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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分站更名前,委托原*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挂靠委*工程建设局管理)具体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6年6月20日,*委印发了《关于成立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劳[*6]236号),成立了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建设与管理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流域分站)的委托,具体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的工作负责。
至此,我委完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调整。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运行一年多来,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的指导下,在*委党组和委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业务工作交接,落实我委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
更名后的*流域分站及时召开了第一次站务会,会议研究了更名后的*流域分站领导成员分工和下一阶段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随后,*流域分站组织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委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与建管中心的业务工作衔接,研究布置了下阶段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相关工作。
目前,我委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已落实。更名后的*流域分站是*委对*流域内授权和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强制性的政府监督管理。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流域分站签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后,*流域分站即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项目站作为*流域分站的派出机构,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的职能。*流域分站委托建管中心组建项目站,建管中心承担项目站的技术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定*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
为加强*流域分站对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流域分站的工作实际,*流域分站制定了《*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项目站的职责、项目站的组建和设立,明确了*流域分站、建管中心、项目站之间的权责关系,细化了工程各阶段的监督工作内容,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管理和项目站和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考核等内容。该办法的印发,促进了*流域分站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督促项目法人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组建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
*流域分站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管[*7]339号),积极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签定《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在质量与安全监督书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依据、监督的组织形式、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监督权限、监督时限、监督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流域分站及时发文委托建管中心承担受监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并对建管中心具体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建管中心向*流域分站提出项目站组建方案(含项目站人员组成),*流域分站审批,并发文通知项目参建有关单位。项目站人员数量按监督工程规模、内容、投资、进度和专业进行配备,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项目站的工作全面负责,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对站长负责。
一年多来,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认真组织开展了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至今已签订了7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承担了陆水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5年陆水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陆水基地改水血防工程、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基础设施水电改造工程、鄂豫两省边界丹江荆紫关水事纠纷防洪工程、*荆江河段*6年汛前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6年度实施项目*7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工程和洞庭湖二期治理工程等8项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同时,继续完成*堤防加固工程相关质量监督工作。
(四)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编制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为加强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各项工程实际,项目站及时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了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要点、质量与安全监督权限、工作内容、质量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质量评定与组织管理、质量事故类别与处理、工程验收等内容,发送项目法人等单位。项目站依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权,保证质量与安全监督活动的开展有章可循。
(五)认真审核认定工程项目划分
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是搞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与评定、工程资料的整编和工程项目的验收等工作的基础,项目站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在工程开工前督促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做好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对划分工作有困难的进行指导和帮助。
同时,项目站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认定。要求建设各方依据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
(六)深入施工现场抽查施工质量,检查安全事故隐患
为使*流域分站监督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动态,项目站质量监督人员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一年多来,*流域分站和各项目站派出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约计29次,87人次,每次监督检查后除在现场及时提出检查意见外,还以质量与安全监督文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简报等形式反映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提出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主要抽查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抽查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重点抽查施工质量检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及时性、准确性,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对所有监督项目的施工现场均进行了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每次到工程项目,始终坚持检查工程的现场施工情况,听取现场建设各方的汇报,查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各种工程质量资料,如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中间产品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等。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采用“听、查、看”的形式深入了解掌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与工地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通过不定期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对加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均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和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较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
(七)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严把质量验收关
为正确、客观地评价工程施工质量,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严把质量验收关,项目站积极参加受监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主动把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的关口前移,没有局限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所规定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仅从阶段验收开始才参加验收工作,而是从实际出发,克服人少、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困难,参加了单位工程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为单位工程验收以后各项验收工作打下了基础。
