广资金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避免了资金挤占、挪用和滞留的现象发生。二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多数省份确立了省级立项的管理机制,根据本省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当年农技推广资金项目支持的方向、补助对象、实施范围等内容,建立起科学设计、统筹规划的项目事前管理模式。江西、湖北等省份将制约当地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作为支持的重点,实现了项目上下游完整衔接、无痕接缝的目标。江西省支持当地脐橙保鲜技术推广应用,有效促进了脐橙产业链的持续延伸。辽宁省还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支持的主推技术,这种做法既明确了支持的重点,又降低了项目评审的工作成本,使财政资金花得更明白、用得更放心。三是严格监管项目实施过程。各地高度重视开展农技推广项目的责任制,采取多种措施,调动项目承担单位等多方面积极性,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湖北省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管理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并执行处罚登记制度,在安排其他涉农资金时,予以控制,切实做到了“管钱”“用钱”的责任风险并存。辽宁省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省财政厅与省直农技推广部门,省直农技推广部门与有关市、县农技推广部门,有关市、县农技推广部门与所涉及的农民,分别签订了项目实施协议,形成了以农技推广部门为纽带,财政资金与农民有效衔接的联动局面,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黑龙江省通过项目监理的管理方式,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全程监理,由工程监理担负法定的质量监督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和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建立了招投标、公示等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四是有序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终极目标是农民通过使用先进适用安全的农业技术,增收致富。因此,各地高度重视农技推广项目取得的成效,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技推广部门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并作为下年资金分配时的参考依据,整体带动了参与农技推广项目工作主体的积极性。江苏省、吉林省还引入了第三方监管单位,通过财政监察部门、中介机构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考核验收,体现了绩效考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扎实推进了各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此外,各地还认真思考,在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技术路线和经营模式等方面大胆尝试,一些地区从中摸索出了不少好的做法。辽宁省建立了财政、农技推广等部门与新闻媒体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将主推技术与媒体栏目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推广农业技术。湖北省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总结出从“区域试验”到“基地示范”再到“大面积推广应用”的“三步走”模式,制定了“县(市)首席专家—乡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技传播路线,将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到千家万户。江西省以农民受益作为农技推广应用的落脚点,通过扶持经济实力好、带动能力强的省级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采取示范的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主要成效
(一)农技推广面不断扩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十一五”时期,各地不断探索研究先进的农业新技术,扩大农业新技术的覆盖面,提高了耕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节约了人、财、物的投入,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辽宁省“十一五”时期推广农业新技术600项,推广面积3000万亩,覆盖作物面积6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6%,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40%。2010年,通过推广土壤深松整地技术,实施面积15万亩,有效改善了土壤结构,提高了土壤肥力,玉米亩均增产18%~20%,粮食增产930万公斤,取得经济效益1180余万元。通过推广马铃薯单膜、双膜、三膜覆盖高效复种粮食、油料和蔬菜作物等6项综合技术,提高马铃薯单产水平15%以上,亩均增收800~1500元。湖北省“十一五”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4%,比2005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通过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每年推广面积达5500万亩以上,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6.6%,平均亩产增加20%以上;通过推广轻型简化栽培技术,有效适应了农村劳动力机构变化的新形式,推广面积7000万亩,亩均节省用工15个,降低生产成本50元,亩均增收达180元。2010年,累计推广各类种养模式、间套模式等面积3800万亩,其中推广稻虾连作技术336万亩,产虾29万吨,产值46.6亿元;推广稻鸭共育300万亩,亩均增收152元,累计增收4.5亿元。河南省“十一五”时期改革耕作制度,推广间作套种技术,提高土地周年生产力,粮食作物复种指数达到190%,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良种覆盖率不断提高。种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高度重视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扩大优良品种的覆盖率,加快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推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发展、优势产业向适宜地区定向聚集,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河南省“十一五”时期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其中,优质粮食品种种植面积占粮食种植面积的70%以上(小麦、玉米、水稻的优质化率分别为71%、82%和94%)。此外,通过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普及,推动了畜牧业规模化生产发展,生猪、蛋鸡和肉鸡的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69%、75%和97%。辽宁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新品种1500个,推广面积4570万亩,更新面积4116万亩,良种覆盖率达到96.6%,实现了新增粮食、蔬菜、水果生产能力分别为150万吨、350万吨、60万吨,新增经济效益达365.6亿元,农民人均增收800元。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以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作为发展农业的主要抓手,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选育出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40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由2005年的93%提高到98%以上,品种更新至少实现两次,有效提高了粮食产量、改善了粮食的品质,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了物质基础。(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衡量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各地“十一五”时期通过不断提高农业新品种的覆盖率和扩大农业新技术的推广面积,调整优化了农业内部结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2010年,河南省粮食产量达到1087亿斤,连续5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连续7年创历史新高,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肉类、禽蛋、奶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机总动力达到10195.88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28.5%;农民人均纯收入5524元,比2005年增长69.3%。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实现了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00亿斤大关。201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784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69%。湖北省“十一五”时期实现了粮食连续5年增产丰收,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463.16亿斤,比2005年增长6.4%;实现农业增加值1969亿元,比2005年增长8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57亿元,比2005年增长83.42%;农民人均纯收入5832.27元,比2005年增长88.2%;全省农业机械化综合应用水平达到54%,耕地机整率超过75%。