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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规划 葛沽
我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首次提出对“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予以保护”,拉开了我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序幕。
当前我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主要采用物质空间保护的模式,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不够,造成了许多历史文化名镇感觉像仿古的建筑群落,缺乏精神文化的内核,难以再现其曾经拥有的旺盛生命力。本文从葛沽镇实际情况出发,在历史文化遗存破坏较为严重的现实条件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保护核心,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引导物质空间的复原,以此达到延续历史文化名镇旺盛生命力的目标。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特征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保护非物质义化遗产公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定义为“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005年,中国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其定义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从以上定义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文化表现形式,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以及与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或文化场所)这三个方面,而其内涵包含了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多样性价值等,外延扩展到“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1.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特殊的遗产,它特殊本质规定性决定了它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特征,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是以一种变动的、抽象的和依赖于人的观念和精神存在,物质形式只是其外在的、必要的载体,而不是非物质文化的内核;其次,非物质文化具有过程性, 它的生成和传承直接表现在人类具体实践过程中,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发展,也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具有动态性的;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其存在形态而言,不仅有着不同的形态,就是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地域形态也不相同;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其文化内涵基本上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直接传达给受众(或物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是其最重要特征之一。
2 葛沽古镇现状与特色
葛沽镇位于天津市津南区东北部,地处京滨综合发展轴与东部沿海发展带的交汇处,是连接天津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的枢纽地带。在历史上,葛沽曾以海防重镇,海漕码头,文化昌明,名胜繁多,景色宜人而闻名遐迩,有“北国小江南”的美誉,2006年葛沽被评为天津市市级历史文化名镇。
2.1 历史格局
葛沽于宋代建镇,距今已有千年,是中国北方古镇之一,根据文献考证及清代道光廿十六的镇区图纸可知,镇区历史格局可以概括为:①水流三带,柳影九桥;②九桥十八庙;并分布巡检署,千总署,税局等官衙及大量民居建筑。然而在期间大量历史文化遗存给损毁,虽然80年代中对部分遗存进行了重建和恢复,但由于长期以来未得到有效的保护,造成古镇风貌破坏较为严重,历史格局已基本不复存在,仅有药王庙、郑家大院、张家大院、津东书院、苏家五号院、万字会、邓岑子贝壳堤、康熙行宫、碧樾行宫遗址等历史遗存散布在古镇内。
2.2 非物质文化遗产
葛沽镇是历史上华北“古镇”之一,自明代就是天津地区著名的水旱码头及贸易货物集散地。由于漕运发达,该镇居民多以船业为生。明永乐年间,当地富商与官府出面,在春节至元宵节期间,把海神娘娘(妈祖)塑像放入官轿,用人抬着沿街观灯,此举引得大批船民前来进香祷告,乞求海神娘娘保佑船民出行平安,最终形成了宝辇花会这一民间祭祀活动。与物质遗存不同,经过几百年的沿袭、创新与发展,宝辇花会形成了以娱神、娱民为内容,以民间花会为载体,含有历史、民俗、艺术、信仰、商贸等诸多文化内容的大型妈祖祭祀活动。整个活动从组织安排到花会表演构成一系列完整系统。古镇花会分为两大类,一为座乐,一为耍乐。座乐指八架宝辇、二架宝亭、八处茶棚、十道法鼓,耍乐指高跷、龙灯、竹马、旱船、渔家乐、海会、小车会、中幡、梆子腔、十不闲等以歌舞、秧歌、杂技、戏曲、语言为表演形式的花会。宝辇花会会规缜密、曲仪考究、气势恢宏、场面壮观,葛沽宝辇成为名扬海外、世所罕见的民间花会艺术珍品,葛沽镇也因此于2003年被国务院文化部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2008年“葛沽宝辇”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保护性规划主要思路
葛沽古镇的发展由于种种因素,无论是历史格局还是传统风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辇花会却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和延续,因此作为葛沽古镇的保护规划中应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延续历史文化古镇的生命力,在非物质要素保护和延续的同时,来带动对现有历史遗存的保护,并通过其逐步恢复古镇的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最终实现对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
葛沽历史文化名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承载其活动物质空间载体,因此在物质形态的保护规划中,应该保证其所承载的非物质文化活动相脱节。也就是说,在保持风貌的完整性、传承其历史的真实性的同时,必需保持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性和推动性。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化名镇的生命力,在规划中应引入下列原则,以指导古镇建设“有序、有据”地进行。
3.1 整体保护原则
整体性保护体现在物质遗存与非物质遗存的整体性保护方面,物质遗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和传承的空间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又赋予物质遗存以生命力,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因此在物质空间保护过程中,除了综合考虑村镇、街区、巷道、院落、建筑等各个层面的保护问题,更重要的是综合考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非物质文化的关系问题,从全方位制定古镇风貌的保护策略,在保持古镇风貌的统一、完整的前提下,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和发展。
3.2 动态保护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以此在物质空间方面也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保护与更新,在注入现代化需求与现代化生活节奏的时空下,谋求古镇传统风貌的多元表达方式,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获得更多推动其创新发展的动力。即在传统风格的物质空间中,融入新的使用要求,在发展中保护古镇的风貌,完善古镇的功能,使其能够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与传承的要求。
3.3 重点性原则
在坚持整体性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对重点区域局部改造的方式具有灵活性、有利于公众参与、有利于资金流动以及建筑环境质量的控制,从而能够迅速形成初步效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一个空间平台,为其传承和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在历史文化名镇更新改造工作中,抓住最能够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特质或者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区域,进行重点改造是历史文化名镇更新改造中较为常用的手法,也是最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协调局部与整体关系的方法。
3.4 公众参与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此在其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离不开人,因此在历史文化名镇更新改造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这些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参与者的想法。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是根植在大众的日常生活中的,只有这样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规划应该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当地居民谋求发展的自觉行动。大家的集体参与,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物质空间载体这些历史上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推到一个新的境界。
4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葛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对策
4.1 分层次展现古镇的传统风貌
规划依据宝辇花会会道、水流三带格局和历史建筑和文保单位的分布,将古镇区域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筑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三个层面分别进行保护,并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渗透在保护规划的每个环节中。
4.1.1 古镇核心保护区层面
这是整个保护规划的核心和重点。北侧紧临海河南岸,南侧以南大街为基准向南扩展约80米的街坊范围,西侧以水流三带的西沟为基准向西扩展约100米的街坊范围,东侧以水流三带的东沟为基准向东扩展约100米的街坊范围。核心保护区域中包含历史上的九桥旧址、十八庙中十六座庙宇的旧址和现状宝辇花会茶棚中的四个茶棚。
首先,对整体空间肌理进行梳理,重点是以宝辇花会会道作为空间组织的核心,保证传统巷道的宜人尺度和传统的文化氛围,强调四大茶棚之间的空间联系和会道各个空间节点的控制,同时将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有机的组织在这一空间体系当中,形成以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特征的步行游览线路。即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创造前提条件,又能引导古镇传统风貌的恢复。
