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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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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

第1篇: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市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并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和各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县1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通过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上半年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60余次,检查水稻品种60多个、农药品种140多个、肥料品种20多个,查处无证经营1起,有力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确保了全县农产品的源头安全,遏制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

(二)加强农业法制工作,全面提高各农资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

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以及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多项活动,提高了各经营户依法经营和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部门、时间安排、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专项整治活动三个阶段的工作,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全局综治工作。

组织大队执法人员认真系统地学习《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同时严格执行综治各项措施,严禁干部职工参与非法集资人、杜绝集体上访、请愿等事件,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和坑农害农等违法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半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无参加非法集资人,无刑事案件、无犯罪行为、无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无一起因预防处置不及时、不得当而造成人员伤亡、治安灾害事故,无吸毒赌博和失窃现象发生。

(五)探索实施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农产品准入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

农业主管部门要对上市前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流通和销售。全面禁止有毒、有害农产品销售,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上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安全标准。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从蔬菜、水果、畜禽及其产品、水产品开始,在我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实施准入制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生产农产品企业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其生产的农产品在上市销售前,经自检或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准予上市销售。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坚持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并积极组织参加法制部门和省、市系统内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不断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各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2篇: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范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就我局“四五”普法情况向检查组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四五”普法工作从20*年11月开始进入启动阶段,

20*年8月完成启动阶段各项目标转入全面实施阶段。200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我市目前共有“四五”普法对象235.*人,其中,四类重点普法对象54.5*人,包括各级领导干部560*,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2.*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人,青少年学生50.6*人。截止今年2月底,全市已发放八奈濉逼辗ń滩?5.*本,占应发放数122.*本的45.*;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培训法制宣讲员3.*人;举办各类普法试点11*;20*年、20*年全市应落实普法经费134.*元,已落实77.*元,占57.*,其中,市级财政应落实70.*元,已落实33.*元,占47.*;各县市区应落实6*元,已落实4*元,占68.*。

二、主要作法和初步成效(一)建立健全机构,为“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和宣传部、司法局负责人为副组长,3*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确定*副局长、*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市直及各县市区直单位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科室负责。市及各县市区两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成员单位会议2*,对“四五”普法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先后组织了4*专班,对“四五”普法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郧西县将全县划分为七个普法责任区,由七名县级干部牵头负责,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普法机构的设立和健全,为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科学制定规划,保证“四五”普法工作有序进行。我市把制定“四五”普法规划作为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来抓。按照中央、省委“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于20*年3月中旬拟出“四五”普法规划草案,又先后召集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部门的意见,20*年9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于10月30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县市区的“四五”普法规划在20*年年底前相继出台。市直9*以上的单位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为把“四五”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原市长赵斌代表市政府先后同各县市区负责人签订了“四五”普法启动阶段和实施阶段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市直机关“四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另外专门下发了市直单位“四五”普法实施阶段工作目标。

(三)层层动员,广泛宣传,为“四五”普法工作营造浓厚法制氛围。“三五”普法结束后,我市及时开展了“送法下乡”、揭批“”法制教育和“严打”整治斗争等法制宣传活动。“四五”普法启动后,为了让全社会更多的了解、参与“四五”普法工作,全市强化了宣传发动工作。20*年11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第四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会议,在会上,原市长赵斌作了动员讲话,对全市“三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在20*年年内均召开了“四五”普法启动会议,为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争取了主动。为加大宣传力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把当年的11月20日至12月20日定为全市普法宣传月。据统计,全市在“四五”普法启动阶段,共张贴、粉刷普法标语570*条,悬挂横幅3112条,办普法宣传橱窗146*,办墙报、黑板报1.*多期,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20*次。在“*”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举办《宪法》知识讲座135场次,有近2*干部群众参与了《宪法》宣传活动。市及各县市区两级政府先后开展了“学习宣传宪法,争做守法公民”万人签名活动;组织了“十堰市百名法律专家下乡咨询”活动,举办了“云龙杯”《宪法》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和“土地开发杯”《宪法》知识报刊答题竞赛活动;开展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在咨询现场演出了大型法制文艺戏剧《花喜鹊》;全市400*名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各级政府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组织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和20*年以来颁布(修订)的法律,尤其是对《宪法》、《婚姻法》、《工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水法》、《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进行了宣传贯彻,使《宪法》和国家基本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普及。

(四)办好试点,为“四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起到典型引路作用。按照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要求,我市在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伊始,确定丹江口市、郧西县夹河镇、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市二中、湖北亨运集团等“一县、一乡、一司法机关、一行政机关、一学校、一企业”为市“四五”普法工作试点单位,并制定了“四五”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共办“四五”普法试点6*(不包括4*“法律进社区”试点)。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了试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总结、调研文章被盛市有关报刊转发3*篇。郧西县夹河镇“把普法学习内容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把普遍宣传与重点辅导相结合,把法制学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把法制教育与创优良环境相结合、与文明创建相结合”的作法在《十堰政报》刊载。市林业局围绕南水北调、退耕还林等中心工作,在农村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市二中把法制教育引进课堂,通过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电视片,上法制教育课,创办校园普法专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为推动社区普法工作的开展,市及县市区两级共设立4*“法律进社区”试点,目前正在按“四个一”(即每个社区有一条法制标语,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套法律书籍,每季度有一次法制学习活动)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四五”普法工作试点和“法律进社区”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对全市“四五”普法工作起到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

