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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核聚变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4日。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核聚变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6月24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jcs_zdxmc@most.cn。
附件:“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21年6月9日
[关键词]会计准则;供给主体;产权
自2001年以来,国内外频频发生会计造假事件,国内如银广夏、蓝田等,国外如安然、施乐、世通等。这类事件的接连发生,可以从多方面寻找原因,会计准则本身的不完善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会计准则的内容取决于会计准则供给主体。要提高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工作水平,从而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必须合理界定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因此,分析我国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界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我国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细化
尽管对“产权”涵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现代产权经济学家对产权概念在以下几方面具有共识:首先,产权具有外部性,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如会计准则的内容会影响很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其次,产权是一组权利束,既包括可以行使的权利,也包括不可以行使的权利。如科斯所言,“对个人权力无限制的制度实际上是无权力的制度。”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中,也存在这一组权利束,且对供给主体存在权利界限。再次,产权的直观形式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在使用稀缺物时发生的关系。如会计准则供给中,表象是人对会计准则行使的各种权利,实质上是在使用会计准则时发生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政府、金融、工商企业界等利益主体都希望参与到准则制定过程中,影响准则的内容,使之更有利于自身利益团体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是实现各利益团体目标函数的过程,是一个利益调整和利益分配的过程。各种利益相关者反复博弈,最终达成在现存环境下的一种均衡状态,形成准则。他们对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所行使的权利正体现了他们之间在使用会计准则这一稀缺资源时所发生的关系。
我国会计准则的主要供给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我国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大致分为4个阶段:
1.立项阶段:会计司提出立项意见,向CASC和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后,对立项意见做出修改调整,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
2.起草阶段:会计司组成项目起草组,并将项目起草组的成员及有关情况向CASC通报。项目起草组完成讨论稿,由会计司提交CASC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3.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会计司应通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印发征求意见稿、在CASC网站和其他主要媒体上公布、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项目起草组对意见进行汇总并修改征求意见稿,形成草案,由会计司再次提交CASC征求意见。
4.阶段:项目起草组根据CASC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会计司按规定程序报送财政部领导审定后,由财政部并组织实施。
在这一供给过程中,涉及的供给主体的产权可细分如下:(1)立项权。确定拟制定的准则项目并确定起草时间的权利。(2)确定起草小组权。确定起草小组人员组成的权利。(3)起草权。包括从搜集资料到形成征求意见稿阶段所涉及的起草小组和起草人的权利。(4)咨询权。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的权力。(5)批准、审阅权。指第一阶段由部领导批准及第四阶段所涉及的由部领导审定的权利。(6)参与权。主要是指利益相关者参与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7)征求意见权。供给主体向外界征求意见的权利。(8)拟定草案权。指起草组拟定草案的权利。(9)经费获取及使用权。整个准则供给过程中的经费开支来源及如何使用的权利。(10)出台权。最终决定准则是否出台的权利。
二、我国会计准则供给状况的优缺点分析
(一)优点
1可以确保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无论是由政府部门还是由民间团体制定的会计准则必须具有权威性,否则会计准则就无法有效实施。“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是一种政府行为。”(戴新民,2003)“由政府部门和法律部门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行政命令的性质或法律的强制性,它们当然就具有了权威性。”(汪祥耀,2001),尤其是我国的政府职能强大,人们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习惯于由政府部门制定相关准则、制度,决定了该模式下会计准则具有很大的权威性。
2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物品”,而政府作为执行公共职能的行政机构,独占行政执法权力资源。一方面,有利于会计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减少对部分会计处理的争议;另一方面,政府统一执行更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节约社会成本。
(二)缺陷和不足
1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产品,是约束利益相关者行为的规则。因此,“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各利益相关方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都想使准则对自己更为有利,各利益相关方都根据自己的特殊利益或从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出发,提出自己的要求———每个人都想准则对自己更有利。”(唐松华,2000)当博弈参与者的行动规则趋于一致并成为公认的博弈规则时,会计准则也随之产生。这里的制度是广义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两者相辅相成。我国在制度方面的两大特色是:一方面,三权高度统一于政府,使得政府职能非常强大,正式制度绝大部分是政府职能的产物,尤其是重要的制度约束,完全由政府行使制定权。另一方面,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意识形态等。”(金雪军、章华,2001)我国最典型的非正式约束便是儒家文化,提倡“尊君”、“谦屈”,这是一种典型的以上下等级为标志的君权文化。受之影响,人们形成了“习惯于按照上级要求办事,遵从政府意愿,对自身权利争取意识不强”的社会心理。在以上两大制度特点下,形成了我国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这样一种博弈格局:首先,政府作为博弈的一方,其本身是“有自己效用函数的‘经济人’,其效用主要表现在准则制定上的垄断权与权威性。”(唐松华,2000)我国政府职能异常强大,这种“垄断权与权威性”更强。于是,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博弈成为一种在政府强权下的博弈,即博弈主体地位悬殊的博弈,且政府之外的博弈各方又抱有上述那种普遍的“社会心理”,造就最终的均衡状态是一种非真实意愿下的均衡状态。也就是说,利益相关者可能因为畏惧权力,存在“敢怒不敢言”的状况,表里意愿不一。因此,虽然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也“应通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印发征求意见稿、在CASC网站和其他主要媒体上公布、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让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体现“民主性”,但这种“民主性”往往流于形式。
