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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艾滋病有临床递增发生特点,疾病防治工作的不断研究中,艾滋病抗病毒(ARV)治疗价值突出,在改善艾滋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面具有积极意义[1]。但是,ARV治疗要求患者长期性服药,而药物不良反应成为最常见性问题,为了提高艾滋病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必须做好患者用药治疗期间的监督、观察工作,降低药物毒副作用对患者治疗造成的影响,保证患者生活质量[2]。本文就我院ARV药物不良反应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护理干预措施。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实验对象选自2013年5月到2016年8月期间我院收治的1800例艾滋病患者,均经实验室确诊且符合实验入选标准,患者自愿参与ARV治疗。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患者510例;男性患者468例,女性患者42例;年g在18-85岁之间,年龄均值(35.20±3.30)岁;初中及以下学历患者203例,高中及以上患者307例;已婚患者162例,未婚患者348例。
1.2 药物治疗方法。遵循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给药,常规3个药物组合,即2种核苷类+1种非核苷类/蛋白酶。
1.3 观察指标。记录艾滋病患者具体不良反应类型占有率、开始时间、持续时间、肝功能损害程度。
2.结果
2.1 药物不良反应情况。510例艾滋病患者具体药物不良反应情况结果数据见表1,结合表中数据分析,头晕以及皮疹、肝功能损伤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肾功能损伤持续时间最长。
2.2 肝功能损害。110例肝功能异常患者中,1-2级损伤患者98例(89%),3级损伤患者10例(9.1%),4级损伤患者2例(1.9%)。
2.3 药物更换率。510例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发生药物方案更换患者88例,占17.2%。
3.讨论
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期间药物不良反应问题明显,影响患者治疗依从性,所以患者治疗期间要做好患者反应监测,并采取心理护理以及药物治疗宣教,确保患者治疗依从性以及治疗效果。
3.1 心理护理
首次就诊的艾滋病患者安排专科护理人员一对一指导和护理,在与患者交谈中了解其心理意愿,向患者及家属讲解抗病毒治疗机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缓解患者心理负担,并鼓励患者长期服药,说明长期服药价值[3]。
3.2 药物治疗宣教
首先,药物知识宣教
对患者进行首次给药时,讲解药物作用机制、相关毒副反应,并告知患者部分药物不良反应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减轻,缓解患者治疗恐惧感。另外,叮嘱患者服药近期内尽量不食用海鲜,避免海鲜过敏、药物过敏混淆情况[4]。
其次,服药后随访
艾滋病患者一般在初服药期间不良反应明显,后期会不断减轻,但是一旦患者有肝肾功能损害等并发症问题,会直接影响患者服药依从性。所以,护理人员要对不良反应患者做好安抚工作,增加随访次数,对于不良反应加重患者叮嘱停药并及时就诊,避免不良反应严重影响患者生存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应重视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期间的毒副反应问题,和患者之间进行有效的心理护理以及药物知识宣教等工作,并做好不良反应对症处理,缓解患者治疗期间的恐惧、担忧意识,提高艾滋病患者治疗的依从性,确保长期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范春红,柏春琴,王慧群等.护理干预对艾滋病患者自我管理疾病能力的影响[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2,18(9):1046-1047.
[2]张毅.慢性乙型肝炎合并艾滋病病毒感染应用抗病毒治疗的护理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3,8(15):194-195.
