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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主要职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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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主要职能

第1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回顾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1998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的原则,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二是把地方财政包干制改革为能够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分税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个税收体系。

    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首先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改革之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税种较多、税率难定、重复征税、随意减免等问题十分突出,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首先是简化税种,从过去的三十多个简化到18个税种;其次是改产品税为增值税。产品税是按一个个产品大类来征税的,其缺陷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产品层出不穷,确定产品的税种和税率十分困难,并且有产品就要征税,无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适用于所有的生产和经营环节,税种单一,税率简单,且前一道产品所开的增值税发票,到后一道产品出售时,可以凭发票扣除以前交的税款,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工商税制改革后,我国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的复合税制,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工商税制确立后,我国按税种确立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基本内容是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归中央;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归地方;增值税实行中央和地方分享,分享比例是中央得75%,地方得25%。整个分税制改革,采取渐进的办法,即以1993年为基数,基数内的收入全额返还地方。同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增量三七分成,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2001年又实施了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对2002年的所得税增量,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对2003年的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自此,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经过实践的检验,我国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这一改革的成功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减税让利和财政退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1978年至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31.2%一路下降到11.2%,财政不断积弱,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明显的或者隐形的赤字,财政困难已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改革后,1994年至2001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长17.8%,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1%。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政策提供了能力。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快速增长的双赢的财政体制,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1994年到2001年,中央财政收入从2906亿元增加到8583亿元,增加了1.95倍,地方财政收入从2312亿元增加到7803亿元,增加了2.37倍。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以前的最高38%左右提高到近年来的50%左右,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近年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对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又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先期试点的地方改革表明,这项改革规范了农村的分配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人均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农村“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调整税制。如对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半或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连续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由原来的8%左右提高到15%左右,等等。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进展分析

    1998年以后,财政改革的重点转向财政支出体制,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推行部门预算;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四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实行部门预算,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在一本预算中编制,所有收支项目都在预算中反映出来。部门预算经过人大批准后,对该部门的收支项目安排就具有法律效力,从预算执行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都必须接受法律监督。从2000年开始,我国中央和省两级逐步推行了部门预算,有些市、县也开始编制部门预算。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取消各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收支活动的全程监督。2002年,中央在38个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许多地方也积极进行了改革探索。与此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制度,支持了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克服了过去分散采购的许多弊端,如采购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脱节,无法有效进行监督;采购效益不高,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往往价高质次;采购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容易滋生腐败,等等。1999年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以来,采购规模快速增长,当年采购规模约130亿元,2002年已突破1000亿元,每年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率都在11%左右。2002年,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收入方面,防止了部门和单位乱收、滥罚及坐收坐支;从支出方面,执收单位上缴收入不再与其支出安排挂钩,有利于执收单位公正执法。近年来,这项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中央和地方普遍加大了改革力度。

    与此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我国各级财政逐步减少了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支出,加大了教、科、文、卫、社保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重点支出,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向公共支出转变。总之,经过近五年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加了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二、今后我国财政改革的侧重点和趋势分析

    过去的财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改革的渐进性,新的财政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协调、不适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今后必须在以下方面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经过1998年以来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我国虽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但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仍有较大距离。公共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考察和分析:一是财政的主要职能和基本定位。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其主要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的规范的税收。二是财政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财政收入的组织机制和财政支出的安排机制,目前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财政的预算管理。三是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监督。如预算的科学编制方法、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在这三个层次中,预算管理是核心。首先,财政的职能要通过预算的安排体现出来,即通过预算得以实现;其次,科学、细化、规范的预算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运行的基础;再次,预算是财政监督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预算不规范,不仅财政部门很难进行全程监督,也不可能形成社会其他有效监督机制。因此,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要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国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这使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核心和攻坚的阶段,即深化预算改革阶段。

第2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关键词】多级政府 事权范围 职能结构

    所谓多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就是指把各种公共权力及政府职责在一国的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分配,从而确定不同类型公共权力政府职责的管辖主体。所谓财政支出职能结构,就是各级公共财政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各种类型的公共财政支出在各级公共财政支出当中所处的地位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状况。

    一、主要西方发达国家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与财政支出职能结构

    1.美国多级政府间事权范围划分与各级公共财政支出的职能结构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其政府体系包括联邦政府、州和特区政府、地方政府(包括县、市、镇、学区和特殊劳务区,共计8万多个)三个层级。从财政支出的行政主体结构方面看,美国的联邦政府处于主导地位。1991年,联邦财政预算约占各级财政支出总额的历%;其次为地方财政,同年其所占比率为26%;州财政的地位最低,同年其所占比率仅为略高于18%。联邦政府、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项目既有共同之处,也存在明显的区别。1995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支出总额为15140亿美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约占22%,防务支出约占18%,收人保障支出约占14%,医疗支出约占11%,利息支出约占15%,保健支出约占8%,国际事务等其他支出共约占12%。1991年美国州政府的经常支出(除政府公用事业、加油站和退休职工的基金支出以外的所有支出)总额为5549亿美元,其中教育补助金支出占20.9%,高中教育支出占11.8%,其他补助支出占12.4%,公共福利支出占阴叽,交通支出占7.3%,健康和医院支出占6.9%,教养占3.2%,债务利息支出占4.2%,行政支出占3.4%,其他支出占11.9%。同年、地方政府的经常支出总额为5420亿美元,其中教育支出占39.9%,环境和住房支出占11.L%,交通支出占8.2%,健康和医院支出占7.9%,公共福利支出占5%,警察和消防支出占7.7%,债务利息支出占5.3%,行政支出占5.4%,其他支出占9.5%。

    2.加拿大多级政府间事权范围划分与各级公共财政支出的职能结构

    加拿大也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全国共有10个省和两个省级区,省以下设市、县、社区等地方行政单位。关于联邦政府、省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加拿大联邦宪法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与美国联邦宪法通过列举主要事项的方式规定联邦政府事权范围的做法相反,加拿大联邦宪法主要规定了省政府的事权范围,并规定没有明确划分归属的事极则由联邦政府掌管。大体说来,加拿大联邦政府的事权范围主要包括外交、国防、国际贸易、货币政策、邮电、航空运输与铁路运输、失业保险等。省级政府的事权范围主要包括医疗保健、社会福利房等教育、环境保护。高速公路等。地方政府的事权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附于省级政府,在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警察与消防、中小学教育、环境卫生、公园、地方公路等,当然,三级政府间的事权范围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在农业、工业、养老金、移民等众多领域联邦政府与省级政府都共同地承担着责任。

