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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事权与财权分离制定合理的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是乡镇职能合理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是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造成乡镇在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缺乏必需的资金保证。二是可用财力减少。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乡镇统筹款,乡镇可用财力明显减少,而县级财政在确保乡镇“吃饭”的前提下,不可能有充足的财力实行转移支付。在此情况下,造成了财力需求与事业发展的矛盾,财政难以保障供给。
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薄弱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重收轻支现象十分突出,乱支滥用、擅自提高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造成接待、各种补贴等非生产性支出直线上升;内控制度、票据领用、支出审批权限程序、实物采购等不规范。二是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不稳定,由于乡镇财政干部编制不到位,专职岗位不落实,制约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一)推进预算改革,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约束预算管理是公共财政建设的主导环节,也是财政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预算管理上,必须从加强预算编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和强化预算监督入手抓好改革。一是改革预算编制。要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早编细编预算,并从细化上做文章,提高预算编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运作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成立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支付,实现财政性资金管理的“四统一”,建立“管钱不管事、管事不管钱”的运作机制。三是强化预算监督。县(市)及乡镇人大要定期审查乡镇的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实质性审查,确保乡镇财政依法理财、健康发展。同时要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乡镇长离任审计制度,约束乡镇领导任期的财政管理行为。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分配关系一是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根据乡镇事权范围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财权,实现责、权、利相一致,建立切合实际的财力分配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返还比例,以利于更有效地发挥财政职能。二是建立消赤减债奖惩制度。将消赤减债作为一种指标纳入乡镇财政体制,进行考核,激励乡镇消赤减债,确保乡镇财政正常运转,促使乡镇树立“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的长期发展思路。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作为购买者,按照等价交换原则,从市场上购买政府为提供公共物品和劳务所需的各种商品和劳务的行为。所谓政府采购制度就是对各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及采购管理在内的各种制度规范。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是对政府财政资金运动过程的一种规范,因而,一种政府采购制度就会形成一套相关的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政府采购行为来说,只要政府存在就必然发生政府采购;就政府采购制度来说,只要有政府采购行为存在,就必然会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规范;就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来说,只要政府采购制度不同,政府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就会有差异。
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及其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资调拨制度的基础之上,经过不断的改进而形成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政府采购问题的。改革开放后,以“放权让利”为主要特征的“渐进式”改革道路,决定了政府财政改革的必然结果是下放财权和资金管理权限。随着各级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权限的不断扩大和这些部门单位的所谓预算外资金的增加,以及社会再生产过程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划经济下的那一套指令性的作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为此,我国在政府采购及其资金管理制度上进行了调整和改革,那就是在保留计划指标限制和相应的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将政府采购及其资金管理的权力下放给了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者。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收入分配格局。在这一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参与收入分配的形式和渠道也是“多元化”的,即除政府财政以税收等形式参与收入分配以外,政府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还以“收费”的形式参与收入的分配。在对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收入的管理制度上,采取的是所谓“预算外”管理办法,在这种资金管理模式下,政府采购及其资金管理的权限相应下放给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单位是改革深化的结果。显然,这种政府采购(即政府分散采购)及其资金管理模式对于当时加快改革进程和调动各级预算单位理财积极性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迸入九十年代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形成和逐步完善,这种政府分散采购和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十分明显,改革政府采购及其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为此,在九十年代后期,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改政府分散采购为政府集中采购,改以部门或单位为主的资金管理为财政集中管理的模式并逐步推行,从近几年实际运作的效果来看,这种政府集中采购及其资金管理制度对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强化廉政建设均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与分散的政府采购及其资金管理制度相比较,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但是,由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影响及其他原因,对这种政府集中采购及其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在很多部门和单位还未普遍推广,尤其是具有“收费”权力的一些部门和利用“预算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更是不能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因此,为使政府采购及其资金管理制度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要求,笔者认为:
