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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任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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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任务

第1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本届政府过去五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时,指出必须坚持搞好宏观调控,并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三个坚持,即坚持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发挥各种政策的组合效应;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不搞“急刹车”;坚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政策,注重实际效果。

由此可以看到,本届政府将坚持搞好宏观调控,放在与坚持解放思想、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一样的高度来看待,视为过去五年在丰富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足以体现出搞好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以及本届政府对宏观调控的重视程度。同时,就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具体经验来说,又重点突出了三个方面:其一,强调宏观调控手段的多样性及宏观调控政策的综合运用,从而避免单一手段和单一政策的局限。其二,表明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政策,不是整齐划一,而是要区别对待,同时,在政策出台的时间和力度选择上,也要有所考虑,避免出现经济“急刹车”造成的不稳定。其三,主动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从政策的实际效果出发,不断总结经验,适时调整政策。

在报告中,温总理谈到2008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时,提出了五个更加重视,其中第一个就是更加重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谈到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时,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国际收支状况有所改善。

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增加就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展开,温总理的报告具体量化了这些方面的内容。在这些指标中,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创出最近5年来调控目标的新高。2008年通货膨胀压力较大,引起当前物价上涨的几个因素今年内还将继续存在,是今年物价调控目标创出新高的根本原因。

就宏观调控来说,温总理在报告中还进一步明确指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可见,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的“两个防止”没有改变。同时,报告还特别提到了宏观调控的灵活性与科学性问题,鉴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势必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不仅要密切跟踪和分析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更要及时灵活地采取相应对策,尤其要注意把握宏观调控的节奏、重点和力度,从而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避免出现大起大落。(摘自2008年3月6日中国网)

第2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一、宏观调控的经验总结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曾经是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怪圈,也是宏观调控在活力与秩序面前常常面临的两难选择。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宏观调控突出了调控和综合性、间接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大大提高,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微观主体放活了,宏观经济有序了,有效地解决了调控中的两难选择,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13年宏观调控实践基础上取得的成功经验。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宏观调控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治理整顿时期的反通货膨胀。执行宏观调控紧缩政策后,物价上涨得到遏制,通货膨胀得以缓解,社会总需求膨胀的局面初步得到控制。二是“八五”时期的“软着陆”。启动间接宏观调控,在“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指导下,经济实现了“软着陆”,既降低了通货膨胀率,又保持了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三是“九五”时期及“十五”初期的扩大内需。这一时期,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既成功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的不利冲击,又有效地克服了世界经济衰退带来的困难,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增长。13年来的实践使我国积累了丰富的宏观调控经验。

1、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提高宏观调控的综合性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的宏观调控,注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等各种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实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扩大内需”与发展对外经济紧密结合;二是坚持扩大需求与调整结构、改善供给并举;三是坚持投资和消费的双向启动;四是坚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合理搭配和协调运用。通过压缩基建规模、控制支出的财政政策,通过控制信贷规模、减少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顺利完成了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反通货膨胀的预定目标。通过在调控总量的同时,加大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在坚持扩大内需为主的同时,积极促进出口的增长,有效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防止了通货紧缩趋的加剧,通过发行长期建设国债,降低银行贷款利率,扩大融资渠道,放宽投资领域,促进了国有和民间投资的较快增长。通过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提高出口退税率,扩大出口退税范围,扩大企业出口经营权,改善通关环境,促进了出口的较快增长。通过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城镇中低收入阶层收入,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努力扩大消费信贷,确保了消费的稳定增长。

2、减少直接宏观调控的同时,重点加强运用财政货币政策调控为主的间接调控,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财政资金逐步减少直接投入竞争性领域,金融调控手段也从贷款规模限额管理转变为利用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型管理体制,主要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操作、外汇操作、再贴现等金融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

3、宏观调控政策适时适势灵活调整

“九五”前期,我国针对当时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情况,采取了“适度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随着通货膨胀水平不断下降,1997年在继续实行“适度从紧”政策的同时,实施了“稳中求进”的政策,两次下调利率,使经济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1998年以后,根据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逐步扩大,商品供给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和需求不足问题成为主要矛盾的形势变化,又由“适度从紧”、“稳中求进”转向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消费政策从限制消费转变为鼓励消费,政策目标从控制通货膨胀转变为抑制通货紧缩,并运用灵活的经济杠杆努力“扩大内需”,这一系列调控政策措施的实施收到了预期效果。

4、宏观调控政策的适应性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外需是我国宏观调控的战略重点,但为了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1998年及时灵活地提出宏观经济政策要立足于国内市场,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从注重追求增长速度转变为既注重增长速度又注重提高增长质量和结构优化升级,调控的战略重点从出口导向、发展外向型经济,转变为立足国内市场,积极“扩大内需”。立足于国内需求不仅作为1999年度的短期宏观调控取向,而且确立为以后的中长期战略方针,从而使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了可靠的保障,也标志着我国宏观调控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更高层次。

5、牢牢抓住经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放松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宏观调控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把促进发展作为调控的作用点。无论是遇到亚洲金融危机,还是百年不遇的特洪涝灾害,都牢牢抓住经济发展不放松,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实施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变革和调整宏观调控的内容、方式和手段,一方面在发展中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是通过实施宏观调控来促进经济改革与发展。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的实践,我国的宏观调控逐渐走向成熟,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0年,城乡居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但是,我国的宏观调控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也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如,经济增长问题、提高消费率问题、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加快战略性产业发展问题等,宏观调控本身也存在一个改革和完善的要求,如何通过自身的法治建设和制度创新,促使宏观调控突破体制性、政策,建立起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的政策体系、运行机制和咨询服务机构,使国民经济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是今后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二、宏观调控的新阶段特征

1、宏观调控的目标发生了变化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也必须具有市场经济发展的特征,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十六大报告进一步确定宏观调的主要目标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把这四大目标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目标选择,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目标的调整意味着我国的宏观调控更具战略性、宏观性,调控行为更为市场化、法治化,适应和满足了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也更有益于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2、宏观调控环境发生了变化

从外部环境来看,整个世界经济将进入重大调整阶段,动荡不安将构成其基本特点,国际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强,国际金融市场随时存在着金融危机复发的危险,但我国目前抵御金融风暴冲击的实力明显不足。从内部环境来看,经济运行机制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我国将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后期”,市场化改革将深入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经济也将在确保增长速度和追求增长质量的博弈中谋求发展。在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对外开放度日益增大,各种风险不断加大且相互转化的情形下,宏观调控的任务更加艰巨,而直接依靠金融行政手段进行调控的做法将被逐步弱化,代之以主要依靠公开的政策法规,更多地依靠财税政策等手段,这需要更大的透明度,调控的难度越来越大。