2根据“政府管制俘虏理论”,目前我国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不够,从而降低了会计准则的质量。据綦好东、杨志强调查,只有20.25%的被调查者提交过对会计准则的修改意见。可见,利益相关者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参与热情不高。其中,政府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热情相对高一些。但是,“省级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可能会从完成上级任务的观点来做这件事情”,并非有积极的参与热情。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的CFO、控股股东CFO、信贷部门负责人以及代表中小投资者的高校教师参与准则制定的热情并不高,都在10%以下,尤其是被调查的上市公司CFO竟无一人提交过修改意见。”并且“没有提交意见的被调查者中只有不到5%的人是真的没有意见,而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并不是没有意见,而是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发表意见。”(綦好东,杨志强,2003)我们不妨用“政府管制俘虏理论”来分析一下原因。我们把广泛存在的各利益相关者视为一个很大的群体,他们人数众多,相互之间很少甚至根本无法沟通,因此企业个体的行为不容易为他人所知。对于提出反馈意见者而言,其反馈意见有两种情况:一是意见没有被接纳。于是,反馈者便认为准则制定完全是政府行为。“征求意见只是走形式,提意见也没有用”(总体支持率为44.44%),自己为提意见而白白付出代价。从效用角度而言,不如不提意见。二是意见被接纳,反馈者得不到任何的利益(包括物质的及非物质的)激励。“制定机构对反馈意见者缺乏激励措施,没有积极性”(总体支持率32.54%),而广大的利益相关者则可以“搭便车”,免费分享意见被接纳的益处。由分析可得,无论哪一种情况出现,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其博弈的最优策略都是不提反馈意见。于是,反馈的热情没了,“不知道反馈意见的途径”(总体支持率41.27%,当然不排除存在制定机构宣传力度不够的因素)大有人在也就不足为奇了。最终,这个群体便成为一个人数甚广的弱势群体,他们宁愿被动地接受政府的政策,受政府的管制俘虏。对于每个个体而言,针对政策思索对策,与其自身利益似乎有更直接的关系,不失为一种更优的博弈策略。
3根椐产权制度的效率标准判断,目前的会计准则供给中的产权制度效率较低。“所谓产权制度的效率就是制度成本与制度效益的比较。”(黄少安,1995)由会计准则所生成的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其效用是既定的。这样,效率的评价便集中在成本方面的分析。下面我们分析一下现行供给模式下的成本。第一,现行会计准则供给模式下,产权界定不清晰,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CASC仅具有咨询权,而财政部会计司则包揽了其他所有权力。“咨询权”本身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它使得CASC几乎可以在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参与,但又都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充分权力,即CASC是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司分享产权。两个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易可能会因为边界不清而纠缠,使交易成本提高。第二,产权主体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交易成本增加。一方面,会计司隶属于财政部,代表政府,而“政府”代表全民利益。无疑,会计司为“全民服务”。那么,“全民”如何激励和约束“会计司”的行为呢?这与改革前的国企存在同样的弊病。另一方面,具有一定产权的CASC除了具有与会计司同样的弊病外,还有一种缺陷:其“咨询权”本身界定模糊,行使与否,无法监督和约束,行使的好与坏缺乏有效的判断依据,也就不能给予有效激励。而“产权的重要功能就是激励功能,界定了产权的边界和主体,主体就有努力的动力,就会有稳定地获得与努力程度相一致或相对称的预期收益。这样产权主体才会为产权的权能行为承担责任,并且努力提高财产利用的效率。”由上文所述,目前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产权制度效率低下可略见一斑。而要提高效率,就要赋予不同的产权主体以不同的产权并充分界定。第三,目前的产权制度下,存在大量的外部性成本,即不被当事人考虑在其决策和计算之中的成本。首先,广大利益相关者将会计准则的供给视为一种完全的政府行为,对于提反馈意见持“理性的冷漠”态度(因为在广大利益相关者看来,提了意见也不会被采纳,不如干脆不提意见,即保持“理性的冷漠”态度),使得征求意见实际效果不大,徒耗交易成本。其次,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程序冗繁,报领导批准、审定等“上送下传”过程而增加交易的成本。最后,“政府为主导”供给会计准则的产权制度下,各供给主体均代表政府行为,各项成本开支由政府承担,易造成行为主体开销的“大手大脚”———因为不是掏自己的腰包,甚至可能把自己的额外开销记在政府名下,这也是原产权制度的外部性问题。
三、会计准则供给主体产权的界定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产权制度效果不佳,效率较低,而存在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供给过程中产权界定的不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应该细化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产权并进行合理界定,以期解决现行体制下的弊端。首先,将会计准则委员会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其次,将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细化;最后,赋予会计准则委员会(此时已是独立的民间团体)与财政部会计司(代表政府)以不同的产权并充分界定,这其中还要做好一些配套改革工作。
(一)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产权界定
会计准则委员会从财政部独立出来以后,应具备下述权力:(1)委员会成员选拔权(财政部保留确定总人数与专职及兼职人数比例的权力);(2)起草小组人员选聘权(政府保留干预权);(3)立项权;(4)起草权;(5)征求意见权;(6)拟定草案权;(7)经费获取及使用权;(8)准则试行权。同时取消咨询权和领导的批准、审阅权。上述八项权力中,除(1)、(2)两项政府保留适当的干预权外,其他六项权力均由委员会独立行使。(政府保留(1)、(2)两项适当的干预权是考虑到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政府代表全民利益,赋予政府适当的干预权,使之更能从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委员会出于一己利益,而造成人员结构不合理或者盲目扩张,造成机构效率低下。)为了确保委员会上述权力的有效行使,可以通过法律形式予以规定。赋予会计准则委员会上述权力的同时,应对其进行如下改革:
1重组委员会成员。第一,委员会中应配备适当比例的专职人员。目前,各国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比例不一。如美国的FASB由7名专职人士组成,而英国的ASB的9名成员中只有主席和技术主任是专职的。因此,我国的专职人员比例应由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第二,人员来源。成员应由各地推选,由准则委员会选聘。成员中应包括会计及审计专家(包括注册会计师及高校教师等)、熟悉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大型企业及大型金融机构负责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股东代表组成。
2更新制定程序。第一,取消领导批准、审定等程序。采取委员会成员多数通过原则进行每一步骤的决策。这样,一方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制定准则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增加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次数。现代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的发展,信息传递的加速可以减少以往将文件层层下发,然后再层层上传的时间,并降低交易成本。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多渠道征求意见,以使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准则供给过程中来,保证会计准则的高质量。笔者认为,可以在形成具体准则初稿后征求一次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征求意见。第三,实行“听证会”制度。考虑到我国的各项改革均遵循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思路,这一制度的实施也要逐步进行。目前可以只举行一次,以后再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次数。第四,在形成具体准则草案后,审报出台前,增加试运行阶段,向社会公示运行状况,并征求反馈意见。第五,将反馈意见及草案一并交财政部,由财政部根据草案公示情况做出决定:正式出台;交由CASC修改后出台;推迟出台;取消出台。
3扩张经费来源。实行政府定额拨付与企业资助相结合,而且要合理确定企业资助的最高限额,并通过有效途径(如网络、电视、报纸等)向社会公示各企业的资助情况,以形成企业资助的有效激励。
(二)财政部的产权界定
代表政府的财政部应赋予以下权力:(1)确定委员会总人数与专职及兼职人数比例的权力。(2)起草小组人员选聘的干预权。(3)参与权。(4)决定出台与否的最终决定权。(5)出台准则的挂名权,即最后以财政部的名义颁布(这是考虑到我国公民习惯于遵从政府制度、规范的社会心理,这样做可以使会计准则更有权威性)。
四、会计准则供给主体产权重新界定的意义
