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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菜市场现状:
南极菜市场位于南极街号,共三层,总面积平方米,其中二楼平方米,一楼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场地内有四处消防通道,三个入口。目前有门市个,个已出租,一层有摊位个,现在已经出租个,二层闲置。
经过一年的运营,菜市场的经营不是很乐观,经过全面的分析市场方面考虑重新立项,选择新项目,招商部召开二次专题会针对菜市场立项的项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经过大家的提议研究招商部对⒈医药连锁⒉整体库房出租⒊娱乐中心(游艺、台球、网吧)⒋餐饮⒌旅店⒍大酒店(暂时未对此开展调研工作)⒎汽车修配厂⒏食堂搬迁⒐联合与艺术学校合作做出了调研。
方案一:医药连锁店
选择这个项目的目的是一楼二楼整体招租,一楼做经营二楼做库房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招商部联系了宝丰、人民同泰药店、国康药品连锁。
宝丰:反应很快,早晨联系以后上午就派人过来看了,但是没有再和我们联系。不满意这个地点原因有两个,其中之一是面积太大了,其次就是地理位置不理想。
人民同泰:店大压人,对于我们的询问,要求报价,原则上是对的,因为既然合作确实需要有一个报价。但是我们对菜市场没有评估过具体的报价是多少才能首先是维持整个的运营费用,也没有一个利润率的标准。
方案二:整体库房出租
:二楼分为二户或四户出租
:一、二楼整体分二户出租
措)施办法:印制招商名片,在市场周边业户中寻找业户承租,挂招商条幅配合招商。
方案三:娱乐中心
实地调查了买卖街附近的娱乐中心,台球厅、游戏室等地。目前的经营状况都不景气。具体分析是网吧出现以后其他的娱乐行业就持续低迷,和迪吧这两个项目的经营情况相对来讲比较好一些。
制约因素:
第一,门口狭窄不利于停车。
第二,楼上是居民区,不适合做这个项目。
第三,南极市场的附近流动的无业人员比较多,不是很安全。
第四,娱乐中心的投资相对而言比较高,短期合作有困难。
方案四:餐饮
餐饮方面是有针对性的对买卖街的两个比较大的快餐进行了调研,一个是世纪联华的顶层,一个是曼哈顿的顶层,调研的主要内容是这两个快餐的经营模式和相应的租金标准。
世纪联华顶层:
采取的是联合经营的形式,业主交给市场主办方押金两万元,采取商场提成营业额的的方法,而且有最低的营业收入要求,每天不低于元。元,保守的估计每天收入元
一年天,保守的来算,去掉三个法定假日:五一、十一、春节
天,经营的天数应该是天,元。
世纪联华的租金为≥元年
曼哈顿顶层:每半年收一次租金元,全年的租金价格是元。
而且以上两个地方的保洁工作都是统一作的,方便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买卖街是处于商业繁华区,客流量大,业户的资质也相对而言好,就餐的客源以到商业街购物和商场本身的经营者为主。
菜市场若单位面积的租金收入必然低于商业繁华区的价格,其中的具体原因有:
第一,南极市场周围的客流以南极市场业户以及工人为主,工人的消费是比较低的,人数虽然多,但是消费的水准低。
第二,附近的一职的学生也是比较固定的客流,学生的消费水平一般,但是有双修日和寒暑假的影响。
第三,买卖街的两个商场的快餐经营的时间较南极市场长,菜市场经营快餐的话也会象食堂一样,主要是以中午为主,那样的话,单位时间内的运营成本就会大幅升高。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方案五:旅店
作这个项目的前提条件是一楼二楼整体招租,因为涉及到安全和管理方面的具体的问题。
客流来源:
第一,市场面对下面的市县作渠道,从各地来南极市场进货的客户是一大部分。
第二,南极街上的滨江火车站和承德街上的客运站有一部分客流。
不利条件:
第一,楼的举架比较矮。
第二,受各种条件制约,旅店仅可能是中低挡的招待所,那么利润就会很低,运营起来也会有一些问题。
方案六:大酒店
暂时未对次开展调研工作。
方案七:汽车修配厂
做这个项目,主要是一楼。
菜市场一层的举架很高适合汽车修配厂的基础要求。
制约因素:
第一,临挑战的是交通情况,景阳街、南极街、承德街这几条街道的走向问题,
到菜市场楼下的路不是很顺利就能到达,涉及到逆行。
第二,菜市场门前空间狭小,制约了排队等候的车辆,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虽然维修的车辆要到室内,但是不可能一次只来一个那么有秩序。
方案八:食堂迁至菜市场二楼,现有食堂作为门市出租。
现在食堂的经营也不是很好,就食堂的位置来讲,可以作为批发部出租出去,增加收入,把菜市场二楼给食堂用,这样的话,至少可以实现一部分的收入,比让二楼白白闲置要好一些。是一个下下策,建议在其他的项目无法操作或者是操作,困难的情况下进行。
方案九:联合与艺术学校办艺术学校
二、提高会
计诚信度和公信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财政部门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长效机制建设中要不断提高各类会计人员诚信度和公信力,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第一是要不断加强财会人员的会计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谐社会就是法制社会,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讲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办理每一项会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客观”,“公正”也就是会计诚信道德的具体体现,是对会计人员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因为道德规范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后,就体现法律范畴内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从而更加有效的约束违法行为的萌芽。会计人员要有自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认清弄虚作假,提供假会计信息是一种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将外在监督转化成自我约束的需要,自觉杜绝违法行为,提高法制意识,带头维护会计法规的尊严。其次,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改进会计审计制度,程序和方法,大力加强会计行业监管,防范和减少杜绝会计行业的职务犯罪;第二是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加强社会主义理论和市场经济等方面的政治学习,自觉地把会计诚信原则放在首要位置,要十分重视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质量就是会计诚信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电视新闻记者;现场报道;新闻质量
电视新闻现场报道指的是记者在现场对新闻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进行报道的形式。这种报道形式通过镜头对现场环境和动态进行展示,以及记者采访过程中现场报道的可理应用,能够极大地增强新闻的现实感,使新闻报道更具深度,从而使新闻报道更加准确和丰满。而记者作为电视新闻现场报道的核心环节,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完善采访技巧才能使现场报道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一、电视新闻记者现场报道的作用
1.通过现场报道,能够充分体现新闻报道的真实性