其次,对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要严格进行控制,对一至二层建筑在保留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筑形式与郑家大院民居风格相统一,采用坡屋顶建筑。对现状体量大、风格与古镇强烈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尤其是在一些重要历史遗迹上的现代建筑,要逐步进行拆迁重建,新建建筑以院落式为主,为清至民国末年华北民居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对历史遗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恢复重建,以此提升核心区的整体形象和空间品质,为文化的展示提供了一个平台。对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采取抢救性整理,在保护过程中,对这部分内容加以重视。
4.1.2 建筑控制区层面
依托葛沽古镇现状道路肌理,划定古镇建设控制区范围:北起古镇核心保护区界限,南至津沽公路,西接顺利一条、建华一条等现状胡同,东到古镇原有护城河。其中,历史上十八庙中两座庙宇的旧址和现状茶棚中的四个茶棚在此区域内。
该区域要注重与核心保护区的衔接和延续,尤其是在宝辇花会会道两侧的建筑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对四大茶棚等空间节点要严格按照历史风貌进行控制,使其能够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空间体系当中。其他区域在建筑在满足现代生活功能要求基础上,控制其体量和风格,使其能够与核心保护区保持一致。
4.1.3 风貌协调区层面
依托葛沽古镇原有护城河、老城墙的位置,划定古镇建设协调区范围:北临古镇建设控制区界限,南至津沽公路,西接古镇原有护城河,东到古镇原有护城河。其中,历史上的护城河和四座古城门:西营门、东平门、南靖门和南定门在此区域内。
风貌协调区是为保证整体风貌和环境的完整而划定的环境风貌协调区域。要做好区内建筑与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之间合理的视觉景观过渡。建筑功能以居住和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公共建筑为主。建筑服从“体量小、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实行控制。
4.2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塑物质空间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它们往往无法触摸,难于把握,容易被忽略,甚至受到损坏不易觉察。因此,解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脆弱的传统方式,需要通过有形的载体来实现对其安全有效的保护。而存在于历史文化名镇中的历史格局、街巷空间、历史遗迹等,作为一种文化空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尤为重要。
葛沽镇的宝辇花会具有500多年历史,是极具地方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街巷空间是宝辇花会会道的重要物质空间载体,正是在这一载体中展示其无穷的文化魅力。因此在葛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中,将花会会道作为整个古镇保护的核心,不仅力求保留原来的街巷走向、尺度,而且对于两侧建筑风貌也进行严格的控制,以力求原汁原味的展示宝辇花会的文化魅力。而对于承载宝辇的另一物质载体——茶棚,经历了拆毁——重建的过程,当前由于得不到很好的保护,逐渐破损和荒弃。在保护规划中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修复了和更新之外,还将其与社区发展结合起来,使其在平时作为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通过赋予其新的日常功能以保持其生命力。
4.3 塑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表现在精神层面,具有无形性,而其保护和传承需要一种物化的形式在展示,才能使其具备长久而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在保护过程中就需要通过塑造景观将非物质文化展示在大众面前。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展示,一方面是通过相关活动的策划,在宝辇花会的进行过程中将自身的文化魅力展示出来;另一方面就是在古镇的空间中塑造出与宝辇花会有密切联系的物质景观。在规划中主要在一些空间节点,比如祭祀中心、主会场等标志性的空间节点运用雕塑作为主体景观以及以壁画的形式展开一幅宝辇文化景观长卷,使人们从中切身感悟到宝辇悠远的历史渊源和浓郁的民俗节庆氛围。
4.4 以产业性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保护
要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到活态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靠口传心授,而许多项目的传承人,都是七八十岁高龄,并且人数屈指可数。没有年轻人来传承“绝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变成博物馆中的展览品,而不是活灵活现的原生态。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植根于产业化的拉动作用,借助于产业化载体,特别是现代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双重拉动,使其在实现文化价值的同时,也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价值,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在葛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性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创造出各种物质空间,并赋予这些空间旅游、接待、休闲、文化等功能,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金,同时也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保障,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运作的二元互动和良性循环,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4.5 以地段设计导则的管理手段推动规划的实施
对于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中从总体到局部单元,都相应地制定了措施。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和引导建设,规划没有现实意义了。因此,建立保护规划与建设管理之间的联系很重要。
根据古镇范围内保护要求的不同,规划采用的是引入地段设计导则的方法,把规划与控制管理衔接起来。使不同区域或地段在面临改造、重建等情况时,有所依据和指导。就像控规图则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一样,我们利用地段设计导则,分析评价地段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保护的措施和改造的依据,并给出一个较为理想的地段空间示意。
这种用图则的方式,分项分类对各个建筑的高度控制、建筑风格、色彩、材质、街巷空间、沿街围墙、景观要素、配套设施进行说明和规定,并分为控制性和引导性两个方面。高度和配套设施为控制性的要求,而街道空间和建筑风格、色彩、材质,则属于引导性要求,以为居民参与保护改造,提供了一个容易理解和操作的媒介。
5 结语
葛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核心,通过对古镇的历史格局、建筑风貌、景观环境的更新改造,把历史的文脉牢牢地镶嵌在古镇的空间形态中,同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性发展创造条件,营造出一个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物质空间环境。把握隐含在物质空间下的文化要素、精神要素,保持历史文化名镇的旺盛生命力,这是保护规划始终关注的问题,但随着时代的进步、认识的发展,还需不断研究探索,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遗产共同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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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以下统称《保护规划》),保护古都风貌,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迁入保护区人口数量控制、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等相关工作,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保护区是指市政府批准公布的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本规定所称房屋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房屋、院落等地上物。
本规定所称保护区居民是指在保护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的居民。
第三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体现历史风貌为宗旨,坚持科学规划,有效保护,有机更新,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保护规划》要求,拆除违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对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对不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按照与保护区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原则逐步进行改建。
第四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原则是:
(一)保护和恢复保护区的整体传统风貌,保护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二)落实《保护规划》与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市政先行、有机更新、循序渐进。
(三)保护区保护与旧城外开发相结合,修缮保护与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管理相结合,降低人口密度。
(四)政府投入和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合理负担相结合,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多方面积极性。
(五)由区政府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推进实施。
二、落实《保护规划》的重点和原则第五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规划要遵循《保护规划》,其他规划如与《保护规划》存在矛盾的,以《保护规划》为准。
第六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与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相协调。
(二)保存胡同肌理、传统四合院的原有格局。
(三)保存不可移动文物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等历史遗存。
第七条保护区的各类建筑应按照《保护规划》分类,采用不同方式进行保护和整治。
(一)文物类建筑应依据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对其进行严格保护。
(二)保护类建筑只可按原有建筑格局和建筑形式进行修缮,不得拆除、改建和扩建。如确需对其内部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应保留原有格局和外貌。
