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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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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报告

第1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一、做法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我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区蚕桑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为组长,局分管财务的机关党委书记XX同志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XX同志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业务股的负责人、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还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在工作中,我们一是建立了分级负责的整治工作机制,业务股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了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财务室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查做到了不留死角、全覆盖。二是建立了整治工作监督督查机制,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发挥了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作用,实现了我局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全覆盖、检查内容过程全公开、检查结果全透明。经自查,我局没有利用资金管理权而出现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情况;没有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不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没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及地点等情况。

二、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强农惠农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如2015年蚕桑发展项目由于前期的政策宣传不够,少数项目区群众认为只要是养蚕户,就应该家家修建蚕房、搭建蚕棚,而没有认识到项目的总体规划,导致后期工作开展难度加大。

二是现行管理制度有待改进。部分项目资金上级管理制度规定实行报账制度,需要项目完成并验收后才能拨付资金,但对预拨资金量或比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资金何时拨付、如何拨付缺乏依据和标准。

三是惠农资金投入不够。比如,在2015年蚕桑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补助方面,国家补助标准偏低,造成项目实施有些困难。

第2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1、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镇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预算金额为1943.52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以奖代补71.71万元,因户施策178.60万元,一谷一城21.95万元,光伏扶贫640万;基础设施13个,其中2018年续建项目9个,预算资金总额316.35万元,新建项目4个,预算资金总额394.8万元;小流域治理2个项目,预算金额163万元;安全饮水1个项目,预算金额122.07万元;其它项目3个,小额贷款贴息3.89万元,雨露计划(春季、秋季)7.95万元,危房改造23.2万元。

2、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我镇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设定了绩效目标,产业项目按品种设定,基础设施按照实际施工内容设定,分别设定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于2020年5月初由财政所、项目办对2019年实施的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在项目建设所在地随机抽取群众调查满意度等指标,聘请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完成工程量进行了检测。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我镇2019年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全部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基础设施项目因财政评审等原因资金结余17.14万元,退回财政。其它各项目均按照资金预算足额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由财政所派专人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做退回财政处理,不挪做他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镇2019年建设项目全部完成了绩效表上填报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业项目完成了造血功能,贫困户均能依靠产业项目产生的收益脱贫;基础设施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各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增强了各村居民的幸福感,使各村的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调查,实施项目的各村村民对所实施项目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建设项目尚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第3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核查的通知》(农函[2020]47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13至2019年度“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3至2019年,***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共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集成资金,村民投资投劳,企业和社会捐赠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三拆三清”(拆违建房、危旧房、围墙;清垃圾、 塘沟、废弃物)环境综合整治和“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于2006年就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现在已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新农村建设领导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专门科室承担各项职责。对照省市县要求,各乡镇(管委会)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乡镇(管委会)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选好点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报点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县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督促乡镇推进项目建设,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共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督查4次,年底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考评验收,有效保障了全县新农村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总财政资金投入达4.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079亿元,市财政资金8316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247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预算支出比率达100%。

为有效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办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并填写了《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预算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下拨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套用,不挤占、不挪用和不虚列支出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切实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六十天内拨付至县级新农村建设专账,通过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行分批下拨制,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分三次下拨。对已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村点(中心村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和施工合同),经村点申请、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拨付总补助资金的30%用于项目启动;在建设项目完成70%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再拨付50%的“以奖代补”资金;余下的20%部分,待整个建设项目完成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经管站(或财政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经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于程序核实结束2个月以内拨付到位

四、验收考评情况

根据历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安排,县新农办要求14个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在每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初先后开展村级、乡镇两级验收,县新农办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到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不达标的立即下达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最后根据第三方评审金额足额拨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和全县重点工作定期交账考核机制,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全面进步。

第4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一、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局深改领导小组,制定结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改革任务到股室到人头,层层落实责任,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研究谋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督促检查,确保以下三方面的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中央及国家机关部委部署改革试点。

1.全面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财政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高度重视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精心组织、按时保质完成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现县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及时组织财务报告编报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深入了解政府财务报告的意义、内容、范围、并对系统后台进行全面维护,做好财报前期准备工作。

2.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一是认真研究《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试编制本地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规划及项目计划,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建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立农业农村项目库,便于实现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统一规划布局和管理。三是根据涉农资金管理的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坚决做好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既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又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更好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做好衔接。

(二)州级部署改革试点。

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计划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396个预算项目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8,405万元,确保各项目有序加快推进,资金百分之百按照工程进度拨付,社会满意度符合预期,圆满完成上半年年度建设任务。

二、取得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全面试编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能有效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

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有利于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权责发生制试编工作搜集基础数据有难度。部分单位数据不全面,部门决算是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数据之一,部门单位对这项工作认识程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有的诗句报送不及时,有的按照权责发生制转换数据和部门内部、部门之间数据报送不全面等;目前情况下,没有县级政府的统一安排,试编工作成为财政部门的事情,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作不甚了解,数据提供不及时,不积极,编制人员对相关数据信息收集较为困难。