1可以保持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供给模式的优点。(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的权威性。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是会计准则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如美国民间团体制定的会计准则,虽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但它们同样具有权威性。这种权威性“来自于会计职业界的声望和职业道德规范203条,此外还来自于SEC的批准和‘实质性权威支持’”(汪祥耀,2001)。即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应由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地位及会计准则的质量两方面保证。由笔者提出的产权界定思路可以兼具这两方面:一方面,供给过程中,政府有充分的干预权;社会各界有充分的参与权,这保证了会计准则得到“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支持”,最终以财政部名义出台,使会计准则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并加强了政府的“实质性权威支持”。另一方面,会计准则委员会经费来源的扩大及组成人员的重组(即吸收社会各界的精英加入),增强了委员会的实力与威望,更进一步增强了会计准则的权威性。(2)CASC作为惟一的且获得政府“实质性权威支持”的准则制定机构,仍可以确保会计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并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2提高了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产权制度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1)通过重新界定产权,优化制定程序,改变了现行模式下政府强权的博弈格局,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降低了大量的交易成本。(2)会计准则委员会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并赋予明确的产权后,可以使它成为独立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行为个体。第一,责权与“有形的利”的统一。这主要体现在工作成就的好坏与经费的多寡相联系。因为很大一部分经费来自企业资助,企业资助的多寡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工作业绩,即会计准则的质量。第二,责权与“无形的利”的统一。委员会的工作成就将直接影响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及其威望和社会影响力。这样,便可以克服以往常常存在的行政效率低下,工作人员习惯于“磨洋工”的弊病,从而提高了产权制度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3)会计准则委员会作为独立的民间团体,容易与会计职业界保持较密切的关系,对出现的各种会计情况做出及时的反应,克服政府以前经常采取的“救火式”供给会计准则的弊端,从而降低了因为会计准则供给不及时,导致会计准则稀缺而增加的交易成本。(4)“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部化的激励。”(吴革,2002)这可以作为衡量产权是否优化的标准。会计准则委员会成为独立的民间团体以后,对于各项成本支出必然会“精打细算”,完善制度管理,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在化,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3提高了会计准则的质量。(1)目前会计准则委员会主要由政府人员及会计学术界人士组成。但是,“会计学术界大多是利益中立的,而学术界缺乏利益驱动的特征决定了其对会计准则的反馈意见多偏重于定义、逻辑的严谨性和会计准则制定中如何借鉴国外相关准则的研究成果角度,无法体现鲜明的经济动机,因此很难代替企业界,尤其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会计准则的意见。”(杜兴强,2003)而笔者提出的产权界定的思路中,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吸纳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界人士的参与,“这等于向企业实务界传递了一种信号,一种希望企业实务界参与,且其意见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非常有用的信号。这样学术界可以就会计准则的逻辑性和技术性反馈意见,而实务界可以就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以及在会计实务中的执行和实施发表意见,这样将有助于提高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和透明度。”(杜兴强,2003)(2)会计准则委员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民间团体之后,各利益相关者不会再受“政府俘虏”,也不会因为其“依照上级要求办事,遵从政府意愿”等的社会心理作祟,而不敢或不愿发表意见,从而使得会计准则委员会可以获得更广泛、更充分的反馈意见,提高准则质量。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提出的会计准则供给主体产权界定的思路,既可以继承传统会计准则供给模式的优点,又可以克服其缺陷。而且,这一改革思路既结合了我国国情又不会增加大量的制度变迁成本,具有现实可行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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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之后,各口分管领导迅速召开本口转段会议,对集中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有关方面按照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立即开展广泛深入的征求意见活动。各部门和各单位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这一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共召开座谈会1350多个,调查走访24030多人次,共征求意见、建议7633条,其中,属于群体性的问题7524条,属于个体性的问题109条。集中整治办公室认真做好对前一阶段发放的3000份《征求意见表》回收汇总工作,共回收2628份,回收率达到88%。经汇总,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756条。按照陈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所讲的6个方面问题来分类,属于思想观念方面的120条,占总数的4.4%,主要反映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思想僵化,在具体工作中计划经济的色彩浓重,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跟不上时展需要;属于服务意识方面的333条,占12.1%,主要反映有些机关不能切实为投资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利益着想,服务态度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缺乏服务意识和服务热情;属于大局观念方面的202条,占7.4%,主要反映有些部门以我为中心,不顾全市发展大局,特别是一些职能交叉、职责相近的部门、单位各按各的本本、条条办事,相互不沟通,文来文去,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或推诿扯皮,或争着管理、审批、收费,形成手续烦琐、办事困难的局面;属于工作效率方面的498条,占18.1%,主要反映机关工作作风拖拉,节奏慢,缺乏紧迫感,有的很简单的事情,要用十天半月才能完成;属于法制环境方面的360条,占13%,主要反映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存在执法不公、行为不规范,对违法现象处置不够及时和办人情案等问题;属于机关干部社会形象方面的158条,占6%,主要反映有些机关干部将工作与私利挂钩,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科室化、科室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业务素质不高,不懂装懂;另外,还有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085条,占49%,主要是对机关各单位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出的建议和希望,也有一些意见虽不属于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范畴,但都是人民群众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的中肯的批评。我们综合分析认为,在所有的意见中,反映最强烈的就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特别是乱收费和乱罚款问题意见最为集中,言辞十分激烈。对机关工作效率低、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的意见也非常集中,广大群众对此提出了很多直接的、严厉的批评意见。集中整治办公室在合并重复意见后,将最终形成的1381条意见、建议于3月21日报送各口的分管领导和指导督查组,并原汁原味地向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反馈。
