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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及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及相关要求,针对夏季安全事故高发特点和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应急防控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1.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灭火救援训练处置、消防基层基础、消防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标准。
2.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到位,注重安全教育过程。要利用安全法制教育课,集中开展防暴雨次生灾害、防雷电、防地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中毒、防传染疾病、拒绝、防拥挤踩踏以及预防未成年人遭遇害等安全常识教育。要进行安全应急实战演练。
3.开展安防设备排查。主要排查学校安保装备设施、物防和技防情况;值班人员是否定时定点履行职责。
4.排查教室、实验室、厕所、围墙、功能室、通道、过道等重要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情况。
5.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关注教师、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高度关注校内及辖区内高危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有力、有效推进,成立学校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年级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对学校校舍、消防基础、教学设备、体育设施、水源等组织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并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学校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一一整改落实,并强化长效监管措施,严防安全隐患回潮反弹。
(三)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
学校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整改落实时间表,保证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
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利用黑板报、展板、标语等多种方式,采取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设置安全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方面的有关常识。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
根据市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交发[2013]172号)精神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市局于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此次共检查客运站13个,渡口8处,渡船5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
从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情况反映,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单位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入,主要表现在:
1.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迅速。7月1日市局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后,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本行业、本地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对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2.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都组织了工作小组,分片分行业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渡运码头、公路施工工地等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据不完全统计,自7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共组织督查组34个,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4项,其中道路运输61项、水路运输(含渡口)9项、农村公路94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排查出的隐患基本建立了台帐,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的106项、正在整改的58项。
3.严格落实行业监管督查程序。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市局在整个活动中提出了各阶段性工作要求和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并分别于6月21—24日、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赴13个县(市、区)及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两次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1项,针对上述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进行现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了整改通知。市局所属三个管理处也分别开展了专业检查。
4.强化了安全生产宣传总结工作。各单位基本上能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工作信息和隐患排查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8月底各单位共报送《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68份,安全生产工作信息49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系统上下均比较重视,工作比较扎实,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营造了较浓的工作氛围。同时,通过督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对活动开展主要还是停留在开会、发文、一般检查上,存在一定的厌烦思想,认为现在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太多,往往以日常监管替代专项活动,个别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把检查任务“下放”到所属行业管理站所。
2.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全面和深入。有的单位排查隐患主要针对道路运输企业,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基本“空白”,基本没有报送农村公路排查的隐患;有的单位排查隐患停留在表面上,如新干、泰和、永新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和渡口均表现没有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3.没有系统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有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没有系统梳理和建立台帐;有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4.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准确。有的单位没有按照市局《关于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的通知》(交发[2013]173号)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存在迟报、漏报的现象。
5.专项活动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单位只是下发了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没有实质性地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技术创新等,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会议上。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于受到2.16和7.4事故影响,今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现将201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方案制定
今年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于216南阳镇宏发煤矿运输事故的影响,起步比较晚,3月31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市煤炭局领导和行管股领导对今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按照上级工作目标要求和市未达省三级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多,工作难度大的实际情况,行管股指派了两名副股长,分两个组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3~5月份为质量标准化整改实施方案编制阶段,我们专家组和行管股分两个组,分别深入矿井现场,从地面到井下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共深入煤矿井下146人次,重点是按照《湖南省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标准》分地面生产、生活设施、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等八个方面,并结合初步设计,安全专编和矿井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周明生等18个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整改实施方案,共计划整改项目859个,计划概算资金5266万元,各矿的具体内容见表。
二、方案实施情况
今年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我们在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本着制定一个,指导一个的方式到现场进行指导,各矿整改情况如下:
1、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整改情况:
2、回采工作面布置:
运输整改的矿;有樟冲矿、关力冲矿,主斜井换枕工作已完成,各矿都实现人车运送人员。
三、存在的问题
1、今年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度较慢,主要是受2.16事故影响大部分矿井没有生产、停产状态。
2、有部分的矿井对质量标准化建设认识不足,认为质量标准化工作没有什么作用,有应付的想法。
3、今年质量标准建设矿井的基础比较差,主要是老井、巷道都比较小,整改工程量大,投入大。
4、有相当部分的矿没有按上级要求配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上不来。