第一,彻底改变政府分散采购制度,尽快推广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管理的对象和延伸,因此,强化政府财政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中,都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明确政府采购及其资金管理制度的范围。凡是政府各行政部门直接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都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也包括财政给予政策的收费部门用“收费”进行的采购以及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用“预算外资金”进行的采购。其理由是:因为这种“收费”和“预算外资金”本身就是政府财政资金的管理对象。反之,对于实行自收自支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采购则不居于政府采购的范畴。
二、财政在攻府采片技全行远中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财政资金管理与政府采购之间的关系,与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从政府采购与财政支出管理之间的关系来看,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管理的对象。我国目前理论界之所以在政府采购制度与财政资金管理的关系上一直存在模糊认识,把政府采购制度简单地与政府财政支出管理划上等号,实际上混淆了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财政管理这两个概念在内涵上的差异。
从一般经济学角度来说,政府采购是一种商业交易活动,因而必需遵循商业交易的所有规范。但从财政学角度来说,它是政府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务的一种具有特定用途的支出。因而,在财政资金管理上,政府采购的意义在于它是政府财政支出管理的对象。作为政府财政支出管理的对象,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采购支出的管理必然成为政府财政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政府财政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必需建立在不违背商业交易原则的基础之上。
要做到既不违背商业交易原则,又能达到对政府采购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财政只能通过加强对政府采购环节及其资金运动过程的管理来进行。因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出现于市场交易过程中,W政府财政只是政府职能部门中专门负责管理属于国家所有并由政府支配的公共资金的职能部门,并非这些公共资金的最终使用者,这就决定了作为这部分公共资金分配者的政府财政,对这部分公共资金的使用拥有监督管理权,并对这部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果承担责任。因此,政府财政就只能通过参与政府采购决策过程和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来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这就是说,政府采购不是政府财政采购,对于政府财政来说,加强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才是唯一可行的途径。
从可供选择的政府采购决策过程上讲,政府既可以将采购决策权赋予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者,也可以将采购的决策权集中由某一专门机构来行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将政府采购决策权赋予财政资源的最终使用者,不利于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因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需资源是通过税收形式来取得的,而政府采购的目的是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这种财政负担者与财政资金使用者分离的情况下,如果将财政资源的使用决策权下放给最终使用者,虽然也可以引进公开竞争机制,但由于在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者与采购之间缺乏一种“隔离”机制,公开竞争机制缺乏必须的“外部环境”,即这种条件下公开竞争难于保证资金最终使用者、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者和供应商之间内在目标上的一致性,往往难以械绝小集团与政府采购官员之间的合谋和腐败现象。
反之,如果将政府采购的操作集中由某一统一的机构来行使,在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者与供应商之间建立一种“隔离”机制,实现财政资金最终使用者与采购机构的分离,这就有利于形成公开竞争所需的“外部环境”,有利于确保资金最终使用者、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者和供应商之间内在目标上的一致性,杜绝小集团与政府采购官员之间的合谋和腐败现象,为公开竞争创造条件。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讲,改革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模式,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是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现象的有效途径。
然而,建立与之相应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是改革后的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由于改革后的政府采购制度完全改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运动过程,即将过去的“财政拨款——用款单位采购——财政审查”这种事后监押模式改为了“用款单位申报”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政府采购机构采购——用款单位验收——财政结算“,这就意味着,第一,政府财政对于政府采购资金的有效使用承担有更为重要的责任,过去的甩款单位在资金管理中的责任基本上转移到了政府财政”身上……第二,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政府财政必须拥有制约或监督采购行为或过程的必要的财务手段,换言之,就是政府财政必须能够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运动过程进行“全程”、“全额”的监督控制。因此,改革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必然要相应的改革现行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改革政府采购技亡奄远创反的哀议
正是由于财政资金管理与政府采购制度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改革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前提条件,因此,政府财政用于采购的资金管理制度改革是改革现行政府采购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目前我国政府财政行为及其相应的资金管理体系改革尚处于规范完善的过程之中这一现实,改革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制度,既要考虑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要适应当前政府财政管理的现状。基于这一考虑,建立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应当认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改革会计核算制度。在会计核算制度方面,必须改革和调整现行的政府总预算会计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核算制度。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按照传统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的,相对比较繁琐。改革后政府采购制度要求,一是财政总预算会计不需再按预算拨付经费,而是按批准的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直接拨付采购资金,在办理决算时,财政总会计可以根据支出数直接办理决算,因而飞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经费支出的核算制度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二是同时单位预算会计对于政府财政拨款的核算制度也要作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合并或调整现行会计制度中对政府财政拨款与政府采购分开核算的会计制度;三是要建立新的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制度,对政府采购的机构,以及财政资金最终使用者和政府财政的政府采购核算进行规范。
