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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10-0023-0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素质的法治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整个法治化进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收入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扩大等,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大量存在于基层,急需用法治手段来化解基层矛盾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因此,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以基层为基本载体,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尤为重要。
1 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1.1 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需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的重要推手是有一支战斗力强的法治队伍。当前,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基层法治建设仍是薄弱环节。四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要实现这些要求,就要以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作保障。
1.2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力量最薄弱的也是基层,创新点和突破点也在基层。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是从源头上把好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出关口的重大举措。规范性文件质量高不高、决策是否科学科学、执法是否规范、行政争议和量有无增减都与基层法治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密切相关。因此,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是当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1.3 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随着我国基层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全民法制意识、参政意识不断增强,这对经济领域的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必须从组织保障入手,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新时期法治政府,逐步形成公正高效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严谨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坚强有力的政府法治干部队伍,为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幸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4 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解决法治队伍自身素质不高的需要。目前,我国基层法治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队伍人数还不足,法律科班出身的工作人员还不够,缺乏专业的基层法律知识。在基层工作还存在了解民意不深、大局观念不强的现象;还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的现象;甚至还有司法不公,办案不廉,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影响了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需要大力提高基层法治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2 现阶段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也取得了诸多成绩,例如积极培养法治人才,加大法治培训的力度等。同时也应当看到,现阶段我国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总体目标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与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2.1 基层立法队伍建设有待提高。现阶段,基层专门立法人才缺乏现象严重。我国目前基层从事立法专门工作的人员编制较少, 学历水平偏低,基层立法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也不太合理,特别是缺乏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因此,立法观念和立法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2.2 基层执法队伍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不高、 执法水平低。现阶段我国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仍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 对依法执法、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执法认识欠缺,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都需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在有些执法部门还存在 “临时工” 执法乱象。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 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还存在, 甚至还出现暴力执法、 趋利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形象。
2.3 基层司法系统队伍人力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仍存在。现阶段,在我国很多基层法院和检察院,人员不足现象严重,人才结构不合理。很多优秀法律人才不愿意到基层工作。很多大学生已经招考入职就直接担任法官和检察官,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和阅历,常常对对审判和办案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其次,基层司法队伍的人员复杂,有的工作人员甚至没有专业知识、有时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
2.4 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还有待提高。现阶段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素质十分关键。大部分的法律服务队伍都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甚至发挥他们在参政议政和社会公益等多方面作用。 但基层的法律服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还不够高,执业水平较高的律师人才也较为缺乏。
3 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法治社会,对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出了一些挑战,因此,我们要积极应对,多策并举切实提高基层法治队伍的素质。
3.1 不断增强基层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尤为重要,需要对党、国家、人民、法律的无限忠诚。高素质的法治队伍还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大旗,能够认同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着眼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工作布局,不断提高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认真践行。要把法治工作作为一项崇高的政治使命,把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公平正义,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大力提高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3.2 不断提高基层法治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把加强法律学习形成机制,做到定期培训普及法治知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牢记脑海,切实做到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同时,法治队伍具有职业特殊性,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化训练,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无论是专业的思维、语言,还是知识都要求体现专业化,以符合国家对于法治队伍提出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得要求。那么,这就要求我们在法治工作队伍的的培养过程中,要做好理论教育与法律实践之间的有效结合。学校内的法学专业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门槛,最终目标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特别是要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求设计培养方案,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只有高素质、高水平的法治队伍,是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的前提保障。
3.3 不断加大基层法治队伍的培养力度
1、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级各部门能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工作机制、措施、抓手和载体等上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如在全省率先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其经验在全省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工作会上作了介绍;推广店口镇《村务简报》,省委书记对此作了批示;创造性地开展“外来干部管理外来人口”做法,该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的《专报信息》转发;积极弘扬法制文化,该做法得到省委副书记梁平波,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敏尔的批示;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创建还被告人清白的公开正名制,此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的转发介绍;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行“四环工作指导法”,先后被新华社内参、省委办公厅《信息通报》、省委政法委《浙江政法》、省高院《今日信息》等刊载,等等。