    由于加拿大在多级政府间的事权范围划分上,遵循了尽可能地进行职能下放的原则,所以其联邦财政支出在全国财政支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低,仅为20%左右,州与地方财政所占的比重则高达80%左右。联邦政府财政最主要的支出项目包括:一般政府服务、社会治安、社会福利、医疗保险、教育、交通、通讯、产业开发、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在门96--1997财政年度加拿大联邦政府财政支出当中,对老年人的转移支付占13.7%,健康与社会发展支出占9.4%,雇佣保险支出占8.7%,国防支出占6.2%,均等化拨款占5.5%,对印第安人支出占2.7%,资助金和国际援助分别占财政总支出的1.3%和1.4%,科技支出与在建工程支出分别占0,6%和 0.3%,对公司拨款占 2.6%,偿还公债支出占 30%,另有 3.6%为其他转移支付支出。1996年省级政府的总体支出结构如下:保住支出项目占32.5%,公债支出占16.7%,社会和社会服务支出占14.3%,教育和培训支出占料.L%,市级事务和住房供给支出占3.7%。转移支付支出占1.3%,农业和乡村事务管理支出占0.7%,管理委员会支出、文化与休闲娱乐设施支出、经济发展支出所占的比例都很低,分别占0.6%、0.5%、0.4%,其他支出占12.1%。加拿大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支出项目是市政工程和社会服务。以渥太华市为例,在该市1997年的经常性预算支出当中,用于市政工程建设的比例高达26.6%,偿还债务支出占19.7%,消防和急救服务支出占18%,社会服务支出占10.5%,公司服务、图书馆、经济发展计划及住房供给三项支出分别占8%、5.6%、5.4%,其他支出占7.9%。在资本性预算支出当中,道路与下水道支出占55.8 %,车辆与设备支出占12.3%,公共设施维护支出占8.3%,对渥太华公共图书馆的支出占4.4%,其他支出占11.2%。

    3.英国多级政府间事权范围划分与各级公共财政支出的职能结构英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国会是整个联合王国的唯一主权机关。也就是说,在国会中居于多数地位的党派所组成的政府控制着地方政府的一切。甚至在现任英国工党政府执政以前,根本无法讨论英国各级政府的权限划分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英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权限与职责的划分在不同地区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即英国中央政府下放给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区议会的权力并不完全一致。总体说来,中央政府的职责主要包括国防和国家安全外交、社会保障、贸易与商业调控、教育等。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对其辖区的居民提供教育、个人社会服务、警察与消防、道路维护、娱乐和文化设施、环境服务(废物处理与道路清洁等)等公共服务。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还要在县议会和区议会进行划分,大体说来,县议会主要负责诸如教育和图书、消防和民防、高速公路和交通、个人社会服务、战略性计划、消费者保护、废物处理与回收等需要一定规模或战略规划的职责;区议会则承担一些诸如住房、地区规划控制与执行、娱乐、停车(根据县议会的授权)、垃圾收集、环境健康等对当地居民具有直接影响的职责;部分职责属于双方共同承担的领域,例如,促进经济发展、博物馆及公园的建设和维护、发放执照等。

    在英国的公共财政支出总额中,中央财政支出一般都约占70%的比例。1996--1997财政年度,在英国中央财政支出总额中,社会保障支出约占32%,卫生及社区服务支出约占17%,教育支出约占12%,国债利息支出与国防支出所占的比例均为7%,法律方面的支出与住房及环境支出所占的比例大体相当,约为5%,工农业及就业支出占4%,交通方面的支出占3%,其他支出为8%。在英国的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当中,教育是最大的项目,1995年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29.2%。其次是住房及社区环境支出,并且该项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1991年为19%,1993年为20.7%,1995年为21.2%。社会保障与福利支出的比例也不断提高,1990年只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10%,1993年提高到了12.6%,1995年又提高到了13.2%。1995年用于交通通讯等方面的经济支出约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6.5%,一般社会公共服务支出占6.L%。

    4.日本多级政府间事权范围划分与各级公共财政支出的职能结构

    日本也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在行政体制上,日本实行地方自治制度。其《宪法》、《地方自治法》、《财政法》、《地方财政法》等法律原则上规定了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职责范围。大体说来,日本各级政府间的事权与职责划分基本情况如下:国防、外交、治安由中央政府负责;消防、港湾、城市规划、公共卫生和住宅等由地方政府负责(其湾由都道府县政府负责,与当地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消防、城市规划、公共卫生和住宅等由市叮村政府负责);公路、河流、教育、社会福利、劳动、卫生、工商农林行政等大多数事务都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

    在确定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职责范围的基础上,日本的有关法律还规定了各种公共事务的经费负担原则:其一,地方公共团体及其机构所需要的经费均由该公共团体负担;其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职责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公共产业费用等则由中央财政负担其全部费用或部分费用;其三,用于议员选举等完全涉及国家利益的业务费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四,由中央政府独立进行的事业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中央财政负担,有时地方财政也负担一部分。

    在日本的公共财政最终支出当中,中央财政最终支出所占的比例较低,战后几十年来基本上都在30%上下波动,地方财政支出约占70%的比重。按照日本政府的财政支出分类法,其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可以划分为政府机关费用、国防费、国土保全及开发费、产业经济费、教育费、社会保障费、恩给费、公债费及其他费用9大项。在上述各项财政开支项目中,除国防费、恩给费、工商费以外,地方财政的负担比重都远远高于中央财政。

第3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30年来我们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但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没有变,只是在具体形式上表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在走出短缺经济后,我国社会正面临着日益凸显的两个矛盾: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二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之间的矛盾。近几年的实践表明,这两个矛盾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而它的产生及发展同政府自身改革不到位密切相关。

第一个矛盾属于发展方式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区域发展严重失衡,能源短缺危机加剧,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究其原因结症在于政府角色还未真正转变,职能“越位”和“错位”的状态仍未根本改变,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管的事情。虽然政府已经从产品和服务市场中退出来了,但仍控制着三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市场,主导着这些资源的配置。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还继续充当竞争行业投资主体的角色。另外制度安排上也存在许多缺失,比如考核中把GDP当作最重要的指标。这就难免驱使一些政府官员不惜代价,靠拼资源、拼环境去追求“政绩”。只要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经济发展方式就不可能转变。只有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

第二个矛盾属于公共服务的问题。突出表现是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地增长,不但需求的主体增多,而且需求结构也迅速扩大,但政府的供给能力不足或者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造成基本公共产品短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使得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凸显出来。这种状况集中反映了政府职能的“缺位”: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事情,即在“市场失灵”之处,政府没有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可见,要化解当前我国社会的突出矛盾,关键在于加快政府改革,促进政府转型,建立服务型政府。这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政府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更是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

“服务型政府”的提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基本观点的生动体现,调整了公民、社会与政府的关系,即社会是公民的社会而不是政府的社会,政府是为公民服务的而不是相反,从而为政府转型指明了明确的方向;它是现代社会政府理念的重大突破,调整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即市场是主体,政府是为市场服务的,从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运作选择了正确的模式。