针对电视新闻现场报道而言,新闻记者可以现场直接面对观众(摄像机)叙述具体的新闻事件,电视画面可以选择恰当时机展示新闻现场的场景,并紧随记者一起对新闻事件的现场目击者、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受众通过电视屏幕能够直观地感受到新闻现场的情景以及正在发生的一切,有效地拉近了新闻媒介与受众之间的情感距离,充分体现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同时也增强了新闻传播的效果。
2.通过现场报道,能够全面展现新闻报道的现场感
电视新闻现场报道过程中,新闻记者通常就是新闻事实的目击者和见证人,有时甚至还是参与者。新闻记者置身新闻事件之中进行的现场观察与报道,能够有效地引导受众听到、看到新闻事件最真实的一面,如同受众也身临其境一样,全面展现新闻报道的现场感,也增强了新闻报道的可信度与视觉冲击力。
3.通过现场报道,能够有效增强新闻报道的深度
新闻记者在新闻现场针对新闻事件的目击者、见证人等相关人士进行采访,可以通过被采访者的叙述让表面上看似抽象的话题得以发展,迅速有效地深入到采访主题之中。另外,还可以通过适当的同期声语言深层次地分析新闻事件,有效增强新闻报道的深度,从而让新闻事件内容吸引受众,引起受众的关注,并进而探究新闻事件的深层次意义。
二、电视新闻记者提高现场报道质量策略
1.做好现场采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电视新闻媒体若想取得较好的现场新闻报道效果,新闻记者必须在进行现场新闻采访之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这是现场报道成功的基础。具体的准备工作既包括对访者对象的选择与深入了解,还包括采访提问的内容设计、提问顺序以及针对访者对象不同回答的应对方案等。并且,现场采访报道以前,新闻记者还应根据具体的新闻报道内容,准备好新闻报道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动作、语文、神态以及语调等。
除此之外,电视新闻现场报道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时,还必须注意更为关键的一个环节,那就是现场新闻记者是否具备深刻的观察力以及敏锐的视角,新闻记者要能够在纷繁复杂的新闻报道中准确、迅速地发现新闻线索,识别新闻价值。进行现场报道以前应该把握好新闻的实质,分析好问题产生的原因,才能在现场报道过程中抓住关键问题,选择恰当的视角,以小见大,见微知著,针对新闻现象的本质展开深入的报道分析,从而使新闻报道的延续性得以增强。
2.采访过程中需要充分投入情感
每个人对于客观事物或者对象所产生的情感都是不同的,喜悦、悲伤、愉快、忧愁、喜爱、厌恶等等。针对电视新闻现场报道来说,其是心灵碰撞与互动的过程,需要情感的交流。因此,现场采访报道过程中,记者应对受众情感的需求予以充分满足,以真情实感打动受众,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一般情况下,新闻记者进入新闻现场,特别是重大事件的新闻现场时,由于感受到现场的人物、事件的情形、声音等,心情可能无法平静,激动、亢奋也在所难免。这种情况下,能够以平常心态对新闻事件开展客观、真实地表达显得至关重要。
作为电视新闻记者,要求其情感丰富、品德高尚。只有这样才能够言行一致,坚持正义和真理,发掘并报道出真正的感人事物,从而真正打动受众的心,才能使访者对象以及受众产生信任感。这就要求新闻记者进行现场采访时,必须投入真挚的感情,有效拉近与采访对象之间的距离,消除采访对象的紧张心理和陌生感,使之能够敞开心扉沟通交流,发掘出新闻事件中感人至深的情感,呈现给受众所喜爱的新闻。
3.注意现场采访报道的语言技巧
(1)新闻现场报道过程中,采访提问时要直奔主题。确定了新闻现场报道的选题以后,就要明确向受众传递什么信息,即新闻采访报道的主题。新闻记者要紧紧围绕该主题进行提问,对于问题是否尖锐等不要忌讳,如此才能达到现场采访报道的目的。所以,新闻记者必须全方位地了解新闻事件的真像,避免采访报道的内容偏差或者失实,根据确定的报道主题实施提问,从而达到预期报道的目的。
(2)新闻现场报道过程中,新闻采访的语言要有逻辑性和艺术感。进行现场报道时,具体的组织者就是新闻记者,其必须明确新闻报道的主题,同时还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机应变,尤其是随着事件的发展,需要利用新闻现场吸引受众的关注度,这也是电视新闻现场报道提高收视率的关键环节所在。新闻记者在报道现场必须与受众紧密联系起来,不能给人以与画面无关之感。新闻记者在摄像机前面对电视机前的广大受众,手持话筒采访新闻事件的当事人,要透过镜头让受众感受到现场的环境,告知他们想要了解的内容,给受众以亲历新闻现场之感。因此要求新闻记者在报道采访过程中,必须注重逻辑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利用电视的空间特点,报道偶发性、动态性的新闻事件,从而最大程度地刺激受众参与交流的欲望,使新闻报道充满人的情感与智慧,同时让报道语言自由地流淌。
(3)新闻现场报道过程中,还要表现画面不易传达和理解的内容。现场报道不仅是对新闻现场的简单描述,还应该向受众传达画面不易传达和理解的内容。向受众传递新闻事实只是一个方面,此外还要充分表达人们对该事件的立场和观点。通过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语言,将新闻事件内在事物之间的联系以及新闻背景清晰地呈现给受众。
三、结束语
集对新闻信息的报道和评析于一体是电视媒体现场报道的最大优势所在。它能够突破时空的制约,将新闻评析发挥到极限。只有进一步注重现场记者的作用,才能为提升电视新闻现场采访报道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心脑血管疾病;干预措施
近年来,心脑血管疾病作为一组高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社会资源消耗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其产生的负担不断增加。为有效识别、预防并控制此类疾病及与之相关的危险因素,我们对辖区内的急性心肌梗死和心脏性猝死、脑卒中(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未能分类脑卒中)病例每月收集一次,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通化市东昌区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上报的共1485例急性心肌梗死和心脏性猝死、脑卒中(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未能分类脑卒中)病例进行登记分析。
1.2 研究方法 ①填写统一格式的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卡,报告卡内容包括病种、病例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住地、职业等一般信息和疾病名称、确诊日期、诊断单位、诊断医师、诊断依据等相关信息。②认真查询并准确记录报告卡内容。2 诊断依据
疾病诊断根据国际疾病诊断分类(ICD10)进行。报告病种为冠心病:①急性心肌梗塞;②典型心绞痛;③心律失常、心力衰竭;④心脏性猝死。脑卒中:①短暂性脑缺血发作;②脑梗塞;③脑出血;④蛛网膜下腔出血;⑤未能分类脑卒中。3 数据分析
表1 2011年通化市东昌区心脑血管疾病男女发病情况表
单位名称 冠心病 脑卒中
男 女 合计 男 女 合计
光华 19 12 31 20 17 37
金斗 11 6 17 19 16 35
英额布 21 10 31 22 15 37
三棵榆树 25 16 41 23 19 42
东来 9 4 13 17 15 32
石湖 6 3 9 15 11 26
都岭 22 11 33 20 16 36
大泉 27 19 46 21 17 38
兴林 15 9 24 17 18 35
干沟 13 11 24 15 15 30
果松 27 21 48 28 17 45
大川 17 15 32 19 15 34
社区服务中心 20 32 52 89 42 131
大安 17 8 25 21 13 34
二密 22 15 37 19 20 39
七道沟 7 5 12 19 16 35
四棚 20 14 34 19 21 40
马当 8 6 14 17 14 31
