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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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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报告

第1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村委从农村工作大局出发,积极加强和改进“阳光村务工程”工作,以公开农村财务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以强化依法治村、促进农村稳定和发展为目标,对照要求,进行自查,并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村委统一思想,把村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村成立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村书记、村副书记领导小组。

二、健全村务公开各项制度

我村认真贯彻文件,不断修订完善了村的村务公开、村帐村的规章制度,规定明确公开的具体时间、内容。行政村全部实行村帐镇管,并按要求进行记帐,健全了规章制度,村民主管理制度。

三、大抓村务公开规范化工作

1、公开内容规范。我村认真贯彻落实文件,村务公开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按统一模式内容公开,做到村级发展目标规划、财务、集体资产情况、农民负担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十八项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提高村务透明度,让村民在村务工作中有一种主人翁的地位和责任感。

2、形式规范。我村能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布村务,方便群众阅读。按照全面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定期公布村务活动的有关情况。让村民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增强村委会办事透明度。

第2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通过几年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践,我们体会主要有三条:

第一、要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必须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在党委(总支)村成立了纪律监督委员会,全市各行政村都建立健全的村务公开工作机制,选举产生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在健全机制的同时,注重强化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民政局牵头抓总,市纪委、组织部、农工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要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必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能否提高水平的关键。为此,重点抓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勤政廉政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评制度等五项制度建设。同时下发了《张家港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评办法》,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定期进行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要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出特色,必须注重实效,不断创新。一是硬件设施统一规范。全市各村的公开栏面积都按照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了配置,还因村制宜配置了相应数量的副公开栏。目前全市共有村、组务公开栏2100块,总面积达8500平方米。二是各项公开内容完整齐全。在全市推行《民主理财报告书》,设计村务公开图式表格。较好地提高了村务公开的整体水平。三是信息网络管理初显成效。开通了全市村、社区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压力。四是组务公开逐步铺开。部分镇、村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组务公开制度,延伸和拓展了村务公开的外延和内涵,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突出创新,强化完善,加大力度,把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及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社会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专业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村干部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建立长效机制。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本着简洁、实用、有效的原则,对各村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疏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全市不同层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分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3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一、认真抓好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

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制度设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程序,不断完善村级治理结构,保证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争取到今年年底,完成300个民主法治规范村的创建工作。

1、明确重点

一是村级组织职责明确,运行规范。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治保、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定和完善村二委议事规则,加强村集体领导原则。

二是提升村务管理水平,制订“实际、实用、实效”的《村规民约》,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建立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财物和重大村务的监督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2、抓好试点

区司法局要选择2-3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民主法治规范村试点工作,并取得经验。这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3、全面铺开

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在8月份,召开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推进会,在全区各行政村推开。要求到年底有300个行政村达到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规范决策。

(1)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务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生效条件;

(2)结合实际重新界定重大村务范围,要将财务开支额度、审批权限和村干部报酬、误工工资等涉及经济利益的内容纳入决策内容;

(3)建立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组织,加大户代表、村民联名动议案的工作力度,明确五分之一村民代表和十分之一户代表行使村务管理动议的权利。

(4)建立村党支部启动动议——村民代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报告结果的工作流程,使“五步工作法”进一步完善。

三、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开局之年。要抓住这难得的机遇,加大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农村中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农民的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引导帮助村干部和村民树立规则意识、秩序意识、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增强村干部的自律约束、依法履职和村民的有序参与、议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行“五步工作法”,帮助村民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制定管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优化治理结构,规范村务运行。要充分发挥“两委”联席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学法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村务活动室、公开栏等学法阵地、开展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要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培训、轮训活动。要引导农民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治能力,努力实现“每户有个法律明白人、10户有个懂法议事人、每组有个学法用法带头人”的农村法制教育目标。

第4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第二条设置村务工作督导员,应坚持“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搞“一刀切”。

第三条设置村务工作督导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强化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

坚持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透明,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第四条村务工作督导员一般由具有一定领导经验和决策能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党员担任;受乡镇党委委派,向乡镇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享受村“两委”正职待遇,国家干部除外。

第五条担任村务工作督导员,必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党龄满3年以上;

