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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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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第1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2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文化旅游安全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企业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建设,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规范制定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

1.加强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设置“导游专座”,重点督促旅行社加强境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与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2.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旅游高峰期要积极协调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交通,快速疏解客流。督促A级旅游景区依法核定并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3.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联合消防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疏散指示和应急指示灯,消防“四个能力”是否掌握,电气线路老化情况。督促山岳型A级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督促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人员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督促旅游星级饭店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和保存关,完善卫生防疫消毒、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施安全,督促各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

6.做好出境游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持续做好产品质量把控,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下架。督促出境组团社加强领队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关注外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预警提示,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7.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雪情预报,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雪情团雾严重的区域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夏季、冬季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推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消防、特种设备、反恐防爆等实训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周密部署辖区三年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辖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文化旅游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文化旅游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文化旅游安全整治行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第3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__年的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者的责任,落实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持续规范运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落实《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二级达标要求,确保全市系统实现安全无事故工作目标。

一、落实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深入贯彻学习国家局、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根据省局(公司)__年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照标准,制定适合单位、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工作,__年实现单位、部门二级达标目标。

(一)成立以市局(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局(营销部)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局(公司)标准化相关文件和其他兄弟市局(公司)标准化建设成功经验,采取抽调人员学习培训、走出去、聘请专家具体指导等方式,研究制定符合烟台市局(公司)《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化标准,摸底排查,完成单位、部门达标自评工作;根据自评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合格项, 实现年底前二级达标任务目标。(详见标准化实施方案)

(三)经费保障。各单位、部门在__年度安全经费预算上报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报经市局(公司)三项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巩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

__年,始终抓住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不放松,继续巩固发展建设成果,提高全员自救和防护火灾的能力。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责任自负”。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有效的人防、物防措施,确保安全。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小火灭得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已制定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避免发生“小火酿大灾”的现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熟悉消防设施,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标识醒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三)提高人员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各单位要明确各楼层、各岗位、各班组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教育常态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单位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最终达到会自查整改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各单位招收的新员工,要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抓好季节性安全预防

第一季度,重点落实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各单位、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标准,责任到人;二是逐级签订__年度全员安全、消防目标责任书;三是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完善健康体系相关要求和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四是抓好物流配送部的安全验收、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二季度,重点开展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各单位避雷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测工作;二是开展好第__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系统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好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市局机关、物流配送部,至少搞1—2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安全管理员报考安全注册 工程师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组织20__年度参加报考安全注册工程师人员的复试;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烟台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管理资格上岗复训和培训工作。

第三季度,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针对夏季高温和雨季潮湿特点,抓好防食物中毒、防卷烟霉变、防汛等工作;二是针对国庆、中秋两大节日,各种庆典聚会频繁,人流、车流较多等特点,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车辆管理和防盗、防火等工作;三是完成职业健康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工作。

第四季度,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成健康体系的外部认证审核工作;二是抓好防火、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三是根据冬季雪天路滑、雾天增多、车辆事故频发的特点,抓好冬季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定期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实施检查,防止带病上路;要严格控制群体乘车,如确需集体乘车的,必须选派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明确带车人;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市局(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驾驶员持证上岗(超年限审核视为无证)、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车的规定,严禁酒后开车、杜绝超速、超限、疲劳驾车等违规行为。对专卖、送货车辆要强化管理,落实制度,控制使用。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各单位、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对驾驶员日常的安全行车教育,切实做到遵章守法,杜绝各类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值守,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在重大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双岗值班检查制度;对锅炉房、配电室、卷烟仓库、计算机房、各类防盗报警、电子监控系统及消防栓、自动喷淋、灭火器材、避雷设施等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功能有效,做到万无一失。

六、加强对抢险物资器材的管理

各单位、市局(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对已购买的应急物资、器材要妥善管理、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对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应急器材应有的数量和质量的完好。市局(公司)将适时对各单位储备应急器材情况进行普查,凡挪作他用,保管不善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4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形势逐步好转。但是,一些煤矿和涉煤企业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导致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抓好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各煤矿和涉煤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迅速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定期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各煤矿和涉煤企业的消防工作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灾害应急演练。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都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所有职工要知道火警电话号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和防范措施。