2、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荣誉。几年来,我市的法治建设得到了上级的多次肯定,也取得了不少的荣誉,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得到了两项全国性的荣誉,即我市被、司法部评为2001—200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对我市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的最好肯定。
3、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素养。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法律知识得到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进展。
4、有力地促进了稳定与发展。诸暨近五年社会总体和谐稳定,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离不开“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也离不开法治的有效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对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五五”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五五”普法、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事关发展全局,关系民生,意义十分重大。
1、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诸暨”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诸暨”,根本的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包括人的权利、人的利益、人的安全、人的自由、人的平等、人的发展等,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站在构建“四位一体”、建设政治文明的高度,从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力度、在更深的层次上,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和“五五”普法工作。
2、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法治通过调节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来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法治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保障,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开展“五五”普法,建设“法治诸暨”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就在于不断深化“平安诸暨”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法治建设是创新落实“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我市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在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探索创新落实“枫桥经验”是新时期的一项重大责任,理应在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方面走在前列,更好地利用法治的力量,协调和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切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枫桥经验”的与时俱进,用法治精神丰富“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用法治实践夯实“枫桥经验”的实践基础,始终保持“枫桥经验”的强大活力和生命力。
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推进“法治诸暨”建设和“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1、务必创出特色。一要认真探索建设“法治诸暨”与创新落实“枫桥经验”的内在联系。切实找准两者理论和实践上的有机结合点,使“枫桥经验”在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二要认真探索建设“法治诸暨”与创建“平安诸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有效途径。和谐社会的第一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利用法治原则、法律规范和法治的力量来协调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环境。三要认真研究有诸暨特色的法治建设的具体载体和抓手。积极探索“五五”普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手段,使“法治诸暨”建设更好地创出特色、创出亮点、不断走在前列。
2、务必突出重点。一要突出健全组织体系。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司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二要突出重点对象。法治建设和“五五”普法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中之重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农民与外来建设者等重点对象,注重分类施教,整体推进,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突出重点领域。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重点加强与他们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法律素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争创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基础,着力提升公众法治建设满意度,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今年的法治建设,全市商务贸易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抓好平安建设的巩固、提高和完善工作,努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政策环境、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定稳定的法治环境、舒适殷实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围绕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这一主题,着力推进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创新、执法监督手段的创新和我局法治工作的创新。
作为学习法治工作的重要成员,我局机关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将开展创建活动,将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时刻牢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宗旨,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工作内容分散在局重点工作责任制中,继续完善责任制内容,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导考核,以保证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得更好。三是加强法治工作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解决关系到市投资环境、外贸进出口安全、酒类流通、生猪屠宰和废旧物资回收点与全市产业经济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方法措施
(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决策机制。完善局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事项论证、听证制度和集体决定制度,强化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决策执行力度,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透明。
2、创新党务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目标建设责任书。加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审计为主要工作内容,扩大政务、党务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
3、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扩大群众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制度,适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继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1、优化行政服务。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优化审批流程。
2、改革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管理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着力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3、规范执法建设。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诫勉制度和问责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细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广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1、监督行政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和机关问责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执法监察,加大督察力度,保证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完善监察分析、应用和处理机制及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开展执法评议。组织开展群众评议、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为主要手段的评议活动,以百姓满意为评议目标,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对群众反映强烈、迫切希望解决的事项,及时办理,尽快落实。