旧城内被确定为保护院落的,按照保护类建筑进行管理。
(三)改善类建筑应以修缮为主。属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可按历史格局和外貌翻建。
(四)保留类建筑原则上应该保留,需要改建时应恢复传统建筑形式。
(五)更新类建筑应严格按重点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拆除改建。
(六)整饰类建筑应按照保护区传统特征进行整饰或改建。
第八条保护区应保持原有的胡同格局,原则上不得对胡同进行拓宽,确需贯通或拓宽的,应按《保护规划》实施。
第九条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胡同内布置市政管线时,应保持该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胡同的尺度和走向。
(二)在原有胡同基础上布置市政管线时,原则上应按规范要求实施,胡同宽度不够、难以达到规范要求的,经技术规范制定或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条保护区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须保护历史名园及其遗存。
(二)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挂牌的古树名木和《保护规划》确定的“准保护类树木”,须按《保护规划》落实保护责任。
(三)应采取传统的绿化形式进行绿化。
第十一条在保护区内,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及宣传品,不得擅自架设各种管线。
三、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依据《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和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拆除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积极争取和运用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组织建设或筹集保护区定向安置用房,落实居民外迁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保护区周边及区内主次干道、胡同等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保护规划》和保护区风貌保护要求一次完成,由市、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其中,保护区外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分别由各专业单位负责落实。保护区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及非主次干道整修、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费用及所涉及房屋的拆迁补偿费用(以下通称附属工程费),由区政府负责落实。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参照以下原则和标准确定附属工程费的分担办法:
留住的产权人现住房面积部分,可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在规划允许的前提下,留住的产权人修缮后增加的不超过10平方米的厨房和卫生间部分,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住房面积,全额分担附属工程费。
第十四条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方案》应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括:房屋及人口现状,逐幢、院、片的规划设计及房屋保护和修缮措施,外迁人口数量及相应定向安置用房的位置和规模,留住和外迁政策等内容。在《实施方案》审定前,应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论证,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意见。
《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和审定后,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原则上应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之前,应先进行非主次道路整修、市政基础设施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为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创造条件。在组织实施时,可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以院落或者若干院落为单位进行,也可以采取土地置换或整合的方式。
第十六条加强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拆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落实产权人的保护和修缮责任。由区政府根据保护区居民外迁情况、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第十七条自本规定之日起,保护区应实行迁入人口数量控制性管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自本规定之日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保护区房屋出租出售市场管理。对出租出售的房屋,应依法征缴相关税费。原土地属于划拨的,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第十八条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区政府开展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结合各区的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按年度向各专业单位下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保护区居民及其所在工作单位和房屋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
保护区居民属于廉租住房对象的,可不参加摇号排队,给予优先配租。
四、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的措施第十九条建立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在2008年前,根据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年度工作安排,市、区分别按年度安排相应资金,主要用于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其中,市对区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保护区下列单位或住户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迁:
(一)需要腾退后对社会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内的单位或住户。
(二)为引入市政基础设施或道路整修需要拆除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三)恢复建筑物原用途需迁出的单位或住户。
(四)按照《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改建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第二十一条根据保护区外迁居民人数、家庭结构情况,各区可申请提供定向安置用房或专项建设用地,涉及有关税费缴纳和房屋销售管理等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区或者各保护区实际情况,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每片保护区降低人口密度的具体政策:
(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保护区四合院后,落实对所购四合院的保护和修缮责任。具体政策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历史文化保护区四合院若干规定执行。
鼓励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和经审定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迁出现住居民,修缮后自用或出租出售。
(二)由区政府组织实施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落实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异地外迁的居民可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第八条规定购买安置住房。具体优惠办法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保护区居民人均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5平方米,并且在保护区外无正式住房的,外迁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时可按照人均5平方米认定原住房面积。
外迁居民放弃购买定向安置用房的,区政府可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7号令,以下简称87号令)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三)在有利于保护文物,恢复和保持历史风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的前提下,各区政府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可采取政府组织、由投资人参照87号令外迁保护区居民等方式。
区政府在审定各保护区《实施方案》时,不得重复使用优惠政策或扶持措施。
五、保护和修缮责任第二十三条保护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非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按下述规定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一)保护区的私有住房,由产权人按照《实施方案》承担并履行房屋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人可以出售其住房,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房屋后居住或使用的居民和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二)保护区的直管公有住房,可由留住的承租人按本市房改成本价及有关优惠政策购买后,作为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单位可以收购承租人的公有住房使用权。经申请产权单位同意,承租人也可以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权,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三)属于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参照直管公有住房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由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统一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六条保护区留住居民应当按照《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七条保护区留住居民按本规定购买住房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执行,颁发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颁发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十八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做到改善生态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保护区房屋修缮后,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有关工程项目可享受本市改用清洁能源的优惠政策。