3、宏观调控特征发生了变化

一是结构性调控。从发展的角度看,我们的主要矛盾正由总量转向结构,要想在增长速度和提高质量上获得双赢,就必须着眼于经济的长远发展,将主要精力放在推进结构调整上,实施有效的结构性调控政策,在调控的手段运用方面也要更多地注意解决好对结构的调整问题。因为结构本身是一个动态性问题,始终会随着需求和技术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我们追求的不是一劳永逸式的调控,更不能着眼于一次性调控,否则调控出来的结构总会落后于客观发展的变化,而应必须实施一种动态的连续性结构调控。二是开放性调控。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和加入WTO,我国参与世界竞争和国内市场开放的步伐在加快、领域在扩大,外需和内需一起共同构成了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经济发展更多地受到世界经济走向的限制,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负面影响。我国要在走向全面开放和WTO框架下按照国际经贸规则进行调控,必须既保持宏观经济的内部平衡,也重视对外平衡。三是融合性调控。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宏观与微观的融合,二是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融合。调控是有层次性的,它既是一个宏观上的调控问题,也是一个微观调整问题。宏观调控政策只有融合、落实到微观层次上,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也就是说只有建立在微观层次自主调整基础上的宏观层次的调控才有可能实现预期效果。同时如何在融人国际市场中做好国内资源配置,站在全球范围来考虑国家资源优化配置,这也是宏观调控面对的新问题。四是动态性调控。商品从生产到价值最终实现,是商品价值由潜在的价值到实现价值的动态转化过程。同样,从社会再生产过程来分析,整个社会经济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性系统,是由若干动态环节组合而成的链条。同时,现代经济又是一个有秩序的动态体系,一旦这个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体系都要受影响,因此,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是动态监控。五是宏观性调控。在社会产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出现过剩的时候,生产要素的需求和使用将更加注重资源的配置效率,产品结构调整、资本结构调整、投资成本和风险控制作为供给形成的硬性约束条件已经形成,市场供给主体的微观行为更加自主化、市场化,也更具有效率性,无需直接的宏观调控就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这样的情形下,需要实施的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作用的宏观性调控,宏观调控的直接对象已不再是微观主体,而是促进有效率的竞争环境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形成,实现市场机制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公平性。

4、宏观调控理论有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实现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机结合,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调控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多年来经济建设总结的经验。十六大报告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宏观经济调控理论作了新的阐述。一是对政府职能作了进一步准确界定,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这一论述为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对宏观调控

目标作了明确调整,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三是对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作了新概述,把国家计划放在宏观调控政策中较为重要的位置,同时注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使用和各政策工具间的相互配合,重点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宏观调控理论体系。

三、宏观调控的改革和完善

1、宏观调控要有利于体制转型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我国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大趋势不会改变,实施宏观调控必须有利于体制转型。一是要处理好政策效应与体制效应的关系。在拉动经济增长,实施反周期对策中,政策作用和体制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二者比较,政策的效应来得快,但它是外生变量,不能持久;体制的效应来得慢,但它是内生变量,作用持久。在转型时期,拉动经济增长的体制因素尚不完全具备,体制作用还会受到很大限制,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把经济增长的希望全寄托在财政货币政策上而忽视从体制改革和创新中寻找出路。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必须有利于体制转型,把体制效应摆在首位,不能给体制转型设置障碍。二是要处理好拉动经济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关系,积极培育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和机制因素,不能以加深潜伏的财政金融危机为代价来保持暂时的经济增长速度。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实行时必须把握好“度”,在不牺牲财政金融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谋求GDP近期的快速增长。

2、宏观调控应在法治原则下运行

目前,不少基于宏观调控而实施的政策措施却背离了宏观调控的初衷,变成了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之所以发生这种偏差,关键问题就在于忽视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要遵循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要求,调控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从经济意义上看,宏观调控意味着政府退出市场竞争,成为真正的市场规则制定者与管理者;从政治学意义上讲,宏观调控意味着政府职能从管理性为主转换为服务性为主;从法律意义上讲,宏观调控则意味着政府在管理经济时,不再依赖领导者的臆断,而是遵循体现公民意愿的法律规则来进行。因此,无论从何种意义上去认识和实行宏观调控,都脱离不了法治原则和法制建设的要求。我们认为,宏观调控立法应当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立法应对宏观调控的权限范围作出明确规范;二是宏观调控主体应当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三是宏观调控的实施应当遵循规范程序和公正原则。 3、宏观调控要把握好目标平衡

成功的宏观调控既是各种调控手段和方法单独发挥作用的结果,更是各种手段和方法综合实施的成就。只有把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艺术性,调控的综合性、间接性、灵活性和适应性运用得当,才能在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就业率和国际收支四者之间寻求到宏观调控的最佳平衡点。经济增长率、通胀率、就业率和国际收支是宏观经济最重要的四个变量,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且往往难以同时达到人们期望的理想状态,因而被西方经济学称之为“神秘的四角”。但这四大目标是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的内在要求,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新阶段的发展需要,必须通过实施宏观调控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四者之间建立起一定的平衡。在寻求四大变量的最佳平衡点时,要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按照既定的战略部署,适时灵活地调整调控方式。

4、宏观调控要加快制度创新

要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顷利实现,宏观调控的实施也要与时俱进,进行制度创新,尽快突破行政性资源配置体系。目前,尽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宏观资源配置体系中,传统的行政性配置资源方式尚未发生根本变革。主要表现在,发展中的最稀缺的资本投入仍然采取行政性配置方式,一些竞争性行业的行政管制依然普遍存在,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等垄断行业以及土地、资本、人力资源等的市场化明显偏低,这些都十分不利于宏观调控的制度创新,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要打破传统的行政性资源配置方式,按市场经济规律,借鉴国际经验,实行间接的、价值化的和引导性的调控,突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取消财政资金直接介入竞争性领域的分配渠道,按照“法治、监管、自律、规范”的要求,健全金融监管和运行体系,提高金融防范风险的能力。

第3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关键词] 行政手段;调控机理;RFID农户结算卡系统

[中图分类号] 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02-0026-05

一、引言

我国小农户面临着日益突出的与大市场对接难的问题,[1]它使农民陷入“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决策困境,并引发了粮食安全隐患。粮食宏观调控机制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市场功能的作用不断弱化、调控政策的保障力和执行力下降的趋向,以及政策调整的步伐滞后于粮食形势、市场化形势、宏观调控形势发展等突出问题。[2]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以来的宏观调控虽然发生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之后,但是行政手段却没有像主流经济理论昭示的那样淡出宏观调控,反倒是一再被倚重。[3]吴能全等通过模型分析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行政干预不仅无法达到政府干预的目的,甚至会产生更大的背离,进而提出了一个基于市场交易的间接干预方式,试图通过信贷杠杆解决粮食购销市场中的信息与激励问题。[4]但由于没有解决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所需要的充分信息问题以及相关法律与规制的完善问题,因此它仍难以解决我国粮食宏观调控中的行政手段运用偏多、副作用较大等问题。

本文在分析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机理的基础上,着重对实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从既已研发并取得初步试点成果的RFID农户结算卡系统(以下简称农户结算卡系统)出发,对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信息化对策等进行重点探讨。

二、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机理分析

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是指通过行政系统、行政层次、行政区域中的一些主管单位及其所属职能部门与国有粮食企业对粮食价格等异常波动现象进行直接调节与相关环境治理的活动总称。其产生与发展的基本机理是对粮食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缺陷进行矫正。设Xi为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值,如粮食与农资等价格、种粮收入等;Hi与Li为市场自身调节与非行政手段调控所事先设定的Xi阈限值,则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Y可以表示为:

Y=Xi[Li,Hi]

Y=0 00

Li≤Xi≤Hi

这一函数表明,行政手段是否要进行粮食宏观调控应当由Xi与Li、Hi值来确定。当 Li≤Xi≤Hi时,粮食宏观调控的指标值在其合理的阈限范围内,粮食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没有必要或必须放弃;当XiHi时,粮食宏观调控的指标值超出其合理的阈限范围,则进行必要的粮食行政调控。也就是说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以及粮食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与社会化手段等作用,只是当他们失灵或存在致命缺陷时才进行行政干预(参见图 1)。