(二)依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炸药库雷管库及值班室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三)要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要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四)消防安全制度要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五)井下要按煤炭部《矿井防灭火规范》标准配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每年至少必须检修一次,确保能随时使用。

第5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这次“十一”期间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政府重点督查的形式进行。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9日至9月15日;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24日;

政府重点督查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

(一)企业自点

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企业预防、控制、减缓三类安全设施、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安全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报告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工艺系统、基础建设、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空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落实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二)行业检点

1.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交通、农机、运管等部门参与,对道路交通、民爆器材等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组织力量,要严查各种车辆超载、超速、超限、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综合治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检查机动车辆和农村“五小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农村“五小车辆”和农机无牌、无证和无保险问题;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特种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手续不齐全、流向不清楚、非法运载等违法行为。

2.消防、民爆安全:由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工信、消防等部门参与,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品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做到该封必封、该关必关。

3.人员密集场: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各乡镇、消防、文体、旅游、教育等部门参与,对纪念、庆典、文艺演出、

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和旅游景点、商(市)场、学校、医院、宾馆、歌厅、影剧院、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联动系统等配备、使用、维护、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4.矿山安全:由安监局牵头,各乡镇、公安、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参与,对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煤矿:重点检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宣贯执行情况;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煤矿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特别是经过复产验收已经恢复生产的煤矿企业及因停产整顿而整改的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检查井下配电设施、机械通风系统和有限空间的防中毒措施制定情况,尾矿库防溃坝、防滑坡、输料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情况;检查露天采石场边坡浮石处理,露天设备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等情况。

矿山资源勘查安全专项检查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检查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5.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负责,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参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危险化学品要以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三个重点环节为抓手,重点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检查,尤其是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状况、周边环境及应急管理等情况检查;检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6.旅游安全:由旅游局牵头负责,消防、质监、运管等部门参与,加大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的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电梯及消防设施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和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导游人员以及旅游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旅游安全。

7.校园安全: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公安、交警、消防、运管等部门参与,对教师、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加强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对城乡学校及培训站点安全进行检查,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对学校防火措施、培训站点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对场地小、无办学资质、无安全通道的培训点,坚决予以取缔。

8.特种设备安全:由质监局负责,住建、工商等部门参与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车载气瓶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书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9.建筑施工及加气站、燃气输送管线安全:由住建局负责,安监、工信、质监等部门参与,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检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城市燃气企业、调压站、输气管线和居民小区的防爆、防泄漏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0.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工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加强对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执业药师在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各类餐馆、学校食堂、饭店、饮食店等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过期食品处理环节,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再上市等违法行为。

11.农机安全:由农机站牵头,交警大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参与,严厉查处拖拉机人货混装、黑车非驾、农用车搭架、超高、超宽、夜间行车无反光警示标牌等严重违章行为,保障农用车辆运输安全。

12.水电企业安全:由水务局牵头,安监、工信、质监等部门参与,负责水电企业隐患排查督查和全县用电线路隐患排查整治督查。重点检查小水电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厂房边坡护理及防洪情况;预防水淹厂房、临边坍塌、触电等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13.风电、光电企业:由发改局牵头,安监、工信等部门参与对风电

、光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生产现场可能造成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起重伤害的隐患及防人身伤害、职业伤害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两票三制”等基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14.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按照“六打六治”的要求开展安全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以消除不安全因素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肃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安委办发〔201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从零开始,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本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既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又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特别是曾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场所和岗位等,要严细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重大隐患严格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对重点企业要做到全覆盖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到实处。针对排查出的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

第6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一、领导重视建章立制责任明确

该公司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立了“抓生产从安全入手,抓安全从生产出发”的工作指导思想,视安全生产工作为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总经理王坚先生直接担任组长,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管理机构成员,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注册安全主任),协助企业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人抓,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

该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与档案管理制度和制定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和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共计编写制定了44个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覆盖各个生产车间的每一个岗位。安全生产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以制度管人,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