另外,按照市委要求,条线的分管领导和指导督查组也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收集群众意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便于指导工作。通过征求意见,我们基本掌握了基层和干部群众的意见、需要和愿望,看到了自身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群众所提的意见对我们做好今后工作是非常可贵的,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单位都召开了专门会议,按照动员大会上提出的六个方面问题,认真排查了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每个人身上的具体表现,基本做到了领导带头自查、全员自我检查和单位内部互查。在集中整治办公室反馈征求意见后,大家再一次将自己查摆的问题与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对照检查,使问题的查摆更加深入。据集中整治办公室初步统计,各单位共查摆出各种问题共3500多条。大部分单位的自查真正做到了不护短、不遮丑、不回避,不仅将群众在《征求意见表》中反映的问题全部排查出来,而且还查摆出了不少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经过自我查摆和对照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也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按照市委的要求,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写出了剖析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剖析材料已经经过指导督查组、集中整治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把关。
回顾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群众积极参与。广大群众对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参与程度越来越高。这次《征求意见表》的回收率达到了88%,就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参与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积极性。而且,最近软环境投诉中心的日接待量不断增加,由活动开始阶段的每天几件、十几件,发展到目前的每天70多件。现在,广大群众言语中议论整治软环境的多了,行动上参与整治软环境的多了,这是我们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必须倍加珍惜。
二是机关全面行动。全市动员大会以后,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都比较扎实深入,全体机关干部对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这次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都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机关全体人员作为整治活动的主体,积极投身这项活动,主动将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认真审视自己在促进连云港的快速崛起中应尽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进。大多数部门和单位抓住集中整治的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内部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下决心解决沉积多年的各方面问题。
三是排查结合整改。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边查边改,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同时,不等不拖不靠,及时进行整改。从群众投诉办理情况看,大多数单位在接到集中整治办公室的督查通知书后,都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处理,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加强督查力度,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的行为核查处理不护短、不手软,立即着手解决,在110多个发督查通知书的群众投诉中,已办结80件,其他问题正在进行积极的核查处理。目前,经查实后,已经给予党、政纪处分的4人,停职待岗5人,,从而使全社会看到了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决心和具体成效,增强了基层和群众的信心。
四是学习步步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将学习贯穿于集中整治的每一阶段,按照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的要求,有的对第一阶段学习不深入的方面进行了补课,做到了人人发言、个个表态;有的结合形势的需要和活动的开展,组织了新的学习,使大家的思想认识不断得到提高。
五是注重舆论导向。集中整治办公室和各新闻单位,紧紧围绕第二阶段的总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为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特别是通过舆论宣传,对机关和群众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及时加以引导,为整个活动的健康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在这里,我还想特别讲一下,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指导督查组和集中整治办公室的同志做了大量工作,他们所承担的面上工作指导、意见收集汇总、投诉督查办理、材料报送把关等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时间要求紧迫。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质量,他们加班加点,认真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总的来看,集中整治第二阶段各项工作的进展是健康有序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下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建章立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够平衡、不够深入、不够扎实、不够到位的地方,需要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少数同志对集中整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急躁和松懈的情绪;少数单位征求意见走形式,并未深入下去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一些单位排查问题不够深刻,有流于形式的现象,还有个别单位查摆问题避重就轻,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完全查摆出来,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查摆还不到位。这次就有19家单位因查摆问题不够深入,又进行了重新查摆。有少数单位对群众所提意见和投诉还存在消极对待、推脱责任、护短辩解的现象,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源,没有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部分单位在集中整治中放松正常的执法和管理,等等。所有这些都不利于集中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活动的健康开展,必须坚决、及时地予以解决。
对于第二阶段工作,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和强调一下:
第一,查摆问题是整个集中整改的一个非常重要和关键的环节,也是抓住整改主动权,提高活动针对性的基础。在前一阶段,各部门、各单位都查摆了不少问题,但在这短短的十多天时间里,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找准查透。在下面的两个阶段中,大家还要把查摆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力争把本部门、本单位软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一一查摆出来。
第二,对这次反馈的群众意见一定要正确对待。这次征求意见,共向市级机关、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地驻连机构等社会各界发放了3000份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的面是比较广泛的。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专人投入这项工作,大部分《征求意见表》是上门发放和回收的,基本保证了征求意见的质量。所征求的意见总体上是符合实际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群众对我市软环境的认识和基本评价,有不少意见直接点名、点事,言之有据,事实清楚,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集中整治软环境的参与热情和急迫心情。当然,有的群众因为对部分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不很了解,难免有些意见会张寇李戴,也有些意见言辞偏激,还有一些意见不属于软环境建设范畴,有些意见提的也不一定准确,但这都反映了对集中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的迫切愿望,并不影响意见的整体质量。大家对所反馈的意见一定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和从严要求的精神,正确对待这些意见和建议,不应有任何消极抵触情绪,更不应有任何影响群众积极性的行为。
关键词:政府立法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政务
