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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政法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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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政法工作总结

第1篇:社区政法工作总结范文

我们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是接收环节。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建立档案等。给矫正对象下发《社区矫正告知书》,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教育谈话,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村委会鉴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

二是管理环节。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役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环节。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每月定期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__司法所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有所作为。

四是公益劳动环节。我们每月组织每个矫正对象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回报社会,减轻他们的罪责感。

五是帮扶环节。在实施扶贫帮困方面,设身处地,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

第2篇:社区政法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紧紧围绕一个服务中心

我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来做司法行政工作。做到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以来,我局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从局各部门抽调专人协助做好银滩拆迁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宣传、纠纷调处和公证工作;二是根据XX市“百名干部实践锻炼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选派7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并派出一名富有领导经验的同志到XX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担任基层党建工作“第一书记”。三是积极配合市里各项专项工作的安排,分别抽调9名同志参加打击传销、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市政府驻南宁上访遣返工作组和跟班学习等工作。

(二)切实抓好四项工作的落实

1、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大“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的宣传,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建立和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并对全市464个调解组织和244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大普查,相关资料及时录入电脑,更新档案信息,进行电子信息管理。

2、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建立化解矛盾长效机制。特别是在开展“矛盾纠纷百日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优势,积极化解了一批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3、以全区“政法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深入学习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政法系统工作成绩,向社会各界展示政法系统努力向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风貌,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年广西(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进入全区先进行列,促进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年终工作总结紧密结合起来;四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大家谈紧密结合起来;五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元旦、春节开展慰问活动,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活动”:一是召开了“年政法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对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政法宣传周”活动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开展大型的广场活动。市各政法单位于月日在北部湾广场分别开展了2次大型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出动法制宣传车5台,挂宣传横幅15条,出板报20块,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接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各县区政法单位在本辖区,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区政法委在北部湾广场除了开展法律咨询外,还举行了区“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文艺演出,演出时间近2小时,观看群众近万人。三是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人员回访调查和“结对子”帮教主题实践活动。月日,冯永昌局长带队到XX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结帮教“对子”,帮助他们克服各种困难,解决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帮教结对活动中,共结“对子”4对。四是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市、县区司法局还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到农村、厂矿、企业、学校、机关、社区等开展活动。

4、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律师党建示范点。年月,在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开展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以“广西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基础,充分发挥律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以“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为载体,在我市律师队伍中建立创先争优联系点,我市的启迪律师事务所被列为广西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并被推荐参加“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市律师协会会长、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毛家友及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庞兴中律师被推荐参加“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的评选;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北海分所和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被列为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示范点。

目前,我市15家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其余4家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由我局指派了党建工作联络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在我市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加强社会矛盾的化解。我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攻坚活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源头性、群众性的强大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部门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和组织他们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力求在基层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有新的较大突破。主要措施:一是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使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提到提高,及时化解一批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二是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建立化解矛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优势,认真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等单位,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三是普查、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全市2350名人民调解员和464个调解组织实行一次全面大普查,并且以普查为契机,重点对村委(社区)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整充实,有效地把调解队伍的群众性、专业性有机统一起来,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月份,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087起,调处6087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5888起,调解成功率96.7%。防止民间纠纷激发288件。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没有激发,也没有发现因调处不当而引起杀人、伤害事件的发生。

----创新社会管理。(一)扎实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月,我市召开了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司法局长等人参加的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477人,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帮教率、安置率均为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前期工作。根据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在全区范围内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一是及时传达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担任组长,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本局业务科室及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到XX市司法局学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三是起草了《XX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呈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一是继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跟踪、指导律师、公证员对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处置及情况报告,正确指导律师、公证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推动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积极引导全市律师、公证员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力度,提高咨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职能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月份,我市律师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63家,办理诉讼1449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3件,接待法律咨询2607人次。办理公证799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1件。

(四)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月,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为团长的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团,对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参加了意见反馈会。检查验收期间,检查验收团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和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实地检查和抽查了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不同类型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并以较好的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团的检查验收。检查团认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市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形式多样,注重创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深度、有广度、有成效,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和市“五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普法和法治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今年至月的三个季度,我市行政败诉率为零。同时,民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市年比年下降86%,年比年下降50%的基础上,今年至月份又比去年同期下降76%。

----加强廉洁公正执法。(一)加强了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并下发《XX市司法局年理论学习方案》,学习明确到内容,活动确定到主题,责任落实到个人。通过认真组织和严格检查督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素养。(二)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选拔和使用干部。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从事专项工作。(三)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一是8月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来自市及市辖县、区各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市3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以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共9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规模最大、人员最多、范围最广的一次业务培训。通过电脑实际操作讲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的管理使用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流程,有效地提高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公正执法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全力以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培训农村维稳骨干7期,1110人。

