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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法可依是基本前提
只有健全了各种国家行政工作的法律和法规,将科学方法和科学手段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给予明确规定,才能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有足够的依据,从而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组成并进行活动,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法律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几点。首先,法律制定要及时。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个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都在发生突飞猛进的变化,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法律的制定必须不断地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变化,及时地、适时地根据这种变化,制定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避免行政管理滞后,各个领域、各种活动都无章可循,造成社会混乱。其次,法律制定要具体。各种行政法律规范须内容正确、措施具体、语义明确,而不能含糊其辞或弹性较大,以免造成形式上有法可依,实际上无法可依。再次,法律制定要全面。即要有中央制定的、全国各地、各部门都必须执行的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又需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原则指导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不同效力、不同适应对象、不同适应范围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次行政管理的需要。
(二)有法必依是基本环节
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有法不依,不如无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一经公布,就应坚决执行,引导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三)执法必严是重要条件
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是行政管理法制化不可缺少的因素,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旦公布,就应严格实施。近年来,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严问题,与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有必然联系。所以要端正党政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必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思想认识。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和人员要秉公办事、执法如山,不得根据个人或本部门、本地区的利害关系随意曲解、变通法律法规。即使有些法律法规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修改、补充和完善,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新的法律法规未正式公布前,仍必须严格按原有法律、法规办事。
(四)违法必究是有力保障
遵循违法必究的要求,最根本是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严肃执法,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尽职尽责地坚决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要让任何违法的部门和个人(不论单位大小、地位高低)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关键。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措施
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行政执法上。因此,法制上的问题应当用法治化路径来解决。从世界发达国家经验看,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都依靠高度的法治化。因此,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共享人类的文明成果。
(一)加强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所有有权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它是为行政管理提供依据的,是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是解决有法可依问题的。行政立法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从全局出发,克服过去立法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法律、法规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相互矛盾,否则就不会有权威。行政机关往往借“法”扩权,以“法”争利,不得通过行政立法擅自设定行政审批、许可、收费、处罚和强制措施等内容;不得通过行政立法相互否定,行政立法与高层次立法以及行政立法之间不能相互抵触、冲突,行政立法不能成为驾空人民代表机关的立法。否则,行政立法不仅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航标,反而会成为深化改革的障碍。
2.行政立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的基本问题,是政府一切活动的逻辑与现实起点。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职能法定”原则,依法界定和科学规范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职能改革中的随意性。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必须把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立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适时立法。遵循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在立法中规定行政机关的职权时,必须权利和义务对等。
3.行政立法要科学、合理、可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行政立法不能从本本、概念出发,既不能搞土教条,也不能搞洋教条。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既要符合全局的需要,又要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既要符合长远的发展方向,又要切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在立法时要注重调查研究,不仅要有法律依据,还要有实践依据,这样制定出来的法规、规章,才能行得通,才能解决实际问题。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政府管理任务的繁重,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介入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已经越来越多地介入国家刑事、民事问题,可以说行政权力无处不有,无处不在,这就要求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主要是依靠广大公务人员来推动的。因此,广大公务人员培养强烈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之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贯穿于我国整个法律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主要锋芒,就是反对任何超越法律之外或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他们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又切实履行他们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应有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是要求行政立法及法律适用对于任何人一视同仁,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逾越于法律之上,也不能超出法律之外。唯有如此,行政活动才是对法律的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才能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切实落实,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显现,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国家主人翁责任感。
2.服务意识。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是,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控制和管理功能越来越多地为服务功能所取代或掩盖。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必然是一个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现代化的服务型政府本质上也是法治政府,其基本要求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能够依法行政。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建设法治政府并不相悖。建设服务型政府不能忽略法治政府建设。或许从法治政府建设入手,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条有效途径。
3.积极行政的意识。社会的不断发展带动国家行政职能不断地扩张,行政的目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积极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正是伴随着国家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这一历史的、国际的潮流演化而形成的。依法行政和积极行政两者既互相联结,又各有特点,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又是积极行政的前提。积极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提升和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积极行政的统一,是解决当前市场执法过程中法律的滞后性、局限性问题及政府部门职能转换需要,以实现执法监管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目的,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监督,防止行政执法权的滥用是切实保障人民利益,维护法律权威的有效措施。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是行政机关监督的重点,要做好层级监督,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手段和措施。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责权一致,目标明确,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责任制度,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工作合法、有据、高效运行。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执法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把落实《纲要》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该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纲要》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庆恩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主要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依法行政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逢会必讲。对作出的每项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要经法制机构审核。执法案件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集体审理,杜绝执法人员私自办案或由单位领导个人说了算。在今年市检察院对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共抽查12份案卷,无发现一起存在违法现象。