二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由省厅明确规定,财政统一整合后,部门行业内不再进行交账和考核,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和部门存在交账和考核事项,对涉农资金整合有一定影响。

三是目前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改革推进较不平衡,预算绩效管理层级有待加深、质量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尚有不足。还有一些绩效评价指标同绩效目标相关性不够,指标的可比性不强,指标分类不够科学;绩效运行监控内容重点不突出,绩效运行监控手段不够先进等。

第5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乡政府牵头,指导督促各村、乡乡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本村、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层层把关,抓好落实。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方和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明确职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1__年__月1__日结束,分八个阶段。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将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乡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

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各村(社区),按照分片负责原则,加强所联系村(社区)的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工作;主动收集、整理所联系村(社区)专项整治行

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及时向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和有关情况。

(三)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乡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各环节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定期向上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建立工作保障。各村(社区)乡有关部门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安 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为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第6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管理,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省有关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规定以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按照“规划引导、产业归集、项目带动、分类合并、集中投放、分步实施、组织保证”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

第三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投向范围重点用于支持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新型农民培训、农业综合开发和涉农补贴等项目。

二、项目申报、审核及审批

第四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由各涉农部门根据“十一五”规划及整合资金项目重点投向,科学、合理的规划项目,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审核。

第五条县整合办审核项目规划,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

申报单位及所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填报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真实可靠,项目是否合理

等。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其纳入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库,并按投向重点排序。

第六条县整合办将审核后的项目实施计划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对于重大项目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需考虑聘请专家研究评审后审批。

第七条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项目,实行公示制,扩大监督范围。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调整的,必须报告县整合办重新审核,并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项目实施

第八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根据报批的项目规划编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所有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要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确保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落到实处。

第九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单位,由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实行招投标、议标、评标方式选定,并签定项目施工合同及目标责任书,确保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

第十条各业务主管部门为技术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要按照协议和合同规定,严格项目管理,及时向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反馈项目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投资较大的,需实行项目监理制,由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公开招聘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并签定合同。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实行公示制,须将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工程进度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向县整合办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财务决算及相关资料。县整合办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十五日内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上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适时抽查验收。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凡验收不符合规定或偏离项目建设预算的,其支出一律不予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限期纠正,重新验收。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资产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

全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工程正常运转,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五、项目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要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督促检查组,在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负责督促检查资金整合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过程中失职、失误人员进行处理。

第7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建立建全制度,制定措施保障

为有效开展对“村官”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由县纪委、审计、农委等部门组成的“村官”审计小组,为“村官”审计创建平台,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在审计对象、程序、内容及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建立“村官”审计制度创造条件,使“村官”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三是纪委、监督局、审计局明确每个乡镇每年必须对“村官”进行审计。四是乡镇党委政府把“村官”审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有效推动审计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确定审计目标

村级组织是集体经济,对集体经济怎么审,审计法未明确规定。对此,审计依据面临困惑。有人认为,审计法没有明确规定,何必自找事做;有人认为,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不必审计;也有人认为,村级矛盾突出,情况复杂,审计风险较大,其结果可能“得不偿失”。

面对不同意见,县委、县政府应统一思想将“村官”审计纳入视野。原因在于:一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对“三农”投入不断增加,很多涉农资金的所有权是国家而不是集体,而支农资金循环的末端在村,容易形成监督“盲区”。从监督涉农资金的角度看,应对“村官”进行审计。二是“村官”肩负着履行落实党的政策职责,拥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同时也是财政定额补助对象,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对其进行审计。三是开展“村官”审计,将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也可以发挥帮促作用,促进“村官”廉洁自律,为考核、选拔“村官”提供参考依据。

理清审计思路,注重审计方法

“村官”审计目前尚无规范性的操作规程,这就要求审计思路要明晰、慎重,审计方法要科学、适当,计划安排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在审前调查阶段,要充分考虑村级财务管理的特殊性,评估可能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应对措施。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内容完整,步骤具体,注重操作性,尽量规避审计风险。

在审计内容上应推动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财务收支为基础,以遵章守纪、尽责为重点,尤其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在审计方法上应采取账内和账外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审计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相结合的审计方法。

在责任界定上应坚持客观性、历史性和事实求是的原则、并化清主观与客观、前任与现任、集体与个人的界限,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在审计评价上应坚持做到“四不评”:事实不清的不评;证据不充分的不评;政策法规界限不清的不评;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以保证审计质量和效果。

深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一是重点关注“村官”在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政策执行权过程中,重要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情况,重大项目决策等事项进行审计。二是检查涉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维护农民切身利益。重点关注惠农政策执行、涉农资金使用等事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围绕“村官”任期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条主线”开展审计。四是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目前,少数“村官”存在法纪意识淡薄,乱支乱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或者收入不入账、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干群矛盾激化,群众不断。因此,应将“村官”违规违纪、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作为“村官”审计的重点。

强化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严格审计实施方案的制订和执行,落实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开好审前研讨会、审中沟通会、审后交换意见会,实施三级复核制度,把好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审中现场取证、审后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关。

