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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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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司法、律例,经过深化开展铁路安全隐患专治,切实处理铁路道口及铁路引线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用遏制和削减铁路路外安全变乱的发生,努力完铁路路外安全情势的基本好转。

二、工作任务和办法

(一)开展铁路道口(私设不合法道口、过道)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排查管治首要干线铁路道口和不合法道口、过道的安全隐患,处理严厉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分要层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强对重点地域、重点道口的监管力度,实时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分抓好落实。

(二)积极共同铁路部分开展铁路引线和铁路引线护栏安全隐患的排查管治。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分要依照省安办《关于转发〈铁路局首要干线路外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施行方案〉的通知》(安办〔〕18号)要求,共同铁路局对铁路引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管治。

(三)落实跨越铁路的道路革新“三还”要求。为避免呈现新的安全隐患,今后各区(市)县但凡需求跨越铁路的道路革新,要严厉依照“三还”要求严厉把关,并报市道口办会同铁路局及市级有关部分同意后才干施行,果断根绝新建工程呈现新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调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4月15日前)。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分依照市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治工作的通知》(办发〔〕17号)要要求附表所列的安全隐患条目内容,制订排查管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管治(4月16日至9月30日)。依照附表上所列安全隐患的条目内容逐项排查,落实整治单位、人员、时间、经费,做到既要实时消除安全隐患,又要保证安全隐患不再反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区(市)县对开展铁路安全隐患排查管治工作状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资料于10月25日前报市道口办。市道口办将合时组织有关部分对各区(市)县排查管治状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分要增强对专治工作的指导,制订切实有用的办法,把铁路道口(不合法道口、过道)及铁路引线的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治理与属地治理相结合的准则,认真落实铁路道口(不合法道口、过道)及铁路引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坚持健全各项规章准则,把安全隐患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

(三)各区(市)县要坚持与铁路部分联络的工作机制,当地与铁路有关部分要实时沟通,增强协作,坚持铁路道口(不合法道口、过道)及铁路引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保证G70福银高速、G22青兰高速道路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作业期间人员、机械与广大司乘人员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作业内容和作业段落

作业内容:标线、护栏、线形诱导标、混凝土拦水带及路肩。

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作业区间:

G70 福银高速(K2022+200-K2049+212)G22青兰高速(K1582+150-K1649+900)

作业时间:每日早7:00-19:00。

二、作业投入

1.安全设施

封闭应急车道作业

编号

名称

结构/尺寸/样式

数量

1

锥形桶

90cm高

500

2

80限速牌

移动架/F架

1

3

60及40限速牌

移动架/F架

1

4

便携式遥控灯光警报箱

1

5

解除限速40牌

移动架/F架

1

6

前方2km施工

移动架/F架

1

7

前方1Km施工

移动架/F架

1

8

前方500m施工

移动架/F架

1

9

前方300m施工

移动架/F架

1

10

施工作业长度

移动架/F架

1

11

爆闪警示设施

1

12

交通指挥机器人

1

13

智慧锥桶

2

封闭行车道作业

编号

名称

结构形式

数量

1

锥形桶

90cm高

500

2

80限速牌

移动架/F架

1

3

60及40限速牌

移动架/F架

1

4

便携式遥控灯光警报箱

1

5

解除限速40牌

移动架/F架

1

6

警示频闪灯

1

7

前方施工/车辆慢行

移动架/F架

1

8

向左改道牌

移动架/F架

1

9

诱导标识

移动架/F架

1

10

前方2km施工

移动架/F架

2

11

前方1Km施工

移动架/F架

1

12

前方500m施工

移动架/F架

1

13

前方300m施工

移动架/F架

1

14

附着警示灯的路栏

移动架/F架

1

15

交通指挥机器人

1

16

智慧锥桶

2

17

防撞报警器

2

封闭超车道作业

编号

名称

结构形式

数量

1

禁止超车

移动架/F架

1

2

锥形桶

90cm高

500

3

80限速牌

移动架/F架

1

4

60及40限速牌

移动架/F架

1

5

便携式遥控灯光警报箱

1

6

解除限速40牌

移动架/F架

1

7

解除禁止超车牌

移动架/F架

1

8

警示频闪灯

1

9

左侧变窄

移动架/F架

1

10

诱导标识

移动架/F架

1

11

前方施工/车辆慢行

移动架/F架

1

12

前方2km施工

移动架/F架

2

13

前方1Km施工

移动架/F架

1

14

前方500m施工

移动架/F架

1

15

前方300m施工

移动架/F架

1

16

附着警示灯的路栏

移动架/F架

1

17

交通指挥机器人

1

18

智慧锥桶

2

19

防撞报警器

2

2.拟投入的车辆(保险齐全、驾驶人员持证上岗)

投入车辆以上报的证件齐全、保险齐全、行驶状况正常的车辆为准,不准车辆带病作业,具体车辆数量及型号见施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单、车辆审验单复印件。

3.拟投入的人员(保险齐全、现场管理到位)

投入人员中管理人员为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现场具体负责人为各工点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基层管理人员,具体人员要求为身体健康、保险齐全、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点,并能及时上报、及时处治。

三、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本安全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17】,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相关规定设置标志,此布设要求为最低要求,现场需根据施工情况自行增加相应交通安全保障设施。