二、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努力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质监部门
从强化培训入手,通过集中辅导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全局人员了解掌握《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建设“三型”政府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落实了双月报告工作制度。
三、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落实合理行政的要求
研究制定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质监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100项罚款项目进行了规范细化,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宣贯培训,在*质量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执法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效解决了以前存在的重过轻罚、轻过重罚、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将合理行政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四、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推行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出台了《*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以卷评案,评查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单位。举办法律知识、法制业务培训班2期。利用执法证年审及换证对全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及法律知识考核。
关键词:民警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一般的民警执法是指狭义上的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他们的执法行为是直接的影响到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他们的行政执法活动涉及到民众生活的各个层面,民警能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对社会和民众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针对民警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完善措施,希望能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进而促进民警的依法行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民警的执法活动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包括行政执法的不作为、作为不合理、作为违法、作为不到位等方面。下面逐一做一分析。
(一)民警行政执法的不作为现象
在实际的民警执法中,本应按照规定的法定职责,认真行使职权,可有部分民警并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这种情形称之为行政不作为,在现实中多不胜举,必然会影响行政执法的最后效果。
(二)作为的违法
所谓的作为的违法是指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反映在现实中主要是以下几点问题:
1.作为不及时,部分民警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实施自己的职责,这样一方面影响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因为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执法导致了事态扩大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不按照规定时限履行职责有两种情况:
(1)相关的法律规定了具体的行政行为应当有作为的时间,但是却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规定的职责。
(2)有些行政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作为时间,没有在规定的合理具体时间内履自己的行为职责。对于这一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学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若不能不及时作为就有可能构成程序上的违法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2.在执法过程中错误的适用法律,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相关的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2)相关的法条适用上的错误。
3.行政作为已经违反了法定的程序。行政执法必须必须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不然其执法本事就是一种违法作为①。
4.行政作为的内容不合法。例如行政相对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方式,而不能采取一致的货币补助方式。
5.行政作为的主体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1)印章未按照规定加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民警加盖的是内设科室印章,因为内设科室没有行政主体资格,最后导致了主体不合法。
(2)执法越权,行政执法是不能超越职责范围,但实际中这种越权的行为构成违法的现象很为普遍,致使主体不合法。
(三)虽然行政作为合法,但是却不合理
1.无法律规定而增设审查环节,整个的手续办理过程操作起来相当麻烦,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便。一个机构能办理的事情却要分配到几个机构办理。
2.处理事件不公平
(1)主要体现在处罚种类的选择上变化不定;处罚幅度差异很大;如果行政相对人有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虽然符合但在执行时并没有体现。
(2)对无法律规定的问题处理时脱离了法律的精神和主旨
(四)工作不认真服务不周到
1.许多的工作人员在接待办理的事务的民众时候语言和态度都很冷漠。
这使得执法者和人民群众之产生很大隔阂,由于少乏沟通,就行政执法过程中掌握详细情况,进而影响了事务办理效率。
2.工作错误太多
工作中出现错误,必然造成下一步的行政诉讼和复议,给政府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进而影响了群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度。
3.一定程度存在暴力执法和野蛮执法
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中不能按照具体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对行政相对人辱骂殴打或者刑讯逼供,甚至无辜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还存在强制的收缴、扣押或者冻结当事人财产物等现象。
二、促进民警执法工作的建议
为解决当前民警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进一步的改进他们的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进而改进工作效率,笔者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一)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素质
民警代表人们执法,为人民而执法,对外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行政执法的民警的素质的高低是改进执法效果的关键因素③。目前我们提倡服务型政府,服务型的行政执法工作,因此提高民警素质可以更好的改进行政执法的效果②。但目前来说行政执法民警的素质还不是很高,距离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还有很大的空间。
(二)必须依法严格办事
行政执法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依法办事才是实现目标的关键。
行政执法必须要合法、合理、试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许多民警为了权宜之计,并不依法办事,对此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1.增强法律意识,处理问题必须以是否合法为根本出发点,执法不外乎人情,执法人员既要注重法律,更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的把情理作为考虑一个因素,但不能本末倒置。
2.形成法律思维的习惯,处理问题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处理问题不能一个人认识为基准,有问题要在法律范畴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3.始终遵守法律精神要旨,必须遵守法律的基本规则和内在要旨,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体现法律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包括形式上的规范和行为上的规范。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规定的程序要明确法律是最好的职业道德规范。遵照具体的行业规定,行业道德准则。在潜意识中形成遵守法律的习惯。
(三)办事讲效率
办事既要公正,也要有效率,这是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的两大基本要素。如果不注重效率。表面看是公正实则也不公正了。就具体点行政过程来说,只有讲效率才能有效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公正和效率是相反相成不可分开的。要在公正的前提之下,提高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才能真正的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四)改进服务精神
对于在一线行政执法的民警来说,有脸好大 服务精神是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最好办法,行政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因此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总之,作为代表政府形象的执法民警,要合理的合法的实施自己的执法权限,管理职能,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满足所有行政相对人的相关需求,不断的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的改进行政执法的方式,力争达到更好的执法效果。
参考文献:
[1]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7.
