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司心得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编者按: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普华永道(PWC)、拉得利・耶尔达全球传讯咨询公司(Radley Yeldar)、汤姆金斯股份有限公司(Tomkings plc)四家行业巨头牵头于2006年底成立了“公司报告领先研究小组”(Report Leadership)。最近,该小组正式对外公布了最新研究报告。这份报告被分发至全世界各大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投资者、分析师以及其他权威机构,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本刊将分期连载该研究报告中文译稿,以飨读者。
公司财务报告应该提供更多的信息,并且应该更容易被理解。但是财务报告能够提供投资者希望得到的信息,而又不使他们陷入不必要的琐碎细节中吗?
公司报告领先研究小组研究开发了一些简单实用的途径,以改善公司财务报告及其叙述。现在公布于众的是研究小组根据一系列投资者反馈意见提出的初步思路。这个思路将致力于:
有助于公司用更相关和传达更多信息的方式向读者提供财务报告。
有利于投资者掌握他们希望得到的信息。
促使年报编制人员考虑如何促进有益的变化。
为了形成公司报告规定格式要求的信息,管理层花费大量时间计算和汇总来自于公司内部资料的数据。
这就像建了一幢巨大的建筑物,分析师和投资者必须花大量时间拆除建筑物,这样才能看清建筑大厦的轮廓。
这个过程既耗费时间,又缺乏效率。因此,我们正为公司财务报告研发一种更好的蓝图:
使外部报告与管理层报告更加接近。
意识到当今公司经营的复杂性。
将很容易为其他媒体采用。
对于投资界来讲,信息是相互联系的,并且易于理解。
为什么现在开展这项研究
近年来,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许多修改和调整。分析师和投资者的视野是跨越全球的,但现有模式仍然集中于回顾和被动描述,因此,市场正在寻求其他方式来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投资者认为,“公司报告”不仅仅是关于数字的报告。正如图1表示,投资者也想获得更多相互关联的信息和最关键的数据,因此与此想适应,通过编制一个虚拟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研究小组提出了一些新的内容,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为了使我们的想法变得使用和现实。我们主要利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现有模式,完善信息披露和叙述。
为什么选择年度财务报告
抨击现有模式是很容易的,但提出各种方案,则更加实用。
我们的想法涉及到公司报告的所有领域,但为了说明这些想法的实用性,我们将它们应用于最类似的年度报告中。在本手册每个专题的文字后面,您将看到案例。
对于绝大多数公司来说,年度报告保留了原始的记录文件。遗憾的是,几乎没有投资者关注这些文件。为什么呢?部分是因为时间问题:年度报告公布时,绝大多数内容已经在其他地方公布过了。但是,也存在相关性问题:与投资者希望了解的内容相比,公布的内容远远不够。
通过虚拟公司的年度报告,展示我们是如何做到使内容更具相关性和信息量更大。更加关键的是,同样的原则和结构可以适用于各种形式的信息交流,包括新闻会和网站,使公司报告向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及时的、相关的、足够的、最后一致的,并且是清晰的信息。
我们的研究包括什么内容
我们希望,这将引起公司人员、投资者和权威机构的继续讨论。
我们并不希望立即付诸实践。相反,我们集中在少数专门的课题上,并且人们都认为这些问题需要完善。后面的内容主要讨论以下三个广泛的问题:
有效的信息交流,提供清晰的信息和导向。
为未来构建模式,提供前后贯连的信息,使投资者能够对未来现金流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作出准确的评估。
对财务管理的再思考,在收入、成本、分部的信息、年金和债务方面提供更加详尽的内容。
我们鼓励每一位参与者在原有财务报告框架之外进行思考――但不是全盘否定。这些注意实效的想法主要源自于我们所见到的良好实务,主要是公司财务报告方面和权威模式之外提供的其他信息。
我们省略了什么
补充披露并不意味着使公司报告变得冗长 ――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将投资者不需要的信息省略掉。
信息太多也是一个问题。我们确信,公司网站将有一个更大的使用范围,以提供详细的支持性资料――下载数据。我们报告中的大部分信息适宜于提供给这类媒体。
英国资本市场的高管人员对增加或删除信息是有看法的,通过征求他们的意见,不断地发、完善我们的想法。
我们提出的建议不是都受到欢迎的。例如,我们曾建议,为管理层观察公司价值增加一部分内容。报告使用者说:不,增加公司价值是我们的工作。管理层需要是有助于他们系统的阐述经营成果的信息。
仍然有许多事情要做。您将看到,我们为虚拟公司Generico设计的年度报告是有缺陷的――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经营者薪酬、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的许多说明等方面。在我们的会计处理案例中,只对披露或陈述的特定建议作出说明。
下一步做什么
我们这份文件的副标题是:“当今的明天报告”。因为我们相信,公司报告能够而且应该立即进行完善,不应在5年或10以后。
我们已经提出了实用性的想法,阅读者可以立即付诸实践。尽管有些似乎太冒进或不太舒服,但我们希望,所有的想法都能引起进一步的思考――参与公司报告领先研究项目。
感谢领导给我机会让我进入XX公司工作以及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照顾。
到目前为止,来到公司已经一年有余,在这期间,我尽力努力工作,尽力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并且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己,但相对而言,我感觉我的水平提高得太慢,比在校期间慢了许多百分点,所以我感觉并不适合在公司继续发展。经过最近时间的思本资料来源于考,我觉得我离我所追求的目标越来越远。我是一个能为自己理想不断拼搏的人,我希望能尽力地达到我所要追求的目标,哪怕只有一丝渺茫的希望我都不愿意放弃,所以在此,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相信领导会给予谅解。
祝公司业绩顺利推进,创造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敬礼
你们好!