(五)培训骨干,加强“四五”普法法制宣传员网络建设。20*年4月至6月,举办了全市“四五”普法法制宣讲员骨干培训班,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四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系统培训,共办班五期,培训32*。各县市区共举办“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56期,培训“四五”普法法制宣讲员495*,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宣讲员颁发了“四五”普法宣讲员证书。按普法对象1—*比例配置,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明确“四五”普法宣讲员3.*人。市及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四五”普法讲师团,市“四五”普法讲师团有3*单位参加,重点讲授了4*法律法规。两年来,讲师团成员和普法骨干共授课11.*场次,直接受到普法教育人员达百万人以上。

(六)落实普法教材,尽力满足普法对象的学法用书。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发放省编“四五”普法干部教材7.*册,全市干部基本上达到人手一册。结合市情,市直二十五个专业法执法部门编写了“四五”普法《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印发3*本,占应发数62.*本(按规定为每户一本)的5*。市司法局编写的《依法取缔组织,防范和惩治活动法律知识问答》发放到全市各个单位。市直三十二个部门编写的《“四五”普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涉及常用法律法规7*,受到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欢迎。郧县、张湾区、茅箭区根据本地情况,编印学生普法教材6.*多册。市工商局、税务局、经管局、建设局等部门还编印了部门法律法规书籍和资料,发放给相关人员。

(七)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法制教育,促进全市“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1、着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我市于20*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随后,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20*年以来,举办市及县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法律讲座31场次,有1*(次)参加。20*年9月23日至10月17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四五”普法县级干部法制轮训班,市直21*单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集中参加了5期为期4天的法制学习。各县市区共办班27期,培训乡(科)级干部436*。继续坚持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当官先过法律关”成为干部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促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为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专门聘请了法律咨询顾问团,明确所有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市法制办审核后才能下发。在机构改革中,将市法制办升格为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充实了人员。市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等单位增设了法制科室。全市有2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2、强化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丹江口市、竹山县、张湾区、茅箭区统一组织举办了执法人员培训班;房县举办了“依法行政”专题法制培训班;市建设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对全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封闭式法制培训;市城管支队利用每年的春训,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制培训;市公安局分期分批对全体公安干警进行了法制轮训;市检察院举办了市、县两级检察长法制培训班;市工商局开展了“一月学一法,一季一考试”活动;市中级法院专门从武汉请教授为该院干警讲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大法制培训力度,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促进了执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3、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学习力度。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与经贸委共同举办了15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223*经营管理人员接受了培训。许多企业还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对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五堰商场对员工实行了全员法制轮训;华阳集团下属各分公司聘请法律专家和顾问给职工讲解《宪法》、《公司法》、《合同法》和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十堰供电局、建设银行、通达集团等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室。有75*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诚信和依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4、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全市2106所大中小学校,有三分之二以上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了法制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部分学校把劳教所、看守所等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郧阳师专、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市一中、郧阳中学、郧县师范等学校开设了模拟法庭,提高了青少年学生学法兴趣和法律实践能力。全市有*余名学生直接参与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宪法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法制观念。

市、县(市)区直机关人员利用星期四政治学习,或集中辅导或自学“四五”普法内容,各企业职工、村(居)民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学习了法律常识,各私营企业员工在个私协的组织下,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法制学习。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年龄、职业特点及不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取得了实效。大多数农村干部群众、城市居民、企业员工在“四五”普法启动并实施两年多来,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得到增强,经济民事交往中订合同、办公证、请律师等依法办事理念正在逐步形成。市民*年拨打“12348”法律咨询电话有350*人次,20*年有675*人次,20*年增加到1518*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广大市民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但与《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在今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下大力气予以改善和加强。

一是对普法教育工作认识不够高。个别部门和单位没有把普法教育工作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没有很好地把普法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工作行动迟缓、质量不高、力度不大,还存在慢、等、看和不以为然的现象。市直机关仍有个别单位没有制定“四五”普法计划,没有制订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没有购买普法教材,工作不够到位,影响了整个市直机关的普法工作进程。

二是普法工作与实际联系不够密切。“四五”普法全面实施以来,就学习论学习的多,与本地、本单位工作、生产实际联系的少,与工作创新和与时俱进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学法、用法、守法尚未达到有机的结合和统一,特别是没有很好地把普法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在一起,普法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普法教育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是督促检查落实不够。在普法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多,督促检查的少,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特殊群体的普法工作仍然存在盲点,偏远山区农民、个体私营企业员工没有系统地进行法制教育;下岗职工、暂住人口、外出打工人员基本没有系统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市除张湾区、茅箭区、郧县共发放学生普法教材6.*本外,其它全是空白;普法经费落实缺口较大,除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外,其它均没有足额到位。市直应落实70.*元,实到位33.*元,郧县、房县、竹溪经费落实均不到5*。

四是抓典型推广不够。对典型的培植、总结推广力度不够,试点工作许多好的作法和经验没有在全市得到及时推广,典型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出来。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究其原因,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在思想上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二是普法学习与工作实际缺乏有机的联系,公民的学法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缺乏强有力的检查督促措施保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四是部分单位重形式、重过场多,重实际效果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思想认识,促工作落实。把“四五”普法学习与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与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与优化发展环境,与适应wto规则要求紧密结合,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及各县市区依法治市(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规划》各项任务、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实施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四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抓联系实际,促学以致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针对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优化全市发展环境,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政府各部门、单位及各司法机关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明确学法工作重点,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水平。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