六、拆除房屋的处理第二十九条为落实《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房屋的,被拆迁单位和居民应在规定期限内搬出。拆除住宅房屋内的居民可以按照本规定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或申请货币补偿。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87号令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中拆除交通、公交、绿化、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环卫、消防等设施用房,以及当地房屋维修管理用房,应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规划设计方案安排迁移、还建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其中,拆除热源时,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将热用户并网或新建其他热源。在还建的用房交付使用前,应先建临时用房,确保修缮、改建区毗邻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一条在拆除保护区房屋时,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有价值的建筑构件,应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收存保护。
七、保障和监督第三十二条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支持区政府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建立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机制。市、区规划、文物和国土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护区房屋保护、修缮、转让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未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城市生态水系理念
城市生态水系集排涝、供水、水质保护、亲水景观、水生态于一体,以实现人水和谐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水资源高效配置、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水量、水质、水生态并重,防洪、排涝、供水、河道治理、环境改善统筹兼顾,融合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的城市水利综合性基础设施。
2.滨州市各县区城市水系规划
2.1滨州城区构建“四环五海”、黄河水都
滨州城区建设和配套完善“四环五海”、“五纵七横”、 “七十二湖”生态水系,打造“黄河水都”品牌。
四环河规划以不打乱现有水系为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设导控建筑物,以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解决市区内外灌溉排涝为目的,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环城水系“景观、蓄水、排涝、灌溉和治碱”的综合功能。滨城区四环河已初步建成,现状主要是南环河和北环河局部河段不畅通,规划对其进行系统治理,实现四环河全线通航,配套相应的跨河桥梁、穿涵等交叉建筑物。五海工程,即东、西、南、北、中五海,具有沉沙蓄水、市区生态景观和供水及观光功能。同时规划建设“七十二湖”工程 ,全面营造“人在湖畔住,夜闻波涛声”的人水和谐的居住环境;共同构建生态园林型美好家园。
“七十二湖”是滨州市结合自身低洼盐碱地多、池塘多,同时城市建设又需要大量填土的具体实际情况,而规划建设的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原则上每建成一个小区,都布设大于2公顷的水面,它既美化了城市,又改善了城市小气候。“七十二湖”的名称按照滨州市位置划分四个区域,分别以动植物名称进行命名,四环以内渤海五路以东部分,以水中游的动物命名,渤海五路至渤海十八路部分,以地上跑的动物命名,渤海十八路以西部分,以天上飞的动物命名,四环以外的湖以植物名称命名。
2.2惠民县规划建设“一河”、“三海”生态水系
规划对护城河进行开发治理,建设瓮城海、大王营海、塘坊街海等“三海”,将护城河建设成惠民城区集蓄水、防洪除涝、景观于一体的多功能体系,与“三海”工程共同构建惠民县城区的水系工程。有效缓解惠民县城缺水日趋严重的状况,保证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美化城市环境,促进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
2.3阳信县“田”字形水网与东、西两湖共同构建特色的生态水系
根据阳信县城区主干水系的现状构成,结合地形,对现有水系进行连通整合,将幸福河拓宽改造建成管理现代化、工程标准化、节水生态型的“鲁北大运河”,成为贯穿城区南北的景观性河流。在城区西侧开挖梨园河,沿大济路东侧开挖大济河。对现状纸王沟进行疏通整治,与幸福河、梨园河连通,京泰路南侧开挖东西向水渠,连通幸福河与大济河、纸王沟共同构成京泰河。利用现有河道开通信恒河,围绕城区中心形成水环。结合开发区建设开辟启德河、建业河。形成有白杨河、京泰河、沟盘河、梨乡河、幸福河、大济河构成“田”字形水网主干系统。
对滨温路现有湖塘洼地进行扩展,形成西湖,在幸福水库北侧工业一路南侧开挖东湖,在鲁北大街东侧工业二路北侧开挖北湖。与“田”字水网共同构建特色的生态水系。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卫青大将”为你整理了这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经验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经验总结
1、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埇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三五”期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投资共计21357万元,埇桥区财政配套投资44251万元,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区超过80%的农村人口从中受益,集中供水率、自来水入户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2、不断探索,开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新局面。运行管理工作一直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中之重,但“十三五”之前因工程规模偏小、覆盖面偏窄,一直以工程建设为主,出现了“重建轻管”的现象。“十三五”期间,我区不断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多次组织人员去到其他市县交流学习。2019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埇桥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2020年,通过公开竞标,选择了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一运行运行管理,实现了标准化建设管理。安泽公司接管运行管理以来,开通了服务热线,成立了抢修队伍,聘请多位厂长、水质检测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水厂环境、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开创了专业化运行管理新局面。
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过程中,主要围绕六大任务开展工作,并根据我区河湖主要特点编制可行的“一河(湖)一策”,根据一河一策分年度实施重点任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近几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较多,各工程之间同步施工,相互影响,供水管网损坏严重。
二是部分群众用水积极性不高,加上农村人口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致使水厂运行成本居高不下,需要政府进行补贴。
三是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过程中,还存在部分河湖长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部门之间协同联动机制不成熟。
三、十四五”规划情况
1、深化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今年,根据省水利厅工作安排部署,我区组织编制了《宿州市埇桥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规划》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芦岭镇中心水厂,改扩建水厂13处,改造规模水厂4处,改造备用水源井9处,铺设输、配水管道约1900km,规范化建设小型集中供水工程2处;第二阶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灰古镇中心水厂,兼并整合规划区内现有规模水厂。规划期总设计供水规模为22.5万m3/d,规划受益人口142.81万人,并完成水厂信息自动化建设、完善区级信息化管理平台、水源保护划定及区级水质检测中心等,规划总投资108707万元。
2、加大“十四五”期间项目谋划。
一是谋划2021年计划开工项目。包括奎河治理工程(支流)、安徽包浍河治理工程、宿州市夹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埇桥区草坝闸工程、埇桥区季槽坊闸工程等5个项目。
二是谋划储备项目。包括界宿新河工程、澥河综合治理工程、浍河综合治理工程、沱河综合治理工程、北沱河综合治理工程、埇桥区灰古闸工程、埇桥区大店闸工程、埇桥区支河闸工程、埇桥区郭元闸工程、埇桥区刘疃窝闸工程、埇桥区永镇闸工程、埇桥区桃元闸工程、埇桥区李郢闸工程、埇桥区付沟闸工程、埇桥区新河闸工程、埇桥区朱沟寺闸工程、埇桥区马山头闸工程、拖尾河治理工程、方河治理工程、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市濉唐沟通工程、埇桥区新汴河奎濉河连通工程、宿州市水资源配置涵闸控制工程、曹村小流域综合治理、符离小流域综合治理、宿州市埇桥区黄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宿州市埇桥区前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27个项目。
关键词:城市生态水系规划建设
Abstract:The urban water system plays a drainage, flood control, water supply, conservation, ecological role,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Binzhou City, county, city ecological water system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ecological water system and attention matter of the future work.
Key words:City ecological system Plan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 TB4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城市水系既发挥着排涝、防洪、供水、涵养生态等作用,又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载体、城市灵气的所在、居民精神的依托。滨州市将城市水体的保护和生态景观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中,使城市建设从开始就将城市水系的规划和保护纳入正轨;根据水与城市和谐相处的治水新思路,进一步完善河网、水系、水源和池塘湖泊工程,扩大城区水面积和水体体积,充分发挥水体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城市生态水系理念