图1 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示意图 根据操作目标与政策工具的不同,可将粮食宏观调控中的行政手段细分为以下四类:(1)通过产业规制、贸易规制与市场秩序规制等对粮食企业的市场准入与过程进行监管;(2)对耕地、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直接控制;(3)对粮食宏观调控调控对象与主要指标进行直接干预;(4)对粮食宏观调控部门及委托的国有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行政监督。(详见表1)。

资料来源:作者据黄伯平“行政手段参与宏观调控:实质、特征与原因”(《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10期)及相关材料整理。

由于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因素异常复杂,且某个社会性事件引起的粮食价格上涨等情况会与粮食供应链牛鞭效应结合产生粮食需求与价格的连锁反应,因此有关部门只有对农资供应、粮食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各环节进行一体化考虑才能收到良好的系统调控效果,即某环节的调控效果会因另一环节的不利影响而大打折扣,如农资价格上涨会严重影响托市收购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因此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涵盖从田头到餐桌所涉及到的所有供应链环节(参见图 1)。由于作为一种外部性的直接控制,行政手段并不直接指向产生问题的本质,只能是应急之策、治标之策。所以,行政手段往往是在其它手段失效时才选择实施,且当粮食宏观调控形势较为缓和时,应尽量减少行政手段的使用,并努力通过其它手段来弥补行政手段的不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充分发挥行政手段在粮食宏观调控制度完善、微观规制与跨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等综合治理方面的促进作用,以期从本源上优化粮食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环境条件,有效减少行政干预。因此笔者认为,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不能仅仅界定为平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还应包括粮食宏观调控综合治理等内容,例如粮食宏观调控制度、法规、微观规制及跨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等。

三、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实际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突出问题分析

1993年我国粮食统销政策正式宣告结束,但不久就出现了波及全国的粮食销区库存紧张、粮价暴涨等现象。随后相继出台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等行政性粮食宏观调控举措(参见表 2),出现了随着粮食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地位与作用得到明显强化、行政干预所带来的副作用大日益显现等方面的态势。这里着重从2004年以来最具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方式——粮食最低价收购来说明。

1.粮食最低价收购的实质是政府基于微观规制的行政干预。

从2004年开始,我国实行了粮食最低价或托市收购政策。它主要指国家在粮食主产区,委托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粮总公司)等按政府事先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余粮,其基本出发点是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生产”的良性机制。但从实际操作上来讲,其实质仍是政府基于微观规制的行政干预。其主要表现是:1)实施最低价收购的地区、品种、价格、标准、时间、程序等由政府统一确定;2)国家对执行最低价收购的主体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通常仅有中储粮总公司一家,且所涉及的贷款发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负责、高额成本费用大多由国家财政特别列支等又进一步刚化了这种准入性;3)收购粮食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国家,负有看管责任的有关粮食企业通常是按政府要求对所储粮食进行定点、定时、定量、定品种与价格范围的定向拍卖;4)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托市收购的量往往超出区域收购总量的一半。据报道,从2006年6月1日到9月30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共收购托市小麦362.5亿斤,占河南省当年小麦产量的63%,远远超过往年50%以内的商品率水平;而中储粮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共收购814亿斤小麦,占全国小麦产量的40%。粮食最低价变成了事实上的国家保护价,形成了实质上的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5)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条例对实施过程与结果实施仔细而严格的多种行政检查,但粮食收购企业的寻租行为等仍然屡禁不止。

2.粮食最低价收购启动的频度高、副作用大

表3可以看出,2004- 2008年期间,托市价格制定得并不高,只有部分粮食品种启动了预案。2009-2011年国家大幅提高了托市价格,其中2009年提价幅度最大,各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均提高了15%左右;粮食最低价收购启动的频度也明显增高。每每启动预案都会对农民利益保护等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小看的副作用。2006年9月30日,国家“托市收购”结束,这时市场粮价仍徘徊在最低收购价附近,但从11月中旬开始,不少地方粮价大幅走高。这种情况使得政府又不得不采取与最低价收购刚好相左的迅速平抑粮价的做法,而这时离最终低价收购结束还不到2个月的时间。为此粮食最低价收购扭曲了粮食的真实市场价格,令市场供需信号紊乱,弱化了原来粮食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它极可能在托市的同时又埋下了人为刺激粮食涨价的隐患,从而使我国粮食经济呈现出越来越多的非内生性特点——过分依赖行政手段等。

3.对粮食最低价收购的执行主体监督协调难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承担着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信贷偿还、储存保管与委托拍卖等责任。由于它的库点相对较少,因此在托市政策执行过程中,绝大部分的收购任务由受委托的一大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同完成,这使得政策的责任主体与实际任务完成主体分离。中储粮公司不仅要开展收购业务,还要监管其委托的收购企业;不仅要控制好收购中的各种风险,还要妥善处理好自己与委托方的关系,以及公司政策性业务与增值性业务之间的平衡协调。中储粮的每个直属库平均要管理数十个委托收购库点,而且很多乡镇级的延伸库点比较分散,易出现托市收购粮的监管真空,从而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有鉴于此,2010年,除中储粮外,中粮集团、华粮集团、中纺集团也委托收储夏季小麦,但又出现了市场上一度哄抬小麦价格现象,因为收储有国家财政补贴,多收粮食意味着获得更多收益。于是粮食最低价收购的执行主体不管是多还是少,都存在着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协调等问题,而应对的常见办法,则是出台更多的监管措施,使最低价收购呈现出更多的价格管制特征。

(二)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问题的原因分析

1.种粮收入的长期偏低严重制约着市场机制的增强。

种粮农户所涉及的产权激励,首先表现为产权制度健全赋予农户使用耕地的排它权收益,其值的大小取决于耕地流转时的流转费或租金。其次是与排它权密切相关的交易权,主要表现为广大农户所种产品的市场交易收益。由于粮食生产、经营与调控间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问题等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我国种粮农户的交易权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与保障。2002年迄今出台的一系列以免税与补贴为核心内容的反哺农业政策,如全面取消农业税等虽弥补了一些不足,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种粮农民收入偏低的问题。因此如何提高并确保种粮农民的收入,并借此可持续地保障粮食安全就成了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指针,而当一些经济手段难以产生有效效果时,行政手段就成了粮食调控的最后选项。

2.我国粮食安全的突出个性制约着宏观调控经济手段作用的发挥。

2004-2011年我国粮食连续八年增产。可就在同期,出现了数次较大幅度的粮食价格大涨大跌现象[6]。面对这种十分复杂并带有应急性的粮食价格波动现象,着眼于经济手段作用发挥的一般性粮食宏观调控,往往难以收到如期成效。主要表现在我国粮食宏观调控所涉及到的政府部门众多,在目前法规基础相对薄弱、粮食产供销管理脱节现象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国内外粮食行情复杂多变,以及跨部门共享的粮食调控信息系统欠缺的情况下,常规性的粮食风险基金、粮食专项储备、经济政策等粮食宏观调控工具往往会错过最佳的调控时机。即使把握好了时机,也会因这些经济手段的固有不足及可能的运用欠当而难以收效。虽然政府直接干预粮食市场或价格同样会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及资源配置的低效率问题,但由于政府部门能找到一个处理效率与租金抽取两难冲突的解决办法,因此在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行政手段被越来越多地用于粮食宏观调控。