一、政府立法网上征求意见工作开展的现实背景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国务院每年都要制定几十件行政法规。关于立法,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求:“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随着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利益急剧分化。利益的差异导致人们迫切要求参与制定利益分配规则,最大程度地保护和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因此,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以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网络接入的开放性和参与的低成本性,促使其成为公众表达意见的最佳渠道。2008年1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表明,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网民总人数已达2.1亿人,中国网民数量仅以500万人之差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CNNIC预计,在2008年初中国将成为全球网民规模最大的国家。这说明,网络已经逐步成为人们表达意见和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通过互联网征求公众立法意见已经成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文件外,原则上都要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公众意见数量较大,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进行整理、分析,对社会公众意见的处理能力和效率直接关系到行政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工作的可行性和质量。因此,开发一套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
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行政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的效率和质量,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的特点
具体来说,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⑴需要征求意见的行政立法 草案数量多。国务院法制办每年需要征求意见的草案数量就达四五十件,完全依靠传统方式收集公众意见,难以满足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的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征求公众立法意见成为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方式之一。
⑵行政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范围广。国务院征求意见的对象既有国内的机构、组织和公民,也包括国外的相关利益群体,具体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法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和公民,以及国外的团体组织机构和公民五大类。
⑶行政立法草案条文大多涉及公众的实际利益,其内容往往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因而,公众针对这些条文提出的意见也相对较为集中。
⑷对意见整理分析的要求高。为了在立法时能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平衡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行政法规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求对意见进行及时、有效的统计和分析,力求从广度和深度上充分挖掘意见中所包含的各类信息。
三、系统建设的目标、任务及其设计重点
充分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根据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流程,建立一个科学、有效、便捷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平台,在政府立法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桥梁是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对行政立法草案网上征求意见的收集、存储和管理,其服务对象有2个方面:一是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大家发表意见提供一个方便、快捷、有效的途径和方式;二是为政府立法机构和立法工作人员服务,方便立法工作人员收集、处理公众意见,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立法质量,有利于立法工作人员准确收集公众意见,科学分析公众诉求。
针对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的特点,系统设计要着重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⑴提供多种提交意见的方式。既可以对草案全文发表意见,也可以对草案中的某个章节发表意见,还可以针对具体某一项条款发表意见,使网民提交的意见更具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⑵提供导向性问题定制功能。针对草案条文中那些较明确、可量化的内容增设一些导向性问题,以使征求的意见更为集中,便于分类管理。
⑶提供法律法规信息检索功能。该功能的实现,可以使网民在提交意见时,能够方便、快捷、准确地获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同时提供了法律知识宣传和学习的平台,极大地促进了法律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和推广。
⑷提供公众意见的统计分析功能。不同行政法规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因此有必要对提交意见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科学评价网民提交意见的参考价值。系统既能对意见内容和来源进行分类统计,也可以对草案整体意见和章节条款意见进行分类统计。
⑸提供对信息的安全管理功能。一是要保证网民在网上提交的意见不会被他人所修改;二是要保证网民的个人信息不会被盗取和泄露;三是系统对不健康信息要能够进行有效处理,从而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
四、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功能结构
行政立法草案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业务工作流程主要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草案信息。立法工作人员要进行征求意见前的准备工作,即在整理规范草案全文的格式,准备好草案说明等立法依据和相关参考资料后,将其上传到系统中。第二,征集公众意见。网民在登录系统后,在线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公众意见的整理分析。立法工作人员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公众意见进行查询、统计、分析与汇总,选出其中有价值的意见内容作为立法决策参考的依据。
系统主要实现以下三方面功能:
⑴立法草案。主要完成草案网上和在线征集意见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功能是:实现对草案全文和相关资料的上载;草案征集状态和征集起止时间的设定;对意见提交人信息填写项的设置;针对某一条文设置问题项,装配导向性问题。同时,还可以实现对草案全文按章、节、条进行自动拆分,显示生成的目录。
⑵立法意见征集。主要实现网民对在线征集的草案进行网上提交意见的过程。具体功能是:实现新网民的注册和网民对注册信息的修改;网民对征求意见草案的选择和相关个人信息的填写;查看和下载草案全文和相关资料;针对整部草案或分章节条款提交意见(可分为无意见、反对和修改三类)。网民如果不填写意见,就表示无意见;如果选择反对,则必须填写详细意见;如果选择修改,在该条文装配有导向性问题的情况下,则将出现问题项,网民需要对每一个问题项填写详细意见。
⑶意见统计分析。主要完成对征集的意见的查询、分类统计和分析工作。具体功能是:实现对无效意见的过滤;根据检索条件实现对意见数量、意见详细内容、意见来源、意见的具体提交者等信息的查询;对整部草案和章节的意见按无意见、反对和修改进行分类统计;对条文的意见则可实现二维组合统计分析,即在按无意见、反对、修改及各问题项进行分类统计的同时,也按意见提交者填写的信息项进行分类统计;可自由选择统计结果的输出方式,既可显示为数字,也可表现为图形,详细内容还可看文字部分;可选择按全文或章节条款输出详细意见,并将这些意见汇总生成报表导出到Word中供查看、下载和打印。
五、系统应用效果和应用优势
经过一年半的问题研究、软件开发和试点,系统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从2007年下半年,先后有13部草案通过该系统向社会征集意见,共有12000多人次参与,提出了45000多条意见。尤其是2007年11月6日-16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通过该系统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有8387人次参与,征集了14000多条意见,对完善该条例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系统的应用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⑴公众提交意见更加便利。在开通系统征集意见后,大量公众意见是通过系统提交的,书面意见和电子邮件明显减少。这表明通过系统提交意见的方式已逐渐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系统为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提供了便利的渠道。