富江 16 10 26 21 17 38
葫芦套 4 2 6 9 4 13
江甸子 25 16 41 32 19 51
总计 401 285 646 482 357 839
表2 2011年心脑血管疾病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患病人数情况表
单位名称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岁以上 合计
光华 0 1 3 10 10 14 20 7 3 68
金斗 0 1 2 8 8 16 10 5 2 52
英额布 0 0 5 6 13 24 14 5 1 68
三棵榆树 0 1 3 5 6 25 22 14 7 83
东来 0 0 2 3 5 15 13 4 3 45
石湖 0 0 1 2 8 12 10 2 0 35
都岭 0 0 1 4 9 25 20 7 3 69
大泉 0 0 2 11 16 30 17 6 2 84
兴林 0 0 1 8 10 17 13 7 3 59
干沟 0 0 2 6 8 16 14 6 2 54
果松 0 0 1 6 9 23 24 23 7 93
大川 0 0 0 7 10 16 17 12 4 66
社区服务中心 0 3 4 18 42 50 61 35 20 233
大安 0 0 0 0 14 23 20 2 0 59
二密 0 0 2 8 10 20 20 13 3 76
七道沟 0 0 0 5 2 10 12 15 3 47
四棚 0 0 0 4 10 15 20 15 10 74
马当 0 0 0 0 8 8 15 10 5 46
富江 0 0 0 4 10 14 20 15 1 64
葫芦套 0 0 0 0 1 6 8 4 0 19
江甸子 0 0 0 2 19 23 20 20 8 92
合计 0 6 29 117 228 402 390 227 86 1485
表3 2011年心脑血管疾病不同地区、不同性别死亡人数及死亡率情况表
单位名称 冠心病 脑猝中
男 女 男 女
合计死亡率
(1/10万)
光华 4 5 8 2 19 7.8
金斗 3 1 5 1 10 4.1
英额布 2 4 8 2 16 6.5
三棵榆树 3 3 14 4 20 8.2
东来 4 2 2 1 9 3.7
石湖 2 3 2 1 8 3.3
都岭 3 6 4 3 16 6.5
大泉 2 0 12 6 20 8.2
兴林 3 2 7 5 17 6.9
干沟 1 0 2 0 3 1.2
果松 5 2 7 3 17 6.9
大川 2 0 4 3 9 3.7
社区服务中心 4 2 22 10 38 15.5
大安 5 2 8 2 17 6.9
二密 3 4 8 2 17 6.9
七道沟 2 4 4 1 11 4.5
四棚 3 9 10 3 25 10.2
马当 2 0 2 0 4 1.6
富江 2 1 7 3 13 5.3
葫芦套 3 2 2 0 7 2.9
江甸子 4 1 18 6 29 11.8
总计 62 53 156 58 325 132.6
4 结 果
根据2006年12月15日的J.D.Power亚太2006年中国新车质量调研(IQS)报告,本田思域、雅阁和奥德赛的新车质量在各自细分市场中位居榜首。此外,雪佛兰Spark、日产颐达/骐达和铃木雨燕也在各自的细分市场中获得新车质量最高得分。
2006年中国新车质量调研为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了衡量新车购买者在买车后2~6个月内遇到的问题的评价标准。尽管这项调研自2000年起就在中国展开,但公开调研结果的要点则是第三年。该项调研对九个IQS类别的135个问题进行量化驾驶、操控及刹车;配置和操控;座椅;制热、制冷和通风系统(HVAC);音响系统;车子外观;车子内饰;变速系统和发动机。综合得分以每百辆车所出现的问题(PPl00)来衡量,得分越低说明质量越好。
各细分市场车型得分情况
在2006年调研中首次入选的本田思域在中型车中排名第一(96 PP100)――这是得分PP100以下的车型中唯一的一款非豪华车型。本田思域在座椅、制热、制冷和通风系统(HVAC)、音响系统、车子内饰、变速系统和发动机方面尤其出色。本田思域之后是大众宝来(127PP100)和丰田花冠(150 PP100)。
本田雅阁在竞争激烈的高档中型车中排名第一(116 PP100)。本田雅阁在所有问题因子中都表现良好,其中变速系统一项则获得了消费者的最高评分。本田雅阁之后分别是别克君威(126 PP100)和丰田锐志(128 PP100)。别克君威的用户在驾驶、操控及刹车、配置和操控方面遇到的问题最少。丰田锐志则主要是在车子外观和车子内饰上表现突出。
本田奥德赛(101 PP100)在多用途车(MPV)细分市场领先。紧随其后的是别克GL8(118 PP100)和东风风行(208PP100)。奥德赛在配置和操控、座椅、制热、制冷和通风系统(HVAC)、车子内部和变速系统方面表现最佳。而别克GL8在驾驶、操控及刹车、音响系统、车子外部和发动机方面尤为出色。
雪佛兰spark(323 PP100)在紧凑型车中新车质量最佳。其后分别是铃木北斗星 (386 PP100)和铃木奥拓(388PPl00)。雪佛兰Spark在驾驶、操控及刹车,座椅,车子外观,车子内饰和发动机方面表现最佳。
日产颐达/骐达(105 PP100)在竞争最为激烈的入门级中型车中排名最高。其后分别是丰田威驰(134 PP100)和本田思迪(139 PP100)。
行业调研结果
自2005年调研以来,中国汽车的新车质量略有上升,提高了2%(平均231PP100)。消费者反映的前十大问题与2005年基本一致,而更多消费者也指出过高的油耗是一个问题。2006年,11%的消费者抱怨了油耗问题――2005年这一比例则为8%。
J.D.Power亚太公司中国区副总经理梅松林博士表示:“2006年3月和5月的燃油提价,使油耗过高成为中国新车购买者最常提到的新车问题,也是除紧凑型车之外所有细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节油性在消费者是否购买某车型的决定中起着关键作用,并成为在竞争激烈的新车市场上区别竞争对手的重要因素。”
调研发现,整个行业的质量改善主要由占据中国新车市场四分之一强的中国本土汽车品牌所推动。中国本土汽车品牌质量改善了12 PP100,大大高于国际品牌的提升幅度(1 PP100)。
梅松林博士表示:“质量的改善标志着中国本土汽车品牌的整体竞争力正在提升。其PP100的改善主要得益于几款新车型的推出,其平均质量标准都高于老车型。然而,中国本土品牌的新车质量仍然落后于较成熟市场上的消费者所认可的标准。中国本土品牌若想在全球市场上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多久能够在质量、可靠性和耐用性方面赶上跨国汽车制造商。”
调研还发现,新车质量对维系客户和品牌推广有直接的关联。在那些表示他们没有遇到任何质量问题的顾客中,20%的人说他们“肯定会”再次购买同一品牌的汽车,只有4%的人说“肯定不会”。相反,在遇到了三个以上问题的顾客中,表示“肯定不会”再次购买(11%)的人与表示“肯定会”再次购买(12%)的人几乎相等。
2006年中国新车质量调研于2006年7~9月间在中国22个城市的7,148名新车车主中展开。
在美国,J.D.Power and Associates可以从第三方拥有者的名单中获得车主信息,但在中国情况则不太一样,我们无法获得车主名单。因此,为了保持调查的中立性和取样反馈的随机性和可信度,所有调查都通过在大街上拦截,然后在车主便利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对面的访问进行。出于以下三种原因,这种街头拦截的成功率极低:(i)尽管中国乘用车的总体销售量极高,但是中国的人均新车拥有量却极低;(ii)取样要求太多;(iii)中国车主的参与率太低。然而,经过艰苦的努力,IQS和APEAL调研2005年的总体取样规模仍然超过了6500份。
