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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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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

第1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污染源,是指因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设施、装置以及其他污染发生源。

第四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五条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污染源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控制支出。

第六条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第七条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第二章污染源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九条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

污染源普查对象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十条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第十一条工业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原材料消耗情况,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农业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规模,用水、排水情况,化肥、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秸秆等种植业剩余物处理情况以及养殖业污染物产生、治理情况等。

生活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事第三产业的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治理情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和能源消费量,生活用水量、排水量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施基本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和废气的产生、处置以及利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每次污染源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由国务院批准的普查方案确定。

第十三条污染源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必要时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污染源普查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由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经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批准。

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应当包括: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普查的主要污染物、普查方法、普查的组织实施以及经费预算等。

拟订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八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拟订污染源普查表,报国家统计局审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增设本行政区域污染源普查附表,报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使用。

第十九条在普查启动阶段,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进行单位清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民政、工商、质检以及其他具有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应当向同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其审批或者登记的单位资料,并协助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以本行政区域现有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确定的污染源普查的具体范围,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单位资料,对污染源逐一核实清查,形成污染源普查单位名录。

第二十条列入污染源普查范围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本企业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单位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第二十二条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执行普查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员工作证。

第二十三条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和检查的职权,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改正其填报的污染源普查表中不真实、不完整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普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

普查人员执行污染源调查任务,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普查员工作证;未出示普查员工作证的,普查对象可以拒绝接受调查。

第二十五条普查人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污染源普查表填写完成后,应当由普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普查对象应当对其签字或者盖章的普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登记、录入的普查资料与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资料的一致性负责,并对其加工、整理的普查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登记、录入、加工和整理普查资料过程中,对普查资料有疑义的,应当向普查对象核实,普查对象应当如实说明或者改正。

第二十六条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擅自修改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取得的污染源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或者授意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伪造或者篡改普查资料;不得对拒绝、抵制伪造或者篡改普查资料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第四章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七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有关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普查数据。

第二十八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备份和数据入库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第二十九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并对普查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污染源普查数据不符合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或者有关标准、技术要求的,上一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要求下一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调查,确保普查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有关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污染源普查。

第五章数据、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一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

地方污染源普查公报,经上一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第三十二条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和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工、整理的资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注明秘密的等级,并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对在污染源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建立污染源普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污染源普查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污染源普查资料信息共享制度。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污染源普查资料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普查成果的开发和应用。

第三十五条污染源普查取得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考核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的依据,不得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第六章表彰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修改污染源普查资料的;

(二)强令、授意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伪造或者篡改普查资料的;

(三)对拒绝、抵制伪造或者篡改普查资料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第三十八条普查人员不执行普查方案,或者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或者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依法给予处分。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泄露在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对象商业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普查对象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

(二)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

单位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检举,并对检举有功的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对检举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总后勤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第2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污染源;空间信息数据库;乡镇环保站建设;应用

中图分类号tp3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01-0026-02

我国目前环境治理重心、监测监管的主要力量都集中在城市,在城市点源污染的控制上取得较好的成效。近年来,伴随着小城镇的建设步伐加快,乡镇经济飞速增长,资源与环境问题也紧随之日趋严重[1]。由于对乡镇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尚未建全、基层监督机制缺位、基层环保资金匮乏及社会公众环境意识薄弱等原因,造成乡镇工业布局不合理、种植业、养殖业规划管理不合理,环境形势非常严峻[2]。增加乡镇环保投入、加强乡镇环境监管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点。而在乡镇增设环保站,负责监管污染源的污染排放,是解决当务之急最切实可行的途径之一。浏阳市全市面积为5 007.75km2,现有4个街道办事处、25个建制镇、8个乡以及2个园区,主要的环保部门只有市环保局,环境监管和治理工作重心在城区,而在乡镇还没有专门负责环境监管的部门,故许多乡镇企业的排污情况常被疏忽。通过第1次污染源普查发现,浏阳市生活源主要集中在城区的淮川街道办事处和集里街道办事处,占全市生活源数量的36%;工业源集中在工业发展比较快的乡镇,如永安镇、洞阳镇、集里街道办事处、荷花街道办事处、大瑶镇、文家市镇。针对目前污染现状,市环保局在乡镇增设环保站,分派专业人员负责监管辖区污染源的废水、废气等排放。笔者基于第1次普查数据,介绍了建立空间信息数据库方法及主要内容,并讨论其在建设乡镇环保站的指导效用。

