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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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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我区开展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概况

大致分四个方面进行:

1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3月底,市、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例会后,我们就分别与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市容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区水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方案,4月份,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上报书面计划。

2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我们围绕三个内容进行:到涉及重点检查内容的单位区水务署、市政署、申新保洁公司等逐个摸清家底,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到正在进行重点整治的被列入年内消除黑臭的河道进行实地检查,了解进度和效果。到龙华、长桥水质净化厂了解污水处理能力、质量与我区截污纳管、改善水质的关系。

3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们重点检查三个方面:年内要达到的14条基本消除黑臭河道的整治情况,区域内企业废水治理达标情况和推进塘整治黑臭情况。同时,对水体保洁、河岸绿化也进行了检查。6月9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领导也参加了我区的视察检查,对我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4写出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写出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经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并作修改后形成报告。

二、对我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评价

我们认为,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1水体保洁基本实现了长效管理。我区现有河道59条,总长90公里,水面率2.89%(不包括黄浦江和淀浦河)。从年起,我区以实施“万人就业”为契机,拨出专款,扩招100名保洁工,对整治后的每条河道配齐专职作业人员,对水面、陆域两侧实施全覆盖保洁。同时,强化整治与保洁工作的有机衔接,不留管理盲区。经过明查暗访,我区已基本实现了水体保洁长效管理。

2水利工程设施实施专业养护管理。今年,区财政落实资金,加强河道整治后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工作,运用市场机制,引进水利设施专业养护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河道护坡、绿化和泵闸等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水环境整治成果。同时,从年开始,区水务署与区城管大队建立联防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案件。据统计,共查处19起,罚款24170元。

3工业废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本区域内有63家企业排放工业污水,其中,市级重点监管企业8家,区级重点监管企业7家,总量约3.2万吨/天,企业有污水处理能力2.4万吨,另0.8万吨/天进入污水厂处理。据区环保局年全年监察情况看,工业污水的达标排放率.2%,基本做到达标排放。

4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19年以来,我区不断致力于水环境的改善,在河道治理方面投入了巨大的资金,陆续完成了龙华港、张家塘港、漕河泾港、西上澳塘、塘等骨干河道的整治工作,整治岸线长度57公里。同时,河道治理和河岸绿化同步进行,全区河道两侧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部分河道还增添了水景,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

5河道水质逐年好转。前几年,我区主要抓水体保洁、河底清淤、河岸拆违种绿、驳岸建设等河道整治工作。2003-年,我区狠抓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投资4528万元,新建截污管道35公里,截掉污染源393个,实现截污29.7万吨。经过多年的努力,产生了比较好的环境效益,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据统计,19年,我区河道水质综合指数约2.4,年下降到1.5。今年,我区投资5700万元,治理重点是继续截污纳管和年内实现中心城区14条中小河道消除黑臭。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水质总体不达标。目前,我区的河道水质总体上仍超标50%,属劣V类水体,这与我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的目标是不相称的。治理河道水质的任务十分艰巨。

(2)雨水泵站晴天“放江”排污。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雨污水混接,使部分泵站在晴天也必须“放江”排污,估计污水总量约在2万吨/天(90%是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解决历史欠帐的任务十分艰巨。

(3)排水系统建设进度不快。我区吴中、排水系统建设预计要到年下半年建成,再过两三年,才能解决这部分污染源的“放江”排污问题。田林市政泵站旱流截污和辅助设施也需要进行改造。

(4)水环境的保护、利用缺少综合规划。有些代表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化巨资治理“断头浜”的做法很不理解,提问:哪些河道要疏通?哪些可填掉?水环境治理如何纳入水系治理?河道两岸怎样开发利用?认为市、区都缺少水环境保护、利用和分步实施的规划。

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

1抓紧做好水系综合规划。水环境治理要表本兼治。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和坚持不懈地努力,需要依靠科学指导我们的治理工作。区要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区政府要加快区水系综合规划和水环境整治“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全市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区域水系的总体控制,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整治工作,做到水环境治理与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有机结合,水环境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形成市、区之间联动、条块协作的整体合力。