3.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重心有偏差。

平抑粮食价格异常波动往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故可以理解为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下策,而上策则是通过粮食市场化改革开放方案的顶层设计以及信息等支撑条件的改善,有效促进粮食市场流通的优化,并借此降低行政手段直接平抑粮食价格异常波动所带来的巨额成本。以《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5.31%为例,国家在收购环节对执行最低价白小麦政策的临时收储企业给予的各种财政补贴为每年0.054元/kg,相当于最低收购价的12%,如考虑后期集中竞价销售阶段发生的支出,我国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强制介入的财政成本会更大。但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往往重视了针对粮食价格异常波动的粮食宏观调控,而忽略了比它更重要的粮食宏观调控环境治理。其主要理由为,我国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文件较多,内容过于粗放,且经常处于变化状态,容易产生理解与执行方面的短视性、偏差或随意性,而业内普遍看好且又非常基础的《粮食法》却因涉及的多方利益难以协调等而迟迟没有出台[7];有调控部门对各类粮食企业所收购的粮食数量、质量、品种、时间、地点、物流等信息掌握不准,对各类粮食企业是否按有关调控要求进行储运、吞吐等信息掌握不及时,从而使有关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与快捷响应性显得十分缺乏。

四、基于农户结算卡系统推广视角的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对策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有效解决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问题需要从行政手段平抑粮食异常波动本身,以及粮食宏观调控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上面所说的最低价收购来讲,则主要是对其产生的条件及所处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如通过更大力度的农民种粮直补与信息化建设等增强粮食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能力等。而在这里,则主要从农户结算卡推广视角对学术界探讨相对较少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对策等进行分析。

农户结算卡系统,即《农户结算卡示范管理系统》是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国家级重大研究课题,其基本目的是通过农户结算卡实现全社会的粮食流通信息采集,准确掌握试点区农户粮食交易数量、市场价格行情、粮食流向等信息;通过采集数据的处理及交换,为有关部门实行精确的粮食宏观调控,以及农户按商品粮数据发放种粮补贴等提供准确依据等。2010年,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粮食局与奔牛镇人民政府等在江苏省常州市奔牛镇范围内进行了该项目的联合试点,并于夏收夏种期间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农户结算卡项目初步试点的效果喜人,能真实反映粮食生产与流通的基本数据,农户结算卡项目客观公正,能够充分发挥各种惠农补贴的促进作用,农户结算卡项目真实可信,能够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动态信息农户结算卡项目涵盖面广,有助于形成全方位的为农服务体系。[8] 而在这里笔者更感兴趣的是,农户结算卡系统有助于从信息化角度促进行政手段更多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优化,具体表现在:

1.农户结算卡系统使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更好地建立在发挥而非削弱市场作用的基础上

虽说现行的农户结算卡仅包括农户耕地、播种面积、品种结构、计划交售数,以及实际交售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对象、价格、货款、财政补贴等情况,但随着人们的意识提高与有关作用的日益显现,农户结算卡所能承载的信息可以涉及农户产前、产中与产后三个领域。农户产前领域信息包括农业机械、化肥、水利、农药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需求信息;农户产中领域信息包括具体种植与相关服务等需求信息;农户产后领域信息包括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运输、营销及生活消费品等需求信息。从而形成粮食宏观调控及相关服务部门充分了解并有针对性地满足农户需求的“众星拱月”效应,有助于增强农户参与粮食市场竞争的动力、能力,进而能使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更好地建立在发挥而非削弱市场作用的基础上。

2.农户结算卡系统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多环节协同

由于农户结算卡能准确掌握农户交售粮食的数量、质量、价格、时间等具体数据,因此能真正地按图 1所要求的那样进行一体化的粮食生产调控、流通调控与消费调控,特别是有利于做到按农户交售粮食的数量与质量进行财政直补等,并借此改变“种粮收入长期偏低严重制约着市场机制的增强”的不利格局,从有关条件的创造上促进粮食宏观调控效果的改善(参见表4)。

注:①根据粮食流通信息化解决方案[9]与有关调研整理而成。

②种粮农户的能力与相关部门服务成正比。

3.农户结算卡系统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缺陷的矫正

防止粮食宏观调控多主体难以协调的关键是实时、准确地掌握我国粮食收购情况,包括收购主体、对象、价格、品种、数量、质量、地点、货款、补贴与进度等。由于通过农户结算卡系统能快捷有效地掌握我国粮食生产与流通的总体情况,以及国有粮食企业实际收购、储存、销售及地区分布等情况,因此它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缺陷的矫正,从而为政府统筹考虑粮食收购、价格调控与行政监督等奠定重要的数据基础。

五、结论与建议

我国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呈现出非降反增之势,相关负影响也日益明显,需要从行政手段平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本身,以及相关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协同努力。由于农户结算卡系统可以使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更好地建立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多环节协同与缺陷矫正等,为此理应得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但令人遗憾的是,农户结算卡系统项目因涉及到的多部门难以协调而致使进一步试点过程中的每斤稻谷2分钱补贴没有落实等而被中止,进而影响了对有关农户种粮、售粮等年度(一年两季)数据更为重要与必要的掌握。为此建议国务院把农户结算卡系统的进一步试点与推广作为改进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事项来抓,并尽快落实期间所涉及到经费拨付,以及相关软科学研究、政策配套调整与建设等费用开支;由发改委牵头对既已试点的农户结算卡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度挖掘与系统提升,形成我国农户结算卡项目的推广规划,并在此基础上优先考虑对分散在公安、财政等许多部门的土地面积、农户住址、身份证等农户信息进行整合式管理,以方便农户结算卡项目的实施及其对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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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Xiaohui. Research on China’s Grain Price Fluctuation and Regulation. Doctoral Dissertation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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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关键词: 货币政策 国家宏观调控 经济学思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于2010年12月5日,会议总结了2010年一年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成效,指出,2011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2011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过快增长。联系一年多来我国的经济运行情况,结合国家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措施,我们可作以下经济学思考。

1.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积极的调节作用。但是市场作用不是万能的,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造成社会上过多的货币追逐热销的商品。自2009年10月份,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产业及产品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

2.通货膨胀的压力仍未减轻

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数量,从而引起纸币贬值,物价上涨叫做通货膨胀,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上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同货币的流通速度成反比。由于投资过热,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仅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的4个月中,生产资料的价格涨幅就达7.1%,2010年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达6.1%,全国的房价水平在前9个月上涨了14%,钢材、有色金属价格平均上涨20%―30%以上,生产成本又在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进一步影响了人们的消费心理和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出现通货膨胀,人们手中的钱不值钱了,存款所代表的实物量少了,势必影响人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必须抑制通货膨胀。

3.国家的宏观调控初见成效

国家的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物价水平上涨的情况和趋势,早已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适当控制国家资产投资规模,坚决遏制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是2011年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施,使部分商品价格大幅度上升的态势得到有效控制,并提出2011年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4.市场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

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市场发挥主要的基础性的作用,而国家的宏观调控也在发挥必不可少的作用,那种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已经不存在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够为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发挥更有力的作用。只有把市场调节和国家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5.货币政策较财政政策更灵活

财政政策是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所采取的指导方针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银行有关的一系列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则属于货币政策。在抑制经济过热方面,因改变税法或采用增税等财政政策都需要时间,这就使财政政策不可能具备货币政策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6.货币政策的“杠杆性”作用功不可没

在控制信贷发展方面,央行早已连连出手,通过2010年的货币政策可以看到,全年通过几十次公开市场操作,净回笼基础货币超过1万亿元,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加大基础货币回笼力度。2010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提高二套房贷款利率,要求商业银行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7、8、9月央行连续三次召开窗口指导会议,要求金融机构防范各类信贷及流动性风险,从2010年11月29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调高至18%。

这些政策在2010底已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以来,央行针对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及时调整调控的力度和重点,7月6日,宣布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同时,央行宣布从7月25日起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利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制度提高0.5个百分点。这一连串的政策措施,意在收紧银行资金流出的“阀门”。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中长期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这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有利于防止企业过多占压资金,缓解部分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7.体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说明了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8.银行的作用

