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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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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方案

第1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成品油 加油站 固定资产 报废与处置 技术鉴定

一、成品油销售企业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存在的问题

成品油销售企业主要是指拥有油库、加油站等服务设施,并以此为基础经营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企业。本文探讨的主要对象是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集团公司旗下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因为它们规模大、层级多,面临更多管理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业务,这些企业目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资产报废及处置审批周期较长,经常出现已拆除的设备不能及时处置的情况。例如加油站已拆除的资产,受场地限制缺乏完善的保存条件,特别是油罐、加油机等大型资产,在露天风化锈蚀极快,加速了折损,造成可回收残值下降;设备残存油气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加油站带来安全隐患,甚至会遭到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罚。

二是技术鉴定流于形式。企业对资产报废和处置的层层审批中往往要求进行技术鉴定,但囿于销售企业技术力量相对较弱,资产分布太广难以逐一进行现场勘察鉴定,缺乏规范的鉴定标准等,虽然资产所属单位想做好鉴定工作,但实际上往往是流于形式,各单位管理层耗费大量精力研究技术鉴定的工作流程力图使鉴定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收效不大。

三是资产报废损失较高。中石油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每年的资本报废损失率基本都在8%左右,考虑到集团核心资产上市、销售企业大规模发展仅15年左右的时间,房屋建筑物报废较少,报废较多的是设备类资产,这些资产使用寿命较短,8%的报废损失率已经不低;加之报废处置审批周期长,难免存在达到报废条件后仍继续计提折旧,由此推想,隐性的报废损失率将更高。对于资产密集型的企业来说,巨额的资产基数,意味着每年因为非正常报废带来了巨额的损失。

二、理论现状及新的定义

成品油销售企业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存在的诸多问题,折射出相关理论层面的欠缺。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资产管理中报废与处置相关理论的研究较少,目前对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概念主要还是通过列举法来定义,最典型的定义有:

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固定资产处置的方式主要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这种定义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一是通过列举的方式不能完全地概括报废及处置的含义;其二在上述定义中,资产报废所规定的范畴是资产处置所规定的范畴的子集,这限定了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而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着与之相矛盾之处。例如有些企业对于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规定必须先办理报废手续,再决定如何处置,将报废作为处置的前提条件,显然这与资产报废是资产处置的一种形式的定义是矛盾的。

本文试图通过对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的概念定义方面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进而给出更加全面的定义,希望能从理论层面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突破口。笔者发现资产报废与处置会导致一个共同的结果,在上述传统定义中表述为“产权注销”或者“所有权、使用权的转移、变更和核销”,这是从法律角度为切入点的,但用法律解释会计,角度的错位造成定义不准确。如果保持从会计学的角度进行定义,我们首先应将报废与处置导致的共同结果表述为“使企业终止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既然是终止确认,我们不妨回头来看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是什么,分析报废和处置分别是改变了哪些确认条件,从而导致企业对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同时该准则还特别强调,固定资产符合定义,且“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见这三个条件是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一是作为固定资产,必须具有稳定的实物形态;二是为企业拥有或控制;三是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一旦上述三个必要条件有一个不再具备,固定资产便必须终止确认。

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实质是企业的一项管理行为,是确认实物资产不再具备某一项或多项确认条件的行为,就此我们分别给出了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的定义:1.固定资产报废是企业确认固定资产预期不能够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行为。这项确认具有显著的特征:(1)具有较普遍的适用性,在某一企业确认不能够再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固定资产,在其他企业也往往不能够再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因此在其他企业也不能再确认为固定资产。(2)该项确认行为是对固定资产客观状态做出的定性的评价,一般不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本身直接施加某种行为。2.固定资产处置是企业改变固定资产原有实物状态,或者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为补偿而主动放弃对固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的过程。

企业不放弃固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但改变了固定资产原有的稳定形态,例如将设备拆解,将部分零件用于其他同类设备的维修替换,此时构成固定资产的各部分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不属于报废,而应视为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企业将固定资产出售、对外投资从而获得一定经济利益,或者将固定资产无偿捐赠而获得一定社会效益均属于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将固定资产出租算不算处置呢?因为企业对租出的实物资产仍然拥有所有权,所以不属于处置;而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毁损或灭失算不算处置呢?因为固定资产这种实物形态的改变或者所有权的丧失不是企业主动的行为,所以也不属于处置的范畴。

固定资产处置过程的特征与报废相反:首先,企业处置的固定资产在其他企业还可能再确认为资产;其次,处置过程必然伴随着企业对固定资产本身的作用行为。

三、研究结论

(一)问题的根源

现实中在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方面存在的各项问题,究其根源是由于思想认识的问题所产生的,而这些不恰当的思想认识与报废及处置的传统定义不够科学有关。

其一认为报废管理比处置管理更重要。成品油销售企业的总部一般会规定对于待报废的资产,必须经过报废批复之后才能处置,对报废申请往往规定较高级别的审批程序,而对于资产处置的审批则相对宽松,在批复了报废申请之后,往往允许申请单位自行组织变卖处置。实际上从我们给出的定义来看,资产的报废过程并不是直接作用于实物的过程,它并不是决定资产是否应该退出使用状态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必要将其地位看得比处置更重要。

其二认为对于待报废资产,先进行报废处理再进行处置是必然次序。这与上一条思想认识是相关的,基层单位习惯于将企业上级的政策选择当作是唯一正确的做法,久而久之形成了固化的认识。我们认为固定资产确认的三个条件是并列的条件,而且条件之间没有严格的因果关系以及先后顺序,因此资产报废和处置也就没有必然的先后顺序,在理论上,资产报废这一定性的过程既可以发生在资产处置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资产处置之后。