2继续加强“截污纳管”工作。区地处河道下游,水质容易受上游来水的影响。要达到提高水环境质量的目标,当前,就要进一步提高污水纳管率,积极治理部分雨水泵站由于雨污水混接造成“放江”排污问题。而截污纳管的关键是污水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区政府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化大力气做好污水接管入网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水污染源的问题,将有限的资金主要化在水质的改善上。

3合力推进排水系统建设。加快区吴中、排水系统建设,对提高吴中地区防汛排涝能力、减轻塘水环境污染有着重要的作用。区政府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协助市里推进排水系统的建设。同时,抓紧对雨、污水混排严重的田林市政泵站做专项调查,努力解决生活污水通过泵站直排河道的问题。

第2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考核体系和我区现状

根据省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

对照省考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区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的2项、环境管理指标中的1项未达标。一是我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庄的不规范生猪养殖和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质为劣V类,未达到省考指标要求;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由于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面临更大困难。截止日,全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10天,我区仅为104天,与市上相差6天,与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标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而目前我区满意率仅为78.2%。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为创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职责:全面负责创模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评奖惩

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下设4个专项督导组:

(一)宣传资料督导组

职责:负责创模宣传动员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二)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三)水环境治理督导组

职责:负责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各街办要按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创模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确保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完成全区69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完成39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5.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6.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548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6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9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5.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6.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附件2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附件2、3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市上总体部署,参照我区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创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第3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7.08.015

Anhui Province Rural Wate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Research

ZHANG Yan, WANG Xu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8, China)

Abstract: The reason of the problem and propose caused by wate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in rural Anhui province was analyzed from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technical personnel. And based on this, the appropriate countermeasures were proposed in order to promote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 of rural water, to promote rural economic and soci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Key words: Anhui province; rural water environmental control;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technical personnel

?r村生态系统支撑着城市生态系统正常运转,是城市生态系统物质输入与输出的重要源和汇[1]。水环境作为农村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来说,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国对城市以及工业污染的财政以及技术投入的增加,使这两大污染得到控制,进而农村污染已经上升成为中国第一大污染源,尤其是在水环境污染方面。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中国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 324.09万t,总氮排放量270.46万t,总磷排放量28.47万t,分别占全国排放量的43.7%、57.2%和67.3%[2],可见农村水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中国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所在。安徽省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农业、人口大省,农业的良好持续发展对该省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而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等各方面原因,农村水环境污染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生态化与可持续。加快推进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进程,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

1 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资料显示,安徽省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其所处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已成为6大世界级城市群之一,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然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工业与城市污染的不断转移等均加剧了环境污染尤其是水环境污染。

由于安徽所处的长江中下游其余6个省市与安徽省在地理区位及水文条件方面相似,并且在中国农业发展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控制的变量多,因此将长江中下游流域7省市的水污染重要指标平均水平作为参照对象,以期更好地说明安徽省水环境污染问题。此外,由于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以及总氮、总磷排放量是衡量水体污染的重要指标,因此,本研究从这三个指标比较安徽省与长江中下游7省份平均水平的差距。据2015年《安徽统计年鉴》显示(表1),安徽省2014年水资源总量为778.48亿m3,同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平均水平为957.5亿m3,而安徽省人均占有量仅为1 279.78 m3,同期长江中下游平均水平为1 699.25 m3,说明安徽水资源相对短缺。另据历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表2),综合比较2011~2014年COD以及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从纵向上看安徽省在近几年排放量虽稍微有所回落,但是总体排放量仍高于长江中下游省份平均水平,2014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高出平均水平4.76%,总氮排放量高出30.41%,总磷排放量高出18.23%,进一步说明在全省水资源紧缺的情况下,近年来水污染状况令人堪忧。