[关键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问题;研究现状;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071-03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学界亦称之为证券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其是指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要求证券当事人(包括证券的发行者、承销商、证券公司等)在证券的发行、上市以及交易过程中,以法定的方式向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以及公众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公布有关信息,以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自律机构提交的与相关证券有关的信息的法律制度。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证券发行阶段的信息披露制度――“首次信息公开”;证券上市交易阶段的信息披露――“持续信息公开”。首次信息公开阶段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由申请文件时的预先披露制度、募资设立时的招股说明制度、募资说明书制度等构成。而持续信息公开阶段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由上市报告书制度、定期报告书制度、临时报告书制度等构成。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是在指定的报刊等媒介上公布,按照法定的存储方式备案以便于查询,也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新闻会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各国对之规定各不相同。
该项制度是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目的是使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正确的了解有关发行证券的重要信息,以使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同时维护证券市场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基于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因而现今的证券市场需要该项制度来规范证券市场上各个主体的行为,但现代的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制度却存在诸多缺陷,因而,文章从提出该项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探析该项制度的研究现状,以期能对今后对该项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从多角度探析我国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现状
(一)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框架
有关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框架,其主要分为四个层次,这个法律框架如下:
1.基本法律。这一层次主要是国家基本法律对该项制度的规定,其中,《证券法》是规定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法律,其次,其他规定该项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还包括:《公司法》、《民法通则》、《刑法》、《行政处罚法》。
2.行政法规。这一部分为国务院颁布的各项行政法规对其的规定。这些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可转换债权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
3.部门规章。这一层次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部门规章。其主要包括:《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4.行业自律规则。这一层次主要包括:《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等。
这四个部分共同构成了我国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体系。其中,法律规制的效力最高,《证券法》构成了基本法律中规定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法律,而行政法规是对基本法律的进一步明确规定,是对其内容的细化,部门规章以及行业制度则对该项制度的法律框架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充实完善。这四个部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制度的法律框架体系。
(二)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体系
对于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的责任体系,其同其他法律制度的责任体系是大相径庭的,它们都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基于以上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框架体系的分析可知,我国的《证券法》、《公司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刑法》等基本法律都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过程中当事人因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其责任体系类型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纵观我国法律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体系,其中,行政责任规定的最为健全,刑事责任也有较多规定,而民事责任规定的相对较少,其从规定该项制度的核心基本法律部门《证券法》中则有明显体现。
我国《证券法》第十二章专章规定了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其中专门规定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保荐人出具虚假保荐书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以下行为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2.未按有关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报送虚假报告一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他相关规定还包括: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以及第二百二十一条到第二百二十三的规定,以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现今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上文综合所阅文章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现状的探析可得而知:现今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却存在诸多缺陷,以下便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归纳以提出:
(一)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规范体系缺乏可操作性