银行作为信贷中心、转账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是资金活动的中枢神经,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关键部门,是整个经济活动的总枢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主要是通过银行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为我国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是再生产顺利进行的纽带。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我国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银行通过资金活动,一方面,促使企业内部的产、供、销连成一体,另一方面,又像纽带一样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连接起来,沟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

(2)银行能够掌握和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信息,为企业和国家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银行是观测企业经营和国家经济状况的“气象站”“寒暑表”,经济研究和决策部门可以根据银行的存款和贷款数量大小的变化,信贷资金周转的快慢,现金投放和回笼的多少,转账结算的数量和方向的变动趋势等信息,全面掌握社会经济的动态,并据此分析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5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由于在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的特殊性,房地产市场成为政府干预措施最多的一个市场。正如著名的房地产经济学家奎格里所说:“所有国家都有某种形式的住房问题,且不管它们对自由市场和中央计划是什么取向,都采用各样的住房政策。它们以各种复杂形式控制、调整和补贴房屋的生产、消费、融资、分配和区位。事实上,与其他商品相比,住房或许是所有消费品中受管制最重的。”

但这种部门或产业管制毕竟还没有上升到宏观调控的高度,至少在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前,学术界在宏观调控目标是否应该关注以房地产作为主体的资产市场上还有争议,但现实永远是最好的老师。浏览近两年诸多文献,学术界似乎已在此问题上取得了难得的共识,即宏观调控的目标应该关注资产价格。

但接踵而至的问题是,对房地产市场如此之多的调控,尤其近来号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究竟有没有效果?坦率地说,我们认为已有的宏观调控措施确实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多年以来,学者们认为中国的宏观经济存在着一个“刹车容易启动慢”的毛病。不过,在新兴的房地产市场却完全不是如此。从2003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看来,“启动”很容易,“刹车”却很慢。无论是“史上最严厉的调控”,还是2003年以来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如果从要实现的预期目标,即“使房价回归合理价位”来看,确实都是成效不彰的。

二、房地产调控成效不彰的根源何在

第一,我们认为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必须更明确。多年来,在决策部门的调控目标表述中往往都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不得不说,如果紧缩性调控的目标只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那实际上离公众的预期是有相当距离的。由于有这个目标,一些真正有助于房价降低的措施就很难得到实施。例如,2010年10月,上海虹口区拟恢复2007年曾经实施的按照房价增值部分20%的交易个税方案,但一个星期之后就无疾而终。所以,多年以来的宏观调控给公众的感觉就是,政府对房价下跌的担心多过对房价上涨。这样一来,无论是消费需求还是投资需求,在这种调控目标下产生的心理无疑是“原来房价还会涨的,只是不要涨的太快”,于是便引发了下一轮抢购热潮。

另外,现在有一种观点,就是主张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的目标应该是提供保障性住房而不是使得房价回归合理价位。这个我们是不认同的。如果房价控制不住,保障性住房的压力就更大;相反,如果能够稳定房价,可能根本没有必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否则,今天大量的保障房建设,除耗费巨资外,极有可能在将来房价泡沫破灭时,加剧住房价格下跌的速度、造成新的问题。当然,我们绝不是否认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并且也认为政府确实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欠账很多。

第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有待加强。房地产调控主要是谁的责任?应该是中央政府。毕竟,中央政府(包括央行)几乎控制着宏观调控的所有手段;但有两个特点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不可能仅仅作为决策的执行者。一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二是房地产商品本身的区域性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基本上归地方政府支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动力是不对称的。在扩张性调控时,地方政府更“给力”;在紧缩性调控时,中央政府更着急。我国的房价下跌一般并不会像美国那样酿成金融危机(我国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首付制度是最大的防火墙),最有可能的是会出现地方政府的财政危机。因此,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不希望房价下跌。2010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达到2.7万亿元。土地财政有增无减,决定了地方政府不情愿对紧缩性调控给予完全配合。因此,如何在紧缩性调控中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设计一套激励相容的机制以保证地方政府主动参与到调控中来,实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良好协调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第三,宏观调控措施要形成合力而不是相互冲突。例如,我们近期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央银行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会显著的影响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现金持有水平。能说政策没有效果吗?但综合起来,对房价确实有可能无效。原因在于,即使我们能证实紧缩货币政策会迫使房地产上市公司通过加快推盘以增加现金持有量,但同时房地产上市公司也可能会放慢开发进度减少土地购置,同时土地供应收紧或者通胀预期升温,这些都会削弱甚至完全抵消紧缩性货币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总体上看来,由于金融和货币政策具有调控总量的特点,使其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中不如税收政策和土地政策有效,但土地政策往往又受制于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因而,金融、货币、税收、土地等各项政策应配合使用,形成“组合拳”。此外,调控的对症下药也非常重要。我们认为,2009年以来的购房需求很大一部分是通胀预期支配下的民众恐慌性购房,因其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很难有实质的效果,最终各地纷纷祭出限购令。在其他政策的配合下,我们预期限购令的继续实施将会对房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从常态化调控走向制度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高房价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在住房领域的映射:长期存在的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大量人口向东部集中;收入分配的不合理;腐败现象的蔓延;货币超发带来的流动性过剩以及整体通胀预期;乃至于宏观经济的内外失衡等这些矛盾中的任意一个都会对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形成巨大压力。所以,仅靠房地产宏观调控解决这些问题真的很难。大环境如此,当我们批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成效不彰的时候就不能求全责备。

我国的改革在很多时候都具有危机推动的性质,1998年启动的城市住房改革同样如此。这种危机推动的改革往往在“终结旧体制”,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出售已建公房方面力度很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实现既定的改革目标;但在“建立新体制”方面则不尽如人意。特别是针对日益庞大的“体制外”群体,该制度基本上无能为力。

第6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一、宏观调控

(一)何为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策略对国民经济实行的调节与控制的过程,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经济行政管理的职能。由于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反映运行总的经济需求,所以宏观调控的权利只能属于国务院。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动态平衡。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政府需要通过有效的经济政策和制度来调节这种总的平衡。一旦市场因为供求关系失调等原因发生问题或者产生了混乱,政府就能够通过出台相关的专门针对该类问题的经济政策来在宏观上调节市场的运行,稳定经济的发展趋势,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均衡增长。

(二)为什么要宏观调控。

1.市场不能够调节所有的经济领域。像枪支弹药等武器,公共产品等涉及到国家人民切身利益的领域就不能让市场去按照市场的规律调节,而应该根据有关情形,由政府来调节。

2.市场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市场也会失灵。如:外部效应,公共产品,市场垄断,不完全市场,不完全信息,收入分配不公平,宏观经济运行不稳定等。

3.宏观调控有利于帮助人们认识市场的弱点和缺陷。

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促进收入分配公平,进而维持经济稳定增长,最终使社会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三)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的手段一共有三种。分别是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一般是通过经济政策来实现。而行政手段一般通过政府的有关命令实现;法律手段则主要指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宏观调控,要将这三种手段综合运用,要使这三种手段之间达到相互适应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坚持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的调节方法,并以间接调节为主。直接调控一般是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实现,比较生硬而不缓和。而间接调控则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相应的经济目标,一般会利用价值规律,并且顺应了市场规律,更为缓和,更容易被受众接受。直接调控可能见效更快,有利于快速解决当前问题,但却很有可能治标不治本,而间接调控恰好弥补了直接调控的缺点,尽管间接调控产生效果会慢一些,到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长远来看,对解决问题更为有利。因此,要将这三种手段有机地结合运用,发挥出宏观经济调控的最大功能。