其三认为资产必须完全退出使用状态后才能进入报废审批程序。销售企业总部为了避免已报废资产继续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和隐性资产流失,往往将“永久退回使用状态”作为资产报废的一项必要条件,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没有问题,问题是基层管理单位渐渐将其曲解为只有资产完全退出使用状态才能申请报废,从而导致资产报废核销及实物处置的延迟。实际上如果企业确定某项资产将来要永久退出使用状态,便可以在资产退出使用状态前提出报废申请,企业总部规定的上述条件并未对此做出禁止性的限制。如果基层管理单位掌握了本文给出的资产报废的定义,就可以从本质上对资产是否应该报废做出判断,而不至于生硬的照搬各项限定条件。

其四认为报废鉴定是对已经退出使用状态的资产进行鉴定。这一认识也与上一条相关,许多企业也是这样执行的,实际结果是等资产退出使用状态,很多重要的运行数据已无法取得,技术鉴定也渐渐流于形式。另外,这种做法客观上也使决策者容易忽略资产拆除前的评价与决策,造成一些还可利用的资产被盲目拆除,之后不得不申请报废,这也是报废损失率居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五认为保全资产的责任比处置资产的责任更重大。在资产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全资产是资产使用单位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职责,但资产已进入待报废状态时,仍抱着这样的思想,不利于资产及时处置以及最大限度回收残值。

(二)资产报废、处置新思路

如果资产在履行报废手续前已经处置,对于企业内部来讲,做不做报废手续已经不重要了,但是如果企业外部有相应需求的话,例如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企业在按照一定的鉴定程序,保留了支持报废鉴定的足够资料或信息后,完全可以在处置之后再进行报废审批的相关手续。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应该正确认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次序。既然固定资产报废的执行可先可后,那么我们可以先将其忽略,重点考虑处置的决策。很显然,企业是否对资产进行处置完全取决于企业的使用需求或对经济效益的考量:如果企业先前在用,但因情况变化已不再需用的资产,通常直接研究最优的处置方案即可,没有必要研究是否需要报废;如果企业是想对资产进行优化配置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那么就需要对资产的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这种数据的采集必然应该是建立在资产在用的前提下,对这些数据的分析过程中,我们可能顺理成章地带出资产是否应该报废的判断,例如经测算某资产的成本支出已经大于其带来的收益,证明资产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应该进行报废;反之,资产总体上还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只是如果进行一定的调整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收益,此时的决策方法就是比较各类处置方案的优劣,从而做出最终的处置决策。可以说报废和处置的审批依托这些信息是可以同时完成的,甚至报废审批可以拖后完成。

四、 总结与建议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我们在应用上述新定义的基础上,在此提出一个资产报废及处置的管理流程,以便解决本文开篇提到的现实中所遭遇的各类问题。

第一步是调剂、改造、停用、拆除或替换资产的动议。企业核心业务运营部门根据经营需要准备对固定资产进行调剂、改造、停用、拆除或替换时,应该有明确的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动议的流程规定,以便资产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启动后续工作。

第二步是相关数据资料的采集。企业应基于资产目录,规定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采集数据资料的内容与过程,我们称之为“技术鉴定的过程标准”,例如加油机,要使用经过检定的计量器具检测其计量准确性、要检测能耗、要收集近两年的维修支出数据等,只有按照标准采集数据资料,后续的研判与决策才能成立。

第三步是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研判。研判过程包括技术指标的分析与判断、经济效益的分析与判断等。同上,企业应规定不同类别固定资产的技术指标参考,我们称之为“技术鉴定的指标标准”,例如加油机能耗达到多少应该维修,超过多少应该报废等。这只是理想化的举例,现实中对一项资产做出维修或报废等判定,可能需要通过多项指标的综合打分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的分析与判断一般不需要给出明确的标准,而是通过方案比较选取最优,但针对资产报废的鉴定,其经济效益标准可以明确,根据资产报废的定义,该标准可表述为该资产未来预期的现金流入量与相关成本的流出量抵减后的净现值小于或等于零,则应确认报废,这一标准我们称之为“技术鉴定的经济标准”。根据这些分析,企业可能对动议做出调整,例如拟进行调剂的资产,经分析达不到经济标准,从而做出应该报废并以新资产替换的判断;又例如拟拆除的资产,经分析尚不符合资产报废的各项标准,从而做出否定动议的判断等。

第四步是研判结果的审批。根据上一步的研判结果,如果资产需要拆除并相应办理报废或处置,则可根据企业相关流程上报申请,拆除、报废及处置三项审批没有次序限制,大致的情形包括:(1)待报废及处置申请批复后拆除并按批复核销、变卖;(2)根据有效决议拆除资产后等待报废申请的批复结果,如果批复报废则核销账务记录,如果批复不同意报废则不予核销;(3)根据有效决议拆除后等待处置申请的批复结果,此时根据报废批复的结果,又会衍生出四种情形,如图1所示。

第五步是审批结果的执行。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企业可以执行资产拆除、报废核销、变卖处置等行为。

上述五个步骤用流程图2表示。本文提出的管理流程建议具备几个优点:1.强化固定资产在停用或拆除决策环节的管理,降低报废损失率,提高效益。2.给出了企业技术鉴定标准的框架,包括过程标准、指标标准和经济标准,企业可以组织专家研讨,或者通过持续的积累和调整来建立自己的技术鉴定标准,解决技术鉴定流于形式的问题。3.加速资产报废与处置的进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资产残值最快、最大化的回收,提高效益。

五、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成品油销售企业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给出了相关概念的新定义,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提出了实务中在资产报废与处置管理方面的若干流程建议。尽管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为大型成品油销售企业,但是其他大型资产密集型企业在相关管理实务中也可以借鉴。Z

参考文献:

第2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1)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入;(2)行政单位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经审批同意,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3)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等收入;(4)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有偿收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座》指出:“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临时出租出借和变价收入、非独立核算的后勤部门服务性收入、报刊发行的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上述范围指“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根据上述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而《行政单位办法》则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分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不应纳入单位预算,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而应纳入财政预算,上缴同级财政专户,上缴前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负债科目。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或提供担保等取得的收入。由于事业单位类型多、收入来源多元化,且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尚未出台,《事业单位办法》没有要求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办法》,其会计核算仍然按照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投资收益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出租、出借和担保收入记入“经营收入”科目,待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后再作变动。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核算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上述规定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上缴前按购置时的资金来源记入“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主要是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益,相应增减当期支出。“转让、毁损、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规定不符合《行政单位办法》要求的应当改变。以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适应《行政单位办法》的会计处理例解如下。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资产损失核销等。”同时还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根据《事业单位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上缴前记入“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资产类别主要有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处置收入。

