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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月开始,*市工商局在全区工商系统率先启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网络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进行。这标志着传统的手工纸质办案方式成为历史。*市工商局执法办案机制由此向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市工商局研发的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它是一个集查办案件流程管理、程序控制、网上审核审批、数据统计查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经过半年的实践运行,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已成为*市工商系统执法领域的法眼慧宝。
一、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在实践中彰显六大功能。
一是实现执法资格管理,防止无执法资格人员办案。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中设定的行政处罚用户为具有公务员资格、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确保有行政执法权的干部才能使用该系统,对执法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二是规范案件查办和销案行为。由于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录入系统立案,因此案件就只能通过调查终结、执行等环节后结案或者依法销案,并且整个过程都在局领导和法制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控之下。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办案工作效率。执法办案全程均为“网上办公”,办案人员必须会操作计算机。既要能制作执法文书,又要了解计算机网络操作知识,使学习新知识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同时,通过计算机数据传输与复制功能,使同类型案件的查办和组卷效率成倍提高,在线核审和审批,加快了案件办理速度。
四是实现自动提示和自动关联功能。在工商所查办案件权限和类型、大要案件召开案审会、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的选择等方面,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具有自动提示功能。与经济户口数据库、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等模块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在提取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信息、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等方面,能够实现自动关联。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立案后,与其相关联的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其它模块将自动形成警示信息。
五是具备强大的数据统计与查询功能。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集证据和数据采集于一身,具有强大的数据统计、查询和维护等功能,且可操作性极强,使数据统计和查询变得简单、快捷。
六是强化了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执法监督。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具有的法制备案功能,立案后的案件和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将在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自动生成法制备案材料和案件目录,实现了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
二、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在实践中突显成效
一、传统执法办案工作机制的弊端
对于县工商部门而言,其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主要是由机关科室即经检大队和基层分局经检中队两级构成,经检大队的主要职能是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经检大队直接参与办理案件较少,大量的经济违法案件是由基层工商分局的经检中队直接办理。这一执法办案模式已沿用了十余年,随着形势的变化,越来越暴露出其本身固有的弊端。
一是案源信息不对称。在传统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下,除群众直接举报给经检大队或经检大队直接发案的案件外,90%以上的案件是基层分局通过群众举报或日常巡查发现线索的,这固然有利于基层分局经检中队办理经济违法案件,但案件的性质、违法情节的轻重等重要信息,不为经检大队直接掌握。由此可能造成基层干部因种种因素,有案不报或大案变小案的情况。
二是办案能力差距不一。基层分局负责执法办案的干部工作时间有长有短,办案能力有强有弱,而目前几乎所有类型的经济违法案件都由基层分局经检中队直接办理,可能造成在案件的定性和处罚把握上不准的情况,能力上的差距可能导致基层分局之间办理案件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异。从实践来看,基层工商分局办案数量和罚没款差距可达数倍至数十倍,由此可见执法办案干部能力的差异,是导致执法办案工作不到位的重要主观因素。
三是激励措施难起作用。由于财政收支两条线,对于基层分局而言,办案质量、数量和罚没金额与分局经检干部的奖励并不挂钩,而目前已经实施的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必然对干部的思想造成一定的影响。具体到从事执法办案工作的每位干部而言,由于问责制的推行,在工作中责任很重,但从激励措施来看,难以实施物质激励手段,更多是采取精神激励为主,从而容易造成基层经检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懈怠心态,导致执法办案工作整体水平的下滑。
四是外部因素影响较多。由于基层干部处于工作一线,难免与管理相对人有种种接触,由于物质利益或人情因素等种种外部因素影响,容易对执法办案过程造成影响,也容易导致有案不发或大案变小案的现象。同时,虽然工商部门属于条线垂直管理部门,但实际工作中仍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从以往的实践来看,由于种种因素、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地方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导打招呼、说人情的问题。因此极个别干部在把握执法权力特别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容易出现问题。
五是双重管理易交叉,由于基层分局经检中队是分局的内设机构,因此基层分局长对该分局的执法办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而经检大队作为执法办案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部门,也对经检中队行使领导权力。这就在事实上使分局经检中队受到双重管理,从管理学来看,双重管理的效率肯定低于单一管理,因此,对分局经检中队的双重管理容易造成管理交叉现象,也容易导致行政执法效率的低下。
二、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的架构
建立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的主要设想是:参照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机制,遵循“专业办案”的工作思路,将原先隶属于公平交易科的经检大队单独剥离出来,直接负责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同时,相应成立监管大队和消保大队,监管大队负责办理无证无照经营清理、“黑网吧”整治等日常监管过程中的违法案件,消保大队负责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的违法案件。这样做的好处,是按照案件性质将大要案件单独剥离出来,由专门机构进行办理,一方面有利于执法办案效能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行政执法权力形成有效的控制和约束。
县级局机关成立经检大队、监管大队、消保大队后,分局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也要相应进行变革,分局的经检中队应主要负责发案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黑网吧”及案情简单、事实比较清楚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同时,县级局机关的法制科和分局的法制员应独立出来,具体负责对办案质量的核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的监督。
基于以上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的设想,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执法权、核审权和监督权实现了“三权分立”,在事实上也相应形成了一整套对行政执法权的权力内控机制。
三、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的原则
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必须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1 单一管理原则。所谓单一管理原则,就是将执法办案工作的领导权与对从事执法办案干部的管理权相分离。在办理大要案件过程中,建立分管领导负总责、经检大队直接负责的丁作体制,非经检大队的干部不得直接参与大要案件的办理工作,从而使对大要案件的行政执法权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 专业办案原则。经检大队独立办理大要案件以后,可根据大要案件的不同种类,从内部划分不同部门或工作小组进行办理。如经检一组负责办理商标侵权案件,经检二组负责办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经检三组负责办理传销案件等,工作的具体分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配。小组之间亦可联合办案,这种有分有合的工作模式主要是考虑到提高经检干部办案的专业化水平和办案能力。
3 配优配强原则,在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后,经检大队在工商部门的内部地位需得到进一步提升,经检大队长应由副科级领导甚至科级领导直接担任。同时,由于在这一办案工作机制下,基层分局经检中队职能有了一定程度的弱化。可将能力较强、政治责任心强的分局干部抽调集中到经检大队,并配备相应的办案技术装备和车辆。县级工商局集中办理大要案件的经检大队,干部应至少8~10人,专用执法车辆2~3辆,电脑、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专业设备也应齐备,从硬件上确保大要案件的办案质量。
4 强化监督原则。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实施大要案件集中办理工作机制,使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权力绝大部分集中到经检大队,这就更需要加强对经检大队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和制约。从内部监督制约来看,纪检监察部门有必要明确专人对经检大队进行监督,法制部门应加强对经检大队办理的大要案件的质量核审与办案程序的监督,局党组应切实担负起大要案件的“终审权力”,对大要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实施党组集中讨论决定制。从外部监督制约来看,一方面应发挥好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对办案干部实施日常化监督,另一方
面,可邀请纪委等部门,对工商部门办理的大要案件进行全程监督,行使“第三方”监督权,使行政执法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四、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的实施
实施集中办理大案要案工作机制,是对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机制的全新变革,实施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 把握好发案和办案的衔接。实施集中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机制后,绝大部分的发案工作仍由基层工商分局担负,如何确保基层分局及时、准确地将大要案件信息反馈给经检大队,必须把握好发案与办案的衔接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三个方面人手。一是要提高分局干部的发案能力,可采取专题业务培训、岗位轮训、岗位练兵等方式,使基层干部了解办案工作流程,提高发案能力,二是要抓好监管与办案两项条线工作的衔接。由于案件往往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因此经检大队要主动与监管大队实现业务对接,确保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案源信息及时反馈到经检大队,三要建立发案激励机制。在目前物质激励几乎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要将发案数作为对基层分局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立功评先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调动起干部的发案积极性。