现在,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的共识和实践,并且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从现实来看,建设一个真正的服务型政府还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越位的地方要退出。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有限的政府,其主要职能是“拾遗补缺”。换句话说,政府的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为限度,市场不失灵政府就不能去抢着发挥作用,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原则上不介入。要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做法,让政府从微观经济层面退出来,从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的领域中退出来。二是缺位的地方要弥补。属于公共领域的问题,市场是不愿做的,或者是做不了的,或者是做不好的。政府必须介入诸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这些公共性很强的领域,成为解决公共问题的“责任人”。三是错位的地方要纠正。理顺各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界定各级、各层次之间的职能边界,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所造成的政出多门、交叉错位。

二、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财政体制与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是相互联系、密切相关的。经济体制的重大变化必然引起政府职能的变化。而政府职能变了,势必要求财政体制发生相应的调整。简而言之,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有什么样的行政体制与财政体制。从我国的历史来看,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是包揽一切的“全能政府”和扮演经济建设主体角色的“经济建设型政府”,是大包大揽、统收统支的“全能型财政”和充当投资主体的“生产建设型财政”。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服务型政府”和“公共财政”。所谓公共财政是指市场经济中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其逻辑前提是“市场失灵”,核心概念是“公共产品”,基本职能是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稳定经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种财政模式或体系具有四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公共性,即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目的,满足公共需要。二是公平性,即适应市场经济公平和竞争的要求,对不同的集团、阶层、个人以及不同的经济成分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三是公益性,即只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不能以盈利为目标,一般不直接从事市场活动和追逐利润。四是法治性,即把公共管理的原则贯穿始终,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可见,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紧密地连在一起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对于建立服务型政府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是公共财政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物质基础和保障。政府职能决定着财政职能,财政是政府职能在经济层面的集中反映。政府解决公共问题,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需要以公共政策为手段,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又要以公共资源为基础和后盾。公共财政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执行公共政策的物质保障。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是公共体系运作的血液,“有财才有政、无财则无政”,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目的,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撑。建立公共财政的目的在于满足全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政府的治理制度安排。二是公共财政规范政府职能,制约政府行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市场能做的,财政就不能介入;市场不能做或做不好的,财政就必须介入”。这就从根本上约束了政府的活动范围,把它严格界定在“市场失灵”之处。三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公共财政不但约束政府的行为,而且还从源头上消除机构臃肿、人员膨胀的问题。严格资金供给范围,强化预算约束,把资金这一源头切断了,就无法供养冗员,从而把日益膨胀的政府机构和人员压下来。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公共财政体系框架已初步确立。一是按照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共需要的要求,财政支出已逐步转向公共领域。大幅度增加了社会保障、教育、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公共需要支出。同时,逐步减少和退出对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财政直接投资和补贴。二是按照公平和规范的要求,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改革了工商税制和税费管理制度,初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初步规范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实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初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三是以实施适度从紧和积极财政政策为标志,财政调控经济的方式,由被动调控向主动调控转变,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由单一调控工具向多种调控工具并用转变等。然而离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还有很大的距离,尤其是在财政支出上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用于科技、教育、卫生、社保和环保等公益性事业的(属于社会公共性开支,是公共支出的核心内容)资金,虽然逐年大幅度的增长,但就总体而言仍然严重不足;二是保证国家政权正常运转的资金支出结构也不大合理,用于养人的经费比例过大,且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三是公共财政投资不足,即基础设施的投资存在较大的缺口。因此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任重道远。

三、审计监督的重要任务是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

财政是国家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也是国家审计服务的主要对象。财政审计始终是国家审计的的永恒主题。审计工作就是要紧紧盯住财政,严格监督财政,最终达到规范财政、服务财政、推动财政发展的目的。随着财政模式的转型,审计工作必须作出适时的调整和转型。按照十七大的要求,今后审计工作就是要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促进改善民生为重点,推动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要更加关注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改革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证服务型政府运作的最为重要的关键环节。从财政的角度来看,收入不是目的,支出才是目的,财政支出最能体现财政的职能。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反映了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衡量一个政府是不是服务型政府,不仅要看取得收入的来源和渠道,更要看这些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是否以满足公共需要为目的。从这一意义上讲,财政是透视政府的一面镜子,政府职能的转换最终要体现在“钱”上,要通过财政活动尤其是支出来实现。经过努力,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取得可喜的成绩,公共财政的特征凸显出来了。以我省为例,虽然财政总量小、底子薄,财政支出的一半要靠中央财力的支持,而各方面对财政资金的需求量又很大,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但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财政工作已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重要的标志是开始走出“吃饭财政”,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的功能框架和管理框架,财政支出越来越向公共需求的方向倾斜,“小财政办大事”,干了一些在全国颇有影响的事情,老百姓开始尝到公共财政的甜头。但也要看到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除了市县发展不均衡、县乡财政困难、政府债务潜伏着风险等外,支出结构方面还不太理想,比如对社会事业投入不足,导致政府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欠账较多。因此支出结构调整和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今后财政支出的结构调整要以政府的事权为基础,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在合理安排政权正常运转资金的基础上,将重点转向“五共”,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便利(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救济上来。

审计工作要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首先就要关注支出结构优化的问题。今后无论是对省本级还是对市县预决算情况的审计,都要审核预算支出是否按既定的有关财经政策执行;预算支出总规模是否恰当,是否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预算支出方向是否合理,是否保证了基本公共服务,有无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财政支出在政权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保障、公共投资等方面支出比例是否科学、是否有效益等。

――要更加关注预算制度的完善。纵观世界,西方公共财政是在几百年来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自发地形成的,其直接的建立手段和依据是政府预算制度的建立。没有完善的预算制度就没有完善的公共财政。因此,完善我国的公共财政体系,核心的问题是完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公共财政管理说到底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化支出改革说到底是深化预算改革。我国现在所实行的预算制度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的具有归一性、公开性和规范性的预算制度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相当大比重的资金不纳入预算盘子,不但有预算外资金,还有制度外资金,无形中增加了有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二是预算编制不十分科学,尤其是透明度不高,项目细化不够;三是预算执行不严格,缺乏刚性约束。仅以预算编制为例,公共财政运行目标和收支活动的公开性,决定了公共财政是“阳光财政”、“透明财政”,从而也决定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民本决策取向。但现在的状况还不尽人意,老百姓对于预算编制的关切度和参与度不高,即使形式上参与了也不甚明白,更谈不上有效的监督,因而很难确保财政支出方向完全符合公共需求。

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其核心问题或基本问题是政府预算制度,只有这一制度建立起来并严格执行了,才能真正约束政府行为,真正使政府对纳税人负责。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反映了公共财政状况,反映对人民创造的财富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否用得好、用在该用的地方、用出了效益。为此,审计工作要更加关注预算制度。在审计实务中不仅要发现、查处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的问题,而且要善于透过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分析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制度性缺失的原因,向人大和政府部门提出完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的审计建议,推动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

――要更加关注民生。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属于全民所有,它的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它的“民本取向”:优先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第4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关键词】公共服务;均等化;事权;财权