现在的我已经来到公司8个月了,还是一名新人,不过我不打算做一名公司的长久员工了,我要离开公司了,因为我觉得我在公司的前(钱)途永远也不会出现转机。
扼要许你们会惊讶一个公司新人做出的决定,但是这是在我考虑了很长时间以后做出的决定,我知道我的能力和我的资质,但是我还是要离开公司,因为我在公司真的不知道何时苦日子才能结束。
感谢你给了我这个工作的机会,感谢在工作中给我帮助的前辈。来公司有8个多月了,我发现我实在无法适应公司的工作制度和部分的工作方式,这里与我的期望相差太远,我不想在继续浪费我的时间,也不想耽误公司的工作。在我父亲生病和去世的这段时间里,我思考过很多,我发现我和公司之间已经无法在同一条轨道上前进了,在继续在这里工作下去,一点激情和动力都没有,另外,我将可能失去更多的亲情、友情甚至爱情。至于为什么要离开公司有以下原因,有以下:
1、继续在这里工作会让我失去太多:从毕业到现在,我从一个活跃的人到从朋友的视线中消失,从网络上消失,从聚餐的酒桌上消失,我和好朋友之间几乎中断了联系,别人再也不愿意主动联系我,因为我没时间。想学习点其他知识,看些书、考个证什么的基本不可能有时间。如果不请假,我估计我是没时间回家一次的,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我不希望再继续这样下去,我希望有正常的节假日能和朋友、亲人、爱人相聚,我的母亲也需要我的照顾。我已经失去了很多,我不想再失去任何东西。放眼看这个集团,工作3、5年以上的不是头发掉秃了,就是白发夹杂在黑发中。我相信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才有好的工作效率和成绩,我不希望在这里取得成就以牺牲健康和亲情、友情、爱情为代价。
2、公司管理混乱,不适合我的发展:我的经历和性格决定了我不喜欢一直呆在办公室里面,可是在工作的八个多月里面,我甚至没有名正言顺的出过一次差,完整的参与一个项目。我们的工作被大量的搜集土地出让信息、土地成交信息、产权信息、请款、跑报告、申请礼品、订车、复印、搜集产业信息、汇周报、写周报、跟进项目当中。没人知道我们到底在做什么、做了什么,实际上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感觉处在一个杂乱无章的环境,每个部门负责人都可以给我们安排工作,每个人都在要结果,从来没人统计我们有多少事情要做,很多事情最后都漏斗一样分流到这几个新来的员工这里。有时候你问我手上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我还真的一时答不上来,因为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了,正在做的也许就是那几件事情,但是总会突然间从跟进的项目、参与的项目、负责的城市、各个部门的负责人……那里蹦出一堆事情让我们手忙脚乱。我希望我是个全能选手,但是乱七八糟的工作消耗了太多时间,我也想多参与几个项目,但是项目之间时间会冲突,个人精力有限。再说了,如果只是打个电话跟进项目而不亲自参与项目,在这里做十年也一样不能提高自己的能力,顶多也就是个高水平总裁办跟进秘书。部门一人多岗的结果是什么事情都做的肤浅而不扎实、完善,我认为只有把某一项工作做完善了、熟练了,才可以更好的参与其他工作,分工要合理明确才有更高的效率,否则天天加班、日夜不睡觉也做不好工作,也没有效率。
3、公司的人性化不够:天天加班、周周加班、节假日也加班,加班还不愿意按标准给加班费,给的加班费竟然按xx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工资;公积金(10年都买不了一个平方)、社会保险也是按xx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不知道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年终奖可以等于没有。来了8个月了,岗位还没有,级别就更不用说了(据说我们拿的副部长的级别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干不到部长级,工资是不会变化的),按照我们公司的待遇,就是干到经理又如何呢,现在的工作可以说一点动力都没有。在应聘的时候说三个月给我们转正定岗,现在都快一年,各个方面一点都没变化。我总结了一下,公司对我们的要求都是最高标准,给与的都是最低标准,能骗就骗,能糊弄就糊弄,有时候觉得公司真的很。
4、公司劳动强度和待遇难以让人接受:我的年龄不大但也不小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各种的压力越来越大。父亲现在也去世了,母亲和未成家的弟弟需要我更多的帮助,而现在也该是我回报他们的时候了。可是想到这可怜的工资我真惭愧,每天工作时间比别人多几个小时,一年工作时间比别人多了近90天,拿的工资还不如一个农民工,甚至还不及很多单位的年终奖,而我们的工作可以说是体力+脑力+耐力,我们的职责可以说是职员+后勤+资料员+档案员,我祝愿公司能多吃几年人口红利。
鉴于以上原因,我认为短期内公司在相关方面是无法改善的,我也不希望压抑自己把这种想法带到工作中给企业造成损失,不希望耽误我们部门的整体工作计划,不希望给同事的工作成绩摸黑。我遵循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我愿意退出这个不适宜自己的工作环境,我也充分的认识到个人的价值观和这个企业的价值观是相背离的,现在在这里工作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煎熬,为了企业只给合适的人提供工作岗位,也为了我自己的发展。
请不要挽留我,我也知道领导对我这样的新人不熟悉,我的存在可有可无,但是我知道,即使谁来挽留,我也不会打消我的决定的,这样的公司,这样的生活,这样的遭遇,我只能说我之前没有见过,也希望将来不要见到,我只能说我浪费了8个月的时间来找回自己。
以后的路还有很长,我相信我会努力的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我也会在将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的,请告诉领导放心。
最后祝愿公司的明天会更好吧!
现申请辞职,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最新公司实习生的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经理:
您好!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也快一个月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在这里我感谢公司给了我这个机会,为尽量减少公司损失,我在这里提前向公司提前提交辞职审请。在公司的这段时间,有过欢笑,有过收穫,也有遇一些过困难。公司平等的职员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著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真有点依依不舍的感觉。
或许只有重新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从小到大一直到一直过得很顺,这会让我感到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陷痛苦,不能自拔,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於公司於自己都是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而我却提出来这样的审请,真的非常抱歉,但现实是残酷的我没有选择的餘地。我末曾正式毕业,学校还有一些事项必须回校处理。主要原因是:1、由于学校是双证毕业制度,必须通过一种it认证才能正常毕业,要回去参加软考;2、上学期科目还有一些未曾通过,需回校重修补考,否则影响正常毕业,3、我报考的自考本科(经济信息管理专业)七月份还有一些考试科目,4、最后加上毕业答辩及毕业设计等诸多问题,我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回校处理这些事情,希望公司能够谅解。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安安心心的离开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这里我谢谢公司给我的这次机会,谢谢经理和夏_在各方面的指导,谢谢公司同事的关照与帮助,祝你们事业有成、心想事成。最后祝公司蓬勃发展,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
__年 __月 __日
最新公司实习生的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在公司所担任的位置。虽然我在贵公司才做了两个月,但是,在这两个月里,我成长了许多,我非常重视在钻石人间2个多月的工作经历,也很荣幸自己曾是公司的一员,我深信我的这段经历,将对我的人生规划以及今后的职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借此机会对代总给我提供了这样的工作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选择离开是因为因为我是个男人以后要担当起一个家!所以我要去学习一段时间,然后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请领导早日批准我的辞职申请。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更好的工作下去,我相信我会做到的,继续不断的努力下去,相信每一人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曾经我一直在不断的努力,今后我也将会继续不断的努力下去!
最后祝您、钻石人间及公司的所有同事一切顺利!请坚信:那份永恒已经为我们共同所拥有。我真切的感激、诚挚的歉意、莫名的感动都放在这里了,请拿走各自需要的那一份!愿k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愿我曾经的同事们健康、快乐、开心、幸福!!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公司实习生的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书。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之后,由于您对我的关心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公司业务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在贵公司实习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我九月3号开学,所以打算继续回去继续我的学业,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决定辞去这份实习工作!