3、落实惠民举措。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确定每年度法治实事建设,并认真制定实施计划。紧密结合实事工程、巩固文明行业和法治合格行业工作中心,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实事质量。
4、深入开展法治创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深入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提升民主法治建设层次。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和商贸法治化等课题,努力使之融入到服务外包、招商引资、内外贸易等各个领域,不断推进法治商贸建设进程。
2、深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局目标管理和效能建设考核体系,采取各种载体,依托多种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法律。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法治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电视教育片、电影幻灯片等宣传教育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
3、加强干部学法。强化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公务员学法考核等基本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完成年内规定的法律培训任务,积极完成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
(五)依法保障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一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行业管理科(法制科),并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完善责任考核,明确工作职责。根据要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我局201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做到法治建设有计划、有督查、有小结、有考核。
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1、加强学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学习过程中认真查找法治建设、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思想认识、制度保障、方法措施等方面予以整改。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普法教育,首先是局领导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其次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法四次,再次是加强了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培训,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三是制定出台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自觉性,为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大制度执行和督查力度。在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方面,我局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了督查工作,全面实行法治建设工作效能督查制,确保上级和本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机制,创新方式
1、根据职能依法行政。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会议,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在做重大行政决策时遵守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
2、健全完善的行政审批和信息公开制度。减少行政审批流程,完善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没有因审批行为引发的重大负面影响事件。落实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了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3、组织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为深入推进依法为民办实事工作,提升法治建设实效,让群众感受法治建设的成果,我局今年开展了“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依法集中力量开展关乎民生的七大系列活动,分别是推进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监管、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活动的开展将更好地改善民生、维护民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权益。
四、做深服务,提升形象
1、做好项目的审批和服务工作,今年1—10月份,共审核、审批新项目87个,增资项目54个,减资、转股等各类变更事项近250个,审批进口设备530余项,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432次。
2、牵头做好外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从3月至6月,会同工商、外汇、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认真做好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参与全市外资企业业务培训,并定期集中办公,对参检企业上报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核,使企业顺利参加网上联合年检。同时,创新工作方法,设立年检咨询热线,为企业及时解答相关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履行职能,规范管理
1、加强了对各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为确保进入定点屠宰场上线屠宰的生猪100%合格,出场肉品100%合格,病害猪、病害猪产品100%进行无害化处理,我们加大了对各定点屠宰现场检查的力度,在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并运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手段规范肉品市场,确保了1-10月份上线屠宰的53.89万头生猪全部合格,729头病害猪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为放心肉工程严把了质量关。
2、加强了酒类商品流通监管,确保了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在酒类流通市场监管中,加大力度完善酒类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深入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今年以来,强力推进备案登记工作进度,完成备案登记近65家,总数达到了近1496家,发放随附单近11300份,在节庆、节日期间,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大型商场、超市实行酒类管理窗口指导,不断规范了酒类经营市场秩序,强化了职能部门的社会服务功能。
3、加强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我们共出动了62人次,对再生资源经营企业(户)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各经营企业(户)认真落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并对经营企业(户)的疑惑进行讲解宣传,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经验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坚实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无法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而孤立进行,它是建设新江苏、再上新台阶的系统性工程之一。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证明,经济与社会的率先发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基础,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则为江苏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不断提供法治引领、制度规范和保障作用。数据显示,江苏GDP突破7万亿元,在全国占比达1/10。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形成的良性互动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能力提升与文化建设为精神动力。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必须与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提升以及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方能取得成效。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律素养、法治能力至为重要,这就需要注重法治文化建设,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法治惠民与人民满意为价值追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江苏始终坚持把法治惠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进法治实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省各地通过实施法治实事工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环境保护、教育经费、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公正规范执法、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以及征地拆迁等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据统计,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5%,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率达92%以上。
