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队伍管理自查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省教育厅: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结合我校政府采购开展情况,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相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本次清理正逢学校接受省委巡视,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结合巡视整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内控工作。
国资处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专人落实此项工作。
二、全面对照清理
1、认真学习《通知》及相关文件,把上级的要求吃透弄懂。
2、对照学校于2019年12月印发《某某师范学院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按照上级要求逐条逐文对照检查,不走过场,不和稀泥,实事求是。
经过自查,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纲要,严格执行省、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基本原则,学校于2019年12月印发《某某师范学院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虽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但内控制度建设细节上仍有不足,学校内控制度规定不够详细不够周全,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比如没有规定如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我们已起草了《某某师范学院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某某师范学院政府采购机构选取办法》等12个配套文件,计划在4月30日前审定。
三、严格落实制度
1、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实战经验,建立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采购队伍。
2、加强制度的检查落实。国资处将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在立项论证、市场调研、质疑答复、设备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指导和督促,把学校的制度落在实处,确保政府采购合法有序高效廉洁地进行,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更好地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
通过开展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约;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价格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物价部门“三定”方案,对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价格行政执法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不具备价格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行使执法权。严格价格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权限,严禁越权执法。
(二)规范价格行政自由裁量权。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查找,逐项登记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编制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依照《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价格行政处罚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
(三)规范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合理配置内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将职权细化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编制完整的执法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工作案卷整理,统一按国家、省有关格式要求制作执法文书,严格执法案卷中实体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材料的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四)规范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事项都要及时公开,保证价格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推进价格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对价格行政处罚项目结果以内容摘要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订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运用绩效管理、评议考核等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晰领导责任,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力争入围评选对象。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认真组织执法事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于6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经审查确认的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权等事项在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开。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全面清理在价格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信息公开、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要在6月20日前对清理自查情况汇总分析后撰写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监察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1、自行整改提高。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围绕加强价格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整改提高。
2、督促整改提高。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对我局整改提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3、现场会推进提高。积极参加市召开的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工作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按照市监察局制订的考核细则,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百日整治”等活动对我局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单位,要求其重新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四)总结评选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对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参加市开展的人民满意站所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和清廉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局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集中精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确保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局成立规范价格执法工作领导小级(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具体工作专班要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施和特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