二、财政政策

(一)何为财政政策。一般情况下,财政政策是指政府在-定的历史背景下,为完成社会经济稳定,促进公平和效率相协调的任务,通过税收、公共支出等方法来分配社会财富,而制定的财政政策和策略。另外,要注意财政政策有阶段性和相对稳定性,有导向,协调,稳定的功能。

(二)财政政策的分类。财政政策由于其分类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于财政政策具有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不同,可以把财政政策划分为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二是依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不同功能,这样就又可以划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三是根据财政政策发挥调节作用的地方不同,将财政政策划分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

(三)财政政策的应用。如果供大于求,可以选择使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样就能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赤字来拉动社会总需求,刺激消费,进而消费掉多出的社会产品。但如果当供小于求时,就可以使用紧缩性的财政政策,通过减少财政赤字,增加国债发行,减少投资需求和财政补贴等手段刺激生产,适当减少社会总需求,这样就可以缓和社会总供给不足所造成的矛盾。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可以搭配使用积极和消极这两种财政政策,要增加财政补贴减少国债发行等政策刺激总需求增长。另外,还要抑制社会总需求,使二者逐渐趋于平衡。社会总供给小于社会总需求也可以同时使用这两种战略。通过缩减财政开支,缩减财政赤字,增发国债,减少居民消费补贴等方式来缩小社会总需求。另外,也要刺激社会总供给的增加。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仍应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三、货币政策

(一)何为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通过各种工具和方法来调节货币的总量和利率以实现某些特定宏观经济目标的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所制定的货币供应和货币流通管理的基本准则。通过市场利率的变化来影响民间的资本投资,影响总需求来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各种方针措施。调节总需求的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为法定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和贴现政策。

(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不是绝对的,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经济运行态势作出合理的搭配和选择。一般情况下,当经济过热,总需求又过于旺盛时,应该采用双紧政策。在当市场疲软,经济过冷时,要采用双松政策。在结构失调但是经济又有一定热度时,应采取紧货币,松财政的政策。在经济下滑时,应采取松货币,紧财政的政策。

四、结语

第7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影响下半年宏观经济运行的几个重要问题

1.房地产增长预期在明显下调,但能否实现预期中的“软着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中主要是政策的落实力度问题。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落实力度问题将明显影响此轮宏观调控的最终效果。今年年初以来,由于一些地方房价上涨持续过快、房地产投资和消费继续出现过热增长的趋势,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央行提高房贷利率和按揭首付款比例、国务院的两个“八条”以及2005年5月11日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是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措施、防止投资增长反弹的重要举措。这一政策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欢迎,特别受到广大普通住房消费者的高度期待。但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一些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却产生了很多的抵触情绪,落实的力度可能大打折扣,影响房地产调控的成效。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仅从自身局部利益出发,对房地产业发展过度依赖和暧昧,而没有从国家全局的高度认识房地产投资、消费与价格长期过快增长可能对国民经济产生的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影响。

2005年1~5月份城镇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719.3亿元,同比增长26.4%,比一季度快1.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和全年增幅分别回落8.4个和0.8个百分点(见表1)。

二季度投资增幅比一季度加快主要是由于去年二季度基数较低,去年二季度投资增长24.2%,比去年一季度的47.8%回落幅度接近一半。因此,投资在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正在逐步由前期的过快增长状态向中期均衡增长水平转变。

现在的情况很明显,下半年房地产增长如果不能实现预期的“软着陆”,此轮宏观调控将很难实现预期效果。投资过热将会再次出现,资源瓶颈将会继续加大,煤电油运也会更加紧张,不仅如此,房地产泡沫化继续发展将会产生金融风险明显增大、使经济可能出现大起大落、因近期住房消费透支过多而使未来居民长期消费能力下降、使服务业的成本加大而抑制服务业发展等问题。

2.出口增长可能明显放慢将对下半年经济增长产生较明显的压力。许多迹象表明,下半年出口增长很可能明显放慢,将对短期经济增长产生较大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拉低工业增长速度,导致就业增长回落和GDP增长放慢;出口产品增长放慢与一些长线产品产能加快释放结合,使通缩的压力增大。但这只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暂时的压力,而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影响不大,而且会有许多有利影响:如出口增幅的明显放慢,将适度减少顺差,使人民币升值压力减轻;出口明显减速将迫使国内企业在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同时,出口增长放缓将有利于一些地方政府重视挖掘内需增长潜力等。

3.金融货币政策偏紧将对投资增长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当前一段时期货币供应量增长是否恰当是影响下半年经济会不会出现过度调整的重要因素。当前金融环境偏紧,在当前投资增长预期明显下降、物价增幅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有导致经济增长调整过度和使通缩压力增大的风险。当前金融货币政策偏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货币供应量增长处于偏紧的水平。从1998年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来,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性最强)出现了两轮快速增长,第一次是在1998年年中开始,持续到1999年第三季度,其与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结合,结果使宏观经济在2000年出现重要转机,之后因M2和M1增长相继回落,导致经济增长有所放慢;第二次货币供应量M2加速增长发生在2002年8月至去年二季度末,因其加速更为明显及持续时间较长,使中国经济在2003年后出现了明显的投资过热现象。目前M2和M1双双增幅回落到较低增长区间,M2增长持续10个月低于15%的水平,M1增长出现了两波段的明显回落,目前已持续徘徊在10%左右,比1998~2001年出现通货紧缩的最低水平还低(见图2)。

二是月短期贷款增加额持续减少,表明企业流动资金偏紧。从表2中可以看出,短期贷款月新增加额在2002年~2004年一季度出现了持续性快速增长,而2004年二季度后受国家加强信贷调控政策的影响,月增加额明显减少。2004年5~12月,短期贷款净减少了408.2亿元,其中有4个月为净减少。进入2005年后,这一状况持续。去年企业因利润增长较多并不明显感到流动资金紧张,但今年将明显不同,在今年企业利润增长大幅下降的情况下,银行短期贷款的继续放慢将使企业资金压力明显增大(见表3)。

三是总的贷款增长率持续明显放慢。今年5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8.63万亿元,同比增长12.4%,比一季度末回落0.6个百分点,比上年5月末和去年底分别放慢6.2个和1.8个百分点,增长率回落的幅度超过了各层次货币供应量(见图3)。

总之,当前有三大问题影响下半年的短期经济运行。房地产“软着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将影响此轮宏观调控的效果,并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出口增幅可能出现明显回落及金融货币政策偏紧则对短期增长的稳定性会产生较大影响。只要应对得当,这些短期性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基础便会更加牢靠。

经济增长趋势判断和下半年增长预测

1.经济增长是否将进入“周期性的低迷期”。

受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影响及出口增长可能下降、当前金融货币政策偏紧等因素的影响,下半年经济增长将会继续回落。国内外的一些专家开始担心,中国经济可能步入深幅且持续时间较长的调整阶段,并伴之于出现通货紧缩。我们认为,这是合理放慢,而不是转折,并不意味着中国经济未来几年将进入“周期性的低迷期”。

首先,自去年二季度以来的经济增长率放慢,符合宏观调控的目标。从幅度上讲这种放慢相对平缓且适度,更重要的是这种增长放缓正是宏观调控希望看到的结果:把经济增长的速度适度降下来,而把重点放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优化结构上,且在增加消费需求上多下功夫。

