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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补价;账务处理
随着我国与全球市场经济的深度融合发展,以货易货、以旧换新、物物交换、股权互换、资产置换等业务大量涌现,使得非货币易账务处理体系的出现有了必要性;另一方面,我国会计人员对非货币易不熟悉,又无相关制度指导,因而在实务中处理方式五花八门,已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靠性和相关性。我国为了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分别在1999年、2001年、2006年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旨在完善企业间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事项。三次《准则》的修订让我国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更加的正规和完善。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定义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类交易,按照交易对象的属性,可分为非货币易和货币易。非货币易不同于企业发生的一般交易行为,在我国《非货币易准则》中对非货币易作出如下规定:非货币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二者区分的主要依据是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否是固定,是否可以确定。若是未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金额是固定的或可确定的,则该资产是货币性资产;反之,则是非货币性资产。例如,某企业需要一项另一个企业拥有的设备,另一个企业需要上述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双方就可能会出现非货币易,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货币性资产的流出。再例如,A企业需要换入B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从而使A企业对被投资方由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关系,并对A企业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换出的专利技术有较大增长;B企业需要换入A企业拥有的一项专利权,从而使B企业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并对B企业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有较大增长,则A、B两个企业就可能会出现非货币易……归纳起来,以下几点原因催生了非货币易:
(1)满足战略需要。有的公司为了战略目的,需要改变持股对象,与其他公司交换股票。这也属于非货币易,但不在本准则规范范围之内。另外,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股权也不在该准则中规范。
(2)规避信用风险。信用环境不甚理想。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企业拖欠银行贷款的情况非常普遍,“三角债”、“连环债”十分严重,以至一些上市公司都奉行“现款现货”的原则。供销双方的极度不信任,造成物物交换十分流行,用原材料、产成品或固定资产去偿还欠款的现象屡见不鲜。虽然物物交换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但对于提供信用一方来说已是一个较好的回避风险的办法。
(3)优化资产质量。由于产品结构调整等原因,企业中往往存在一些闲置的或利用率低的资产。这些资产的存在无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因此,企业应当想方设法予以处理。例如,用几台不需用的旧设备调换一台急需的新设备。这种置换可节约现金流出量,优化资源质量。
(4)操纵收益水平。有的企业经营者当年未能实现所有者下达的目标利润指标,或为了达到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发行债券、股票的最低盈利水平,或为了逃脱被“停牌”、“摘牌”的厄运,往往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或漏洞,在非货币交易中任意提高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确认交易收益,人为提高报表收益水平。
(二)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计量
非货币易会计处理中,最为核心的就是换入资产的计量问题。对于非货币易中资产入账价值的计量,主要有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两种计价基础。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社卫中心;固定资产衔接问题;账务处理
一、社卫中心固定资产概况
(一)社卫中心固定资产概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按照国家医改规划而设立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半径、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宗旨,建立集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妇幼保健、康复治疗、健康教育、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指导为主的 “六位一体”的连续性、综合性、低成本、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体系。从性质上讲,社卫中心属于收支两条线的具有一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都是财务管理乃至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点。而对于社卫中心来说,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主要资产。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社卫中心尤为重要。
(二)社卫中心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政策变化。(1)2012年12月5日,我国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做出了修订,修订后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施行。(2)2012年12月19日,我国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出了修订,修订后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
2013年1月1日起与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同时施行。(3)2012年11月29日,我国财政部印发了第21号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该《规范》对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都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施行。(4)2013年1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2号 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该《规定》分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其他衔接事项5部分。
社卫中心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就是在上述规章制度的逐渐完善中变得更加规范和有效。本文主要依据2012年12月19日修订、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依据,探讨了社卫中心在新旧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衔接问题的账务处理。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变化
(一)关于固定资产定义的定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对固定资产的含义进行了重新定义,即明确了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高于1000元(专用设备的单项价值高于15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相较于旧制度,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即通用设备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专用设备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调整,即把“房屋和建筑物”调整为“房屋及构筑物”、把“一般设备”调整为“通用设备”、把“图书”调整为“图书、档案”、把“其他固定资产”调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同时,针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更为详细、确定的分类,更方便社卫中心等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
(二)新制度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相较于旧制度,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也进行了修订。在新制度中,事业单位除了不需要对档案、文物、图书、动植物等不需要计提折旧之外,其他固定资产均需要计提折旧。此外,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引入了“累计折旧”科目。能够更加直观和清晰的表现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情况,而且能够更有效的保证会计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有利于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三)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通过对比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以明显的发现,在新制度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原则,这是新制度的一大创新。固定资产无论是形成、使用,还是报废,均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进行计量、确认和报告。在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之前,我国事业单位基本都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无法真实而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变化,不利于单位管理者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及时了解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状况。