每次参加验收,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都要先查看现场,然后听取建设各方的工作报告,查阅原始记录、原材料检验资料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内容,询问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逐个标段、逐个单位工程进行讨论,最后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八)质量监督检测情况
为了对受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使质量监督工作更具科学性,*流域分站各项目站委托*科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对7项受监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检测项目和数量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对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检测要求,重点对土方填筑、混凝土、砌石、金属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主要检测内容有:填土含水率、干密度;混凝土强度、厚度;石料的干抗强度、湿抗强度、软化系数、摩氏硬度、块体密度;金属结构的板材厚度、防腐涂层厚度、材质洛氏硬度、闸门焊缝探伤等。
项目站的质量监督人员与检测人员一起到工地,指定检测地点,参与检测工作。对质量监督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站及时通报有关建设单位,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九)质量核定情况
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内容
1.1工程备案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到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备案,接受监督站对本工程项目的检查。备案时应提交质量和安全监督材料。质监材料包括: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图纸及建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施工合同副本、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及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和上岗证书复印件;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安监材料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其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单位提供安全措施费用情况证明;《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安全条件审查表》;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受理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1.2过程监督
1.2.1质量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人员采用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方式,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以下内容:⑴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预拌砼生产单位的资质和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⑵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站。⑶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建筑物的抽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的抽点是设备基础、设备试车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⑷除对上述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监督人员采用抽查与巡检相结合的办法,随机抽查主体施工阶段的砼、砌体、构件安装等施工质量,并对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2.2安全监督⑴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现场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监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方安全行为。⑵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施工现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审批、检测、验收等有关安全手续和记录情况。⑶进行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核验、安全达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等。⑷对施工单位落实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整改意见情况及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检查。
1.2.3竣工验收监督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订验收方案报监督部门。上报验收方案的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⑴工程竣工报告。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⑸核查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为完整的记录。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书。⑺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文件。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监督站主要对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
2存在问题
2.1监督流程缺位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参与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在实践中建设单位往往是在工程开工前到监督部门进行备案,而工程开工时,工程已进行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也已结束,由于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备案较晚,加之有色工业项目目前还没有相应单位对其设计进行审查
,监督部门对设计和勘察工作往往无法进行监督。 2.2部分工程不备案,脱离监督
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督管理认识不足,担心工程受到监督后,监督单位给建设单位找麻烦,影响工程建设。担心监督单位收取监督费用,实际上目前工程监督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因此,部分建设单位有意脱离工程监督。另一些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程序不清楚,不知道工程监督管理这个程序,无意中脱离了工程监督。
2.3工程资料不完整
工程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个重点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工程由于参建各方对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不重视,加之各单位技术力量较为薄弱,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少,工程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规范、资料遗失等现象较多,造成工程资料在验收时,资料往往不齐全,给工程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2.4监督经费不足
目前,监督站实行费用预算管理制度,每年政府拔付给监督站的费用是一定的,而自治区有色工程建设大多处在偏远地区,且有色工程的建设往往时间跨度大、工程复杂、难度大,危险性也大,监督这些工程路途远,时间长,费用大,经常由于费用问题,监督不能到位,造成工程在较长的时间内是脱离监督的。
2.5监督执法力度不够
自治区目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分为二部分,一是市政、民用建筑工程的监督分工在建设厅的下属单位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二是工业项目工程由各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监督,由各行业监督总站与自治区监督总站双层管理。这种管理模式造成监督站管理不规范,其职权仅仅是政府部门委托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后,只能采取停工整顿等少数手段,造成执法力度不强。
3对策与措施
3.1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
针对各级政府和业主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认识不足、不重视的状况,一是通过各种宣传手段使各级政府和业主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工作职责有所认识,消除业主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顾虑,让业主充分认识到监督单位的参与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好处,使业主主动提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别一方面监督单位加强检查力度,通过各种检查手段了解自治区新疆有色工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及时与业主沟通主动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督。
3.2延长监督流程
组建有资质的设计审查单位对工程设计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以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对建设单位的招标进行监督,避免投标单位进行串标围标,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主管部门(包括建设单位)行政干预,甚至进行假招标,拉关系套标底,评委评标倾斜等现象。(上接107页)
3.3加强监督力度和监督水平
