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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们在享受高度发展的工业所带来的方便的今天,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我国是资源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大国,很多企业在能源消费的同时忽略生产中的安全环保问题。尤其是对我国的高碳行业,加强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走一条生态绿色、安全生产的发展道路刻不容缓。面对当前现状,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企业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工作,来保障企业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监督体系
1.建立安全环保监督委员会
企业各部门的最高管理机构就是委员会,安全环保检查机构也不例外。安全环保监督委员会不仅要对企业各个阶层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对企业各个部门的实际情况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例供工人参考。委员会还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环境污染情况不超过标准,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发生。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委员会要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监督其下属工作的进行,并根据下面定期上报的工作状况,对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组织规划。
2.聘用专业的安全环保监管人员
对于企业的各个部门来说,都有熟悉、了解并掌握该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这样的部门来说更应该聘用专业的员工。专业人员不仅了解工作性质,更容易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若聘用专业外的人员,不仅在熟悉工作内容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监督管理这样需要严格进行的工作内容上更容易出现疏漏,为管理带来不便。因此企业的监管部门要聘请专业的安全环保监管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内容
各级安全环保监督部门应建立明确、具体的检查工作内容。可以通过下级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上级经过考察研究后进行汇总;也可由上级与下级共同沟通协调,相互参考,制定成安全环保监督检查规范或条例,然后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加以实施和落实。上级颁布条例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环保生产。从领导到基层职员,凡是其工作内容涉及到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的都要把该条例作为依据。此外,还可以实行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奖励举报人员,惩罚违规部门,督促大家按条例办事。
三、对员工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工作
员工既是企业的动力来源,又是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因此,员工也是实现真正的安全环保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最重要的责任者,可见,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不容忽视。企业应定期开展特定的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体系,让专业人员帮助员工培养和完善自身的安全环保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上级要对基层员工进行严格监督,时刻提醒员工其工作的规范性,从而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全面提高。
四、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和检查能力
1.加强预防工作
各部门员工应建立一定的忧患意识,对安全环保工作有高度的重视,树立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在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发生之前做好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的准备工作,将预防与应急结合起来,以方便事故发生后能够进行及时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2.资源整合管理
将现有的应急信息内容以及应急资源措施进行整合,建立详细的监管预警系统,可以利用网络的互联性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信息化的预防体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情况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应该将问题进行分类记录和研究,将现有的应急资源措施整合管理,保证分工明确,将责任落到实处,最终形成一个科学的、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体系。
3.落实全面检查
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四项检查管理,即对员工交接班情况的检查、对值班人员的检查、对安全员的每日检查、安全与环境监督的每日检查。除此之外,对生产过程的各环节、生产设备设施、工作人员以及工作环境条件进行详细的、全面的检查,更有助于事故的排查和消除,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在古代,制度就是规矩,古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只是让部门加强对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在行动上的落实,而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恐怕长久的监督检查很难长期维持下去。同样的,缺乏明确的保障制度,工作条例也是不能有效执行的。因此,企业的监督检查部门要对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建立健全相应的监察制度,可以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企业的先进管理模式,参考各级员工的意见,制定科学的、全面的、切合实际的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结语
近几年来,在我国很多大中型企业中发生了不少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在给企业和国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企业应该加强对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监管能力,提高各阶层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日常生产过程中,对员工的操作流程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督,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绿色生产体系,保证环境和经济能够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校侃,国军.加强HSE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环保执行力――浅析如何抓好企业安全监督工作[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1,13:40-41.
[2]姬江涛.加强企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措施探讨[J].绿色科技,2012,07:231-232.