六月上旬,参加市局和区政府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分局党组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立即制定行政执法大检查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召开由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行政执法大检查动员会,将自查任务落实到各业务科室,力图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行政执法大检查来认真剖析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行政执法理念、执法模式、执法监督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新突破。
二、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我局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职,从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等方面,全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证件数据库,加强对数据库的动态管理,根据执法人员新增、调动、考试等情况,实时更新基础数据,提高执法证件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成立了分局案件领导小组,出台《案件案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民主决策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集体讨论决定,增强了办案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范,严格罚没物资的管理。严格依据《行政强制法》设定的程序和法定时限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期限以及扣押财物的品种数量均及时告知当事人,对扣押的物资实行专人记录、严格保管。没收的财物依法处理。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为避免行政处罚轻重失衡、宽严失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我局依照法定程序和违法事实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充分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合理确定处罚的幅度。减轻、从轻、从重处罚必须在处罚决定书中写明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处以法定幅度以下罚款,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建立健全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
我局不断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同级和层级监督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等,建立健全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内部横向监督,法制部门通过对办案单位提交的案卷进行全面核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案件提出核审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监察部门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时限和处理阶段实行全程监督,对临近期限未能正常结案的案件进行预警,保证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各项执法工作的权限和责任依据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每季度由法制部门和监察部门对各科所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年中年底举行执法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将行政执法责任完成情况作为科室工作、干部年终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推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建设“阳光工商”、“效能工商”等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项目的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外部监督不仅促进干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也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率。
(四)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后监督。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涉及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明确了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建立完善了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通过多种渠道监督,分局自2010年至今无一起被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四、围绕中心,服务青奥,提升依法行政实效。
分局牢牢树立亚青会、青奥会主场馆和主会场工作保障的“东道主”意识,先后制定食品安全整顿、知识产权保护百日执法竞赛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以群众满意和幸福感提升为导向,创新服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今年,分局围绕亚青会食品安全监管的高标准要求,借鉴广州、深圳、北京等地成功经验,制订了以影响力大、辐射力强为重点的食品批发市场,以添加剂、肉制品、乳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以城市主干道、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为目标的迎“亚青”百日整治方案,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对食品、乳制品经营户重点审查“三证一帐”(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台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二是加强与街道社区合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建成60人组成的食品安全调查员队伍,提升社会监督力量;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通过多次组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培训、开展“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宣传周、“迎青奥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经营者的法律和食品安全意识,打造一批食品安全建设引领企业,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四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今年共创建4条示范街、100户示范店和2个示范农贸市场,实现示范街每个街道100%覆盖。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局今年先后组织开展对涮牛肉片、“农药残渣盐”、生鲜制品、明胶、食品添加剂等11次食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针对奶粉、保健食品抽检304个批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26件,罚没款26万多元。。巩固放心消费创建成果,围绕放心消费多次开展“放心消费进社区活动”,参创放心街道、镇覆盖面达100%,达标的创建活动市级先进单位6个,省级先进单位2个,区荣获“省放心消费环境治理先进单位”。
(二)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局积极开展“迎‘亚青’知识产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提升商标保护效能,切实保护企业创新成果,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网站、上门宣传等方式重点加大亚青、青奥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企业对青奥商标及特殊标志保护的知晓率和自律意识;二是分局不断完善亚青、青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在主场馆所在地工商所设立青奥维权站,为青奥消费维权和知识产权维权提供快速、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确保亚青、青奥赛事举办成功;三是围绕整治工作重点,我局先后开展了驰著名商标专项检查,青奥特许经营企业调查摸底,依托经济户口、网络交易监管、12315等监管平台互融互通,加强了整治行动的统筹力度和快速反应处置,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六月上旬,我局共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3件,罚没款4.4万元,涉及茅台、洋河、长城(葡萄酒)、沃尔玛(蚕丝被)、火线防御(韩国网络游戏)等众多国内驰名商标和国外品牌,其中1件涉案值40余万的商标侵权案已移送司法机关。
(三)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实效。分局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根本,以“提质、增效”为着眼点,把将12315、12345热线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12315平台申投诉与12345政府工单办理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处理消费申投诉方面,分局在大型超市、商场、市场等21家企业推广“E通315”信息平台,缩短了处理消费咨询和投诉的时效,提高消费申诉工作效率。加大维权力度,针对消费纠纷的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治理,严格查处侵犯消费权益违法行为。12345工单办理方面,为了提高工单办结率和百姓满意率,分局建立工单“分类管理”制度,对求助、咨询类工单,当天予以回复;对重点、难点和反复投诉类工单,通过会办、协办等方式解决;对无效和无理诉求类工单,积极与二级管理平台沟通协调,提高工单办结率;完善考核办法,每月针对工单办理情况及时召开分析会,对不满意工单共同查找原因,解决问题;针对群众集中无照查处取缔、住宅开店、油烟扰民等问题对涉及工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到位,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并加大电话回访力度,构建“工商所—业务科室—监察室”的联动回访机制,着力提升调处能力,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体制。分局围绕“制度先试、园区先行”的发展思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科技九条”政策文件和市局二十四条实施意见,成立服务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出台《服务河西新城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八条举措》红头文件,充分利用市局事权授权下放优势,优化业务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分局深化与园区及部门的联动机制和沟通衔接,认真落实支持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工商服务与区域发展规划、政府招商引资、园区产业定位的“三个对接”,完善服务体系,按照最佳途径、最简程序、最短时间、最优服务的原则,力求管理精细化、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加大对重大项目、总部经济、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青奥产业以及高层次人才落地的服务力度。为14家“321”人才项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服务江东文化产业、雨润云中央电子商务等重点企业成功落户。自2010年以来,共新增市场主体13944个。