1建立普查信息数据库的意义

浏阳市污染源普查通过各类普查表格记录各污染源的产污和排污的第一手数据,其内容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经复查、审核后通过数据录入软件进入数据库,形成了最原始的普查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建设污染普查信息数据库,为今后的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它将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也具有重要意义。普查信息数据开发利用对节能减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因子的选定及监测频次改进等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普查结果的信息数据相当的全面,又很繁杂,在特定的某项工作时并不一定需要信息数据库所有的信息,因此利用计算机技术根据不同的标准及要求建立不同的子数据库或设置不同的结构功能,可以为数据的提取、查询、更新提供更方便的服务。

2空间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污染源空间数据库能全面综合地反映出一个区域的环境污染状况。污染源普查获得了大量信息和基础数据,其中包括gps定位的污染源地理坐标和各种污染物排放情况。可以gis(地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结合数据库技术与数字制图等技术,建立浏阳市污染源空间信息数据库,其主要包括属性数据库、图形数据库、模型分析库等内容。

2.1属性数据库

污染源空间数据可以采用分块管理。例如,按行政区划,分街道、乡、镇污染源管理;按环境因素分类管理,分大气环境污染、水体环境污染、土壤环境污染;按人为活动分类管理(也是此次污染源分类的方法),分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源污染、集中式综合治理措施等管理。

属性数据库设计建立在上述关系数据基础上,是存储、分析、统计、评价、查询、更新等核心工具,也是整个空间信息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具备属性数据输入、数据库结构操作、属性数据内容操作、数据的逻辑运算、属性数据的检索、从属性数据到图形的查询、属性数据报表输出等功能[3]。随时可扩充和精简属性库字段、修改字段的名称及类型、建立一种动态属性库。也可以随意地提取数据库中的任何数据参与数据处理、制图、分析、评价,经图形提取得到的数据及分析、评价、决策模型运算的结果可返回数据库,以备其他模型调用或输出。

2.2图形数据库

图形数据库的电子图层(也称电子地图)是矢量化、数字化的地图,是对与地理位置有关的数据进行处理的管理系统[4]。普查对各污染源排污口均采用gps定位,统一以经纬度记录坐标。运用arcgis等软件可以将使污染源准确对应地呈现在坐标图上,形成污染源分布图层,该图层与浏阳市行政区划图层相叠加,使污染源分布格局在行政图上一目了然。在gis平台中,导入污染源的经纬度、属性参数,可以形成一系列图层,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石油类排放分布及含量变化图。在这些图层的基础上,可以与已有的自然专题图层(地质图、土壤图、植被图、气候图等)或经济状况专题图层叠置(行政区划、工业图、商业图、贸易图),得到许多污染源专题图层。

建立污染源图形数据库主要是对上述污染源专题图层组织和管理,并创建维护图库,图形进库前建立拓扑结构,对输入的图形数据进行正确性检查,研究图形数据库数据格式、图形特征参数、图层分类命各和编码原则、对内部和外部属性数据库的调用及空间数据库的数据结构等。在需要污染源与某项专题相关分析时,就可以从图形库中调取图层并提取相关信息经行分析,若是没有,则通过现有的图层叠置合成,并导入数据中储存,供下次调用。同时,信息数据库要进行不断地更新、维护,其本身的功能才会越来越强大,为环境工作服务的优势也会体现得越来越明显。

2.3模型分析库

污染源分析模型通常有gis数据模型的矢量模型和栅格模型[5]。栅格分析模型是指由1个或多个特定的栅格数据为起点,按照一定的线索进行追踪目标的空间分析方法。栅格的叠置可以获取新的类型,如大气与污染源图层叠置,以污染源与大气的关系,可以计算出该区域内的类型和面积;或者行政区划图与二氧化硫的图层叠置,则可以计算出二氧化硫对区域内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矢量模型主要应用于拓朴叠加分析、缓冲区分区、数据地形分析和空间集合分析,如浏阳市的古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一旦该公司发生泄露,需要多广的缓冲区域。

3空间信息数据库在建设乡镇环保站中的应用

浏阳市在各乡镇建立环保站就是在基层设置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企业排污情况,弥补乡镇工作力量的空缺,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小环境管理的疏忽。浏阳市共有30多个乡镇级的行政区域,每个乡镇的占地面积、人口数目、工业发展水平、生活水平等存在较大的差异,固然污染源种类、数目、产生和排放的污染总量也不同。如果盲目建站,监管力量分布不到位、不平衡,就容易造成“东边洪西边旱”的情况,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选择建站地点,建站之后应该分派多少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哪些行业、企业的哪些指标监测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建站时必须考虑的。