三、在新旧制度衔接下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年初“固定资产”要素新旧制度衔接办法。(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借:存货
贷:固定资产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借:固定资产 (新入账)
贷:固定资产 (旧账)
同时:借:固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3)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年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新增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1)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1) 年限平均法:公式一:每年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公式二:每月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使用月份。2) 工作量法:公式一: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总工作量;公式二: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2)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3)明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动植物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之外的固定资产均需要计提折旧。但是折旧年限却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而且计提折旧时无需考虑净残值。社卫中心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时,也应依照此规定计提折旧。关于计提折旧,有一点需要注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在折旧全部计提完毕之后,在继续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不再计提折旧;同时,提前予以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计提折旧。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中引入“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通过对比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难发现,社卫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时,都要将资产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引入,也是新制度的一大创新。社卫中心的资产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均需先通过该科目进行汇集,然后再进行结转。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固定资产减少都需要通过该科目,比如:当社卫中心调出资产时不需通过该科目,而是直接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还可设二级明细科目,用于具体的会计核算。
四、各地社卫中心应重视固定资产管理
(一)社卫中心应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各地社卫中心应严格参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建立健全社卫中心内部管理机制,尤其是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以及维修、盘点、保管等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使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章可循。同时,社卫中心还应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社卫中心应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程序。目前,我国企业基本都已应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很多社卫中心也引进了会计电算化系统。但是很多社卫中心的财务软件都局限于总账、出纳、应收应付等模块,对固定资产的模块相对忽视。对此,笔者建议我国社卫中心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台账、明细账等的电算化处理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应用现代化的科学手段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三)社卫中心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各地社卫中心还应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目的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清查与盘点工作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使用部门参与。凡是发现账实不符或者盘亏盘盈,均要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国各地社卫中心的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在其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大的份额,同时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底重新修订并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变化较大。因此,我国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结合“新制度”的相关规定,好有关固定资产衔接的账务处理问题。通过完善账务处理,克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潜在问题与缺陷,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财产清查 实物清查 账务处理 职业规范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0-0022-02
财产清查是会计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必须要掌握的学习内容之一。财产保管员工作也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岗位。从实际意义来说,我们的中专财会专业学生毕业后大多数都在超市、商场、商铺等商品流通企业工作,这些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存货流动性较大,准确进行财产实物的盘点与清查,并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对于他们将来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通过以往的教学中,发现学生对于财产清查这一单元的学是觉得力不从心,账务处理也是懂非懂。特别是对“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理解和掌握,学生特别容易混淆,觉得它是资产类账户,应该是增加登记在账户的借方,减少登记在账户的贷方,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来进行账务操作。怎么样能让学生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账务处理,而不是通过死记硬背。
在实物清查教学过程中教学设计的主体思路是:“疑――学――会――用”,以“疑”为引导,让学生“学会用”。具体说来“疑”: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学”指“学知识”,“会”指“会方法”,“用”指“能解决”(让学生用学到的知识和方法解决发现的问题)。
一、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发现问题
首先选择激发学生的兴趣作为突破口,通过设置情境,布置给学生任务,在教师的带领下去学校商贸实训基地――超市对有关商品进行盘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盘点结果。商品类别分类如下:
(1)洗发水等洗护用品。(2)饮料类。(3)方便面。(4)学习文具 学生通过盘点发现问题
洗发水 账存数实存数
方便面 账存数=实存数 文具 账存数>实存数
实存数大于账存数,即盘盈;实存数小于账存数,即盘亏;实存数等于账存数,账实相符。
实物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一般指的是对账实不符――盘盈、盘亏情况的处理。但对账实相符的实物就不必要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清查结果应当编制“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实物清查的原始凭证,等查明损溢原因后进行处理。
二、学知识
学生通过将账存数和存际数进行比较发现账实不符,引起学生关注,由此为契机,进行相关知识点和账务处理方法的讲授。
学生通过将自己实际盘点出来的数据和账面数对比,发现账实不符。引起疑问:
?荥我们在做什么?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荥发现这样的问题(账实不符),我该怎么办?
