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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处理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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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第1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混合收集经济效益

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加快,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及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堆积量、清运量与产生量均在逐年高速增加。当前,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已达2.3亿吨,年增率为8%,历年垃圾累积量已达60亿吨,至此,城市垃圾问题已然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最为普遍、最为严重的公害性问题,数量庞大的垃圾正在吞噬着城市周围,带了诸多直接性以及潜在性的污染与危害,在部分垃圾严重的城市,已经对城市建设进程造成了阻碍,制约着城市发展。总之,大量城市生活垃圾除了带来了越发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之外,在对其进行收集、运输及处理方面,也给社会带来了越发严重的经济负担与社会压力。至此,试图用减少垃圾生成的办法来对垃圾增长进行抑制,从现实角度是难以长久实现的,所以可从垃圾产生源头着手,对其实施“清理”,将可用成份收回,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即垃圾分类。

1混合收集方式及其优缺点

混合收集即为各类生活垃圾在未进行处理的情况下而混合在一起,一并将之收集的处置方式。混合收集方式优点:垃圾分类中无需全面参与,方便垃圾产出者;混合何种垃圾,便于集中;不受时间限制,无论何时均可倾倒。基于混合收集所持有的自身特点,此方式通常存有些许问题。其一,此种处理方式使得垃圾在无害化处理在难度方面大幅增加,比如垃圾中有废电池混入,便会使得其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加;其二,降低了垃圾当中有用物质的再利用价值与纯度,比如废纸与湿性垃圾粘连,而丧失回用价值;其三,处理垃圾时,增加了后续分拣工作。

2源头分类收集方式及其优缺点

所谓源头分类收集实际就是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组分,对其实施分类的一种收集方式。通常认为,经分类收集,能够将垃圾当中的有用物质相应纯度的提升,对于垃圾的无害化与资源化有利,还能将后续处理所需耗费的分类分选工作省去,有有利预处理成本的降低,还可减少垃圾处理与运输的工作量;对市民环境意识的提升有益。但垃圾分类收集会造成垃圾产出者工作者的不可规避性的增加。

3我国垃圾分类收集所存问题

3.1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各类问题

对于垃圾分类收集,实质上就是把垃圾分类这一具有专业性质的工作,以分摊的方式分至每位居民。要想真正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居民家中需要依据实际要求,分别设置多个垃圾容器。此方面不仅造成收集垃圾成本上的增加,而且还占据着比较大的居住空间。对于我国城市居民而言,其普遍存在着居住面积小的实际情况,加之家中增加多个垃圾容器,会使得居民在实际居住面积上的减少。另外,实施分类收集方式,还使得以往垃圾投放频率的改变。当仅用一个垃圾容器时,可每日将垃圾向外投放,但假设将垃圾划分为四类,各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会出现减量情况,那么依据怎样频率进行垃圾投放才合适呢?如若还像以往那样每日投放垃圾,那么工作量便是原先的4倍,并且还浪费了大量的垃圾袋;如果并不是每日投放,那么相信并不会有人喜欢家中长时间有垃圾存在,而且一些垃圾如若长时间未清理,则会出现变质、发臭等情况。

这些问题是实际存在的,同时也是每位公众每天均需面对的,并非公众提升环保意识便能消除与克服的,现实中,能够主动且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居民还是占据较大比重的,据相关数据统计得知,此类居民占比大85%,因此并非只有将公众的环保意识提升,便能将垃圾分类收集难的根本性问题给予又有效解决。

3.2垃圾分类收集标准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具有十分复杂的组分,包含有特殊垃圾与余下物、木块、铁金属、纺织物、纸类、有机物、非铁金属及玻璃等。其中对于特殊垃圾而言,主要为有害或有毒性垃圾,比如非空的化装品瓶、药品瓶、电池及灯泡等。这又给分来带来了不小困难。如若分的过粗,那么也就难以将分类的效果较好的发挥出来,还需进行更多的后续分类。如若分的过细,居民与单位的工作量便会增大。对于国外分类而言,主要包含有二类、三类、四类与五类法。我国应该怎样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当前在标准上还没有的到统一与细化。依据《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得知,杭州市的生活垃圾主要划分为四大类,即(1)可回收垃圾,如废弃的金属、塑料及纸张等;(2)非回收垃圾,比如零星肮脏的纸片、厨房垃圾、零食垃圾及塑料袋等;(3)有毒有害垃圾。如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4)大件垃圾,如家用电器、废弃的家具等。依据《青岛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案》等值,垃圾分为四大类,即有毒有害垃圾、大件垃圾、非厨余垃圾及厨余垃圾。对于厨余垃圾而言,主要有菜叶果皮、剩菜剩饭及食物残渣等;而对于非厨余垃圾,则主要包括有居民生活垃圾当中的陶瓷碎片、各种易燃高热值垃圾及可回收废品等;所谓大件垃圾,则有大树枝、旧家电及旧家具等;有毒有害垃圾有水银温度计、废荧光灯管、废旧电池及过期药品等。