污染源普查的信息数据为建站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也是普查结果开发应用于指导实践工作的具体表现。首先,从图形数据库中提取污染源普查对象图层与行政区划图叠置,计算出各乡镇内的污染源类型,以及对该乡镇环境造成的威胁,从而确定在该区是否有必要建环保站,若该乡镇工业不发达,生活、农业污染源少且区划面积小,则可以考虑不建站,而从附近的乡镇环保站抽出一小部分量兼管就行。其次,如果有必要建站,则可以通过普查对象图层与交通图层叠置,选择污染源集中、交通方便的地点建站,这样可以最高效地做好污染企业的监管。最后,通过属性数据库,分析该区域污染源主要的污染物及排放量,再确定该环保站所需的污染动态监测、分析的仪器设备等,因污染源数量、分布状况及污染强度来确定分派的工作力量,如资金、技术人员等的分派。

4结语

在普查数据开发利用的基础上,浏阳市乡镇环保站的建设2010年将会全部落实,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此提供了理论依据,减少了建站前期许多实地考察、监测的工作任务,环保站投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同时,又保证了环保站监测管理的最高效运作。空间信息数据库集成了海量的数据,同时将各类空间信息以一个整体显示出来,利用其来指导乡镇环保站的建设只是运用了一小部分的功能,随着3s技术的发展,污染源空间信息数据库结构和功能将会更加的完善,更好地应用到环境监管、环境政策的制定等工作中,将会更有效的服务于“两型社会”的建设。 编辑整理

第3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在空气污染点布设工作中,整个布设工作的开展是根据所在区域实际污染情况进行的,是将城市空气污染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进行布置,其布设按照具体规划和要求进行的。通常在布局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风向和地域条件设置。在下风向和上风向两个不同的部位设置的空气污染监测点数量和类型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在工作中都将工作重点置放在下风向空气污染监测点的布置上,以这两个监测点的数据进行对比,从而得出最佳的监测数据。根据城市人口目的进行布置,在不同人口密度条件下适当的进行调整,从而为保证采样准确性提供支持。同时在布置点设计上,需要选择合理的设置地带,尤其是宽广的地域范围,但是尽可能的避免监测点周围出现大范围的森林和草地,因为一旦出现大规模的绿化带、植被,其必然无法满足设计标准和要求。

2、空气污染监测点布设的相关问题

空气环境污染监测中,监测点的布设问题十分复杂,但是总结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首先,监测目的。在空气污染监测体系中,不管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还是乡村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都是十分重要的,它都和整个城市污染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一般来说,工作人员普遍将工作重点置放在城市空气污染监测方面,对于乡村空气污染监测没有给与过多的关注。城市环境质量的监测主要是为了调查城市空气质量和空气中污染物的分布状况,使得空气中一些敏感性的污染物能够暴露出来,进而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在目前的工作中,为了掌握污染源的变化趋势以及排放污染物消长规律,前者都是在不点方法上采用多种网格法和功能区域划分的方法,而后面则是利用扇形、圆形的布点方法进行监测点的布设。其次,污染源的状况。在空气污染监测点的布设工作中,必须要提前调查区域以及邻近区域的污染源的分布、构成以及跑储量,这些问题都是影响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所在,例如对污染源分布较为均匀的区域,应当采用规格网格法进行分布,同时还要分析污染源产生和形成规律。再次、地理条件。地形、地貌、风场情况、压力特性等自然因素是影响环境空气监测点布设的主要原因之一,在选择的过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内容,在选择的时候不同的地貌和地理条件要采用不同的布设方法。

3、采样站数量的确定

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对于采样站点的设计和布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且根据城市实际情况进行采样和布设。如果不能按照当地污染源状况、地理条件、人员密集程度确定分布点设置数量和方式,同时这种设计方法在应用中数据的差异性必然十分明显,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无法采用科学的管理数据和策略进行分析。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们可言采用环境保护为原理来进行分析,以避免因为采样站数量确定而引发不必要的环境污染和影响。在目前的环境监测点设置工作中,常见的数量确定方法主要包含了人口数量、人口密集度、建筑物密度以及制备密度开展的。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已自动监测为主、人工连续采样为辅的采样站建设逐渐被人们重视,成为空气污染监测点布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4、采样站的布设方法

按照上述种种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在采样站不设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当今科学技术策略进行,一般的设计方法包含了统计法、模拟法以及常见的经验断定法,这些方法的应用都有着独自的优劣势,因此根据不同的地理特征和地理条件选择不同的管理控制策略。尤其是在那些监测点设置条件较为恶劣的地区,由于交通条件和地形的限制,在工作中我们很难采用统计、模拟等方法来布局,因而经验法的应用优势就显得十分的突出。