为了不因为我的离去的原因而影响到贵公司的发展进度,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目前在公司和项目组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我已准备好在八月三十一号辞职从公司离职,并且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贵公司的实习生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谅解,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随着X公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逐步增加,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日益频繁。统一规范集团公司资金的营运和集中管理,增强对子公司资金管控力度、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公司计划构建资金结算中心的必然要求。然而构建资金结算中心是一项复杂、系统性的管理工程,对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力度、财务管理水平、与银行合作程度、信息系统技术等都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为了更全面深入了解资金管理的先进经验,X公司先后组织对已实施资金结算中心的单位(A集团、B集团)、软件公司、服务银行三个方面都进行多次交流与沟通,对X公司构建资金结算中心提供了良好的建议与意见。以下介绍调研学习情况:
二、资金结算模式概述
资金结算模式目前主要有集中监控模式、收支两条线模式、统收统支模式等近十种,经调研大多数企业选择主要采用是集中监控模式、收支两条线模式两种模式或以此两种为基础的混合模式:
1.集中监控模式
集团公司只监控下属公司的资金流向,不干预其资金。各子公司可以自主安排其流动资金,自主决定与公司经营有关的资金支出,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主要特点在于不改变成员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与管理权,不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成员单位资金信息透明,但同时缺乏管理资金的有效手段,适用于集团控制度低,资金管理要求不高或有特殊行业资金规定的集团企业。
2.收支两条线模式
收支两条线,就是成员单位收入需按规定上缴到资金结算中心,不得留存或坐支,所有支出由资金结算中心根据所上报的资金计划下拨,收支差额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调配。主要特点在于通过上划成员单位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与规模效应,提高了集团资金的调度灵活性,增强了对外融资、对外谈判的能力,有效降低集团整体资金成本与压力,有利于更大发挥公司间资金协同效应。
三、资金结算平台价值分析
通过实施资金结算平台可实现与多家银行的网上服务,把整个集团的资金归于资金结算中心,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使得资金管理真正做到规范化、透明化、网络化与信息化,进一步提高了集团公司财务管控能力。
1.强化集团资金管控
通过实施资金结算中心逐步建立起集权型的资金管控模式,保证了集团统一资金政策、运作模式的执行,使集团资金管理高度透明,从而防范经营管理漏洞,把控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风险,提高集团整体竞争力。
2.合理调度集团资金
资金结算中心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资金计划与预算,合理安排筹措各项资金,从而实现集团内各项资金的合理调度,平滑了集团及各成员单位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充分利用沉淀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整体资金收益。
3.成员单位收益提高
利用集团的商业信誉和品牌效应,统一组织对外融资,将可以以相对优惠的利率给成员单位取得贷款,降低了成员单位外部融资的难度,也大大减少了集团的整体财务费用, 有力地支持了子公司资金筹集、管理、运作等工作。
4.提升工作效率
资金结算中心在不改变各成员单位对自身银行账户的所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的前提下,实现各公司资金计划、结算、核算一体化。通过集团资金结算中心合理的资金运作使参与的各成员单位在不增加财力投入的情况下,可以共享集团公司财务结算的快捷、高效,大大提升工作效率。
四、资金结算中心运营情况
1.资金监控:通过银企互联接口实时到查询各成员单位的银行资金余额,查询账户交易,获取到账资金,可实施银行对账单的下载和管理。
2.资金计划:成员单位需按旬向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上报资金收支计划,资金结算中心根据汇总的资金计划,统一调配集团资金。
3.资金集中上划:每工作日的营业终了时点,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成员单位当日的收入专户上的所有资金或保留限额资金直接上划到资金结算中心账户。
4.下属单位支付流程:资金结算中心定期根据计划将总账户资金拨付到成员单位支出账户,然后由成员单位根据实际业务进行支付。成员单位需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向支付银行提交付款指令后才可从本单位支出账户实施对外付款。
5.内部结算:对于纳入资金管理中的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内部交易结算,可以通过资金结算中心的内部结算账户内部转账处理。
6.资金计息:资金计息模块可处理各银行账户的计息业务,系统可根据设定程序自动计算账户的利息,并将计息的结果自动划转到资金结算和总账系统,从而完成各项资金的计息工作。
7.信贷管理:信贷管理主要对集团内外部借贷业务、委托借贷业务、担保业务的管理,并对各项借贷资金进行计息和结算管理。
8.内部借款管理:内部借款管理记录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的资金拆借,实时查询各项借款的执行情况,以对各成员单位内部借款资金的计息、本金和利息收支的处理与跟进。
9.网络安全情况:由于资金结算系统涉及资金的上划以及对外支付,系统安全成为项目的重中之重。每个成员登陆时需通过CA认证,系统能够确认信息发送者的身份,且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会被篡改,从而保证用户在网上信息传递的真实、安全、完整、可靠。
五、A、B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调研情况
1.A集团概述
2005年5月,A集团建立了以资金收支两条线和集中监控为核心的资金结算系统,实现与多家银行的网上服务,资金网上严格审批,实时监控各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收支明细、余额,分析资金计划、预算等工作。经过近10年的探索与实践,A集团对资金结算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2.B集团概述
B集团2013年6月正式上线财务集团管控信息平台,主要包括财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结算等模块,该平台能够实现财务报表的自动账务计算及上报管理,实时查询、透视集团各单位的经营过程与结果;通过财务报表,进一步提炼数据,形成BAP数据,支持战略财务管理与风险导向分析,有效支撑领导决策,形成了及时的财务信息反馈体系。
3.调研情况总结
A集团与B集团都经过近2年时间的需求调研、方案设计、系统建设、系统优化等阶段最终构建适合自身的财务管理平台,两者从平台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1)平台建设情况。A集团的资金结算平台为单独运营平台,目前未与预算管理、核算管理进行融合,主要以依托资金结算平台作为集团公司管控子公司的有效手段。B集团的财务集团管控平台运用了目前较为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核算、预算、结算的三算融合,提高了集团的管控力度;通过对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的自动运算大大减少了财务日常重复性工作的强度,简化了财务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2)资金结算模式选择。A集团与B集团的资金结算模式均主要采用监控模式与收支两条线模式,对管控力度较强的企业采用了收支两条线模式,管控力度偏弱的企业采用了监控模式。
(3)资金结算中心运营情况。A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运营近十年,由于部分下属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行业项目贷款资金使用限制等要求,资金运营模式目前仍以集中监控模式为主,收支两条线模式为辅方式,总体看集团资金管控力度不够。B集团系统仅上线一年,资金结算模式在集团实施推进方面尚在开展实施中。目前集团在各分公司推行资金集中管理,并计划在各子公司逐步实施资金集中监控与收支两条线管理。
总体而言,A集团与B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运营均由该集团财务部资金组负责实施管理,未单独设置专门机构;从两者实施情况看,资金结算平台的推进及模式的选用需结合该集团公司业务发展特点、集团整体管控要求、各子公司管控现况、各家银行服务情况、软件公司服务水平、公司相关部门配合等多方面的考量与平衡。
六、X公司资金管理自我评估
1.财务管理概况
X公司目前从投资结构主要分为产业板块、金融板块、置业板块和X板块,从集团财务管控上分为财务集中核算单位、派驻财务负责人的子公司与未派驻财务负责人的子公司三种。
2.资金管理现状
集团各业务板块资金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置业板块目前各子公司属于项目开发初期阶段,收入资金较少,支出资金较大,置业公司主要通过统借统贷方式从集团总部取得借款,以借款方式发放至各子公司。该资金呈现总需求大,单笔支付金额大,支付频率小、资金预期可控的特点。
金融板块收益情况尚好,借贷资金较为频繁,日结算量大,资金预期不可控。同时,其资金受人行、金融办等机构多重监管,需符合相关金融行业规定。
X板块整体资金规模较小,主要支出为日常经营活动支出,资金预期可控。
3.资金管理存在的不足
随着财务软件、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集团化资金管理理念的提升,结合对相关企业、银行及财务软件公司的沟通与学习,目前X公司资金管理还存在以下不足:
(1)账户管理:初步了解集团公司目前有近百个银行账户,由多家银行开立,分散在不同的网点,需适应各银行服务管理,资金结算、回单领取、账户维护等方面带来较多的不便。
(2)资金结算:公司间内部交易、统借统还业务、委贷业务日益频繁,且资金支付金额较大,从而产生跨账户资金调剂的频繁,不便于资金的统一管理;公司资金分散在较多的银行账户,从而不利于有效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
(3)资金调剂:公司每旬通过资金运营合理调配资金,各相关部门对预期各项资金收支情况报送资金滚动计划,公司结合资金存量合理确定公司各阶段性资金需求计划,以作为资金头寸管理的依据。但目前仅在集团公司本部实施,未在集团整体开展。
(4)资金管理范围:目前对财务集中管理单位资金有一定的管控力度,对纳入合并报表的非财务集中核算单位,均未实施资金管理,对其资金管控力度较弱。对于有派驻财务负责人公司,涉及企业重大资金收支情况由财务负责人及时向公司报告。未派驻财务人员子公司均未实施资金管理。由于集团公司的管控力度给今后实施资金结算中心带来一定的困难。
4.构建资金结算中心可能面临的挑战
(1)公司管控体系的挑战。财务结算平台的软硬件技术、网络安全、银企互联等相关技术都已基本成熟,且已在许多大中型集团公司得以实施,而各集团公司实施的效果却不尽相同,其根本原因在于各家集团公司管控程度不同。与其说资金结算中心的搭建,不如说是公司战略管控的搭建。因此需要X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前期充分沟通与宣贯,需要集团经营层对资金结算系统的大力支持与推动。
(2)纳入资金管理公司范围的挑战。资金结算中心构建面临着对相关子公司的资金监控或收支管控,实施中必然存在部分子公司不同程度上的抵制。经分析,对财务集中核算单位基本可以纳入资金管理范围,对其采用合理的资金结算模式;由于非财务集中核算单位各家股权关系等情况各有所不同,是否能够顺利对其实施资金管理,推进采用集中监控或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结算方式,是未来面临的重要挑战,将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间双方进行良好的合作与努力。
(3)服务银行的挑战。资金结算中心的构建需要对各成员单位所管理的银行账户全面清理,仅保留必须所用的银行账户。各公司前期基于贷款等多种原因开立多个银行账户,构建资金结算中心过程中实施账户清理且重新统一银行账户必然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实施资金划转中涉及跨行、同行间不同支行的大额资金调转,可能会引起银行间利益的冲突,也需要银行内部协调处理各支行利益的再分配问题。
为提高拟公开发行
a股的公司以及已上市a股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现予,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已经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准则需要披露完整财务报告时应遵循本规定。其他情况下需参照本规定的,从其特别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称的“母公司”是指上市公司本身。