而在安徽省水环境污染状况中,农村水环境污染在近年来尤为严重。据相关报道[3]显示,安徽、湖南、湖北等长江中下游流域各省在为农业生产做出贡献的同时,污染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十分严重。长期单纯追求产量,依靠各种化学投入品的“石化农业”既污染环境,也在逐渐丧失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从图1可以看出,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农业用水量远高于工业用水以及城镇公共用水量,且随着经济发展,工业与城镇公共用水量总体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由此导致了在农业自身高用水量基础上引发的内生性污染,以及工业和城市污水增加向农村转移所带来的外生性污染。因此,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形势极其严峻,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瓶颈,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危害了农民的身体健康。

2 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污染源分析

农村水环境污染一般分为内生性污染和外生性污染。内生性污染包括农业生产污染和农民生活污水污染;外生性污染是指自农村之外转移过来的污染,如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排放向农村转移的污水[4]。

2.1 内生性污染源分析

农业生产污染主要指农业种植和生产养殖所带来的污染。如表3所示,一方面,综合比较2007~2014年安徽省化肥使用量和长江中下游平均水平,从纵向来看,近8年安徽省农业化肥使用量持续攀升,2014年相比2007年,增长了12%;从横向来看,安徽省农业化肥使用量近8年一直远高于长江中下游平均水平,2014年高出平均水平58.91%。由于化肥的大量使用加上施肥技术的落后,化肥的利用率很低,未被土壤吸收的部分随着地表径流进入周边地表水体以及渗入地下水体,肥料中所富含的化学需氧量以及氮、磷等元素造成了水?w的富营养化。另一方面,安徽省农药使用量除2009年有所下降外,一直持续走高,2014年高于长江中下游平均水平32.56%,而农药的有效利用率仅为15%左右,大部分农药则流失到周围环境中,最终通过灌溉水、降水等渠道迁移到周围水体,造成水体污染[5]。此外,安徽省塑料薄膜使用量高于长江中下游平均水平,由于不可降解,也是导致水体污染的重要因素,2013年安徽省农村塑料薄膜使用量甚至高出长江中下游平均水平34%。农业生产污染还包括养殖业带来的污染,安徽农村畜禽养殖和近年来兴起的集约化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由于其养殖过程中动物粪便的排放、饲料中含有的氮磷元素以及大量化学用品的使用,污染了农村水域环境,使生物多样性减少。未经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也是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形式之一。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来源于农民生活垃圾的随意排放造成的水体污染,由于农民环保意识较差,造成了农村“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的现状,加上近年来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例如塑料袋、快餐盒等生活垃圾的种类多数属于不可降解类,且绝大部分生活垃圾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造成了水体的严重污染。

2.2 外生性污染源分析

安徽省农村水环境的外生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向农村转移所带来的污染。工业废水一方面是由落户于安徽省农村的乡镇企业所带来,安徽省农村人口占省总人口的80%,乡镇企业在为农村创收的同时也不断地向周围水体排放污染物。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日益严格,许多污染较为严重的工业企业因为农村的企业落户门槛低而纷纷向农村转移,回溯2006~2010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已经持续成为关注的重点[4]。这些企业废水排放量大,在进一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农村水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随着安徽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形式的生活污水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农村地区,城市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

3 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安徽省作为农业兼人口大省,农村的水环境对于新农村建设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而安徽省目前农村水环境污染尤为严重,主要存在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技术人才、意识等方面的问题。

3.1 体制机制问题

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严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理层面的原因,因此需要从体制机制方面深究原因。

3.1.1 管理机制不完善,职能交叉 目前,中国已形成“中央-省-市-县”层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但仍不完善。就安徽省而言,首先,县、乡(镇)级环保机构建设薄弱[6]。其次,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的各机构之间存在职能交叉,水利、住建、环保、农业机构之间责任难以厘清,各自为阵,无法进行高效的衔接协调,形成合力。在水质的监测与保护方面,环境保护厅有水环境监测、统计与信息职能,而水利厅也同样有水质监测、管理与水质信息职能,容易造成多头管理的格局,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不利于水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