⑵收集意见更加快捷。负责收集意见的立法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系统适时查询、统计公众意见,相比纸质征集意见方式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⑶统计分析更加科学。系统可实现对各种意见的自动分类,并具有一定的统计分析功能,便于立法工作人员对意见进行汇总和整理,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提高工作效率和立法质量。对意见的自动分类有如下几种:按照意见来源分为部门意见、地方意见、专家意见和网民意见;按照意见类型分为整体意见和条文意见;按照意见性质分为修改意见、不同意意见。
⑷处理意见更加灵活。通过系统中设置的检索条件,立法工作人员可以快速检索出相关的意见,增强了对意见处理的自由度和灵活性。此外,系统可将征集来的意见直接导入到word中进行编辑,而且提供了多种意见导出的格式,可以满足立法工作人员不同的编辑和处理需求。
⑸意见内容更加有效。以往公开征集意见的电子邮箱收到的邮件中常常有85%以上的垃圾邮件,而由于该系统具有对垃圾信息的过滤和处理功能,因此基本不存在垃圾信息的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系统的几点思考
从现阶段来看,该系统功能实用,操作简单,基本能够满足行政立法草案征集意见工作的需要。但随着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提供功能更加全面、信息更为有效、管理更具智能化、与公众交互性更强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与管理服务。为此,笔者特提出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的以下几点意见:
⑴增强公众与立法工作人员之间的互动功能。在系统中增加信息反馈服务功能,即通过手机短信,将意见接收和采纳情况及时反馈给那些提出有效意见的公众。有了这种交流和互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热情将大大提高。
⑵增强统计分析功能。一方面,要在统计分析对象上多做思考,开阔思路,不断丰富加工处理信息的内容;另一方面,还可考虑应用先进的人工智能分析处理技术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和信息挖掘的深度,从而更加有效地辅助立法决策。
⑶增强法规公布后的评论收集功能。今后不仅要对草案征求意见,还要对行政法规公布实施后公众反馈的评论意见进行收集、存储和分类管理,将信息处理范围逐步扩大。
作者简介:
侯婷,女,1980年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应用开发处副主任科员,两篇。
孔祥清,男,1957年生,国务院发展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正司局级)、研究员,曾组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工作和政府法制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闫光永,男,1969年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应用开发处处长(正处级),发表《公众网络参与政府立法的研究》等多篇文章。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2月2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成立了物资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制定了既体现中央、省、市、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又符合我局实际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各个环节活动作了具体时间安排,订购发放学习资料。
2、早动员、早部署。3月14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拉开了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序幕。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以开办“四个课堂”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学理论理想、学党纪、学先辈先进、学革命传统,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3月下旬利用三天时间,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兰辉、龚全珍等同志先进事迹,观看了《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等电视主题片,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4月上旬,组织党员到黄狮渡战役、赵博生纪念碑、革命烈士纪念馆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4月中旬,请老同志讲党史,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同时开展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专题学习讨论,深化对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
三、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
一是“面对面”征求意见。局党组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面对面”向服务对象等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背靠背”征求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反馈电话等多种形式“背靠背”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社区、企业、项目等对我局在“”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深入基层纳言问计。组织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项目一线,开展四个专题调研活动,采取上门访谈、个别约谈、集中座谈等方式,聚焦反对“”,深入进行问效、问怨、问症、问策。局党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反馈电话等方式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共10条。5月7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局班子成员都在会上,就“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行交流发言。
四、梳理意见、立查立改
经过梳理,反映“”方面共有10条,其中局班子4条,领导干部6条。针对这些问题,局领导班子态度明确、措施坚决,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能改的马上改,能做的先做起来,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并对梳理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了台账,落实了责任人。到目前为止,整改落实的意见和建议有3条,正在整改的意见和建议7条。
县广电新闻中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问题,进一步做好深化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建议、谈心交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前筹备工作,为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一、深化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在第一环节学习教育中,中心班子带头开展了为期3天的集中学习,并把每周理论学习作为制度固化下来贯穿始终,通过采取领导带头引领学、专题讲座辅导学、先辈先进对照学、拜群众为师虚心学、宣传引导促进学等形式,认真学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讲话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必读篇目,端正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践行群众路线、深入查摆“”问题的思想自觉、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找准找实问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集体议、上级点、督导组帮等方式,深入开展到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民情夜访、开门接访、深入“三同”、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活动,聚焦“”问题,拓宽意见征集的点和面,共征求意见建议93条,梳理整理后35条,其中领导班子“”突出问题15条。目前,已经集中整改问题8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我中心还于6月18日召开了单位领导班子专题会议,集体查摆班子问题,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预好热、暖好场。