第二,改革国库制度。在国库制度方面,应当实行单一账户制度。现行的财政资金支付办法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作法,财政账户与事业行政单位账户分立。但在改革后的政府采购制度下,这种作法对于政府财政直接调度各事业行政单位的资金支付给供应商造成许多不便,而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后,实行计算机联网,政府财政既可以控制各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使用过程和结果,更主要的是便于政府财政统一向供应商划拨资金和调度资金,有利于政府财政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控制。
关键词:财政模式;财政本质特征;竞争性国有资产
关于财政模式选择,一直是我国财政学界乃至经济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上的价值,而且对我国加快改革开放步伐、迎接入世挑战等实践亦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从财政的本质特征和几种财政模式理论的比较研究入手进行分析,并试图作出一个粗略的回答。
一、财政的本质特征
关于什么是财政,学界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占支配地位的解释应为“国家分配论”,即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作为“国家分配论”的创始者和论证者之一的我国著名财政学家邓子基先生在第一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上题为《为国家分配论答疑》的发言中指出: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必须要与资本主义财政等剥削阶级的财政相对比,国家的性质决定财政的性质。不难看出,此种解释认为财政的本质特征是“阶级性”。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质疑上述说法,厦门大学张馨教授认为:“市场型财政具有”政府性“和”公共性“两大基本性质,任何肯定其中一个而否定另一个的观点都是不全面的。”①这种论断将财政的“公共性”放到了与“政府性”平起平坐的地位,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没有使用阶级色彩明显的“国家性”一词,而是使用了“政府性”一词。而近几年来学界流行的“公共行政”论越来越强调财政的“公共性”,实际上认为财政的本质特征应为“公共性”。可以这么说,几十年来关于财政本质的争论就是“公共性”与“阶级性”之争,大体上没有超出这一对概念的范畴。那么,财政的本质特征究竟是“公共性”还是“阶级性”,抑或两者兼具呢?要回答什么是财政,必须立足于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对财政作一个涵盖各种历史阶段、各种社会类型的定义既无必要,也对我国的现实实践无实际上的意义。根据我国现时情况及改革发展方向,财政应定义为:民主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自然,财政的本质特征就是“公共性”。本文认为,之所以会产生“公共性”与“阶级性”之争,其根本原因在于许多学者在分析任何问题时都习惯采取阶级分析方法,“时刻不忘阶级斗争”的训条仍然阴魂不散。目前,我国民营经济茁壮发展,民营经济在国学报民生产总值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且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仍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民营企业家应属于哪个阶级?是否应继续鼓励其发展?如果沿用阶级分析方法,这些问题是难以回答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确立法治的原则和理念,市场经济永远不能真正建成。而民主是法治先决条件,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的法治。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资本主义更切实的民主,那么将市场经济中的我国政府称之为民主政府当无错误。所谓民主,就是人民做主,抛开阶级性不谈,就是公众做主,政府只不过是公众服务的工具而已。政府不是生产单位,自身不能创造价值,财政资金只能源于公众支付的税金和公共财产(国有资产)创造的利润。公众选举、组建政府并支付经费,其目的只有一个:享受公共产品、公共需要得到满足。财政的本质恰与此相对应: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财政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众服务即是其天然的职责,其公共性显而易见。国家对公共资金的分配,仅是财政本质的现象反映而已,并非是财政本质本身。
据上述,“国家分配论”虽对我国财政学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它是阶级分析方法的产物,已不符合时展的需要,应予摒弃。主张财政具有“政府性”和“公共性”两大基本性质的说法亦不准确,因为“政府性”体现的也是“公共性”。此论断尽管与“国家分配论”的结论不同并使用了“政府性”这一阶级色彩较淡的表述方式,但不难看出仍带有“国家分配论”的清晰痕迹。可见,冲破阶级分析方法的樊篱,还财政本质的本来面目,确为我国财政学界的当务之急。综上,我国财政的唯一本质特征是“公共性”,财政模式的选择应与财政的本质特征相适应。即我国财政模式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应定位为单元的公共财政模式。
二、财政模式的几种不同理论
在我国财政学界,对财政模式的选择有多种不同的主张,其中包括与国有资本管理相分离的单一“公共财政”论、“双元结构财政”论、“复式财政”论等。其中,在学界最有影响力且至今仍占支配地位的论断当属“双元结构财政”论。此种主张的核心观点是:我国政府既是政治权力拥有者又是财产权力拥有者,据此财政应为“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或“国有资产经营财政”的双元结构。其中,“公共财政”是依据国家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而“国有资产经营财政”是以国家拥有的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财产权力进行的分配。②这种主张有以下缺陷:首先,将“国有资产财政”与“公共财政”等量齐观。财政的本质属性为“公共性”,财政的职能和目的都是为公众服务,国有资产亦不能例外,至少在定位上应是如此。如果说关于国有资产的收支存在特殊性的话,它也只能与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收支活动并列,而不能成为独立于“公共财政”之外的另一种财政类型。其次,将政府权力划分为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并据此推出“双元结构财政”。实际上,财产权力是政治权力的属概念,政治权力在财产领域的表现即为财产权力,将两者作等量齐观也是不正确的。再次,未将国有资产区分为竞争性国有资产和非竞争性国有资产。非竞争性国有资产的设立,其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本身即属于公共产品提供的范畴,亦是公共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最后,忽略了竞争性国有资产的发展趋向。竞争性国有资产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特殊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愈加成熟,国有资产退出市场竞争性领域乃是大势所趋,关于国有资产的退出问题将于下文讨论。“双元结构财政”论将“国有资产财政”与“公共财政”平行并列,必然对国有资产的发展方向产生误导。
至于“复式财政”论,其与“双元结构财政”论相比并无质的变化,只是认为在“国有资产财政”与“公共财政”之外还存在“功能财政”,“功能财政”不能包含在“公共财政”之中。这种提法并未在学界引起广泛的注意,但为进一步说明公共财政的范围,本文在此仍对其主张的“功能财政”加以简要评述。此种论断认为“社会保障支出作为政府的转移性支出,其受益并不具备公共产品的特征:(1)效用具有可分割性。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建立个人帐户可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份额分割给不同的社会成员享用。(2)消费具有排他性。同一笔社会保障支出,此人享用,彼人就不能享用。(3)取得方式具有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即多一人享受社会保障支出,就要相应增加其边际成本,因此必须在社会保障的受益与缴费之间实行一定程度的挂钩。(4)并非完全免费提供。社会保障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分担的原则,国家必须向集体和个人收取一