五、创新机制,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夯实工商法制建设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基层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人员配置,加强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工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一)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新机制。分局调整科室职能,实行“集中执法”模式,走专业化办案的道路,逐步建立高效、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办案体系,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效能。集中办案可以有效整合工商机关执法资源,避免内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影响执法形象的问题,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大要案件。
(二)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局以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把法律素养好、基层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基层工商所。每个工商所配备专职法制员2人,接受分局法制科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监督工商所的办案工作,并对工商所的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法制员在基层法律建设中充分发挥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有效地提升了基层法制工作建设水平。
(三)强化对全局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实施“能力跃升”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干部业务培训教育计划,把业务能力作为干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点,运用网络培训、专家授课、案例分析、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执法技能。
自2010年至今,分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03件,采取强制措施69次。分局共参加行政复议4个,行政诉讼6个(分管案件副局长均亲自出庭应诉),无一起案件被复议撤销、诉讼败诉。
六、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健全工商行政执法体制,实现职能工作转型。
多年来,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以监管执法与征收“两费”并存,造成机构重叠,各自为政;事权不明,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工作管理制度不能与时俱进且大多流于形式等现象。为此,*市工商局抓住工商工作转型的有利时机,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法治工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清除“弯道”上的各种障碍。
抓住收费体制发生变化的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将*个对市局独立核算的市场巡查中队全部划归*个分局、所直接管理,将巡查中队改为巡查队,设置综合室、巡查队、经检队,按“一室两队”模式运作。在机构整合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权责明晰,能放则放,易于操作”的原则,对局属各单位事权进行了重新划分,出台了《*市工商局局属各单位事权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按照“大经检”格局的要求,重新界定了公平交易分局、专业分局、商广科的职能,向基层分局(所)下放了企业登记和年检初审权、个体执照发放权、案件处罚权、户外广告监管权、合同属地监管权等监管事权,有效提高了基层监管服务效能。
同时,在市局机关和基层分局共设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岗、法制岗等*类执法岗位,为每一名执法人员统一制作了行政执法岗位牌;分别编制了市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各基层分局(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所有职权分层、分类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岗位和人员,对工作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也相应予以了明确。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岗位人员分布图、执法流程图上网公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事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为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公布、备案、监督和解释工作,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事前均按要求经法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两年来,市局制定的*件规范性文件,无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工商红盾网站向社会公布。
在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同时,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今年初,对系统内*年以来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由于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时间跨度长、任务难度大,市局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班,指定相关业务科室实行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继续适用的*件规范性文件重新上网公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市工商系统*名在岗公务员进行了执法证件资格审查、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动态化的执法证数据管理库,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明确规定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是推行说理式书,转变执法理念。为了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实现合理行政、人本行政、科学行政,切实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去年*月份,*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对法理、情理、文理的阐述、消除当事人疑虑,达到以理服人顺利接受处罚的目的。同时规定,凡不能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办案人员,不得申报*市局办案能手,对不达标的单位,不得申报办案先进单位和办案进步单位。由于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要体现叙事完整、层次清晰、说理充分、逻辑严密的要求。在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实践中,市局选定商广科、公平交易分局为试点单位,通过抓思想发动、抓组织领导、抓试点推广、抓培训、抓督查考核,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我们采取专题培训、印发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文字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促进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确定法制员负责本单位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写作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办案人员在制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来,市局已开办专题培训*期,培训法制员*人次;组织人员到基层分局开展骨干培训,授课*期,培训办案骨干*人次。同时,我们还根据基层的实际需要,利用局域网将本局或外地具有代表性文书发到各单位,供一线办案人员学习借鉴。到目前为止,市局商广科、公平交易分局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到*%,基层分局达到*%,得到了法院、政府法制办和行政相对人的一致认可。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处罚质量。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总局、省局有关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市局规定对于案情复杂、影响较大、处罚金额超过*万元的案件,须经过案审委员会集中审核决定。对于擅自下达处罚告知或处罚决定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规定,凡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挂牌企业或招商引商企业监管执法,须事前报市局领导批准;对年产值和销售额*万以上的企业和重点纳税大户,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立案须报市局主要领导批准,行政处罚须报市局案审委员会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实施行政处罚。
在执法办案中积极推行“七书四制”。即提示通知书、预警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执行劝告书、案件回访书、行政建议书、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案后回访制、自由裁量权类比制、行政处罚执行劝告制。
四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市工商局关于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按照能宽则宽、能放则放的要求,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委托的方式向基层分局(所)下放了企业登记和年检初审权、个体执照发放权、户外广告登记权、合同属地监管权等事权;严格执行《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流程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意见》,按照相对集中、高效便民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首办负责制”,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开展了网上年检。逐步实现了工商监管执法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我局继续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工作规范,创建*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品牌,充分发挥其消费维权和执法监管功能,形成“即时响应、快速受理、统一调度、依法处理、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的工作机制。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进商场、进景点、进学校、进医院等活动,构筑立体式、全方位、广覆盖的消费维权网络。
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全市*%以上行政村和*%以上的城区宾馆、超市、学校、社区、医院以及旅游景点建立*维权联络站。同时在电信、移动、联通、电力、自来水、烟草、公汽等*个公用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维权联络站(点)。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化解消费纠纷。今年*月份我们在*乡开展了*维权网络与农村综治*平台对接的试点工作,在*村组统一悬挂了公示承诺牌,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消费维权网络,维护农民权益,聘请了*位农村维权监督员,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受理涉农申诉、投诉,及时跟踪督办处理,及时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