二、存在不足

1、“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近五年来,我市每年普法经费只有8万元,技术装备落后,工作开展艰难,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相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开展。

3、公证律师执业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公证律师监管制度亟待完善,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年工作设想

1、继续做好社区矫正试行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继续抓好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大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第3篇:社区政法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数据完成情况

2020年全年预计完成情况:生产总值(GDP)目标完成同比增长4%左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同比增长9%左右,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0%左右;1-11月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左右;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均6%左右;建筑业总产值目标同比增长8%左右。

二、统计业务核心、亮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型普查工作序时完成。一是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同时在省脱贫成效专项调查中,区派驻上栗县工作组扎实细致落实好脱贫普查各项要求,圆满完成了对上栗县脱贫成效专项调查工作任务。二是做好了经济普查数据汇总工作,在市经普办的统一布置和确定的表样中,对我区的经济普查数据进行了分专业整理、汇总、及上报工作。三是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试点、摸底、短表与长表的登记及比对复查工作。

(二)高质量发展考评争先进位。积极对接省、市统计部门,强优势补短板求突破勇争先,以位列第三的好成绩荣获2019年度全省高质量发展一类县区先进县区。今年也首次以全区第三的名次获得全区“五年新跨越”2019-2020年度优秀单位,同时被市统计局推荐为全省先进单位。

(三)四上”企业入统成效卓著。今年,我区月度成功申报11家(其中工业6家、商贸3家、房地产2家);年度申报已上报32家(其中工业10家,商贸13家,服务业7家,房地产2家);规下工业企业已收集上报28家,商贸个体收集申报15家。

(四)统计基础建设不断夯实。镇街委、园区全部成立了统计站,并全部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制度可依、台帐完整。年初开设了全区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每周一对局机关干部、各镇街委统计员、区直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统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利用年报会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统计员对报表指标的理解能力和联网直报填报能力,提升了基层报表报送质量。

(五)统计法制环境不断净化。多次召开会议再次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统计法治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和“双随机一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了统计环境,维护了统计信誉。

三、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强基固本

1.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全年集中开展了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开展“大手牵小手”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助推牛角坪社区创建已成常态化;开展抗疫捐款捐款活动等。

3.关心关爱党员干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形式,了解掌握党员工作及生活方面的情况,针对遇到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二)全面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各项廉政法规,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全局干部想干事干好事的工作热情高涨。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推进廉洁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时召开“廉洁”建设专题工作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立足实际完善好每一项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将亷洁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两走进、两送到、两帮助”工作要求走访慰问石板村帮扶贫困户,使这些困难群众体会到党和人民政府的温暖的同时,也真正把“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及综治、妇女监测、创建、节能、文明等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专业方面

(1)固定资产投资明年下半年增长压力大,因今年9月、10月市局把市本级萍莲高速项目分别摊了6.4、5.1亿给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因受往年数据调整不均衡的影响,上半年完成占全年比重达87%左右,意味着每年上半年增长压力非常大,下半年再背负萍莲高速基数,明年很难确保增长。

(2)商贸增长滞后,我区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总量过大,平台优质企业个数少,基数过大,报数困难。涉及到GDP考核指标的批发业、零售业增长乏力,特别是住宿业和餐饮业,我区在库仅7家限上住宿企业(其中一家已停业),10家限上餐饮业(其中一家已停业)。

(3)房地产销售面积持续下降,今年以来我区无大型楼盘销售,现有房地产项目已基本售罄,该行业近两年均将处于持续大幅下降的趋势。

(二)统计基础建设方面

下属事业单位市区城乡经济调查队虽有名称但没有建制,随着机构改革,市队任务下放,无法接收统计调查业务。

五、2021年工作打算

(一)提早谋划,打好基础。早着手、早谋划储备好优势企业和项目,抓好明年的固投工作和各专业“四上”企业月度申报工作,为全区经济注入新鲜血液。

(二)加强调度,积极协调。加强与相关专业部门的联系,确保各项经济指标能争先进位。同时,与上级统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对接专业和高质量考评考核工作。

(三)序时推进,善始善终。继续做好人口普查数据整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各项收尾工作,抓好普查数据公布工作。

第4篇:社区政法工作总结范文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第5篇:社区政法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

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__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

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新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20__年将以创建“平安江北”为契机,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社会效能,为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遏制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而不懈努力。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全力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明年随着“平安江北”创建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以加大对各地的社区矫正专项资金落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教育设施改善的力度,并扩大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面。

(二)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社区矫正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同时,将在区司法局设立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建议。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省及我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等有关规定,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四)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结合调解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行政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

(六)充分发挥心理法律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 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