监督站应加强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了解工程现状,对工程建设过程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整改。同时,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技术专业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并且要有不断进取的求学欲望,定期参加培训,努力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建筑技术进步的要求。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合同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4-0083-02
一、现场安全监督的原则性
监督单位作为独立于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其工作职能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管理承包合同、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其工作依据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其工作方式是依靠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管理工程项目,因而监督单位应公正、独立、科学、自主地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单位必须依法执业,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也不能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概括起来,监督单位在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是遵循建设工程客观规律进行的建设活动,其科学性主要表现在:监督工程师掌握现代先进技术、专业知识、建筑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和施工经验、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工程监督单位有健全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监督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积累了足够的技术经济等数据资料。
(二)服务性
《建筑法》第32条将工程监督单位定位为全权代表建设单位(业主),对承包商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工程监督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督,监督单位应该维护业主的权益,为业主做好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以维护业主利益为原则去处理问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服务的内容就是按照委托监督合同的规定,通过计划、控制、协调、改进达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的,协助建设单位顺利地全面完成合同任务,使工程项目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发挥经济效益。
(三)独立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督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督任务。《工程建设监督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督规范》(GB50319-2000)要求工程监督单位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督工作。工程监督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时,不得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不受社会各界人际关系、经济利益等影响,做到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
(四)公正性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操守,也是监督行业的基本职业准则。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过程中,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监督工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公正地协调解决利益冲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监督重点方向
(一)安全生产监督的内容
安全监督包括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两项内容,监督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监督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制,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方法,将安全监督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监督之中,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管理到位,切实保障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摆正监督单位的角色定位,才能使监督单位明确自身的监督职责,确定合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采用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手段,排除影响业主投资目的实现的安全生产危险因素,达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中,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检查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4.审核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单项专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和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法》第32条规定:“工程监督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该条虽然没有指明监督工程师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责任,但其中包含着监督工程师应了解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规定,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有权在承包商违背时要求其改正。
《建设工程监督规范》(GB50319-2000)第3.2.1条第6款规定:总监督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督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总监督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监督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权利是:(l)技术方案审批权;(2)整改指令权;(3)暂停工指令权;(4)向主管部门上报权。以上权利是法律法规赋予监督单位的法定安全生产监督权利。
同时,监督必须履行其职责:(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2)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3)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伍整改;(4)情况严重的要求暂停工;(5)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安全主管部门;(6)依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督。
三、不断完善现场监督机构
完善的现场监督机构是提高现场监督水平的重要的内在条件和基础,监督单位不仅要重视总部组织机构的完善,监督企业形象的包装和监督投标工作的规范化,更应重视现场监督机构人员和设施的完备与现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在人员安排下,应保证投标时配备的主要人员按时到位,并注意年龄结构的搭配应坚持老、中、青结合,配备有工程经验的人员结合,老同志把关和协调,注意安排有经验的同志对年轻同志的培养,注意专业人员配套和现场人员经历、经验的协调,在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上应注意人员的技术基础和工程经验的结舍。现场监督部门要根据监督目标,考虑工程性质、规模、施工条件和工程结构特点,配备足够的人员。
监督机构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克服安全生产监督中存在的侥幸心理。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配齐安全监督人员,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监督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并下发至各现场监督人员,强化一线安全监督。在审批中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组织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保证体系、施救体系以及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从源头抓好安全监督工作。
安全监督工作起步时间短、责任大和任务重,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督人员掌握规范要求和自身业务素质尚存在差距,为统一规范安全监督管理资料与施工现场的监督方法,组织各项目部参观学习,讨论交流。工程技术部组织了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并进行了评比考核,不断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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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玮.浅谈提高现场监督水平的途径[J].建设监督,2001,(6).
[3]麦玉常,黄宏武.浅谈搞好现场监督工作的措施[J].广西水利水电,2005,(1).
[4]吴利华.加强监督单位组织管理 从内部规范监督行为[J].建筑经济,1997,(5).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施工现场管理重要性
1.1促进工程质量提高
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面临着十分复杂的环境,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员、设备、材料,并且有着十分复杂的工序,通过现场安全监督有助于保证各项作业按照规定要求顺利地开展,有助于规范现场作业方式,进而达到提升工程质量的效果。
1.2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众多的施工人员、繁杂的施工工序、多种类型的机械设备,不同的项目的安全风险因素也不同,通过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能够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隐患,同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将安全风险扼杀在摇篮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伤害到施工人员生命财产。