[3]丁崇煜.安全环保监督及应急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2:244.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复核考核组的要求,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对我区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通过建设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环境安全,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报批前的文本编写、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作,年内完成报批任务。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调整,及时修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五龙河、白沙河两岸2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的建设管理,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及有关警示、禁止标识,逐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种植、旅游娱乐等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各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可能对水源地水质产生污染破坏的交通运输、旅游、垂钓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4)督促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应急防护体系及工作机制,修订更新防止污染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并按期实施,完整地按预案要求的整个过程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水源地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共同参与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供水调配安全保障机制,在有关预案中多情景设计水源地供水相互备用的调配水方案,每年进行实战演练,认真总结演练成果,及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调度方案充实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质联动监控工作机制,自年月开始,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及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分析,对监测出的特定项目和非常规项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识别潜在的风险,及时报告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和对策。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
(7)坚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按要求每年上报评估结果,做好相关整治和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河流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对辖区各河流沿河截污设施、生态调蓄水设施、市政管网、工业及生活排污单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工业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1)在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过程中,将环境风险评估作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必要审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现场核查,认真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进一步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利用季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识管理,督促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自年月开始,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辐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全面落实防护措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期监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现场检查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工业园区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管委
(2)制定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范围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范围,保障规划环评经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1)对电镀等涉重企业和园区进行排查,并加大环保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一类污染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实行排污收费月通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开展技术培训,依法、全面、足额、规范地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督性监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效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开展内部监测并报告相关情况;制定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督促迪爱生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及不达标事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54号)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一轮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洁生产推进计划,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2)制定评审考核及通报办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加大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审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情况,从严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3)筛查梳理近几年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企业情况,对确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已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及统计汇总工作,及时按程序提报环境保护部公示公告。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4.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的有关规定。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32号)要求,组织对所有电镀企业进行环保核查,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即责成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结合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点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责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在解决企业搬迁或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1.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1)对负荷率较低的沙子口污水处理厂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强化措施,制定管网配套建设投入计划,不断提高城市污水纳管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效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进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排除设备故障,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2)制定联网计划或措施,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将进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保障在线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查处超标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明确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4)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再生水用户和使用范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2.妥善处置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加强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置发展规划,将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一并规划建设,确保污泥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污泥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多样性,提升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四)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加强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的正常经费,及时申报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升级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和覆盖面。