其次,短期增长的适度放缓有利于中国经济中长期保持快速稳定发展趋势。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看,未来一段时间内投资和出口增长可能明显放慢会对短期的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压力,但我们认为,即使这导致经济增长被明显拉低,但较长时间内我国仍能保持8%以上的增长。因为投资和出口增长的调整是迟早要发生的,这有利于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符合中长期增长的目标,即适度调整是主动性的,且是为今后更长时间的稳定快速增长创造基础。预期中的增长调整,不仅不会使我们对中国经济增长前景悲观,反而应该是更加乐观。如果今年调整得好, 2006年、2007年以及今后几年的经济增长会更好。

其三,从周期的观念来看,短期增长的适度调整可以认为是两阶段高增长的“间隙”。因为中国经济将在较长时间内处于新一轮快速增长周期之中,且短期周期也没结束,实际上因宏观调控可能会明显延长,这有点像80年代中期的情况。

最后,最近连续2个月CPI回落到2%以下,并不表明我国经济将在下半年或明年进入新一轮“通缩”。一方面,2005年4月和5月物价增幅的显著回落在相当程度是由于去年基数较高作用的结果,预计2005年6~9月份物价水平仍为在低位增长,但扣除基数影响,实际物价增长应该仍会保持2%以上。另一方面,目前实行的稳健型宏观经济政策将使发生通缩的可能性明显降低。可以这样来理解此轮宏观调控的深意,即从中期角度看,宏观调控不是防“通胀”,而是防“通缩”。抑制投资过快增长既是为了明显缓解资源瓶颈约束及解决资源配置失衡问题,又起到了减缓未来几年可能出现的生产过剩压力。因此,近期中国经济增长适度调整反而降低了未来通缩发生的可能性。

2.对下半年经济增长指标的预测。

全年GDP增长呈明显的前高后低的走势。主要是因为受投资增长在房地产明显降温的作用下继续回落及出口增长将逐渐走低的影响。预计2005年下半年两季增幅回落较为明显,分别达8.6%和8.2%,全年经济增长为8.8%,比一季度回落0.6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由此,宏观调控的目标基本实现。

下半年投资增长调整的幅度相对大一些。预计2005年上半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全社会投资分别增长25%和22%。三、四季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20%和16%,预计全年50万元以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将超过7万亿元,同比增长20.6%;全社会投资全年将达83390亿元左右,增幅将由上年的25.8%降至19%左右。其中房地产投资增长将在三、四季度呈大幅回落的走势,预计分别增长15%和12%,全年房地产增幅将自2000年以来首次回落到不足20%,增长18%至19%。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房地产商及消费者对房地产增长的预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既是基于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也是基于市场内在的变动要求,如地方政府不得不降低对房地产发展寄予的过度预期,房地产商不得不收缩投资计划及降低收益预期来适应宏观政策的变化,而广大消费者在住房消费上也越来越趋于理性,一些投机炒房将会明显退市,这在美元升值及人民币升值压力将有所减弱的环境下,更是如此。

下半年出口增长回落的压力将逐步增大。一是在出口规模已经较大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增长难度越来越大。二是今年上半年的出口高增长与前两年有所不同,今年出口高增长是在工业制品出口增长逐步放慢、初级产品出口有所加快基础上形成的,工业制品出口增长的逐步放慢将带动全部出口增幅明显回落。工业制品出口增长由2004年的37.0%回落到今年一季度的34.8%。受国际初级产品价格大幅上升的影响一季度初级产品出口增长高达35.1%,比全部出口增长快0.2个百分点,比2004年增幅16.5%快1倍以上。但最近国家出台的一些对初级产品出口的抑制政策及国际初级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较大等将使初级产品出口增幅放慢。三是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增幅的明显回落与外商企业出口增幅放慢也显示主导性的出口增长在明显减速,下半年这种减速会更加明显。四是我国纺织等劳动型产品出口近期受发达国家和不少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的阻挠,这方面的出口增长难免将受到相当大的影响。预计,上半年出口总额为3365亿美元,同比增长30.3%,1~3季度和1~4季度出口增长则将分别回落到24%和20%,呈明显的增幅下降趋势。

CPI增长在三季度受基数影响继续回落后四季度会有一个反弹。全年CPI增幅将肯定在3%以内,我们预计为2.2%。工业增长和消费增长是经济增长的两个稳定器,下半年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态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将增长15.7%,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幅为10.4%。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增长12.8%,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将超过11%,比上年有所加快。(见表4)

对宏观调控的认识和政策建议

一、对当前宏观调控的几个问题的认识。

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与实施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密切相关。这一点在此轮宏观调控中反映得最为明显。我们认为对去年以来实施新一轮宏观调控内涵和方式的把握,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宏观经济走势。特别是宏观政策的三个着眼点或特点对中国经济保持长期快速增长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努力使短期宏观调控目标与中期稳定增长目标相一致。以控制供给为主的此轮宏观调控从中期的观点看主要是反“通缩”,而不是表面看的是反“通胀”。受技术进步加快、市场的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供给过度膨胀的概率远大于需求过度膨胀的概率,正因为如此,新一轮宏观调控是加强对供给过度增长的抑制,防止供给过度引起新一轮生产过剩及通货紧缩,以及引起当期资源供给的过度紧张、造成资源利用的严重浪费。正因为有这样的政策考虑,未来再次发生通缩的概率明显降低。与此相对应,防止通货膨胀在制定金融货币政策上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金融货币政策的重点应主要放在对金融系统风险的控制和促进就业和消费的稳定增长上。

2.今年加强需求侧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针对个别行业(房地产)的需求过度膨胀,防止经济增长出现更严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高度重视并有效实施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事关此轮宏观调控的成败。从亚洲国家经验来讲,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最大障碍和最大风险是因房地产过度繁荣而引起泡沫经济。因此,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不仅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而且是未来宏观经济政策需长期关注的问题。

3.“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措施,体现了对行业增长不平衡、地区增长不平衡、城乡增长不平衡等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宏观调控由单向(一路松或一路紧)型设计向复合型设计转变,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时充分考虑各地、各行业的增长差异性。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也是一个明显的挑战。

二、政策建议。

1.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中央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使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使宏观调控的成果进一步巩固。要把短期调控房地产的目标和建立房地产业长效稳定增长的机制综合考虑,从根本上消除产生泡沫经济的隐患。要形成这样的共识,房地产业持续过度繁荣是难以持续的,合理的增长调整符合各地方及中国经济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在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尤其要防止出现房地产泡沫及演化为泡沫经济。重点是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三个“转变”。一是重新确立住宅消费和投资理念,二是加快完善房地产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三是改变和完善住宅的生产销售方式。

(1)要从三个层面促进房地产发展观的转变。对政府来讲,房地产业应理解为一个被动型的产业,是社会福利的重要表现形成,不能作为财富增值的重要手段,相反应该调节。政府要引导大众消费,促进住房大众化需求发展,而不是鼓励大众投资。对房地产商来讲,塑造理性的房地产发展观,就是对满足大众住房需求为己任,尽可能提供相对廉价的住房商品,通过扩大规模和品质来盈利,要实现企业追求适度利润与政府的福利最大化目标相统一,才是房地产业正确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对广大普通消费者来讲,观念转变是,住房是一个必需的耐用消费品,通过大众炒房甚至投资来追求巨大的增值空间是理论上的错误,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

(2)加快完善房地产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主要是要在税收政策和行业风险控制和规范运作上要做长期有效的制度安排,特别是政府房地产政策设计上要以防止泡沫化、抑制投资炒作为目标。