作者:熊凯 范雪云 吴冬
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经费落实情况此次调查的个体企业中,64.7%和62.2%的个体企业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专项经费,但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不同行业落实情况见(表略)。粉尘危害申报与监测情况分析发现,个体企业粉尘危害申报率为47.4%,其中轻工企业的申报率最高,达到71.4%。机械企业的粉尘监测制度和专人负责监测的落实情况较差,。2010年473家有粉尘危害的个体企业粉尘监测点数为985个,合格点数为374个(38.0%)。矿山行业粉尘监测点合格率为58.6%,其他分别为:轻工行业26.5%,危化行业22.4%,建材行业33.9%,机械行业23.6%,冶金行业36.1%。职业健康检查落实情况分析表明,50%的个体企业落实了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离岗时有职业健康检查的占24.3%。在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的占42.3%。不同行业企业职业健康检查落实情况(表略)。职业病危害告知及培训情况调查表明,个体企业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和落实粉尘危害告知的比率分别为34.4%、28.1%和37.8%。其中冶金行业接近60.0%的企业落实了危害告知及设置警示标识和公告栏,轻工行业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和警示标识的企业比率分别为21.4%和22.9%。个体企业管理人员接受过职业危害培训的仅占28.7%。对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培训情况较差,不同行业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表略)粉尘危害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本次调查的个体企业粉尘危害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达到75.7%,但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情况落实较差(28.5%),且防护用品的使用率较低(21.1%),个体防护用品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占81.7%,
随着市场经济多元化的发展,个体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2]。但是大量涌现出的个体企业存在涵盖行业种类多、分布广泛、工艺流程简单等特点,职业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工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中,粉尘危害最为严重[3]。此次调查针对唐山市目前存在粉尘危害的个体企业的特点和管理现状等职业卫生问题,旨在为职业卫生的监督与管理提供依据。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基础。相关法律也明确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该调查结果显示,矿山、危化及冶金企业管理机构落实较好,建材、轻工、机械企业落实较差,仅有64.7%的企业设置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70.0%以上的个体企业没有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这给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带来困难。调查的个体企业中有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仅占20.9%,其中机械行业只占7.3%。落实了职业危害告知、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和警示标识的企业不到40%。由于缺乏管理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使其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且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不能及时监督、检测和控制职业危害。
粉尘的日常检测数据是了解工作场所粉尘危害程度和评价防尘措施效果的依据。此次调查发现,接近90%的个体企业对粉尘危害没有进行日常监测,其中危化行业的企业监测情况较好(30.8%),矿山和机械行业有日常监测的企业不足10%。2010年473家有粉尘危害的个体企业粉尘监测合格率仅为38.0%,其中危化行业最低,仅22.4%。作业人员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的粉尘不但可能患尘肺病,还可能发生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必须做好粉尘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粉尘监测档案,为评价粉尘危害控制效果和预测粉尘对健康影响提供可靠数据。降低作业环境粉尘浓度是减少和消除粉尘危害的关键。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个体企业有防尘设施,但是对设施的定期维护率并不高。这样不能保证除尘和降尘效果。良好的防护用品对接尘工人健康的保护起到不可忽略的作用,一级防尘口罩阻尘率能达到99%以上[5]。
本次调查发现,经常使用防护用品仅有21.1%。可能由于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佩戴不舒服、不方便,工人对粉尘危害认识不足以及企业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和发放不足。因此,采用舒适、高效、经济的防尘用品是提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率的有效方法,也是个人防护用品应用发展的趋势[6]。另外,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也不失为提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率的一个好方法。健康监护是发现职业禁忌证和及早发现粉尘危害的必要手段。此次调查企业中,落实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企业的比率分别为54.3%和49.3%,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的企业仅占24.3%。用人单位应该按要求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这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而且也给工人离岗后出现的职业病纠纷提供参考数据。做好职业健康教育,让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所从事的工作存在哪些职业危害因素及如何防护,也是预防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调查发现,大部分个体企业忽视对工人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完整健康教育培训档案的企业占20.7%。只有提高了工人对职业危害的认识程度,增加了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才能有效减少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2.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4.2.6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4.2.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4.2.9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4.2.10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4.2.11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4.2.12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各职能部室职责
4.3.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4.3.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
4.3.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3.4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4.3.5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
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10、施行X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
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