制定落实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园林绿化工地,对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多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长效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农林局、环保分局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节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计划,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不断优化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区张村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将截污、生态调蓄水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实施,尽早实现城区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2.结合全市大干3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复核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确保在复核考核组所要求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个月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提报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改业务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要定期调度、核实工作进展,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探讨
一、前言
为保证石油开采的正常进行与石油行业的稳步发展,油田开采的安全环保工作需要得到极大的重视。因此,现阶段的石油行业,应着重分析油田开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隐患,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进行管理维护,将“安全、环保”作为油田开采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善石油行业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以此达到减少事故成本,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目的。
二、我国石油开采中的安全环保隐患
1.对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重视不够
目前我国的石油开采工作还存在着诸多安全环保隐患,其主要原因就是重视度不够,其中油田企业的领导以及员工都没有意识到其重要性,领导过于重视油田的产量及采油效率,从而忽视采油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也一位追求快速完成开采任务,对于自身安全及污染物的排放都不够重视。
2.针对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约束员工的个人素质,岗位责任的准则规范,目前石油行业中关于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管理制度,大多不够完善,缺少制度的约束,直接导致采油工作状况混乱,安全环保工作达不到相应水平,十分不利于油田行业的发展。此外,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还会是石油开采技术停滞不前,使安全环保工作将进一步面临更大的困境。
三、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对策及应用
1.提高对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视
加强公众对石油行业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关注力度,从而使相关企业领导,重视起油田采油的安全环保工作,只有领导认识到安全环保的重要性,才会积极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进而培养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
企业在进行油田采油的工作过程中,不要只重视经济效益,还要重视人员的安全性及环保效益。加强安全环保意识,能够有效降低员工的事故率,减少事故成本,同时,油田采油的环保要求,能够促进采油设备的研发与更新,同样能够加快油田的开采效率。
2.完善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油田开采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监督与指导,在有安全问题时,及时制止施工,在有污染物随意排放时,及时纠正并进行教育指导。其次,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企业还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油田开采过程中存在安全环保隐患进行铰孔,提前指定相关应对方案,一旦有事故发生,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理,减少事故发生几率。最后,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需要制定相关规范准则,约束相关人员进行规范采油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将油田采油的安全环保工作具体落实
除油田企业,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建立对油田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并将
其进行有效落实。要求企业按照规范,明确每一个员工或岗位责任,从而达到规范油田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目的。此外,还可以建立相关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奖惩制度,对一些严重超出安全环保开采标准的企业,给出警告或停业整顿等相应惩罚措施;对一些表现良好的企业给予表彰,树立行业榜样,提高个油田企业,对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视度和积极性。
(2)提高油田采油相关人员素质
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对相关人员素质,应当制定一定标准,只有在人员素质得以保证,才能实现采油工作,以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下去。企业制定严格的工作人员招收标准,使整个企业的人员素质维持在一定的标准之上,避免人为因素,导致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在人员的管理上,还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对油田开采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中,注重培养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相关技术、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由此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同时,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并将考核成绩与薪资待遇相关,调动员工积极性,由此达到提高员工安全环保工作意识,全面实行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目的。
四、安全环保组织机构专业问题及对策
一些油田企I设有安全环保组织机构,但这类机构起到的作用却并不明显,其主要问题就是专业性不够。安全环保组织机构的职责是通过排查采油过程中的安全环保隐患,来提高企业采油工作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从而促进企业的采油效率。但目前我国大部分油田企业的安全环保组织机构,不能做到科学排出安全环保风险,专业技能的缺失,直接导致油田环保安全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给企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企业应结合自身运作实际情况,招收一定的专业人员,安全环保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首先要保证熟悉国家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环保工作的主要控制点。其次,安全环保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有能力保证油田企业安全环保隐患不断减少,在工作中能够深入发现企业在进行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给出专业意见及指导,促进油田企业的稳步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油田行业中关于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了简要分析,提高对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提高安全环保组织机构人员的专业度等措施,对促进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有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发展中,油田企业应继续发现自身的缺陷并进行合理改善,不断提高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刁永强.关于油田采油安全环保工作的探讨[J].化工管理,2016,29:300.
[2]苏波.关于吉林油田的安全环保工作思考[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2,12:171.
刚才,###和###同志分别宣读了公司有关决定和活动方案,希望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在六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月”以及“环保宣传月”这三项大的活动,基本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于持续强化企业管理,不断推动安全生产与节能环保工作上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促进作用。今年以来,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公司职代会确定的任务目标,以“运营转型,精益管理”为总抓手,扎实深入开展“重法制、强责任、提意识”主题系列活动,认真落实达标排放、能效提升、绿色发展等各项工作措施,总体上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安全生产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态势,节能环保工作也迈上了新的台阶。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开展这三项大的活动,既要把目前良好的势头保持住,还要立足于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把各项工作继续深化拓展,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工作新局面,为企业把握市场机遇、提升经营绩效打下坚实基础。下面,结合活动开展,提几点要求。