一、相关概念界定

公共服务是属于服务行业,同时也是公共产品。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产品是有形的,公共服务是无形的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服务通过市场来提供,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有些准公共服务介于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之间,既可以由私人提供,也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让政府和私人或第三方组织共同提供。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居民享受公共服务机会的均等化,如公民都有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结果均等化。

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分析

(一)公共服务投入的不公。目前,中国正处于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期,财政并没有完全实现向公共财政对的完全转型,政府的“缺位”与“越位”状况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服务市场的秩序。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得知,自1994年以来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支农支出比例逐渐下降,1994年的支农支出占比大约是6.9%,到2006年占比为5.35%,其总体是下降趋势。尽管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财政上给了农民很大部分的补贴,但还是能体现公共服务最大的不公是城乡之间的不公。经过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教育、医疗的投入比,城乡之间的投入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平等。

(二)从产出效果中体现的不公。以基础教育为例,在城乡之间无论是校园的面积,教室的装饰,教师的素质还是学校图书的收藏量或者计算机等多媒体现代化教学设施的建设都存在着巨大差异,城乡之间基础教育这类公共服务之间的差距从根本上说是财政投入的差距。

通过对中国年鉴的统计,对我国普通小学生师生比的数据统计,小学生师生比比较高的是四川、贵州、甘肃等地,师生比较低的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天津等地,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最高值和最低值有三倍的差距;对比过中小学的藏书量以及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的数据后,可以看出发展好的城市远远超过偏远城市的数量;农村和城市相比,小学和中学呈现同一个情况,农村的教师负担的人数比城市高的多,而且城市教师的自身素质普遍比农村偏远地区要高。

其他的公共服务行业,如公共卫生行业都与基础教育的情况类似,城市相对于农村占有较大的优势,这种差距与我国目前要建设公平和谐的社会主义目标存在一定的冲突,亟待改进。

(三)事权与财权关系划分不清。我国目前的公共服务主要是由基层政府提供,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救济以及基础教育等支出大部分都是由基层财政支付。据调查,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省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不足2%;又如,预算内公共卫生支出,中央政府仅占卫生预算支出的2%,其他均为地方政府支出,而在地方政府,县、乡共支出了预算的55%~60%。从数据可以看出,基层政府担负着大部分基础公共服务的费用,上级政府和国家之承担了小部分,但基层政府却没有收税的权利,也没有主体税种和举债权,其财政主要来源于共享税,使得其收入极其有限,很难做到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路径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权事权的配置。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体现,必须要通过公共财政的配置体现出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服务型政府是公共财政的另一种体现,只是更加强调为民服务的特征。公共财政从政府和市场的角度出发,弥补市场失灵,以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而这种公共需求恰恰是市场在运行中所不能提供的需求。另外还应当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由于各类公共服务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各级政府承担的事权责任,也应有所区别。

(二)建立多元参与机制。为了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可以引进多元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的行列中来,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益。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多元主体互动供给论认为,社会的真正主人是公民,政府应将公民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他们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政府的首要职责应是代表公民意愿并实现公民整体的利益。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主要在政府,但这并不能说明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正如民营化之父萨瓦斯曾说:“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解决问题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垄断,建立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公众得到自由选择的机会”。

(三)转变政府职能。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需要及时转变政府的职能,首先要把政府职能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系。让每个省市地区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优先完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另外,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的实际需要,不断提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既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又要提高其质量,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并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协调。且引入多元化主体共同提供公共服务,如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一些准公共物品或一些政府无线顾及的服务外包给企业或第三方组织,这样不仅能提供最适合的服务,而且覆盖面广,而且能够兼顾公平和效益。同时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的实际需要,不断的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真正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各供给主体的公平竞争,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总之,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课题,而我国目前处于转型期,必须立足当前国情稳步实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对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视,我国必定会向公共服务政府均等化的目标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第5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为此,本文结合自身业务,就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思路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总的来看,随着财政改革与发展,财政监督工作总体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财政监督部门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提高,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许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有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制约着财政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构建,财政已经覆盖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人民群众广泛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向和支出效益,这些都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发挥好财政监督的功能和作用,使财政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

 

财政监督处在我国财政监督的最末端,直接关系到民生、民主与和谐社会建设。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惠农及县域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资金越来越多,监督的领域越来越宽,县级财政监督工作的任务也日趋繁重。为此,本文结合自身业务,就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思路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财政监督工作的亮点

 

近几年,财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就地监督,“守土有责”,服务大局,提升形象的理念,坚持以实施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监督为着力点,以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为着眼点,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领域,完善工作流程,加大检查力度,促进效能建设,使财政监督工作呈现出“五大亮点”。

 

1、整合监督力量,财政“大监督”格局初步形成。为简化程序,提高财政监督效率,更好地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树立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形象,从2008年开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扎口管理,统筹规划,统一检查,协调配合”的原则,对财政局直系统有关单位的执法力量、监管重点、检查任务、职责分工等监督资源进行整合,明确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由财政监督局组织协调,做到一个“口子”对外,统筹安排检查活动,并加强与审计、纪检等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

 

2、紧扣热点难点,财政监督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关注社情民意,着力改善民生,是近些年财政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和领导关心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扩内需资金、扶贫资金、社保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廉租住房资金、雪灾救灾资金、抗旱资金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了各项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政策的落实。

 

3、注重素质建设,财政监督队伍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求,通过制定实施年度《学习计划》、《廉洁检查“八不准”》、财政监督工作目标责任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量化考核以及细化检查方案,做“细”检查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对各个监督检查组、各个监督项目的检查实施、问题记录和审结处理程序实行质量控制等有效措施。

 

二、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随着财政改革与发展,财政监督工作总体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财政监督部门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提高,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许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有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制约着财政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

 

1、财政监督工作改革滞后,导致财政监督职能弱化。2000以来,是实施财政管理改革举措最大的时期,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改革政策相继出台,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建立,而为财政管理与改革服务的财政监督,没有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工作机制,造成财政监督职能不断被弱化,普遍存在着重财政收支,轻财政监督的情况。公共财政改革后,各类政策性、民生性财政资金大量增加,财政承担的保增长、保民生和促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

 

2、运行机制不规范,监督与管理脱节的现象较为突出。财政监督是财政业务部门与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的共同职责,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但在实际工作中,财政专职监督至今还没有完全融入到管理之中,环节性缺位问题较为突出。

 

3、财政监督成果运用不充分,监督作用的发挥不够理想。由于种种原因,财政监督工作长期以来普遍存在“重检查,轻处理”的倾向。财政监督部门有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检查结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思路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构建,财政已经覆盖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人民群众广泛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向和支出效益,这些都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发挥好财政监督的功能和作用,使财政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

 

1、加强组织领导,正确认识财政监督的重要作用

 

财政监督是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自始自终贯穿于财政管理整个工作过程,它具有预警、纠偏、防范和保障等功能。对促进财经秩序好转,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财政改革与发展不断向前,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新的形势下,财政部门的领导要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不断提升财政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2、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