从上文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四级法律规范体系的分析可以看出,从法律到行政法规到部门规章再到行业自律规则,效力等级越来越低,但对该制度的规定却越来越细致,可操作性越来越强。其中,在法律层次上,其规定的过于笼统与原则,可操作性规范太少,而法律上这种笼统的规定使得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带来较大的困难。
除此之外,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下位法的规定都是针对实践中的某些具体问题而制定出来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一行政法规就是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因虚假陈述而引发的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范相对于基本法律而言,其相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其毕竟只是针对某一项具体行为的规定,其不能像基本法律一样将某一项法律制度完整的展现出来,下位法的内容严格受到上位法的内容的限制,同时,下位法的权限也严格受到上位法的权限的限制,因而,尽管下位法对一项具体制度的规定较为详尽,但实践中仍然是困难重重。
基于上文分析可知,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完整规定仍需要由基本法律《证券法》来完成,而现今我国《证券法》对于该项制度规定的模糊不清,对该项制度的实际操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二)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体系发展的不均衡一一民事责任规定的较为薄弱
从上文分析总结的现今我国《证券法》中对信息披露制度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明显可以看出,现今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责任由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共同构成,这一体系看似完整,但却在实际运用中却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其以行政责任主,刑事责任其次,而民事责任几乎没有相关规定,由此导致在实践中,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执行起来较为困难。
同时,现今我国法律对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民事责任的规定也存在欠缺,其主要体现在相关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太低。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当中,除最高效力的宪法以外,法律的效力最高,其效力等级凌驾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上。现今我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民事责任制度散见于《证券法》的各章当中,不成体例,而且规定的甚为稀少,在翻阅了我国《证券法》之后,在其第十一章有关法律责任的47个法律条文(第188条――第235条)的规定当中,只有第210条和第232条提及了相关民事责任,并且还不是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直接规定,《证券法》第210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或者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的,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第232条规定为“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除此之外的四十五个法律条文之中都规定的大多是行政责任一一主要体现在处以罚款、警告、撤销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以及较少的刑事责任。
除了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民事责任规定的太少,力量太过薄弱,实际执行困难这些问题之外,关于其民事责任制度的规定还存在一个问题――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太低,其主要体现在对其的规定主要在行政法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与部门规章之中,这种情况不利于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责任规定的不均衡,民事责任规定的太为薄弱,不利于对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执行,同时也不利于保护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三、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综合上文分析,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以期对该项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基本法律的规定
在我国,某项法律制度是否健全,主要取决于该项法律制度领域内的法律的规定完善程度。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主要还应依赖于我国《证券法》的完善,但正如上文所分析的,现今我国《证券法》对于该项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模糊以及太过于原则,从而导致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的操作性太低,其严重影响这套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又因为在我国现代的法律制度当中,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下位法的内容与权限严重受到上位法基本法律的限制,因而针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证券法》规定的过于笼统、原则,操作性太低,其严重影响下位法的实施效果的发挥。
因而建议,要使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这项法律制度得以充分发挥其效果,应当加快完善《证券法》的相关立法规定,将法律中的“空白条款”尽量以规范的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强该项制度的法律效力,同时也能增强其的法律执行力;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律条文的实践操作效果,而不是规定的像空中楼阁,没有实际操作效果。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证券法》为我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起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增强该项制度的实施效果,从而真正发挥该项制度存在的实际价值一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能够加强证监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当事人的监管,从而真正保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二)重视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民事责任的规定