*月*日,*市中洲农场林某销售的“*”牌硫酸钾型复合肥料存在质量问题,*户农户在西瓜等农作物上使用后使农作物受灾。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牌硫酸钾型复合肥料不合格。因其涉案金额较大且受灾农户损失较重,我们一方面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多方协调沟通,最终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维护了农民利益,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月*日,*乡*村*户农民反映当地农资经营户张某销售的“鄂豆*号”黄豆种有问题,农作物没有按时获得收成。我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派员调查走访,经有关部门检验认定张某销售的黄豆种无质量问题,而是张某错将八月豆种当六月豆种销售,造成农户收入减少。经工商部门调解,张某按每亩*元标准赔偿*农户共计*.*万元。今年*月止,已受理消费者咨询*件;申诉*件,申诉调处率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成功调处涉农纠纷*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工作,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手段,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化解行政争议。经过多年来的普法宣传,公民的法治意识有大的提高,通过*或提起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不断增加。我局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制度和电话举报登记制度,对来人来电,本着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调解矛盾的工作原则,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每起*件,均做到填写《受理情况登记表》、有*人书面申请,向*人发放《受理告知书》和《*案件回告表》,尽快给予*人满意答复。对上级组织的转办*件,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及时、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的原则,积极市局党组汇报工作进展。*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件共*件,涉及执法行为*件,查办率达到*%,对违规执法实施责任追究,无重复*和越级*的现象。
今年*月,我局*分局分别对辖区黄某、李某无照从事服装加工行为进行查处,黄某、李某同时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法制机构及时受理,经过对案件的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只是由于黄某、李某对国家政策不完全了解所至,通过复议案件承办人的政策法规讲解,黄某、李某主动撤回了复议申请。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我们印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市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若干规定》、《*市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机构整合、人员变化情况,将*个对市局独立核算的市场巡查中队全部划归*个分局、所直接管理,及时调整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将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单独制定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依据进行调整,编辑了《工商行政管理实用法规汇编》下发给系统每一名执法人员。
二是开展评议考核,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市工商局组成评议考核专班,按季度在全市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照《*市工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对局属各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调解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评议考核,重点查看受理的行政许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标准征收登记费,已结案件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办案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程序处理消费者申斥,各类案卷、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规范,各种台账、经济户口登记齐全。从*年实施执法评议考核以来,已*次组成评议考核专班对局属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采取听汇报,看档案,查案卷,现场点评等方式,查看各单位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方面的台账、档案和案卷*件,对发现*件不当行政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期限整改,在全市系统内通报检查结果。
同时,市局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制,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基层分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树立执法权威。面对收费工商向监管服务工商转型的特殊时期,系统内少数干部存在不注重执法行为规范,视规章制度为儿戏,有禁不止、有令不行,还有的同志把存在的问题归究于体制上的缺陷,不从主观找原因,执收执罚不顾行政风险,责任意识淡薄,政治敏锐性较差,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背道而驰,出现了*分局原开发区中队违规收取广告备案保证金、*分局*中队和*分局跨辖区收费及违反票据规定等违规行为,其结果损坏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形象。*市工商局发现问题及时组成专班立案调查,查处*名违纪违规人员;对*分局拒不整改有关督察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并上述案情和处理结果在系统内公开通报。旨在警示和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缺陷,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以此加强*工商法治建设,促进工商工作新转型。
六、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们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作为法治工商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另一方面坚持系统内干部职工全员培训。年初制定了《*市工商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年度法律考试活动,建立工商干部培训中心,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力度。我们定期组织机关科室、基层分局(所)负责人进行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现场规范、现场点评、现场指导等举措对系统法制员、业务骨干、执法办案能手,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培训,现场解答、相互交流执法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对基层执法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通过讨论、交流形成指导性意见。我们还分期分批选派基层分局(所)法制员到机关业务科室学习锻炼,一同研究业务,一同参与办案,一同跟班作业。两年来,我们举办法制员、登记注册员、执法办案等业务培训*期,培训各类业务骨干*人次;集中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普法考试*次。
根据新形势工商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我们及时把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成《工商行政管理实用法规汇编》和《案例分析》分别印发给全局每个执法人员,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依据。
二是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年*月停征“两费”后,随着工商体制的不断转型,行政执法显得十分突出,为了全面依法行政、充分履行工商职能,提高我局执法办案人员工作能力,我们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争创登记注册、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财务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岗位能手”争创活动。通过开展不同形式岗位练兵和“五比五看”,即:比学习法律法规,看谁掌握和运用本业务口法律法规熟练;比业务技能,看谁专业技能娴熟及公文写作、微机操作等通用技能水平高;比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看谁能正确分析、处理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比工作质量和效率,看谁完成工作任务质量好、效率高;比工作业绩,看谁成绩突出、贡献大。促使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培养一批业务精通、技能过硬、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岗位能手,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工商转型需要,不断推进职能到位,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我们按照上级普法宣传工作要求,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主要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红盾夜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等形式,加强了对干部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送法上门,加强了对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市工商局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全系统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上街设站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在市局机关和基层分局办公场所开办宣传栏,面向各类市场主体、面向广大消费者、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份,现场提供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人次,营造民主法治环境。
四是开展“十比十看”活动,提高执法效能。为了推进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化“大经检”格局,促进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今年*、*两个月,在全市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月”活动。通过大力开展“大清查、大立案、大处罚、大执行、大评查”等“五大活动”和行政执法工作“比零距离监管,看是否有行政不作为现象;比程序规范,看是否有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现象;比执法评议,看是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制。比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看是否注重法理论证;比大要案办理,看是否体现执法办案权威;比案件质量,看是否有行政复议改处或行政诉讼败诉现象;比执法范围,看是否有新领域案件;比自由裁量,看是否有违反规定重责轻罚或轻责重罚现象;比廉洁公正、文明执法,看是否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和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不文明现象;比案件执行到位率,看是否有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现象”等“十比十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树立执法权威,全面适应工商转型。