一是材料和产成品的核算。《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对材料和产成品变价收入的会计核算作出规定,但规定了在增减材料和产成品的同时,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因此,事业单位对材料和产成品变价收入可做如下会计处理。当变价收入低于账面成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等”、“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贷记“材料或产成品”。当变价收入高于账面成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材料或产成品”、“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为事业活动服务的材料和产成品记入事业支出,为经营活动服务的材料和产成品记入经营支出。而根据《事业单位办法》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规定,应改变上述做法,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记入“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二是固定资产的核算。《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的规定不适应《事业单位办法》要求的,应当改变。

第3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电网企业 固定资产 内部控制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我电网企业属国有大型企业,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保证国家经济健康稳定的增长提供有力的保证,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并在企业不断发展中不断创造更多价值是电网企业应时刻关注的问题。同时,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管理也是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必不可少的手段。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电网规模增长迅速,固定资产数量急增,这也增加了固定资产管理的难度,在近几年的管理实践中也出现的一些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面、及时和到位。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实物一一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与固定资产账簿保持一致。在实际业务中会遇到固定资产有账务登记而无实物,或有实物而没有账务登记,或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不一致,或固定资产卡片与账务登记不一致等情况。这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造成:一是在验收入账时,没有严格核对固定资产实际数量、规格以及金额,做到一一对应,造成了账务和实际保管的不一致,或固定资产卡片与实际保管不一致。二是在日常核算时,由于账务核算的错误造成了账务登记和实际保管情况的不符。如,折旧提取错误造成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等。三是在报废处置时手续迟缓而造成了资产报废而账务没有核销或账务核销而实物尚在的情况。

(二)固定资产确认、计量不准确

在工作中,固定资产在账务确认时要根据固定资产持有的目的、固定资产使用时间、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和购置金额来判断,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将费用化的东西计入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直接费用化,造成确认不准确。二、在确认固定资产价值时多记或者少计费用,如: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入库挑拣费用等没分情况核算记录,造成固定资产价值多记或少计。三、固定资产确认时间不准确,无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开始使用的时间,造成折旧不准确。如在建工程未在达到使用状态时及时转固定资产,造成当期折旧少提。四、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不正确,影响企业利润的核算。

(三)固定资产管理中责任缺失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在日常管理中存在制度缺失,责任人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有些企业没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些二级单位固定资产台账记录缺失,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及定期清查的制度;有些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也无责任人报修的情况;还有固定资产账务中登记为在用固定资产,而实际中已经没有使用价值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不利于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还不利于企业的安全生产。

(四)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固定资产超期服役的情况,这对电力生产构成了安全隐患。同时,还有技术淘汰等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已经没有使用价值了但账务上没有履行核销、处置手续。这些都影响了企业利润的计算,不利于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

因此,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日常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消灭这些问题,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水平,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从而保证企业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保障企业利润的不断增长。

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设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企业要设立专门的会计岗位核算和管理固定资产,并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固定资产购置流程,固定资产资产购置要履行购置计划,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并办理相关合同的手续,由资产使用方负责资产的验收,签署验收报告,资产安装调试完毕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和款项支付手续。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计划申请、审批、采购、入库、出库、验收、入账、款项支付的流程做到全程监督控制,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也要建立相关制度,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中安全使用,责任到人,记录完整,修理及报废及时,保证固定资产管理账实相符。

(二)强化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度,各项支出分类合理

企业固定资产核算时要注意入账时实物与登记要一一核对,并填制固定资产卡片,数量金额等与实际相符,要将各项运杂费用合理分摊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自建项目要在固定资产达到使用状态时及时入账,未达到决算条件的要暂估入账,对固定资产投产后发生的费用坚决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入账要根据国家电网的固定资产手册分类入账,并确定适当的折旧方法,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发生的修理费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金额大小分情况计入期间费用或固定资产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要费用化,不影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要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并将替换部分价值扣除,相应的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也要重新估计确定。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处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等可能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期、净残值等产生影响,固定资产要做到每年对其核算方法复核一次,及时调整使用寿命、折旧方法和残值,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

(三)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产的规程

企业要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应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保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产小组,对各项固定资产分类、按类实地清点,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发现与账务不符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当时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如固定资产卡片登记错误要及时更正,当时不能处理的要对存在问题上报有关领导,对存在问题的的固定资产详细登记列明情况,形成上报材料,及时上报请示处理。对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要查找相关责任人,查明原因,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四)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确保核算准确

企业要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企业固定资产保管部门可以对固定资产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当固定资产不再为企业产生经济利益时,无论是技术淘汰还是使用期满报废,都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时应及时,满足固定资产处置条件时就要马上进行处理。固定资产保管单位要对存在问题的固定资产详细说明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汇同技术部门、资产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技术鉴定小组对固定资产状态鉴定,形成鉴定意见,并提出处置方案,上报相关领导审批,及时处理。对发生的处置费用及税金要应作为处置成本核算,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要冲减固定资产的处置成本。

(五)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固定资产管理在实施一段时间后,要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开评价会议,内部控制中的有关部门及人员要提出内控中存在的不足并分析原因,及时调整控制程序中不力部分,保证内部控制的效果。

总之,固定资产在电网企业资产中占比重较大,做好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对维护企业利润、国家利益都有着巨大的作用,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要手段。因此,企业要从公司整体治理的结构入手,对固定资产从购置到处置的各个程序进行控制,保证固定资产管理的高效和完整。

参考文献:

第4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

(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

(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

(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存货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本部存货实物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存货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存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实物具体保管单位开展存货的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五)其他与存货相关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XX部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三)对外部单位侵犯前述无形资产的行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负责科研设备等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科研设备资产台账,并入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五)协助公司办公室和/或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科研设备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六)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XX部为长期投资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拟订投资管理办法;

(二)负责建立公司长期投资台账;

(三)负责长期投资的可研论证、股权管理等;

(四)负责长期投资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与申报;

(五)负责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六)其他与长期投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的管理。

第十二条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条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超过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权限的,应当由公司相应的决策机构按照“三重一大”确定的权限决策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收票据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票据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四条应收款项等债权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执行,应当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落实清欠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人,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第十五条存货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存货的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定额管理和领用管理。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存货具体保管单位应当和存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稽核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管理。

第十七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子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管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公司有关具体管理使用单位需要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的,按照应当根据财务预算编制要求,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申报,经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筛选后,严格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预算内执行,不得突破。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十九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招标;对未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非招标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相关非招标方式采购。

第二十条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资产处置及损失财务核销的相关规定申请处置。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资产的添置与验收、资产的领用(使用)保管、投资后评价、账实相符盘点与报废(损失)处置和核销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公司负责集中决策,各子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二十四条公司长期投资必须加强风险评估、投入与产生的效益测算、收益回笼、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第二十五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在项目立项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再按照上述长期投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资产负债率达到70%的,不得对外开展长期投资活动。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长期投资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投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长期股权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后评价、股权转让处置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以及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的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无形资产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接受以无形资产投资或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公允的评估。

第三十二条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属于职务专利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或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的员工依法享有署名权。

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由公司各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咨询方案和标准、手册、科技论文、技术报告等各类文件是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公司或各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文件编制的员工享有署名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与外单位协作共同研究开发所形成的专利权、技术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所共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其权属。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原则,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预算及其他相关管理流程。

第七章资产评估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对外股权收购、合并分立、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及其他影响公司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六条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由财务部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合同由公司财务部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三十七条财务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将报告副本一份送投资管理部门。

第八章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导公司对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进行转让、出售、转换、报废等行为。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资产处置的分级审批制度,即2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20万以下的,属于公司本部或分公司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属于子公司的,由子公司董事会决策。

第四十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挂牌价或招标价应当以涉及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管理决策程序、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预计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事实损失,对其账面余额进行财务核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整、责任明确,遵循客观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责任清晰原则,按照发生损失单位提出核销报告并提交相关依据、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务部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策、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程序进行。

其中对于公司单笔或单项资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履行核销审核确认程序后还应当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核销申请。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岗位和人员的权限范围和相应的责任,加强指导、监督与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罚

第四十五条财务部及各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审计部可以根据资产内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十六条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财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权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或权利丧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三)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第5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前言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完善,电力企业的经营方式已从单纯的生产经营转向资产经营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重心已从实物形态转向价值形态。县级供电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既拥有法人财产权,又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的法律责任,近年来县级供电企业的电网建设投资力度与投资规模逐年加大,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水平就显得十分的重要且刻不容缓。

1 县级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作用和现状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这三个要素的紧密结合。固定资产在经济意义上是企业拥有的具备一定条件的各种重要劳动资料,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重要保证,是企业规模和实力的象征,是企业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力企业作为典型的资金资产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比重非常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是进行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具有数量多、分布广、更新淘汰快,科技含量高的特点。固定资产对基层供电企业而言,无论从实物形态发挥的重要作用看还是从其价值上体现的资金密集来看,其管理工作都是企业资产经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对电力企业生产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县级供电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成绩,如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利用清产核资的机会理顺资产产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等,资产管理正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许多企业的固定资产所占资产的比重高达6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5%以上。

2 县级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的寿命周期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形成阶段,运营阶段和处置阶段。下面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2.1 资产形成阶段

对于县级供电企业来说,资产增加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的购建中。固定资产购建依照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纳入财务预算管理。在此过程中,由于工程管理的不断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基本做到了按标准进行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和竣工决算。竣工决算是在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交付使用资产、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有严格的审计程序,固定资产计价基本反映实际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竣工决算远远滞后于竣工验收,直接造成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入帐,长期挂在在建工程或暂估,无法准确计提折旧,从而不能正确反映资产的账面价值。

2.2 资产运营阶段

县级供电企业虽然都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缺少固定资产从工程立项、领料、完工结转、资产报废到变价收入的全寿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制度流程不健全,缺少可操作性,工作职责不清,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上,资产发生了变动,各部门没有形成一条完整的工作链,导致账、卡、物不一致,致使资产实物形态不清,账务反映不实,造成了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给财务工作带来了风险。

2.3 资产处置阶段

固定资产的处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转让、调拨、报损、报废等。县级供电企业的资产处置主要是报损和报废。县级供电企业报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主要涉及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于缺少可操作的资产处置流程制度,上下之间缺少互动,尤其是一线生产班组“重生产、轻管理”的思想,往往疏于对报损和报废固定资产的及时回收与处理,固定资产的处置仍是县级供电企业资产管理的簿弱环节。

3 利用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和内控理念全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为了解决县级供电企业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要将全寿命周期和内部控制制度理念应用到固定资产管理中来。“全寿命周期管理”是资产管理从孕育到灭亡的全过程,它从资产的规划开始,历经投资、立项、建设、运行、维护、退役直到报废,完成资产寿命的全过程监控,实现固定资产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演变;“内部控制理念”是旨在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不仅要有章可循,而且应在资产管理全过程中体现出来。

根据这两个理念,县级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应本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以实现”资产优良”为战略目标,从组织机构、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等方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1)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明确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资产管理职责权限。供电企业应制定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目标和制度;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资本性收支预算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流程;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绩效进行考评。明确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责权限,落实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管理的统一,解决固定资产职能部门实物管理职能缺位的问题。