该公司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权、利统一原则,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级分解,将责任和指标明确到部门、班组、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真抓实干突出安全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狠抓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班组长是兵头将尾,作用不容忽视,他们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第二,狠抓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我们从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入手,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今年上半年共举办了18期培训班,共600人次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第三,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现有7人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1人持有中级安全主任证,4人持有初级安全主任证,2人持有安全标准化证,3人持有危化品登记证,7人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该公司实行“周检查、月考评”的形式,检查和评比的主要内容有:消防设备、安全教育、安全制度的落实、现场管理、机械设备及劳动保护等。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到各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且还实施了领导夜间巡查制度。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并将检查工作与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的发生。

三是落实安全奖惩制度。该公司从在册职工月工资提取20元/人月,作为职工安全保证金,由安全管理部按月考核、当月结算,当月无“三违”、无事故,保证金全额返回。班组出现“三违”行为,取消该班组当月全部保证金的发还。部门月累计出现两次“三违”现象,加扣部门经理当月50%的保证金;部门月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三违”现象,取消该部门经理当月全部保证金的返还。公司还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10万元。

三、探索创新追求最佳安全管理水平

该公司在厂区管理方面,实施了《人员进入厂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在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安全教育方式及同员工签订《岗位责任状》和《工作环境告知书》,按《设备日常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车间实行划线管理,物品按区域分类存放,禁止通道上摆放物品;在各作业场悬挂了安全技术说明及岗位操作规格,设置了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面,溶剂贮罐区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进入溶剂贮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方可入内。剧毒仓库实行“五双”制度管理,安装了洗眼器、喷淋装置。

在消防设施方面,制定《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计划》,认真落实日常检查及维护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在安全投入方面,今年上半年该公司投入的安全费用共计50余万元。成立义务消防队,每月给予了相应的补助,每月训练一次,每年组织两次事故应急演练。生产车间、仓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14个,按规定设置防静电装置。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了工作鞋、工作服、手套和口罩。此外还建起iso14000的环境管理体系。

第7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本论文通过总结作者在从事具体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利用软件工程技术知识,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流程模块化,从而搭建一套符合实际需要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系统的推广应用有望能够更广泛、更通俗易懂的传播消防安全知识,为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和个人在防灾减灾方面的个人自主安全意识提供高速,快捷的便利通道。

【关键词】消防安全 教育培训 网上学习 网上考试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1.1 概述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完成的是公安部61号规定的应该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等11类场所,以及其它达不到列入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单位条件,但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其它场所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规定的13类从业人员作为培训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从业人员在通过一定时间对相应岗位应掌握知识的学习、考核,从而达到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职能的要求。并对学员进行培训考核,考试合格者由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社会培训中介机构发给相关证书,消防部门加强从业人员的监督。教育培训过程按照工作流程主要分为注册、选课、学习、考核、发证、管理等阶段。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依托现有的互联网资源,完成以下主要内容:

1.1.1 培训“网络教室”构建

按照培训对象类别完成培训服务器的搭建及网络接入,依据培训管理机构制定的课程,完成培训课件制作及上传,以及相关培训班和相关课程参数设置。

1.1.2 培训对象管理

包括培训对象注册、选课、课件在线学习

1.1.3 培训学籍管理

培训对象学习按照学分制度,根据培训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完成情况。

1.1.4 培训考核

培训对象完成相关课程学时之后,申请参加课程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根据规定重修或重考。

1.1.5 审核发证

所有参训科目合格,管理机关登记制作合格证。

1.1.6 培训监督

管理机关对所开培训班进行在线监督,检查培训课程设置,培训对象学习完成情况等。

1.1.7 培训档案管理

对参训培训对象课程学习、考核情况、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电子档案管理,也是检查培训情况的依据。