 

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的共同职责,如何落实好、履行好这一共同职责,关键是要提高财政监督层次,寓监督于管理之中。有效的办法是按照财政“大监督”理念,在财政系统建立各业务股室及单位与专职监督机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制衡、运转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3、强化技术支撑,加快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随着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财政收支管理、财务会计核算中的广泛运用,被监督单位在管理手段、信息存储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对财政监督的对象、范围、线索以及监督程序造成很大影响,传统的以手工计算、手工查账为基本手段的监督检查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财政监督手段必须顺应发展趋势,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变监督方式、手段和技术。

 

4、注重成果运用,进一步拓展财政监督的领域和空间

 

财政监督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是否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成果。要树立“围绕管理抓监督,强化监督促管理”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强化对财政监督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不断巩固并扩大财政监督成果,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6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论文摘要: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在本质上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确保每一个国民均能够免除生存危机的必须举措,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财力和社会发展水平来推进包括农村社会在内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因为保障民生是政府的当然责任,也是政府赖于生存的基础。本文就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过程中的责任进行分析.

论文关键词:政府;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行为

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与重建过程中.人们的注意力通常更多的集中在制度设计与资金筹措等技术环节方面,而对至关重要的社会养老保障责任的划分与界定始终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是政府在该项制度中的责任定位.至今仍处在争论和分歧之中。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不仅严重地影响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时还直接损害着新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现代社会保障既不再是传统的恩赐式官办慈善事业,也不是以契约为基础的商业保险,而是建立在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公平的基础之上。基于人们对平等、幸福、和谐生活的追求和保证全体国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正义举措。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在本质上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确保每一个国民均能够免除生存危机的必须举措.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财力和社会发展水平来推进包括农村社会在内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因为保障民生是政府的当然责任,也是政府赖于生存的基础。

一、政府主导农村社会养老是维护社会养老制度实施和运行相对公平的基本前提

首先。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矫正市场机制在收入分配领域中无法实现相对公平的“先天性缺陷”.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政府介入其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是维护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实施和运行的相对公平性的基本前提。综观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从其诞生之日起.都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行为.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是农村劳动者享有国民基本权利和待遇的具体体现。显然,这里所指的公民,不仅包括城镇居民,也包括农民。把农民排斥在整个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之外,在很大程度上是剥夺和歧视农民的社会政策使然,对农村劳动者的不公平待遇使农民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国民待遇,也是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职责没有得到应有的承担。农民应该和城镇居民一样,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国家应给予农民基本国民待遇,向他们提供养老保障。

其次,农村社会养老应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保障制度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特别是纯粹的公共产品一般只能由政府提供,私人提供公共产品会形成低效率,原因在于这样会出现因私人收费过高而导致“供给闲置”或因收益偏低而形成“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市场无法完全充分有效地提供,它是政府解决劳动者和社会成员社会风险的一种有效的政府机制。且社会保障所表现的道德风险。同市场运行机制下商业保险行为所产生的“逆向选择”现象同样具有消极性和损害性,因此政府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提供社会保障这个公共产品。从世界范围行动实践来看.社会养老保障已成为生存权的一部分,各个国家因其国情或国力的不同,无不对国民的生存权担负着或多或少的责任,由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运作。显然农村公民的养老也应纳入该体系。

再次。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获得了长期的土地承包使用权,经营自主权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和收益分配中的权利大大弱化,形成了“空壳”,这样,农村村民的养老保障就蜕变为完全由农民自身负担的自我保障形式。这种“真空”.只有通过其他替代的力量填补进来,而其中最具可能性和最具必要性的即为政府力量的参与,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和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吸引力。同时,通过政府力量的参与.形成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来源,并充当制度有效运行的启动资金,以带动更多的农民个体经济力量参与其中,才能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市场失灵和对公平的关注是政府机制干预社会保障的经济学基础,但这并不等于这种干预是肯定无误的,是必然有益于社会的,因为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有着同样的机率。

政府所面临的挑战是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去主宰市场。现实生活中,某些项目或该项目的某些方面可能更适合采用政府行为,而另一些方面可能更适合采用市场行为。如果选择的倾向在市场一方,那么政府可以也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如果选择的倾向主要是由政府进行社会养老保障资源配置,那么市场可以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也就是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单向度选择关系,而是在合理分工基础上双方都有机会来促进和改善对方的管理。显然,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选择,不是用理想的政府去替代不完善的市场,也不是用理想的市场去替代不完善的政府。而是要在不完善的现实政府和不完善的现实市场之间,建立一种有效选择和协调机制。使人们能根据资源的优化配置的经济合理性原则和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则,区别不同的具体项目,在两者的不同组合之间进行选择。

二、政府介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中的必然性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构成部分。而社会养老保险则是以政府为主体而进行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因此政府天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的责任主体。其基本理由,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业保险市场“失效”现象在农村地区更为严重,需要建立起以政府和集体为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现代新古典学派理论认为: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有必要存在,完全是由于私人保险市场存在的某些市场失效造成的。在私人保险市场上,市场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也是不对称的。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拥有其个人全部信息,而提供保险者拥有相对不足的信息,这就是所谓的“不对称的信息结构”。此时在私人保险市场上至少存在两种市场失效;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由于私人保险市场缺乏足够的信息对被保险对象进行准确的判断,保险提供者不可能做出有利于其自身的选择。与城镇地区相比.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信息的传递速度、人的整体素质都要落后得多,市场失效更为严重,因此,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只能以政府或其他公有单位为主体来进行。

2.政府介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公共财政职能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进行,政府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以弥补市场机制调节失灵。所谓市场失灵。“是指缘于市场机制本身的某些缺陷和外部条件的某种限制。而使得单纯的市场机制无法把资源配置到最优的状态。”换而言之,即使“使得市场机制完全的发挥作用,也是解决不了全部问题。”必须政府发挥作用。特别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微观经济领域效率的不断提高,收入分配差距也呈现出不断拉大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公共财政的活动领域。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工具,养老保障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富的差距问题。目前我国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且我国当前正在建立公共财政的框架,作为人民政府所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覆盖所有的城乡地区。自然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

3.政府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符合利益对等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从我国农民的角度看。他们上缴各种税、费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还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财政积累了大量财政资金,且这种积累方式目前还在持续。按照利益对等的原则,政府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向政府上缴税费的人。养老保障实际上就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应该是享受养老保障的主体。税收公平原则的标准之一就是根据受益的多少(即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水平)缴纳税负。所有的纳税人都应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政府的服务。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也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4.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也是对农民承担了部分改革成本所进行的补偿。为了减轻财政负担。中央政府在诸多方面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其中对农民利益影响很大的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这项改革措施执行的结果是:国有粮食企业既是粮食买方的垄断者,又是卖方的垄断者。销售粮食是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来源.而买方垄断自然造成粮食生产者低价销售,收入勉强抵补生产成本(有的地方甚至收不抵支)。近几年以来,农民的名义收入增长缓慢。而很多地区的农民实际收入呈负增长,可以说是农民为政府承担了一部分体制改革的成本。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年老的农村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既是对农民因制度的安排所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做出的补偿,同时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政府依据公共财政的理论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的投入