(2)增强战略管理意识,实施固定资产的全寿命周期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帐、卡、物一致”的层面上,要培养和强化各个层面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引入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实现固定资产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演变。首先要做好历史性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理清家底,为固定资产系统的运行提供准确依据;其次要加强资产购建成本的控制,从管好在建工程入手。有效控制工程成本。要从工程立项、资本性支出预算、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成本核算及控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转增资产等多个环节对在建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财务监控,规范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并且在固定资产投运之后,加强固定资产的动态监控,实现资产变动过程与流程控制,降低资产运行期成本。最后要抓好资产处置阶段的管理,主要是对大修理、日常维护、技术改造或因自然灾害拆除的设施进行处置,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3)建立一体化的信息平台,严格操作流程和审批环节,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以ERP系统为基础,通过设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电网运行、物流管理等模块的有效集成,实现固定资产从采购到使用、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内实时反映设备的运行状况;固定资产的寿命周期每个过程均要有严格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环节,通过审批过程,信息可以充分流通,进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也要相关各部门协调制订一套比较严谨的流程方案,运用流程化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跟踪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个寿命周期,是一环紧扣一环,是动态、全面的过程,要注意信息的反馈,让信息流形成闭环,把得到的信息反馈到源头,及时发现流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使管理更加严谨。

第6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作为企业重要的劳动资料,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长并且单位价值高,在企业资产总额中一般占有较大比例,其安全、完整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极大。对其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对其管理是否到位,既会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反映信息的质量,也会影响到利润表反映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恰当的经济决策。固定资产内部控制风险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随着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以及固定资产运营中和终结时的管理必然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概述

1、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标

固定资产的总体控制目标包括相关业务处理流程的有效性、会计记录和报告的真实可靠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性。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基本目标具体包括:

(1)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符合企业的投资规划,并事先得到审批;

(2)保证对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及款项支付进行充分恰当的记录和披露;

(3)保证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其安全、完整;

(4)保证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进行充分恰当的记录及披露;

(5)保证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合理性及折旧的充分记录与合理的披露。

不论进行何种内部控制活动,不论采用何种内部控制方式都要为内部控制目标服务,以保证其实现。

2、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从形式上看固定资产的控制要素包括固定资产预算控制、增加控制、使用和转移控制、维护费用控制、盘点控制和报废控制。

固定资产预算控制起点是企业生产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固定资产需求报告,财务、采购等管理部门以及高级管理者对其进行复核,提出修改意见后由生产部门协同财务部门编制正式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形成后,需经最高管理层审批,所有审核程序都要记录并保留备查。

固定资产采购业务控制的起点是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执行请购程序,经固定资产内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采购申请或授权部门、企业高管和财务部门多次审核,批准后采购部门实施采购活动,将原始凭证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复核登记。仓库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并与财务部门账簿和报表进行核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控制起点是使用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此后由仓库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执行相关的管理程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审批情况办理移交手续,并编制一式三份的固定资产转移凭证,分别自留以备查、交予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并签章以示负责、交予财务部门作为原始凭证以便复核登记并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盲目开发与购建固定资产

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显示,1958年至2007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失误率接近投资项目的40%,其造成的损失让人触目惊心。主要表现在:一些建设项目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漏洞,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作较多,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面超过企业筹资能力,盲目上项目,造成半拉子工程,使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投资无法发挥经济效益,一些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项目一建成就开始亏损,造成较大的投资损失。

2、项目施工过程发生舞弊

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普遍存在舞弊现象,主要指工程耗材中发生的舞弊。具体表现形式为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工程使用材料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材料耗用量不合理,严重偏离预算等。

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及时

企业不论是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还是出包工程,其会计核算均应通过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按规定在建项目融资利息费用构成在建工程投资成本。一直以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比较滞后,一个项目完工后,最快一两年,最久的三五年才进行决算。许多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未尽快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仍以在建工程列示,造成决算的工程项目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信息不真实。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合理

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制定折旧政策一刀切的现象,很少考虑折旧的差异性,没能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当的折旧政策,一般表现为折旧年限偏长、折旧率偏低。此外,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任意变更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折旧政策并未得到一贯性执行,违反了会计估计不得随意更改的原则;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规范,存在对已报废或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的现象。

5、固定资产处置存在任意性

有些企业固定资产处置随意性大,如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不经资产管理及相关领导的审批同意,不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私自将资产进行处置,造成资产管理脱节。对于出售的情况,经常出现不经过竞价机制,任意选择购买商,从中收取回扣的现象。同时,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凭证资料未提交给财务部导致账实不符,致使固定资产流失。

三、完善我国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具体对策

1、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对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来讲还是个新概念。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投招标购建、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风险意识不强,风险管理工作薄弱,是造成相应重大风险事件的重要原因。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关注内部风险的同时,兼顾企业外部环境及风险,既是出资人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确保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

2、推进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管理当局可以通过建立一个信息系统来提供、采集、处理、分析和报告相关的有用信息。而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整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集成是核心。集成带给企业的是管理上的飞跃,是实现财务对业务全程监控的最佳途径,集成使财务监控从事后推进到事前、事中,有利于对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的事前、事中控制。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数据要与设备采购数据、工程项目数据、设备维护数据实现集成,一方面可以保证固定资产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账、卡、物始终保持一致,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财务预算的透明度,利用工时定额、备件定额、备件价格等业务流程的管理定额或标准,借助集成系统的实际业务数据,科学确定各种投资、成本、费用的预算水平。同时也方便所属各级单位的自我监督和自我控制,减少了公司总部的监控难度。

3、注重固定资产流程管理

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购置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处置都有一系列的业务流程。科学合理的流程设计能够有效地指导业务人员的工作,使其能够识别业务执行中的风险控制点,人工审批流程得到切实执行,防止某些程序的遗漏。按程序办事,避免因操作标准不统一而造成业务处理的随意性,因个人理解差异、人与人之间衔接不到位等不确定因素对工作进程造成干扰。同时,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出现问题时,易于找到事故原因,避免出现内部的扯皮与推诿现象。固定资产流程管理,是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一个全新的再认识、再提炼,打破过去职能部门责权不明晰的弊端,利于规范化管理。