1.3实现成本控制
现代建筑工程建设中想要将利润空间提升就要保证经济效益优化,通过现场管理能够实现各种资源的高效利用,将浪费问题尽量减少,同时能够保证安全地施工,降低安全事故产生的损失,达到优化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特点
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发展,各种先进的技术、设备开始在建筑行业中应用,同时也逐渐增加了建筑施工工艺种类。我国建筑行业正在朝着机械化方向发展,这也是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合理地应用机械设备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但是同时也增加了机械伤人的安全风险。为此,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施工现场的特点,从而制定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将施工现场安全水平提升。
2.1危险系数高,管理难度大
建筑工程本身就具有工期长、规模大、材料人员多、设备多等诸多特点,加上近些年建筑高度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施工的复杂性越来越高,并且施工状态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在长时间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思想松懈等情况,导致增加建筑工程施工的危险系数,同时施工难度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我国建筑行业在近些年发展中逐渐朝着多元化投资主体方向发展,所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专业化特点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建筑投资主体为单一的集体或者国有经济为主的股份制投资,现如今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投资主体逐渐增多,此时有的投资主体在工作中没有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还存在盲目施工、躲避监督等不良现象,这会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导致安全监督工作难度增加、效果降低。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环节的安全管控逐渐分解为监理、总包、分包等过程,虽然精细化管理理念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仍然存在没有明确划分工作责任、现场安全监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不良影响,再加上不断提高的施工复杂性,直接降低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而对施工质量等产生不良影响。
2.2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不健全
建筑产品的功能性不断增多,这就意味着施工越来越复杂,在这种背景下,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工期,很多作业需要交叉完成,此时也就提高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在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方面,虽然可以根据建筑行业实际情况进行改进,但是受到施工队伍综合素质的影响,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在实际落实中受到一定阻碍,可见,为了保证安全监督工作的落实,不但要健全完善现有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还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建设,将安全监督规范切实落实到施工队伍当中。
2.3责任不明,落实不到位
多元化主体导致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常常会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有的施工企业在建设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上缺乏资金的有力支持,导致难以高效落实后期施工责任,这十分不利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会直接受到施工单位责任划分情况的影响,如果监督人员在发现问题后无法及时和负责人沟通处理,那么必然会影响施工进度,甚至酿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3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多方联合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当前很多建筑工程都是较大的规模,需要较长的建设周期,在此期间容易出现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或者不及时的情况。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施工单位需要做好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政府也需要遵守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查找并且指正。同时,主管部门需要及时完成建设安全情况评估,以通知的形式出具评估结果报告并且通知施工单位,从而达到激励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现状的效果。此外,主要负责人应当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3.2规范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
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制度的规范完善,政府要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充分落实。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单位应当向政府报备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方案,同时加强构建安全培训制度,在正式施工前、施工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明确不同施工阶段、不同施工项目的安全风险隐患,明确违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督促员工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开展工程建设。在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时,如果发现了违规操作需要按照相关制度采取惩罚措施。在安全监督管理中可以积极应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加强监督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行为和各个项目安全情况。
3.3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企业要重点从如下方面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第一,加强管理施工细节。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规定,那么很难保证安全监督工作的落实。施工单位应当详细地对各个项目、工艺、材料、质量等进行分析,做好安全监督方案,尤其要对隐蔽工程的安全情况加强监督。为了在安全监督过程中不会对施工进度产生印象,需要在发现问题后立刻和管理人员沟通监督其尽快整改。第二,做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施工现场很多区域是高危区域,为了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在这些区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可以设置清晰的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现场安全标识情况,并且根据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安全监督人员还要加强检查施工现场的道路、排水沟、水电系统等,避免发生触电等安全事故。第三,就施工安全设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所有施工人员都佩戴齐全安全帽等防护装置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对于违规人员给予一定处罚,达到警示威慑效果。
3.4培养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
高素质、专业的人才队伍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有效落实的基础,只有施工队伍综合素质达标,才能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改进提供保障。为此,施工方要加强施工队伍的培养。一方面,可以组织施工队伍加强安全培训,参观安全文明示范基地,加强学习其他安全文明工地的经验,加强安全施工制度和规范的学习,保证员工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各项施工作业。另一方面,施工企业要定期考察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通过这种方式督促安全监督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保证监督人员可以在施工现场巡查时快速地发现安全隐患并且及时处理。
3.5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前要评估施工中的安全风险,做好安全因素的等级划分,并且提前制定应急方案,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各级负责人能力冷静快速地启动应急方案,科学地处理各种问题。同时应当加强培养员工的自救能力,避免在事故发生时手足无措。为了将应急能力提升,还可以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建设应急队伍,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4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想要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完工,就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优化施工现场秩序,将监督管理重难点确定,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安全监督工作的落实。
参考文献:
[1]严相金,杨淦方.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的分析[J].房地产世界,2020(15):70-72.
[2]李富强.分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J].居舍,2020(15):175.
[3]吴凯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管理策略探微[J].决策探索(中),2020(05):15.