3.1.2 长效机制不足,管理效能不高 目前,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是由国家或省级的“项目带动”或“专项工作”带动,带有较大的随机性,项目或工作结束,治理工作也随之放松,问题依然存在,无法形成水污染治理的常态化格局。从管理层面来看,影响农村水污染治理进程的另一重要原因涉及到环保部门在行政格局中的地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与同级有关部门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意味着环境保护厅在某些环境问题上无法对其他部门进行有力的制约,不得不服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大局,而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其次,监管能力的不足也是影响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与城市严密的监管体系相比,安徽省农村环境的监管体系严重滞后,环境监测、环境监理以及环境规划在农村几乎为空白,无法形成监测网络进而对农村水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

3.1.3 环保意识缺乏,公众及第三方参与较为薄弱 就目前安徽省农村现状而言,农业在经济发展中占重要地位,农业的发展也是农民创收的主要途径。从农村基层领导乃至农村居民,对水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以及防治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基层领导为发展农业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对化肥农药等大规模使用带来的水环境污染持容忍态度,存有“先污染后治污”的陈旧观念;而基层领导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态度,农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习以为常,缺乏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其次,安徽省目前针对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激励性政策不足,一方面无法吸引具有资质的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开展卓有成效的管理;另一方面,村民也缺乏主观能动性,无法自主开展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缺乏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因此,无法在全社会形成上下联动的水环境污染治理体系。

3.2 政策问题

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对一个地区的污染治理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16年的《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仅第9条提到要推进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达到90%。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7]。其他各项规定都是关于工业和城市水环境污染治理。因此,涉及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篇幅很少,缺乏具体性规定,且一些政策缺乏配套措施,较难落实到位。

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可以保证地区的污染治理顺利开展,否则,会成为治理的瓶颈所在。

由于政策不足,对农村水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到位,农村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一些设施在建成后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正常运行甚至停运,无法发挥最大效用,严重阻碍了水环境污染治理进程。

总之,在政策上,安徽省体现出明显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导致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无法取得有效进展。

3.3 技术、人才问题

技术、人才缺乏仍然是安徽省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瓶颈所在。由于缺乏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污染防治技术得不到有效提高,安徽省农村带有其独特的地理和地域特征,普遍性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对于安徽省来说不尽适用,需要因地制宜,结合具体特征,发挥人才专业优势,开展有效地面源污染治理和研究。

4 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对策分析

安徽省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主要存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以及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长期以来,安徽省的环境保护体制基本以城市为中心,而忽略了广大的农村,存在较严重的二元结构性[8];农村财政力量薄弱,致使水污染治理所需资金与实际投入资金之间存在巨大缺口,许多污染防治工作例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才技术投入无法有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等特点[9]。因此,针对这些问题,需要结合安徽省具体特征,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促进农村环境持续协调发展。

4.1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自治功能

转变安徽省农村基层领导及居民的水环境观念是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进行农村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村干部与群众的生态观念。首先要提高农村干部对于农村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基层干部在农村水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与带头作用,要使其充分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注重农村水污染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安徽省而言,目前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严重,农村人口以老年人占绝大多数,村干部应当以村民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形式,传播各种典型模式和先进经验,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农民示范户的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民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

4.2 完善法规政策,加强执法力度

安徽省关于农村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条例涉及内容较少,并且相关措施落实难度大,执法力度不够。因此,首先,要因地制宜,结合安徽省农村现状,尽快编制更为具体的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法规政策体系,制定适合农村家庭化生产、生活方式的水污染防治政策,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使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强执法力度,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章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资源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此外,要研究制定各项激励政策,激发社会活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环境治理领域,并且,通过激励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10]。在资金保障方面,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资金投入体系,基层干部也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吸纳社会资金,拓展资金来源,使农村环境治理逐步走上市场化的轨道。并基于安徽省农村实际情况,加强资金整合,集中捆绑使用,重点投入大中型沼气、现代生态农业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并着力加强财政、审计部门对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的监督,明确一定时期内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比例,制定可操作性的奖励或惩罚细则[11]。