定的社会保障费用。所以,社会保障同社会福利、价格补贴、财政补助等其他转移性支出一样,不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当然也不等同于纯私人产品。由于社会保障等转移性支出的经费来源与受益者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和对等的关系,它实际上是用压缩一部分社会成员私人需要的办法去增加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私人需要,是对私人需要的调节,或者说是对社会成员收入的再分配,是对私人产品的调节。因此这部分财政职能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并非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从而不能纳入”公共财政“的范畴。由于它发挥了调节私人需要的特殊功能,故可将其称为”功能财政“。同理,财政分配中其他凡属调节私人经济、私人产品、私人收入、私人需要的活动,即满足调节私人需要的活动,均可纳入”功能财政“范畴”。③从上论不难看出,论者之所以会得出“功能财政”不属于公共财政的结论,主要源于其对公共产品概念理解的狭隘化。以上面提及的社会保障为例,论者将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基金、支出混为一谈,然后得出社会保障具有效用可分割性、排他性、竞争性等特征。维护社会秩序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关于这一点恐怕没有人会提出异议。但如按照论者的思路,因为警察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用不同的形式为不同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同一个警察在为某一社会成员提供服务时,其他社会成员则不能享受这一服务,那么同样可以得出治安具有上述特征而且不属于公共产品的结论。
任何公共需要反映到每一具体的社会成员都是私人需要,但不能因此将公共需要与私人需要混为一谈。公共需要与私人需要的区别就在于私人需要仅仅是私人需要,公共需要则不仅是私人需要,更是公众的需要。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同国防、治安、水利等一样,都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维持共同生活环境正常运转的需要。不仅如此,保护弱者、给予弱者救助也是一个文明社会共同的伦理价值需要,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转移性支出正体现了这一需要。因此说,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当然是公共产品,其收支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试图论证在公共财政之外还存在着独立的所谓“功能财政”显然是讲不通的。
最后,关于上面提到的三种财政模式中唯一的单一“公共财政”论,虽然坚持了单元公共财政论,但又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应该是与国有资本管理相分离的单一的公共财政”。④这种认识仍然是不准确的。首先,公共财政不可能与国有资本管理相分离,国有企业的赢利除留存部分外只能收归公共财政,而不可能流向他处。国有企业需要补贴时也只能由公共财政负担,而不可能有其他的负担渠道。尽管国有企业的具体管理可以由某个具体部门负责,但从总体上来说,无法将国有资本的管理排除在公共财政之外。其次,公共财政无需与国有资本管理相分离。应该说,学者们之所以提出分离主张,无论是主张独立的国有资产财政还是独立的国有资本管理,主要是基于竞争性国有资产特性不相容于公共财政本质属性的考虑。实际上,只要确立了公共财政的价值和理念,反而可以保证竞争性国有资本发展的正确方向。应该认识到,国有资本的竞争性只存在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我国财政模式的选择只能是以与财政本质特征想适应的单元公共财政模式为取向。
三、我国竞争性国有资产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的财政模式还不能称之为公共财政,如何认识及定位我国竞争性国有资产的发展方向,对我国在不远的将来建立单元公共财政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共财政模式是唯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公共财政模式一个十分重要的职能就是为市场经济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运营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如果竞争性国有资产长期存在,公共财政模式就无从建立,市场经济下财政的应有职能就不可能充分发挥。由于我国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尽管政府对国有资产从市场竞争性领域的退出作出了大量努力,但我国现存的竞争性国有资产规模仍十分庞大,且大量国有企业质量不佳、效益低下。如果这种状况长期持续下去,不仅影响了公共财政的单一性,还会使公共财政背上沉重的负担。从更深层次上讲,还会严重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真正确立。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竞争性国有资产大量存在的特殊国情又决定了其从市场领域的退出不能一蹴而就。对此,本文认为:
第一、在目前阶段应确保竞争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应承担提供公共产品责任的财政不背额外包袱,也才能确保国有资产不致流失,对人民负责。今年四月,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掀开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新篇章。在此之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是由大型企业工委行使选择经营者的职能,财政部行使收益及产权变更管理职能,而国家经贸委、计委、劳动部分别行使技改投资审批、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及企业工资总额审批的职能,此种局面被戏称为“五龙治水”。国资委的设立,结束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格局,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当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国资委设立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种思路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国有资产即使退出市场领域,也应当是体现国有资产应有价值的退出。
第二、应该采取切实措施使国有资产尽快退出市场竞争领域,建立真正的公共财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只是适应我国国情的特殊阶段的特殊目标,这并不意味着竞争性国有资产应当继续发展壮大。国有资产管理的历次改革乃至国资委的设立,都没有解决竞争性国有资产与市场经济冲突的根本矛盾。从财政的角度而言,财政应处于市场竞争之外,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而不能因企业是国有或民营而区别对待。如果大量国有资产长期存在于市场竞争领域,财政就要补贴甚至设立国有企业。这样一来,财政既提供公共产品,维护市场的公平运行,又亲自参与市场竞争,实际上是既当服务员又当运动员,既服务于己又服务于人,其提供的服务有所差别就势在必然。没有公平的市场运行环境,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自我调控能力就会大大削弱,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会永远只是一个梦想。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使国有资产退出市场竞争领域,采取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最基本的方式应是出让。这样不仅维护了公共财政的纯洁性,出让获得的资金还可以极大地增强财政的财力,使我国摆脱目前财政困窘的局面。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公共财政更有财力和精力提供提供公共产品和满足公共需要。
[注释]
①张馨我国“财政本质”观演变评述[J]。经济学家。1999(4),92.
②叶振鹏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经营财政[J]。财经文摘。1999(6)。27.