针对上述分类而言,尽管能够对垃圾实施比较细致化分类,但在后续垃圾处理方面,仍然需要再进行分类。要想广泛性的推广垃圾处理,便需要依据垃圾的后续处理来进行划分。当前,我国在处理垃圾方式上主要有堆肥、焚烧与填埋等。所以在垃圾分类时,同样需要依据垃圾各种处理要求实施分类。因此,在划分垃圾时,不可将其划分为有毒有害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焚烧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及其它垃圾。

3.3垃圾的贮存与运输问题

假设将垃圾分成四类来进行收集,那么在垃圾贮存容器的数量上需要增加4倍,而与之对应的便是增加垃圾收集车辆。这样不仅造成垃圾贮存与运输投资成本方面的增加,而且还会增加劳动支出成本;另外,因采取的是垃圾分类收集,如若依据混合收集的运营频率,则明显会造成垃圾运输费用的增加;如果将垃圾收集车运营频率减小,则必然会增加垃圾在贮存容器里的贮存周期,那些易腐烂的垃圾,便会变质发臭,尤其是在夏天,容易滋生蚊蝇。

4我国需选择的垃圾收集分类方式

针对城市生活垃圾而言,不管是采取源头分类收集,还是选用混合收集后再分类,均会提升各种垃圾组分相应有序性,使得垃圾的混乱程度有所降低,因此,对于垃圾分类,其实为一熵减过程。为对垃圾的有序性给予有效维持,需将额外能量输入到系统中,在垃圾源头实施分类收集时,此种能量输入则体现在公众为垃圾分类而花费的时间以及所付出的相应劳动。而在混合收集之后在将其进行分类中,此种能量输入则体现在有针对性的垃圾分类工人花费的时间与劳动付出上,现实当中,基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分工角度来考量,社会分工乃是持续推动社会发展及生产力提升的关键因素。因此,伴随当今城市生活垃圾产业化的持续推进,社会分工也会随之变得更为细化。对于社会分工的优势而言,主要表现在:(1)有助于社会劳动范围的扩大,丰富了社会劳动的种类;(2)节约了劳动时间,包含有和节约不同工作交换时中断操作的时间以及括标准化操作节约的时间;(3)由分工所引导的的集中劳动,除了能够减少劳动陪你过的度量与监督,而且还能节约生产资料;(4)促进劳动工具的专业化与分化,有助于生产的自动化与机械化。总之,基于社会发展与社会分工角度来考量,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需有专人来开展,并非全面均参与到垃圾分类中。

因此,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可选择混合收集后再分类,此种分类方式能够细化垃圾分类,还能较好的实现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与减量化。

5案例分析

表1为2014年-2016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成分:

本文以北京市生活垃圾成分为例,通过实际分析,制定出两种收集分类方案,即混合收集与混合收集后再分类,对实施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经对比得出如下结论。

(1)居民以主动姿态并依据相关要求分类投放垃圾的有效率为85%;(2)完成分类收集后,普及率90%;(3)废品的收购价格:废塑料0.79元/kg,废纸0.49元/kg,非金属0.5元/kg,废玻璃0.2元/kg;(4)生活垃圾处理与收运成本费用65元/t;(5)垃圾完成分类之后的后续处理以及运行费用与处置投资:填埋处理的成为为40元/t,投资成本为60元/t;(6)垃圾没有经过分类的后续处置与处理的投资、运行费用:投资成本75元/t,填埋处理成本50元/t;(7)分拣工人平均每天每人的分拣量为1t,管理人员依据工人综述10%进行计算,分拣工人平均年工资为2万元/人,而管理人员的平均每人每年的工资则为2.5万元;(8)分拣劳动保护用品及分拣工具每年为2000元/人。

5.1方案一:混合收集与填埋

垃圾未进行细分与处理,由环卫部门的垃圾收运车进行统一的清运,即运送至填埋场,所以其中不存在分拣费用与废品回收收益,依据上述参数进行计算得知:垃圾处理与运输的费用61619万元,填埋场投入与处置的费用则为104275万元,此方案的总费用支出为165894万元。

5.2方案二:混合收集后再分类与填埋

垃圾先不经过细分,由环卫部门的垃圾收运车运送至中转站,然后在中转站进行分类,从中将诸如金属、玻璃、塑料及纸类等可回收废品进行分选回收,而将那些不可回收的垃圾,则运送至填埋场,实施卫生填埋。依据上述参数及生活垃圾成分,对废品回收量及收益进行计算。经计算得出3年可回收废品量为:玻璃26.36万吨,金属20.57万吨,塑料109.31万吨,纸类157.30万吨。经过系统化计算,三年的废品回收总效益18674万元,回收后减少的处理费用与垃圾运输费用为20.381.6万元,填埋场的投入与处置费用为57050万元,人工分拣废品的费用为7159万元。由上述可知,此方案废品回收的总效率费用为137836.6万元。