4.1功能区布点法功能区布点法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应用较为普遍,尤其是在一些常规的环境监测工作中,更是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它的应用有效的实现了应用经济性、综合性,为实现多种不同污染同步监测做出了重大贡献。这种方法在目前的应用中主要是以区域为标准进行划分,然后根据实际检测条件来进行科学布局,在具体设计的过程中通过上述原则来设置采样站的数量和布设规律。

4.2网格布点法网格布点法的应用在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中同样较为常见。这种布点法是将监测区域地面划分成若干均匀网状方格,采样点设在两条直线的焦点处的方格中心来完成整体的布设。一般情况下,测控点在下风向应稍多一些,同时在上风向设置少量监测点,以方便作对比。当然,网格的大小对于这一方法的实际应用效果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必须从城市的具体数据出发,合理规划网格的大小。

4.3扇形布点法扇形布点法在目前被广泛的应用在那些偏僻、孤立的地区,其主要是以高架点源为主的,其对于主导风向的控制和应用十分的明显。在以往所在的位置构成中,是将主导风向作为主要的轴线点,然后在下风向设置一个扇形的地区作为布点范围,在这个范围中以45°角进行空气监测点设置,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布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标准进行,最大限度的保证监测效果的发挥。在该布点法的应用过程中,必须对高架点源排放污染物在。从客观上来说,由于实际应用过程中不可能出现如此理想化的应用环境,因此我们应该对多种布局方法加以综合思考,从而提升其整体的监测能力,为空气污染的数据收集和整理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

5、结束语

第4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应用功能突显

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湘潭市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产值占到全市规模工业的五成以上,其中产值比重占规模工业的五分之一的冶金产业耗电占全部工业用电的80%以上,单位能耗居长株潭首位。湘潭市未来较长时期处于资源环境压力的上升阶段,资源环境约束将更加突出,能源、土地等要素供应更为偏紧,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因此,智慧环保应用系统建设虽然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还不能满足城市运行和管理的需要,还不能与新型城市化进程相适应。城市管理信息化和城市应急管理系统相对滞后;城市运行管理缺乏统一的平台和智慧中心;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缺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不能支持部门问的业务协同。

基于此,湘潭市将智慧环保工程作为智慧湘潭整体框架下的一个重点应用工程,智慧环保也正在进行优先升级。湘潭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湘潭市环保局”)信息中心负责人介绍,湘潭市智慧环保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污染源在线监控。采用物联网技术监控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出现超标立即报警并自动启动现场执法工作流程。以总量控制为目标,以污染源在线监测为核心,以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管理与应用为主要建设内容,实现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废气、废水)、高危污染源排放的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监测设施运行状况实行24小时自动监控。

环境质量在线监控。建设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站,采用传感设备等物联网技术手段获取各种实时水质与污染、空气与污染信息,实现水质、空气数据自动采集、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信息查询、空气和水质特征值分析、环境级别评价与查询等。

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手机端的现场监察业务管理、在线监控业务管理、应急业务管理,同时强调现场执法的公正、公平。系统实现现场监察工作指派,到达现场后的现场执法笔录,执法单蓝牙打印,用户签字电子扫描棒扫描回传,全程现场取样、取证、录音、录像,以实现高效准确执行。

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包括风险源管理子系统、GPS车辆智慧管理子系统、无线视频监控子系统、应急指挥地理信息子系统、现场指挥调度子系统、污染扩散模型分析子系统。完善日常重点风险源信息、危险品信息和应急专家库建设。

辅助决策系统。通过对环境数据的应用,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情况变化趋势、环境管理情况的变化趋势。同时通过和GIS系统中的模块结合,将模型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预测预警相结合,为领导决策服务。

稳定的技术支撑

在湘潭市环保局的监控大厅内,屏幕上显示着监测仪器实时传来的数据和图像。目前湘潭市80%的污染源企业已经纳入湘潭市环保局的监控当中。信息中心负责人说:“湘潭市环保局的环境信息化技术应用方案由湘潭环保网络信息平台服务器系统,网络与安全系统,存储备份系统,大屏显示系统组成。”

具体来说,服务器系统包括12台服务器及其配套的KVM系统,服务器主要功能为数据传输服务器,备份服务器,GIS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网管服务器,防病毒服务器等。