4.3 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水污染防治体系

首先,基于安徽省农村现状,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政府部门应当发挥中坚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合力解决农村污染问题,并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度,定期进行考核,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其次,在此基础上,培育新型治理主体,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营组织,鼓励新型治理主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地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回收加工、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等经营服务。探索开展政府向经营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和PPP模式创新试点,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组织从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等,采用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10]。第三,加强监测监管机制建设,要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监测到的数据形成数据库,形成模型为决策提供参考。加大对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农资进入市场。

第4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20**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宁波市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了生态市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统筹部署,生态市建设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全面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决定”(慈党〔20**〕17号),明确了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各项任务和保障机制,对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动人居环境从基本舒适型向宜居宜业型跨越,进行了全面统筹部署。二是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的分解落实,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在“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中,将“目标任务”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环保、建设等部门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室,在村级(社区)中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达193个,约占全市行政村(社区)的59%,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群众基础。四是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出台了《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奖励补助办法》,预算安排环境保护经费3323.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1.88%,预计20**年环保投资占全市GDP的比重将达到2.34%,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此外,还安排15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创建补助,有力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的落实。五是环境经济手段进一步强化,启动了“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在实践绿色信贷中谋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稳步推进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已完成主体设备安装并开始进水调试,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3%,预计09年3月可进水调试。东西部地区集污干管工程和泵站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乡镇管网C6包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乡镇管网C7、C8包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25%,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湿地已进入招标前期程序。二是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编制了《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两大境外引水工程已实现水环境整治的阶段性目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基本完工,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三是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冶阶段。市政府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计划投入1亿元,力争用3年时间,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切实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20**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项目。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对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开展了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四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全面展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处于安装调试阶段,该项目既是环保工程,也是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项目,可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90%左右,热能转化率达84%,每年可节约1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00吨。东、中、西三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全面实施,其中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管线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西部垃圾场已铺设管线6200米,余下的457米待周西公路验收后开始施工。

(三)落实综合措施,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的一批重点项目得到全面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75%,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上年削减4.29%,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最终数据以减排办核定为准),分别实现了节能减排年度目标。

在节能降耗上:一是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出台了《慈溪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监测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准入等审查制度,出台了《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10年)》等制度。三是办好“慈溪节能服务网”,竭力为耗能企业和节能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四是市财政安排节能降耗资金1500万元,以项目投资补助和费用资助的方式,用于节能、节电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生产),积极推广节能降耗项目及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我市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在污染减排上:大力推进“结构减排”。组织化纤、漂印染、造纸、电镀行业共4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25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建成了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33台风力发电机现已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对全市25家4吨以上燃煤锅炉下达脱硫治理,要求脱硫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15家化纤企业已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大力推进“监管减排”。积极把“电子警察”引入环保执法监管之中,已对35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联网,有效“管住”了主要工业污染源的排污行为。大力推进“源头减排”。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环保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坚决从源头堵住污染,今年以来已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110件。

(四)加大执法力度,污染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污染行业整治实现了跨越式突破。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进入漂印染基地,实现了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全部完成搬迁,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宗汉、新浦铜熔炼污染整治任务已于20**年9月通过宁波市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分批对全市小印花加工业进行有序取缔,共取缔小印花39家。继续加大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户)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案件由2007年的247件同比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了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了12个村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观海卫开展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试点,匡堰镇、桥头镇已全面取缔上滩头片区内的餐饮业,基本完成了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并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通过全市千余名污染源普查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市1.7万余家污染源普查任务。环境调处能力全面提升。针对环境案件连年高发的严峻态势,市环保局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工作,积极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创新调处方法,倡导环境查处“四不准”工作标准,坚持局领导接访交流制、包案制,全年共受理调处群众环境1983件,调处率达100%。

(五)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政府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共同努力,共关闭、搬迁禁养区内5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建成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治理示范场。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和污水规范收集改造工程,下达了投资概算达4000多万元的五大类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全市已建成农村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座、在建8座、总处理能力达到415吨/日。城区日处理150吨的粪便处理中心已投入使用并覆盖各街道,为实现全市公厕粪便零排放创造了条件。扎实推进联镇带村建设新农村,5个村创建宁波市全面小康村,在沿山线、中横线成片连线推进环境整治村35个,在附海镇成片连线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示范区域。至20**年底,我市环境整治村累计达200个、宁波“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累计达211个。