城市生态水系集排涝、供水、水质保护、亲水景观、水生态于一体,以实现人水和谐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水资源高效配置、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水量、水质、水生态并重,防洪、排涝、供水、河道治理、环境改善统筹兼顾,融合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的城市水利综合性基础设施。
2.滨州市各县区城市水系规划
2.1滨州城区构建“四环五海”、黄河水都
滨州城区建设和配套完善“四环五海”、“五纵七横”、 “七十二湖”生态水系,打造“黄河水都”品牌。
四环河规划以不打乱现有水系为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设导控建筑物,以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解决市区内外灌溉排涝为目的,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环城水系“景观、蓄水、排涝、灌溉和治碱”的综合功能。滨城区四环河已初步建成,现状主要是南环河和北环河局部河段不畅通,规划对其进行系统治理,实现四环河全线通航,配套相应的跨河桥梁、穿涵等交叉建筑物。五海工程,即东、西、南、北、中五海,具有沉沙蓄水、市区生态景观和供水及观光功能。同时规划建设“七十二湖”工程 ,全面营造“人在湖畔住,夜闻波涛声”的人水和谐的居住环境;共同构建生态园林型美好家园。
“七十二湖”是滨州市结合自身低洼盐碱地多、池塘多,同时城市建设又需要大量填土的具体实际情况,而规划建设的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原则上每建成一个小区,都布设大于2公顷的水面,它既美化了城市,又改善了城市小气候。“七十二湖”的名称按照滨州市位置划分四个区域,分别以动植物名称进行命名,四环以内渤海五路以东部分,以水中游的动物命名,渤海五路至渤海十八路部分,以地上跑的动物命名,渤海十八路以西部分,以天上飞的动物命名,四环以外的湖以植物名称命名。
2.2惠民县规划建设“一河”、“三海”生态水系
规划对护城河进行开发治理,建设瓮城海、大王营海、塘坊街海等“三海”,将护城河建设成惠民城区集蓄水、防洪除涝、景观于一体的多功能体系,与“三海”工程共同构建惠民县城区的水系工程。有效缓解惠民县城缺水日趋严重的状况,保证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美化城市环境,促进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
2.3阳信县“田”字形水网与东、西两湖共同构建特色的生态水系
根据阳信县城区主干水系的现状构成,结合地形,对现有水系进行连通整合,将幸福河拓宽改造建成管理现代化、工程标准化、节水生态型的“鲁北大运河”,成为贯穿城区南北的景观性河流。在城区西侧开挖梨园河,沿大济路东侧开挖大济河。对现状纸王沟进行疏通整治,与幸福河、梨园河连通,京泰路南侧开挖东西向水渠,连通幸福河与大济河、纸王沟共同构成京泰河。利用现有河道开通信恒河,围绕城区中心形成水环。结合开发区建设开辟启德河、建业河。形成有白杨河、京泰河、沟盘河、梨乡河、幸福河、大济河构成“田”字形水网主干系统。
对滨温路现有湖塘洼地进行扩展,形成西湖,在幸福水库北侧工业一路南侧开挖东湖,在鲁北大街东侧工业二路北侧开挖北湖。与“田”字水网共同构建特色的生态水系。
2.4无棣县城区水系规划
无棣县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进一步开发治理青波河、幸福河,通过生态整治配套,两岸绿化美化和景点小品的建设,将两河建设成管理现代化、工程标准化的生态型水利风景带。同时结合平原水库建设,将月湖、明湖、镜湖建设成城区的生态湖区,构成完善的城区水系。
2.5沾化县新城区建设“九龙水系”,老城区环城水系及水体造景
新城区建设“九龙水系” ,包括:“一网两环九节点”――横纵水网+内外水环+九个水面。一网:四横三纵的人工水道与纵向的徒骇河相连接,形成水体的网状分布,构架均衡的新城水体网络;两环:整个城市水系依靠四横四纵的带状格局,形成内外两环的水体景观,保证水体基本的流动性和对各个地块的渗透作用。内环:串联城市行政、绿化中心和沿河高档住区。外环:把西城的其他用地串接起来,和徒骇河相通;九水面:分别在科研教育区,冬枣园区,行政办公区,生态湖公园,海滨浴场,体育公园,两大居住区共设置九个开敞水面,一个咸水湖、八个淡水湖,形成九个湖面。
老城区规划建设环城水系,从而彻底改善老城区生态环境,优化老城区城市环境。人工水景和自然水景相结合,创造宜人的亲水空间和富有活力的公共活动场所。徒骇河、冬枣主题公园、生态湖――以自然水景为主,少量建设人工河岸,提升生态价值,创造休闲度假气氛。为了保持城区河道的清洁,规划徒骇河城区段进行改造,城区段徒骇河规划基本维持徒骇河两岸的自然状态,使水面富有乡村田园的空间感,保护自然泊岸景观;局部修整岸线形态,清淤扩岸,创造自然朴实,可参与性强的亲水休闲空间。保护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保证水体和气体自然交换;同时尽力控制上游水体污染。
2.6博兴县城市水系
目前是以胜利河纵向贯穿城区,北连三号支沟,南接支脉河,北关沟、丰收沟等小型河道横向联系,形成了县城区的水系网,规划通过生态治理将城区水系建设成集蓄水、防洪除涝、景观于一体的多功能体系,打造生态示范性水利风景区。
2.7邹平县城区河道及水系规划
黛溪河、新月河贯穿邹平县城区,通过黛溪河流域及新月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同时扩建,整合流域内的人文、自然等旅游资源,建成黛溪河、黛溪湖、新月河风景区。完善城区供水、排水规划,构建以黛溪河、新月河、黛溪湖为主体的生态景观性水体体系。
3.结论
滨州市的环城生态水系充分保持了河道的自然生态,初步实现了生态水系的“水通、水清、水美”,但城市生态水系建设的每一项工程的具体实施都需要辛苦的工作。城区水系建设既是一项周期长、投入多、直接产出少、涉及面广的公益性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能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并重的综合性工程。
搞好城市水系建设,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和城市的知名度,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吸引力、辐射力,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城市建设与发展要以城市所处的地理自然环境为基础,依托城区水系开展城市规划,做到城市建筑、道路、休闲娱乐设施与水系相匹配;坚持应急救助功能的原则,城区水系要确保城市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2)建设城区水系,一定要规划科学、规划先行,规划要尊重水系形成的自然规律,切忌将城市河道变成单纯的防洪工程;创新管理机制,建立专门指挥机构,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并实行责任问责制和严格奖罚制;让公众参与管理。
(3)应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历史性、协调性、安全性和综合性,来保障城市水系安全,改善城市生态,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4)水系建设完成后的加强后期管理更加重要。采用市场化操作,专业队伍承包管理维护是个有效办法。改进城市水务管理体制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也是促进城市水系管理与城市协调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王金凤,刘永.城市水系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5.12。
[2]王学军.郑州市生态水系规划建设思考,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1。
[3]滨州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关键词】 淮北市 水环境监测检验
1 监测检验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1.1 评价标准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
1.2 评价方法
(1)地表水。地表水评价方法:采用单指标评价法,用单项参数的测定值与评价标准对照,属于标准范围内的值,就定该单项因子为该水质类别。地表水综合评价:采用地图重叠法,在单项参数评价的基础上,用各参数级别最高项来表示某河段(或断面)的综合水质状况。
(2)地下水。地下水评价方法: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5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②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③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2 地下水环境质里综合评价
2.1 地下水水化学特征
安徽省淮北地区大部分为冲洪积平原,地形平坦,地下径流缓慢,地下水位埋深较浅,大多在1-4m。浅层地下水大部分属于矿化度小于1.0g/L的重碳酸型淡水,其水化学性质具有水平分带性,从总体上矿化度是北低南高,硬度则是北高南低。从北向南除Ca2+、Mg2+减少外,其他主要离子Na+,HCO3-、CI-,SO42-均有所增加。矿化度为0.5g1L的分界线在泗县—滩溪一线。
深层地下水水化学变化特征与浅层水相似,自北向南水质类型从HCO3-Ca+Na型逐渐变为HCO3-Na型水,矿化度逐渐增高,而硬度则逐渐减少,Ca2+、Mg2+逐渐降低,而Na+,HCO3-、CI-,SO42-逐渐增大。
2.2 地下水水质评价结果
淮北地区除东北部有少量的碳酸盐岩和碎屑岩地层出露外,均被第四系和新近系松散岩类所覆盖。因第四系和新近系松散岩层中富含铁锰质及含氟矿物,因此松散岩类孔隙水中Fe,Mn,F含量偏高,水质相对较差,多为II ,III级水,超标组分主要是原生的Fe,Mn,F。在人类活动较为集中的城镇周围出现IV级水,超标组分除原生的Fe,Mn,F外,还有COD、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NO2-,NH4+碳酸盐岩裂隙岩溶水多为I级水,仅在近城区出现少量IV级水,地下水中超标组分为COD,总硬度,NO2-,NH4+(表1)。
淮北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污染程度相对较高,虽大部分而积为未污染区,但污染区仍占有相当的面积。其中,重度污染区主要呈点状或小片分布于阜阳北部、宿州市东北部、灵璧西部,地下水巾超标组分主要足pH值、CI-、NO3-、NO2-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和COD;中度污染区主要分布在砀山东南部、灵璧—泗县一带,并呈点状分布于界首、宿州及怀远等地,地下水中超标组分主要是pH值、NO3-、NO2-;轻度污染区则分布在其他城市、工矿企业及其周边地区,地下水中超标组分主要是pH值、CP、CI-、NO3-、NO2-、NH4+。
3 淮北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
3.1 城市水环境要进行全面规划
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必须切实搞好水环境保护规划,逐步建立完整的科学的水资源规划体系,促使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做到水环境规划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区域体系规划、建设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充分考虑排水、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的建设。
3.2 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目前淮北市工业废水占所有污废水的45.2%,而且有些行业如化工、造纸、印染等所排废水成分复杂,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城市河流、沟渠等水域遭到严重污染,因此必须加大工业废水的处理力度,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3.3 加快构建循环通连的城市水系
采取河湖连通的水系网络化构建模式,将城区周围的萧濉新河、老濉河、西流河、乾隆湖、南湖、中湖、东湖、闸河等水系打通,在大规模清淤疏浚的基础上,形成河湖相连、城水相依、城中有湖、湖中有城、城湖一体的带状环城水系。增强城市的特色和魅力。
参考文献:
[1]杨红梅.滦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治理探讨[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1(06).