网络及安全系统由H3C MSR5060路由器,H3C防火墙,FortiGate防火墙,HP5308核心交换机以及100MInternet接入链路一条,10M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接入链路一条,100M政务内网接入链路一条,10M政务外网接入链路一条,2M湖南省环保厅专网链路一条组成,H3C防火墙用来实现办公网的互联网接入,并对办公网的数据流作安全过滤,FortiGate防火墙主要用来对监控服务器端进行保护,根据监控数据流的业务模式,将其划分为服务器、监控客户端、省厅、互联网企业端等数个安全区域,每个安全区域被赋于不同的安全等级,保证监控数据流安全有效地进行传输,路由器用来实现与省级监控中心的互联。并将湘潭市监控中心网段到湖南省环保厅,使湖南省环保厅能实时访问湘潭市环保局,达到两级监控中心双向互联的效果。HP交换机用来实现整个监控中心局域网的联通。将所有的安全,服务器,客户机系统整合到一个网络中,达到所有设备的互联互通目的。

存储系统由H3C IX1000和一台H3C5100千兆存储交换机连接组成,IX1000裸机容量为2T,通过RAID5+1的方式,实际可用容量为1.5T,湘潭市环保局将其中1T划分给数据库服务器,其余0.5T作其它服务器备用。备份系统由同有虚拟带库VTL150G2和同有备份软件组成,VTL150G2裸机容量为4T,RAID5划分后,实际可用容量为3T,虚拟成ADIC100型虚拟带库,IBMUT2驱动机,13盒LTO磁带,备份服务器安装备份软件主模块和介质模块,通过ISCSI协议挂载VTL150G2虚拟带库,数据库,GIS服务器上安装相应的备份,在备份服务器的统一调度下,根据安全策略,完成数据的备份。

第5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1、生态环境监测的定义

上世纪60年代后,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生态环境监测从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污染因子监测开始向生态环境监测过渡和拓宽。

生态环境监测采用的是生态学的多种措施与方法,从多个尺度上对各个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格局的度量,主要通过监测生态系统条件、条件变化、对生态环境压力的写照及其趋势而获得。可以说生态监测是运用可比的方法,在时间与空间上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组合体的类型、结构和功能及其组合要素等进行系统地测定和观察的过程,监测的结果则用于评价和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从方法原理、目的、意义等多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

在监测对象上,生态环境监测既不同于城市环境质量监测,也不同于工业污染源监测。从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历程来看,现今的生态环境监测主要侧重于宏观的、大区域的生态破坏问题,其反映人类活动对我们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全貌、综合影响的优点。

生态环境监测可用作对农田、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湖泊、海洋、气象、物候、动植物等进行监测。不难看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的拓宽,除开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措施外,环境监测的理论和实践定能作为生态监测得以发展和完善的基础保障。景观生态学、农业生态学、森林生态学、淡水生态学、海洋生态学、荒漠生态学、脆弱带生态学、地球化学、气象学、物候学、环境经济学等理论与实践对生态环境监测也是大有益处。

2、生态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

2.1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原理

生态环境监测最主要原理便是“准确性原理”,即监测活动及其所获得的生态环境信息是生态环境历史和生态环境管理的记录、书写,也是生态环境历史的“镜像”写照,同时更能体现环境及环境管理的真实性及环境信息的权威性。为满足“准确性”的要求,生态环境监测还衍生出了以下3个基本原理。

2.1.1代表性原理 即监测是以有限的点位、断面代表“无限”的生态环境整体,以有限的采样频率代表时刻变化着的生态环境变化信息,以有限的数据信息量代表“无限”的生态环境内部信息。

2.1.2完整性原理 监测通过采用环境“要素”和“相素”、环境“压力”组合监测模式来反映环境及其内涵信息的完整性、复杂性,同时体现了生态环境监测的系统性。

2.1.3规范性原理 监测通过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化、技术标准化和技术规范化来反映环境及其内涵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同时体现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可溯源性、精密性。

2.2监测对象

近几年来,生态环境监测的内涵已获得极大的丰富,传统的“水、气、声、渣”已不能代表环境监测的对象特征。生态环境监测的范围和对象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2.1生态环境监测范围 包括区域的、流域的、全国的。按照不同的需要和目的,能够组合成不同的监测范围。

2.2.2生态环境“要素”监测 包括各种环境要素、生态系统中的各环境介质、环保部门主管、监测对象(如各种排气、排水、固体废物等)。

2.2.3生态环境“相素”监测 包括同一环境要素或同一环境介质中的多相监测,水环境监测中的水相、生物相、沉积物相监测,环境空气监测中的气液相、固相等。

2.2.4生态环境“压力”监测 广义为“源解析”监测,通过广义的“源解析”监测,可以解答环境变化与污染源排放之间的关系,找出环境管理的主要对象和目标等。

2.3生态环境监测指标

生态环境监测的本质是环境“要素”和环境“相素”中目标污染物各类信息的生产过程,即环境信息的生产过程。现阶段的环境监测内容包括综合性指标、物理学指标、化学指标、生物学指标、生态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等,或者分为环境质量指标、自然生态指标、环境保护建设指标等。