3、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六条村务工作督导员的任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热心为村民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三)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共同致富,完成国家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七条村务工作督导员的产生,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民主推荐。村务工作督导员的拟任人选,必须在本村人大代表、“三老”人员代表、村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进行广泛的民主酝酿,由村“两委”提名,支部党员大会推荐产生。

2、考察考核。对确定的拟任人员,由乡镇党委指派专人,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严格的考察考核。

3、讨论决定。村务工作督导员人选由乡镇党委会讨论决定。

4、任前公示。对乡镇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村务工作督导员人选,要在本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

第八条村务工作督导员参加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村重点工作、重要事务、重大开支及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村“两委”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第九条村务工作督导员的工作方式:

1、村务工作督导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会议方式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

2、村务工作督导员受乡镇党委、政府委托履行监督权、指导权;

3、村务工作督导员在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政务、指导党务、管理事务、监督财务和处理事务等工作;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重大工作部署先由村党支部讨论研究,再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

第十条村务工作督导员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协助村“两委”研究制定本村的发展目标、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指导村党支部工作。督促村党支部开展正常活动,对村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及党内生活、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发展党员等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3、参与村行政管理工作。出席村委会议,对讨论决定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对村级重大事务的落实进行监督,定期督促村级政务和村务公开。

4、监督村财务收支工作,定期督促村级财务公开。

第十一条村务工作督导员的考核奖惩。采取分级考核的原则,由乡镇党委对村务工作督导员进行考核,村务工作督导员配合乡镇党委对村“两委”成员进行考核,村务工作督导员的考核实行季考年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定等为优秀的,各乡镇要根据实绩予以奖励,可推荐在县、乡干部大会上进行表彰;考核定等为基本称职的,乡镇党委要对其进行谈话,并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增强村务工作督导员的责任感、压力感,调动村务工作督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要适时给予停职检查或调整,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给予撤职处理。

第十二条村务工作督导员的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诫勉、调整或撤职:

(一)包庇、纵容、直接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对本村民族分裂活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上报、不制止;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三)不能按时完成乡镇下达的任务;

(四)办事不公,,为政不廉;

(五)违反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

(六)村务、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

(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集体资产、资金损失或流失;

(八)乱摊派、乱罚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

(九)对村民的正当要求,能解决不解决或久拖不决;

(十)闹不团结,作风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影响村务工作正常开展;

(十一)组织、煽动村民越级上访;

(十二)其他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违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5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一、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我乡将始终把加强廉政教育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手段,牢牢抓在手上。组织开展好专题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岗位风险意识,使党员干部牢记岗位有职责、用权有风险,自觉增强法纪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组织好村居、站办所定期开展廉政文化学习,引导好党员干部坚持学习两个《规定》,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源头预防,落实党风责任

1、严格把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严格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采取每季度一核查村级的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并分门别类做好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不缺。并督促各村统一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每季度清产核资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阳光操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对村涉及工程项目在规定1万元以上的资金,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站统一招投标进行交易。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构建从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环节的监督机制。

3、创新方式,全面推进“三务”公开。把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纳入正常轨道,结合我乡实际,全面推进村务入户公开制度,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对村级党务、事务、财务运作和公开进行监督。

三、完善机制,纠正歪风歪气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细化今年我乡出台的《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并加大对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坚决杜绝“慵懒散”、“拖推慢”现象的存在,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不断健全纠正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和村务监督机制,使党员干部风清气正。

四、强化考核,力推真抓实干

继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方法,深化结果的综合运用,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加大领导干部问责的力度,加强对职能部门的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继续把开展“星级干部”评议活动贯穿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层层落实,克服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等现象。

第6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指导思想

治理“难点村”的指导思想是以村级阵地建设、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着重点,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重要意义

㈠治理“难点村”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难点村”治理,解决制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突出问题,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神会平稳较快发展,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㈡治理“难点村”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项重要制度之一。“难点村”存在阵地建设薄弱、各种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的不够全面等现象。治理“难点村”解决好村务分开和民主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的有力措施,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民利。

㈢治理“难点村”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必须要求。治理“难点村”,就是要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民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干群关系,引导农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业的决策和管理,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进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目标要求

治理“难点村”要实现的目标要求有四项:

一是提高两委干部及农民对民主法制的认识。使干部群众对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对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要求认识明确,两委干部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自觉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坚持由农民群众民主决策,不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得到落实。