制度完善与机制优化为重要保障。江苏法治政府建设将制度构建和体制机制保障放在前提与基础位置。依照中央部署,遵循建设规律,结合省情实际,不断总结全省各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社互动的“太仓模式”、公职律师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海安样本”等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很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法治创建与实效考评为有力杠杆。法治创建和实效考评是推动全省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载体,也是检验、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开发创建了考评方面的量化指标体系并付诸应用,大大提升了省内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法治思维和办事能力尚需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的关系上,在作出决策、处置重大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足,法治能力欠缺。因此,“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的提升,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
公众参与和社会沟通尚待深化。有些地方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有时流于形式。相关部门在组织、引导社会公众介入日常性参与活动方面的工作成效不显著,对公众意见尊重吸纳程度较差,公众参与的动力减弱,导致公众对政府作出的部分决策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仍待强化。一是部分涉及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轻重缓急把握有时不到位,部分重点领域的政府立法未能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二是部分制度建设存在应付上级要求、追求政绩色彩,在实际中难以有效实施或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评估清理不及时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多元互动和良法善治有待提高。在社会治理领域,多元主体互动参与、良法善治的社会治理局面尚未普遍形成。调研显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重管理轻服务、重控制轻商谈、重秩序轻权利、重结果轻程序、重经济效率轻社会公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监督问责和考核量化仍需加强。一是问责制度虽已普遍建立,但难以严格实施。二是立体化监督体系虽然形成,但及时监督乏力。三是政府内部监督不到位与规避外部监督时有存在。四是考评机制已经运行,但评价体系及具体标准的科学化程度尚需继续提升。五是考评结果运用尚不够规范,考核指引效应尚不明显。
深入推进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思考
深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培训,重点培养领导干部的规则思维、权利思维与程序思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要求谙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实践中,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逐步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在建章立制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编制政府立法规划,制度建设兼顾前瞻性与可行性。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避免政府立法中部门利益的干扰。开展制度实施的成本收益分析等活动,注重制度实效的发挥;开展立法后评估等活动,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制度内容,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的常规化。
规范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要拓宽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提升参与效果。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信息应充分公开,为公众有效参与提供前提条件。积极引导和规范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确保各类公众参与都能在制度渠道内妥当地进行。防止公众参与的表面化、形式化,完善对公众参与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强化对未采纳公众意见说明理由方面的程序建设。将说理贯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载体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研判,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积极培育基层群众自我管理的意愿与能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方式履行社会治理职能,提升行政机关在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一、启动“七五”普法,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全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镇村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4、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加强“法律七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1、结合镇情,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劳动合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社会管理、维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2、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重点开展“七五”普法法律知识宣讲。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老协普法队伍的作用,形成普法合力。
3、深入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注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调解观摩活动,并做好整理、汇编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4、聚焦热点,注重法治宣传实效。创新开展“法律跟着矛盾走”专项活动,把法律送到矛盾集中的第一线;深入开展“依法治区·法在身边”针对群需求开展普法。
三、创建“法治”,推进平安创建。
1、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基本实现“四个法治化”,即政治生活法治化、经济生活法治化、社会生活法治化、人民群众权益保障法治化。
2、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深入推进村、社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抓好“七五”普法工作。
1、广泛宣传“六五”普法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为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横向联动、上下联合的普法工作网络,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的机构、人员和必要经费。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全面、业务过硬、工作一流的普法队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法律知识竞赛和经验交流。
一、突出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切实将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持之以恒抓好学习宣传,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关注“中国普法”、“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学习专栏,进一步拓宽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平台,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深化“宪法七进”。开展好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在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促进民法典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抓好对和准则、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建党100周年,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5.深入开展专题普法。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服务保障“三重四创五优化”、“三基”建设年;围绕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普法。
二、突出重点群体,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6.组织和落实交通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刚性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确保交通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旁听庭审活动;同时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组织交通工作人员实地参加庭审活动,不断提升交通工作人员敬畏法纪、依法行政的法治素养。
三、突出智慧普法,不断提升普法成效
7.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运用“智慧普法”模式,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科技化水平。发挥好今日头条、普法微信公众号、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的作用,总结推广新媒体普法工作典型经验,培树新媒体交通普法品牌,巩固和扩大新媒体普法成果,。
8.全员关注“中国普法”、“普法”微信公众号,并指导和鼓励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关注,以法律服务人民为中心,充分利用这两个平台丰富的普法资源,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文化引领,建设交通法治文化