一要狠抓宣传教育,努力在转观念提认识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与时俱进,才会持续改进。目前,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政府也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上升到了法律规范的层面,监管力度越来越大,标准和要求越来越严格。这种变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历史必然,也是企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底线。我们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监管要求,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宣传,讲清讲透企业安全生产与环保工作的现状与挑战,引导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与节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措施,切实把企业安全和环保风险降到最低。同时,我们要把“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必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等的重要论述作为工作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努力形成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尽快在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方面实现大的提升,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要狠抓过程管控,努力在问题整改与措施强化上见成效。企业管理既要重视结果,更要关注过程。我们既然决定利用这一个月的时间来集中开展这三项活动,那么就不仅要有系统的策划和具体的要求,更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取得一些好的效果。目前,从大的形势来说,各项工作总体处于一个比较好的状态,但实际上我们还存在很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距离精益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与现代企业应该具备的管理水平还不匹配。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节能环保方面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环保方面,我们虽然作出了巨大努力,但一些新的要求和标准也相应提高。这些问题既是我们工作改进的重要方面,也要成为宣传月活动攻关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方面,要以安全管理模块建设为依托,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狠抓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加大重点危险源管控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节能环保方面,要继续立足于节能创效和达标排放做工作。一方面,要大力推进《能源系统诊断、优化与节能规划》,加快实施节能增效项目,落实煤气、蒸汽、氧气等10个子系统能效提升措施,不断拓展能源创效空间;一方面,要按照新的环保标准要求,不断强化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等措施,狠抓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污水废水治理减排专项攻关,加快推进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实现节能减排和达标排放的时段要求。同时,在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方面,要舍得投入,把功夫和成本更多地用在防患于未然上,事前预防要胜过抢险救灾;继续加大节能环保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力度,积极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促进整个环保系统的优化升级。
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保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保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要求,突出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以重点流域专项整治、放射源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开展重点流域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
建立以属地为主的重要支流监管责任区制度。加强对河重要支流水质状况调查及排污企业的监管,要围绕出境断面水质考核工作。按照市环保局《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排污企业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把造成流域污染的原因查明,情况分析清楚。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危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及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治、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并全程跟踪整治。对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已经完成整治任务的仍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检查一家,查处一家,消灭超标排污企业,确保重点流域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厉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1.加强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水泥、垃圾焚烧及发电、化工、造纸、电镀、酿造、农产品加工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认真贯彻国家《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控制钢铁产能。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3.组织对涉砷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的检查清理。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含砷废水、废渣处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
(三)加强对重点放射源安全监管
存在安全隐患的Ⅲ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对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以及移动通信、电力等重点行业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Ⅲ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工作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流动源使用单位;未履行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要求,限期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职责
通报情况,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联动配合,切实把环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对专项行动负总责。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负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严厉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清理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取缔、关闭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按照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有序地推进环境法制的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对应予取缔的小规模造纸等“十五小”企业和应予关停的新五小”企业坚决不予注册;对政府决定关闭的违法排污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大对“两高一资”企业的审查力度。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督促企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安监部门负责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全力配合清理整顿环境违法案件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加强社会噪声的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电力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各供电企业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对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恶意排污,对无视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丧失监管,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双追究”即在追究违法排污企业责任的同时,监察部门要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四)坚持分类指导
对于主观恶意、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要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
(五)加强舆论宣传
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要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重点。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确定整治的重点,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对“两高一资”行业企业、钢铁企业、涉砷行业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并分别于月日和月日前报送阶段性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保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认真开展好我县环保大检查活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主任由孟永政兼任,副主任由王再定兼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业务工作。
二、检查内容
㈠改扩建金属硅冶炼企业和在建电站环境违法问题;
㈡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㈢木乃河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㈣县城垃圾填埋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㈤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检点及要求
㈠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重点检查*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建设项目在审批、“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
㈡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重点检查矿山采选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尾矿库环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有无违法排放和存在影响饮用水源、出境河流等污染隐患。