第四条、本规定是对财务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规定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使用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信息,公司均应予以充分披露。本规定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但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第五条、由于商业秘密等原因导致本规定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已经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经批准后,可以不予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条、公司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必须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凡根据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但对公司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控股子公司以及不属于合并报表范围但对公司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的财务报告,也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八条、特殊行业公司财务报告的披露除需遵守本规定外,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就该行业有关财务报告的特别规定。
第二章、财务报表
第九条、公司编制及披露的财务报表应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会计和披露准则、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要求披露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含利润表的补充资料)、现金流量表。
(一)首次发行股票公司按本规定提供的财务报表应为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不少于最近三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不少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表。非整体改制重组设立且运行不足三年的首次发行股票公司,在有关资产负债表的披露方面,只需披露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各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首次发行股票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不足三年的,可以不提供设立日前的利润分配表。
(二)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按本规定提供的财务报表执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三)披露定期报告的上市公司按本规定提供的财务报表应为报告期末以及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期和去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该期的现金流量表。
第十一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财务报表各项目之间、财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之间,应当相互勾稽。
第十三条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中会计数据的排列应自左至右,最左侧为最近一期数据;表内各主要报表项目应标有附注编号,并与财务报表附注编号相一致;财务报告摘要部分中引用编号应与原财务报表附注的编号相一致;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金额单位可以为人民币元、千元或百万元。
第十四条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编制应加盖公司公章、,由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若公司设置总会计师的,总会计师应签名并盖章、。
第三章、财务报表附注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规定的要求,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附注。
第十六条、财务报表附注应当对财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交易和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明晰的说明。
第一节公司的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首次发行股票公司应简述公司历史沿革、改制情况、行业性质、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等公司的有关资料。公司在报告期间内因收购、出售资产或吸收合并等引起公司重大资产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的,应予以说明。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不足三年的首次发行股票公司,应说明编制股份公司设立以前报告期内各年份财务报表会计主体及其确定方法。
第十八条已上市公司再筹资和披露定期报告时至少应简述公司历史沿革、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等。公司在报告期间内因收购、出售资产或吸收合并等引起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的,应予以说明。
第二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第十九条公司应按照如下要求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首次发行股票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不足三年的,应说明公司原来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说明按本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设立前的财务报表是如何按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调整的。
(二)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五)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的折算汇率、期末对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进行折算所采用的汇率,以及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六)各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以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处理方法。
(七)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八)短期投资计价及其收益确认方法,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九)应收款项坏账的确认标准,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以及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十)存货分类,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的盘存制度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和期限;长期债权投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方法;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十二)委托贷款计价,利息确认方法以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十三)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十四)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十五)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资本化期间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十六)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十八)应付债券的计价及债券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方法。
(十九)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取得的收入所采用的确认方法。
(二十)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十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二十二)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二十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第三节税项
第二十条、公司应披露主要税种和税率,如增值税、所得税等;若有税负减免的,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第四节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第四节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披露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的全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本公司对其实际投资额和所占权益比例等。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说明原因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对纳入合并范围但母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的子公司,应说明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第二十三条、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如发生变更的,应当披露变更内容、原因。若发生购买、转让股权而增加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的情况,应说明每个新增或转让股权的购买日及其确定方法。
第二十四条、按照比例合并方法进行合并的公司,应特别说明。
第五节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应按照本准则对合并会计报表项目进行注释,还应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进行注释。
第二十六条、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项目,注释最近期间的期末、期初比较数据,股东权益项目、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项目应按照比较财务报表逐期列示并说明各期数据变动情况。
第二十七条、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外币账项,应列示其原币、折算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二十八条、具体的报表项目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注释:
(一)按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分别列示货币资金情况。有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应单独说明。
(二)按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分别列项说明短期投资情况,其中股权投资中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中的国债投资和其他债券投资应单独列示。能够列明期末市价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应列明报表日市价及资料来源(若报表日是法定公休日,应披露报表日最近一个交易日市价,下同);其他投资项下对某一投资对象的投资额占短期投资总额10%(含10%)以上的,还应分别披露资金投入时间和所得收益等。对流动性差的证券投资市价来源也需特别说明。
说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所选用的证券期末市价的资料来源。
说明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若不存在上述情况,也应予以说明。
应单独说明本项目中公司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的本金、利息、受托人名称及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三)列示应收票据的种类、金额。已用于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单独列示出票单位、出票日期、到期日、金额等重要事项。
(四)分项列示应收股利的金额,对其中金额较大的,应说明其性质或内容。
(五)分项列示应收利息的金额,对其中金额较大的,应说明其性质或内容。