5.3案例结论分析

通过进行上述分析,可得知单纯分类收集的M用相比于混合收集后再分类的方式,在费用上明显偏高。另外,依据内贝尔所编著的《环境科学》一书得知,垃圾分类经济与否,可依据如下公式来计算,即回收物资的价值+代其他方法后节省下来的费用-分类收集和回收的费用=重复利用的损益。依据此公式可知,在此案例当中,通过实施混合收集后再分类后,可重复利用的损益乃为194896.6万元,而对于单纯混合收集方式而言,因其不存在分拣费用与回收垃圾带来的效益,仅存有运输与最终处理费用,所以在混合收集方式当中,并无重复利用的损益。因此,垃圾问题与经济间存有连带关系,在对垃圾问题进行解决时,有赖于其方案所持有的经济性。

6结语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垃圾较多采用的是混合收集与堆积的方式,未能对垃圾当中可回收利用物质进行充分再次利用,据相关数据统计得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率仅为58.1%,其中在无害化处理方面仅为19%,由此可知,我国大部分城市垃圾收集后为经过“合理解决”,即未实施针对性分类与填埋。

对垃圾实施系统化的分类与收集,除了有助于垃圾处理成本的降低,还能简化垃圾处理工艺,提升了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不仅能够节省大量的资金,而且还能实现垃圾的综合利用推广对垃圾产生后的后端采用分拣要比混合收集填埋方案,更加适合我国国情,且更为有效、方便。实施垃圾分类除了能够使垃圾自身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及减量化的处理目标,还能有助于人们对自身行为习惯与可持续发展生活方式的培养。基于混合收集后再分类理念下,人们能够更好的尊重客观事物的一般性发展规律,有助于垃圾处理的实效化与长久性。

参考文献:

[1]齐海云,姚淑霞.垃圾分类收费推进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探讨[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 19(2):8-9.

第2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xxxxx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推进xxx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破解“前分后混”难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xxxxx工作方案》、《xxxxx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对垃圾分类工作逐步进行开展,各科室、社区主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专项工作相应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分工协作,推动行动有序开展,确保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三、工作开展情况

1、为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各院落开展宣传、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xxxxx张。

2、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垃圾收集房(桶)、中转房、果屑箱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成xxxxx个小区xxxxx个生活垃圾分类池的修建工作,覆盖了居民数xxxxx户。

3、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组织了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酒店、餐馆召开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对各单位、商家宣传、讲解了生活垃圾分类和可循环利用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各各单位、商家完善各自区域内垃圾分类的宣传和设施设备的完善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3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期;建筑垃圾;处置技术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waste classification, discusses highway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connotation, forms the key technology through the building garbage processing of the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management technology, site classification collection technology, recycle technology, end landfill management technology these four aspects in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period, hoping to inspire and draw lessons from this thought for the waste disposal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implementation in the future period expressway construction .

Keywords: highway; construction stage; construction garbage; disposal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建筑垃圾是指构建物(所有类型的建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高速公路施工建筑垃圾属于广义的建筑垃圾的一个分支,广义的建筑垃圾内涵如图1:

图1 广义的建筑垃圾内涵图

2、高速公路施工建筑垃圾的分类

为了便于高速公路施工建筑垃圾的处置,应对高速公路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a.按照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价值分类

根据建筑垃圾的可再生性和可利用价值,将建筑垃圾分为可直接利用建筑垃圾、可作为材料再生建筑垃圾或可以用于热回收的建筑垃圾以及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

b.根据建筑垃圾的物理性质分类

从方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方面考虑,将建筑垃圾按其物理性质分类,其具体分类标准为:先将建筑垃圾分为金属类和非金属类,同时按能否燃烧分为可燃物和不可燃物,剔除金属类和可燃物后的建筑垃圾再按强度分类:标号大于C10的混凝土或石块等建筑垃圾为Ⅰ类建筑垃圾;标号小于C10的废砖块等建筑垃圾命名为Ⅱ类建筑垃圾。此外,也可进一步将Ⅰ类建筑垃圾细分为ⅠA类(〉C20)和ⅠB类(C10~C20),将Ⅱ类细分ⅡA类(C5~C10)和ⅡB类(〈C5)。

c.根据建筑垃圾的化学性质分类

可将建筑垃圾按其化学性质分为惰性组分和非惰性组分。

3、高速公路建筑垃圾处置的内涵

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延伸生产者责任理论方面来看,建筑垃圾处置的内涵有主要是指建筑垃圾的处置采用资源化的处置方式,即从建筑垃圾中回收有用物质和能源,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方式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物质回收,即从建筑垃圾中回收二次物质。二是物质转换,即利用建筑垃圾制取新形态物质。三是能量转换,即从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回收能量,生产热能或电能。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使建筑垃圾从传统简单的末端填埋处置向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形成再生原料方向转变。本文就重点研究高速公路建设阶段的建筑垃圾处置技术。