居民纳税是为了购买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果政府不产生和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则居民纳税就无据可依。我国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是否得到了相应的回报呢?现实的答案是否定的。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障供给一方面由于历史性欠账而供给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分税制和农村税费改革造成县乡财政困难。没有足够的财政资金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这种服务。客观存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历史性欠账和县乡财政资金短缺直接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有效供给,制约着农村社会养老公共事业的进步和发展。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对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供给资金进行创新。具体包括供给主体、资金来源等。

1.改变农村社会养老单纯依靠农民自己的不合理现象,建立中央、地方、村集体和农民四位一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供给体系。根据公共产品服务范围的大小,公共产品通常可以分为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地区性公共产品和集体性的公共产品。不同范围的公共产品应有不同的供给主体。从理论上分析.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地区性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提供,而集体性公共产品应由集体提供。鉴于我国具体情况,当前还没建立也不适宜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那么中央政府如何出资呢?如将农业税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民养老,一部分形成全国农民养老保障基金;另一部分则直接下拨给基层,由基层政府用于农民养老支出。地方政府和村集体也要相应按一定比例出一部分资金。

第7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关键词】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因素信度效度检验

一、影响因素体系

1、国家发展战略

国家发展战略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总体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不同将会直接影响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以经济发展为重点将会导致财政投入更多地投向经济建设领域,包括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改善投融资体系等,这会导致属于社会领域范畴的医疗卫生服务建设资金不足、投入资源匮乏,进而延缓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度,不利于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的提升。而相比较于城市,在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的总体战略下,农村所能获得建设资金和投入资源将更加有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获得的发展支持也将落后于城市。

(2)区域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不同也将会直接影响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区域发展战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根据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估量,考虑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方面关系,对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所要达到的目标、应解决的重点和所需经历的阶段以及必须采取的对策的总筹划和总决策。该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将其划分为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和城市农村同步发展战略。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模式下城市基本建设将得到最充足的优先保证,这也包括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优先发展,从而人为制造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导致发展起点的非公平性。

(3)制度性倾斜将进一步加剧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不均衡性。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撑,制度性安排的区域差异化将导致城市医疗卫生发展的制度性不平衡,其直接表现就是城市和农村居民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的差异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公平。

2、城乡发展结构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了城乡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在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下,提供的医疗服务也存在城乡有别现象。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例如公费医疗、女职工的产假及独子保健、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等。政府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保待遇不断在完善。与此不同的是,农村的公共服务却依托集体经济,原先依靠家庭获得基本生存保障的模式逐渐转变为依靠集体和家庭共同努力获得生存保障。由于农村公共服务主要是集体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这些公共服务范围有限、水平低而且不稳定。可以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严重阻碍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公共财政体系

公共财政是指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经济活动,它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且两者互补的一种财政模式。它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是政府把筹集的公共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一种经济行为。而社会公共需求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民生需求,民生财政与公共财政密不可分,应该说公共财政的深化表现形式为民生财政,但两者的财政制度却各有侧重。公共财政的主要侧重点是弥补市场失灵,而民生财政的侧重点除了要弥补市场失灵外,还要弥补政府的失灵。总体而言,雄厚的财力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可靠保障,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公共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的主要职能为资源配置、经济稳定和收入分配。资源配置职能,就是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资源组合,使其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达到优化配置的目的。经济稳定职能,即政府运用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达到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收入在全社会实在再次分配的过程,一般而言,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这也是体现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本职能。

4、医疗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我国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商业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方式,完善了医疗救助机制。尽管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完全覆盖到所有农村,但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建立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体制上完成了从原来福利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转轨,机制上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医疗服务竞争、社会化管理等。同时,在新制度下,形成了新的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具体而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还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非均等化造成了重要影响。

5、供给主体结构

学界一般把医疗服务归结为准公共物品,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基本医疗服务、非医疗服务和特需医疗服务,其中与基本医疗服务相配套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这也是政府的本职。也就是说,基于现实原因,政府没有满足所有人医疗需求的能力,而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医疗服务资源又存在滞后性和市场失灵风险,所以,为保证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基本医疗需要,必须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一起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打造一个集政府、市场和社会为一体的多元医疗服务主体,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政府、市场、社会各界作为公共物品与服务供给的制度安排的主体,各自由于受到时空条件限定,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而,只有在各类主体限定的作用范围内,给定一种供给模式才是有效的,不然,就会导致公共物品与服务供给没有效率甚至失效。事实上,服务供给主体单一会加剧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朝着非均衡方向发展,而服务供给多元化将有利于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朝着均等化方向前进。

二、信度效度检验

1、数据来源

本检验对400名对象进行调查,共发出问卷400份,收回280份,其中有效问卷240份,有效问卷的收回率为60%,以下分析结果是基于对240份问卷统计之后得出的。

2、信度检验

信度(Reliability)即可靠性,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检测所得的结果的一致性,信度分析的方法主要用到Cronbachα信度系数法。克朗巴哈信度(Cronbach值),也称内部一致性系数,通常要求该系数大于0.6,在0.8—0.9之间最为理想。一般,该系数在0.8以上认为调查表可靠性极好。0.6—0.8表示一致性较好,小于0.6表示内部一致性较差。从量表1可以看出,总量表α系数为0.893,各个因子的信度都高于0.7,且α值分布比较平均,说明指标体系的内部一致性很好,可以用于分析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因素。

3、效度检验

效度(Validity)即有效性,它是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本文进行效度分析时采取因子分析中的KMO检验和Bartlett球体检验。

各分量表分与总量表分的相关系数以及分量表之间的相关系数可以作为问卷效度检验的指标。从表2可以看出,总量表相关系数为0.647—0.871,表明量表效度较高。通过旋转后的因子载荷可以看出,该量表分五个维度,共12个项目(见表3)。通过软件分析,五个维度累积贡献率达到64.82%,高于效度检验的最低标准40%,同时量表中每个项目都有较高的载荷,位于0.424—0.867之间,高于临界值0.4,表明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因素调查问卷具有良好的效度。

三、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问卷调所列的五个影响因素全部通过了信度检验,说明这五个因素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是可信的,也是非常有效的。

【参考文献】

[1] 陈海威、田侃: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讨[J].中州学刊,2007(5).