(六)应按不同账龄段(如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分别列示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占应收款项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坏账准备金。
对应收款项应说明如下事项:
1、本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如计提比例超过40%及以上的,下同)应收款项,应单独说明其计提的比例及其理由;
2、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应说明其原因,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3、对某些金额较大或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低(一般为5%或低于5%)的理由;
4、本年度实际冲销的应收款项性质、理由及其金额。若实际冲销的款项涉及关联交易产生的,还应单独披露;
5、应收款项中如有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应予以说明,并单独列示;如无此类欠款,也应予以说明;
6、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说明其性质或内容;
7、列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目前五名金额合计,及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七)应按不同账龄段列示预付账款余额、及各账龄段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应说明未收回的原因。
预付账款中如有预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应单独列示。
(八)分项列示应收补贴款的金额、性质或内容。
(九)按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分项列示存货情况。
分项列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并说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十)应按费用类别披露待摊费用年末结存余额的原因和各项费用的期初数、期末数。
(十一)按种类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的面值、年利率、初始投资成本、到期日、本期利息、累计应收或已收利息、期末余额。
按投资种类列示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年利率、到期日、本期利息、累计应收或已收利息、期末余额。
(十二)列示其他流动资产的情况,金额较大的应列示其内容和金额。
(十三)按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分项列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对长期股票投资,还应按被投资单位列示股份类别、股票数量、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初始投资成本,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计提的原因。若股票有市价的,应列示股票期末市价。
对其他股权投资,应按被投资公司名称、投资期限、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投资金额分项列示。若实际投资比例与注册资本比例不一致,应予以披露并说明原因。分项列示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计提的原因。
若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应列示初始投资额、追加投资额、被投资单位权益增减额、分得的现金红利额和累计增减额,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等。
对股权投资差额应按被投资单位列示初始金额及形成原因、摊销期限、本期摊销额、摊余价值。
(十四)应按种类列示长期债权投资的面值、年利率、初始投资成本、到期日、本期利息、累计应收或已收利息、期末余额,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计提的原因。
对其他债权投资,应按投资单位列示初始投资成本、年利率、到期日、应计利息、累计应收或已收利息、期末余额,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计提的原因。
(十五)应按类别分项列示固定资产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及期末余额。固定资产中如有在建工程转入、出售、置换、抵押或担保等情况,应予以说明。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披露每类租入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应披露每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按类别分项列示累计折旧期初余额、本期计提额、本期减少额及期末余额。
分项列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计提的原因。
(十六)分项列示各类工程物资的期初、期末余额。
(十七)分项列示在建工程的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其他减少额、期末余额、资金来源、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
分项列示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额、期末余额中所包含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用于确定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应单独披露。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应区分募股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等。
分项列示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计提的原因。
(十八)分项列示公司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及转入清理的原因。
(十九)分项列示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原值、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出额、本期摊销额、累计摊销额、期末余额、剩余摊销年限。
对于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无形资产,若该资产原始价值是以评估值作为入账依据的,还应披露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方法。
分项列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增减变动情况以及计提的原因。
(二十)分项列示长期待摊费用的原始发生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摊销额、累计摊销额、期末余额、剩余摊销年限。
(二十一)应分项列示公司除以上长期资产项目外的其他长期资产的金额。金额较大的其他长期资产,还应列示其内容。
(二十二)应列示公司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发生原因。
(二十三)按借款条件(信用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质押借款等)分项列示短期借款金额。
对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应单独列示贷款单位、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资金用途、未按期偿还的原因及预计还款期,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报表日后是否已偿还。
(二十四)按应付票据的种类分项列示其金额,并说明本会计年度内将到期的金额。
(二十五)对于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说明有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如无此类欠款,也应说明。
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应说明未偿还的原因,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报表日后是否偿还。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也应说明其性质或内容。
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账款,应说明未结转的原因。
(二十六)披露应付工资中属于拖欠性质或工效挂钩的部分。
(二十七)按主要投资者列示欠付的应付股利金额并说明原因。
(二十八)按税种分项列示应交税金金额,并说明报告期执行的法定税率,对于超过法定纳税期限的,应列示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
如果各分公司、分厂异地独立缴纳所得税,应说明所执行的所得税税率。
(二十九)分项列示其他应交款的期末余额、性质及计缴标准。
(三十)应按费用类别披露预提费用年末结存余额的原因和各项费用的期初数、期末数。
(三十一)按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项目分别列示公司计提的各项预计负债。
(三十二)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分项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附注要求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对已到期未偿还的借款,应说明原因,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报表日后是否已偿还。
(三十三)列示金额较大的其他流动负债的内容和金额。
(三十四)按币种、借款条件(信用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质押借款等)分项列示长期借款金额。
(三十五)分项列示应付债券的种类、期限、发行日期、面值总额、溢价(折价)额、应计利息总额、期末余额。
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说明转股条件等情况。
(三十六)分项列示长期应付款种类、期限、初始金额、应计利息、期末余额等。
(三十七)按公司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和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分项说明专项应付款的内容。
(三十八)列示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外,金额较大的其他长期负债的内容和金额。
(三十九)应按公司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和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未来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分别列示递延税款贷项的情况。
(四十)说明报告期股本的变动情况。如果报告期内有出资或增资行为的,应披露执行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验资报告文号。
运行不足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的年份只需说明净资产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应说明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四十一)分项列示报告期资本公积的变动情况及其原因、依据。若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弥补亏损的,应说明其履行的法律程序及有关决议。
(四十二)分项列示报告期盈余公积的变动情况。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弥补亏损、分派股利的,应说明有关决议。
(四十三)列示报告期利润分配比例以及未分配利润的增减变动情况。若有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致使期初未分配利润变动的情况,应对变动内容、变动原因、依据和影响作出说明。
关键词: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分包管理;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7-0120-03
1 引言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建筑企业面对激烈市场竞争的同时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期。因此在新的形势下,从可持续发展而言,大型建筑企业走总承包管理之路,有其必然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从建筑产业链分析。按目前国际建筑服务产业链来划分,建筑服务基本分为五个环节:计划、组织、设计、施工、管理。发达国家的建筑企业主要涉及计划、组织、设计、管理等环节,几乎不涉及施工环节:发展中国家的建筑企业则主要侧重于设计、施工、管理:而我们的企业则主要是在施工这个环节,但施工恰恰又是附加值最低的环节。如果要提升附加值,就需要增加在产业链中的环节,走高端市场,也就是说,搞总承包管理的企业,必须是一个智力密集型的企业。
二是从中国进入wTo来分析市场机会。在世贸框架下,各国建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参与的力度与方式却是迥然不同。从服务贸易角度,依靠劳务与依靠知识相比,总承包管理最受世贸体系框架内各国家的青睐,市场机会也最多。