4、实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要实行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相关的工作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其内容包括:

(1)固定资产的需求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采购部门、企业内部建设部门无权首先提出采购或承建的要求。

(2)资产请购或建造的审批人应与请购或建造要求提出者分离。

(3)资本预算的复核审批人应独立于资本预算的编制人。

(4)固定资产的验收人应同采购或承建人、款项支付人职务分离。

(5)资产使用或保管人不能同时担任资产的记账工作。

(6)资产的盘查工作应由使用保管人员、负责记账人员和独立于这些人员的第三者共同参加。

(7)资产报废的审批人与资产报废通知单的编制人分离。

5、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绩效考核机制

第7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合作社;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新时期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与之配套的重要法规之一――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改变了以往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科目不统一、财务制度无章可循、内部控制制度未成体系的状况,促进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正常发展。据了解,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依法新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96万家,大部分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但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较多的问题,尤其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及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手段。根据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一是规范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行为,保证固定资产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确保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和账面数一致;二是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合作社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三是确保固定资产政策在合作社的贯彻执行,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总之,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发现错误、舞弊、盗窃、非法占有等行为,及时纠正,维护合作社及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合作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合作社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原则

为有效防范风险,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法性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其前提条件必须遵循《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

2、制衡性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有合理的设置和分工,明确职责和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3、有效性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实现。

4、适应性原则。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应适应本社生产经营或服务的特点和实际,并随外部环境的变化、本社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改进和完善,与时俱进。

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形同虚设,运作的随意性较大,以致现象经常发生,没有发挥其在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中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和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淡薄,制度不全

合作社“重生产经营、轻监督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保管、领用、处置等制度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

(二)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主要是由于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来自农民,大多业务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导致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性质、类别进行明细登记,不能如实反映本社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三)固定资产添置的随意性较大

既不考虑综合利用,也不考虑是否符合本社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由负责人的意志决定,导致盲目购置、重复购置,使用效率不高,浪费严重。

(四)固定资产存在账外经营

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大多是由社员入股和劳动积累所形成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接受政府或其他部门捐赠和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建设项目完工后形成的,这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游离于账外,用于经营或租赁,取得的收入由部分社员支配,有的甚至被个别社员或负责人无偿占有,严重侵害了本社及广大社员的利益。

(五)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

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是一项重要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是社员的共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但固定资产的处置由部分人员决定,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也未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透明度不高,社员反响较大,影响了社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

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要按照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并结合本社内部管理的实际,才能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合作社业务发展和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一)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和授权批准控制制度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不宜设置过多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但以下几个岗位必须分离:固定资产的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与会计记录;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固定资产的处置申请、审批与执行等。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由社员(代表)大会授权理事长为本社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严禁未经审批人审批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社员(代表)大会或监事会报告。

(二)建立固定资产购置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置制度,固定资产的购置既要符合本社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又要注意节约,避免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一般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予以审批,获批准后,有关部门方可购置。对于重大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理事会提出,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固定资产购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防止购置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行为而损害本社和广大社员利益。

(三)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制度,无论是合作社自行购置的、社员投入的、建设项目完工后形成的还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都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会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或监事会等参与验收,只有在验收合格并经登记后,财会部门才能办理有关账务处理,使用部门才能办理领用手续。同时,对外购、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符合《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等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范围、标准、程序和责任。固定资产需要报损、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资产报损、报废报告单,经资产管理部门、财会部门、技术部门或监事会共同鉴定,并提供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材料,报理事会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方可办理资产的注销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否则,不得随意处置。还有,处置价款应由财会部门及时入账,避免其他部门接触。对于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相关部门报理事会并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处置,防止资产流失。对于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得分配给社员,不得记入社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社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结合本社特点,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固定资产账簿登记制度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二是做好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尤其是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进行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建立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制度,接受社员的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的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使之贯穿整个固定资产业务的始终。其重点一是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二是检查在办理固定资产请购、审批、购置、验收、付款等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和未按审批意见办理的违规行为等。三是检查购置固定资产程序是否适当,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本社发展的需要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重大固定资产的购置是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开招标,有无舞弊行为存在。四是检查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是否合理,处置款是否及时由财会部门入账,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五是检查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事会或执行监事在检查中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加以纠正,重大问题应向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如有必要,可考虑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真正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Z].财会[2001]41号.

2、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征求意见稿)[Z].财办会[2004]23号.

3、陈学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构建[J].农村财务会计,2007(4).

第8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民办高校;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一、民办高校资产管理的特点

民办高校资产性质不同于公办高校资产,在资产管理中呈现出一些特殊性,只有准确把握民办高校资产的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构建资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民办高校资产管理水平。其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来源渠道单一

由于民办高校办学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所以大部分民办高校资产仅来源于学校举办者的投入,同时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也是购置资产所需资金的来源渠道之一。

(二)资产管理权利集中

民办高校资产购置决策往往由举办者独断,并委派自己的亲信负责资产采购工作。在决策过程中,缺乏对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等重大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存在较强的主观臆断,忽视了民主决策的重要性,从而导致资产购置决策不科学,易造成资金浪费。

(三)资产性质多样

民办高校资产兼具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高校负责人有权决定资产的性质。在民办高校资产闲置的情况下,可将一部分资产以出租的方式租赁给其他单位机构,如教学仪器、教师、宿舍等,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所以说,民办高校资产管理更加复杂,需要考虑资产增值问题。

(四)资产产权不清

民办高校的房屋产权、办学土地尚未全部归属于学校所有,而是挂在投资者名下,使得民办高校无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在资产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资产实际上归投资者所有,所以会对校方管理资产带来了诸多限制。

二、民办高校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民办高校资产管理中,受民办高校办学体制、资产特点、校外竞争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民办高校资产管理质量和效率不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管理机构不完善