1.2 主要应用模块需求分析举例

1.2.1 “网络教室”业务分析

“网络教室”是培训的虚拟环境,包括培训“讲稿”即培训课件及对课件的系统组织并提供学员访问学习。课件是构成培训系统的核心,包含了课件制作、、维护、管理。“网络教室”还对培训班级进行管理,通过“网络教室”可以制订相应的培训对象内容,对培训对象所要学习的课程进行选择,制订培训对象的时间计划(开始时间、报名时间、学习时间、考试时间等)。“网络教室”还对考试内容进行管理,包含考题制作、、维护、管理。“网络教室”还包括了对当前培训对象的管理,记录培训对象选课、学习的历史记录,同时它也是教育培训的入口和学习“活动场地”。

“网络教室”主要模块分为:课件管理、班级管理、考题管理。

1.2.2 课件管理系统分析

首先需要确定培训对象所需要使用的课程,教师通过系统指定相应课程以及课程的基本信息(名称、学分、编号等),同时对课程的基本信息进行保存。在课程指定完成后管理员可以对课程增加相应的课件。为了易于学习,课件应按照课程实际学习方式划分为不同的章节,并根据章节制作并上传保存。课程与课件制作完成后,管理员通过审核将课程及课件在“网络教室”平台上,提供学员学习。

课件管理模块涉及的资料有:课程信息、课件信息、课程状态。教师完成课程信息和课件信息的录入,管理员完成对课程状态的改变。课程状态主要包括:未审核、、停止使用。

1.2.3 课件管理用况分析

(1)参与者:教师、管理员

(2)用况:课程制作、课件制作、课程审核、课程修改、课件修改

1.2.4 课件管理活动图分析

从上面用况图分析可以看出,该模块涉及课程和课件的制作修改以及审核,模块完成数据的录入、修改和状态的改变。数据在教师和管理员之间完成,按照参与者的职责进行组织, 通过以用况图、活动图的方式从业务分析、系统分析两大方面对课程管理的举例分析,我们可以分析定义系统的功能需求包含:课程管理、培训对象管理、题库管理、学员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学习、网上考试、证书管理等几部分。以上分析为理解用户需求及开发人员实现需求奠定了基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功能规划

根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将网上培训系统功能划分为:学员管理、教师管理、管理员管理和考试管理四个模块。其中学员管理主要完成学员的课程学习、考试申请、证书申请和学员信息管理等功能;教师管理主要完成课程课件管理、试题管理、试卷管理及相关查询等功能;管理员管理主要完成学员注册审核、培训对象管理、教师信息管理、考试审核、证书审核等功能;考试功能则完成学员的考试过程。系统架构采用B/S方式,需要建立一个起始页面便于人员的登录及相关信息的。

2 结束语

受篇幅所限系统功能模块及详细内容不能一一展现,且由于研发时间短,人个知识所限,待改善工作还很多。

(1)自动组卷功能过于简单,如何实现更为公正、公平的、易维护的组卷功能待研究解决。

(2)学员培训证书的防伪和身份认证的研究。

(3)培训费用在线支付功能的开发应用。

参考文献

[1]PMI,王勇,张斌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四版)(PMBOK 2008)[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2]阮祖望,软件项目管理PPT[D].北京: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11.

[3](C-PMBOK 2006)中国(双法)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4]范玉顺.工作流管理技术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5]Abraham Silberschatz,杨冬青译.数据库系统概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6]高兴媛,古辉.在线考试系统自动组卷技术的研究与实现[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1.

[7]沈洪.多媒体技术与应用[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

[8]袁家政.计算机网络安全与应用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段斌(1978-)男,云南省罗平县人,现云南省曲靖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专业或研究方向为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消防工程

第8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检查内容: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管理、烟花生产管理、爆竹生产管理、引火线生产管理、黑火药生产管理、烟花爆竹运输管理、烟花爆竹经营管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进行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按照执法计划,每月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井“五职”矿长等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机构配备情况、“安全投入”、“打非治违”、“六大系统”、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提升设备、瓦斯治理等进行检查。

时间安排:按照执法计划,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交叉检查。

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规范化、安全风险管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化”建设(规模化、机械化、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反三违”、露天采石场高陡边坡和排土场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采空区、防水、防中毒窒息、防坠罐专项整治以及尾矿库专项整治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按照执法计划,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管理“五个一”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监管责任落实、基础保障、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制度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以及现场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按照执法计划,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综合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防汛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防汛组织体系建设情况、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预案编制及培训演练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抢险救援队伍组织情况、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完成情况、已建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在建涉水水利工程度汛措施情况、河湖设障整治情况、山洪灾害防御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时间安排:3月份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发改委、供电公司