三、深入谈心谈话,确保思想通透。把谈心谈话作为征求意见的“再延伸”,开展了“四必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每名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各科室的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县委第九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谈心交心中切实做到“四谈透”,即班子问题谈透、个人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截至目前,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和2名班子成员逐一谈话,领导班子之间开展了2轮“一对一”谈心交心,班子成员与3个科室负责人谈心交心11人次,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查找出“”突出问题9条。
四、认真对照检查,筑牢认识基础。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主持起草中心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像、全、准、诚、深、实”标准,认真对照“”问题、党纪、查摆出的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见等,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做到画的像、查得全、找得准、态度诚、挖的深、问题实,每一项表现用2至4个具体事例进行支撑,确保见人见物、见事见例。根据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和县委第九督导组、县委活动办、县挂点领导的反馈意见,反复斟酌修改。截止定稿,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已经修改两轮,中心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已进行10次修改,单位主要领导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修改10稿,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已修改了11次以上。通过多层把关,多回合反馈意见,多次修改,确保问题越查越具体、越查越深入,筑牢认识基础。
(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转段前召开会议,就如何开展系统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根据景学组字[2009]16号文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了《××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步骤和要求,制发了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环节活动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间、工作要求、参加人员和责任人等具体内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009年5月9日,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转段会议,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了思想发动和全面部署,强调了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总体要求及工作原则、分析检查阶段要把握的几个环节以及必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并明确了领导责任。
(二)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
分析检查阶段一开始,我们将征求意见作为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关键,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个别走访、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征求各方面、各层次的意见。二是领导带头征求意见。召开了由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广泛征求了意见。三是认真梳理汇总,查找突出问题。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共归纳出7条具有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四是按规定、分层次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实践总载体,按照“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完善发展思路”的要求,充分运用学习调研成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检查,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使之成为指导我局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
二、主要工作
整个分析检查阶段于2009年5月上旬开始,200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统筹抓好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做好阶段总结等工作。
(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根据我局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征求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一般应包括上级部门、分管领导、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等,还要注重征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2、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根据我局实际,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一是深入基层。局党委书记采取登门走访和个别谈心的形式,面对面听取和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二是民主恳谈。把民主恳谈作为吸收群众参与的一条重要渠道,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集中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问卷调查。向本单位党员群众、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其他方式。通过媒体网络、设立热线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对多种渠道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和归纳分类,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
(二)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1、开展谈心交心。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要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意见,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2、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在开展谈心活动的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点查找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解放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方面和党性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照不足,总结反思,认真撰写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
3、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做好以上环节工作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围绕我局实践总载体,紧扣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班子成员陈述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班子整体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反思、提出初步整改意见等。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领导参加。