(3)改变和完善住宅的生产销售方式已经是一个迫切的任务,房地产的生产和销售方式不发生重要转变,那么投资炒作将会以各种形式重复出现,而且在现在的利益纷争格局中,调控的难度越来越大。我国房地产生产销售方式的转变应由目前所采取的香港模式转变为美国模式,即只允许出售现房不允许出售期房。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既要防止降温失败,又要防止降温过度。当前至关重要的是防止降温失败。

第8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2005年中国经济十大热点预测”座谈会上部分专家评委的发言摘录

一、农民增收的基础仍很脆弱

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8%,为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年份,但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首先,它只是一种恢复性增长,1998-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长3.9%;其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拉大的状况仍未改变。尽管去年农民收入恢复增长明显加快,但增速仍低于同期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83年的1.82:1,逐渐扩大到1990年的2.2:1,2000年的2.79:1,2004年的3.21:1;再次,从今年农民增收的前景看,面临的难度在增大。支撑去年农民较大幅度增收的几大因素中,政策方面,中央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力度仍在继续加大,但政策递增效应可能会有所减弱;农产品价格方面,继续明显上扬的可能性不大。去年粮食价格上涨幅度高达26.4%,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因素。随着去年早稻、夏粮和秋粮的持续好收成,进入4季度以来,集市粮价趋于稳定,考虑到各地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提高、世界粮食的丰收,今年粮价总体上可望保持基本稳定。气候因素方面,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总之,去年农民收入打了一个翻身仗,主要是多种短期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在我国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方面从思想上和具体政策措施上高度重视农业,一方面要逐渐形成对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大力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机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另一方面,要围绕加快农业税减征进度、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等环节,千方百计为农民减负。

二、关于宏观调控的几点认识

在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及时、果断、有力、有效宏观调控措施的综合作用下,去年我国国民经济克服了一些不稳定、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好形势,但目前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已取得的成效仍有待巩固,宏观调控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搞好当前宏观调控,关键是要认真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并把各项政策措施具体落到实处,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继续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方针不动摇。调控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各地扩张的愿望仍很强烈,扩张的机制依然存在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防止旧病复发,调控付出更大的代价;二是要牢固树立要发展,更要科学地发展的观念。近期频繁出现特大煤炭安全事故,血的教训提醒我们,以大量消耗资源、侵占土地、污染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把经济发展转到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三要把握好调控的重点和力度,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灵活性。要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强前瞻性分析,适时适度调整宏观调控的力度。要看好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加强对投资特别是新上项目、油价及生产资料价格等的追踪监测;四是要把深化改革和加强调控很好地结合起来,防止以调控之名,行行政干预之实。当前经济运行中反复出现的盲目投资及引发的较大波动,其根源在于体制机制的不合理。改革要加快,但同时也要兼顾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版权所有

第9篇:宏观调控的任务范文

一、正确处理宏观调控总量目标与其他目标之间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处于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大国,同时又是一个开放度很高的国家,宏观调控面临的经济背景较为复杂,这就决定了政府在进行总量调控的同时,必须兼顾其他目标。但由于这些目标之间的关系有时很复杂,有些是短期变量,有些是长期变量,这就迫使宏观调控部门必须在看清楚这些经济变量关系的基础上,在多重目标中进行有取舍的选择,否则会造成主要目标的模糊不清甚至目标之间的相互冲突,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比如,本轮调控在抑制过剩产能、缩减贸易顺差和控制流动性过剩等方面同时下手,但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

收入分配机制是一个由制度所决定的长期变量,不是短期内可以调整好的。如果把保增长作为短期经济运行的首要目标,顺差扩大与货币过剩以及资产价格上涨就是保增长所必须支付的成本,也是保持较高增长率的前提条件。再比如,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初衷是稳定出口,但出口退税针对不同产品有降有升,被多个政府部门当做政府实现多重目标的工具:显性目标是优化产业结构、稳定汇率;隐性目标则是调整货币政策、增加财政收入。多重目标之间可能相互掣肘、自相矛盾,大大降低了政策的效果。从未来趋势看,宏观调控四大总量目标应该兼顾,但在宏观经济调整尚未见底、就业形势空前严峻的新形势下,“保增长”和“保就业”应该置于更为优先的目标,而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则作为兼顾目标。在“保增长”和“保就业”两大目标中,应把“保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政府投资和银行信贷应重点向对就业带动作用大的部门倾斜,通过增加就业扩大消费需求,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宏观管理的关系

本轮经济景气周期中,宏观调控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反复“偏热”,针对土地使用和生态环境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国土和环保部门加入了宏观调控部门的行列。例如,前环保总局组织开展“环评风暴”、国土资源部开展土地督察等等。这些政策措施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热、提高投资项目质量的效果。但在经济下滑期,这些部门是不是需要配合调控主要目标而放松经济管理职能、放宽市场准入?显然,周期性的加强或放松土地、环保和行业准入政策是不适当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宏观调控”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的关系,把常规性经济管理职能与反周期的调控职能分开,把确需强化的部门经济管理职能通过法定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的范围、方式与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比较多、比较集中的情况下,要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坚决杜绝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高一资”项目死灰复燃。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节能减排方面行之有效的一些经验做法,及时制度化、法制化。不能把市场准入等经济管理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混为一谈,防止在采取宽松调控政策的同时降低环保、能耗等市场准入门槛,使“十一五”前3年来之不易的节能减排成果毁于一旦。要把扩大内需与调整结构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创新,在不断优化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和要素投入结构的过程中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三、正确处理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之间的关系

我国宏观调控是在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由于市场体系还不健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完善,价格、利率、汇率等经济调节工具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地方财政体制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必要的行政手段客观上发挥了对宏观调控的协助和配合作用。本轮在控制投资过度扩张、土地滥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运用行政手段调控甚至可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行政手段往往见效快,反弹也快,甚至还会对现行体制造成路径依赖(尤其是土地、环境保护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手段的过多使用对加快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因此,在未来的宏观调控中应更好地处理好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之间的矛盾,要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重点发挥经济手段调控的作用。为了尽量减少宏观调控中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今后在解决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要应尽快完善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并且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这些标准的实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并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四、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体制改革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同时,宏观经济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但一些长期制约经济增长的深层次体制和机制问题仍未解决,尤其是能源、土地、资金等一些重要资源要素价格长期偏低,由此导致“三过”(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资过多、外贸顺差过大)问题突出,内外经济不平衡矛盾加剧。总结本轮调控所采取的措施,大体可归纳为“五管齐下“,即管住信贷、管住土地、管住项目、管住环保、管住能耗。其中除信贷和项目分属于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其他三项实际上都是通过宏观调控,解决由于要素和资源性产品定价过低而导致的要素和资源被滥用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属于深化改革的范畴,试图用宏观调控手段解决本应该由改革解决的问题,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宏观调控只能缓解一时的矛盾,但是不能从建立经济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上来解决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已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但是,保增长、扩内需必须要与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继续以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粗放式增长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因此,要抓住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调整的有利时机,继续深化财政、金融、外汇管理、收入分配体制以及能源等资源要素价格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改革来推进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结构的改善,建立一个完善的体制和机制。

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

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演化为全球性金融危机,给全球实体经济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其教训值得引起我们认真的吸取和反思。

一是长期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必然会埋下资产泡沫的隐患。

二是稳定物价既要盯住CPI,又要关注资产价格。虽然房价和股价属于资产价格不计人消费价格指数,但房价、股价交互上涨必然会传导到消费物价,不利于物价总水平的稳定。尤其严重的是,当房价和社会最终购买力严重脱节、股价和公司的基本面严重脱节时,资产泡沫就会破灭,最终会拖累实体经济,进而引发金融和经济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