3、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和方法

3.1生态环境监测程序

3.1.1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 生态环境污染随时间、空间变化,受气象、季节、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响,应根据监测区域呈现的特点,进行周密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主要调查各种污染源及其排放情况和自然环境特征,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气候、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状况。

3.1.2确定监测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结合该地区污染源及其主要排放物的特点用以选择,并且还要测定一些气象与水文项目。

3.1.3数据处理与结果上报 因监测误差存在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整个过程,唯有在可靠的采样和分析测试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的办法来处理数据,方有可能得出符合客观要求的数据,处理得出的数据应经仔细复核后才可上报。

3.2监测的方案与技术路线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方法就是对生态系统中的指标进行具体测量和判断,以获得生态系统中某一指标的关键数据,通过统计数据,来反映该指标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在选择生态环境监测具体技术方法前,需根据已知条件,结合确定的技术路线,确定最理想的监测方案。技术路线和方案的确定大致包括以下几点:生态问题的提出,生态监测台站的选址,监测的对象、方法及设备,生态系统要素及监测指标的确定,监测场地、监测频度及周期描述。一些特殊指标可按目前生态站常用的监测方法。生态监测具有着眼于宏观的特点,是一项宏观与微观监测相结合的工作。对于结构与功能复杂的宏观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4、开展生态监测的建议

4.1发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优势

生态环境监测的理论具有广泛的内容,环境监测的实践丰富了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要发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优势,使其成为开展生态监测工作的基础保证。

4.2合理选择监测指标

我们现有的监测能力、技术与设备水平有限,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的特点,从由于经济发展过快对生态环境形成压力和影响生态系统变化的因子中,选取易监测、针对性强、能说明问题、对特定环境敏感和属于污染的因子开展监测,以此表征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待今后条件具备时,逐步加以补充、扩展。

4.3充分利用先进技术

当前许多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还没有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中发挥作用,如3S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并广泛得到应用,要使其和生态监测密切结合,并以最少费用获得必要的生态环境信息,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中发挥效用。

5、结束语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体系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这一项复杂的工程,向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必定更深层次地为环境管理部门服务,为经济区建设营造良性循环、天地人和的生态环境,促进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单从生物指标监测来了解环境质量已不能达到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必定会作为环境监测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第6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今天的会议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召开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县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质量要求高,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普查和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员逐户进行。年5月底前,要向国家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数据录入结果;年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会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1-2名业务精熟的同志专门配合普查工作,组成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成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环保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工业源、餐饮业、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等行业的普查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配合做好新闻会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发改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统计部门负责参与普查总体方案制定,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由农业部门和畜牧水产部门成立农业源普查办公室,农业部门负责开展农业源的普查,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开展畜牧业和渔业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成果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汇总到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住宿业、洗染、洗浴、彩印等行业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办负责提供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会团体的设置信息;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污染源普查;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理发和美容、汽车的清洗和保养等行业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汽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分析、应用;广播电视部门负责本系统电磁辐射污染源的普查;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普查工作,从而形成全县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

第8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被政府和广大民众所重视的一项重要问题,但是在针对环境问题进行执法时,往往由于受到地域、时间、设备等因素限制,无法有效及时的完成执法工作。在这样的形势下,依托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技术为基础构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是尤为必要的。本文就从此系统构建的目标、思路以及功能的实现等方面进行简要探讨。

【关键词】环保 移动执法 通信技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大。当前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级环保部门都相应的建立了一些环保信息管理系统,但是在环保问题的现场执法和监察上依然缺乏有效的辅助手段。环境监察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效率在当前是由为必要的。以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构建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能够使得执法者通过手机或是移动电脑等设备实现现场执法、查询、监测的全覆盖,进而极大地促进了环境执法工作效率的提升。

1 系统应用目标

1.1 改进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目前整体的环境执法手段相对比较单一,大都是达到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有限的信息对造成污染的单位进行核查并记录,对于历史信息的核查以及现场情况的反馈也较为滞后。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能够为执法人员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比如单位历史监测信息、排污治理情况、企业生产信息、环保法律法规等内容,在现场进行快速的执法处理。此外,依靠此系统还能够实现现场实施拍照上传、录像录音、打印扫描、存档传输等工作内容,极大的提高的执法的即时性和工作效率。