七、当前法治工商建设存在的不足及解决办法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进一步增强,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新时期法治工商建设与当前存在的不足并存。一是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执法人员思想上没有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有的对停征“两费”新形势认识不足,对实现转型新要求理解不透,仍沿袭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搭车收取会费,粗放管理,强势执法等工作惯性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二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仍较低,执法水平良莠不齐,一线办案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存在“能力席位”意识不强,不学习、不钻研,大事做不来,小事干不好,无法适应岗位履职需要。三是执法能力不强。有些执法机构人员连基本的执法程序都搞不清楚,有的自由裁量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使用不当,案件定性不准以及法律适用不准确,咨询解答不到位等。
2016年末辽宁省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立全国唯一一个省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一、管理服务与服务管理的区别
俯下身来做店小二,服务要倾心,倾情,倾力;而不是高高在上做管理者,即使是管理职能也是采取柔性管理,贴心、细心、悉心让企业满意。
二、“证照分离”排出任务书、时间表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1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100余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取消、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并逐步在大范围内全面推开。
试点地区执行不也能打折扣,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
三、涉企政策单方制定与双向互动
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要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
四、不断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推行国税、地税业务联合办税,对22项国税业务和44项地税业务实现全面通办。
推行“最多跑一次”清单。
五、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对行业协公布9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收费。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全部公示在“信用中国”网站。
六、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为企业、个人租赁房屋及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提供便捷通道。保障承租人依法落户权利。
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七、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机关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涉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服务、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管工作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应依法予以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加大对营商环境的跟踪研究,及时调整不符合发展趋势、不适应现实需要、不具备兑现条件、不明确落地流程的涉企政策条款。
充分吸收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
探索涉企柔集成化,将各有关部门涉企服务职能进行整合归集,努力实现涉企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2、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让政商关系说得清、道得明,亲而不越矩,清而不疏离。鼓励企业家积极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携手共建构建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
苏州“放管服”主要案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
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准入条件
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不见面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3550”工作目标
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开工许可50个工作日
八、主动应求,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坚持“互联网+登记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探索取消名称预核环节,提高企业登记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企业登记”,创新“网上办、不见面”;推出“方式任你选、三日内办结”的八种
快捷登记模式A.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B.网上智能引导系统
C.网上扫描上传系统
D.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
E.手机APP工商通
F.自助式办照系统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四个转变”、“四化建设”及“四高目标”的要求,山东省工商局结合山东工商行政监管执法工作的实际,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提出了“四个理念”和“四项原则”,作为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的具体指导理念与原则。
(一)树立四个理念
1、公正理念
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要求执法人员准确把握四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一是合法合理。合法性要求一切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执法者既要遵守实体法,也要遵守程序法;不仅要了解法律条款的字面含义,还要正确把握法律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价值取向。合理性是指执法者要准确使用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作出的决定合乎理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的原则要求。二是平等对待。平等是公平正义的第一要义。平等对待当事人,在执法中坚持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平等的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三是程序公正。公平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主要价值所在。在现代社会,程序法是否完备并得到严格的执行,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公正、民主的重要标志。四是注重效率。因为,“时间就是金钱”,“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2、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在《纲要》中,第一次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法治政府应是有限政府。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有限的,行政机关的权力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对公民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恰恰相反,无法律便无行政,即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二是法治政府应是服务政府。要以人为本,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围绕公民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来进行;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为人民提供更多和更加优质的服务:在管理手段上提倡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柔性的管理方式。三是法治政府应是诚信政府。公民合法的利益受法律保护,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不得擅自撤销、更改或废止。四是法治政府应是阳光政府。将政府的行为置于阳光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防止行败和权力的滥用。五是法治政府应是责任政府。行政机关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既要依法行政,又要积极行政;既要防止滥作为,又要防止不作为。
3、和谐理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和谐”作为一种重要的指导理念,自觉地把行政执法工作同构建和谐社会联系起来,把是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验执法成效的重要标准。为此,一要确立尊重、包容、中庸的处事原则,克服狭隘的权力意识和看事偏激、非此即彼、以偏概全的思维方法,善于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二要正确处理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以内带外,以外促内,努力达到“内和外顺”。内部关系,主要处理好班子成员关系、干群关系、部门关系、政事关系等;外部关系主要处理好条块关系、部门关系、政企关系、政民关系等。
4、大局理念
改革、发展、稳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机关的大局。
我们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坚持不能和地方党委政府分庭抗礼,不能游离于全国和地方工作大局的方针;积极做好工商工作与地方工作大局结合的文章;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同向思考、同步决策、同台唱戏”,采用党政出题目,工商做文章;工商出题目,党政做文章;企业出题目,工商做文章;工商出题目,企业做文章的方法。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
(二)坚持四项原则
1、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利益相统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重要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进行的责任。在工作中,必须坚决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相统一
法律效果,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通过严格适用法律来发挥行政执法的作用和效果,它主要倾向于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社会效果,是指执法者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来实现法律的目的,它要求执法者通过行政执法,达到宣传法律、弘扬法治,消除矛盾、促进稳定的目的。经济效果是指通过行政执法达到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作为管理者、执法者,必须“跳出部门看执法”,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具有政治的眼光;既要维护法律权威,又要维护社会稳定,还要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
3、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相统一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公正执法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三者统一起来,这也是衡量一个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
4、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
行政指导和帮扶服务,是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积极行政,做到在执法中普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经营意识,达到优化环境的目的;在执法中指导,帮助规范经营行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商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改革工商行政执法体制的核心,在于科学配置行政执法权,实现权限明确、职责清晰、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具体方向原则,应从横向上适当集中行政执法权,实行综合执法;从纵向上适当分解行政执法权,适当下放权力,上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管理和监控。近几年,山东省工商局对行政执法体制实行了三项改革:
(一)实行“小局大所”改革
我局在2005年开展了“小局大所”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基层。主要内容:一是按经济区域适当调整工商所的布局,整合工商所执法力量,使工商所的人员规模达到10人以上;二是科学设置工商所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立“一厅(综合服务厅)两队(巡查队、执法
队)”,实行“网格化”精细监管,并专门设立“法制员”、“注册员”、“市场监管员”等岗位;三是下放权限,拓宽工商所的监管职能,由“收费所”向“综合所”转变。把案值1万元以下的经济案件的处罚权交给城区工商所(其他所为5000元);四是加强对工商所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了县局领导成员和科室包所、省市局联系所的制度。省局直接培训到县局班子成员和工商所长,并在评先树优、物质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工商所倾斜。近几年来,全省的基层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得到很大加强,工商所查处案件占全系统查处案件总数的比重也上升到30%以上,职能在加快推进到位。
(二)进行“集中执法”改革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精神,省局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和理顺职能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简称“集中执法”或“综合执法”改革),即将内部执法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或两个机构行使。目的是解决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标准不一、效率低下等问题。
目前,已有12个市局和105个县级工商局进行了这一改革,占63.2%。实施集中执法体制改革之后,工商机关的内部执法力量进一步整合,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执法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有了很大提升。
(三)开展“协作执法”改革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任务繁重,任何一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都必须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政府部门之间需要协同作战,甚至在一个机关内部,也必须协同作战。为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高度重视内外协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横向协作和纵向协作两种机制。在外部,主要是提升工作格局、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分工合作、联合执法等机制;在内部,主要建立相关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处室、信息互通、大事互议、规范性文件互审等机制。
三、工商行政执法机制的创新举措
创新执法机制与改革执法体制同等重要,没有科学完善的执法机制。就难以保证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在这方面,我们按照“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监督”的思路,主要推行了“五制一化”的行政执法机制:
(一)行政指导制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提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则、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国家工商总局新的“三定”规定,增加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强行政指导工作。
省局自2007年开始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并专门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明确了行政指导的适用领域和工作规范要求,通过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将指导服务寓于行政监管之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行政指导是行政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建设服务型工商。实现科学监管、和谐监管,提升工商地位和形象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当前金融危机情况下和停征“两费”的情况下。显得更为必要。但工作中要注意规范,防止三个问题:一是防止抓行政指导而放松监管执法。二是防止以指导为名放纵严重违法行为而渎职,三是因指导不当而担责。
(二)统一掌控制
为保证法规政策适用的恰当和行政处罚标准的统一以及自由裁量的合理,防止各地分头执法的差异性和基层执法的随意性,维护工商机关的形象,省局2007年在全系统推行“统一掌控制”,出台了《关于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统一掌控制”的实施意见》。统一掌控,就是在坚持企业分级登记、属地监管的前提下,对特殊行业、特殊企业的查处或重要、复杂的执法活动,要由上一级工商机关统一掌握、直接控制,或指定某一执法机构归口办理。
统一掌控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分别采取上级机关统一审批立案、统一核审处理,上级机关直接办理或与下级机关联合办理。或指导下级机关办理、组织异地交叉办理,下级机关办理、报上级机关备案等不同方式。如,在近几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全省普遍实行统一掌控制,立案和定性处理两个环节,由上一级掌控,并实行年度考核,全系统三年查处案件突破3000件,居全国系统和省直部门前列。
目前,全省17个市级工商局都制定了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统一掌控制”的实施意见,对统一掌控制作出了明确要求。实践证明,统一掌控制是在建设和谐工商背景下,发挥垂直管理体制优势。改进工商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案件主办制
案件主办制,就是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时,由分管局长或办案机构指定一名办案人员任案件主办人,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案件查处工作,对案件质量负首要责任。2005年,省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案件主办人暂行规定》,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该规定对案件主办人的资格条件、产生方式及管理、行使的工作职权、履行的义务、应承担的过错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了案件主办人对所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个案独立承办执法权、对协办人的选择权、对个案调查取证的自主安排权等权利,使主办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享有相应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了从立案到结案的全程操作规范,形成了“职权清晰、责任到人、量质并重、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办案新机制,提高了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以来,各类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执行到案卷归档,实现了环环相扣,科学规范。全系统的综合执法水平不断进步,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四)合理裁量制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裁量权,省工商局认真研究探索如何有效控制自由裁量权,并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从事前、事中的角度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以权力运作的程序化机制压缩执法的“弹性空间”、堵住权力的寻租之门。该办法规定了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行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要求、自由裁量行为的分类、处罚幅度的界定、行使处罚裁量权的程序要求、加强对行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并将有关监督手段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要求在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构成执法过错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五)案后回访制
为做好行政处罚的后续监管和服务,接受当事人的监督,2004以来,我省一些地方开始对涉案行政相对人
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加强监督,促进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省局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后回访暂行规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案后回访制”。案后回访主要由法制机构、监察机构组织进行,回访的重点是大要案件当事人,回访内容:一是检查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延伸对企业的罚后监管与服务,宣传法律知识,改进企业管理;二是听取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反映,双向沟通交流,化解误解和矛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从而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的统一,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统一。
(六)监管执法现代化
现代化是监管执法改革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早在1998年我省就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近几年,全省工商系统又投资建设,实现省、市、县、所四级联网,开发应用十大业务软件系统,将监管执法业务流程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核审、网上审批、网上统计等,通过网上程序,办案人员、核审人员、审批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防止了人情案、随意案、腐败案的发生。同时,依托网络建立起行政执法行为网上监督机制。通过对行政执法案件系统各个环节的科学授权,局领导、法制机构、监察机构可以对网上办理的案件进行实时全程监督。在推进信息化的同时,还加强了现代化执法工具和装备建设,省局每年为基层采购配备一大批执法车辆。其中,加强了各级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了各级工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立即有序有效处置。执法现代化特别是“网上办案”,是对传统执法办案方式的重大改革,对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办案成本,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全省17个市局、165个县(市)、分局实行了网上办案,推广率达到98.4%。
综上所述,山东省工商系统的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内容就是树立“四个理念”,坚持“四项原则”,实行“三项改革”,推行“五制一化”。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加强了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了对基层的培训指导,加强了层级监督和检查考核。目前,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收到明显成效。
从执法办案质量情况看,2008年,全系统共查处案件40.92万件,其中要求听证的236件,维持率85.59%,行政复议100件,下降32.4%,其中撤销、变更7.14%;行政诉讼80件,首次下降22.3%,已审判的案件尚未出现败诉。地方政府法制办和法院普遍认为工商执法比较规范,评价明显高于其他执法部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工商的奋斗目标,切实转变行政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法治工商能力,健全法治工商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苏区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巩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