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木乃河水源地的现状,重点检查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情况;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置情况;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制定及责任落实情况;水质定期监测和监测结果情况。
㈣县城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情况和违法排放情况。
㈤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
通过认真梳理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检查时间安排
根据省、州的统一部署,我县的环保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㈠接文之日到10月21日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
㈡10月22日到11月3日对全县辖区内涉及《通知》要求的企业开展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拟定违法企业名单汇总表上报州环保局、州经委。
五、相关要求
㈠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利于我县切实发现、处理、解决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生产生活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都应高度重视,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从业单位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原材料、产品、数量等进行检查登记,特别是有可能污染到当地水源和人口密集区等化工企业,要严格监控;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环保基本常识的教育,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的企业,要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环保的基础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2006年8月底前,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通河镇、清河镇、浓河镇、清河林业局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检查,同时对各乡镇分散式饮用水源,辖区内主要河流,水库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水库保护区。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2006年7月底前全面清查县内所有的建设项目,对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一律取缔并销毁其生产设施;对私设排污管线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治,对不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要一律责令其实行停产治理,并依法予以重罚,同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重点加强对屠宰、制药、造纸等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监管失职或者违规审批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
(四)集中整治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认真清理2003年至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对已经结案的要进行复查,防止污染反弹;对2005年未结案的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违法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污染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并有可能造成污染事故,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企业,要依法予以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效或无治理可能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集中整治松花江流域沿岸屠宰、制药、造纸企业。全面排查松花江及其支流沿岸的企业,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环保部门要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保证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企业依法关闭;对没有工商执照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责令其停产整改;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
(六)继续开展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专项政治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城市集中居住区建立扰民、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要求,环保、公安、工商、文化和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重点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卡拉OK、商服高音喇叭、露天烧烤。8月末治理一批饮食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到今年9月末限期治理一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取暖锅炉,使其达标排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乡镇,本部门整治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9月底前)。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扰民噪声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将应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整治情况(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和扰民噪声整治情况,分别于7月10日、8月10日、9月3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底前)。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及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并于10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设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人员组成如下.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情况,逐级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加大执法行监管力度。经济主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电力企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步完善环保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向有关部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督办检查。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和奖惩措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案件,并报上一级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抓好挂牌案件的督办落实,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施。
(五)认真追究责任。各级监察机关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直接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追究一批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严肃处理一批直接责任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关键词: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
1 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现状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控制新的污染,加快治理原有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是贯彻保护环境,“预防为主”方针的关键性工作,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在企业内部,由于认知水平和管理理念侧重点不同,认为环境保护管理可有可无,可松可紧。加之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时间差短,基础较弱,而环保涉及面广,需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效益,以至于积极性不高,环保工作零敲碎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此失彼,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把环保工作摆在企业工作的重要位置,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形成全面的环境管理。
2 水电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问题
水电工程施工规模较大,工程占地将对施工区的地表植被形成破坏;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石,如果处置不当,将引起新增水土流失问题;工程地面钻爆施工、施工机械的运行、大量施工人员进驻工程区等,将干扰施工区及周边动物的栖息和觅食环境;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施工区和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砂石加工和混泥土拌和生产废水、施工区生活污水如果处置不当,将对地表水质造成局部危害。
3 环境保护管理的必要性
3.1 “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
由于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前松后紧”、“重评价、轻实施”现象较突出,加上水电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之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其后果就是施工期不利环境影响减免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施工期间环境问题突出,可能对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水电开发的持续发展。对水电工程实施环境保护管理,是把环境管理工作融入到整个工程建设管理中,注重环保的过程控制,工程的环保工作由被动状态转为主动状态。