三是从业主的角度去分析,业主需要总承包管理。如果从完全市场竞争的角度去分析,业主更可能去选择一个具较高品牌价值的总承包公司去完成他的作品,这既是对提升业主的投资价值的尊重,也是总承包企业高知识含量、高附加值的吸引力所在。
2 总承包管理的具体内涵
关于总承包管理的释义,建设部于2005年8月1日的《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05)》中是这样描述的: “工程总承包(1ump-sum con―tracting)是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全责”。若从管理的职能流程上再作进一步的阐述,所谓总承包管理,就是项目管理班子利用其在管理、资金、技术、各类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运用制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等适当的管理手段,通过契约管理、商务管理、信息流管理、技术管理、风险管理等管理途径,合理组织各类资源,对分包实行统一的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最终确保项目完成的一种管理活动。上述活动可以简单地用图1来表示。
但图1中提到的“总承包管理”还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自上世纪80年代末,国家对开展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提出若干具体要求并批准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们的总承包模式还是很丰富的,如OB(design―build)模式、EPC(enginee ring―p rocu rement―construction)PMC(project-management―con-struction)模式等等。因此,在具体地分解总承包管理各个环节之前,不妨先把总承包管理的模式分析一下。
3 总承包管理模式分析
现在的建筑市场上,业主的需求是决定总承包模式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一个企业的发展战略,则是决定总包模式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我们把OB、EPC、PMC等各种模式汇总起来,根据建筑服务产业链的阶段加以分类,则总承包管理可以基本分为三种形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总承包管理。
3.1施工总承包管理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是现在市场上最具普遍性的模式,它主要表现为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对业主总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装饰等。
3.2工程总承包管理
工程总承包则是在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简单地说,施工总承包管理加上设计等于工程总承包管理。
3.3项目总承包管理
项目总承包管理则是在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基础上再作延伸,它主要指业主聘请有一定实力的工程公司代表业主对一个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项目总承包管理商需要帮助业主在项目前期进行策划、可行性研究,在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应当说,项目总承包管理涵盖了建筑产业链的大部分,是一种最高形式的项目管理,当然它对于项目总承包管理实施者的要求也是相当高的。在我国市场上,对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出现了的“代建制”,也可以说是一种项目总承包的雏形,它要求实施代建制的公司具有相当职业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同时也要具备相当的风险管理能力。
4 完善和提高总承包管理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在总承包管理分解中,总承包商是通过各种管理方式作用于各分包商的,笔者认为,各分包商本身也是属于资源类的,总包商可以通过契约管理、商务与资金管理、信息沟通、风险管理等来达到对各类资源的管理,其中很大一块就是对分包的管理,具体管理要点分析思考如下:
4.1突出总承包管理的资源管理
4.1.1关于资金资源与成本管理
资金管理是资源管理中的首要一环,也是收关的一环,是管理绩效的直接货币体现。因此,在整个总包管理过程中,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资金的收取要及时。所以,对合同的理解、各类签证的收集、与业主及时的沟通都是需要随时把握的。尤其是遇到拖欠款,一定耍有理有节,不伤关系,又有成效;二是工程款的支付要在讲究诚信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三是如果有带垫资情况,要制定明确的收取计划和责任人,及时收回资金;四是重视对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一俟收回条件具备,就要及时收回资金。而与资金管理密切相关的就是成本管理了,确切地说,资金管理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化身为成本管理。作为总承包商,应当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明确总承包管理界面、管理职责、权益分配,不断提高项目经济运行质量。在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做到:发挥组织优势,增强对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对分包单位的控制能力,减轻成本压力;发挥控制优势,正确把握履约宽度,解决影响项目成本的难点,合理消化项目成本压力;发挥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协调各方关系,以调整和优化设计方案,增加项目的经济效益i发挥
综合优势,积极开展事前策划、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提升深化设计、设备采购等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4.1.2关于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是总承包各类资源中的最重要资源,它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展开,一方面是总承包项目班子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另一方面是对各类专业分包的外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劳务资源的管理;第三方面,作为高层次的总承包班子,特聘某方面的专家作咨询活动,则又涉及到对外部资源的管理。总承包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主体部分,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根据工作分析结果制定各岗位工作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工作活动的内容及相应权限、工作职责、上下级关系、任职资格说明,还可以包括工作环境等要素。二是根据各岗位的管理活动,作持续的绩效管理。即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岗位的管理活动,以达到个体与整个项目班子绩效互动提高的目的。
作为总承包班子,还要对各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施加影响,特别是劳务资源管理,更应引起重视。因为分包劳务是整个项目工程的基础,作为一个优秀的总承包班子,不能孤立地仅靠自己的内部管理未完成整个项目的管理活动,只有把基础夯实,才能达到项目绩效提高的目的。
4.1.3关于材料与设备资源管理
材料与设备资源管理主要涉及到品质管理、价格管理、供应管理、库存管理等。关于品质管理,一般地可由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予以保障;价格管理直接涉及到商务谈判能力,特别是进口设备材料的采购,这需要有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去承担,在这方面亟待补缺:三是供应管理,尤其是当大批量采购到来之时,就有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的问题产生,需要未雨绸缪,筹划在先;四是库存管理。同样会涉及到物流管理与供应链管理问题,在这方面储备的人才,也将是创造效益的关键人才。
4.1.4关于信息资源管理
信息资源也是重要资源,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会有层出不穷的信息诞生,范围涉及到管理活动的每一个角落。因此,总承包项目需要开发运用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改善和提升现场管理技术手段和生产组织方式,在有效整合各类信息的基础上,发挥最佳的效用。
4.2加强总承包管理的契约管理
契约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活动,在一个完整的总承包管理过程中,最常遇到的有:与业主的契约、与各专业分包的契约、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契约等等。与业主的契约,比较严谨的是应用FIDIC条款。但就目前国内状况来说,大多数的总包单位会遇到业主不规范的行为,或附加各类苛刻条件,或违反招标规定任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等。
不管如何,总承包班子对于中标合同内容的理解是非常关键的。因此,有必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责任、工作范围等进行详细了解,这样,也为以后的索赔创造了空间。与分包的契约,范围要更广泛些,有各专业工种、设计方、劳务、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等。在这种契约管理上,要注意对文本的分析,如主体是否得当、文字的严谨性、条款有没有遗漏等。为了达到管理契约的目的,可以寻求合同专业人士的指导或支持,也可以探索出台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总承包班子,要高度重视契约管理的重要性,必须在项目上健全契约管理制度,对各种契约的审核、签定、履行、变更、终止等有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管理。在处理与业主和分包关系方面,要坚持合同的授权化、程序化、严谨化管理,杜绝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及时转移合同风险。在施工生产管理过程中,耍坚持施工管理过程就是合同履约过程的意识,不断提高项目的履约能力,提高项目班子的管理、控制、协调、服务水平,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效益。总承包班子还要取得企业内部支持,让有关部门为项目履约提供必须的人力、信息、技术、设备管理等资源支撑,以确保项目的有效履约。
4.3把关总承包管理的技术管理
这里的技术管理,不是纯技术的攻关与应用,而是指总承包项目班子如何通过“技术管理”这一脉络,来达到对各专业在技术上实行管理的目的。
一是技术应用管理。它主要指各专业工种在本项目上应用的主要技术,作为总承包班子,应当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跟踪技术的进展情况,不断予以检查和反馈。尤其要关注高难技术及各类专项技术,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是技术支撑管理。可以理解为项目上需要专门攻克的技术。一般在项目班子确定课题后正式立项,最好依托企业本部的技术中心,对课题进行专项攻关。
三是技术协调管理。主要是各专业工种技术之间的协调管理。这方面的“协调”之所以归为技术,主因是深化设计等本身属于技术范畴。而我们可以通过深化设计等来避免各工种在同时施工时的碰撞或重叠以达到优化施工的目的。
四是技术优化管理。重点突出项目班子如何通过技术方案的优化,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五是技术成果管理。项目班子要善于抓住各类课题,及时予以总结,从施工实践不断上升为理论指导。要及时取得有关的成果,并努力取得相关技术的工法、专利等。
4.4完善总承包管理的商务管理
商务管理是总承包管理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商务管理活动中,总包将直面业主、各分包、咨询等单位。因此。总包班子要抓好预先策划管理、过程管理和竣工商务管理等工作。作为预先策划管理,主要抓好针对业主、各分包的预算管理。在过程管理中,针对业主,主要抓签证、沟通等工作,并为后续的结算和索赔工作打好基础;针对各专业分包,要重视分包方提出的签证要求,及时沟通信息,为与分包的最终结算和反索赔工作早作准备。竣工商务管理则是最后一个环节,主要抓好结算、索赔等工作。在整个商务管理活动中,要经常与造价咨询单位保持沟通,为整个过程中预算、结算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创良好条件。
4.5把握好总承包管理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一是契约风险。如对总包合同的理解出现偏差,尤其是外文台同,更易出现理解差错:与分包的合同中,出现合同主体不一问题;与供应商的台同中出现供货不及时或价格变化等问题。二是资金风险。如业主出现拖欠款情况;与分包合作过程中,遇到迟付工程款的风险。三是当地政府、法规等环境风险主要有材料通涨风险;若是外币支付项目,会涉及汇率风险;还有政府临时管制的风险,如遇上非典、禽流感等重大自然灾害。四是人力资源风险。如项目本体的人员跳槽,因缺少专业知识管理陷入困境,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缺位;劳务不足或劳务人员的技能不足等。五是技术与安全风险。如项目上缺少必要的技术攻关能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六是质量、品牌等公共危机,如贯标体系运行失常导致严重质量事故;发生重大环境影响事件,导致企业品牌受损等。