2.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3.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4.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继续开展好省局“每月一法”在线考试学习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二)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工商规范性文件质量
5.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新制定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制定宣传、培训、执法、评估等具体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效果。(法规股、商广股、消保局、消协负责)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工商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建立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库。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出纰漏,要对已实施规范性文件进行必要审查,红头文件大过法律的,一律纠正。(各业务股室、办公室、法规股负责)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7.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办公室负责)
8.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法制机构要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法规股负责)
9.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探索制定重大决策项目清单,凡属重大决策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负责)
(四)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一支队伍办案”机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解决交叉执法、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平交易局、人教股负责)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各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2.编制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3.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加大行政指导工作的广度、深度,提高与各项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以行政指导为抓手,推动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和职能转变,抓好九江等地行政指导经验总结推广工作,进一步打造“行政指导监管品牌”。(各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4.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法律救济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业务股室、信息中心、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5.推行网上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务系统功能,加强处罚裁量的网上监督,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公平交易局负责)
16.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商品质量(农资)、广告等领域的执法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监察室、法规股、有关业务股室、基层分局负责)
17.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察室、法规股负责)
(五)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力
18.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推广“诉调衔接”工作经验,主动融入“大调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经费、场所、设施设备到位,深入开展“进千家门、解万户忧调解为民”活动,进一步打响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工商建设首长负责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县局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召开动员会议。
局高度重视,区动员大会局开以后。专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成立了行政执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所立即召开全所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区动员大会精神,明确了开展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评议内容和方法步骤,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评议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制定了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把开展评议活动的信息在局接受群众监督。
二、拓宽评议渠道。
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一是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箱。接受群众的来信来电。二是山价格信息网设立投诉邮箱,从网上广泛征求群众对价格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推行价格行政执法反馈制度,即在检查工作结束后,把行政执法征求意见表留置管理相对人处,由管理相对人的负责人如实填写意见后,交局纪检监察室。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对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聘请了行风监督员,经常听取他对价格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地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三、对照评议标准。
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加强制度建设。
并层层签订了执法工作年度责任状,所制定了详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执法“四制”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奖罚制度》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等,建立了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靠制度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
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2严格执法。
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为严格执法程序。并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为加强执法工作,配备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审理与监督。加强价格执法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一是价格监督检查从立案到结案程序的规范化,每一程序严格按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规定》执行,明确各自分工,该审批的及时报领导审批,该集体审议的及时进行集体审议。二是案件办理的规范,坚持“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案件的主办制度,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对案件的程序、事实、定性负责,并负责做好案卷的整理归档。价格举报工作的规范,从案件的受理到办结,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江苏省价格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进行办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登记、呈报、办结、回复,做到必备文书齐全,及时在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反映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整理归档。
提高执法能力3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价检队伍政治素质。坚持周一上午的政治学习制度,一是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价检队伍业务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年初制定了2008年法制学习计划,所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价检队伍行政执法水平。法制学习制度化,规定每周一下午为法制学习日。学习内容系统化,紧密结合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对价格法规体系进行系统地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习内容注重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增加了说理式价格文书制作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灵活多样。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强化学习效果的考核,年底组织一次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4加强了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一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七慎”自教自律专题教育,算好“三笔账”活动。二是建立廉洁监察制度,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员,受理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投诉,并建立了执法人员廉政档案。三是开展“诺廉、家庭助廉”活动,检查所代表全所人员与局签定了廉洁承诺书。局向全体执法人员发出倡议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全体执法人员家属与局签定家庭助廉承诺书。近年来,所未出现一起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投诉,执法人员都能够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针对执法存在问题。
执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通过自查自纠。
市场上大量的不规范价格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1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转移仍尚未完全实现。
这主要是针对我国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从1998年起国家就提出价格监督检查要将工作重点从检查具体价格水平转移到检查各类价格行为上来。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定价,这一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但是从这几年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真正实现这一转移并非那么容易。如:反暴利由于反暴利界定难,实际工作进展不大;反价格欺诈仍停留在政策宣传提醒阶段,目前市场价格行为最基本的规范仍是明码标价工作,但这一块工作由于明码标价具有反复性大特点,工作回潮现象严重,就查处力度来讲,也有值得进一步加强的必要。