第8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关键词】政府主导;财政投入制度;挤出效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4-4604(2010)10-0011-04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正式颁布,在这份长达22章的《教育规划纲要》中,学前教育被单列一章加以深入阐述,这在政府文件中是史无前例的。在第三章第六条“明确政府职责”中,《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确定了“政府主导”的原则.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教育发展顺应民众需要的政策方向。然而,要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转化为各级政府的行动方案,还需要在《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政府主导”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行动标准,以指导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行为,以确保政府增加的投人会产生应有的效果,满足民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要。实际上.教育战略中具体行动标准的缺乏一直是我国行政管理仍处于粗放阶段的典型表现,由此带来的良好愿望往往产生人们“不愿看到的后果”的现象应该在这次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之初就引起有关方面的充分警惕。

一、“政府主导”与财政投入的“完整路线图”

今年引起民众广泛不满的入园难问题实质上是我国从单位福利制向社会福利制转变过程中,政府通过国有企业投资学前教育的渠道被“堵塞”后,在新的社会化福利制度尚未建立时出现的问题。这是典型的转型问题。在转型过程中,政府的部分投资渠道被市场力量所占领,形成了今天公办、民办并举的局面。曾经在一段时间里,由于社会福利转型的艰巨性,部分决策者开始对学前教育是否应以政府投入为主产生了怀疑。所幸,《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政府主导”,强调政府应该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主要作用。

应该说,在政府财政投入的四个基本问题中,最难通过的就是“为什么应该由政府财政投资”这个规范性问题了,它必须以社会共识为基础。美国医疗制度改革之所以难,就是因为在美国这样一个“个人主义”和“市场崇拜”盛行的国家,广泛覆盖的医疗制度很难达成社会共识。目前,在《教育规划纲要》的推动下,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影响下,我国各地方政府纷纷表示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这是一个非常可贵的政策成就。然而,政策共识的达成只意味着回答了政府财政投入的四个基本问题中的一个,即使该问题至关重要。另外三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同样会影响学前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这三个问题分别是为谁提供,提供什么服务,以什么方式提供服务。四个基本问题合在一起,才构成了实现“政府主导”的财政投入“完整路线图”。

要实现“政府主导”的办园体制,无疑需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这就需要考虑公共财政的设计框架。然而,《教育规划纲要》本身并没有提供公共财政完整的设计框架,对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顺序、提供什么类型的学前教育服务以及通过什么方式提供投入等问题也没有进一步深入阐释。如果只是单纯提出要实现“政府主导”,却没有对公共财政投入的技术问题作进一步探讨,那么,实现“政府主导”的路线图就是不清晰的。这种不清晰的路线图容易使得公共财政以不恰当的方式投给了错误的服务对象,提供了不适当的学前教育服务.从而导致公共财政的低效率。“挤出效应”就是低效率的一种表现。

二、“政府主导”与“挤出效应”

经济学家用“挤出效应”来描述市场中由于供给、需求的新增加而带来的部分资金从原有的预支中挤出而流入新的商品中的情况。用公共财政完整的设计框架来审视“政府主导”,我们发现如果不考虑公共财政完整的设计框架,“政府主导”将被现有体制捆绑,难以进行财政投入的方向性调整。而在现有的体制内,“政府主导”可能带来两种类型的“挤出效应”:一是在现有的体制内。由于公办幼儿园服务类型的偏差,政府大力追加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会对学前教育领域优质民间资本造成“挤出效应”;二是因为公办幼儿园服务对象的不准确定位,会带来对弱势群体学前教育服务需求的屏蔽,这是对弱势群体学前教育服务需求的“挤出效应”。

1.公办幼儿园主要为谁服务

虽然2008年我国学前教育市场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仅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20.5%,民办幼儿园所占比率高达62.2%,民办幼儿园已经成为学前教育服务供给的事实主体。但是与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在两个方面处于明显劣势。

第一,家长普遍存在“公办情结”。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有的公办幼儿园往往占据行业的优势地位。目前,公办、民办幼儿园在服务类型等方面没有充分体现出差异,不能做到差异化经营。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为相同的群体服务,而公办幼儿园因为享受政府拨款,所以能够收费低廉,因此公办幼儿园成为整个社会趋之若鹜的对象也就不足为奇了。这种服务对象的“重合”在无形中强化了家长的“公办情结”。

第二,民办幼儿园缺乏监管。和公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往往收费更高,同时又游离于教育部门监管之外,信息的不完全透明使家长无法判断民办幼儿园的实际办园水平。面对民办幼儿园的高收费及铺天盖地的宣传,家长本能地会产生怀疑:如此高的价格。教学质量怎样?教学条件如何?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缺位。更将民办幼儿园置于不利地位。

正因为如此,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政府主导”的办园体制,以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时,一定要将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与对学前教育市场进行结构性调整结合起来。简单来说,就是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增加公办幼儿园供给量的同时,要保证新增加的公办幼儿园主要为满足中下收入者的学前教育需求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向的“瞄准”,防范公办幼儿园定位过高、过好等过度建设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会导致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如果只是简单地提出“政府主导”,却不明确公办幼儿园的服务类型,那么增大对公办幼儿园投入的结果只能是公办幼儿园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软硬件设施的不断升级。不解决公共

投入应该为谁服务的问题,极有可能引起政府财政与民间资本的重复投资,造成对学前教育领域优质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

2.公办幼儿园应该提供什么水平的服务

公共财政的职能决定了公办幼儿园应当为城乡普通民众及弱势群体提供基准化的学前教育服务,而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则由民办幼儿园来满足。但事实上,公办幼儿园的服务对象多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并且公办幼儿园往往是示范幼儿园,办学水平处于行业平均水准之上。

公办幼儿园的服务对象与服务类型的错位。容易导致“政府主导”所增加的公办幼儿园更多地是增加了高服务质量的公办幼儿园。毫无疑问,“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放弃市场,在当前的财政能力下,我国无力实现全员免费的学前教育;而城市中学前教育的多层次需要也决定了政府只需要负责满足弱势群体及一般民众的学前教育需求。换句话说,即使要建立“政府主导”的办园体制,公办幼儿园仍然是稀缺的,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这些高服务质量的公办幼儿园就会成为公众心目中的最优选择,竞争也由此变得激烈,往往更容易被那些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人获得,而普通民众和弱势群体则很难获得进入公办幼儿园的机会,这就与公共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的人群瞄准原则不相符合。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往往价格不菲,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普通民众与弱势群体难以承受高昂的价格。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主导”还会由于现有体制下公办幼儿园服务对象的错位带来对弱势群体学前教育服务需求的“挤出效应”。

公办幼儿园应该立足于提供基本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一点在我国实现得并不好。增量部分如果不注意矫正原有公办幼儿园在服务定位上的错位,则会使公办幼儿园的服务更加偏离其应该瞄准的人群,这会给未来的体制改革带来更多的问题。《教育规划纲要》的出台搁置了对学前教育投入结构调整的讨论,也使得深圳的公办幼儿园转企的改革实践不了了之,但是,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时如果没有对“政府主导”的服务基准和目标人群进行严格锁定,那么增加的投入很可能会使得财政投入的结构性问题越来越严重。