由学生产生的疑问导入新课,能点明本单元的学习主题,强调重点,让学生明白财产清查的学习目的。通过讲解财产清查的涵义、作用、方法等内容解决了学生疑惑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在做什么?(财产清查),为什么要这样做?(确保账实相符),同时也让学生通过知识点的学习,完善了对自己的亲身经历的盘点工作的全面认识,比如说,他们的盘点“数数”其实用的就是财产清查中的实地盘点法,所依据的是永续盘存制度等等。
三、会方法
实物清查的账务处理是本章节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在讲解账务处理时可以将这个重点进行分解,在实物清查的账务处理中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的。它是过渡性质的账户。在这里理解和掌握它是个难点。
(一)详细讲解“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它是专门用来核算财产物资清查的账户。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是一个双重性质的帐户,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数;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盈数。结转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时记到该帐户的贷方;结转待处理财产盘盈时记到该帐户的借方。月末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损失;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溢余。企业一般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帐户进行明细核算,以分别反映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盈、盘亏及其处理结果。在PPT上显示该账户的T字型账户结构让学生了解该账户,明确借方应该登记什么,贷方应该登记什么。让学生对该账户有个直观的认识。
(二)账务处理步骤
教师提示学生关注实物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分成两步走,审批前和审批后。报经审批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盘盈盘亏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调整账簿记录,报批后,根据审批意见,转销盘盈、盘亏或毁损。
(三)账户逆推
在账户处理时可以结合以前的账户来加以逆推。帮助学生完成正确的账务处理。比如说“原材料”账户盘盈增加记入账户的借方,“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就登记在账户的贷方。反之,“原材料”账户盘亏增加记入账户的贷方,“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就登记在账户的借方。教师在讲授时,应关注学生的理解,讲解借方贷方的涵义各自是什么。
(四)练习巩固
教师配备单项和综合练习,让学生判断、巩固和强化对该账户的使用,通过练习巩固和强化学生的财产物资清查结果账务处理能力。
(五)师生同步
在讲授账务处理方法时采用了师生互动的模式
教师演示 学生模仿 学生操作 教师辅导
教师提醒 学生关注 学生反馈 教师调整
采用这种模式能很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关注他们的反应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辅导。学生通过学习了相关的知识和方法,最终独立解决了实物盘点中发现的问题。
四、用
关键词:股份支付;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9月14日
一、股份支付账务处理现行规定
股份支付,是“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简称,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种重要的激励方法,对改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有重要意义。
企业向其雇员支付期权作为薪酬或奖励措施的行为,是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股份支付交易,我国部分企业目前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即属于这一范畴。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些法规的出台,为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创造了条件。
在股份支付账务处理中,会计准则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了区别处理,以权益方式结算的股份支付,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以现金方式结算的股份支付,规定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可以看出,不同支付方式的账务处理主要有两方面不同:一个是贷记科目不同,权益结算下计入“资本公积”,现金结算下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另一个是等待期内的价值计量,权益结算下按“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现金结算下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算。这种区别规定有其科学合理的一面,但也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
二、现行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下面就两方面问题进行分析:
1、贷记科目问题。现金结算下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无疑是合理的。权益结算下贷记资本公积,从表面上看是反映了未来用“股票”结算的事实。但该规定却忽略了这一“经济业务”的实质。与“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不符。实质重于形式,从本质上看,股份支付背后的经济业务是“企业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既然企业获取了他人的服务,自然应该支付相应的对价。以获取职工服务为例,企业应向职工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在企业已经获得职工服务但尚未支付对价时,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负债进行记录。至于企业将来以何种方式支付职工应获得的工资报酬,都不影响此前企业获得职工服务所应确认的负债,只是在实际支付时,如果以现金支付,则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现金”;如果以股票支付,则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股本”。现行准则规定权益结算下计入“资本公积”,实际上仅仅为了反映该业务结束时的支付手段,而没有考虑业务的实质,甚至于掩盖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2、现金结算下的价值计量问题。按照现行规定,现金结算下要根据“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计价,显然,该规定符合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也是为了准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债务的市场价格。但该处理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尽管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价反映了市场价格,但这个价格并不是企业负债的真实价格,企业负债的真实价格要等到期满结算时才能确定。因此,资产负债表日调整计价更多的反映了公允计价的目的,而不是负债实际价值。公允价值计价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何处理,按照现行准则,一般倾向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持有期间少于1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非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持有期间多于1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资本公积。从股份支付业务的性质来看,一般的股份支付业务持续时间都在1年以上,因此,如果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来计价,也应该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次,为了遵循目前的规定,该业务的账务处理变得较为复杂,增加了会计人员工作量,按照重要性原则,实在没有必要采用现在这种繁琐的处理方法,可以直接比照权益结算下的处理方法,在持续期间不再按资产负债表日价格进行调整。
三、对现行账务处理改进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原则,我们可以把股份支付业务的账务处理进行统一并简化处理,下面举例说明。
例:A公司为一上市公司。20×2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2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
第一年有20名职员离开A公司,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职员的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又有10名职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职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又有15名职员离开。
1、费用计算过程,见表1。(表1)
2、账务处理:
(1)20×2年1月1日
授予日不做处理。
(2)20×2年12月31
借:管理费用 8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80000
原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8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000
(3)20×3年12月31
借:管理费用 9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90000
(4)20×4年12月31
借:管理费用 62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62500
(5)假设全部155名职员都在20×5年12月31行权,A公司股份面值为1元。
借:银行存款 62000
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232500
贷:股本 155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79000
如果是以现金支付的情况,则前面其他数据不变,原题删掉“以4元每股购买”,改为“按公允价值支付现金”。该业务的账务处理和前面基本一致,只需要把20×5年12月31日行权的账务处理改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232500
贷:银行存款 232500
可以看出,这种账务处理极大地简化了现行的处理方法,同时也更好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实质,更有利于股份支付的会计核算。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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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留峰.对企业股份支付问题的研究[J].财会研究,2011.8.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与发展,2006,(05).