三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发挥,村委会能够履行法定职责,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建立健全,发挥作用。

四是促进各项工作。党的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内各项事业得到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干群关系和谐,社会稳定,村风文明。

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工作任务

阎二村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二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记录不够规范。针对“难点村”存在的主要问题,治理工作任务主要有:

1、建设新的村民活动中心,加强公开阵地建设。针对村内公开阵地环境差,活动房间不够的问题,决定将原乡敬老院作为新的村民活动中心,在原基础上,进行房屋翻顶、室内装修,院内地面铺设水泥,四周院墙建围栏,工程完工后,设立标准的村民代表活动室、理财小组活动室,建设村准化村务公开栏。此项工作于2010年5月前完成。

2、增加多种公开的形式。在原有的利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公开工作:一是利用入户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党员针对自己的责任区、村民代表针对自己所代表的农户,向全村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村内的决定、部署,同时认真听取农户的反映,并向村委会报告。此项工作在每月的党日活动中予以落实。

3、丰富公开的内容。在原有二十一项公开的基础上,随时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如两委干部承诺书、沼气池建设、122工程补助等。此项工作在每月的村务公开工作中进行落实。

4、加强对理财小组的培训。组织理财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强化理财小组成员的职责,积极引导理财小组成员发挥本职作用,包括监督村的财务活动、听取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主管部门对财务进行审计等。

5、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完善记录内容。在今后,改变以前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形式,坚持随每月的党日活动一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除与党员一起参加学习外,随时讨论本村的重大事项。

6、加强对会计的培训。规范会议记录的格式,按照要求详细记录会议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人、议定事项、议事程序、发言情况、会议决定等,所有项目都要细致反映会议情况,便于以后查阅。

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经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难点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蔡金艳任组长的难点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农经站、民政办、组织办相关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本乡的难点村治理工作。

第7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2O世纪8O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两种力量及其制度模式构成我国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党的政治领导下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权;二是存在于农村社会的村民自治权,村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自己进行管理,按照民主的原则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两者产生了诸多矛盾,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成为最为突出问题之一,而当前西部贫困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交通落后、土地分散、粗放经营效率低、公共卫生建设严重滞后、公共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等现状,急需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背景下村民的民主创造性和主动性,并且需要国家负责任的引导和帮助,绝不能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变相转嫁于农民或压制村民自治运行。所以正确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和重要。

一、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分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此规定明确界定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实质上是村民自治权与乡镇行政权关系在法律上的定位,他们应是“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关系”。但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现状而言,现实中的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常常与法律法规存在着种种偏离,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频繁干预与过度控制,将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进行行政领导,布置各项任务并下达行政指令,从而转嫁乡镇行政权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于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造成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空挡与错位。一般表现为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乡镇行政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人事控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乡镇政府无权任免,但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通过在村干部中培植自己的人实行对村的间接控制。例如在选举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进行限制,使他们认为“听话的”、“有能力”的人当选。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当家人”转变成乡镇政府的“人”,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角色错位。虽然便利了乡镇政府对村的管制和所属行政责任的完成,但往往造成村民心目中精英人物落选,压制了村民民利实现的构想与向往,实质上是对村民自治权的一种剥夺。

第二,在日常事务中进行行政干预。在现行压力型体制下有时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不仅是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它还直接“领导”村委会;要村民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村委会仅仅协助是不行的,必须由村委会“负责”完成。所以实践中村委会承担着诸多乡镇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使村委会成为“准政府”,这样以来村民自治组织便陷入忙于繁多的政务而无暇顾及村务的局面当中,以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日益萎缩,村民自治原则也被消解于无形之中。

第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财政监控。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着集体经济薄弱,财政基础有限的现象,而乡镇政府往往凭借自己的财政监控职能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进而影响整个村的管理形式,缺乏经济基础的村委会也只能听任乡镇政府控制。

第四,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价值控制。贫困地区社会发展缓慢,需要国家提供各种贷款救济及其它资源供给,使得乡镇政府可凭自己手中掌握的这些社会价值分配权对村委会进行调控。