4、高速公路建设阶段垃圾处置技术研究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垃圾的原始状态就是各种建筑材料,由于各类原因造成的建材浪费、损耗便形成大量的建筑施工垃圾,这些原因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材的现场系列管理方法不当如表1所示。

表1 高速公路因建材管理不当造成的建材原因分析表

原因类型 具体原因

材料采购 订购错误(错订、多订等),发货、运货错误

材料运输与储存 运输损坏(工地内外),储存方法不当造成材料损坏

建筑材料剩余 用过程产生材料加工剩余物,由于要求不明确造成的材料过剩

另一方面是现场施工的协调与沟通不足,施工技术水平低下。目前,我国现场施工管理比较粗放,责任边界不明,各专业承包商之间缺乏必要沟通与协调,各自为政、频繁返工现象颇为多见。在此情况下,建材浪费、损耗现象在所难免。

4.1高速公路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技术

基于上述分析,根据工业生产管理理论,如清洁生产管理理论、5S管理理论等,完全可以通过有效的施工管理来实现建筑施工垃圾的减量化。

4.1.1加强施工组织,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化

为了促进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内部对建筑垃圾实施有效管理,建议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建筑施工垃圾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其结构如图3所示:

图3建筑垃圾管理的目标责任体系结构图

体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从有序的施工进度安排、科学而合理的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及其处置设备等方面加以考虑。有序的施工进度安排可以确保施工过程有条不紊的进行,合理利用建筑资源,减少建材损耗与浪费;施工方案的制定可以和建筑垃圾处置计划一同考虑,即在施工方案中认真分析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情况,并因地制宜地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宜的建筑垃圾再利用处理方案或无污染、少污染的施工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建筑垃圾外运量,如选择填挖平衡的施工设计方案等;另外,根据建筑施工垃圾现场再循环利用的方法和施工单位的企业实力。

4.1.2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

图纸会审时,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应该就图纸中易导致建筑施工垃圾增加的部位或做法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自己的可行意见或方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的机率。各专业分包、承包商也要在图纸会审时作好沟通与交流工作,使前后的专业施工衔接流畅,预留孔位、预埋件等安放合理,避免发生返工重做的情况。施工图纸设计单位参与施工图技术交底时必须使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和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应注意的问题,尽可能杜绝因交底不明造成工程质量不符要求所导致的返工或补救。

第4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XX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XX县完善提升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工作》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本街道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和处置水平,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全面参与,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完善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体系和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督查考核办法,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体系。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全面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使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同感持续增强,全力助推美丽XX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实施范围

XX街道各村(社区)、站所、相关事业单位。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从2019年5月到2022年5月,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全面提升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

2019年6月)

1. 做好全面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通过邀请县分类办、垃圾分类工作专家现场培训等形式,提升机关、村、社区干部垃圾分类工作能力和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2. 成立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

3. 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宣传培训组、指导推进组,对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

2021年12月)

起,各村、社区按照《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度工作有效落到实处。

1. 至2019年底,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100%,居民知晓率达100%,参与率100%,投放准确率达65%以上,分类运输率达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个、示范小区5个以上,街道(含村、社区)办公场所创建成示范单位。

2. 至2020年底,在覆盖面、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其他指标,确保投放准确率达80%以上,分类运输率达9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7个、示范小区8个。

3. 至2021年底,街道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运输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70%以上,实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小区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5月)

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模式适宜、分类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XX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和有效推进,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宣传培训组、指导推进组、考核督查组,协调落实和推进各阶段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小组。村、社区书记任组长,落实分片包干,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垃圾分类培训教员、指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专业化,切实发挥“三支队伍“的基础性作用。各村、社区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2%。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积极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小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八进“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以及业委会成员、党员、楼道长、小组长、志愿者的培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物业企业、保洁队伍等组织和队伍的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社区开展培训活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特别是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含网格员)要结合“三进三服务“和“一线恳谈日“等活动,每周二、六晚以“固定走访日“的形式开展上门走访宣传,指导垃圾分类。每月走访户数不少于200户,并做好登记。