9.广泛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交通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引导、支持各类文化作品创作、文艺节目编演、微信视频传播等等,扩大交通法治文化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1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五、突出普治并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11.有序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夯实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基础。
1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分业、分类、分众普法宣传工作,在执法全过程中开展好“以案释法”。认真研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13.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宣传树立“七五”普法先进典型,制定全局“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确保“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依法治村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关系到农村社会的持久稳定,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在200*年里,街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两委会,统一思想,加深了对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狠抓落实,借“十六大”东风,以“三个代表”为指针,全面贯彻省、县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使我镇在今年不仅巩固了依法治村试点成果,并推进了依法治村进程。
首先回顾往昔,200*年我镇作为县依法治村工作的试点乡镇,在县委、县府的重视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年是我镇落实实施县委、县府部署的“三年依法治村”工作中的第二年,总结去年的经验,我镇在今年进一步铺开了依法治村“战场”,继续“以点带片,以片带面”的工作思路,做到“横纵结合”,彻底深化依治法村成果。首先在横向上,重新调整了镇、办事处、村的三级依法治村领导小组,重新选择确定了3类依法治村对象;对合溪姚、道蓬岩两村作为一类对象,由镇依法治村领导小组直接实施,对其余2类、3类对象分别由办事处和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新的3级依法治村领导小组网络。其次在纵向上,细化依法治村领导机构,下设综合治理组、基层组织建设组、宣传教育组、清理违章建房组、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组、依法打击组等6小组,做到具体分工,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综合验收。总结今年依法治村工作,具体可以概括为:“加强二项建设,深化四个活动”: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维护农村稳定的前沿阵地。镇党委政府围绕“抓固本强基,促富民强村”这一主题,抓住今年村级合并、换届选举这一契机,集中培训了178名党员发展对象,并组织培训2次,考试1试,重新更新充实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和配套组织建设,理顺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改进了村干部作风,提高了他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农村前沿阵地上保一方平安的先锋作用。镇政法办在村级合并、换届选举的同时,就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整村级标准化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在建立合并换届后村委新班子的第一时间,将村级标准化调解组织健全起来,不仅一定程度上消灭了村级合并、换届选举后存在的不安定隐患,更为合并后新行政村的依法治村工作打下了很好的伏笔。目前,街头镇45个合并后行政村村级调解委员会名单已全面上报镇政法办,政法办登记造册,并准备马上组织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一次培训,真正让他们在农村第一道战线上学法、懂法、用法。
2、加强基层综治机制建设,使之有效运转。
今年工作中,镇政法办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完善落实了二项制度。一是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社会治安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村,量化指标、平时检查,定期考核,年终进行考核,开展轰轰烈烈的评选“文明治安”村的活动,并落实了驻村干部、办事处主任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对其所驻村、分管片因干部本人存在主观原因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坚决严肃追究干部责任。二是落实了民间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限期办结责任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针对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履盖全镇的民间纠纷信息员和定期排查活动,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定隐患,今年共排查纠纷13起,调处12起,成功率达97%。截止10月,今年我镇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5%以上,调结率达到90%以上,由镇政法办直接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8起,共调处18起,受理率100%,成功率100%,其余10起来信来访案件已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可以说,今年我镇全面落实了民间纠纷调处分处负责。归口管理、限期办结制度。
3、深化文明安全创建活动,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水平。时值今年村级合并、换届选择之际,街头镇党委政府意识到这是深化农村安全文明活动的好时机,坚定不移地开展农村安全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对新合并的行政村,加大工作力度,达到由乱到治。继续开展评“文明户”、“结友谊村”,修“友谊路”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不断扩大创建履盖面,在质量上更是精益求精。
4、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向法制观念
以农村党员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淡化宗族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如普法材料发放(共张贴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村民大会法制讲座(举办各类讲座7次),以及农村喜闻乐见的团体活动(如老协活动)等,对村干部及青少年进行了法制教育(受教育人次达8750人次),重点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处罚法、调解业务知识(针对村干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针对青少年),并为街中、街小聘请了派出所民警为法制副校长,大大激发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了群众法制意识。
5、深化严打整治活动。
今年,我镇加强重点治理,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村级合并、换届选举中治安混乱,案件高发的重点村,针对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了挑起村际及宗族械斗事端的骨干分子及“黄赌毒”现象。通过各工作小组,查处违反计划生育5起、违规建房7起,对3个村的村级财务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整治,规范了村民行为,更为村级合并、换届选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6、深化农村居住环境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脏、乱、差”现象。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一直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绊脚石,也是农村不稳定因素的一个极大隐患,街头镇党委政府意识到这一点,结合我镇农村的实际情况,在今年的村级合并工作中,对完成合并较早,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村率先整治村容、村貌,包括屋前、屋后、溪岩、道路的净化、绿化及一批机耕路的建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也推动了农村现代化的建设。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体会最深的有四点: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是前提
要把依法治村工作当作是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当成是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首先是要理清思路制订方案。要在精心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方能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展,避免思路混乱、四处乱撞的现象;其次是领导要身先士卒,带头参与依法治村工作。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第二方面有利于营出依法治村的强烈氛围,第三方面是有利于及时准确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把握关键;其次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建立起多层次网络组织,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教育是基础
依法治村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光靠工作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类此,要坚持宣传工作走在先,宣传工作贯穿始终,边宣边治,宣治结合。要通过深入教育,使群众真正明白治理只是手段,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确保农村的繁荣稳定才是最终目的,形成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风气,才能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
三、抓住主线,树好型是关键