二是村民自治的偏斜运行,导致村民自治功能萎缩。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但贫困地区在村民自治运行过程中,只注重强调民主选举,认为“对大多数村民而言,自治权利不过就是在三年中参加一次投票而已”。村委会也片面重视村级换届选举而忽视其它环节运行;自治组织结构中除村民自治中的执行环节存在村民委员会这个“实在”机构之外,民主决策环节及相关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环节都是“虚位”的,因此,在自治实际运作中出现失衡现象,造成村民自治呈偏斜状态运行,使村务管理实践中出现大量的非理性决策行为和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降低了村民自治的实效。

三、实现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良性发展的思路

通过上述对西部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的分析,为保证村民自治的健康运行和乡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立足贫困地区现实,从改善乡镇治理和提高村民自治两方面出发,努力寻求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

(一)依法改善乡镇治理体制和方式,界定村务与政务,增设派出机构,为村民自治提供广阔的空间

首先,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管理范围,实行依法行政。《村民委员组织法》只是笼统的、原则性规定,缺乏明确性和具体操作,使乡镇干部很难把握。所以可在总结村民自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组织法实施细则》,从实际工作考虑,对乡镇政府行为进行明确规范,明晰那些是属于正常政府行为,那些是属于不合理的干预。

其次,合理划分二者权限,界定村务和政务。所谓政务是政府管理的事务,它具有国家意志性,是需要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事务。村务,是在一村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它涉及的是一村范围内村民的共同利益,是由一村之内的村民共同管理的事务,具有群众自治性,体现的是一村范围内村民的公共意志,由村民共同决策、共同遵守。所以,乡镇政府要区别二者的范围,凡是政府的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属于政府的职权。因此,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属于政府办理的事情,如果是村的共同事务,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如果不是村的共同事务,就属于村民个人事务。对自治领域的事务要给于指导和支持,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不加干预;对非自治领域的事务要通过引导和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以保证国家任务的完成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其三,转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首先,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明确乡村关系实质,将上下级隶属、指令性执行观念转变为平等互助、民主协商观念。其次,乡镇政府布置任务,要根据村民委员会职权和各村实际情况,与村委会协商,再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改变过去指令性工作模式。再次,乡镇政府改进工作方法,学会指导村委会依法换届选举,尊重村民民主意愿,不委派干部,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形成健康、有序的村民自治氛围,帮助贫困地区农村进行村民自治。

其四,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对西部贫困地区公共产品供给越来越多、扶贫力度越来越大,国家政权越来越多地需要向村级渗透。鉴于此,对于西部特别贫困的地区国家可适当加大基层管理成本的投入,增设乡镇政府对村的派出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减轻困扰在村民自治组织头上的现实行政压力,从而使村民自治组织轻装上阵,投入主要精力搞好村务。真正实现给村民自治组织“减负”。

(二)落实村民自治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四个以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治活动中,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方式、民主监督是保障,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针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的偏斜运行方式,应该落实村民自治各个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村民自治结构,平衡和规范自治权力内部关系,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一是从权力制衡的角度,科学构建村民自治结构,成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进行会议的有效召集,并代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村民委员会,切实发挥村民议事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一般情况下,西部贫困地区村民比较分散,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常设机构一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村民意见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经济发展计划和项目的建议;另一方面,对村委会提出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咨询论证,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这样既有利于村民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得到有效充分表达,也对村经济建设项目起着科学参谋和严格把关作用。

二是定期组织进行村干部述职和民主评议,加强监督考核,提高村务公开透明度。可根据不同村的不同情况,村委会一季度或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报告村民会议决定事项的完成情况、报告村经济发展和财务收支情况,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听取意见后积极答复。由此可形成对村委会较强的约束和激励,促使村干部积极工作,管好村务,避免出现过分关注选举阶段而选上后无所作为的现象。

三是对外积极寻求人才和智力支持。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严重的人才匮乏和知识供给不足,成为制约村民自治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所以,村民自治“知识引援”迫在眉睫。目前可实现的途径有:联系志愿服务西部组织,求助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戈0,持续引进热爱农村的知识青年深入基层,安排他们进入村民自治组织挂职锻炼。同时积极与周边高等院校合作,邀请大学生来村实践活动,以各种形式参与村民自治活动。