发生上述各类风险,有些是偶然事件或不
可抗力引起,有些可能是管理系统失常引起。因此,作为总承包管理,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以及时应变:一是建立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二是认真开展必要的人员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有些科目可以进行实战演练。三是建立风险专项帐户,积极参加各类保险,以度过难关。四是建立必要的社会公共关系网络,随时化解不必要的危机。五是设立预普系统,专门进行风险评估。六是向社会承担必要的责任,做社区友好型项目体。作为一个高端的总承包项目体,还可以设立信用管理职位,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包括建立利益相关方信用档案、信用风险分析管理、提出有关的措施建议等,来合理规避风险。
5 做好总承包管理的绩效评价
当总承包管理的各项主要管理活动完成以后,应当对总包班子的管理绩效作评价,以利于在以后的管理中扬长避短,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可从以下六个方面作缋效评价:
一是对人才的培养。通过总承包的管理过程,有力地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发展,培养了相关的人才,涵盖经济、商务、各专业施工技术、财会、质量、综合管理等各方面。有些人是否能独当一面,有些是否已进入某领域的专家层面,有些是否成为领军人物等,是评判总包管理活动中人才培养是否成功的关键。
二是与客户关系管理的进展。业主包括:投资方老板、其下属的管理人员中的高层、基层人员等。评价的依据有:一为总包的管理流程是否符合以业主为中心的原则;二为是否建立数据库,分析业主特点,预测业主需求及发展趋势、信用记录;三为是否通过沟通,形成客户链,扩大市场份额。
三是衡量外包的发展状况。外包是总包的手足,对总包所管理的外包发展评价是必不可少的。这可以通过评判外包所有的工人技术成熟程度与技术等级、机械装备的发展程度、外包的获利程度与持续发展、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等指标未予以分析。
四是确认项目的最终利润。通过审计未确认项目的利润结果,是一个重要评价指标。还可以通过一定的经验数据获取,来比较出该项目班子的获利能力在本企业、本行业中的水平,并分析出其中原因。
五是社会认可程度。一个负责任的总包班子通过他们的管理活动来获得方方面面的认可,如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贯标体系的实施。来体现出对业主、社会、员工负责的精神。这是某个特定项目班子的品牌价值。我们可以通过第三方的满意度调查、政府与社区的评价、企业内部的评审等未完成。
六是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能力。一个项目总承包班子是企业实现各项目标的主要窗口,反过来,项目班子也会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形成影响。通过对总包班子影响力的评价,进一步促进项目体的可持续发展,评判指标可以包括:对企业增强竞争优势的贡献能力、品牌延伸能力等等。
6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也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任何建筑企业都有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同时专业化、国际化的趋势不可避免,这种趋势将使企业更加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的资源,来提高企业总体实力和管理水平。以上是笔者在从事建筑企业和项目管理工作中,由自己经验和知识积累提出的对总包管理的一些看法,以期对同行有所借鉴和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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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丛培经,建筑施工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3]黄定轩,丁洪斌,张浩,建筑核心能力的构建[J],建筑经济,2006
为适应推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现予,自之日起施行。1999年6月15日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修订)》(证监法律字[1999]2号)同时废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章、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制作工作底稿。本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供适当的补充法律意见。
第三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
第四条、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五条、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第六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本规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人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发表法律意见。
第七条、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八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第九条、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二名以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第十条、发行人申请文件报送后,律师应关注申请文件的任何修改和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也有义务及时通知律师。上述变动和意见如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有影响的,律师应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如有保留意见,应明确说明。在此基础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承诺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审慎审阅,并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概要中发表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
前款所称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为证券发行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第十四条、律师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质量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工作底稿的正式文本应由两名以上律师签名,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其内容应真实、完整、记录清晰,并标明索引编号及顺序号码。
第十六条、工作底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律师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制作项目的时间或期间、工作量统计。
(二)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其操作程序的记录。
(三)与发行人(包括发起人)设立及历史沿革有关的资料,如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四)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
(五)与发行人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发行人提供资料的检查、调查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勘察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
(六)发行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
(七)对保留意见及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
(八)其他与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的重要资料。
上述资料应注明来源。凡涉及律师向有关当事人调查所作的记录,应由当事人和律师本人签名。
第十七条、工作底稿由制作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保存,保存期限至少7年。中国证监会根据需要可随时调阅、检查工作底稿。
第二章、法律意见书的必备内容第十八条、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第十九条、律师应承诺已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第二十条、律师应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第二十一条、律师应承诺同意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律师应承诺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律师应对有关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第二十三条、律师可作出其他适当声明,但不得做出违反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免责声明。
第二节法律意见书正文第二十四条、律师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下列(包括但不限于)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六)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如有)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二十三)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三节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五条、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六条、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及其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
第三章、律师工作报告的必备内容
第二十七条、律师工作报告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律师工作报告引言
第二十八条、简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及时间、业务范围、证券执业律师人数、本次签名律师的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其主要经历、联系方式等。
第二十九条、说明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相互沟通的情况,对发行人提供材料的查验、走访、谈话记录、现场勘查记录、查阅文件的情况,以及工作时间等。
第二节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第三十条、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股东大会是否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发行上市的决议。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三)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发行上市事宜,上述授权范围、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十一条、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是否具有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是否依法有效存续,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发行人是否有终止的情形出现。
第三十二条、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分别就不同类别或特征的发行人,对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条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定的改制重组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业务是否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二)发行人的资产是否独立完整。
(三)如发行人属于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四)发行人的人员是否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是否独立。