市人代会、政协会刚刚降下帷幕,市政府就在此隆重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高度重视。刚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和市信息办的负责同志分别对如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大家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在此,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成绩与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简称《纲要》和省政府《五年规划》)。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有机结合,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尤其是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努力,互相配合,扎实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制工作成绩突出。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科学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牵头部门的任务和具体职责。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开展《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效果明显的宣传活动。先后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报告会,建立了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轮训工作制度。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行“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准”,在全省率先举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五是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加大了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力度,制定了《*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办法》、《*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办法》、《*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注重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加强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拓展行政救济渠道。
——政务公开、透明。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将推行政务公开列上市级行政机关的重要工作日程。多数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实施了“阳光政务”,健全完善了窗口初审、内部会审、公开查询、“一站式”服务等项工作,形成了一套体现合法、合理、效率和责任原则的办事程序和高效、协调、规范的运作机制,改善了投资环境。在具体操作上,把政务公开与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勤政廉政、反腐败抓源头的工作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目前,我市的政务公开已经由以前政府各部门的单纯上墙公开拓展为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
——政务服务成效显著。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一是实行政务窗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市级48个审批部门的58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现有514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占总数的88%以上。投资项目和绝大多数服务事项都可以在窗口申请、窗口领证。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以来,窗口共办理申请39.2万多件,其中20*年办理数占总数的47%,有80%以上做到了窗口当场办结,其余不到20%都做到了提前或按时办结。二是按照窗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并联审批,公开办事,阳光收费,限时办结,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法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运用电子政务开展了便民服务,加强了行政效能监察,走在全省前列,企业和群众得到了实惠。三是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为招商引资服务和便民服务为重点,逐步在乡镇政府建立便民服务站。四是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向“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重要载体,通过转变审批方式、加强行政监管、依法规范审批行为,促进了政府从“管理型”、“全能型”、“权力型”向“服务型”、“有限型”、“责任型”政府职能的转变。
——电子政务初见成效。近年来,我市建成的*市区光纤城域网,覆盖到全部140个市级部门和20个企业、学校,主干网络延伸到六县(市、区)、500余个县级部门和162个乡镇。利用主干网光纤已经开通内网、外网、金财网三个应用网络和政府公众网。在巩固和完善公安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电子报税系统等近20项应用系统的基础上,20*年初步建成了6县(市、区)县乡公文交换系统以及覆盖到乡的人口、就业两个专业应用系统。现在我市已经被列入国家测绘局“数字城市”试点,正在建设“*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根据系统建设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范和标准建设政务内网和外网,基本做到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预案,确保了网络的安全。现在的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作为对社会服务的门户网站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仅市长信箱20*年收到群众来信1872封,对各级各部门行政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协调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努力、扎实工作的体现。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存在的问题。
——制约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突出问题是: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行政职能配置仍不够科学、合理;行政运作成本还比较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真正落实,有法不依、粗暴执法等现象还屡禁不止;各种监督制度尚未有效整合,联动监督机制还未真正形成,监督力度、监督时效仍不够理想。
——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少数地方和部门怕政务公开后失去了权力和部门利益,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的政务公开质量不高、实效不强,公开的内容与实际操作“两张皮”;有的避重就轻,对群众关心的经济、人事和审批等热点问题公开得少,有的甚至不公开。少数窗口单位对“机关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众服务”的认识还有差距,审批职能、业务中干、办公设备等窗口“一站式”服务的基本环节还没有完全从机关转到窗口,造成个别服务项目还存在多头受理现象。信息资源条块分割状况严重,没有实现共享,亟待解决和完善。
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工作做得好,这个地方和部门政府职能转变的步子就迈得大,投资环境就优,政风民风就正,社会就稳定,经济发展就快。对此,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和反思。同时,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工作重点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进程,建立服务型政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保障。我市要以贯彻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基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电子政务运用,切实强化政府法制监督,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创新”:
一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使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从制度层面上消除执法中的利益驱动因素,确保执法队伍廉洁从政。