通过阅读的文献,建议在现今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应重视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民事责任的规定,其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实践经验来看,证券市场的法律责任制度中,应当以民事责任制度为主要惩罚手段,而行政责任制度和刑事责任制度仅仅起到辅助民事责任制度的作用。之所以以民事责任制度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惩罚手段,是因为在证券市场交易这一商事活动过程中,所有投资者参加这一商事活动,都是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往往也一定会导致投资者的经济利益的损失。
本报讯 (记者肖宾)4月7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与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国际研讨会”上指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以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刘志峰表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反馈机制,防止市场大起大落。要紧盯房地产市场价格和空置率这两个敏感性的关键指标,建立覆盖城乡相关区域、覆盖存量与增量、覆盖买卖与租赁、覆盖住宅与非住宅市场信息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刘志峰解释说,价格是市场供求关系的直接反映。房价包括房地产出售价格和出租价格,两者有密切联系,但又分别反映出售和出租市场的不同情况。价格分析要考虑售价变动情况,更要关注租金变动趋势,后者更能真实地反映住房使用人和市场实际需求。既要考虑平均价格水平的变动,更要研究分地段、分用途、分层次的价格变动,反映同类、同品质房地产价格水平,分类价格有更强的市场指导意义。另外,还要关注同类物业租售关系的变动趋势。比如有些城市,租金在下降,房价在上升,两个价格指标反向变动,引起租售关系的变化,是市场供求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重要信号。
一、市场信息沟通方式
信息沟通治理工作由市场部负责,销售分公司协助完成。市场部及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信息反馈制度。销售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市场部,以便公司针对市场动向做出迅速调整。
(一)日常情况:口头、电话、传真。
(二)紧急情况:口头、电话。
(三)定期沟通:依照《销售人员信息反馈表》、《顾客意见征询表》、《客户回访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
二、信息反馈制度
1、《销售信息反馈表》
针对整个市场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分为周、月、季度进销售信息反馈。营销人员在各阶段中定期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及信息搜集,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按要求送交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2.《顾客意见征询表》
针对一般顾客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各季度中不定期进行调查,并于每季度末前一星期内送交市场部。(重大问题须随时报告)。专卖店及商场销售人员将以书面或口头提问的方式知道顾客填写《顾客意见征询表》后传递给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填写《顾客意见处理报告》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3、《客户回访征询表》
针对代销商以及酒店客户的调查,由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定于月的月末日内完成。市场部人员可以通过登门、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填写《客户回访征询表》,并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填写《客户意见处理报告》。
三、资料治理
信息反馈制度所形成的各方面资料,市场部由专人治理。
四、信息沟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凡对信息沟通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对市场和客户反映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出现严重问题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五、信息沟通考核制度
(一)提出“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一年内使公司获利者,年终酌情奖励。
(二)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一年内使公司获利者,年终酌情奖励。
1.1 产品市场容量
1.1.1显性市场容量
1.1.2 隐性市场容量
1.2 行业分析
1.2.1 主要品牌市场占有率
1.2.2 销售量年增长率
1.2.3 行业发展方向
1.2.3.1 市场发展方向
1.2.3.2 产品研发方向
1.3市场发展历程及产品生命周期
2市场竞争状况分析
2.1 市场竞争状况
2.1.1 竞争者地位分布
2.1.2 竞争者类型
2.2 产品销售特征
2.2.1 主要销售渠道(分分销渠道、零售渠道)
2.2.2 主要销售手段
2.2.3 产品地位分布及策略比较
2.2.3.1洗发水产品地位分布
2.2.3.2 主要品牌成功关键因素分析
2.2.4 产品销售区域分布及分析
2.2.5未来三年各产品销售区域市场需求及价格预测
2.3 行业竞争者分析
2.3.1 主要生产企业基本资料
2.3.2 主要品牌经营策略
2.3.3 竞争品牌近三年发展情况
2.3.4 竞争者未来发展预测
3市场特点
4 消费状况
5主要洗发水品牌产品零售价格市场调查
6 中国洗发水市场发展历程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一、分析范围
(一) 地域范围
覆盖当地城市辖区范围内的各行政区(含开发区等)。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尚无法覆盖所有区域的,分析报告的覆盖范围可暂时与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相一致,但应在分析报告中予以说明,例如全市、城区(并列举行政区名)等。
统计指标覆盖的地域范围不同时(例如,开发统计数据覆盖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覆盖若干城区),应予说明。
统一统计指标覆盖的地域范围曾经发生变化的,在使用时间序列数据或同比、环比指标时,应予说明。
(二) 房屋类型