(六)发行人的财务是否独立。
(七)概括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第三十五条、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一)发起人或股东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否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四)若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应说明发起人是否已通过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取得了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已征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对其原有债务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若发起人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是否已征得该企业其他出资人的同意,并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六)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是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发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第三十六条、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是否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是否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起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如存在,说明质押的合法性及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三十七条、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是否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如存在,应说明其经营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的业务是否变更过,如变更过,应说明具体情况及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突出。
(五)发行人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第三十八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是否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关联方,如存在,说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如存在,应说明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对比重。
(三)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若上述关联交易的一方是发行人股东,还需说明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五)发行人是否在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六)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如存在,说明同业竞争的性质。
(七)有关方面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八)发行人是否对有关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以及有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如存在,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第三十九条、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拥有房产的情况。
(二)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三)发行人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
(四)上述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如有,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五)发行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说明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六)发行人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七)发行人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如有,应说明租赁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十条、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如有风险和纠纷,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二)上述合同的主体是否变更为发行人,合同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如有,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四)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有无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如有,应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二)发行人是否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如拟进行,应说明其方式和法律依据,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是否对发行人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及本规定的有关内容产生实质性影响。
第四十二条、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或章程草案的制定及近三年的修改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
(二)发行人的章程或章程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章程或章程草案是否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或修订。如无法执行有关规定的,应说明理由。发行人已在香港或境外上市的,应说明是否符合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是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是否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第四十四条、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人员在近三年尤其是企业发行上市前一年是否发生过变化,若存在,应说明这种变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发行人是否设立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发行人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近三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权部门是否出具意见。
(二)近三年是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三)发行人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近三年是否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第四十七条、发行人募股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募股资金用于哪些项目,是否需要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授权。如需要,应说明是否已经得到批准或授权。
(二)若上述项目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应说明是否已依法订立相关的合同,这些项目是否会导致同业竞争。
(三)如发行人是增资发行的,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发行人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应说明该改变是否依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第四十八条、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是否一致。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第四十九条、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5%)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存在,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二)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存在,应说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如上述案件存在,还应对案件的简要情况作出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该案件的法院名称、提起诉讼的日期、诉讼的当事人和人、案由、诉讼请求、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等)。
第五十条、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
(一)公司设立及内部职工股的设置是否得到合法批准。
(二)内部职工股是否按批准的比例、范围及方式发行。
(三)内部职工股首次及历次托管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生产实习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不可缺少的实践环节,本次实习是在学生学完所有基础课及技术基础课和大部分专业课后进行。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在网络和通信公司、企业广域网和内联网(internet/intranet)或实习基地的生产实践,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巩固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实践操作技能,建立网络、信息系统集成概念,并为后继课教学及毕业环节打下基础。
二、实习要求:
1.了解计算机通讯网络及企业内联网的构成和配置,掌握所接触信息系统(软硬件)的工作原理,结构,安装,及故障识别方法,熟悉基本网络测试工具的使用方法和系统规划软件和网络数据库的使用方法。
2.了解服务器、交换机、hub、网卡、光纤和粗细缆的功能,安装,维护及使用方法,了解它们选型的一般原则及对应的网管软件使用等。
3.了解所在企业信息流的组成,即供应链、产品链,资金链、信息链的性质和用途,初步形成企业信息系统和计算机通讯网络的整体概念。
4. 通过讲座、参观,了解通讯及网络技术、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使用情况、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情况。
三、实习内容:
讲座(1)金杯cims
时间、地点、报告人、单位、报告内容、专业认识和体会
讲座(2)大显网络集成工程建设
时间、地点、报告人、单位、报告内容、专业认识和体会
讲座(3)铁通光纤数据通信、网络设计
时间、地点、报告人、单位、报告内容、专业认识和体会
注:侧重内容:通信设备、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组网、内容总结、心得
实习单位(1):沈阳铁通公司
时间、地点、参观单位简介、参观过程、情况总结、心得
侧重内容:局域网的组成、光纤通信
实习单位(2):大显网络工程公司
时间、地点、参观单位简介、参观过程、情况总结、心得
侧重内容:企业生产流程、控制网和管理网集成硬件平台、软件平台、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结构、功能、实现、应用情况
注:
(1) 实习报告分为封皮和实习报告正文(封皮应表明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报告正文如果较长,可以加目录;也可以不加,同学们可以自行选择)
(2) a4纸,正文小四号字,宋体,标题四号字,加粗,单倍行距
(3) 讲座报告和实习单位分开写
(4) 字数限制在8页以上
(5) 星期五(9月16号)下班前各班将实习报告盒实习笔记交到8#实验楼316或311处,交给各班负责的实习老师;交报告前,请各班学委清点人数,标明未交报告的同学名单
实习单位(3):沈阳汽车制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