摘要:本文以带息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为例,对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过程中,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关键词: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账务处理
一、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概念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背书栏内记载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背书文句,并将票据交付相对人,表明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二、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会计核算
带息商业汇票转让的不仅是将来收取票面金额的权利还有收取票据利息的权利,因此在带息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过程中,背书人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来换取一定的财产物资,对于已经计提的票据利息通过应收利息账户转出,尚未计提的利息,通过财务费用账户转出,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购进财产物资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应收利息(已经计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尚未计提的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借方)
如果背书人转让的票据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票据的承兑人(银行)会垫付款项,所以对于被背书人不涉及追索的问题;如果背书人转让的是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被背书人就会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索要票据款项,这对于背书人来说,则形成一项或有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则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被背书人收到商业汇票时,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出售商品物资,对于将来应收到的票据利息,先暂时计入财务费用账户,待将来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再冲减财务费用账户的余额,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三、例析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双方的账务处理
下面以一道例题分别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角度,对该商业汇票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例:甲公司201年9月1日,因销售商品收到一张带息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0,000元,付款期限为5个月,票面年利率为6%,甲公司按月为票据计提利息。201年11月15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乙公司购买一批材料,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差额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收支。乙公司按月为票据计提利息。
1、甲公司(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背书转让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100
财务费用 150
银行存款 1450
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甲公司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该或有事项。 2、乙公司(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201年11月15日收到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财务费用 250
银行存款 1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201年11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150
贷:财务费用 150
201年12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50
贷:财务费用 50
202年1月31日到期收回票款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25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如果乙公司到期不能收回票据款项,需要将该应收票据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25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此时,乙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向票据的背书人及出票人索要票据款项。
待将来收回票据款项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250
贷:应收账款 10250
主要参考文献:
[1]王茂盛.浅谈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处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3.
关键词: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融资产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9月14日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现行处理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是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中的重要内容,对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有重要意义。但在公允价值的具体会计处理方面,现行规定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下面以金融资产中的公允价值变动业务为例加以探讨,希望对公允价值的会计处理有所启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八条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账务处理做了如下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第(二)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比较好处理,基本的账务记录为:①公允价值变动时,借记或贷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②年度结束时不需要做业务处理;③该金融资产出售时,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借记或记贷“资本公积”。
第(一)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实际处理时有问题。举例如下:
例:甲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20×7年1月1日,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20,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0,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0,000元。该债券面值1,000,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1)2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0,000元(不含利息);(2)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0,000元(不含利息);(3)20×8年3月31,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1,180,000元(含1季度利息10,000元)。
为简化起见,此处省略与利息相关的处理,只考虑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应收利息 20000
投资收益 20000
贷:银行存款 1040000
(2)20×7年6月30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00
(3)20×7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00
(4)20×8年3月31日,将该债券予以出售
借:银行存款 118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投资收益 180000
二、现行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上述账务处理是会计准则讲解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讲到的处理方法。但该处理方法遗漏了年度结束时将损益结转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如果考虑这一问题,则在20×7年12月31日,还需要增加如下账务记录,“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贷:本年利润100000”。这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不再有余额,那么在20×8年3月31日该债券出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不应该再出现在借方;但另一方面,前一年结束时虽然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中去了,这部分损益属于未实现的损益,需要在未来实现时(即20×8年3月31日)转为已实现损益,所以还需要将其转入“投资收益”。这种处理方法容易造成误解,即原本没有余额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凭空多出了借方余额,当然在本年度期末它将和转入的“投资收益”同时结转至“本年利润”,并不会对年度利润有任何影响,但该处理方法显然令人费解。
三、两种解决思路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一个较为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在年度末结转利润时,为了全面计算该年度损益,仍然进行“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贷:本年利润100000”的账务处理。但是,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未实现损益,在下年度初须将其从本年度利润中转回,做“借:本年利润100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的账务处理,将其转回。依此类推,直到该金融资产出售时再将其转入“投资收益”。
另一种解决方法,为配合“综合收益”的列报,可以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全部列入“综合收益”,不再区分“计入当期损益”和“计入所有者权益”两种类型。设置“综合收益”科目,无论是原先计入“当前损益”还是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不再按原先的账务处理进行记录,而是在年度末都计入“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上不再出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是以“综合收益”表的形式出现,这种处理方式更好地体现了公允价值变动最终属于“损益”的本质属性,比现行的计入“资本公积”这样的临时性处理方法更为科学合理。
主要参考文献:
[1]谢获宝,魏美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跨期核算及信息披露——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J].财会月刊,2012.19.