兼顾增量房(新建商品房)市场和存量房市场。其中,增量房市场以住宅为主要分析对象,兼顾非住宅(含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其他等房屋类型);存量房市场暂以住宅为主要分析对象。
商品住宅各项统计指标和相关分析中,应注明是否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并在各报告期中保持一致。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数据及相关分析要单独加以说明。
二、分析内容
围绕“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突出普通居民住房消费,以各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结合统计等部门提供的其他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以及住房状况调查、居民住房需求调查等专项调研成果,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现状,全面反映和客观分析报告期市场形势,并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市场形势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提出下一步的措施及建议。
(一) 市场现状分析
针对报告期市场现状的分析,应兼顾累计数据和报告期数据,以对相关统计指标的分析和解读为核心。要在进行时间序列数据、环比数据、同比数据等进行清晰陈述的基础上,注重对比分析和趋势分析,揭示数据反映的市场现象和市场发展变化规律。要结合相关研究成果和本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科学确定投资涨跌、供求关系、价格变动等重要指标的合理区间,逐步建立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对市场形势做出判断。要采用图表与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增强报告的直观性和可读性。
市场现状分析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
1、报告期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反映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宏观背景。包括地区生产总值(GDP)、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变化情况(时间序列数据及同比、环比、占比等,下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其变化情况等。此部分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快报数据为准。
2、报告期房地产开况。可同时作为反映市场后续发展趋势的先行指标。包括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构成、投资完成额、土地购置面积、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发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指标的数量及其变化情况等。除总量数据外,应按住宅、非住宅进行细分。此部分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开发统计快报数据为主,并注意结合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
3、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及对比情况。对于增量房市场(最好能区分预售和现房销售),应包括:批准预(销)售面积(套数,针对住宅,下同)、累计可售面积(套数)等侧重反映供应的指标及其变化情况;登记销售面积(套数)、消费意愿、消费者价格预期等侧重反映需求指标及其变化情况。除总量数据外,还应按住宅、非住宅进行细分。对于存量房市场,应包括存量房规模、二手房交易面积(套数)、租赁面积(套数)等指标及其变化情况。此部分数据以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并注意结合住房状况调查、居民住房需求调查等专项调研成果。此部分内容参见附表1—2。
4、报告期房地产市场结构情况。此部分主要针对增量房市场中的住宅,应包括按下列标准划分的各子市场中的供应量、需求量、供求关系、价格走势等指标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各子市场供应量、需求量占总体市场的份额及其变化情况。子市场划分依据在各报告期中应保持一致,出现调整时应在报告中加以说明。此部分数据以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为准。此部分内容参见附表3—5。
(1)套型结构:按每套建筑面积划分,120平方米以内大致以每20平方米为一个档次,120平方米以上大致以每30平方米为一个档次。具体划分为标准为:60平方米(含)以下、60至80(含)平方米、80至90(含)平方米、90至100(含)平方米、100至120(含)平方米、120至144(含)平方米、144至180(含)平方米、180平方米以上等若干类别。各城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每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下和1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是否进行进一步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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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价位结构:按单位建筑面积交易价格划分,3000元/平方米以内的每500元为一个档次,3000元/平方米以上、10000元/平方米以内的每1000元为一个档次。具体划分标准为:1000(含)元/平方米以下、1000至1500(含)元/平方米、……、2500至3000(含)元/平方米、3000至4000(含)元/平方米、……、9000至10000(含)元/平方米、10000至12000(含)元/平方米、12000至15000(含)元/平方米、15000元/平方米以上等若干类别。各城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1000元/平方米以下和1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是否进一步细分。
(3)区域结构:按行政区,或按环线、方位、片区等当地习惯的划分方式,划分为若干类别。
(4)购买者类型:按购买者身份证发证机关,划分为本市(可细分为本市城区和本市其他)和外地(可细分为本省其他地区、外省市、境外)等类别。
5、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对于增量房市场,应包括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提供的平均交易价格、同质价格、典型楼盘价格等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并参考统计部门提供的70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及其变化情况,且应按住宅、非住宅进行细分。对于存量房市场,应包括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提供的二手房平均交易价格、平均租赁价格等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并参考统计部门提供的70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中的二手房指数、租赁指数等指标及其变化情况。此部分内容参见附表5—7。