第8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受托经济责任重要类型之一。AS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管理公共资源的当局或个人对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并要说明自身履行所应承担的经营和财务责任等义务。如果按照此界定,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也应强调报告责任和行为责任两方面。村级财务中,村委会向村民充分披露,并证实村级公共资源应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要求。随着村委会支出规模和项目的增加和村民参与村务愿望的加强等,其行为责任的要求以3E为基础,向环境性、社会性等要求不断的拓展,其报告责任同样不断拓展,两种责任相互匹配。在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起到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传统的村级审计难以解决村级财务公开时存在的问题,所以,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村级审计之外,将CPA业务引入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参与经济管理活动,并对农村财务的公开进行监督和检验,对村级财务中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不仅是受托经济责任随村级财务审计发展而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CPA行业也在村务审计业务的发展中取得了契机。以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为基础,将CPA引入到村级财务中,拓展了其审计功能。

二、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的创新具体而言,针对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新的村级集体经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包含:第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需要提供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度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相关信息,为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开展提供信息载体;第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会计报告。主要反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的信息;第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情况报告。通过提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经营活动的信息和目标实现程度,来反映对上级及本村规定的遵循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第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责任报告。对自身环境、经济和成员贡献的一种表达和梳理。由于审计工作形成的审计成果(主要表现为审计报告)主要是给广大村民看的,而他们绝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因此,CPA应该出具详式审计报告,而不是像公司年报审计那样出具格式化审计报告,报告结构安排、词句用语应通俗易懂,对于村民关心的村级收入和支出等信息,信息量应充分。可以在审计报告后附审计报告使用说明,更好地满足村民对村务公开、透明的需求。

(二)受托经济理念的树立,责任村委会的建立可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责任村委会建立:第一,村级财务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的建立;第二,以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构建以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为基础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完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和深化村级财务审计的关系;第四,公告与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相关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考核和提拔的重要依据,进而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村级财务审计中的作用。

(三)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构建良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CPA审计有利于强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的本质功能在于保证和促进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强调从评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入手,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立足点在村级财务审计评价之上,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分析,据以识别审计重点,并估算审计风险,进而进行基本审计程序的实施,编制审计报告。此前,应该深入研究以下几点问题,为村级财务审计导向的CPA审计模式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第一,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可从公司财务审计评价方法的思路出发,从廉洁反腐、村务公开、内部控制、乡村治理责任、经济绩效、可持续发展等维度考虑;第二,审计的重点识别和风险估算。CPA审计要成为村级财务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受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影响。所以,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不仅需要关注更多相关者在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的利益保护,而且还需要考虑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其他相关者与审计本身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9篇:村务监督报告范文

体察民情,了解国情,增长才干

(二)调查内容:

1、村民的家庭生活状况。

2、农村的教育情况。

3、农村医疗情况。

4、农村基层民主情况。

(三)调查范围:

1、被调查地域:梧州藤县太平镇

2、被调查对象;上述村落内11岁-60岁的村民。

(四)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04年7月10日--7月16日,问卷设计、收集资料等。

调查阶段:2004年7月18日--7月23日,问卷发放与填写、访谈等。

总结成文阶段:2004年8月1日--8月25日,资料汇总统计、数据处理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五)调查途径:

1、调查方式:以抽样调查、统计调查为主,结合实地考察。

2、调查人员:担任本次调查任务的是三下乡志愿者宣传组带队老师张帆及部分宣传组同学。

(六)问卷填写及回收情况:

在调查中除文化程度低者由调查员询问并填写问卷外,其他人群均由被调查者本人独立完成。在本次调查中,有效问卷144份。占全部问卷总数的72%。此外,重点访谈和实地观察也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二、农民问题调查数据及现状描述

(一)农民的家庭生活情况

在问及现住房屋类型问题时,18%的村民居住在土坯房中,有18%的村民居住在瓦房中,有31.9%的人居住在平房中,有31%的人居住在楼房中。

在问及家庭目前的经济状况时,5.2%的村民认为在经济上比较宽裕,29.8%的村民认为钱基本够用,36.5%的村民认为钱不太够花,28.5%的人认为经济上非常紧张。

在问及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时,1%的村民表示主要来源于个体经营收入,3%村民表示主要来源于基层干部收入,25%村民表示主要来源于出售农产品收入,69.4%的村民表示主要来源于打工收入。

在外出打工的情况调查中,62%的村民在本地打工,38%的村民在外地打工。在本地打工的村民中,有12.9%的人不愿意再回到村里生活;而在外地打工的村民中,则有21%的人表示不愿意再回到村里生活。