关键词:水系;水生态;水资源;规划
一、工程概况
郑州市白沙园区为郑汴新区重要的城市功能组团,也是郑州新区规划发展的重要建设区域。
白沙园区内水系较为丰富,现状有1条引黄干渠(杨桥南干渠)、4条自然河流(贾鲁河、魏河故道、石沟、刘集沟)穿越规划区,已开挖建成了绿博园湖、华强湖2个湖群,加上正在建设的龙城明渠、永盛明渠,及规划建设的新龙明渠、绿博园一号明渠、二号明渠、三号明渠、四号明渠等排水明渠和博润湖、乾坤湖、禅湖、绿博园湖、华强湖等人工湖泊,共同构成了“4河、5湖、9渠”的水系网络。但是,目前白沙园区内河流水系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大部分河道未经过系统整治防洪除涝标准太低,水系功能不健全,水质污染严重、水体生态功能退化,水资源短缺、配置不合理等。
本次水系规划目标是:根据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针对水系的特点、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因地制宜,提出防治洪涝灾害的对策措施,确定防洪总体方案及重点工程布局,提高白沙园区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使其达到规划的防洪标准,同时满足已有规划和已实施河道水系的防洪除涝要求;分析规划区需水量、供水量和水环境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水源优化配置方案和水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对水域生态景观的修复、建设,使城市水系的观光、休闲等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良好的发挥,从而维系白沙园区发展的生态安全,实现白沙园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河渠安澜、河湖交错、水清岸绿,生态与景观相融合、景观与人文相统一”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现状水准年为2011年,近期水平年为2015年,远期水平年为2020年、远景展望为2050年。
二、防洪工程设施规划
本次防洪规划实施后:规划区贾鲁河干流防洪标准近期达到50年一遇,远期达到100年一遇;规划区域内石沟、魏河故道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新规划排水明渠除涝标准均达到5年一遇。
本次防洪排涝的总体布局是:以贾鲁河作为规划区防洪排涝主干河道,通过河道疏挖、加高加固堤防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可利用堤防超高超泄一定超标准洪水,并充分发挥规划湖泊在洪水期的调蓄作用。
规划范围内的石沟、魏河故道、刘集沟等尚未治理河段,本次进行河槽断面疏挖和加固堤防,提高其防洪能力。
本次共规划各类配套建筑物87座,其中倒虹吸2座、桥梁19座、涵闸42座、橡胶坝16座、渡槽1座、提水泵站7座。
三、水资源利用规划
在对规划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规划水平年社会经济需水量进行预测,同时结合规划区供水状况,对水资源供需状况进行推算,通过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今后规划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及方案,为规划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西部白沙组团内白沙水厂水源及组团内的“4渠”(杨桥南干渠、永盛明渠、龙城明渠、新龙明渠)的生态水源主要以杨桥灌区引黄水为主。引黄水通过杨桥闸前沉沙池沉沙、杨桥调蓄池二次沉沙、经杨桥总干渠为其提供生态用水;
东部绿博组团内的“4渠”(绿博一号明渠、绿博二号明渠、绿博三号明渠、绿博四号明渠)的生态水源,近期采用龙城明渠输水给禅湖,通过禅湖为其供水;远期采用三刘寨灌区引黄水,引黄水经柳湖(沉沙池)沉沙后,通过西干渠、十里店支渠、石沟、石龙暗渠输水给禅湖(调蓄湖),然后通过禅湖为其供水。
“5湖”水源:规划区域内现有的“绿博园湖、华强湖”及新规划的“禅湖”近期采用杨桥引黄水、远期采用三刘寨引黄水水源;规划的“乾坤湖”近期采用杨桥引黄水水源、远期可采用贾鲁河水源;规划的“博润湖”采用龙湖退水水源;其它各单位开挖的人工湖泊采用埋设管道的方式引杨桥南干渠水作为水源。本次规划将湖泊与河(渠)相连,使河道水体直接自流进入湖体为其补源。
同时要建立良好的水量和水质保障体系。
四、水环境整治规划
水质保护目标:到2015年,实现规划区城市废水实现全部收集、统一处理和达标排放,水污染和水生态系统破坏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功能区基本达到水质保护目标,水面占总规划面积的比率达到7.8%;到2020年,河湖生物多样性重现生机,水生态环境质量恢复到准原始状态,实现“河湖、渠与湿地”水景观交相辉映,“湖泊与湿地”遥相呼应、“蓝天-碧水-绿地相融合、“人水和谐”的目标,水面率达到9.7%。
五、水景观规划设想
根据白沙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区生态绿地结构布置规划,确定本次规划区滨水景观规划需遵从“点线结合,动静有序,打造郑州东部15分钟生态水景观生活圈”格局布置。滨水景观的规划应与水系综合功能相一致,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水景观依托的水系和城市绿化系统一起,将形成城市总体空间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重要的生态作用,形成相融相生的水系生态绿化体系。
水系总体布局为:“一轴、两翼、六核、八带”。“一轴”:以禅湖、华强游园、绿博园和七里河口形成南北景观轴。呈现大气的都市水景观生态风格。“两翼”:以白沙组团的生态型景观渠道、自然区河流为主要特征的文化娱乐型水景观和绿博组团的生态性环形明渠为基础的宜居、娱乐型水景观形成东西两翼。“六核”:以贾鲁河商务景观、湖泊水景、魏河故道湿地景观中心、绿博禅湖水文化中心、绿博休闲中心、七里河入口生态中心、形成整个园区的六核。“八带”:以贾鲁河、石沟及六条渠道,形成贯穿园区的水景观带。
六、实施效果评价
白沙园区防洪及水系规划实施后主要效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区防洪除涝安全性将大大提高
目前规划区许多河道行洪断面小,建筑物不配套,堤防不完善,标准低,质量差,构不成整体防洪能力,达不到50年或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有的甚至达不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如果遇到较大洪水,极易出险,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划区水资源和水环境将大幅改善
关键词: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修复、治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巢湖流域地形多样、水系复杂,人口密度大、耕作强度高,湖泊污染面广、量大。自国家开展“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以来,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现状水环境状态依然不容乐观。《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巢湖富营养化程度居全国五大淡水湖泊第二,TN、TP等水质指标也已全部超过湖泊富营养化评价标准。
1 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修复面临的核心问题