第5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城乡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方案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收运处理量由1500吨骤增至1900吨以上,最高日垃圾量达2085吨,大大超过我市焚烧厂的处理能力,给我市生活垃圾的正常焚烧处理带来很大的压力。近期垃圾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各板块收集的垃圾中夹杂有较多的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这些非生活垃圾既增加了焚烧厂的处理负荷,也给焚烧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事故隐患。为切实保障我市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各板块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落实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置,特别是要按照垃圾焚烧厂对进厂垃圾成分的要求,杜绝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工业废料、工业污泥、废渣等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分流的建筑垃圾,各板块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储运场所,用于建筑垃圾的集中分拣、储运和中转,对拆建垃圾、渣土通过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分流的工业垃圾,各板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督促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实行集中处置;对分流的农业垃圾,要通过采用直接还田、沤肥、堆肥等肥料化处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二是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调度。市城管部门要根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两座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垃圾量高峰期和突况下生活垃圾的应急调度,统筹安排两座焚烧厂设备的日常检修,全力保障两座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管。各板块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的要求,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所、行政村、环卫服务企业垃圾收集、转运过程的日常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市城管部门要采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板块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两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和各板块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板块垃圾量高峰期分类减量控制指标在垃圾量高峰期对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板块视情实行限量运输。

第6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1引言

TOPSIS (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an Ideal Solution )法在1981年被C.L.Hwang和K.Yoon第一次提出,TOPSIS法根据有限个评价对象与理想化目标的接近程度进行排序的方法,是在现有的对象中进行相对优劣的评价。TOPSIS法又称为优劣解距离法,是多属性决策分析中一种常用的有效方法。鉴于它用隶属度、非隶属度和不确定度三个主要参数来表征,所以在处理现实问题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方面有着良好的适应性。

工程建设中,地基处理方案优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TOPSIS法是多属性决策中诸多决策方法中的一种,本文将基于区间直觉模糊集的TOPSIS法引入地基处理方案的优选中,该方法操作相对方便,计算相对简单。

2基于TOPSIS法的地基处理优化方法的基本思路

1. 构建区间直觉模糊集决策矩阵

假设 为全体实数范围的经典集合,且 , 范围内形如

的三元结构称为关于 的直觉模糊集。例如, ,在投票模型中可以解释为10人参加投票,结果有5人投了赞成票,有3人投了反对票,有2人弃权。

设 是候选方案, = ; 是方案 的一组评价指标集, =

。在信息不完全的模糊环境下,候选方案 的第 个指标的评价值可用区间直觉模糊值 表示,其更能准确表描述各方案评价指标的特性,模糊多属性决策问题可表示为如下的区间直觉模糊集决策矩阵形式:

其中, = , , ,且, , , 。 表示评价指标 的权重,且 。

2.确定区间直觉模糊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

设区间直觉模糊正理想解 和负理想解 分别为 = , =

。其中 = , = 。区间直觉模糊正理想解 和负理想解 分别为:

其中, , 。

3.计算各备选方案 到正理想解 和负理想解 的距离

(1)备选方案 到正理想解 的距离为 :

(2)备选方案 到负理想解 的距离为 :

(3)若考虑到指标 的权重 ,则备选方案 到正理想解 的距离为 :

备选方案 到正理想解 的距离为 :

4.计算备选方案 的综合评价指数 :

综合评价指数 表示各个备选方案 通过与该方案到正理想解 和负理想解 的距离,距离负理想解 的距离越远,距离正理想解 的距离越近的方案 的值越大。于是可用同类方案的 进行对比, 值越大的方案表示该方案越优,越可取;反之,则越差。

3工程实例

1. 工程概况

在津港高速公路试验段处地基有三种处理方案可选,分别为:

(1)方案 :清除部分垃圾并后填1m左右建筑垃圾,冲击压路机碾压处理;

(2)方案 :清除部分垃圾后回填1m左右建筑垃圾,进行强夯桩式置换处理;

(3)方案 :清除全部垃圾后回填建筑垃圾,进行分层碾压。

2.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通过对地基处理体系的研究分析,将地基处理的影响因素分为环境影响、施工条件、技术性和经济性四个方面。四个方面影响因素又包含若干指标,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表1评价指标体系表

3. 基于区间直觉模糊集TOPSIS的计算

基于 这12项属性指标,经过专家的评估,再进行进一步统计、处理,可用区间直觉模糊数来表示,组成了决策矩阵,如表2。在各个具体指标权重ω的确定上,我们根据专家打分法对权重进行计算,其矩阵为:

ωe=(0.25,,0.4,0.35),ωf=(0.3,0.4,0.3),

ωg=(0.13,0.15,0.3,0.27,0.15),ωz=

(0.05,0.08,0.07,0.075,0.1,0.075,0.039,0.045,0.09,0.081,0.045,0.25)

表2 决策矩阵

通过计算决策矩阵,可以得出区间直觉模糊集的正理想解 和负理想解 ,如表3。

表3 区间直觉模糊集的正、负理想解结果表

最后得出各个子系统的评价值,以及整个地基处理方案的评价值,其结果如表4。

表4 各方案计算结果分类表

环境影响

4.计算结果分析

根据将地基处理的环境影响、施工条件、技术性和经济性四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基于TOPSIS法分别计算出各个影响因素的子系统的评价值,并综合4个子系统的全部具体评价指标,基于TOPSIS法综合计算,得出地基处理方案的评价值 。