3.2 开展专业性环境管理的需要
水电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点多面广,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强等特点,建设单位需要借助、利用专业的人力资源、技术和经验、信息以及监测等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3 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
水电工程建设初期,将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场地条件、对工程施工布置、施工时序、部分辅助设施规模等进行不断优化调整,决定了施工期环保要求也应是动态变化并应及时优化调整,以符合实际需要。而基于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其环保措施设计的深度和进度就难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诸多环保问题需要进行专业性的现场协调和解决,以保证项目环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4 优化管理,提升理念
4.1 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水电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现象,甚至由于环境工程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性对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面人员介绍由环境问题引起的一些职业病或环保措施不到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典型事件进行进一步宣传,增强施工人员自身环境危机意识,深化环保理念,从健康安全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环保行为,落实环保措施,使环保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减轻环保管理人员工作阻力和压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4.2 机制改革、观念创新
由于环保是一项新兴的产业,环保投资短时间内不能带来经济效益,以至于积极主动性不高,工作中往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没有监督管理的外界压力下,环境影响与评价和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环保标准几乎很难达到,一些环保措施往往存在质量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就当前国情而言,将环保投资预算独立出来,由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管理,监督施工方按相关规定落实环保行为和措施,按要求落实环保投资,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威与地位,这或许是当前阶段最合适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独立环保预算,由专业环境管理队伍监管,使环保产业加速发展,甚至是加速中国产业转型的一个风向标。
将环保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立足实际,放眼未来,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4.3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部门之间关系处理的融洽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管理工作的效率。各部门之间相互接触交流较少,很多工作中的细节问题体现不出来,建立更多的渠道或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势在必行,相互交流工程信息,全面掌握工程概况,利于环境管理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同时增加了企业凝聚力,利于领导统一规划和管理。
4.4 加强事前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与评价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管理合同等作为管理者行使管理权的依据,提前熟悉与掌握是对管理人员的一个基本要求,一方面加强管理团队自身建设需要,另一方面也彰显环境保护管理团队更加专业,在探索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又取得巨大进步。
深入作业面,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提前获知工作计划,分析工程进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环境问题的地方,给予重点关注,降低因环境问题引起的补偿措施甚至经济损失的概率。
参考文献
[1]贾永康,尹向荣.浅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山西建筑:第33卷第24期,2007年8月.
[2]谢光武.四川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水电站设计:第22卷第4期,2006年12月.
[3]孙守谋,王枫.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存在的几个误区.辽宁城乡环境科技:第25卷第4期,2005年8月.
[4]杨晓红,鲍洪刚.企业环境管理状况分析.《天府新论》,2002年第2期.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规范涉酸钢管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用酸和废酸的购销、运输、储存、出入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涉酸钢管企业的治污能力建设,督促其完善治污设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三)完善涉酸钢管企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督促涉酸钢管企业完成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县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管。
二、责任分工
(一)环保部门:负责涉酸钢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管,依法对废酸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
(二)公安部门:依法对涉酸钢管企业生产用酸的购销、运输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涉酸违法犯罪行为。
(三)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涉酸钢管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对生产用酸和废酸的储存方式、储存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演练。
(四)交运部门:负责生产用酸和废酸运输过程中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对专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查处企业违法经营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行为,对已经县政府关停的企业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六)供电部门: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断电,对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断电的企业,未经批准不予恢复供电;对私接、偷改用电线路的,进行严厉处罚。
(七)有关乡镇(街道):加强本辖区内涉酸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倾倒废酸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一旦辖区内沟渠发生水质污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牵头、排污企业出资、环保部门指导,对被污染坑渠进行治理,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追究排污企业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下旬开始至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检查阶段。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县政府组织监察、环保、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经信、供电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对涉酸钢管企业进行执法大检查,逐企业开展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拉网式排查和监督检查。一是查手续,看企业的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生产用酸和废酸购买运输手续等是否齐全。二是查设施,看企业治污设施的维护、运行是否正常,酸及废酸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记录,看企业生产用酸使用量、废酸产生量和处置量是否相符。四是查排污口,看企业排放废水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暗管排污等违法行为。五是查,看企业厂区周边有无坑渠,监测坑渠内水质状况,查明来水源头。六是查,看企业是否存在环保部门不掌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反馈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拿出解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标准和整改时限。
(二)整改落实阶段。各涉酸钢管企业要根据联合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进行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要设置环保专职人员,并加强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知识的培训;要对有故障的治污设施尽快检修,不能满足现有治污需求的,尽快报请深度治理或更新;多余的排污口和暗管要立即封堵。
(三)总结验收阶段。县政府组织监察、环保、公安、交运、安监、工商、经信、供电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针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验收,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实施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在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健全涉酸钢管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监察局、经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运局、安监局、工商局、县供电公司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涉酸钢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酸钢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