依法治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中实行一把抓,面面俱到,这样势必一方面容易分散有限的工作力量,打不开局面,另一方面无法突出重点,难以疏到立秆见影的效果。因此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一是要抓住主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农村的整治要以打黑除恶为主线,纠纷积案突出的要以纠纷排摸调处为主线,加大力度,打开整个局面。各地要灵活方法,不搞一刀切,死搬硬套。二是要树好典型,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重点村,对那些社会治安混乱、纠纷突出的村要重点突破,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成效,形成一定的声势和社会影响力,并以此为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带动其它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部署,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我县“十二五”规划,及时批转下发“六五”普法规划,对全县“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机关单位、学校、企业、镇(街)、村居5个不同类型的“六五”普法考评标准,为全县“六五”普法验收提供依据,形成了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等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考评制度,促进“六五”普法工作规范化发展。
3、健全普法队伍。成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聘请一批法律专家型领导、律师等为讲师,定期开展法律“六进”巡回讲座;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以基层干部和农民工为主体,设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11个。
4、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县本级经费从“六五”普法开始按人均0.1元的标准核拨,为普法工作提供扎实物质保证。
(二)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工作实效
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与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我局紧扣“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安排,稳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丰富载体,探索新形势下的普法方式。一是加强网络媒体宣传,扩大法制教育影响力。在县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栏目、节目、专版。制作了司法行政工作专题电视宣传片,重点介绍司法行政机关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帮扶助困新亮点;开通了手机短信宣传平台,通过手机群发短信开展法制宣传,编辑制作法制宣传小册子,通过以案说法、律师释法、法律答疑等贴近实际的宣传报道,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二是开展法律宣传系列活动,丰富普法教育内容。县法宣办在每年上半年和“12.4”法制宣传日与县直有关单位联办两场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活动,成为我县普法工作一大品牌。县国税局结合每年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推出了“税邮直通车”等特色税收宣传项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深受群众欢迎。三是充分利用“三送”工作平台,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涉法疑问,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同时专门印制了4万只环保宣传袋、2万册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2、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普法工作。一是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依托党校授课和干部在线学习城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建“五老”干部宣讲报告团、开展“小手牵大手、父母子女同学法”等形式,法律进校园工作已成为常态化。今年上半年,我们以市人大来我县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长深入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上法制课。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县工商局坚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选诚信个体户”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鼓励争创先进氛围。县环保局开展了“进企业大走访”活动,定期带法深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用法。同时,还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团,与县15家重点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最大程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每月至少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学习,邀请专家为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举行劳动就业、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服务大局,开展专项整治法制宣传工作。近几年来,我局紧密结合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体目标,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依法治地、治水、治路、治污、治违等专项治理的法制宣传工作,主动介入拆迁拆违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党委政府办成大事、办好实事、办妥难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2012年8月,县法宣办与县电视合摄制了关田“2011.11.2”部分群众堵塞公路事件警示教育片《悔恨的泪水》,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一个星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
(三)推进基层普法,夯实基层基础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是关键。我们通过加强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的法治化水平。
1、扎实推进法律进村(居)活动。一是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镇街、村(居)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二是壮大了农村普法骨干力量。会同县、乡两级组织对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等知识培训1000多人次;三是完善村(居)普法宣传资料,县法宣办向基层赠送《农民基本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务工人员法援指南》、《司法行政职能宣传手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农村“六五”普法读物数10余种、5万余册。依托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129个终端站点,提供以案释法案例,丰富了乡村学法资料;四是积极推进社区“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建设,全县律师所、司法所与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2、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县各村(居)委会基本实行了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普遍落实,村(居)民普遍开展自治活动,涌现了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问题
1、有的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法治文化建设是软性任务,很多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见效慢,不如抓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那么容易出政绩。
2、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体制不够完善,在管理和实际开展工作上缺少有效的规范。
3、各部门沟通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的具体工作往往由县司法局或县法宣办孤军作战,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很多困难,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
三、有关建议
(一)强化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创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一,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通过举办“法制大讲堂”、“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通过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唱会、法制摄影和书法、美术展览、动漫展览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第二,要构筑法治文化人才高地。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大批专家、学者、能工巧匠。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骨干的专业辅导,积极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建立和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将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纳入“六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第三,要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多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应更多地依托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普法网站,运用图片、文艺节目、法制短信、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