(六)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基层生态创建不断深入。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以基层绿色生态创建为载体,大力倡导生态文明,4个镇申报创建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全市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

2009年,我市对照“二创一试点”(创建省级生态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城市试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的生态建设工作。一是制订出台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对各地、各部门下发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三是对全市各镇(街道)生态建设重点实事项目进行了公示(4月17日慈溪日报专版)。四是拟定了生态建设考核办法和各地个性化考核。五是对全市各地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进行了第一轮督查对接。从督查对接的情况看,各地对今年生态建设工作比较重视,特别是对重点实事项目公示更为关注。各地前期准备工作较为充分。普遍对生态任务书进行了上下几轮的意见征求,镇级各线开展了一定范围的调查摸底,极大部分镇(街道)已做好了生态任务的分解,对有异议的内容提出了较为成熟的意见;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有二个镇的书记、六个镇(街道)的镇长(主任)、七个镇(街道)的副书记亲自带队负责对接,匡堰的书记、桥头、横河的镇长对生态建设项目都有细致准确的了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环境污染问题还相当严重,我市生态环境还很脆弱,生态市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环境恶化的势头还没有得到真正遏制,主要表现为两个“没有转变”和两个“有待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还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观念仍较薄弱,还没有把生态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性转变。产业“低、小、散”状况还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比重不小,污染源点多面广,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还存在大量消耗资源、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三是区域性污染整治有待加强。不可否认一些区域的污染还比较严重,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较缓,治理率低,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有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现象比较普遍,水环境质量潜在的危害较为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畜禽养殖区关闭和污染整治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对当前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充分肯定我们近年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取得的进步,也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环境承载能力远远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环境问题不解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只是一句空话;在环境问题上的任何失误,将对经济社会造成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慈溪要在第三次跨越中实现率先发展、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争先竞位,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支撑。面对人口基数大、要素资源缺、环境承载力弱这样一个基本市情,如果再不注重保护环境、不注重资源节约,那无疑是自断后路,也就不可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所以,我们一定要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抓环保就是抓稳定的观念,坚持环保为社会讲话、环保为大众讲话,狠下决心,强化措施,不断把生态市建设推向深入。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

按照省、宁波生态市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省级生态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指标”于2009年年底基本达标,2010年底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城市工作今年选择4个镇、10个村开展试点并有突破性进展,2010年完成试点任务的50%,2011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省(宁波市)生态市建设考核名列优秀,2010年上半年完成宁波市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治理并“摘帽”;“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和庭院整治得到巩固提升,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系列创建等方面取得突破,其中今年完成4个以上省级生态镇创建,达到80%的硬指标。根据这一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按照远近结合、突出近期的原则,明确重点,分段推进。今年,着重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城区河道污染源治理工作。要全面完成城区小印花、横河小轴承油污染和城区五条主要道路(新江路、三北大街、北二环、南二环、国道)两侧五个行业的整治任务。小印花取缔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于逾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要联合进行强制取缔;横河小轴承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在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要督促城区五条道路五个行业的经营户限期完成污水接管等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经营户要依法进行处理。要通过城区河道污染源整治,进一步减少影响城河水质的污染源,改善城河水环境质量。

(二)着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今年市里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重点实事工程,没有回旋余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明确综合整治实施项目、整治标准、完成期限、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

(三)着力加强铝浇铸行业整治。要全面完成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四)着力加强公厕二次污染治理(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每个镇要开展漏底型公厕的改造,中心城区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150吨/日和分布在各镇的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均要投入使用,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五)着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制度,关闭取缔村庄居民区及环境敏感区内畜禽养殖场(点)。完成生猪存栏200头(牛20头)以上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完成禁养区内50个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完成限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2个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建设畜牧示范小区5个,建成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场。

(六)着力加强市域污水纳管工作。要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七)着力加强主要污染减排工作。要全力实施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污水纳管、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万吨污水扩容、热电企业脱硫治理改造等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年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各削减3%的减排任务。