鉴于上述情况,对教材可作如下调整,将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的配平教学移至氧化还原反应基础知识之后、第三章氧族元素之前进行。调整后优点是重点突出,难点逐步突破。当然,调整后起点高、难点集中,一部分学生“吃不消”。为此,我同时又对教学做了三个阶段进行的改革试验。
第一阶段:知识准备
1.在进行高一化学教学之前,先对初三化学进行复习。使学生对原子、分子、原子结构示意图;化合价的实质;化合价与电子得失的关系有较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
2.在进行氯气化学性质教学时,根据原子结构,分析反应中得失电子、化合价的升降等,使学生既掌握了氯气的性质,又能判断化合价变化、电子转移数目。
第二阶段:氧化还原反应基础知识及方程式的配平教学
1.基础教学:起点和要求稍高一些,使学生理解和明确以下两点:(1)氧化还原反应的实质、氧化剂、还原剂在反应中的作用;(2)在反应过程中,电子转移或偏移的总数目应相等。
2.练习教学:(1)训练氧化还原反应的两种表示方法:双线桥法和单线桥法;(2)根据化合价的变化确定电子得失及数目。
3.过渡教学:(1)进行确定氧化还原反应过程中电子得失总数目的练习教学;(2)趁热打铁,引导学生分析探索既然氧化还原反应中电子得失的数目必须相等,而每摩还原剂或氧化剂所提供或接受的电子的物质的量不一定相等。那么要使得失电子的数目相等,就必须使氧化剂和还原剂的物质的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而这个比例关系便是化合价升降数目的公倍数。学生理解了这一点,实质上就明确了配平所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
4.配平教学:以练习为主,使学生熟练掌握用双线桥表示法分析配平简单的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
第三阶段:巩固、强化练习教学
1.强化训练:(1)在后面各章节的教学中,凡是遇到氧化还原反应,都引导学生分析并配平。(2)增大练习量。
2.跟踪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普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坚持辅导: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个别辅导和课堂辅导相结合。
1.1明确立项单位的监管程序
财政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主管部门为立项单位。按照“谁立项、谁管理”的原则,由财政部门确立的项目,其立项、评估、论证和项目实施中的检查、竣工验收等,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吸收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参加;财政部门委托同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其立项、评估论证和竣工验收,以主管部门为主,财政部门参加,并向财政部门备案。
1.2明确项目管理的处罚责任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依法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除责令退还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外,并依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支农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严把支农资金拨付关口
实行项目管理,其次要加强资金控制,这是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桥头堡”。在资金拨付前,要前移监督关口,将管理的环节做细,将项目的责任落实,确保资金拨付到位、使用有效、监管有力。
2.1竣工之后承包单位要初验自查
项目承包单位在每年末或项目全部完成以后,首先要自行初验,并写出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请求立项单位检查验收。
2.2竣工之后立项单位要全面验收
由立项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或项目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对完成的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向立项单位提出检查验收报告,做为报帐付款依据。
2.3工程物料要实行政府招标采购
凡是较大项目工程及所用物料,要实行招标或政府采购,由招标办或政府采购部门结合财政资金管理主管科室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要签订合同,明确责权利;对于较小项目或不适合政府采购的,要由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考察、共同确定生产或供货厂家。
2.4项目资金要统一实行报帐制
凡实行政府招标采购的项目,一般都要实行报帐制,较大项目可实行分阶段报帐,较小项目可完工后一次性报帐。报帐时,项目实施单位可根项目实施责任书(合同书)、项目实施计划成本和项目施工进度,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帐凭据。
2.5严格项目资金自筹配套使用顺序
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徐熙和毕业于统计专业、从事财政管理工作多年、现在预算处工作的刘星,根据自己的体会做了如下介绍。
徐熙认为,此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财权事权下移,区县相应财权事权扩大;收入由原来的分级管理变成分税管理,彻底分税。以上两项工作与统计部门有直接的联系。他说,无论是财权事权下移还是实行彻底分税制,其实质就是要打破所属观念,强化区域整体发展。与此相适应,财政指标已经先行一步,税收统计上也做了相应调整,客观上要求统计部门的核算要配套,即推行区域统计。
推行区县在地统计,这项工作作为2000年全市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增在加紧准备。从统计管理范围看,统计部门将由原来的条条管理走向客观要求的区域化管理。但是,这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统计的要求还不仅仅在于实现区县在地统计。
一、核心竞争力的理论研究
核心竞争力又称为核心能力,是由美国著名管理专家克拉克.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加利.哈默(Gary—Hamet)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一文中首先提出的概念。从本质上讲,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存在于人、组织、环境、资产、设备等不同的载体之中的企业特有的知识和资源,企业通过这些特有的知识和资源,形成其他企业无法取代的特殊专长,开发出具有独特竞争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长期经营积累沉积过程中,逐步升华优化逐步形成的。主要包括核心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外影响能力和应变能力,其本质内涵是让消费者得到真正好于、高于竞争对手的不可替代的价值、产品、服务和文化。
从管理学理论角度来看,国内外的研究者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国外以沃纳菲尔特和潘罗斯为主要代表的学者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种企业以独特方式运用和配置资源的特殊资源;以罗斯比和克里斯蒂森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一系列能力的综合,能力的差异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以巴顿为代表的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使企业独具特色并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它随时间积累而不易为其他企业所摹仿;等等。国内以丁开盛、周星和柳御林等为代表的学者分别撰文认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就是企业具有开发独特产品、发展独特技术和独特营销的能力;陈清泰认为,核心竞争力是指一个企业不断创造新产品和提供新服务以适应市场的能力,不断创新管理的能力,不断创新营销手段的能力;张瑞敏也有类似的观点,其认为“创新是海尔文化的价值观,也是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因为其不易或无法被竞争对手模仿”;等等。纵观国内外有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论述与研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站的角度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的确还处在一种较为模糊的状态。但无论持何种观点,都强调了核心竞争力的独特性、价值性和延展性。