[2]李继楼.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入利润表的质疑[J].财会月刊,2012.11.
[3]谷强平,周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及利润表列示改进——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J].财会通讯,2012.7.
[4]龙志伟.浅谈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J].商业会计,2011.33.
关键词:血站;账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DF436 文献标识码:A
《献血法》的颁布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给血站的经济活动和账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困难之一是《献血法》规定血站取得的血液是公民无偿捐献的,即血站取得的血的价格国家没有规定,无法进行账务核算。《献血法》刚实施的一段时间内,哈尔滨市血站采用《献血法》颁布前每毫升0.35元的价格记入材料账,将对方科目记入“其它应付款”的贷方,显然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这样做会虚增债务。而审计部门对这块虚增债务明确指示,作为“无偿献血准备金”列入“专用基金”科目,只能用来支付有献血证的公民,在用血时应享受的免费用血部分的返还及直系亲属的等量血费,但这个费用是不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此笔作为将来的赔付资金积累越来越大,享受此待遇的人也越来越多,此项资金储备到多少时,既不影响其它正常的业务活动,又不把资金全部限定在此用途,这两者的矛盾如何解决呢?
困难之二是全国现行的血站财政管理模式分为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都有,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也不相同,最难处理的账务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全额单位,当单位收到血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不能直接做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只能等财政返回款项时才能记入“事业收入”科目,实现了收入而不能确认为收入,与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符,仍然回到了“收付实现制”的老路上。
为了解决血站经济活动账务处理的困难,经过调查研究,笔者提出三个解决核算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1 将血站全部变为差额单位,就可采用《医院会计制度》。将血视为药品或产品,价格采用卖价进行核算,其账务处理方法是:
1.1 取得血时:
借:药品――血
货:药品收入――血
1.2 发出血时:
借:银行存款
贷:药品――血
采用这个方法的好处是:账务处理最简便,消除了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干扰和核算原则的矛盾,价格采用卖价,简单明了,对财政部门没有什么损失。不足之处是需要和用血单位协商或签订合同,及时回款,不能拖欠,形成三角债;再者,变全额为差额,改变了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往的管理观念和模式,是否可行有待磋商。
2 全额单位的核算模式不变,无偿取得的血液不入总账(即基本账户)核算,只设备查账,在备查账中设“材料”和“其它应收款”两个科目,价格采用卖价。其理由是:血是无偿取得的,无法记入总账核算。其账务处理方法是:
2.1 取得血时,单科目,卖价记入材制――血的备查账中。
2.2 发出血时,单科目记入其他应收款――某医院备查账中。
2.3 取得回款时,记入基本账户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4 上缴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血
贷:银行存款
2.5 财政返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血
2.6 对取得血和加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平时记入
借:事业支出――公务费、业务费等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采用这个方法的好处是:解决了取得无偿献血时,无法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和虚增“专用基金--无偿献血准备金”问题,也解决了核算原则矛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的干扰,费用和财务成果真实,不足是:取得血时没有记入基本账户,有不全面和账外账的嫌疑。
3 核算模式不变,借鉴企业会计账务处理的规定和方法,将无偿取得的血视作公民对社会的捐献,将净资产“专用基金”视为“资本公积”,一切经济活动全部纳入账内处理。
其账务处理方法是:
3.1 取得血时
借:材料――血
贷:专用基金――无偿献血准备金
3.2 发出血时
借:事业支出――业务费――血
贷:材料――血
同时,借:其他应收款――某医院
贷:其他应付款――应缴财政未收回血费
3.3 收到回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缴财政未收回血费
贷:其他应收款――某医院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血费
3.4 上缴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血费
货:银行存款
财政返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货:事业收入――血费收入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