[4]黄炜.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分析[J].河南建材,2020(04):112-113.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
在水利工程具体管理阶段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对管理工作有一定的要求,考虑到系统设计的复杂性,需要从现状入手,按照项目实践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执行阶段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安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完善现有法律体系,进而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目的。
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
基于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在后续实践中要从现状入手,做好管理工作,发挥制度体系的最大化作用。以下将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进行分析。1.组织机构设置缺乏统一性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阶段,相应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形式有很多,其一是监督管理机构的落实,其二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落实,其三是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的落实。但是在具体管理阶段存在缺乏组织性的现象,由于安全管理以及组织机构建设难度较大,不统一进行领导和安排,必然导致管理系统无法落实。2.法律法规不健全针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要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任务。法律法规不健全直接对安全管理造成影响,整体约束力度不够,针对性条例无法落实。此外在法人机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工作落实阶段,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执行标准,无法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1]。3.质量监督管理流于形式考虑到水利工程具体项目的属性要求,在工作落实阶段,需要减少限制性因素的影响,按照监督管理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比较多,工作量大,现有的资源很难支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导致监督管理无法进行。此外由于缺少系统的编制和质量监督管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后续落实。在大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以系统评估为主,忽视了动态因素,进而会出现重复性管理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4.建设资金管理问题突出在施工项目落实阶段,施工项目的造价成本控制是关键所在,要突出利益最大化,按照项目实践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建设资金不足的现象,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忽视了安全保证和科学管理,进而衍生出很多问题。此外成本均衡意识比较淡薄,仅从降低工程支出方面入手,给施工带来障碍,增加企业发展难度[2]。
二、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工作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的特殊性,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从现状入手,按照协调系统的具体要求进行落实,此外考虑到监督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必须从协调处理的角度入手,将监督系统落实到实践中。以下将对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工作进行分析。
1.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是项目实施关键所在,要从不同方面入手,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目标。针对施工阶段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有目的性的对方案进行修改。水利工程关乎到大众的安全,要重视细节,在计划书中对施工材料进行标记,采购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最基本的工程质量要求。在施工阶段需要严格控制测控主体的结构质量,考虑到工程核心所在,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管理细则要求将管理工作落实到实践中。
2.落实监督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监督的作用,监督系统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包括以下几方面:(1)施工检查在施工前如何做好施工检查工作是关键所在,要仔细对各个项目进行审查,包括开工报告、技术资质等[3]。(2)现场检查在施工现场要落实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和材料等,保证材料管理有序性。(3)确定目标责任制针对目标责任方式的特殊要求,在施工阶段要重视各个环节的落实,按照目标责任管理要求进行落实。(4)重点项目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重点环节或者关键部位要进行多次质量检测和审核,部分工程质量会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落实,通过审核后,才能继续工作。
3.建立施工质量保证系统
施工质量保证是建立在一个受控的状态下的施工系统,符合施工状态具体要求。在施工设定阶段,要对工程连续性引起重视,对于质量判定、质量分析和诊断等进行落实,确定优化过程后,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落实。结合质量设计输出质量特征和工艺参数要求,对各类控制图进行落实阶段,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使其符合工序要求。
4.满足质量协调体系要求
施工方是工程建设的实施方,如何保证施工质量是关键所在。业主需要对工程建设引起重视,建立项目系统,按照监督管理和协调模式要求进行落实。对施工系统来说,设计、实验和验收工作直接关系到质量管理,要从组织结构、工序管理以及质量目标的角度入手,做好检查工作,突出质量控制最大化作用。最后要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建立阶段性验收系统,积极参与到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中,进而满足质量协调体系的执行要求[4]。
三、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对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有严格的要求,考虑到设定指标的特殊性,要结合具体情况探究出切实可行的管理理论和方案。考虑到协调管理机制的特殊要求,将信用体系纳入到水利工程管理中是关键所在,需要对资源配置和调节引起重视,提升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落实到实处,提升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李焱华,许田柱.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J].人民长江,2010,10(12):100-103.
[2]朱万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低碳世界,2016,19(1):120-121.