二是创新行政决策机制,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依法核准、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实现政府及其部门职能的法定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顾问作用。凡是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都要事前交由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把好法律关,避免或者减少决策失误,切实加强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的文件由庆扬、宗林和永利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也应加强这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着力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听证、听取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操作简便、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为核心,依法核准、界定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认真清理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所有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普遍建立行政执法的岗责体系,健全权责明晰、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反应快速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互相推”等问题。通过创新,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新体制。
四是创新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监督效能。认真落实党内外的各种监督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和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接受诉讼程序中的司法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衔接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对政府规章的统一审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政府的层级监督。今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20*年,市法制办要通过组织检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以总结经验,纠正过错,锻炼队伍,提高素质,确保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在确保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各监督机关之间的联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五是创新法制教育和培训机制,营造全社会首先是政府部门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重点加强面向部门负责人的法制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要认真总结、完善和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研究制订量化考核、评议标准,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从而带动广大干部积极学法、严格守法。要按照《*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办法》的规定,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严格标准,严把新进人员入口关。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加强对政府权力监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要按照阳光运行的规则办理,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重点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办事公开工作,对行政审批权形成合理而有效的制约,从体制和制度上依法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公开就是服务的理念,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切入点,扎扎实实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不断规范和完善实体公开和程序公开。只要不属于党和政府机密,一律要向社会公开,政府的行政行为不但要以合法的方式实施,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公开。二是要抓住重点,明确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要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公开的时限和范围要求,及时予以公开。乡镇政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抓好农民减负政策、征地补偿政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县、市级行政机关要重点公开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和产权交易、政府工程招投标,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报和处置等情况。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本级政务公开方案、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决策与改革相统一、制度建设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制度,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了平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充实进驻单位,强化服务项目,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整体效能,通过联合审批提高行政效率,通过“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一是要注意做到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建设政务服务中心要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能够现场审批的事项要尽量现场审批、即时办结,真正发挥政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作用。二是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对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后其法定职权不变,法定程序不变,执法主体资格不变,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取。三是要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机关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质量的标准,将政务窗口建设成各审批机关面向社会服务的办事机构。各窗口单位领导要继续坚持窗口定期办公制度,将政务窗口视为本机关的科室,内部的文件、业务会议要通知到窗口负责人。有审批职能的单位20*年上半年要完成全部政务服务项目的审批程序规范化工作,特别要明确政务窗口的审批办事职责范围。坚决杜绝多头受理。四是各县(市、区)要依法建立健全本级政府面向社会统一受理、集中办理政府服务事项的机构,稳步推进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便民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的有效载体。
(四)着力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手段。一是要继续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网络,坚持政府部门在统一的网络上建立各自的应用系统,决不能乱开口子,各自为政,要形成一个高效、快速、安全、适用、统一的政务网络,满足各部门的文字信息、视频、音频、图文等应用的需要。同时,要加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力度,今后市、县政府及部门的新购软件必须采购正版软件,并逐步更换原有盗版软件。二是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快依法行政业务处理应用系统建设,将政务公开、行政运行和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政府现有信息化资源平台,利用各部门网络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联网的优势,重点要抓好共享平台的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对公众来说是一个整体,各部门在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中,需要互相交换各自的信息。比如:工商的企业登记信息和质检部门的企业代码,税务和银行等部门都需要,反过来企业的缴税、银行资信,又是工商评价企业的前提条件。信息共享有一个观念问题,我们一定要打破封闭意识,树立整体观念,努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最近国务院召开了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电视电话会议,20*年我市将按照会议要求,由市信息办牵头,税务、工商和质监等部门参加,依照国信办[20*]10号文件要求,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正在建设的地理信息系统,争取尽快建成我市的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加快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建设各种大型的管理信息系统,为政府的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自觉地利用这一信息化手段,将依法行政和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透明、高效、勤政、廉洁的政府。现在中央政府网站已经开通,这给我们地方各级政府网站的建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和参照的依据,今年政府网站的建设将有更大的发展。我市对社会的公共服务平台就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现在有近40个市级部门和6个县市区已经将自己的网站链接上来,这还不够,还要建立更多的便民专栏,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市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全市的政府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