4、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书面材料经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审阅把关后,于6月15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各党支部和下属粮食企业党总支、支部要按时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1、明确报告内容。分析检查报告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局发展实践,充分吸收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充分反映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二是我局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三是我局科学发展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列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经过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四是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各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都要在6月12前完成本科室、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并报送局办公室。
2、起草报告。组建分析检查报告起草工作组,局党委书记全程主持起草工作。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重点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做到有问题、有分析、有思路、有举措,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使之成为指导我局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
3、讨论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经反复征求意见后,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进行专题讨论,参会人员要认真审阅报告并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吸收各方意见后将分析检查报告予以修订完善。
(四)组织群众评议
1、召开群众评议会。分析报告形成后,及时召开一次群众评议会,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各个层面的对象参加,请他们着重围绕局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改进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特别是有没有紧密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2、完善报告。认真研究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正确的评议意见,体现到分析检查报告中来,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
3、公开报告。分析检查报告正式形成后,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分析检查报告经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审阅把关后,于6月20日前上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做好阶段总结
1、查漏补缺。对照本阶段目标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哪里不到位就重点抓哪里”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提高,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2、撰写总结报告。对本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地评价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落实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打算,并形成报告,6月20日前报市委第二检查指导组。各科室、单位的总结和下步打算6月20日前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迎接考核验收。认真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准备好各类资料、报表、报告,积极配合市委学习实践办对我局的考核验收。
三、专项行动
在分析检查阶段要积极制订计划、重点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共渡难关促升级”、“开门纳谏”、“共商对策”等三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共渡难关促升级”专项行动
在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共渡难关促升级”专项行动,由每位班子领导牵头组建1个服务组,每组结对1家企业,重点开展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送资金、送平安等“五个送”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共渡难关,推动转型升级。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并从企业最关心、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发挥职能优势,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助推企业科学发展。各结对服务组要高度重视、全情投入,要在本月中旬第一次走访联系的企业后,尽快熟悉企业情况,了解企业的困难和期盼,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在一年时间里,每星期至少走访一次,每月向局学习实践办上报一次走访帮扶情况调查表。
(二)开展“开门纳谏”专项行动
就服务业发展、沿海产业带发展、物价管理、粮食管理方面,召开民主恳谈会,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行业监督代表等参加,面对面征求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公开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的重要依据。对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意见建议,及时确定专人分解落实;对属于其他部门的,要及时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开展“共商对策”专项行动
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汇总梳理工作,开展一次“共商对策”活动。对照“六型机关”和“四好科室”创建标准,重点查摆机关党员干部在科学理论学习、服务基层能力、决策审批程序、部门协调合作、机关办事效率、勤政廉洁节约等方面的问题,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各个层面的对象,共同研究破解对策,及时加以整改落实。
四、具体要求
1、突出工作重点。要切实把握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重点,从分析检查阶段一开始就着手准备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多渠道听取意见,多角度剖析问题,多形式组织评议,做到认真写、广泛听、充分议、反复改,真正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
一、梳理建议、充分准备,保证民主生活会明确查找不足
为了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提前运作,及时部署,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了县畜牧水产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局干部职工和养殖户对局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除召开座谈会外,我局还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上门征求意见、发放《县畜牧水产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及时反馈到有关股室或有关人员。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检查存在的不足,精心准备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为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
在民主生活会上,局长上同志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积极引导其它同志相互批评。在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中,大家开展自我批评都能端正态度,既把握了领导班子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又突出了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在批评中都能站在切实推进全局科学发展大局的高度,站在维护好广大群众利益的高度,直言不讳,坦诚相见,同时注意方式方法。最后,局长上对本次民主生活会做了客观而全面的总结。整个专题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诊断会、研讨会、鼓劲会,真正做到了问题找的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措施实、努力方向明。
通过归纳,我们查找到我局在行风政风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2、创新精神有待于进一步激发;
3、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个别干部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个别股室负责人碍于情面存在吃请现象。
三、针对存在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