民办高校的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善的资产管理组织机构,造成资产管理缺乏统一领导,一直处于松懈、无序、粗放的管理状态。具体表现为:部分民办高校未能全面认识到资产管理对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没有设置负责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也未配置经验丰富的高素质管理人员,从而影响了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的学校将资产管理的职能分解到了各个部门,如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等等,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致使各部门在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上只走过场,实效性不强。有的学校在资产管理上习惯采用多头管理模式,如设备部分负责校内所有设备的管理、财务部门则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虽然各部门也都做好了本职工作,但由于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自为政,对资产的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严重制约了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固定资产是民办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于这部分资产是高校的基础,所以对它的管理有着较高的要求,不但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而且还要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同时与之相应的规章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由此能够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从目前国内民办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上看,普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无章可循、无制度可依的现象,甚至有的民办高校连最为基本的管理办法都未制定。有些民办高校虽然制定了一些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的规章和制度,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规章制度并未得到有效的落实,执行力度严重不足,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是无从谈起。除此之外,有的民办高校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间过久,其中部分规定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实际需要,这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所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

(三)资产投资随意性大

由于民办高校的大部分机制都相对比较灵活,从而使其在各类资产的购置上存在较大的自主性,但当自主性扩大到一定程度时,便可能导致资产随意购置的情况发生,换言之,过度的自主性容易造成资产投资的随意性增大。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推动了民办高校的发展,为了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的各级院系纷纷开始购置资产,虽然多元化的资产购置使学校的整体教科研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资产盲目购置、重复购置等问题也随之产生,致使学校的资金严重浪费。一部分资产在购置后,由于缺乏长期有效的资产使用计划,使得资产处于闲置状态,降低了资产利用率。如,一些教学科研设备在专业调整或科研项目完成后,就会面临着闲置问题,造成了学校资源浪费。

三、加强民办高校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资产管理组织机构

民办高校要不断提高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认清资产管理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加强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实现对资产的全方位监管。在机构设置中,高校要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设立资产管理部门,由学校负责人统一领导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负责制定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学校资产的统一协调领导;负责监督管理资产采购、验收、安装、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工作,并对资产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制定资产保值增值计划;负责大宗物资、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负责资产日常登记、统计、清查、变更审批工作,保证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为了实现对资产的精细化管理,还应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设置管理科室。具体如下:

1.设备管理科。该科室负责管理校内所有的仪器设备,其职责包括:建立账卡记录,收集整理设备报损、报废、报失的相关资料,做好资产的残值回收工作;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制定规范的仪器设备维修养护计划,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建立起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为仪器设备维修提供必备资料;对学校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

2.房产管理科。该科室负责制定民办高校房屋资源的合理分配方案,确保分配方案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编制房屋修缮计划,参与修缮招标工作;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挂名在投资者名下的房产过户到民办高校名下。

3.图书管理科。该科室负责图书馆内的资产管理,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掌握馆内图书资料的基本信息;根据学校师生的具体需求,制定图书购买计划,丰富馆藏资源;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避免因图书资料损坏而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

4.无形资产管理科。该科室要明确无形资产范围,制定无形资产计价、处置、使用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民办高校在办学中形成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维护民办高校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民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有效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权限,实现责任与权利相统一。具体制度包括:

1.建立资产购置验收制度。该项制度应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资产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与审核、资产的具体购置方式及相关的采购流程、资产验收入库等等。学校应当对各级院系提出的资产购置计划从技术性、经济性、适用性、需求性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借此来确认计划中的各类仪器设备是否需要购置,从而加强对购置环节的管理。同时,还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核,这样可以避免重复购置的情况发生,有助于杜绝浪费。针对学校自行采购的资产,可设立招标采购小组,并由学校的采购部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小组进行评标,并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及签字确认。

2.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资产的利用效率,并使校内所有的资产都能够以良好的状态运转,学校应当制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同时为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落实,还应建立与之相关的奖惩制度。对于资产管理不善及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或是盲目购置引起浪费的责任人,应依据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在资产管理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学校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借此来调动相关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责任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学校的资产与使用者的切身利益相挂钩,有助于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

3.执行资产清查制度。由于校内的资产数量较多,种类繁杂,为防止资产流失,必须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因此,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对校内资产的清查,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每年对校内所有的资产进行盘点,并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资产清查时,应当将盘盈和账外资产全部估价入账,对于盘亏和报废的资产,则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作出相应的财务调整,从而确保账实相符。

4.健全资产处置制度。对于资产管理而言,资产处置是较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具体包括资产转让、出租出借、抵押、报损报废等内容,为防止各级院系和相关人员对学校资产进行随意处置的情况发生,学校应当健全资产处置制度,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资产处置程序与方法,严格规定各类资产的转让、变卖、出租出借等报批程序,减少并杜绝资产流失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资产投资管理

当前,民办高校普遍存在着资产利用率偏低的现状,为了改善这一现状,必须加强资产投资管理,杜绝盲目、重复购置固定资产,强化对资产投资的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1.健全资产投资决策程序。资产管理部门要对资产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尤其对于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方案,要进行充分调研,收集相关资料,从学校教学科研需求的角度出发,合理预测资产投资的效益,综合各种因素作出投资决策。民办高校要健全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程序如下:确定决策目标、拟定各种备选方案、收集决策有关资料、优化最佳方案、监督方案实施。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避免个人主观臆断。

2.建立资产投资审计机制。在民办高校审计工作中,要加大资产投资的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产投资管理,实现资产投资效益目标。资产投资审计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开展资产投资绩效审计,对资产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使学校管理者了解资产投资情况;另一方面,对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3.合理规划闲置资产。通过对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能够减少校内的闲置资产,并且可以使资产的利用效率有所提升,其自身的效益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可为学校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学校可依据发展需要对闲置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可将长期闲置的资产以出售、转让等方式变现,而对于常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空调、办公设备等等则要做到合理配置,以免频繁挪动造成资产损坏。

四、结论

总而言之,民办高校要重视资产管理,将其作为教育教学事业有序开展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民办高校应结合自身资产的性质特点,建立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资产管理规章,保障资产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民办高校要重点加强资产投资管理,避免因盲目投资给学校造成经济负担,从而推动民办高校资产管理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作者:黎会友 单位:广东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王秀明.创新战略下的高校资产管理体系研究[J].湖北经济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0):66-68.