1.2 缓解执法人员不足、执法任务重的问题

当前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相对的一些排污不达标的企业也多了起来,面对日益增多的执法问题,执法任务已经远远超过了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负荷量。从工作要求来看,要求执法人员对相关污染源、建设项目、整改项目、处罚项目等需要监测的内容每月或每季度都要进行现场监察,有限的时间内要想完成这些工作内容是非常不易的。此系统可以将以上工作内容和监测信息进行具体记录,使得执法人员能够快速实现现场查询、执法和处理,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巨大的执法任务。

1.3 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环境污染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是严重的,当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率呈增长趋势,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对于环保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能够有效实现污染在线监测,可以对覆盖区域的监测信息实时监控,对于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能够实现提前预警起到预防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了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

2 系统的建设及功能实现

2.1 系统建设思路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构建思路主要是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为基础,以环保标准和要求为依据建立信息交互平台,实现环保信息管理目标一体化的要求。其硬件设施主要涵盖了系统支撑硬件、现场移动执法以及移动视频监控传输设施。系统支撑硬件主要由服务器、交换器、数据库、操作系统、防护墙以及地理地位平台等内容构成,这些硬件设施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提供了运行保障;现场移动执法设备又叫做便携移动终端,主要包括手机、笔记本、相机以及录音设备等在执法时可以用到的设备,这些设备可以与系统相关联进行信息交互;车载移动视频监控和传输设备包括载数码摄像系统、车载照明系统、车载传输系统、车载供电系统等设备。

2.2 系统建设内容

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内容:首先是环境监察数据库,系统所有信息数据的实现都是建立在数据库基础之上的。它主要包括数据的整合、输入、存储、输出等,能够实现数据查询和展示,整个系统的技术以及模块功能管理实现都是以此作为支持的;其次是现场执法业务管理软件,此软件可以说是整个系统中主要的功能模块管理软件,现场执法人员依靠这个软件展开现场各项执法工作。此软件的建设是按着国家的统一数据接口以及传输标准来建设的,能够满足所有监察机构的统一接入使用,软件界面主要在现场执法设备上显示;第三是后台业务管理支撑软件,这个软件主要是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测中心,和现场执法基础管理业务软件互联的一项后台支撑软件。它能够处理各个阶段的信息并对其加以分析,可以获取全部污染源及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环境地理信息、环境统计与环评审批环评、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收费、突发应急等相关的环境信息数据,同时实现与现场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的信息交互。

2.3 系统功能的实现

环境监察移动系统的构建在功能上主要包含现场执法模块、行政处罚模块、信息查询模块、在线监测模块、视频监控模块、稽查考核模块、环保手册模块、电子地图、任务管理模块等内容。这些模块从整体上我们可以将其主要归为两类,即信息查询功能以及现场执法功能。信息查询功能主要是可以方便快速查询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应急危化品的处置方法、科技标准、相关制度和文件、污染物种类及分析方法、应急预案及案例等环境信息资料。现场执法功能主要是能够通过便携终端设备在现场进行录音、取证、拍照、摄像等信息的采集,形成现场执法电子监控记录或是电子文书,并上传至系统数据库,形成历史数据信息,并且能够被随时调用和查询。

3 结束语

深处科技时代,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此形势下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建立,能够快速实现信息实施查询以及现场执法处理,有效的提高了环境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了环保管理体系,能够促进我国环保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秦晓辉.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效率提升对策探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3(16):243-243.

[2]姜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研究与实现[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3(5):82-87.

[3]梁灵华.构建德宏州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提高环境执法效率[J].环境科学导刊,2014(3):57-59.

作者简介

闫莹莹(1987-),女,辽宁省丹东市人,现为丹东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务员。大学本科学历。 研究方向为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第9篇:污染源监测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环境监测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是环境监测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服务的一项工作。其工作的内容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主要包括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的检查、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度和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

近年来,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大批骨干企业相继建成投产,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建设生态海西的呼声日高。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必将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流经城市的河段遭受污染,造成城市空气严重污染,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将开始呈现,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后果将不可避免。

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是依据环评导则和项目性质在审批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是针对项目的建设规定出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为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审批中的环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所做出的客观评价。建设单位是否执行了环评审批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环保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对建设单位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者缺一不可。

当前体制下,企业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不顾自然环境的破坏,忽视了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长远大计。企业为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旦成功后,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保护设备和验收检测等费用,千方百计以各种理由进行逃避,违反国家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推脱环境保护责任和应承担的义务,导致周边环境受到破坏,其结果是将污染问题推向了社会。