在企业核心竞争力构成要素上,不少研究者也存在许多分歧。以王秉安为代表的国内学者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由硬核心竞争力和软核心竞争力两类竞争力组成;以等为代表的认为,企业核心能力是由能力及能力构架与层次组成的一个两维知识系统;以周卉萍为代表的认为,核心竞争力由领先于竞争对手的三要素构成;等等。从这些观点可以发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中与组织资本、社会资本和智力资本具有密切的关系,而人的素质高低是影响这些构成要素的决定因素,为企业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角度提升核心竞争能力,获得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基于核心能力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对策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国家、地区、企业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和文化背景不同,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点各异。区域性微观调查发现,中国民营企业要在管理创新中求发展,同样应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及时在内部管理对策上作出调整,解决好导致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落后环节上的主要问题。
(一)建立健全与约束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是中国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戴尔?卡耐基说过:世界上惟一能够影响对方的方法,就是给他所要的东西,而且告诉他,如何才能得到它,这就是激励。作为企业主,建立正确的、明确的价值标准,并通过激励手段的具体实施,明白无误地表现出来,是领导企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激励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手段,其功能主要是有利于挖掘员工的潜力,有利于员工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组织形成凝聚力。所谓激励就是指个人在追求某种既定目标时的愿意程度。激励可以划分为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正激励与负激励、内激励与外激励三种类型。民营企业目前的激励主要是政府奖励和企业的结构工资制,表现为政策激励、物质激励、正激励和内激励。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还未重视精神激励、负激励和外激励的功能作用。因此,确保民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应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完善科学管理制度,发扬企业核心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主旋律,来有效地推动人力资源的开发。
(二)完善培训体系,造就知识技能型员工队伍
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内容是提高人的素质,使人具备有效的参与经济运行所必备的体力、智能、技能、正确的行为模式、价值体系、劳动态度、人员激励和人员培训等。培训是帮助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升员工个人竞争力的一种教育、培养方式,包括有形的培训和无形的培训两种形式。有形的培训是指有固定的时间、地点和讲师的培训。无形的培训则是指主管、骨干员工在平时工作中对下属、一般干部、员工的指导、培养。这种指导、培养的方式可以是开会,也可以是一对一的当面交流,甚至可以是批评劝导。在实际工作中,无形培训对提高绩效的作用更大,影响更深,成本也更低(几乎没有什么成本)。无形培训体系的建设关键是要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开放的、愿意交流、愿意指导、愿意分享知识和经验的文化。在实际工作当中,员工的成长和进步70%是通过无形培训完成的。因此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有形的培训体系,更要建立和完善无形的培训体系。在培训项目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应按照先业务部门,后职能部门;先管理层,后员工的顺序,重点放在业务部门和管理人员身上,这样才能保证效果,保证容易获得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建立培训制度体系、人员组织体系、培训信息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全体员工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与劳动技能。
[next]湖北八峰药化(现为三江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产业,是国家氨基酸国产化、产业化基地,成为恩施州出口创汇的骨干企业,其氨基酸原料药和氨基酸口服液分别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6%和80%左右。这与公司重视知识产权投入、重视智力资本的管理和人力资源的开发、重视人才培养是分不开的。公司成立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中科院院士、武大博导、清华大学和上海医科大专家,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结合市场需要自主投资加快成果转化,承担的湖北省“九五”重大攻关计划成果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地位,组氨酸和甘氨酸课题列入2004年湖北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公司每年投资达50万元以上,采取多种方式开发人力资源。一是就地培训:对500余名工人有计划地安排在“八峰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实现了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转变,从一般工人到技术人才的转变。二是外送进修:将现有专业技术人才送入科研院所进修学习,取得大学、研究生学历、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三是请进教师讲课:先后在深圳大学、四川大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等聘请专家教授对营销人员、财务人员培训六期,受训面达800人次以上,使在册的800余名员工中540余人拥有专业技术职称。四是委托办班:与恩施职院签订合同联合培养制药技术、市场营销、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专业200余人,为明天的发展储备人才。
(三)科学设计薪酬结构,实施以人为本的和谐管理
在企业内部,薪酬结构的设计和确定必须根据各个职类的劳动过程特征,设计相应的薪酬结构。企业内部的各个岗位角色,因为其对能力要求和工作过程的特点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职类: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销售业务类、办公文员类、现场操作类和辅助服务类。每一个职类都必须对应其能力条件要求和工作过程特点,确定其薪酬结构。以湖北长友现代农业公司为例,其现行的薪资结构是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均工资比季节性工人年工资多出15200元,比一般管理人员多出12000元,比中层管理人员多出7000元。长友现代农业公司现有稳定的常年员工130人,因生产任务具有季节性吸纳下岗职工和农村富裕人员再就业2000余人,虽然这支季节工队伍与公司并不一定建立了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但他们的薪资状况却不容忽视。岗位员工都是从事具体的业务工作,工作内容相对单一。所以,在心理要求、责任要求、知识要求三个方面都不高。但对技能要求比较高,必须对自己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能够熟练地操作。对体能要求最高,一般都有相当的劳动强度。工作环境也比较差,他们只能整天呆在操作现场,现场任何形式的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都无法逃避。他们的工作过程是完全可以控制的,不仅工作场地稳定,而且工作业绩与他们的身体行为密切相关。长友现代农业公司应参照“现场操作类”薪酬结构的选择确定方法,重新设计“基础+奖励工资”的薪酬结构。
(四)创新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方式