审计人员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进点时要公布审计纪律规定,审中要检查,审后要公示审计纪律的遵守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独立审计,保障审计质量。

创新审计方法,提升审计效应

搞好“五个结合”: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会计资料与业务资料审计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结合;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结合。

把握“三个原则”:资金投入是否姓“农”;农民是否得到实惠;群众利益是否被侵害。

做到“四个注重”:注重审计程序;注重审计质量;注重风险防范;注重结果运用。此外,还应在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制订、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环节实现分级负责、相互牵制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第8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质量,为消除绝对贫困、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报告》(炉财〔2020〕46号),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任务。

(二)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财政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确保足额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所需资金,不留缺口。

(三)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比2019年增加50万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

(四)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一超六有”、“一低五有”要求,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按要求编制了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纳入整合资金规模15480.09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2613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并于3月底报省、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州财政局备案;8月底,调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纳入整合资金规模28071.01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22903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并报省、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州财政局备案。

(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定了《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7月3日对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统计。查出农牧局存在四条问题,要求县农牧局限时整改。

(六)定期督促支出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每月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实行“半月通知、月底通报”制度,要求各部门将每月支出进度报送我单位,由我局统计后报县委、政府备案。

(七)加强四项扶贫基金的管理。截止目前,我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规模达到610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规模达到800万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规模达到464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达到1400万元。我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累计使用525.66万元,救助421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14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891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累计使用755万元,救助4519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累计使用4305.69万元,惠及贫困人口2364人。

(八)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按照财政脱贫攻坚大排查方案要求,我局对2016年至2019年对历年来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情况、财政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资金、基本医疗有保障资金方面、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资金、饮水安全有保障方面资金)进行了排查,根据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财政脱贫攻坚大排查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截至目前,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九)实行挂牌督战,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的通知》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牵头职责,有效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脱贫攻坚扶贫资金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报告》,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提升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的目标。

(十)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管理。及时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数据,抓好各项数据分配、支出,填报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处理各类预警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进度不足。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扶贫资金拨付和报账流程,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过2020年21个扶贫专项资金情况统计表来看,部分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

1.完善四项扶贫基金效益分析机制。按照“梳理问题、总结提炼、推广完善”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四项扶贫基金效益分析机制,有针对性的反应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基金使用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发挥基金作用。

2.拓展基金筹资渠道。拓宽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稳定补充机制,切实解决贫困家庭上学就医“现实困难”。

3.探索创新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新模式。支持推进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操作程序,加强分险审核把关,有效撬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投入,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持续增收“长远生计”。

(二)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1.继续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把财政支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给贫困户,实行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指导督促实施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严格履行协议,确保贫困户分红落到实处。

2.扩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继续支持向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购买劳务服务,选聘为农村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生态护林(草)员、乡村环卫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三)加快支出进度,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第9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

鉴于基层审计机关业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特点,往往在审计业务工作的分配上,不像省厅、市局那样按处(科)的性质来对号入座,而是打乱各股的性质进行的。因此,各股之间的独立性较强。此举虽是审计队伍的现状所决定,但最大的弊端是审计信息资源没有互通,没有共享,必然会导致在审计实践中出现遗漏。而我局出台的“按图索骥”审计法,则可有效地避免此弊端。其具体步骤是:

(一)全局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关注收入是否完整,是否足额入库,计划是否完成,支出的结构、方向、效果及上级补助的安排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明确要重点关注农业、林业、农业开发、民政、计划生育、移民、教育、文化、卫生、国土、水利、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流向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开展乡镇、部门和专项审计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召开全体业务人员通气会。全体参审人员就在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记录的资金走向及发现的问题在会上通报,并对其中的重要情况特别予以提示供大家讨论,全体参会人员应根据年初各自的审计任务安排情况做好所涉及自己审计任务中相关审计问题的记录,以便对重点情况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为制定好今后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准备。此举是审计信息资源共享的第一个程序。

(三)开展部门和涉农资金审计。各业务股进入重点部门和涉农资金部门,审计时,充分运用财政审计成果展开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并与财政审计的数字、资料进行衔接对照,查明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或变相挪用的问题,做好详实的审计记录,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主要问题,以备下一步乡镇审计之用。

(四)召开业务通气会。对部门和涉农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专项资金的流向和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和交流,做出决定,并对重要疑点予以提示。全体参会人员根据各自的审计任务安排,做好涉及问题的记录,确有必要,可将其他股室的审计记录复印,为进入乡镇审计做好充分准备。此举是审计信息资源共享的第二个程序。

(五)进入乡镇开展审计。各审计组充分运用在县直部门审计的成果,在乡镇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与县直部门审计的数字进行衔接对照,查找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等问题,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延伸审计部分村;特别要关注专项资金的最终点及使用效益,看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有无虚列和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有无一个工程项目多头申报的现象。在这项审计中还规定各业务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2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运用审计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调研报告,揭示普遍性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