3.财政以什么方式投入学前教育

财政以什么方式投入学前教育的问题,属于公共管理方式改革的问题。如果上述两个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会涉及太多的讨论。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财政以什么方式投入对人口的地理分布状态有很大的依赖性。

从整体上看,财政投入方式不外乎直接提供、购买提供、补贴供给三种主要方式。在学前教育领域,就是政府直接举办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的服务,提供给中下水平收入人群,履行政府的投入职责;政府通过对特定人群发放专项补贴的方式;帮助他们接受学前教育。也就是说,政府建立公办幼儿园仅仅是一种被普遍使用的方式;政府按照一定的服务菜单,向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购买服务,提供给居住分散的农村儿童、因种种原因不能接受全日制学前教育的儿童,也是符合实际需要的投入方式。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青海乐都县尝试的“走教式”幼儿教育模式就是购买服务的一种尝试。此外,学券式的补贴方式已经被许多学者多次讨论过,在此不再赘述。

三、如何防止“挤出效应”

毫无疑问,学前教育领域需要民间资本特别是优质民间资本的参与,这不仅能满足公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而且能够形成学前教育市场中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均衡竞争。从而提高幼儿园的服务质量。而对城市中弱势群体学前教育服务需求的关注。也是政府公共财政需要实现的重要职能。因此,对“政府主导”可能带来的“挤出效应”,我们应防患于未然。

正如上文所述,两种不同类型“挤出效应”的存在,并非源于“政府主导”本身,而是在不考虑公共财政完整的设计框架情况下,现有体制对“政府主导”原则的捆绑与扭曲。换句话说,要真正实现“政府主导”,同时防止“挤出效应”,我们必须在确定“政府主导”的原则后。考虑公共财政设计的完整框架,制订出清晰的“政府主导”路线图。

首先,政府财政投入要有良好的“瞄准”机制,保证财政投入主要资助中下收入人群。因此,在县域范围内,政府要多向农村投入,多采取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村办幼儿园提供菜单式服务,而不仅仅是在原则上倡导乡镇中心幼儿园向农村幼儿园发挥辐射作用。否则,容易导致财政资金集中投向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却没有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另外,在不断城市化的背景下,村村办园不是现实而有效的选择。采用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这些幼儿园按照合同向农村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游戏、育儿、教育等服务,可能比每个村都办一个低水平的幼儿园要好得多。 其次,在城市,补贴供给和为特定人群购买服务的方式值得尝试。即使是政府直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瞄准机制也是需要注意的重要环节,“两限房”区域、廉租房区域等应该成为政府投资兴办公办幼儿园的首选地区。

当前。我国的整个学前教育市场存在着公办、民办二分天下,城乡二元分化明显的情况。在农村,存在着人口分布分散,供给成本较高,监管困难的难题。因为举办幼儿园的固定成本较高,每年必须支出的刚性成本巨大,所以政府可以考虑通过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乡镇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财政投入。在城市,学前教育需求的层次跨度大,高端需求与低端保障同时存在。这意味着在多层次的学前教育需求框架下,学前教育的供给应按照需求提供多样化服务,以达到学前教育市场的供需结构均衡。

第9篇:公共财政主要职能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监督政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214-01

长久以来的财政管理经费主要是用在财政方面分配、分散性核算工作、单位包干制度。随着现在社会足矣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这种制度已经不再适应了,对于传统经济来说可能更为适用,但是出于现在的经济环境中就显得尤为吃力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有着很强的集中核算,作为高度集中的核算手段,可以很好的集中单位的资金流向,并且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很好的加强对于资金管理的力度。现在这种制度已经成为了最具发展力的财务管理模式。更是国库管理的基础模式,它是财政管理上的一大更新革命,很好的提升了对于财政管理方面的业务效率,对于财政方面的适时监督也是具有时代性意义。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

1.核算中心的内部制度不够完善

核算中心现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其中的工作人员少所造成的,比如我县的会计核算中心,二十人承担了六十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近一百套账,对于各个单位的物质资产不能有很明晰的盘查记录,财务核算的工作过渡给了会计核算中心,因此也就出现了账目分离的情况,这样很容易导致财务上的管理疏忽,对于资产的流失更是无法控制。就像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的财务统一管理,其中的主要工作也是针对于预算财务方面所执行,为了进一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优质化与统一化。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主要职能也是要由会计核算中心来完成的,在工作过程中也是需要核算中心来进行辅助的,这让单位的管理权形成一定的混乱与空缺,容易让人产生抵触心理与负面情绪,这种情绪的工作状态很容易影响工作的效率,对于财务管理上的工作要更为细心,以避免数据上的错误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2.部门工作的不够细致

实行会计核算有效的改变了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分散制管理财政的制度,从根本实现了对于资金整体链条的高度集中化管理,尽管这种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还不够,但是其中的好处已经不言而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入有时并不能够完全的纳入最初的预算中,这也就导致了高度集中的管理手段形成一定的缺陷。另一方面,核算中心对于申请的处理情况也是有一定的指标的,这种指标的下达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来制定,然后经过仔细的核算来做出最后的预算数据。而且部门的编制工作并不够仔细,对于预算的制定缺乏严谨性与科学性,最后的预算结果也并不有效,这样也就不能给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正确有效的信息,对于单位的未来经济活动都是有着不小的影响,处于现在经济市场如此激烈的今天,要想使资金得到很好的运转本就很困难,因此也就更需做好相关的核算工作。

3.会计核算制度并不完善

制定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就是会计核算人员的配备、相应的会计集中核算的平台、配套的管理措施。会计核算的所需成员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更是要非常熟练,并且对于计算机以及网络这些先进设备有着较好的学习能力,个人素养更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条件。这些高要求也就让会计核算工作更需要人才的补充。会计核算主要依赖于成熟化的会计集中制度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而言要想实行这种信息平台还是需要一定的实力储存。

二、针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缺点所提出的应对手段

1.积极推行相关的政府政策

政府的采购基金主要是由财政偿还的公共贷款以及财政性资金,其中的采购主体也是有政府的相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团体所构成,政府采购并不是以收取利益为主要目的,而是为了更好的为政府以及相关单位提供更为完全的服务。因此这种采购的规模也是要依据所提供的服务范围而灵活变动的,其中的采购结构对于社会的经济形势、产业机构、公共生活条件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这是传统的采购形式所不能代替。

2.实行内外监控措施

对于财务管理来说不加以监控很容易出现监管上的漏洞,这样就要开始推行内部监控系统的实施,将其他的未纳入预算中的财务数据也全部算入预算中,对于国库的管理更是要加强监制,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互相监督的内部制度,以帮助单位的财产安全。

3.会计中心职能性质的变更

现在的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能只是停留在资金支付以及会计核算上,现在的会计中心的职能并不是当初建立集中核算的初衷所在,会计中心并不是简单的记账机构,它的未来发展性质更是要转向管理型,而不再是简单的核算型机构。

4.完善相关政策以及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