新型工业化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开发人才资源就是创造性地发掘人的潜能和提升人的素质与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里,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新的发展对民营企业人才资源开发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人力资源开发要不断地自我革新。人力资源是一种特殊的、具有创造力的资源。人力资源部门工作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人力资源部门要成为组织经营的战略规划合作伙伴。三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从业人员应具备适应创新时代的能力。
现代人力资源开发是一系列立足创新的多元开发机制的总和,包括教育培训开发、配置开发、使用开发、和激励开发。教育培训开发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通过教育培训开发,提高人才素质,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多出人才,快出人才。要注重培训需求的诱发、引导、注重培训内容层次化、谋划员工的终身教育。优化智能资源的配置是发挥人才力资源创新能力的重要一环。要求做到资源配置要市场化、岗位配置要合理化。用好人是一门管理艺术。人尽其才、人适其所,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使人力资源变为人力资本。要知人善任,引入公平竞争机制,使人人机会均等,创造条件留住人才。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刘智勇.WTO与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J].乡镇企业民营经济,2002,(6).
一、在我国推行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性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公共财政。历史证明,无政府主义的市场经济或者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中的成本很高,并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有效形式,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引导。通过对市场行为的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达到资源配置最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的公共需要,这一公共需要呼唤政府的公共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财政所面对的基础,已从作为行政附属物的企业和个人,转到了独立的市场主体上来,财政的“独立主体性”正在形成,财政活动也正转到为经济主体的公共利益提供服务上来,成为满足经济主体公共需要的基本手段。国家财政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建时就被充分认识到,而起调控作用的财政应采取公共财政的形式,则是近些年才被我们逐渐认识到的。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的国家财政不应是延续计划经济诸多特征的传统财政,而应是与市场经济的公共需要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对市场的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营造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所谓硬环境,就是要能保证市场的物资流动、资金流动和信息流动畅通。这种市场环境只能由政府来提供。所谓软环境,是指能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并有一套相应的机构,来监督这些“游戏规则”的实行。
2.公共财政是提高政府支出效率、遏止腐败的一剂良药。公共财政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政府预算建立在一整套科学公开的运作程序之上,这就为精打细算、有效地使用政府经费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避免了由预算制度流于形式所造成的政府支出铺张浪费现象,大大促使政府支出效率的提高。公共财政的又一重要特征,是通过对政府财力的法律制约,将所有政府预算内外的收入都纳入政府预算中,将政府的一举一动都纳入到法治范围之内。政府收支行为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的法制约束,政府预算缺乏应有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就为权力腐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肥沃的土壤。因此,公共财政的推行实为医治政府权力腐败的一剂良药。
二、我国公共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所面临的难题
1.在公共财政体制下国有经济的定位问题。无论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时代,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与国有经济相关的财政收支始终是一种客观存在。西方公共财政学建立在以私有经济为主的“社会共同需要”之上,我国在借鉴西方公共财政体制时如何给大量的国有经济定位,就成为一大难点问题。有些学者认为我国的财政应该由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所组成,提出所谓的公共财政双元结构论。也有学者将国有经济视作构建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关键障碍,主张放弃对国有产权的庇护。“公共财政双元论”本身违背了公共财政论将财政定位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这一初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国有资产的财政收支,也同样服务于社会公共需要这一大目标,这部分政府收支仅仅是财政的一个构成要素,而非独立成分。也即是说,国有资产财政只是公共财政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说,如果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作为财政分配的唯一目标,那么公共财政必然是一元论。至于将国有经济视作公共财政的障碍、主张放弃对国有产权庇护的观点,与我国政治经济的本质特征相违背,也是不符合国情的。
我国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曾经担负的责任,远比西方的一般企业多,它们不仅承担了大量理论上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而且在经济发展中充任了“龙头”作用,带动了大量的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现如今,国有企业担负的政府职责不可能马上全部转给政府承担起来,同时,能替代国有企业龙头作用的经济力量尚未真正形成。在此情况下,如果让国有企业“一刀切”式地退出,很可能出现一些“真空”或“半真空”状态,这对社会资源的充分运用和调动是不利的,为此,在公共财政建设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去留,应该注重效率标准。真正有效率的企业,应予以保留和发展;确实无效率的,应予以裁撤。就我国国有经济目前发展的势头看,随着国企脱困目标的如期实现,国企上交给政府的利润必将大幅度增长,如果将此部分收入用于国企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或安置下岗职工,这或许更能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即将与国有经济相关的财政收支定位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之上。
关键词:公共财政;政府会计;政府统一账户;英国经验
一、WGA的基本框架
WGA是指覆盖英国所有公共部门的一组合并财务报表。它借鉴商业会计方法,为整个公共部门制作一套基于通用会计准则(简称GAAP)的、统一的合并财务报表,其目的在于:提供质量更高的、更透明的信息,支持财政政策的发展,更好地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更有效地分配资源。
1、WGA涉及的范围。
《政府资源和会计法案2000》为WGA提供了立法框架,它要求财政部为每个履行公共职能的实体,以及部分或全部由公共资金支持的实体准备WGA。具体来讲,基于GAAP的WGA的合并范围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四个地域的各种类型的1300多个公共实体。这些实体分为以下几类:
(1)中央政府。包括核心政府财政基金(’Coregovernment’financialfunds,例如:国家贷款基金账户);政府部门资源账户;非部门公共实体;养老金计划,包括中央政府养老金计划,国民保健服务、教师等其它非基金性的雇员养老金计划);部门资源账户中未包括的国民保健服务实体等。
(2)地方当局(Localauthorities)。包括四个地域的各类议会(如:单一制议会、郡议会、自治市镇议会、区议会等等);消防机构、警察机构、缓刑委员会、旅客运输机构;废物处理机构、资源保护局;地方教育当局及学校等。
(3)公营公司(Publiccorporations)。包括国有行业、其他公营公司、营运基金等。
2、建立WGA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合并的方法论问题。由于合并的工作量非常大,采取财政部与政府部门相配合的方法,由财政部负责整个合并过程及账目的编制,并利用政府部门作为中间人,由它们负责其主办实体的子合并(sub—consolidation)。在合并步骤上,采用阶段性方法,先发展中央政府统一账户(CGA)和未经审计的、基于统计原则的WGA,再过渡到基于GAAP的WGA,并且对账户进行几年的模拟运行,以确保质量。财政部还通过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和咨询组,制定详细的合并进度表,要求每个相关公共实体制定年度数据进度表等多种措施,来确保WGA项目的顺利实施。
(2)集团内部交易的问题。WGA把所有的公共部门看成一个完整的实体,因此必须排除集团内部交易的影响,即从合并的WGA数字中对销掉不同公共实体之间的所有物质交易和结余。此外,对在多个账户中报告的交易要进行调整以避免重复计算,这主要涉及到集中基金账户、国民贷款基金、国民保险基金。
(3)会计政策和会计惯例的一致性问题。合并必须基于统一的会计政策框架,这是一个基本原则。而英国各类公共实体采用的会计政策体制并不一致,具体会计政策的差异也加大了合并的难度。为此,必须比较、调节和集中公共部门中各类法规及会计指导系列,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惯例。
(4)WGA报告的形式和内容。《政府资源和会计法案2000》指出,早期的WGA报告至少要包括三个核心报表:财务绩效报告(即收入与支出账户,相当于损益账户)、财务状况报告(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要解释主要的数字是如何得出的。通过这些高度集中的报表,为议会和其它使用者提供有用的宏观经济信息。
(5)审计问题。为了增加WGA的可信度,其账目必须进行独立的审计。这一审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并入WGA的各个公共实体的法定审计,为此,应当建立与公共实体审计行业标准类似的审计标准,规范审计意见的形式,明确审计权限,并且协调不同审计人员的工作。例如:根据合并范围,明确主计审计长(简称C&AG)、私营部门审计人员、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审计委员会指定的审计人员、北爱尔兰主计审计长等不同人员的审计权限和范围,协调不同审计人员对会计确认等问题的差异。此外,可以开展一至几年的审计模拟运行,以检验其效果。
3、WGA的发展目标。
(1)中期发展:建立基于统计的WGA。在开发和实施基于GAAP的WGA的同时,财政部决定先为整个公共部门开发未经审计的、基于统计原则的WGA。它可以在财政年度结束后较短的时间内生成,有利于为短期或中期财政政策及时提供所需的数据,以促进财政政策的发展,此外,它有可能提高基于欧洲账户体系(简称ESA)的国民核算账户的质量。
(2)中期目标。建立WGA的中期目标是以GAAP为基础,准备一套完全经审计的WGA,它既会流入(feedinto)基于ESA95的国民核算账户,也会流入基于统计(也基于国民核算账户)的WGA(如图1所示)。经审计的、基于GAAP的账目以年度为基础生成,它要经过议会的详细审查,并且为财政政策和经济政策服务。其主要的信息来源为:部门的资源会计与预算(简称RAB)账户、信托和养老金计划的财务报告、地方当局和其他公共部门实体的账户。
基于统计的WGA年度或季度为基础产生。为了产生季度信息,它需要从国民核算账户和部门RSB账户中生成综合的数据,并且对国民核算账户分类进行调整以生成使用RAB分类的账户。这些未经审计的季度信息应当及时准备好以进入短期的财政政策规划过程。
资料来源:HMTreasury(hm-treasury.gov.uk)
WGA是对现有国民核算账户的重要补充。国民核算账户、基于GAAP的WGA、基于统计的WGA,这三个账户都有可能彼此接受数据,例如:可以通过WGA生成的数据改善国民核算账户的数据。
(3)长期目标。长期中,基于GAAP的信息首先从RAB,再从WGA,越来越多地直接流入国民核算账户。WGA的长期发展目标是建立一个能够提供年度审计账目、季度产出数据、国民核算账目,以及国际比较、规划和预测、经济和财政政策等所有产出的、单独的数据收集系统(见图2)。
要实现长期目标,必须做到:(a)成功实施基于GAAP的WGA和审计;(b)拥有从多种平台接收数据以实施合并的技术,以及为多种报告处理数据的技术。
为了生成图中所示的结果,一些来自WGA的数据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或者与其他数据相结合。例如:考虑到ESA分类,可能要进行数据调整以编制国民核算账目;一些预测可能需要把GAAP信息与人口统计规划的数据相结合等等。
资料来源:HMTreasury(hm-treasury.gov.uk)
二、对WGA的评价
1、英国政府对WGA的期望。
近年来,在新工党的领导下,WGA已经从最初的关注增加透明度、增加各类政府部门和公共实体之间的财务责任,发展到与政府决策(尤其是经济层面的决策)直接相关。不论对政府本身,还是对议会、纳税人等其它潜在使用者而言,建立WGA都具有明显的好处。
政府希望WGA能够为各个层次的政府部门、议会、纳税人等用户提供质量更高、更透明的信息,以辅助经济政策的发展,通过更好的决策促进经济绩效的改善,从而使纳税人受益。
2、对WGA的批判性分析。
(1)WGA辅助宏观经济决策的局限性。政府期望通过WGA提供对宏观经济决策有刚的信息,特别是帮助处理代际公平问题和财政可持续性问题。这里隐含的假定是:WGA能够包括养老金、税收、社会保障人口预测、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等黄金法则管理所需的重要信息,但是WGA信息难以达到这些要求。为了责任目标,必须确保这类资产的保护成本、维修成本等信息尽可能准确地反映在政府账目中。
(2)政府债务合并的困境。现实的困境是:政府一方面希望WGA提供所有公共部门债务的合计数据,另一方面又不想将一些重大的债务(如养老金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这种矛盾心理直接影响了WGA信息的可用性及其合并的进程。债务合并困境的典型例子有:(a)关于“铁路网”(NetworkRail)实体21万亿英镑债务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计审计长应用英国GAAP,认为铁路网的债务应该列于资产负债表中,而国家统计署应用ESA95原则,认为这一债务应该在表外。(b)对私人主动融资(PFI)、公私合作(PPP)项目的会计处理。根据FRS5中设定的基本原则,WGA合并中应当包括PFI项目(因为政府确实从项目中受益并且承担了在长期中为项目提供经费的义务),但是PFI项目却被保留在表外。PPP项目中与政府合作的私营公司的资产、负债既没有列入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也没有列入特定用途实体(简称SPE)的资产负债表。
(3)合并会计技术的问题。同私营部门相比,公共部门在使用合并会计技术的概念及操作上都更为困难。主要表现在:(a)由于高度合并的数字,WGA可能掩饰了一些绩效较差的政府单位,而且低估了那些绩效较好的单位的贡献,难以提供评价政府财政状况和财政业绩的充分信息。(b)合并界限难以确定。关于公共部门的定义多种多样,不同的界定标准反映了不同的政治责任。反对编制WGA者认为:将非部门公共实体、地方政府、国有行业等纳入WGA会引起误导,因为这些实体与中央政府在宪法上是独立的,中央政府不拥有这些实体的任何资产和负债。但是支持WGA者认为:如果尊重这些实体的宪法独立性,WGA将是不完全的,因为这些实体或多或少地从中央政府那里接受资助。(c)WGA审计中涉及的实体众多,难以协调。一方面,主计审计长、四个地域各自的审计机构、私营部门审计人员都有自己独立的审计权限,另一方面,主计审计长等主要审计人员必须依靠次要审计人员的工作。要想管理次要审计人员的工作,主计审计长必须拥有否决他们工作的权利(如果审计缺乏质量)。但是,目前并没有清晰的审计直线职权,不同公共部门审计实体之间又竞相争夺地盘,使得WGA审计过程存在重要的结构缺陷,在会计确认问题上各种审计实体之间可能存在大的分歧。(d)WGA要求公共实体实施权责制基础的会计系统,大量的中央政府账目也已经改为权责制基础,但是由于获取信息的技术难度,税收的计算仍然是现金制基础的。部门RAB的合时性和质量,以及上述未解决的问题都会危及WGA的效用。
参考文献:
[1]DannyS.L.Chow.ChristopherHumphreyandJodieMoll.DevelopingWholeofGovernmentAccountingintheUK[J].FinancialAccountabilityandManagement,2007,23(1):27—54
[2]HMTreasury.IntroductiontoWholeofGovernmentAccounts[EB/OL].(2007-04-02).
[3]DavidHeald,GeorgeGeorgiou.ConsolidationprinciplesandpracticesfortheUKgovemmemsector[J].AccountingandBusinessResearch,2000,30(2):15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