三、保障措施
建设法治政府是涉及行政体制深层次问题的改革措施,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要把政府法制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电子政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形成抓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与支持,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精干的工作队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法制工作机构担负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监督、情况交流的重任,工作重心要向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边发展。对各地工作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对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要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府网络的载体作用,运用电子政务的手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该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纲要》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庆恩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主要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依法行政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逢会必讲。对作出的每项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要经法制机构审核。执法案件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集体审理,杜绝执法人员私自办案或由单位领导个人说了算。在今年市检察院对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共抽查12份案卷,无发现一起存在违法现象。
二、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努力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质监部门
从强化培训入手,通过集中辅导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全局人员了解掌握《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建设“三型”政府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落实了双月报告工作制度。
三、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落实合理行政的要求
研究制定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质监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100项罚款项目进行了规范细化,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宣贯培训,在**质量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执法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效解决了以前存在的重过轻罚、轻过重罚、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将合理行政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四、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推行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出台了《**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以卷评案,评查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单位。举办法律知识、法制业务培训班2期。利用执法证年审及换证对全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及法律知识考核。
一、构建服务工商,是推进新型工商建设的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是工商机关全部职能的出发点落脚点。构建服务型工商,就要坚持把服从、服务新华区发展大局作为首要指导思想,从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区委、区政府发展思路保持一致,主动了解大局,自觉进入大局,积极维护大局,支持服务大局,竭心尽力为新华区经济发展服务。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自觉在大局中定位,紧扣“十一五”规划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发展第三产业、加强区域规划建设、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重点任务,找准切入点,积极为新华区经济社会发展想实招、出实策、办实事。二是正确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坚持两手抓,尽快从“行政命令型”管理向“社会服务型”管理转变,加快推进工商管理方式转变;三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场秩序问题;四是要牢固树立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优良的服务环境。
二、构建法治工商,是推进新型工商建设的核心。坚持依法行政是工商工作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准则,是贯穿工商工作始终的“生命线”。依法行政总要求我们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办事,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工商执法工作之中,使工商监管职能更加突出执法的刚性和严肃性,更加注重政策的稳定性和长效性,更加注重规避法律风险。构建法治工商,还要按照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原则,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行政行为的法定化、程序化和规范化,防止执法角色的缺位、越位和错位。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规范执法权力,树立依法行政作风,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构建诚信工商,是推进新型工商建设的前提。工商机关履行监管执法职能时,一方面讲诚信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准则,要求我们必须以“诚”字当头,履约践诺,热忱服务;必须以“信”字为本,纪律严明、作风务实,具有良好公众威信;必须以“公”字树威,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工商机关还承担构建企业诚信体系职责,要求我们采集诚信信息、录入诚信等级、执行失信惩罚,必须以公平公正为基础,保证诚信体系的真实性,否则将给企业和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和危害。因此,我们要把诚信建设作为工商工作的基础来抓,必须加强全员诚信教育,倡导诚实守信、重诺践约的作风,大力增强工商执法人员的信用意识;必须健全完善诚信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必须严肃惩戒失信行为,严格执纪,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依赖的工商执法队伍。
四、构建责任工商,是推进新型工商建设的关键。随着问责制的日趋完善,恪守责任已成为每一名工商人员的基本职业操守。从我分局看,虽然省、市局党组三令五申,仍有个别人不同程度地存在没有责任心,缺乏责任感,丧失责任意识,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明哲保身、上推下拖、消极怠工等问题,对自己、对组织、对后人、对政策不负责任,致使个别地方和个别部门工作平平、业绩了了、人心涣散,给事业带来严重危害。为此,我们要在全体工商干部职工中树立在政治上把准方向、维护大局,事业上勤政敬业、争创一流,纪律上恪守岗位、尽职尽责,作风上勇挑重担、求真务实的责任意识,形成勇于负责的风气。我们各级干部要切实负起统领驾驭和组织协调的职责,勤于对照责任,善于落实责任,敢于承担责任,在其岗负其责,忠于职守,切实做到领导一方、协调一方、稳定一方、发展一方。我们要严格执行问责制,进一步加大责任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构建完整配套、科学合理、运转协调、规范有序、政令畅通、奖罚分明的责任体系,确保工商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五、构建和谐工商,是推进新型工商建设的基础。构建和谐工商有助于建设团结互助、充满活力的工商队伍,有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与交流,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因此要从不同角度打造和谐。一是对上,要争取和谐环境,处理好同地方政府的关系,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不当旁观者和局外人,争取最大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对下,要树立和谐形象,尊重基层,潜心了解基层,倾听意见建议,掌握真实情况,及时纠正决策偏差。三是对内,要建设和谐机关,着眼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问题,营造和谐共事、团结向上的环境。四是对外,要营造和谐氛围,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端正执法思想,正确行使执法权力,争取管理对象支持和配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指导工商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学者在21世纪前后提出的全新概念,也是中国学者面对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的急剧变化对新的政府管理模式进行的一次大胆探索。近年来,源起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在全国工商系统全面推行的工商行政指导,就是其中范例之一。这种灵活且富有弹性的行政方式,越来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普遍重视,成为有别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新型行政方式。