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二、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三、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四、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五、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九、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十、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2)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十一、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十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十四、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
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医院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六、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卫生部。
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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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卫生现状;调查;评价
某啤酒厂采用国际一流水平的设施,年产20万千升啤酒,受其委托,对工作场所[1]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调查与评价。
1 内容与方法
1.1 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检查等。
1.2 评价方法及依据
采用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检查表法等,依据主要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10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法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1.3 检验检测方法
现场采样方法及采样点位设置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执行[2];粉尘浓度检测采用滤膜称重法,氢氧化钠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3],盐酸采用离子色谱法[3],硫酸采用氯化钡比浊法[3],硫化氢采用硝酸银比色法[3],氨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3],二氧化碳、噪声采用仪器直读法[4]。
2 结果
2.1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用人单位使用的原辅材料料分析,该厂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矽尘、谷物粉尘)、毒物(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硫化氢、氨、二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2.2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个人防护用品
粉尘、毒物控制措施:采用自动化的PLC控制系统;原料输送皮带,糖化锅、过滤罐、发酵罐均为密闭设备;制冷站设置氨浓度检测器及事故排风装置;发酵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设置二氧化碳回收系统,经冷凝后成液态二氧化碳;谷物投料及破碎工段设置除尘器;在包装车间、危化库、发酵罐区、公用工程、理化实验室、污水处理站安装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防噪声措施:优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并在设备相应位置配置减震装置和消声器;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单独不知,并安装减震基础和隔声罩。
防高温措施:产生高温的车间纵轴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有利于热量的扩散;高温车间设有天窗,墙壁设有轴流风机和窗户;高温设备如糖化锅、换热器等外壳设置保温层;对外表面温度高于50℃的设备、管道及附件置隔热层。
个人防护用品:护目镜,防酸碱手套,耳塞(型号:3M 8100),防尘口罩(型号:3M N95)。
2.3 应急救援
该企业可能存在以下急性职业危害:
(1)酿造部糖化工段糖化区存在氢氧化钠、硝酸储罐及管道泄漏时产生化学灼伤及高温烫伤和中暑;
(2)酿造部动力工段制冷间存在贮氨器及管道泄漏时产生化学灼伤、急性氨中毒;空压机房二氧化碳回收装置泄漏,产生急性单纯窒息性气体中毒;空压机房换热器存在高温烫伤;
(3)酿造部污水处理站加酸间存在盐酸储罐及管道泄漏时产生化学灼伤;集水井间、IC间、压力调节室存在急性硫化氢中毒;化验室使用硫酸、盐酸时产生化学灼伤;
(4)包装部洗瓶机操作工位存在氢氧化钠储罐及管道泄漏时产生化学灼伤、及高温烫伤和中暑;包装部瓶场存在高温中暑;⑤化验室使用硫酸、盐酸时产生化学灼伤。
急性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可能存在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设置有应急通风设施;
(2)可能存在化学灼伤的工作场所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3)办公室配备应急药箱,急救箱内配有常见的急救药品;厂区设置有应急通道及风向标。
2.4 职业卫生管理调查
用人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环部,配有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建立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查阅资料,该厂均按照制定的各项制度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5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6 职业健康检查
从该厂连续三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分析:用人单位每年对一线作业工人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5]GBZ188-2014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有: 内科常规体检、肺功能、胸部X射线检查、纯音气导听阈测试、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均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
3 讨论
3.1 评价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卫生用室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基本满足实际防护需要。
3.2 建议
(1)发酵工段硅藻土添加处设置除尘设施,污水处理站集水井间、污水处理站IC间设置强制通风设施,污水处理站化验室设置通风橱及喷淋洗眼器;
(2)污水处理站集水井间、污水处理站IC间设置强制通风装置及与排风系统相连锁的硫化氢报警装置,污水处理站压力调节室设置与排风系统相连锁的硫化氢报警装置;
(3)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点位应覆盖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224-2010,职业卫生名词术语[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16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_、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
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
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
I.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
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
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
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
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尚殳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O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
炼。
3
.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程中的主要内容与目标任务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为19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目标任务是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使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育龄夫妇(含流动人口)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已生育病残儿的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服务率达100%。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质量管理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当前农村广大育龄持证待孕人群获取孕前优生健康教育知识的片面性,持证人群对影响优生的疾病发病率和新生儿缺陷发病率不断上升的现状,笔者认为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程中充分发挥服务站的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功能作用,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和现实意义。