去冬今春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宜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排,及早组织施工,强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掀起了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热潮。我市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水利工作先进单位;被宜昌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去年10月,宜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做法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现将我市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1、目标任务。投入资金4.6亿元,投工380万个,完成土石方420万方,修复水毁工程4350处;维修清淤渠道1260公里;清淤、改造堰塘9500口;改善、恢复、新增灌溉面积7.5万亩,新增蓄水能力350万方。围绕这一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六大工程建设。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省发改委、水利厅下达的1.28万农村居民和11所农村学校6000名师生共1.88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二是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完成坝陵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建设项目和玉阳、玉泉东风三干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中型水库官道河和16座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是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启动百里长渠治理工程建设。五是水毁修复工程。重点修复沮漳河、人工河堤防险工险段、灌区渠系、建筑物等水毁工程。六是“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开展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的整治维修和新建。
2、工程进展。我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已完成大部分计划任务,六大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农村安全饮水已完成年度计划;小农水重点县已完成计划任务的50%;官道河水库除险加固已基本完成水下部施工,汛前可完成输水管、闸门、大坝迎水面护坡、溢洪道施工;16座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可在汛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水下部分施工任务;百里长渠治理工程即将开工,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以“三万”活动为契机,全面掀起了以挖堰塘、清沟渠、整堤防为重点的水毁工程修复。
截至目前,全市已投入资金4.2亿元,投入劳力26万个,机械11340台套,完成渠道清淤1120公里、末级渠道硬化83公里,堰塘整治8642口,水库除险加固27座,堤防整治3.6公里,小型泵站整治维修173处,完成土石方391万方,标工353万个,占计划任务的93%。
二、汛前检查及水工程执法检查情况
从2月19日开始,我们用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及水工程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
1、及时传达各级精神,切实做到三个到位。2月19日上午,我市及时召开了由局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市直水库工程管理单位、镇处水利站、在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水库安全紧急会议。通报了新疆、黑龙江、山西3起水库垮坝事故,针对失事主要原因提出了我市水库安全管理的重点、要点。全文学习了《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小型水库蓄水管理的紧急通知》、《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全市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名单位要把水库安全检查和整改当作压倒一切的工作狠抓落实,做到认识、排查、整改“三个到位”,充分认识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对水库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完善管理设施。严格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从2月19日起,由水利局党组成员带领4个检查督导专班,对全市10个镇(办事处)及市直管理的126座大中小型水库逐一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登记在册,建立台帐。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见实效。
2、拟定排查实施方案,明确排查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当水文〔2013〕10号),一是明确了开展水库安全大检查的目的意义、组织领导、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水库安全大排查活动的及时、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明确排查内容。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监管,及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水库的坝顶、坝坡、坝脚、溢洪道、输水洞、闸门、电站等重点部位隐患情况;水库看护人员在岗值守及每日至少一次对水库进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水库安全监测系统、通讯报讯、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等;三是排查分组。全市分为四个排查组,由党组成员任组长,相关科室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逐库进行全面排查;四是统一排查标准。各排查组应根据排查的内容,逐项、逐库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登记造册,提出整改意见,完成《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水库安全隐患排查逐库登记表》、《水库蓄水安全检查表》、《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检查表》等表格填写汇总,签字盖章,并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建立档案。
3、全面实施隐患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自2月19日始,四个排查组分头行动,历时三 天对全市126座水库、堤防、泵站等水工程进行排查。一是建立隐患台帐。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水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逐库登记表》。对查找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按工程名称、隐患名称、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已采取措施、处理建议等内容分门别类地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实行隐患销号制,隐患一日不除,一日不得从台帐上销号;二是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排查组、管理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后要达到的效果等内容,确保整改见实效。
4、落实措施加强整改,专班督查确保安全。2月25日,局召开排查组碰头会,通报水工程排查情况和安排后续督办工作。一是分组报告片区排查情况。各排查组通报了片区排查存在的问题,拟定的整改措施。重点通报隐患大、问题突出的水工程及整改措施。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分类拟定整改方案。三是成立了督办专班,由分管水库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工管科、农水科、水政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负责督办水工程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实行排查隐患销号制。四是统一在建工程、三类坝水库控制运用标准。官道河、古眼当、石马槽、天河、红林、朱冲、印河、共青、先烈、谭冲、松堰湾、大当、叶冲、西岗、团结、俞冲、东升等17座在建水库,实行输水管导流,来多少泄多少,控制死水位运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的通知》,要求跑马、金沙、共青等63座水库按汛期控制水位运用。
通过对水利工程安全大排查,我市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相对较小,水库安全隐患相对突出,如部分水库大坝存在散浸、渗漏。部分水库大坝波浪多年淘蚀,浪坎严重。部分水库剅闸漏水、老化失修,启闭失灵。部分水库大坝杂草、灌木丛生,存在白蚁危害。部分水库违章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赵湖水库溢洪道私建1.5米高的滚水坝,水库水位已平滚水坝顶,至使水库超标准运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已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公共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为实现“争五冲百”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排点及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我区公共安全形势,本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重点有五项:
一是工业公司负责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铁路道口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非煤矿山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按设计开采;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程操作,电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生产、储存,是否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冶金、建材等工业企业是否符合作业标准;铁路道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
二是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消防、治安、公共场所、交通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危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消防事故隐患情况;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驾驶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情况;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个人的安全隐患情况;企业、金融系统、学校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三是教育办负责对学校、幼儿园校舍、教学设施、饮食卫生及周边环境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中小学校舍安全、危房整改与消防,在校学生的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防毒、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和监督管理情况;理化试验、化学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及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安全情况;校内学生饮食的卫生检疫情况;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情况。
四是土地办和林水站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房屋拆迁、城市供水、公共交通、液化石油气及防汛等隐患进行排查。城市供水水源防护及供水设施运行等情况;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等情况;城区防汛工作检修、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队伍组建等情况。