一、“服务型政府”理论引介与工商行政指导的兴起和发展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这种类型的政府将彻底抛弃旧的治民理念或“为民做主”的观念,而确立为民服务和“由民做主”的理念。服务型政府应当是一个民本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法制政府、阳光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更高形态的政府类型虽然包含着上述概念指称的全部内容,却不能归结为它们,更不是它们的拼凑和杂糅,而是对它们的超越,是一种面向后工业化现实的政府模式。”
随着“服务型政府”理论对政治发展与行政实践影响的不断扩大,促成了政府职能与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关系的变革。作为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寻求平衡的一种制度尝试,2005年,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等地试点的基础上,在监管执法与服务维权等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充分运用这一新型的柔性监管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为政府组织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良性互动与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行政指导(Administrativeguidance)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与职权管辖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与传统的刚性行政管理方式不同,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突出了柔性指导,突出行政相对人的参与、协作与配合,其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政府与民众间相互沟通协商、共同参与、协作配合和自律自治的良性互动过程,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行政主体人文化的公共服务理念。它是顺应行政民主化的时代潮流,在现代公共治理理念催生下出现的一种以人为本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
二、基于“服务型政府”视角解析工商行政指导的实践转变
1、行政理念:由“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变。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机关就是履行行政权力、管理社会、约束行政相对人行为的,行政权力是政府机关的唯一存在方式。这种权力本位的行政理念,往往会使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忘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事实上,任何行政主体都是责任主体,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处于责任状态,这是公共治理的基本逻辑。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这要求任何行政主体都必须树立“真诚为民服务、提供平等服务、提供有效服务”的理念。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从这点上说,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本位理念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关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尽可能多地吸引他们参与到公共治理实践中来。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把服务市场主体和服务市场经济秩序当成分内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强信息引导,可以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由此可见,行政指导这种行政模式增强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责任,也能够充分调动公民社会组织对行政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达到共同的行政目标奠定基础。
2、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到“服务型”行政的转变。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推行行政指导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需要,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传统的管制型行政是种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模式,其行政理念往往习惯于“管”和“罚”,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也往往被简单理解为管理与被管理、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能。而服务型政府理论采取的是“顾客导向”,把权力中心主义转变为服务中心主义,实现由管制到服务的转变。公共权力社会化,公共管理变成为公共服务,使服务成为行政活动的主题。政府行政活动实质上是提供公共产品,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工商行政指导改变了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充分运用“说服、劝告、引导、商谈、帮扶”等柔性手段,把服务行政相对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管理融入服务,弥补了传统单纯依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的不足,促进了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的履职到位。
3、监管模式:由“刚性为主”到“刚柔相济”的转变。在单向的“命令——服从”行政监管模式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刚性管理手段得到广泛运用。在这种行政模式下,行政主体的意志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政相对人则比较被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容不得置疑、反驳、拒绝和抵抗,行政双方长期处于对抗的紧张关系。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法治、人权等观念更深入人心,公众参与、追求公正的意识逐渐增强,说服型、说理型的行政监管模式备受推崇。以权力为主导、带有强制性的传统行政模式,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开放透明、互动参与、说服沟通、协商服务为主要特征的工商行政指导,体现了政府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在监管执法等行政活动中,通过运用建议、说服与警示等柔性的行政监管手段,做到刚柔相剂,相得益彰。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选择,能够有效减少磨擦、抑制和对抗。从而增强相互间的配合、合作与协调关系。这是形成“以理服人”、“合作行政”的行政管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和谐监管”的必然选择。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对完善和优化工商行政指导的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把管制纳入了总体的服务框架之中,是为服务而管制,管制是手段,服务才是最终目的。这些理念对工商部门完善和优化行政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