[3]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5,1(13):82-8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工程监理不仅要对施工质量实行监理, 而且还要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理。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很多, 主要是基础工程的土石方施工、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及机械设施等。应对这些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并实行重点监控,方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1 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③建设部第13 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④国务院393 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⑤建设部: 建建[1998]164 号: 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⑥建设部: 建建[2000]230 号: 关于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公布
⑨伍锦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技术,《广东科技》2006年02期
2 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 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和重点, 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并对各项目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1 项目总监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①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②项目总监作为项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督工作, 组织编写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签署意见。
③负责组织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④负责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安全检查情况。
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①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题方案中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②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要求写批复意见。
③参加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讨论。
④参加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⑤施工过程中, 结合监理巡检和旁站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现象, 使用废弃施工工艺、淘汰材料、机具并及时提出、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的进程必须监督、旁站及事后检查, 签署整改通知单。
2.3 监理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①监理员应在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下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视检查, 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在现场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并向项目总监代表或专业工程师汇报。
③参加由项目总监或总监理代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
3 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3.1 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检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②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制定情况。
3.2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工作时, 应当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施工工序进行检验、检查。根据检验、检查结果, 决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施工中使用和决定能否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 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 应以下达整改指令书的形式, 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 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检查施工要求, 监理机构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
监理机构下达停工指令后, 施工单位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报告。
在监理过程中, 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①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 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程序, 建立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管理机构和落实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对施工方案需设计计算的部分应建立审核制度和安全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②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与体系及事故处理程序, 并督促其实施。
③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 监理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 时, 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发出暂停工令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可能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应向主管部门汇报。
④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 起重吊装、深基础、高支模作业、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 、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 的安、拆、建筑物(或构筑物) 拆除以及结构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 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监理在实施中加强监督。
⑤要求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 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
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进行作业的安全交底; 班组长每天应向班组进行施工作业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对外购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 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⑦处理已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 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 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施工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 并上报相关部门。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特征
1.1现代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在快速的发展,投资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由于社会对建筑物要求越来越高,建筑物的结构设计也在由简单趋于复杂化,施工难度也在随之加大,现在一般工程体积都较大,建筑周期漫长,所要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原材料量非常大,施工人员组织也很复杂,建筑也在由低层向高层建筑发展,加大了施工交叉作业量,导致施工危险系数增大。
1.2建筑的投资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高。现在投资主体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在施工过程中逃避安全监督管理,没有将具体的责任进行对应的划分,都是在盲目的情况下开展工程建设。因为没有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筑工作人员在施工中也是敷衍了事,进一步加大了管理难度。
1.3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一般为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并不高,也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我国建筑行业虽然对施工人员在加强培训,但是一般都是一个形式过程,导致在具体的施工操作中缺乏专业的知识技能,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也显得力不从心。对于施工安全上面的问题也是只有浅显的了解,没有相应的防护技能。一项建筑工程本身施工过程就非常繁琐,人员流动性大,所以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很难得到落实,导致施工中的操作方式和施工方式都缺少安全性和科学性,这也加大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建筑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强。随着建筑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多工序、多分包商共同交叉作业的大量增加,这极大的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是一个严峻的、全新的挑战。由于大部分承包商、分包商实力参差不齐、素质良莠不齐,造成其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也较差,社会声誉普遍较低,且在施工中不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经常出现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情况,甚至出现只顾自身利益而偷工减料的情况;又因为工程施工人员分属情况复杂,这也是对安全管理造成阻碍的重要因素之一,导致安全生产,统一管理难以实现。
二是建筑工程各参与方对于自身职责不明确或是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部分建筑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程序办事,擅自分包工程,签订一些不合理合同,并提出垫资施工,对工程款项进行拖欠,造成建筑施工费用严重不足,导致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极大削弱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加上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一味赶工期,导致交叉作业、疲劳施工时常出现,不仅忽视了施工质量,更忽视了施工生产安全,最终造成事故发生。还有就是一些监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支撑体系落后,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监管手段极为缺乏,相关检测技术与设备落后、短缺。此外,安全监督部门的现状无法在适应建筑业飞速发展的形势。这主要是由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受限,导致无法满足建筑队伍发展需求及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为了降低工程成本,部分工程的监督人员还身兼多职,不仅监管质量,还监管安全。施工质量问题是显露于外的,能通过眼睛的观测和手掌的触碰发现问题,因此,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通常只注意到质量,而忽视了安全。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应对策略
一是建立全新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搭建一个多方联合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平台。进而要求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出众并具备一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与资质的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级人员必须明确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管理责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含进去,对每项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从而尽量控制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筑企业应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加大工人的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做到持证上岗,且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做好班前交底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对于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发生过重大安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不应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通过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建立诚信体系并进行不良记录,将企业的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等纳入其中,进而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三是通过对企业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之后,虽然能够进一步保证企业的现场施工安全,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安全,还有很多危险因素是管理人员无法预测的,而这些突发性安全事故将会对企业经济效益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因此,要切实的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不仅要做好相应的防范管理工作,更要落实事故紧急预案的应用工作。首先,企业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能够将事故带来的损失降至最小,如果事故发生再临时制定应急方案的话,势必会耽误大量的时间,而在事故发生的短时间内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这也是落实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的关键。其次,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要落实到实处,为了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经常对其进行演练,通过在演练中不断发现预案中的不足之处,并采取针对性的弥补措施,精益求精,不断的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再次,要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徒手救援的技能,由于在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取或者准备救援工具,而在这个过程中,施工人员只能通过双手以及身边的工具进行救援,在对多项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分析中发现,很多施工人员都因为事故来的过于突然,救援工作乱了方寸,使得事故造成的损失极为严重,因此,加强施工人员徒手救援的技能培训极其的关键,这样可以在突发性事故发生时,施工人员有效不乱的做好事故的处理,从而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四是建设高素质建筑安全监督队伍。对待安全监督队伍,要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来规范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要避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监督工作人员在其位不谋其职,并不发挥实效,要切实有效的发挥其安全监督的重要作用。另外,施工单位和建筑企业还需要对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一定培训和考察。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可以建立专门的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培训中心以及开设安全管理知识教育课程,主要进行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安全施工技术的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素质。
结束语
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就需要让每一位施工人员都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在具体施工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从而保证施工的安全,使得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赵婉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7:339.