(二)农村教育情况

在接受调查的村民中,有55人只有小学及以下学历(其中有4名未成年人只读了小学,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67人具有初中学历,有16人具有高中/中专学历,有5人具有大专学历,只有1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在问及学校乱收费现象时,13.9%的人表示学校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有21.5%的人表示学校有乱收费现象,但不多,有18.7%的人认为学校乱收费的现象极少,而33.3%的人表示学校没有乱收费现象。

在问及教育消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时,其中有13.2%人表示能够负担得起,占家庭收入比例小,有42.4%的人表示能够负担,但占家庭收入比例大,而有36.1%的表示负担很重,需要借款读书。

在问及村民对待教育的态度时,有34%的人表示读书关系到孩子的人生幸福,赚钱是次要的,有52.1%的人认为读书是最好的出路,多读书才能多赚钱,而3.5%的人认为只要能赚钱,读不读书不重要。在如何处理孩子读书很好,但家里钱不够的问题上79.8%的人表示要借钱贷款供孩子读书,有9.3%的人愿意变卖东西供孩子读书,但也有10.9%的人表示只好让孩子退学。

(三)农村医疗情况

在问到“家里人生大病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上,有58.3%的人表示不管花多少钱也要把病治好,但也有35.4%的人表示去附近的医院治疗,尽量少花钱,更有6.3%的人只用土法治治,实在怕花钱。

在问及是否有一年内接受过一次身体检查时,仅有一位村民接受过检查。

在问及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时,50.7%的人表示不知道,有32.6%的人表示知道该险种,但买不起,有13.9%的人表示想买,能卖,但不放心,仅有2.8%的人已经购买了医疗保险。

(四)农村基层民主情况。

在接受调查的144位村民中,仅有12人(8.3%)知道村干部有几名。

对于村干部的产生方式,36.1%的人认为是由村民选举的,有43.1%的人认为是上级决定的,村民选举只是走形式,而20.8%的人不知道村干部是怎样产生的。

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95.1%的人不了解。

在“你村有没有村务公开栏”问题中,有32.6%的人表示说有,但有43.1%的人表示说没有,还有24.3%的人不知道村里应当设置村务公开栏。

在“你村有没有民主理财小组”问题中,有9.7%的人表示说有,50.7%的人表示说没有,而39.6%的人说不知道村委应当设置民主理财小组。

在对村干部满意度的调查中,27.8%的人表示满意,25.7%的人表示比较满意,22.9%的人表示不满意,而23.6%的人表示无所谓满意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的家庭经济收入不高,生活水平有待大步提高。

请看下列数:18%的村民居住在土坯房中,有18%的村民居住在瓦房中;36.5%的村民认为钱不太够花,28.5%的人认为经济上非常紧张;25%村民表示主要来源于出售农产品收入,69.4%的村民表示主要来源于打工收入。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打工,但政府没有建立相应的农村劳动力疏导体系,农民的外界信息较少,多数集中在本地,而本地的经济结构及就业容纳量与农民的打工需求之间的矛盾,直接使导致农民家庭收入不高。

(二)农村教育比较落后,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所调查的村民中,有86.1%的人是初中及以下学历,村民整体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这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从调查的数据可以看出,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有两点:

第一是教育消费负担过重。教育消费已成为一些农村家庭的最大负担。调查显示,42.4%的人表示能够负担学费,但占家庭收入比例大,而有36.1%的表示负担很重,需要借款读书。农村家庭教育消费负担过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加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高,农村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相当少。二是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教育乱收费现象。三是当地计生工作未落实到位,大部分家庭都有2个以上的孩子,在收入不见增长的前提下,教育所占的家庭收入比例越来越大。

第二是村民对教育的认识不够正确。52.1%的人认为多读书才能多赚钱,而3.5%的人认为只要能赚钱,读不读书不重要。大多数人将教育与赚钱画上了等号,甚至认为金钱第一。当有了赚钱的途径,人们就不再重视教育,比如当孩子成年后就外出打工赚钱,放弃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所以家里有大学生的家庭只占2.8%。