第7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第五条 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落实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目标,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经贸信息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有害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依法处理举报和投诉,并反馈结果。

第二章 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

第十条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三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鼓励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以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生活垃圾管理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党政机关、驻深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二)住宅区,全体业主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为责任人;

(四)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二)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

(三)对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

(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体育馆、公园、电影院、音乐厅、图书馆、机场、客运站、地铁、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市政路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学校,医院等,应当回收产生的废灯管并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处理。

第十三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标准和分类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有条件的果蔬集贸市场实行果蔬菜皮就地就近处理。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

(三)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十五条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妥善处理,并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类投放。

第十六条 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

前款规定的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定,并在住宅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告知。

第十七条 本市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住宅区在资源回收日当天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资源回收日的实施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及标准。

实行清扫保洁卫生外包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监督实施。

第三章 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

第十九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生活垃圾收运规模运营和区域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服务企业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贮存的技术规范,避免环境污染。

第二十一条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持证上路,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的执法检查。

第二十二条 分类收集、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理:

(一)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

(二)有害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处理;

(三)其他垃圾按照规定采用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市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委托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三条 主管部门负责废玻璃、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

经贸信息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应当优先采用焚烧方式处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逐步降低卫生填埋的比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管理实际,制定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生产的特区技术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列入循环经济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

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低碳消费。

第二十六条 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及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第二十七条 鼓励废弃织物进行资源性回收再造。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深圳读书月活动中开展废旧书籍赠与或者交换活动。

第二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节能周全国低碳日等环保活动的宣传内容,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宣传推广。

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教育,将分类和减量知识教育纳入环保教育相关内容,组织开展校园系列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实践活动。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纳入本单位职业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 妇联、团委(义工联)、工会、科协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鼓励、支持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活动,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第三十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会员单位落实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有关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考核或者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优秀住宅小区评定的标准及评分细则。

第三十一条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进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对相关部门、区人民政府的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十三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称重工作制度,逐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重量统计。

第三十四条 本市实行辖区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制度,并适时将限量排放要求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辖区跨区域处理生活垃圾的,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重量统计信息作为支付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资金的依据。

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和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与经贸信息、环境保护、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台账,汇总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报送的相关数据,并按规定向区主管部门报送。

第三十六条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加强监管。

第三十七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社会监督员制度。

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社会监督员中应当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志愿者等。

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应当作不良行为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的,处3000元罚款;

(二)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的,处20xx元罚款;

(三)未记录或者未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的,处20xx元罚款;

(四)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处3000元罚款;

(五)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个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主管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以抵扣罚款。

第四十二条 生活垃圾收集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处100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生活垃圾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一)运输车辆未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的,处20xx元罚款;

(二)运输车辆未保持密闭、整洁、完好的,处3000元罚款;

(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丢弃、堆放、遗漏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的,处5000元罚款;

(四)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的,处100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处理其他垃圾或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产生二次污染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0元罚款。累计处罚3次或者3次以上的,取消其生活垃圾处理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处理有害垃圾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住房和建设、教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和标准。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在家庭生活或者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梆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蔬菜、盆景植物、残枝落叶等。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深圳垃圾强制分类深圳迈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昨日(6月3日),深圳市、区城管部门联合举办全民分类时代邀您共同见证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会。全市共分为1个主会场和10个分会场,多位市民共同见证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据了解,对于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或个人,主管部门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6月4日《羊城晚报》)

今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20xx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但从目前出台的措施来看,均没有像深圳这样带有鲜明的强制特征,例如北京,以再生资源和厨余垃圾等分类进行划分,并没有惩罚性配套措施。

深圳的措施显得更严厉,除了相关部门将会把《指引》发放到深圳市每个家庭,以引导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外,还将加速推进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范设置,计划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配套完善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此外,在住宅区分类投放设施、生活垃圾分类后处理上甚至细化到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对各类垃圾的收集、投放、运输、处理等都有详细规定。

最引人瞩目的,还是对未按规定投放将受处罚这一条。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xx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处5000元罚款。单位或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不难看出,深圳在垃圾强制分类上独树一帜,因为到目前为止,深圳是所有46个被要求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先行城市中,最先出台未按规定投放将如何受到处罚的城市。

第8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根据广安市及华蓥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阳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逐步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二、项目地点

华蓥市阳和镇广溪路沿线、偏岩子村新村。

三、实施内容

分类垃圾亭5座(结构待定),其中广溪路沿线3座、偏岩子村新村2座;果皮箱15个,均分布在偏岩子新村。

四、实施方式

由华蓥市阳和镇人民政府主管,负责项目建设总体安排和部署。

五、项目建设进度

6月25日前,完成“广溪路沿线、偏岩子村新村分类垃圾亭修建及果皮箱的在偏岩子新村投入使用,同时进行验收及资金拨付。

六、保障措施

第9篇: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沈阳市;生活垃圾;废弃物;物流系统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5-0097-03