⑴普及待孕夫妇孕前优生知识,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要意义的认识度,做好站前管理。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中,向待孕夫妇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个检查项目的重要意义,以及做好孕前生理、心理的准备和检查前身体准备,提高优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孕前健康检查的参与率。
⑵配强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能力,配齐基层技术服务设备,做好技术和设备管理保障。组织服务人员认真学习《计划生育大练兵题库》、《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丛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优生咨询、医技能力,加强技术服务人员诊疗规范,进行经常性验收考试;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19项服务内容有13项为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尤为重要,针对检验人员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重视检验的培训,多次组织检验人员参加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医院进修,确保医技人员达到会操作、会判断、会解读、会指导、会质量控制的“五会”要求;制定严格仪器设备的准入标准,专人负责保管,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校正、定标等,解决疑难问题。配齐相关配套设施(采血和盛血器具、试剂、质控物、校准物、不间断电源、恒温、通风及除湿设备等),优化实验室,避免因结构不合理造成操作不方便,减少因基本设施不合要求导致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的现象发生,阻断造成院内感染或交叉污染的途径及制约实验室的惯性运行方式。
⑶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做好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摆在首位,高标准、严要求,形成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成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小组,落实人员责任,发挥医疗质量监控在整个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的作用,不定期对项目运作各环节、医疗文书、医疗信息的采集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成立实验室质量管理小组,严格执行实验室的质量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检验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科学的质量控制、质量评价体系[1,2],坚持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控制,做好质量控制结果数据的统计和处理,并对产生的数据进行周期性评价,对实验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改进。
⑷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服务优势,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各镇、街道计生服务站均成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小组,全体技术人员普遍参与,在每月的报表及专题会议提出存在的不足和难点,参加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实现了服务质量的有效提高;13项检验项目中专家会诊对区镇级两级技术服务人员在镇服务站完成8项检查(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常规体格检查、生殖系统检查、白带常规检查、血常规检验、尿常规检验、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方便了待孕人群,提高了基层技术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从而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更具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①由取得省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资格的医师进行首次接诊并完成基础信息、签订知情同意书,优生健康教育、一般情况项目的填写、参与体格检查项目。②检验员严格按照采集标准进行正确采集,并标记清楚,编号有序,采样后要尽快送检,在采血运送和分离血清的过程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血清摇动而影响血样的质量,使用保温装置,塑料离心管要用纸盒或泡沫板固定。③由取得执业医师和超声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影像学诊断,规范图像采集、分析、识别流程正确分析病例,减少误诊,保证诊断的准确性。④区服务站技术人员进行优生风险评估、咨询指导,专家指导小组由上级服务机构副主任医师和本级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骨干组成,对可疑或有高风险人群实行会诊并制定诊疗方案。⑤信息采集由临床医师、信息员共同承担完成,信息员严格执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信息协调员制度和月报告制度,定期分析数据质量,核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数据,并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小组及时反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⑥村级进行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并将随访情况及时反馈给镇街道。镇街道技术服务人员重点对高风险人群进行随访,对所有接受孕前优生指导的妇女,及时准确了解怀孕信息,在怀孕3个月内、6个月后各进行一次孕期随访,并作相应记录,在分娩后42天内再做一次随访并做相应记录,及时填报信息,做好跟踪服务。
参考文献
为进一步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检查质量,提升工作内涵,序时高质量推进项目工作,现制订《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力求做到: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分明;科学合理,推进工作。
二、考核目标体系
(一)组织与保障(10分)
1、成立孕期优生健康检查领导和具体办事组织,明确专职责任人并配齐符合岗位要求的技术人员(5分);
2、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5分);
(二)规范与质量(40分)
1、目标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知晓率90%以上(5分);
2、目标人群符合规定要求(20分);
3、信息系统使用正常,基础信息数据按规范要求及时录入(5分);
4、对目标人群及时反馈信息,并对一般人群进行孕前指导(5分);
5、按规范做好查后随访工作,检查人群后续随访率达98%以上,并及时录入随访信息(5分);
(三)工作成效(50分)
1、完成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任务(40分);
2、引导高风险人群到县计生指导站见面咨询指导率达95%以上(5分);
3、及时上报数据信息(5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突出定量结果。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突出日常管理的考核。县计生委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主要是核对有关记录和资料,并进行入户走访。日常考核以电话访谈及核对信息库为主要形式。
(二)评分标准
1、组织与保障(10分)
①成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领导和具体办事组织,明确专职责任人;评分标准:没有专门人员负责不得分(有专门文件才能得分)。配齐符合岗位要求的技术人员。评分标准:各镇没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分(5分)。
②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评分标准:没有纳入目标责任制不得分(5分)。
2、规范与质量(40分)
①目标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知晓率90%以上(5分);
评分标准:根据调查情况计算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得8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②目标人群符合规定要求(20分);