(1)半封闭水域
人工控湖之后,巢湖逐步演变为半封闭型湖泊,呈现出“水量交换减少、水体流动减弱、水位波动减缓”等人类干预下的湖泊水文特征,逐步诱发出环境容量缩小、环湖湿地消失、自净能力下降等问题,加剧了水体、岸带生态系统的退化。此外,历史上大面积的围湖造田、筑坝养殖等导致巢湖流域的湿地滩涂逐渐消失,使巢湖流域的陆域生态系统大幅退缩。
(2)污染重湖泊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城镇生活、工业生产和农业面源污染,在加强污水处理和提标改造的同时,随着用水量增加,巢湖流域污水排放及入湖污染负荷持续增长;而入湖河流生态基流匮乏,以及环湖含磷地层的岩溶性磷流失严重,也增加了巢湖的污染负荷。
(3)发展中流域
根据安徽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未来一段时间内,巢湖流域仍将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此外,产业结构调整相对滞后,与减排刚性要求的矛盾依然突出,使得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与日俱增。
2 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
(1)理顺环湖发展建设与水污染防治的支撑并行关系
围绕城、湖关系,确立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一方面,巢湖的保护、修复与治理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巢湖流域)的生态城市建设、流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另一方面,生态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是巢湖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的根本保障。两者是互为依托、互相支撑的整体,缺一不可。
(2)调控水质、水量与水生态,兼顾污染控制与内部调控
水量、水质是湖泊生态修复的基础问题,构建和优化水生生态系统是湖泊治理的根本。作为半封闭浅型湖泊,通过恢复和调整江湖关系来实现水量安全进出、水位合理升降、水体经常流动,是巢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的基础,也是水质恢复的重要条件。
(3)因地制宜选择污染治理技术
巢湖流域山体磷背景值高、涉及区域广,因而要实施全过程磷流失控制技术;巢湖属闸控河道性湖泊,污染物在不同湖区之间迁移,水源地供水安全随时受到威胁,因此要开展重污染入湖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障供水安全应急技术;主要污染入湖河流缺乏生态基流,因此要适时开展入湖河流多源补水的优化调度技术。
3 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修复策略研究
通过对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修复核心问题的解读,确立了其开展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包括示范区生态修复与管控格局构建、产业转型升级、截污减负与水质净化、圈层生态保育修复、扩大湖泊环境容量等五个方面。
3.1 构建生态修复与管控格局
根据巢湖流域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现状,分析各区域的生态承载能力,划定包括水源涵养、水资源调蓄、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维持等功能在内的生态功能分区[1]。以水生态功能分区为依据,对生态要素最集中、生态敏感度最高的区域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禁止开发建设;对城湖过渡地带的生态保护次区域设定准入条件,限制开发建设;对于保障城镇健康发展的区域,满足生态环保要求和排污标准,加强集约建设。层次递进,分类管控,以此实现生态保育地区、新型农业地区和城镇化发展区域的共生、共促。
3.2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缓解“城湖”矛盾
在用足、用活巢湖流域“山、岭、湖、水、圩”等农业发展资源的同时,不断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道路,从根源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低碳产业体系,严格资源节约和环保准入门槛,着力打造生态工业园区,全面降低工业点源污染。同时,发挥近湖区域的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特色旅游产业,打造环巢湖特色旅游目的地。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污染物的结构减排,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矛盾。
3.3 截污减负与提高自净能力相结合,降低污染负荷
首先是控制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以及底泥内源污染控制[3]。弱化与拦截入湖污染,加强对重污染河道的综合治理,同时对河岸带湿地展开重建与修复工作,以及对环湖富磷本地区域的生态修复;第二是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以重污染河道的水体自净能力提升为重点,通过多级人工湿地净化、河口湿地重建、河道原位净化等生态修复工程,削减入湖污染量;构建圩区缓冲带和沟塘生态系统、恢复消落区生态功能,增强湖滨带污染拦截功能。第三是科学清淤,减少内源释放。据估算,巢湖淤积底泥总量约2.5亿立方米,其中高磷底泥约0.5亿立方米,释放的氮磷贡献量约占全湖总负荷的10%左右。选择在主要入湖河口地区开展生态疏浚,一方面可削减底泥污染释放,另一方面可促进生物多样性和物种保护。
3.4 保育修复,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首先是对水体生态系统的保育修复。在分析蓝藻水华易堆积区水体流场与藻华生物量的时空分布的基础上,通过物理拦截打捞、水下气幕拦截等方式,加强对东西半湖蓝藻水华的调控,同时,优化调控湖体物种生物结构,提高湖体水质净化能力。第二是对滨湖岸带的生态修复,通过构建由重点入湖河口净化湿地、圩区湿地、固岸防浪湿地、农村河塘湿地等构成的梯级湿地体系,修复滨湖带生态功能[4]。第三是对陆域地区的生态修复,提高陆域水源涵养能力,修复生态功能。包括加强山体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和抑制岸线崩塌,减少富磷本底、水土流失对巢湖水质的影响;提高森林覆盖率,在入湖河流的源头地区,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景观生态林营造、建设防浪护堤林带等内容。
3.5 调水引流,扩大湖泊环境容量
完善并扩大巢湖对江水循环通道,修复江湖关系,调控水位波动。以引江济巢为标志的控湖工程体系,以实现水量的安全进出、水位的合理升降、水体的经常流动,为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和水资源利用创造工程条件。
4 结语
半封闭水域、污染重湖泊、发展中流域等问题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本着“生态优先”原则,同时不回避巢湖所在的城市地区的发展建设需求,全面考虑水质、水量、水位、水生态等基本要素,全面预测流域生态、生活、生产需求,同步推进湖内调节与流域控制,是制定示范区生态修复策略的关键,本文正是围绕这些基本思考,研究了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修复的基本策略,以期对巢湖及其他相似流域提供参考。