(二)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灭火预案修订及应急演练情况、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违规野外火源管控情况、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情况、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及待命集结情况、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情况、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等。

时间安排:4月份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综合应急队伍、装备、车辆、设施、值班等情况进行检查。

时间安排:5月份。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四)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检查内容:非法运营、“三无车”、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方面。

时间安排:8月份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区应急管理局

(五)建筑施工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非法转包分包、违章施工、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缴纳工伤保险、工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安全等方面。

时间安排:9月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专用机车等方面。

时间安排:10月份

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应急管理局

(七)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证照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非法生产倒装等方面。

时间安排:11月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八)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打击黑车、超越许可范围非法异地营运、无牌无证、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9篇:企业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纲要》为主导,结合《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进程,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强化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依托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纲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陈辉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洪鼎铮局长、公安分局陈明俤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街镇、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队王锦彬大队长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集中开展工作。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部署时间

《纲要》宣传贯彻历时五年,本方案主要围绕《纲要》宣传工作,从即日起至年12月为集中宣传阶段,分为发动、推进两个步骤工作。

四、具体内容

活动期间,推动全区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的主要内容为《纲要》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等,通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开辟宣传专刊、刊发通稿、解读《纲要》、组织系列访谈、发表评论员文章等方式,形成媒体集中宣传态势,推动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一)发动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推动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纲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召开全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集中部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5)>的通知》,分解五年工作任务,建立考评指标体系。

3、策划制作新闻宣传方案,在主流媒体刊发通稿、解读《纲要》、组织系列访谈、发表评论员文章等,形成媒体集中宣传态势。

4、加大日常性宣传报道力度,在区政务网开设“五大”活动《纲要》宣传贯彻专栏,主要反映工作动态、成效,交流经验。区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等部门在政务网页或自办刊物上刊载《纲要》内容。

5、深入全区培育挖掘一批“五大”活动典型,总结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与举措,积极跟进宣传报道。

6、区消防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宣传计划,推动街镇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进行部署,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设计制作并发放《纲要》宣传资料;通过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口号、户外广告、“五进”宣传、消防站对外开放,设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方式,大力开展《纲要》主题宣传,推动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和义务。

(二)推进阶段(9月16日至12月31日)

推动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纲要》精神,形成工作机制,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区宣传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督促各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

2、公安分局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社区民警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3、区教育局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划,结合“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纳入督导考核内容。

4、区民政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基层民政系统、居民委员会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救助站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区文体局要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娱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层文化活动。

6、区卫生局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7、区广电局要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及时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和消防工作动态,鼓励指导相关媒体制作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广播电视节目和消防专题片。

8、区安监局要督促工商贸企业依法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进行考评。

9、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单位协同机制、新闻媒体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问责机制,并将“五大”活动、“119消防日”、消防志愿者活动等与《纲要》宣传相结合,推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职责,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成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汇报,明确职责,抓好督促落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宣传强大合力。要落实宣传人员和经费保障,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要注重创新宣传模式,既要有集中宣传,更要坚持日常宣传;既要面向社会面宣传,也要注重对街镇、相关部门的宣传;既要注重宣传的声势和影响,也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

2、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宣传《纲要》工作作为当前消防宣传工作的重点,积极采取各种方法。充分运用传统和现代宣传方式、手段,集中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重点活动,大力营造宣传声势,突出活动效果,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社会、教育群众。

3、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信息传播的优势,通过设立专版、专栏,制作系列专题节目、电视公益广告片,发表评论员文章、述评,邀请专家和各界人士撰写文章,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网络宣传阵地,设置宣传专栏、专题或弹出窗口等栏目,切实加大网络宣传力度。要及时向省级、市级新闻单位报送宣传活动的有关文字、影像资料,利用省级、市级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