[2]田惠霞,杨凯茹,王建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现代商业,2014(6):77-69.

[3]郭孟杰.高校资产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9):99-101.

[4]倪建发.新时期加强高校资产管理动因分析及策略思考[J].高等教育工程研究,2015(4):44-46.

[5]江波.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48-51.

[6]关会林,车忠强,刘兰涛.新时期优化高校资产管理的若干建议[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4(2):179-180.

第9篇: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1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足

经过长期的发展,国有企业的资源及配置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企业规模也日益扩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国有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方面就愈发凸显出不足之处。现阶段,大部分国有企业依旧采取传统方法来管理固定资产,尽管这些办法可以勉强确保固定资产的进出,但是无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且使固定资产得到充分运行方面也显现出了不足。因此,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这类管理常常被企业领导者所忽略,企业领导者尚未认识到问题所在。企业管理人员不具备较强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导致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出现乱用或闲置等问题,这样不仅无法使企业固定资产得到充分运用,而且导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出现浪费现象,对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种经济损失,上至领导下至员工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度不够。比如我们多经企业更换领导时不作固定资产的移交处理,责任不明晰。尤其是更换了好几任领导之后,发生固定资产去向不明的情况,无法追责,而普通员工不清楚这是固定资产,往往损坏了体积小的一些固定资产,直接当垃圾扔掉,致使固定资产处置时无残值。

1.2更新换代造成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浪费

国有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对现存资产的使用状况加以安排,而且要对企业日后创新发展中可能产生的固定资产闲置问题加以预测及规划。在新项目实施之后,一部分旧设备及工具得到更新换代。在此过程中,传统设备在未达到淘汰要求时并不是特别旧,但是因技术较为落后、计划不科学,导致旧设备无法再利用,在现阶段的生产规划中不具备适用性,因此出现了长期闲置的问题。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新设备及新工具应用之前没有对设备应用作出规划,在实际经营中运用新技术及工艺,导致大量的固定资产设备出现闲置,进而导致设备出现老化问题,加快了设备的淘汰速度,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1.3固定资产处置随意且不及时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一般不具有较高的使用频率。使用周期较短,在生产之余,对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的过程中都必须由检修人员操作。该过程中因不具有详细的说明来对维修行为加以规范,那么维修人员因自身失误或工作原因,私自对设备的使用状况作出总结报告,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未对实际状况进行有效地检验,也未对经济效益加以考虑,就直接采纳了技术人员的建议,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报告或协议中签字。现在我们回顾该工作过程,这一操作是极不规范的,工作人员所持有的态度对设备的使用及淘汰状况有着直接的影响,显然这是不合乎要求的。导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出现任意处置的状况还包含了各个部门间不明确的联系。对于固定资产的应用及转移等,各个部门间都未建立起统一的使用规范,谁有使用的需求就可以拿去,使用完之后就放在某处,在该过程中极易产生固定资产受损或丢失的问题。另外,对不能使用、损坏的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有些单位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放十几年不处置,刚闲置的时候还算完整,残值也比较高,但是时间久了,最后成一堆废铁。

1.4企业固定资产使用不规范

固定资产的不规范使用主要反映在管理使用期间因工作人员自身失误所导致的设备受损状况较严重,维护工作滞后,忽视了设备及资产的整体性,这对于企业管理工作而言是极其关键的。在确保固定资产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应当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对设备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在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配置的时候,因计划不合理,将导致设备运用中出现问题。

2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完善

2.1采用新技术,强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工作效率

对于上述所提出的问题,第一个处理办法就是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工作状况加以改善,采取综合科学的方法,针对固定资产工作的使用问题制定出有效的策略。既然存在较多的设备,必定存在固定资产的闲置状况,那么针对该问题提出有效的管理策略。在实际应用中,操作工人应当严格遵照标准来对待固定资产,换言之就是设备操作,运用新技术的同时,强化员工的培养,保护企业的资源,促使固定资产得到较好的使用。

2.2加强员工素质培养,妥善保管企业固定资产

在设备投入使用的前期阶段,工人对设备不够熟悉,操作中存在偏差,在该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应当配置专业人员对操作工人作出指导,及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加以改善。还应当设置监督人员,对员工的工作开展监督,促使企业固定资产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对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维护也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现存的和待发掘的设备问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出处理方案,并加以实施,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3企业固定资产变动详细记录

该环节的工作一般交由财务部门或会计部门来负责。在更换大型器材的同时,有关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账目记录;管理人员在对各个协议或项目进行确认之前,都必须对企业账目进行认真核对。因为即便一个微小的偏差,都将造成整个项目的失败。对于这部分的繁杂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可以安排专业人员来进行监管与指导,尽可能降低失误的概率,对于每一步工作都必须进行认真的核对与检查,不得有半点马虎,必须认真地记录账目,不能凭感觉来判断是否有记录的必要,必须对当时状况进行真实详细地记录,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日后出现问题时及时找出问题。该环节的工作是要作为历史凭证的,不管是为企业还是为社会公众,在初审会计项目时必须确保其严格有效,促使岗位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真正做到各司其职。

2.4完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该环节属于一个小总结,即在各个阶段的工作结束之后都需要作出相应的总结,首先企业管理人员要找出工作中的缺点,及时找出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员工反省能力。无法做到的,就由管理人员来完成,尽可能找出各个员工的工作缺点和优点,这样的话,优点可以让他人来模仿学习。管理人员不仅要开展好管理工作,而且要做好指导与总结,调动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强化内部人员的培训及教育,积极营造出优秀的企业文化,监督企业员工做好自身工作。这样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且可以促使固定资产得到较好的管理。另外,建议成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盘点及处置。领导交接工作时应包括固定资产的交接这一项,员工离职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字确认,方能离职。如果员工保管的固定资产未移交则不能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