作者简介:
吴亚伟,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王岚,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市规划师
参考文献:
[1]高永年,高俊峰.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三级分区[J].地理研究,2012(11):1941~1951
[2]朱青,唐红兵.创新湖泊治理与保护思路,加快巢湖治理与保护进程[J].水资源保护,2013(7):54~55
关 键 词:泉水整治;一城一湖一环众节点;大明湖;护城河
中图分类号: P34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济南被称为泉城、泉都,处处呈现出“家家泉水,户户垂柳”、“清泉石上流”的绮丽风光。泉水特色使济南成为一个富有活力和生机的城市,济南有四大泉群,72 名泉,733个天然泉,众多的泉水要素是活力城市的高度复杂有序的组织肌理,不仅丰富了济南的历史文化,更造就了济南与众不同的特色。
1.大明湖和护城河改造前状况
大明湖位于济南古城的北部,济南诸多泉群喷涌的泉水,经护城河等水系流入大明湖。自1958年创建大明湖公园后,大明湖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城市公园(图一)。一方面,西岸的树林、北岸的地形、东岸和南岸的建筑把大明湖围在中间,没有建筑的地方筑起的高墙,割裂了大明湖与周边城市的视觉联系。另一方面,大明湖湖面辽阔有余但是缺乏层次,风景一览无余,较为单调,观赏价值没有充分利用。 济南护城河水位和周边城市道路有较大的高差,环城公园内的步行空间没有形成连贯有序的系统,因此人们行走在护城河边的城市道路上都不易感觉到护城河的存在。历史上城、河、湖、泉相融的泉城肌理被侵蚀和破坏,河道和湖泊离市民的生活越来越远。老城区中,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不高,污水乱倒,导致泉水污染无法饮用,以泉水构筑的市民交往系统正日益退化。
2.大明湖和护城河的扩建整治过程
济南市政府为改变上述一系列问题,实施了一系列的改建活动,大明湖扩建改造工程于2007年10月。该工程总投资21亿元,拆迁居民2961户、国有单位21个,扩建后总面积由74公顷扩大到103.4公顷,新增水面11.7公顷、陆地17.7公顷。
此次大明湖改建恢复重建超然楼、明湖居、闻韶驿等历史古迹;增辟老舍与济南、秋柳人家等文化展馆;新建七桥风月、秋柳含烟、明昌晨钟、稼轩悠韵、竹港清风、超然致远、曾堤萦水、鸟啼绿荫景区。改建活动不仅强化了大明湖作为泉城特色标志区的景观核心作用,而且更进一步彰显了泉城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提升景观效果、增强城市活力,完成了大明湖由“园中湖”到“城中湖”的转变,成为一处集名胜古迹、人文景观、休闲健身、文化娱乐和游览、观赏为一体的特色风景区,真正融入城市,融入市民的生活之中。
图一大明湖和趵突泉 图二护城河与周边道路
环绕济南旧城的护城河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一条人工河(图二)。规划过程中发现,护城河要实现全线通航,与大明湖在水陆游览上联为一体存在2个瓶颈:一是护城河水位的高差问题;二是护城河西段与大明湖联系处的水路交通与城市主干道如何协调的问题。现状护城河共有5个水位标高,规划通过调整闸的位置和护城河的水位标高,在护城河和大明湖之间仅通过2个船闸就实现2个水体间的游船贯通,这是沟通济南水路游览体系的最简单有效的途径。水位标高调整后,护城河的西段河面大部分都比原水面标高降低了,而东部河面大部分都比原水面标高提升了,从而使得护城河西段桥梁得以通航。同时水位的变化也带来驳岸的调整与改造的机会,通过对现有驳岸的不同处理,建立起护城河与城市生活的紧密联系,修建了环城公园内完整的步行系统和休息空间,同时水岸的视线通廊也做了相应的改变。第二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将毗邻护城河的一处废弃工厂改造成创意产业园。通过选择性地保留、改造、拆除和新建,将这里建设成既具工业历史的痕迹,又充满活力的艺术园区。护城河在这里局部改道、拓宽,从工厂区中穿过,河道向北避开城市交通节点,穿越2条较小的城市道路,通航的问题彻底解决。
3.泉水整治的的两大原则
3.1重点元素详细整治,达到滨水系统全方位的提升
济南的诸多城市形象要素,如泉城广场、泉群、园林、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等,如何完善内在功能,发挥规模优势和整体的标志性效果,是形成泉城特色的关键。山、泉、湖、河、城的有机结合是济南城市格局的重要风貌特色。此次规划以体现自然山水与古城的有机结合及空间尺度和谐为准则,对济南古城的一系列环境整治,从小规模的整治工作开始,这样不尽完善了济南古城的泉水特色,更是提升了整个济南城市的整体形象,济南城市肌理结构逐步走向轨道化。大明湖、王府池子、珍珠泉及护城河环线及泉群是济南古城的传统特色风貌区域,我们在规划尽中可能保持了这些地区的传统街巷格局 ,对有特色的院落、民宅分别进行保护、整治、维修,进行小规模填充式改造;周边传统街区的整治融入滨水系统的规划中,集中体现“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风貌特色。各个要素之间达到互动融合,将其自身的景观和其特殊的外部建筑景观和文化内涵,结合起来规划治理。
3.2加强节点互动,形成系统结构骨架
趵突泉、五龙潭、大明湖等公园用地偏小,各个公园都极具特色,但放在标志区的大环境中却显得支离破碎,整体效果不佳。为此,规划将各个公园用地尽可能扩展至城市干道边,拆除原沿街的破旧房屋,使公园的绿色景观融入街景;通过扩大用地及开辟公园边缘的绿化带,将邻近的各公园串联起来,既充实了各公园的景区,增加园林特色,又最大限度发挥了公园群体的规模效益。随着单个节点的整治,各元素空间形式发生转变,整体结构也随之改变,整个城市结构及相应的肌理组织也呈现出最合适的状态。
经过一系列规划整治,济南古城形成了“一城一湖一环众节点”的发展结构,即济南古城—大明湖---环城公园---珍珠泉、濯缨泉等,这样不仅完善和加强了古城的发展战略方向,而且促进提升了整个济南城市结构的发展。规划以环城河水系为纽带,对河道断面进行改造,形成连续的矩形河槽,并对河槽两侧进行绿化,以形成滨水步行景观游览系统;保护和疏通区内泉水流经的明渠或暗沟,将大明湖和护城河联通,将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和护城河联通,保持泉池、水系的联系;恢复已填埋的泉池,对暂难恢复的泉池立碑标志,使其成为泉城文化的一部分。各个元素之间整合联系,使城市肌理连续合理呈现。
总结
大明湖和护城河一环及各泉群的规划整治工作日益完善,济南古城肌理格局和城市特色风貌显示出独有的魅力,济南慢慢成为老舍笔下“有山有水”的魅力城市。本文以大明湖和护城河一带为例,讲解了一下济南古城在泉水治理方面的成功之处,为以后的相关案例提供借鉴经验,但是古城的泉水特色风貌与城市发展之间仍存在问题,比如护城河周围建设用地及功能划分比较杂乱,沿河的城市界面及其周围建筑群体缺乏系统的规划整合等等需要进一步探究,这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泉城”的水岸复兴——济南大明湖及护城河沿岸景观规划 , 规划设计, 王向荣、林箐, 2008
2. 城市公共空间护城河的价值营造 ——济南护城河景观分析 ,华中建筑,孟凡辉、黄绳,2007
3. [美]凯文·林奇. 城市意象. 方益萍,何晓军 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4. 曾爱华. 复兴与再生——城市滨水区空间的再开发研究.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6:33-35.新建筑,2006(3);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