自20世纪科技革命以来,人类已经逐步掌握了大量的科学技术和物质财富,不断地迫使自然界竭尽所能地为人类服务。但与此同时,人们逐渐发现,在社会进程不断的物质代谢过程中,生活垃圾废弃物的产量正在以远远超过废物处理量的惊人速度持续积累。为创建“全国环境建设样板城”这一目标,沈阳市也同样面临着巨大城市生活垃圾的废弃处理难题。本文以该城市为例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的解决方案及实施保障措施。

一、沈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沈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的运营现状

沈阳市作为沈阳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在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个垃圾回收逆向物流体系,大体分为源头回收、物流运作和末端处理三个环节(如图1所示)。

1.源头回收环节

城市的居民、企业及单位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的投放源头负责废弃物最初的收集工作,他们每天把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地堆放在固定的地点,再由城建局的环卫部门负责及时将这些暂时堆放储存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目前,环卫部门的垃圾收集车主要采用上门回收、路边收集两种方式回收。

在此环节除了环卫部门负责回收外,还活跃着另外一股力量――个体小贩收购,他们直接向居民回收易拉罐、书本、纸箱、木板、金属等能循环再利用的可回收性生活垃圾,然后再售往废品收购站以获取中间的经济利益。

2.物流运作环节

物流运作指环卫部门、个体小贩、废品收购站以及拾荒者等将已回收的废弃物从源头到垃圾转运站再到垃圾处理厂的一系列物流处理过程,包括废弃物的压缩、储存、倒装、运输等活动。

3.末端处理

经过前两环节后,城市生活垃圾便以进入了最终处理阶段。一部分可回收生活垃圾经废品收购站的处理实现循环再利用,再次进入城市消费中;剩下的绝大部分生活垃圾将在垃圾处理厂进行末端处理。经调研,沈阳市的垃圾处理厂采用的主要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由于城市生活垃圾成分过于复杂以及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设施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沈阳市目前只有很小一部分城市生活垃圾能够得到资源化利用。

(二)沈阳市废弃物流系统存在的问题剖析

随着沈阳市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废弃物流在社会生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废弃物物流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不仅有物质循环利用、能源转化,而且有价值的实现。就沈阳市目前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而言,着力点显然只停留在实现生活垃圾的空间转移和简单处理上,远没实现其社会、环境以及经济意义。

1.源头回收环节的不规范。沈阳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回收存在的最大弊病在于没做到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源头收集时便是一车车囊括所有类别的成分复杂的废弃物,直接导致了城市生活垃圾无法得到资源化处理的后果[1]。

2.流通中的衔接不连贯。在沈阳市目前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中,废弃物在从垃圾收集车到垃圾转运站再到垃圾处理厂的流动中无效环节过多,以致物流效率的下降,运输成本的上升。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亟待改进。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回收成分在垃圾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继续沿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无疑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可以通过改进末端处理方式将城市生活垃圾用于再次利用、发电、堆肥,等等,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二、沈阳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改进方案

基于沈阳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废弃物资日益增多,同时面临环境样板城的建设目标,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废弃物流系统流程提出以下改进方案,如图2。

图2所示的沈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流程图能够解决目前沈阳市生活垃圾废物物流中存在的不足。它优化城市废物物流的整个流程,将城市生活垃圾从源头进行分类,规划了整个系统的物流活动使之更科学合理、细致具体,并注重废弃物流新的传递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其社会价值以及生态环境效益。与沈阳市现有废弃物流系统相比,新系统就多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与创新,其优势有如下几点。

(一)从垃圾源头分做起,为垃圾的“变废为宝”提供保证

本系统设计之初便将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作为切入点,将城市生活垃圾按其种类属性不同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餐余垃圾和可焚烧垃圾四个类别,通过分类收集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倾倒现象,并能够根据四类生活垃圾的不同特点选用合理的处理方式,为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保证。

(二)逆向物流运作专业、高效

该系统为逆向物流活动作了系统合理的规划,分工更加明确。在垃圾收集环节,根据每类的垃圾日产量不同采用不同的收集频率,如产量相对较小的有毒垃圾每星期收集一次,进而提高物流系统的效率;在垃圾中转处理环节,对垃圾进行压实、除臭、储存、转运等专业的物流处理;在清运环节,合理规划垃圾的收集地点、收集路线、垃圾中转站,保证了整个废弃物流流程的高效合理。

(三)建立城市废弃物流网络系统

废弃物流网络的建立结合了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对城市废弃物流系统中的信息流进行了汇总,在市民、企业、政府之间起到沟通作用,协调各方关系,收集、整合、传递、分享各类旧物的有关信息。通过在沈阳市建立城市废弃物信息集中处理中心,全程跟踪、全面收集废弃物物流运作流程各个环节中的信息,并及时处理信息,保证废弃物流系统的高效运作。