(四)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十一五”时期,各地通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湖北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了肥料利用率,减少了面源污染,累计推广面积2.7亿亩(次),受益农户800万户,实现小麦亩产增加24.6公斤、增长10.5%,水稻亩产增加45.3公斤、增长10%以上,每亩节约用肥3.6公斤,为农民节本增收34亿元。通过推进沼气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从1979年开始进行沼气建设,截止到2010年累计建设沼气300余万户,覆盖率30%,每年为农民节约燃料支出8亿多元,利用沼渣、沼液减少农本3.2亿元,促进农民增收20元以上。通过利用沼气和改厨房、厕所、畜禽圈舍等,净化了农村环境,使200多万个农村妇女摆脱了烟熏火燎的炊事环境。每年有效减排二氧化碳等气体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万吨。辽宁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设施蔬菜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使设施内二氧化碳浓度提高2-4倍,气温提高1-2度,地温提高2-3度,产品提前上市7-10天,收获期延期15-20天,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30%以上,亩产增加1311公斤,亩均节支300元,产值提高23%。通过推广发酵床养猪技术,2009-2010年养猪51.8万头,每年节省治理污水费777万元,降低了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减少了疫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时期多数省份充分发挥农业技术的示范带动效应,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吉林省靖宇县2009年组织实施了平贝母药林粮间套作栽培技术项目,通过1000亩的基地示范建设,带动了周边标准化种植面积6000亩,带动农户600户,户均增收2.5万元。吉林省汪清县2010年组织实施了1800吨冷冻保鲜蔬菜加工项目,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为市场提供优质速冻保鲜蔬菜,带动周边300多农户,户均年增收4600元。辽宁省通过对每个项目制定技术要点和技术规程,提升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朝阳市“十一五”时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面积达到260万亩;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基地面积达到60万亩,有效地增强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六)农民科技素质显著增强。“十一五”时期,各地积极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咨询等模式,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有效增强了农民学技术、用技术、懂技术的技能,提高了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普及率。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通过入户指导,在备春耕生产、播种、田间管理、收获、销售五个重要农业生产环节中,组织技术人员对核心农户进行巡回指导,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通过发放培训卡、明白纸、技术手册和技术光盘的培训模式,使农民能够随时学到相关技术,经统计,“十一五”时期开展农民培训三百余次,直接培训农民10万人,辐射群众达到1000余万人。吉林省2010开展了综合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示范辐射作用效果显著。经统计,示范区建设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场100余个,展示品种400多个,接待国家、省市农业科技人员、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及农民共计4100多人,已经成为先进技术的聚集地和辐射源,使新品种、新技术与农民实现了“零距离”接触,真正发挥了“作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给农民做示范”的示范引导作用。江苏省“十一五”时期累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123.4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3.8万人,培养现代职业农民7万人,农民科技素质和就业技能不断提高,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建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政府为农民群众技术咨询与推广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和平台,是统筹农科教协作、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和有力支撑。江苏省“十一五”时期大部分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已经完成,农业科技入户实现了村村全覆盖。同时,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明显提升,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全省农业行业拥有各类专业人才近14万人,其中涉农科研人员1.2万人,占全国农业科研人员总数的10%以上。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3.4万余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技术人员占53%。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37个县基本明确了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理顺了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独立设置和区域设置形式,明确了人员编制和保障措施、实行了全员竞聘上岗等。辽宁省“十一五”时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逐步完成。目前,全省74个涉农县中,已有54个完成了改革与建设。此外,专业队伍素质也得到有效提升。全省16201名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1万人,占农技推广人员总数的70%。
主要问题
有些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基本相近,但却分散在几个部门管理,缺乏总体规划和通盘考虑,导致一些领域资金重复投入,另一些领域却无人问津,技术推广速度和效率不高。同时,由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较多,具体要求和做法各不相同,农技推广资金的政策标准不衔接,管理流程不统一,制度约束力不够,增加资金监管的难度。分散经营阻碍农技推广。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农业技术推广若能以此为基础,更能发挥其优势。目前,我国农村仍主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本经营单位,点多面广、个体分散、规模较小,导致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土地难以集约化经营,不能形成集中连片的规模化推广应用优势,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由于小规模经营,难以带来科技比较效益,既影响了农民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又给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带来困难和阻力。农民素质有待继续提高。当前,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还面临以下两大问题。一是部分农民仍然固守传统的农业理念,对新的农业科学技术缺乏认识,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由于大量有一定文化、有一定素质的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都是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群体,这部分人组织化程度不高,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自身能力和经验严重不足,影响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技术推广的实际效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还需完善。现阶段,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面临的以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仍不健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职责不清的问题,乡镇农技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都用于行政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真正的农技推广工作,导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仍然存在着“线断、网破、人散”的现象,制约着农业的发展。二是基层农技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知识老化,技术推广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同时,农业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不足,复合型、跨领域领军人才缺乏,农业科技创新团队较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依然不高。一是科研、教育单位和推广部门衔接不够紧密,科研成果与实际应用脱节,不能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远未彻底解决。二是农业科技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力度不大,不能共享,重大项目研究的系统性、连续性不强,科技创新资源有待整合优化。三是农业科技创新评价机制亟待完善,科技创新的前瞻性、超前性不够,科研人员急于求成现象不同程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