6、金融、财税等其他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数据及情况分析。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例如市场的季节性波动、外资进入情况等。
8、报告当期市场现状分析小结。对上述指标和分析的主要结论进行总结,并对报告期房地产市场形势做出基本判断和总体评价。其中,应特别注意把握如下环节。
(1)各市场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协调关系。例如增量房市场与存量房市场之间,住宅市场与非住宅市场之间,买卖市场与租赁市场之间。
(2)各类统计指标之间的联动关系。例如供给量、需求量等物量指标与价格指标之间的关系,供应结构,成交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关系。
(3)先行指标与同步指标之间的关系。例如对土地购置、开发投资、新开工和施工面积等指标的分析,要联系空置量、累计可销售量指标,考虑对当前市场形势的影响。
(二) 近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主要是在报告期内,结合本地区实际采用的主要调控措施,以及对市场的影响效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等。
(三) 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 .报告期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或者出现异常变化的指标(例如供求总量大幅增减、供求关系明显失衡、价格水平大幅波动、市场结构剧烈变化等),以及引发这些矛盾或异常变化的原因。
2.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趋势变化,或者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出现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原因。
3.报告期当地房地产市场中引起广泛关注的热点性、敏感性问题(如新闻舆论大量报道等),应作专题分析。
4.其他可能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因素等。
(四) 市场形势预测
采用定性判断与定量测算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来一段时间(半年至一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
1.依据对当前市场形势的分析,并考虑影响房地产市场走势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把握供求总量、供求结构、价格水平的变化趋势,对市场的基本走势做出判断。
2.根据各统计指标时间序列数据反映的规律性,结合各市场先行指标和住房状况调查、指标需求调查等专项调研结果,对新增供应量、需求量、价格等核心指标进行定量测算。
(五) 下一步的政策建议及主要措施
主要是结合现状分析和预测结果,提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以及当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 附加说明
简报中的商品房批准预售、累计可售、实际登记销售面积、平均销售价格,不同套型、价位商品住房供求结构,以及二手房买卖、购买对象分类等数据指标仍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和监测报告上报制度的通知》(建住房函[2005]165号),《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和监测报告网络上报制度的通知》(建办住房函[2005]365号)要求上报。
附表1—7。
附表1:
商品房供需基本情况表
1月~ 月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分类 批准预(销)售面积 月末累计可售面积 实际登记销售面积 平均销售价格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预售 现售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同期
比(%) 环比(%) 同期比(%) 环比(%)
商品房
商品住房
附表2:
二手房买卖基本情况表
1月~ 月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套
分类 成交面积 成交金额 成交套数 平均销售价格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二手房
二手住房
附表3:
不同套型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表
1月~ 月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套、%
≤60m² 60-80 m² 80-90 m² 90-100 m² 100-120 m² 120-144 m² 144-180 m² >180 m² 合计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面积 批准预(销)售
月末累计可售
登记销售
套数 批准预(销)售
月末累计可售
登记销售
平均成交价格 登记销售
注:①60-80平方米是指大于60平方米、小于80(含80)平方米,其余作相似理解;
②占比是指占总套数或总面积的百分比。
附表4:
不同价位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表
1月~ 月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套、%
≤1000元/m² 1000-1500
元/m² 1500-2000元/ m² 2500-3000元/ m² 3000-4000元/ m² … 8000-9000元/ m² 9000-10000元/ m² 10000-12000元/ m² 12000-15000元/ m² >15000元/m² 合计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面积 批准预(销)售 …
月末累计可售 …
登记销售 …
套数 批准预(销)售 …
月末累计可售 …
登记销售 …
平均成交价格 登记销售
注: ①1500-2000元/ m²是指超过1500元/ m²、小于等于2000元/ m²,其余作相似理解;
②占比是指占总套数或总面积的百分比;
③各城市可根据本地价位,适当确定低限价格起点和高限价格起点,但是对于3000元/ m²以内的要至少每500元划分相应档次,对3000元/ m²以上的要至少每1000元为一个档次。
附表5:
商品住房购买对象分类表
1月~ 月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套、%
分 类 本 市 外 地
本市城区 本市其他 本省其他地区 外省市 境 外
面 积 销 售
套 数 销 售
价 格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比(%)
附表6:
典型楼盘同质比较价格变动情况表
1月~ 月 单位:元/平方米、%
分 类 价格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商品房
商品住房
二手房
二手住房
数据来源说明:包括所选楼盘数量、典型性、项目动态、不同时期成交价格情况
附表7:
价格指数变动情况表
1月~ 月 单位:%
分 类 价格指数 与上年同期比(%)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商品房
商品住房
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