(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该系统为不同种类的垃圾找到适合的市场出路,例如可燃性垃圾进行焚烧发电,来自生物的固体废物进行堆肥处理,一些废物残渣可用于铺路,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进行循环再利用等等,通过这些途径大大的提高了沈阳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打造了环境与经济的双赢局面。

三、沈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有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生活垃圾废弃物流政策体系,科学规划和布局垃圾处理节点

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的改进,涉及到垃圾的源头分类、分类回收、分类处理等诸多环节,因此在其施行过程中政府必须起到主导作用。通过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及废弃物流政策体系,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从收运、中转到处置全过程的各个阶段的管理主体、管理内容、和管理方法并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合理布局垃圾的收集地点、收集路线、垃圾桶位置及垃圾中转站的选址,等等。

目前,沈阳市就城市生活垃圾也出台了相应地方法规及政策,如《沈阳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近期施行的“垃圾不落地”收集政策等。但效果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在于废弃物的管理并没那么细化、相应废弃物流政策不配套以及存在虽有法,但可依度不高的现象。

基于目前沈阳市垃圾的管理主要由各市环卫部门主营,垃圾清运处置过程的管理、监督、运行基本由一家完成,城市设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中转运输到最后综合处理系统,包括废弃物流结点规划布局、运输衔接、加工处理等,完善城市废弃物流相关法规及政策体系,并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居民垃圾分类后的后续配套工作及时到位,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二)制定完善的废弃物源头分类体系和分类标准,严格执行分类制度

目前,沈阳市城市生活垃圾仍采用混合袋装方式投放生活垃圾,然而,垃圾分类收集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仅降低了垃圾处理成本,简化了垃圾处理工艺,省去了垃圾进场后预处理的步骤,而且提高了资源的回收利用率,节省了大量的资金,是实现垃圾综合处理和利用的前提,因此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废弃物源头分类体系和分类标准迫在眉睫。

近年来,国家和一些地方虽然颁布了一些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条例,但是大部分更偏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方面,极少涉及到垃圾的分类回收,垃圾分类技术和方法的不明确,为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实施带来很大阻力。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完善的废弃物源头分类体系和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的不同类别作出清楚的界定,使市民明确每种垃圾的归类和投放去向。根据沈阳市生活垃圾特点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以将垃圾大致分为四类: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餐余垃圾、可焚烧垃圾。

(三)加强垃圾分类收集配套设施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的建设

改进后的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照比现有废弃物回收系统在功能上更加完善,导致目前的垃圾收集设施及废弃物处理设备等都难以达到系统要求,因此加强垃圾分类收集配套设施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的建设势在必行。

1.分类垃圾箱

设计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配套的分类垃圾箱是实现垃圾源头分类的基本前提[2]。分类垃圾箱必须要有明确的标识说明其所投放的种类,可参照下表1进行设计[3]。

2.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

在废弃物流系统中垃圾中转站是最主要的物流结点,它连接着废弃物产生的源头和末端处置系统,主要功能在于对收集来的各类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地压实、除臭、分类储存、倒装、转运等物流处理,其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实施限期枢纽功能的保证,也是整个废弃物流流程顺利衔接的保障。

3.资源化利用设备

目前,沈阳市老虎冲、大辛两大垃圾处理厂均以卫生填埋为主要处理方式,这种处理方式最大的弊端在于严重占用土地,而且每个垃圾填埋场都有一个使用年限的问题,长期累积必然会造成“垃圾围城”之恶果。例如,沈阳市苏家屯的老虎冲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为97.25公顷,使用年限为40年。因此综合考虑沈阳市的城市化进程及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可在技术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引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设备,对其进行焚烧发电、堆肥等处理,以实现废弃物流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垃圾分类意识

沈阳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流系统的顺利实施需要全体市民的参与配合,但由于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还需要政府大力倡导和积极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可以通过在学校开设专门的垃圾的分类与处理的相关课程,将生活垃圾细化分类从小抓起;通过电视媒体如插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将环保理念融入人们的生活,时刻提高全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还可以通过在报刊、杂志上设置专栏介绍有关垃圾分类回收、垃圾收集与处理的小常识等等,多管齐下营造全民参加的社会氛围[4]。

与此同时,在现有垃圾回收系统中,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人员在垃圾回收时,无论垃圾是否分类都将那些黑色的袋子集中在一起,然后回去进行处理。然而经过源头分类后的城市生活垃圾必须要保证下一环节――收集和转运同样严格执行分类制度。因此,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人员环保意识的培养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参考文献:

[1] 蔺晓娟.沈阳市生态小区生活垃圾资源化示范模式[J].环境保护科学,2009,35(1):58-60.

[2] 李修涛.城市垃圾与可持续发展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