2执法“不到位”
检查难、处理更难,价格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以至于办案上造成不少屡查屡罚屡犯的现象,因为处罚结果尚不足以让违法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也就是说违法成本不高,起不到警示作用,更谈不上“罚一儆百”往往是查过查不透,罚过罚不痛”实际工作中对于违法行为仍采用主要手段是没收违法所得,有时违法所得也是打折,有的7折、6折,甚至更低的也存在罚款就低不就高,现实中工作仍然存在三重三轻”现象,也就是重检查轻监督,重处罚轻教育,重效益轻效果”
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价格执法3说情风盛行。
必然损害一些人、一些部门或地区的利益,价格执法实施行政处罚。因而在这过程中遇到说情开脱是常见的事。
整改意见是
加大政府价格行政执法力度1制定完善价格法律法规。
增强价格执法的可操作性,国家应加快出台与《价格法》向配套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增加价格行政执法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行政措施。当务之急在立法上赋予主管部门执法上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指具有同工商、税务等其他行政监管部门同样的法定职权,从根本上解决价格行政执法难的问题。
加大执法力度2规范执法行为。
因此在执法中,规范执法行为使加大执法力度的前提和保障。首先必须严格执行“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24字办案方针,确保行为规范。其次,要构建更加严格的执法机制,建立和完善立案审批制度、检查结论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案件集体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渎职问责制度等,并不折不扣执行,从制度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三要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对乱收费的单位,不仅要给予经济制裁,还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理顺执法体制
受当地政府直接领导,物价部门又属于地方管理。检查办案中容易出现地方政府的干预,执法“不到位”问题就难以解决。建议价格执法进行采取垂直管理模式,减少地方干预。
提高执法效能4创新工作方式。
建立一个系统内部适用的逐步递进的量化尺度,一是建立价格处罚递进模式。违法所得收缴比例和罚款额度方面。主要根据违法的情节区分初查初犯,再查再犯,屡查屡犯的收缴比例和罚款额度。用这种递进式来适当限制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通过逐步加大价格行政处罚力度,制约违法行为的反复,有效遏制屡查屡放现象,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
但我认为不是唯一方式。目前价格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二是执法方式多样化。处罚是执法的主要方式。常常遇到一些无法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新问题。因此应当建立一种价格处罚为主,以调查、协商、调解等为辅的多样化的价格执法方式。如对一些找不到法律依据,而又明显不合理的市场价格行为,实行介入调查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调查结果等方式进行监督制约。对一些影响小、危害小或价格纠纷,可实行协商调解制度,简化办理程序,通过双方协商,居中调解等方式,尽快为群众和基层解决纠纷,以提高执法效能。部分举报案件尤为适用。
建立查案数据库,三是执法手段现代化。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工作手段。开发检查工作软件,运用电脑查帐查案。目前要尽快将法规、价费标准等查案用得上的必要资料存到电脑中建立数据库,以备查案中直接运用。以达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办事科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5建立和形成有效的权力内控机制
外出查案时做到及时向领导报告查案进度、查出问题和金额等情况。其次是公开处理阶段中的集中审议、公开陈述申辩,首先办案检查人员价格检查过程中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实行查处分离制度,也就是立案的不查案,查案的不审案,审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结案,达到互相制约、配合、促进的工作流程,具体的流程是专设案件审理执行科室,将查案与处理分两个部门人员进行。同时也可实行查案主办员制度,也就是定期评定主办员,查案由主办员带队为组长,实行办案员负责制。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六五”普法任务圆满完成
1、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律服务“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建无违建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市化等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探索完善法制宣传服务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对照“六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质监文化建设。制定“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3、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开展“3.15”、“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调研。紧紧围绕法治质监的新要求,坚持问题思维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执法调研,对执法活动中反映的共性问题、瓶颈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为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打好基础。
5、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根据质监部门的工作实际,以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全区质监系统法制、执法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质监法制服务宣传、调研、法律咨询等活动。
6、完善普法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改进普法方式方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普法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完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升法治能力的关键,促进自学,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扎实推进,全面加强法治质监建设
7、深入贯彻法治质监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法治质监制度。组织开展法制课题研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体系,探索重大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质监法制监督机制。
8、深化部门行业法治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工作职能,将“法治单位”创建与“法治质监”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有效的开展执法打假和产品质量的专项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9、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考核标准,建立科学的法治质监建设指标和考核体系,把法治质监建设考核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整改问题的重要抓手,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班子、内设机构和相关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指定管辖制度,确保正确、及时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研究和探索综合执法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质监系统办案程序和案件审理的规定,强化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和风险意识。
11、积极开展有效实施“两法衔接”和公平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法治理论与执法实务研究。按照上级部门“两法衔接”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题调研、邀请相关部门专家讲座、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方式,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交流,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平台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完善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研究,梳理分析行政执法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及风险,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12、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目前在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和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对假冒伪劣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执法办案程序和实体,做到真公开、全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避执法风险和投诉举报处置风险。
13、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能力建设。严格产品质量的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程序,研究探索如何在新形势下规避行政风险、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等具体问题。
四、加强法制监督,有效提升法制工作制度执行力
14、加强法制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全区质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投诉调查处理。
15、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评查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案卷的规范整理工作。重点是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及2014年市局及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当前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现状,严格规范和整改。
16、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机制。认真妥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及各类行政纠纷。根据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新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机制。明确和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职责分工、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责任。善于通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17、强化执法管理,建立行政执法管理标准化体系。加强执法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全程监管。完善执法文书票据化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管理考核体系,形成执法管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工作能力水平
18、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质监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和法律支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