五是交通站负责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岭区、弯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易发生水毁路段情况;司乘人员持证上岗、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超限、超载等情况;水上驾驶员持证上岗、渡口设施、渡船安全技术性能及救生设施配套情况。其它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排查时限
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动员阶段:召开全区大会,部署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活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抽调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四、排查方式
(一)区领导亲自领导,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个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完毕。
(二)对难以确认和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按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死看死守,制定防护措施和落实隐患监护责任人的方式,督促其在短时间内予以彻底整改。
(四)对历史形成的事故隐患,要采取边报告、边防范和边治理的方式,对隐患实施有效监控,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当前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种旅游行业内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冬季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冬季旅游市场安全运转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酒店。
三、时间安排
此次冬季旅游安全大检查从11月22日至12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11月22日至11月30日)。各涉旅企业依据冬季旅游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摸清自身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对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
第二阶段:系统排查(12月1日—5日)。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及涉旅企业各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从重处罚、严格问责,必要时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消除隐患、不留后患。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12月5日—10日)。市旅服局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景区景点、旅行社及星级酒店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四、检查内容
1、旅游经营单位是否依法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结合实际建立了冬季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培训和演练;是否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雾、冰雪及强降温等恶劣天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具备可操作性;是否建立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是否建立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是否结合实际组织冬季旅游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旅游企业职工是否掌握了岗位要求的安全工作技能,特种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
2、旅游景区景点的危险路段、不安全区域、有风险的旅游项目出入口安全警示标示的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醒目、完善;防火、防盗、防冻、防滑、防停电、防塌方、防滑坡,防强降雪等急救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冰雪项目设施、设备及特种游乐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接受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能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值守人员通讯是否畅通。
3、旅行社是否存在租用无资质、无安全保证、无保险的交通工具;导游人员是否进行过安全培训,能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是否按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并向旅游者介绍旅游意外险。
4、旅游饭店是否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保障饭店安全运营;安全监控系统是否齐备、有效;安全提示是否规范、醒目;阳台、门窗防护措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和锁闭问题;安保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5、旅游车船是否按规定通过交通部门的检测检查,驾驶人员是否依法取得资格证书;消防、救生设备配置是否齐备、有效;上下码头的安全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是否规范、完备,安保人员能否坚持到位,有无擅离职守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要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落实责任。主管部门要切实开展系统排查工作,对系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目标任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推进县城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守牢房屋建筑安全底线,切实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到实处。
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县城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并录入“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形成电子档案。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形成台账。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2022年12月底,基本完成县城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排查整治范围
县城区四个社区辖区内的既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地(约800幢房屋)。重点突出居住建筑及受灾房屋、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疫病集中隔离场所、文体场馆、交通运输场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院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乡结合部群租房、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加强房屋建筑排查。“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违法违规改建(扩建),擅自加层、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然在用建筑,老旧建筑;“三合一”场所;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违规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易可燃材料,建筑外墙饰面脱落、外墙保温层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结构松动,受洪涝灾害威胁严重的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涝灾害隐患等情况的农村房屋、彩钢房板房。
(二)加强人员聚集场所排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分隔是否完好有效;防排烟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报警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三)加强隐患排除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疑似违建房屋清单,抓好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暂时不便拆除但危及周边安全的,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随意出入;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离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
四、排查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1年1月15日—25日)
县住建局、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使用、经营活动的危害,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要加大房屋建筑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全民房屋建筑安全意识,共同抓好这项关乎百姓民生、社会安全的工作。
(二)自查自纠(1月26日—2月28日)
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由业主进行自查,向所属社区报告相关信息,规范房屋使用行为。
(三)数据核实(3月1日—10日)
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由各社区协助对需排查的既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地的数量进行核实。
(四)县级核查(3月11日—6月30日)
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以幢为单位对排查范围内的既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地等建筑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出具房屋安全的鉴定证明。在排查过程中,同时建立疑似违建房屋台账,并对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等相关程序审批手续开展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县住建局牵头,成立以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同时负责组织协调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及审核各项经费开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划分,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经费的落实。要将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经费列入年终预算调整,专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项目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条
项目名业务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巡查、归档责任。
第十一条