建设项目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力度,加强竣工验收监测技术的研究,提高验收监测的技术水平,提升环境监测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支持作用,切实预防和严控新上项目的环境污染,事关建设项目的生存与发展大计。国务院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第33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使环保业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保监测必须由具有环境质量监测计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负责。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验收组意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监测单位应参与全程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目的,一是检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效果,二是检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和污染防治的可行性,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服务。如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可以满足一般的工作要求。由于有些管理规定的内容比较原则,以及建设项目行业(或工艺)的差异性、复杂性和技术人员的经验所限等原因,在实际竣工验收监测中,具体到某些监测细节时常遇到一些难以把握的问题,现就其中一些主要问题加以探讨。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范围

在不断深化环境管理的新形势下,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更改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意味着拓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涵,以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从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向非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拓展;从单个建设项目向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拓展;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拓展;从常规污染物监测向特定污染物监测拓展。

应该加强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试生产等各个阶段的环境管理,把验收监测涵盖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全过程,而不应局限于建设项目环境治理设施末端的测试。要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测试、检查和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排放总量、环境质量及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3 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监测

3.1 监测点位布设

监测点位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点位布设应符合标准与规定。

污染源、废气监测,应在废气排入大气环节前的排气管道的适当位置开设采样孔,并设置适当数量的采样点进行监测;废水监测应在废水进入厂区外环境之前排水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噪声监测,应在声源最强的厂界外布设监测点,并根据噪声起伏程度布设适当数量的监测点;固体废弃物监测,应根据堆场面积均匀布设3~5个监测点,在其表层下100~200毫米处取样。

污染治理设施净化效果:废气和废水应在污染物进入和排出治理设施的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

3.2 监测项目

根据生产工艺过程中污染源排放特征,对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监测,并监测计算出总量控制指标。

对污染总量设施的净化效率或净化效果进行测定。

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并结合建设项目试运行后实际产生的污染因子,严格按照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监测方案所提出的项目进行监测。

4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内容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核对所有应建的环保设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建成竣工并检查这些设施的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设计规定建设;技术改造或“以新带老”工程中应取消的厂内、厂际和区域内的污染源是否已经拆除或停工,应治理的老污染是否与新污染一并治理;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改动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专人管理;环保设施的投入是否充足;环境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环保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恢复;相应配置的流量计量装置、污水排口标志、监测设施、监测孔和监测平台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堆放场的建设情况及其相应的各种标志设置等。

5 报告书的编写内容及注意的几个问题

5.1 报告书编写力求准确、科学、简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法律文书,应该做到引用法律法规准确,监测方法数据科学可靠,监测结论简洁明了。另外,监测报告不能仅仅局限于陈述监测数据和资料,还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围绕建设项目中的疑点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阐述。特别是为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净化设施的进一步改进提供科学实用的数据。监测报告结论不应只关注达标率,应反映工程全面系统性评价内容。一般监测报告结论中往往只注重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和设施处理效率,而忽视了现场运行记录、成本核算、排污总量等监测背景材料。有的建设单位为了使治理设施能达标,私自在验收监测过程中改变工况,如加大药剂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延长停留时间等,产生了验收时的效果优于正常管理时的效果,而运行费用也大于正常运行状况的现象。这样在验收监测时,就需记录生产和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在报告中说明验收监测时的工况与处理费用等监测条件,而不能简单地概括为“负荷正常,工况稳定”。

5.2 废水处理设施的停留时间是一个重要参数。在制定监测方案时须充分考虑停留时间,不能简单地进、出水同时取样;对进水不稳定的企业,可以增加监测频次。对环评批复中实行总量控制,增产不增污的项目,应在报告中反映排污总量,有些企业废水没有完全进入设施,在对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的同时,还应监测直排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所列附录计算排污总量。

5.3 处理效率的监测是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中都明确了某些处理设施需达到的效率要求。

但在实际验收监测中,处理效率的不真实现象十分突出。因此,应充分重视处理效率监测结果的可比性。也就是说,监测时的处理效率虽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时的处理效率相同,甚至更好,但实际效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为比较的前提条件发生了变化。因此,在竣工验收监测时只有这些条件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条件相同,由此得出的处理效率才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效率具有可比性。

5.4 编写监测报告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都应在验收监测报告中说明;二是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三是验收监测的结果评价准确;四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五是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详细、公正;六是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效益分析

环保设施的建设一般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不能使之有效地运行起来,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环境监测部门在进行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时,有必要也有责任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环保设施运行的效益分析。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性和可行性,使环境治理设施真正有效、长期地发挥作用。效益分析主要内容应包括治理技术、工艺或清洁生产技术、环保设施选型;建设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及占总投资的比例;环保设施运行费用;污染物治理过程中回收的有用物料或产生的有用副产品的价值等。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环境效益较高、适中或较低的结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