1、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服务型政府”理论认为,公民不仅是国家的主人也应是公共管理行为主体,要从以往管理客体或者顾客的被动角色中摆脱出来,不断增强参与意识,成为公共治理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在今天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公民积极参与和公民自治能力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已成为主流,冲击着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使得传统的国家或政府组织的作用逐渐缩水,而公民社会正在不断强大起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所有这些,凸显了公共治理过程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工商部门开展行政指导,始终坚持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在行政指导实践中,行政相对人是否参与或接受行政指导,则由其自主抉择,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务理念。而行政指导的目的,则主要是集中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上,这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只有确实把工作着力点和重心放在服务行政相对人上,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服务导向,彰显公共机关的职责转型。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职能转变的总方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新公共服务理论学家认为,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方式是“掌舵”,而不是“划浆”。在推进公共治理过程中,要能够解决好“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把政府职能转到“市场调节、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公民社会组织服务是任何行政机关都必须始终牢记的职责。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时俱进,改变传统的管理型行政模式,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把目光聚集在如何更多地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上,行政指导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推行的。在执法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加强行政指导,有助于较好地实现预期目标。这种重指导、重服务的行政模式,彰显了工商部门在新时期下职能的转变;实践也充分证明,它大大提高了工商部门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由此可见,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行政行为,与传统强制性行政方式相比较具有更加明显的亲和力,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置于一种相对平等的地位,体现了政府机关的民主色彩和职责转型,因此有利于改善和塑造部门形象。
3.诉求合作,形成协商型的治理机制。在治理理论看来,治理是种多元的、民主的、合作的行政模式,它强调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问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协商互动的方式来共同管理公共事务。而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舵”,但这并不排斥公民等其他社会主体的主动参与。公民社会组织是实现公共治理的有效基础,促成两者间合作的契合点是公共利益。诉求合作的协商型治理机制,实质上是政府机关对其他主体意愿和利益的尊重与回应,通过积极的对话、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扩大了行政相对人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具体施行过程中,关于提供什么行政指导、怎样提供行政指导,事先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的意愿为第一价值取向,建立了解民意、公众参与的渠道、规则和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l】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7)。
【2]高轩.《公共治理——和谐社会的治理模式选择》【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O)。
【关键词】:检验检疫 行政执法 综合行政管理体系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也是行政机关建设服务型政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2]的必然要求。
一、检验检疫工作是一种重要的涉外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是指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3]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设立在国境口岸,依法对进出口货物和入出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检验检疫的部门。检验检疫机构运用职权,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管行政相对人涉及检验检疫范畴的活动和行为,制止、查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检验检疫工作属于典型的涉外行政执法。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主要目标,一是防止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经由口岸传入传出;二是监管进出口产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近年来,检验检疫机构忠于职守、严把国门,有效处置了“非典”、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苏丹红、孔雀石绿等重大突发疫情和食品安全事件;成功应对了日本、欧盟等国家或组织的技术贸易壁垒;出色完成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可以说,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外贸发展和经济安全,更是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公共利益乃至健康安全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国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始终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07年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为21 738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23.5%.其中,出口12 180亿美元,增长25.7%;进口9 558亿美元,增长20.8% .[4] 2007年全国口岸出入境人员3.45亿人次,比2006年增长8.38%;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2215.54万辆(架、列、艘)次,比2006年增长5.3%,其中,机动车辆2 114.31万辆次、飞机42.74万架次、火车6.09万列次、船舶52.39万艘次,分别比2006年增长5.12%、16.16%、7.74%和3.96% .[5]随着国际贸易和人员交流的不断扩大,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也承受着工作量持续增长的压力。
除了工作量不断增长外,近年来,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一是国际上的疫病疫情,如禽流感、艾滋病、疯牛病、马尔堡病毒等呈现高发态势;同时,过去未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二恶英、“苏丹红”等逐渐演变成新的安全危害。随着国际间人员与物资往来的日益扩大,这些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正以惊人的速度通过人员、货物和运输工具传播、蔓延。以艾滋病为例,1981年在美国洛杉矶发现第一例艾滋病后,病毒迅速在全球传播。截至2007年底,全球大约有3 300万(3000—3600万)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其中2007年一年就有270万(160—390万)人感染,有200万(180—230万)人因罹患艾滋病死亡。[6]中国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据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测算:至2007年底,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0万(55~85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8.5万(8~9万人);当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万(4~6万人),当年因艾滋病死亡2万(1.5~2.5万人)。[7]二是随着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量日益加重,对华国际贸易争端明显增多。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球反倾销仅立案49起,较2006年同期减少43起,下降约47%.然而,国外对华反倾销新立案数量却未下降,我国已连续13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至2006年,中国累计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 536起,占全球反倾销案例总数的17.6%.[8]此外,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正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新特点。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更是由于一些政治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国际化、政治化的新趋势。例如,2007年,一些国家和境外媒体就曾针对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炒作,“中国制造”一度遭遇信誉危机。据测算,最近11年来,中国因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技术性壁垒等贸易摩擦,减少出口400亿至500亿美元。[9]这些情况说明,中国已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所承担的责任,所面临的压力与挑战,说明了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说明检验检疫机构必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唯有如此,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履行好为国家和人民把关的职责。
二、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势在必行