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项目、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安全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人,对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分包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分包单位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班组、项目部安全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部门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临边、洞口、机电、脚手架、消防、作业平台,其它安全隐患分类由各分包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分包单位、班组、职能科室、项目部。
事故隐患排查流程图
班组排查
职能科室
项目职能部门排查
项目部排查
项目部技术评审定级
项目经理确认
ABC级事故隐患上报公司
公司安全、行保部排查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图
事故隐患档案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A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B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C、D级
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与措施
进行整改落实
项目部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
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与不合格
隐患整改复查
销档
第十七条
各分包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方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
项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隐患;项目部各业务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分包单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查。
第十九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
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项,安全员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分包单位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部按相关要求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整改负责人,各分包单位根据主管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进行整改,由项目部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项,安全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由项目部明确各职能部门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项。公司安全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复查。
第二十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公司相关部门及安全部。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室报告。
第三十条
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施工生产、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相关业务口及分包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
各分包单位及项目部各业务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当日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于当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长。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日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
每周、每月、每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前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统计分析送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检查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分包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项目部提交隐患整改书面通知书。
风险预控管理
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分包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所有施工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生管施工生产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部门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4、每季项目部、分包单位根据下季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项目部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分包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明细清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职能业务口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分部、分项工程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分包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讲话(教育)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班组长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台帐。
三、风险预警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项目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QQ群),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动、反映、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施工生产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季、月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季、月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微信、QQ群),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和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班前教育记录并签到)。
六、财政保障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根据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计划,保障管控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做到: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年度安技措施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工程师对各分包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3、每月各职能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包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4、班组每天早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北京城建七
项目部
2018年
月
日
—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大胜利召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水利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水库、堤防、施工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塔里木水库、*水库、*水库,各灌区干渠堤防、防洪堤蓄水、过水安全情况;*生态移民异地搬迁工地、塔里木水库灌区常规节水改造工程施工工地。
四、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
局属各水管所、在建水利工程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属各水管所、在建水利工程各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期限,明确了责任人。
3、已发生事故处理情况
对已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工作内容
1、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由水利局牵头负责,县建设局、县劳动局、巴州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巴州新宇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开展,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治理内容: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落实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2、对水库堤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水管总站牵头、*乡、*乡、*乡、*乡、*乡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治理内容:各水库、干渠管理水管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水库、、防洪堤、干渠堤防险工、险段排查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防洪物资储备情况。各水管所要将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救援队伍名单于6月15日前报水利局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6月4日――6月10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局属各站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改。
(二)自查自改阶段
6月10日-6月20日,局属各站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深刻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重点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装置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隐患。各水管所和在建施工单位将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安排、排查治理隐患的内容、数量、责任人、自查报告于6月18日前报水利局办公室。
(三)水利局督促检查阶段
6月20日-6月30日,水利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组,在局属各站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防范措施制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