关键词:农村水利、质量安全监督
1引言
兴水利,除水害,促进人水和谐,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加强农村水利建设是当今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与先导。水利工程质量可靠是保证工程项目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项目的安全建设同样是新农村建设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目前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多以中小型项目为主,质量参差不齐,问题突出,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因为体制、机制和人手不足等原因对这类项目的监督管理也存在盲点。因此,研究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对进一部做好农村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
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工程总量较大、单个工程项目作业点分散,监督管理有难度
据统计,青浦区2008年度仅练塘、朱家角、金泽三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就涉及24个自然村3243户村民,共建设处理站50个、化粪池2591座、检查井6697只,铺设管线69531.8米;2009年度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河道76段,总长96公里,敷设截污管道175公里,疏浚土方107万方,新建护岸19公里,完成绿化48万平方米,沟通水系843米,新建桥梁19座、箱涵5座、泵闸4座、水闸3座、亲水平台1座。工程量多且散,按传统监督管理方式,监督频率、监督到位率很难保证。
2.2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图纸脱离实际
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比较紧张,致使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勘测设计深度、精度不足,特别是一些小型水利工程缺少可行性论证(一般依据行政计划),设计图纸常常不切实际或不合理,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与施工脱节。比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村民原有管线布置情况复杂,新设管线的位置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往往会增加较多工程量,特别是出户窨井及支管数量大大增加,但由于资金数量限制,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
2.3单项工程投资小,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河道护岸、农桥、小型涵闸、排灌站等。工程规模小,设计标准低,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较小,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经验要求比较低。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差、技术水平低、施工经验不足、管理松散造成这些项目上质量通病屡屡出现。
2.4监理工作不到位
监理招投标经常采用若干合同工程合并组成一个监理招标合同形式,同时监理单位为了中标往往采取多报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高报监理人员资质的办法来博取中标,一旦中标后实际到位的人数往往不到承诺数量的一半,现场监理人员往往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身兼多个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工程作业分散、空间跨度大,现场监理数量远少于投标承诺,导致缺少原材料复试取样见证、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施工旁站,为工程质量留下了隐患。
2.5施工条件差、协调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由于项目多处于各个自然村落,现场道路狭窄, 较多施工材料无法直接运到施工现场,大多数需要人工二次驳运,对施工进度造成很大影响;作业点常常临近民宅附近,甚至紧挨着建筑物,往往存在沟槽开挖后的临边围护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
3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的思考
3.1加强监督执法机制建设,落实市区两级监督机构依法行政水平职能
目前,市区两级监督机构采用的方式是以项目抽查为主,同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工程质量检查通知书的形式发至各有关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或停工整顿。实践证明,目前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权威性不强,对责任主体的惩治力度仅停留在口头或书面批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触动较小,因此需进一步 加强监督执法机制建设,落实市区两级监督机构依法行政水平职能。
3.2把握监督的重点,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加强对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纹的宣传、贯彻工作,力求促使参建单位进一步提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首先,通过监督规范质量安全行为培养和树立参建单位的自律意识;其次,按规定开具整改通知单(包括停工令)、召开讲评会、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等适度处罚措施强制要求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维护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在具体监督项目上把握到位检查环节,抓牢关键工序和重要隐蔽工程施工质量,依靠工程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3 发挥监理企业的作用
监理企业好比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现场的“一双眼睛”,通过对项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现场质量安全状况的定期报告,使监督机构随时掌握每个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农村水利工程规模小,结构简单的特点,可以考虑依据工程投资量和结构类型适当的降低监理现场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配以12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关键工序和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辅以一定数量的经过专门培训的监理员进行日常旁站和巡视工作。
3.4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大力加强监督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成效主要取决于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敬业精神。加强在岗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培养和锻炼,推行执业上岗资格,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提高质量安全监督准入门槛,吸纳优秀人才加入,壮大市区两级监督队伍。
3.5构建水利工程建设系统诚信记录
建立水利建设系统诚信记录,一方面可以有效的约束参建单位不良行为,更有重要的是起到优胜劣汰、净化建筑市场整体环境的作用。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不安全环节、现场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予以曝光,运用全社会的监督力量强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若曝光次数累计到一定数量则限制此类企业的经营活动,限制其招投标范围,最终将其驱逐出水利建筑市场。
3.6加强机构间的协作机制
单靠市区两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往往难以及时、准确地对动态工程的质量安全作出全面的把握和判断,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相关机构间的协作机制,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和效果。以区水务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各街道(镇)水务所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配合,以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主导,全面负责辖区内新农村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街道(镇)水务所委派专人与质监站加强联络,专职负责所属街道(镇)的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监管,使农村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导致建筑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例如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因此,作为新形势下的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并认真分析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以便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良好的保障。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征