(三)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未落到实处。

大家都知道生病求医,可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当地农村的医疗情况并不理想。一是当家人生大病时,有35.4%的人表示去附近的医院治疗,尽量少花钱,更有6.3%的人只用土法治治,实在怕花钱。因为村民收入不高,而药价虚高,医疗费用过高,所以导致农民大病看不起的情况出现;二是农村的医疗卫生体制不健全。在问及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时,50.7%的人表示不知道。如果农村医疗卫生体制不健全,势必会导致农民医疗需求同医疗工作及当地经济发展之间的距离,会成为当地农民奔小康的瓶颈。

(四)村民自治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问题出在农民。从该部分的调查结果,就可以看出,仅有12人(8.3%)知道村干部有几名。有43.1%的人认为是村干部是上级决定的,村民选举只是走形式,而20.8%的人不知道村干部是怎样产生的。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竟然有95.1%的人不了解。这些数据体现出当地农民民主意识淡薄,对自己的民利不够重视。有的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民利,更不清楚如何正确行使民利。而且相当多的农民对于体现他们基本民力的民主选举极为漠视,缺乏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平等意识和自主意识。

另一方面问题出在村官。调查显示,22.9%的人表示对村干部的工作不满意,而23.6%的人表示无所谓满意否。有43.1%的人表示说村里没有村务公开栏,还有24.3%的人不知道村里应当设置村务公开栏。有50.7%的人表示说村里没有民主理财小组,而39.6%的人说不知道村里应当设置民主理财小组。这些数据都体现出村干部工作意识淡薄,责任感不强,组织领导能力欠佳,没有按照组织法一一落实农村基层民主工作,村务公开等工作问题多多。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制约,边远乡村的农民对于参与民主活动的观念比较淡漠,对民主的需求也处于较低的层次上。

而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则由于其文化水平所限,与外界交流少,容易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左右和侵蚀,其民主观念比较淡薄,民主意志易于动摇。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广开就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聚集,不仅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而且还可能成为农村地区的不安定因素。转移剩余劳动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

一方面调整农村就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第一要通过推进农村非农化,特别是加强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特征的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一部分劳动力就地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第二要以小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发展。通过农村城镇化,推进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县城和中心镇转移。第三要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施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的的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改善创业、就业和再就业环境。

另一方面做好配套服务,为农村人才搭平台、给政策、创环境。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打造市场配置平台,让农民有事干。鉴于实际情况,应着力采取政府和民间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农民向两广劳务市场转移。二是打造创业指导平台,让农民知道如何干。要坚持产业聚才、政策兴才的原则,放开各种限制,出台扶持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加大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充分激发农村人才的创业热情。三是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促进农村人才有序流动。针对农村信息渠道窄、就业门路少的弱点,要建立和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加大投资和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解决农村、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教育。因为只有把教育搞上去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才有保障。当地的教育还应当完善下述几条。

第一,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抵制乱收费现象。各学校的学杂费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或市、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并主动向社会公开。省、市、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督促学校建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及时开展收费公示工作。同时还要加大监察力度,抑制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存在适龄学生已经失学或正面临着失学的危险的情况。因此建议政府对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小学、初中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课本费和校内服务性收费。由于学杂费减少给中小学带来的资金缺口,政府要拨出专项经费进行弥补。

第三,加强宣传,向农民灌输正确的教育意识。宣传途径有很多形式:可以通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向学生灌输正确教育观念,通过学校召开的家长会或在走访家长时向学生家长灌输正确教育观念,也可以通过村广播、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教育观念的宣传。

(三)加强改革和监管,不断提高当地医疗卫生水平。

一是改革农村医疗卫生体制,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针对农村人民收入水平低,小病"不想"看、大病看不起和农村医疗机构不健全的情况,建议着手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标是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但工作开展情况不是很令人满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让虚高的药价降下来。监管药品价格,政府要唱主角,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调整政府定价目录,重新制定并公布列入政府定价目录药品的价格;二在价格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抑制虚高价格;三是研究改进政府定价方式,进一步提高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四是推行医药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

(四)培育农民民主意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有序发展。

村民自治不仅加强了村委会班子建设,提高了基层干部的素质,而且增强了农民的民主意识,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然而,这里的民主自治工作尚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尚需进一步加强。

第一,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强化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不是先天产生的,民主参政意识的提高,需要教育和引导。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宣传,致力于培养广大农民的主人意识、平等意识、法治观念,并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民主政治活动,使他们敢于参加村民自治机构的竞争和竞选,敢于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