评分标准:目标人群100%符合规范,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③信息系统使用正常,基础信息数据按规范要求及时录入(5分);
评分标准:没有进行系统使用不得分,录入率低5个百分点扣1分,录入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④对目标人群及时反馈信息,并对一般人群进行孕前指导(5分);
评分标准:没按规定及时反馈信息,一次扣1分;未对一般人群进行孕前指导,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⑤按规范做好查后随访工作,检查人群后续随访率达98%以上,并及时录入随访信息(5分);
评分标准:后续随访率达98%以上,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未及时录入随访信息酌情扣分。
3、工作成效(50分)
①完成年度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人群任务(40分);
评分标准:低于目标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
②高风险人群到县计生指导站见面咨询指导率达95%;(5分)
评分标准:低于目标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③及时上报数据信息(5分);
评分标准:数据上报不及时,每有一次扣1分。
【关键词】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模式 人口素质
【中图分类号】 R1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8801(2014)03-0343-01
我国财政部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0年联合制定《国家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服务项目试点工作通知》,并且对试点工作给予积极的落实,同时获得良好的工作成绩。从那时以后,我国持续的扩展试点范围,积极主张“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概率,增强出生人口素质”,在孕前实施综合预防措施,使预防关口前移[1]。因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着很多特点,如执行主体是基层技术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等,因此应该严格管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积极寻找适合本地区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模式。
1 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
我国于2003年在《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了原有的强制性婚检的规定,于是造成新生儿出现缺陷的概率大大提高,不但降低了我国出生人口的素质,严重影响了未来劳动力的素质,同时还会阻碍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且,新生儿缺陷也会将巨大的精神压力以及经济负担带给其家庭,从而降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因此,应该大力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使得预防关口前移。基于此,我国开始更加重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同时将其看成保证新生儿身体健康的主要举措,努力达成提高怀孕夫妻风险理念、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增强出生人口素质等目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对象即为准备怀孕的夫妇,如再婚具有生育资格并准备怀孕的夫妇以及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等。
2 创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模式
2.1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地的财政局以及人口计生局的党政领导都非常重视孕前优势健康检查工作,同时也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合理的安排与分配资源、有效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从而形成工作合力,有效促进各保障措施的落实。而且创建出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以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本地的人口计生部门的各位领导对工作的落实给予充分关注,同时提供大量的财力、人力以及物力等资源,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在考核评估中加入项目工作[2]。
第二,各个部门要充分的履行各自职责。我国的财政部以及人口计生委会一起监管以及协调此项目,同时要根据相关的方针政策创建出科学有效的工作规范及制度。各级地方人口计生部门都必须要积极的组织与落实当地项目,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指示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并且加强有关人员的质量监管与培训。地方财政部门必须要充分做好拨付有关资金以及预决算专项资金的工作,确保充足的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严格监督与管理全部资金。
2.2 加强宣传教育,创设良好氛围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教育,从而保证群众对此给予充分认可与接受,从而创设出较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首先,可以借助多种媒体,例如报纸、网络以及电视等,大力的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同时通过电视台积极的宣传优生优育知识,从而增强人们对此的重视程度;其次,可以在闹市区等人群非常集中的地方安置宣传牌,大力宣传优生观念,同时也与民政局联合,在婚姻登记处专设优生宣传窗口,并且将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发给新结婚的夫妇,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可以定期的举办优生健康教育大讲堂,将很多新生儿缺陷的图片以及标本等展示给群众观看,加强对其优生健康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其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视;最后,可以在乡、镇服务站建立优生咨询室,从而满足孕前检查夫妇的咨询需求,同时赠予其优生优育手册,扩展宣传范围,同时能够加深群众对优生优育的认识程度。
2.3 坚持相关原则,全面落实服务步骤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增强健康检查效果,在实际健康检查工作中应该充分遵循以下原则:(1)孕前预防原则。保证出生缺陷预防的关口前移,鼓励准备怀孕的妇女要积极的进行孕前检查,使得计划妊娠比率大大提升;(2)
全程服务原则。应该在孕前到妊娠结局的整个过程里都提高有效的服务;(3)
全员覆盖原则。应该提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覆盖比率,使得群众形成更高的出生缺陷风险防范观念与优生观念;(4)重点指导原则,应该为将个性化的服务提供给高危人群,对其给予科学的指导与建议。
而且,要明确与全面落实服务步骤:(1)做好宣传工作。借助多种宣传形式与渠道积极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作用;(2)制定服务计划。要深入调查待孕夫妇的实际分布状况与数量,基于此进行服务的日程安排,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3];(3)加强质量管理。创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技术流程与设备操作;(4)加入专家评估。创建风险评估专家小组,对健康检查结果给予合理的评估;(5)开展科学指导。根据不同的类别为受检夫妇提高科学指导与各项服务;(6)做好跟踪服务。跟踪随访早孕以及妊娠结局,同时对服务信息给予上报,严格管理信息档案。
3 结语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目标即为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将科学的孕前优势健康教育提供给广大计划怀孕的夫妇,同时提供有效的
指导与咨询,科学的评估与检查夫妇的健康状况。其对保证婚姻质量,完成优生优育的目标,推动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要充分重视孕前优生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此项目的充分落实,保证孕前优生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为本市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良好的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概率,增强出生人口素质,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莲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模式探索[J].科技信息,2011,08(02):9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