法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法治不是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简单堆砌,而是要求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对行政执法机关而言,法治建设不仅仅是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权力,以监督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给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10]
现阶段,不少地方、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都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理顺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责、明晰了行政责任,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依法打架”的现象;二是建立健全了规范行政执法的若干制度,改善了行政执法,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探索了行政机关之间的监督机制。[11]但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机关自身建设的环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行政执法机关内设部门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明晰。当前我国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已经基本理顺,但是行政执法机关内设部门的职责还不够明确。由于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活动,内容庞杂,范围广泛,职责不明,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就会出现“见利益就上,遇责任就退,发生问题害怕承担责任、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第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规章或者制度中,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责任都有规定,但是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过错或者执法差错的责任规定往往不够具体,只是提到要承担责任,至于由谁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则不够明确,使责任制度的内容不够完整。第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大量的、多样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但是从形式上看,往往重视突击性的监督检查,忽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从内容上看,往往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
作为重要的涉外行政执法机关,检验检疫机构承担着严把国门、严防疫情疫病传入传出,促进国家对外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责任管理体系。但是,检验检疫机构在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此,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自我规范和监督,促使内设部门及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思路
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广泛借鉴国内外经验,明确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思路。
从理论来讲,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现代管理学的科学系统理论为指导。也就是用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方法代替经验管理,建立规范一致的办事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各项执法工作也能够像工业生产一样,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同时,还要将行政执法目标分解成若干层级的子目标,并为每个目标确定合理的目标值与测评制度。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信息论、控制论、运筹学等方法,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系统、科学的管理。
从理念来讲,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行政执法理念。对外,要以行政相对人作为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焦点,围绕提高执法有效性和行政相对人的满意度,履行好检验检疫机构的执法职责。对内,要全面关注行政执法人员的全面发展,建立规范与指导工作的制度机制、有效监督的责任机制和促进素质提高的能力机制,实现检验检疫机构的规范管理。
从方式来讲,检验检疫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就是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通过制定制度、贯彻实施、监督检查、整改提高,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并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措施固化为制度。这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环环相扣的方式,可以促使检验检疫机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和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法律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户外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稳步推进法治卫生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后评估及执行监督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提请大人或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五)推进阳光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不断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六)拓展监督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社会评议、书面检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投诉、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争取行政指导在优化项目、深化内涵和强化效果上取得新的成效。深化“预防、教育、引导、整改、纠错”的柔性执法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化。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八)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纠纷稳控工作。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不断夯实执法监督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监督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网上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法》等制度和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行和督查,着重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执法岗位职权分解、执法人员责任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推动卫生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十)与区检察院共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全面提升辖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卫生、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区检察院与区卫生局(食药监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共建合作机制暨成立区检察院驻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联络站。围绕发展大局,统筹协调,建立方便有效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卫生、食药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预防、专门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效结合,实现卫生、食药监、检察三方联防联控,切实增强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工作合力,推进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及时归档,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案卷评比。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考核评查工作,完善修订评查范围、标准和方法,总结分析在行政执法办件和案卷方面的成绩亮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加强改进措施的跟进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