(八)着力加强生态系列创建工作。要积极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生态镇、村创建创建,以创建为载体带动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生态创建有三个层次,国家级、省级和宁波市级。在国家级层次上,今年己组织2个镇(观海卫、横河)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1个镇(龙山)启动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指导2个村(周巷镇长胜市村和横河镇大山村)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省级层次上,要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镇4个镇(庵东、附海、匡堰、天元);宁波市级层次上,要创建宁波市生态村40个,组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

(九)着力加强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我市今年被省确定为省首批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城市,这既是对我们以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强化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机遇。作为试点工作的第一年,我市今年选择4个镇(周巷、长河、掌起、龙山)10村(周巷镇万安庄村、长胜市村、崇寿镇海运村、长河镇大牌头村、宗汉街道高王村、观海卫镇五洞闸村、掌起镇古窑浦村、龙山镇太平闸村、徐福村、凤浦岙村)进行试点,2村进行全面试点,其余8个村进行单项试点。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十)着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深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己成为我市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几年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得到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实施生态化处理的村达到34个,纳管处理的村达到8个。市财政从2007-20**年间已安排1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09年又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试点补助。其中庵东镇海星、华兴村、周巷镇长胜市村的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市财政已按规定兑现补助,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生态市建设工作,绝不是局部的、一方的、某个部门的事,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把生态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生态建设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生态办要负起全市生态市建设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明确分工,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市、乡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特别要对否优指标给予高度重视,对于未完成否优指标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

(三)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市里已经把建设生态市的任务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深化细化具体化,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凡把关不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环保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污染严重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要采取“单兵教练”、“挂牌督查”,盯死看牢,紧抓不放。

(四)要进一步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激发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继续沿袭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各项生态建设各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要建立生态市建设评估机制,按照生态市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地、各部门要实行个性化考核,并对市级职能部门的考核方式采用“捆绑制”进行动态评估,各地完成情况的好坏直接与各市级部门的考核得分挂钩。

第5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全面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这一突出短板;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治理。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控。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成效,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的衔接,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慈峪镇污水处理厂邻近村庄生活污水网管铺设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施策、分阶段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和督导检查力度,防止新增污染。

4.坚持属地治理,协同防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污染防治体系。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落实保护优先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果,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持续实现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再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完成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突出具备条件乡镇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配合省市开展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调查单位做好我县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为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依据。(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配合)

2.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省控耕地土壤监测。按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阻断污染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县区内受污染耕地面积、污染类型和程度,设立监测点位,为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加强超标农产品收购、收回等环节监管,禁止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

(二)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4.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制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方案,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监督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法》落实相关责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对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活、销售、使用,稳中有序治理塑料污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短板。(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督导企业主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应纳尽纳,实现有效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一长三员”网格管理机制,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配合)

(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8.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加密调查等成果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效果,结合实际,进一步精准识别受污染耕地面积、分布等。不鼓励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确需复垦为耕地的,应确保农用地管控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过所在地土壤环境背景值,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结合当地主要农产品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保证每季作物都得到管控。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治理成果,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等措施。加强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管理,严禁种植特定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建立完善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动态管理制度,为动态更新提供依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0.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组织开展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6个月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确定的污染地块,督促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查明的高风险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审批局等配合)

12.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化主体功能布局,明确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城市产业用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13.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查询相关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要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回复。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

14.提升土壤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实时监管、动态监管、智慧化监管,全面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5.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邻近村庄可采用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单坑或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或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或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山区边远村,可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进行分散治理,建设污水储存罐用于冬季储存,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引导林果种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将治理后的污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管控。组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乡级以上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河、塘、沟渠(不含城乡结合部或县城建成区),其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河、坑、塘、沟渠等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划分排查责任区,建立排查责任清单,逐条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台帐。对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查明污染来源,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条明确治理方法和途径,完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9.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按照工作安排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提出分区防治建议,确保分区划分工作圆满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治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打通沟通渠道,完善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联动监管机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及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