一是建筑工程具有施工难度大、投资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及危险性大等特点,其中最为主要的特点就是工程体积大、施工人员复杂、建设周期长、施工原材料及设备机械量多。尤其是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快,投资规模也越来越大,造成建筑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建筑物也由简单的结构设计向复杂结构设计发展,由简单的低层建筑向复杂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发展,这就加大了施工交叉作业量,增加了施工难度,从而导致施工危险性也大大增加。
二是建筑投资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及难度越来越高。但是部分投资主体在具体投资时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在施工时故意逃避安全监督管理,在盲目的情况下就进行工程建设。此外,建筑工程相关人员对工作的敷衍了事也进一步加大了管理难度。
三是当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普遍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流动性也极大。虽然我国在不断扩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但也仅仅只是流于形式,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农民工仍极为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对于施工安全知识知之甚少,也没有相应的防护技能,造成自身施工安全意识薄弱。由于建筑工程是一项多工序协调作业及人员流动性大的工程,受其影响就极易导施工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只是流于形式,一些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也得不到贯彻落实,导致建筑施工方法和操作方式缺乏科学性、安全性及规范性,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难度。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较多,极易发生安全事故。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并贯彻实行,又对建筑市场准入控制进行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无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家和建设部门颁布、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但仍有一些相关部门和企业只顾自身利益,对安全生产选择忽视,监管力度大大不足,部分一些施工人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在进行具体施工操作时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自身安全意识薄弱,以上均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建筑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强。随着建筑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多工序、多分包商共同交叉作业的大量增加,这极大的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是一个严峻的、全新的挑战。由于大部分承包商、分包商实力参差不齐、素质良莠不齐,造成其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也较差,社会声誉普遍较低,且在施工中不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经常出现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情况,甚至出现只顾自身利益而偷工减料的情况;又因为工程施工人员分属情况复杂,这也是对安全管理造成阻碍的重要因素之一,导致安全生产,统一管理难以实现。
二是建筑工程各参与方对于自身职责不明确或是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部分建筑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程序办事,擅自分包工程,签订一些不合理合同,并提出垫资施工,对工程款项进行拖欠,造成建筑施工费用严重不足,导致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极大削弱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加上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一味赶工期,导致交叉作业、疲劳施工时常出现,不仅忽视了施工质量,更忽视了施工生产安全,最终造成事故发生。还有就是一些监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支撑体系落后,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监管手段极为缺乏,相关检测技术与设备落后、短缺。此外,安全监督部门的现状无法在适应建筑业飞速发展的形势。这主要是由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受限,导致无法满足建筑队伍发展需求及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为了降低工程成本,部分工程的监督人员还身兼多职,不仅监管质量,还监管安全。施工质量问题是显露于外的,能通过眼睛的观测和手掌的触碰发现问题,因此,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通常只注意到质量,而忽视了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应对策略
一是建立全新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搭建一个多方联合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平台。进而要求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出众并具备一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与资质的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级人员必须明确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管理责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含进去,对每项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从而尽量控制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筑企业应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加大工人的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做到持证上岗,且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做好班前交底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对于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发生过重大安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不应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通过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建立诚信体系并进行不良记录,将企业的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等纳入其中,进而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五、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飞速发展,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产业。建筑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其发展趋势逐渐集约化、规模化,这就导致建筑设计也越来越复杂,进一步加大了施工难度,同时也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