四、各类安全作业区布控方案适用范围

1、封闭行车道作业区

封闭行车道作业区的适用范围为:标线补划工程、波形护栏、线形诱导标、混凝土路肩及拦水带。

2、封闭应急车道作业区

封闭应急车道作业区的适用范围为:标线补划工程、波形护栏、线形诱导标、混凝土路肩及拦水带。

第3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文体局、区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房产局,由彭志纯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此次房屋安全大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街道、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区排查办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排查工作,并且每年对辖区内的房屋进行摸底,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申报。被鉴定为危房的,督促有关单位按鉴定结论予以整改,尤其是公共场所房屋需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三)区建设、公安、工商、文化、城管、房产以及银行、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要暂停办理其相关行政审批,对已取得相关手续的,要依法吊销各种证照;对房屋隐患整改需办理的各项手续和需筹措的资金,各相关部门及银行应给予政策优惠和支持;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拆除重建的,经市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可享受棚改优惠政策。

二、排查范围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教育、医疗、体育、文化、餐饮、娱乐、商业、交通等公共场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重点排查大板房和无筋拱板房;

(二)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含发生白蚁虫害)的房屋;

(三)使用过程中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

(四)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五)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

(六)建设项目施工区周边可能施工被损坏的房屋;

(七)被部分拆除后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危旧房屋;

(八)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房屋。

三、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在60天内完成,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

1、区排查办负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排查办将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申报。并安排专人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房产部门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和权威检测机构专家组成的核查组,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做到房屋安全人人关心、人人监督、人人维护。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11日—11月11日)

1、以街道、乡镇为排查单元,组织属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自查,并填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报送《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的登记表》。

3、区排查办对街道、乡镇排查出的房屋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经核查认为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将发出《城市危险房屋通知书》,并由相关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意见,各街道、乡镇负责督促有关当事人按照治理意见进行整改。

(三)汇总报告阶段(11月12日—11月26日)

区排查办填写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并写出书面总结,向市排查办专题报告。

四、工作职责

(一)区排查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街道、乡镇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房产部门负责组织对房屋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归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作出鉴定、协调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三)建设部门负责对非拆除房屋及其部门拆除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整改。

(四)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违章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五)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市政、水电气及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所有、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按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进行督促落实。

(六)私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由房屋所有权人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凡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小区,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

(七)房屋安全鉴定及治理整改所需费用,原则上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城市低保户,由房屋保障补助解决。

(八)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制止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为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乡、镇)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部署上来,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把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要切实加强对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房屋产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第4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20xx年度我校安全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内容、方式和职责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中心校所辖7所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学校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2、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法制副校长的指导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情况,学校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

3、对学校的危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是否完备。

4、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线老化更新情况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7、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以及影响师生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对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针对自然灾害建立相应预案,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保证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安全检查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加快校园标准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学校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职责分工

1、中心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校均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第一安全责任人。

中心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杨万仕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学校安全领导组要对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排查本校的安全隐患。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监控数据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隐患排查要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要彻底,不能造成新的隐患;确实难以及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100%落实相应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学校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切实落实措施,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防范事故发生。

(二)建立信息平台,及时统计报告。学校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四)实践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要结合本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定全面、科学、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学校抓“紧”,重点隐患抓“治”。要通过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5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二、治理重点

1、冶金企业生产使用的起重机械;

2、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使用的电梯;

3、简易升降机;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三、工作目标

1、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实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标;

2、在20*年开展冶金企业用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积极宣传与落实《*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梯使用、运行管理、维保、检验及注册工作;

4、开展简易升降机使用整治,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简易升降机的使用;

5、加强建筑施工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资格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制造行为,严格产品制造的监督检验,确保产品安全质量。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质监局领导任组长,区安监、经贸、总工会、建设、房管、教育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患治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根据工作目标,各镇(开发区、街道)应组织监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做好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1日)。特种设备使用和生产单位按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随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记录表》(附件1)上报所在地整治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相关企业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查处。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根据前一阶段隐患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同时,按照已建立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消除死角。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1月15日)。为巩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应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改进措施。各镇(开发区、街道)应于10月20日前将开展隐患专项治理的总体工作报告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汇总表》(附件2)书面上报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办公室,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治情况、自查设备数、自查出的隐患分类汇总情况、出动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次数、隐患整改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开展情况、隐患治理和落实长效机制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11月1日前,区安委会将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统一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治理机构,质监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区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针对本地区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结合,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6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用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各方面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遏制水利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范围

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百日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针对汛期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五)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一)从现在起至5月中旬,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研究制订和下发有针对性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的督查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水务局办公室。

(二)5月中旬至6月底,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市水务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和局直单位进行督查。

(三)7月上旬至7月底,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组督查的工作。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应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并分别进行总结,逐级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7月25日以前报市水务局办公室。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汇报。

(二)查阅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作业规程、图纸、报表台账等资料。

(三)对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进行现场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集中督查。

(四)向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抓实隐患整改工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任务。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设施、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任务的完成。

第7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指导思想

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是全社会各行各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营造安全稳定的用电环境是各级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政治责任和社会义务。在当前这一敏感关键的时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对各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估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当前保电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全县各处电力隐患有效及时整改到位。

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治理,到2012年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消除电力通道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县域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电力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

工作重点:对电力线路通道内影响供电安全的线下树木进行砍伐,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建筑物、堆积物进行拆除或清理。

治理范围:经过县域内的500KV、110KV、35KV、10KV、0.4KV线路通道。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2日—10月15日)

组织召开全县消除电力通道安全隐患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中,充分利用媒体、高音广播、印发宣传单等有效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此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线路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打消侥幸心理,营造群众支持、社会理解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治理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

各相关乡镇(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自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线下树木、违章建筑和堆积物组织人力全面进行清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公安消防、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隐患整改的整体合力。(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二)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线路通道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专项治理不达标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从保障“十”期间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供电、林业、水务、公安消防、交通及相关乡镇(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永清县电力通道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一)

第8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求,积极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确保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公司员工及财产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包括各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下同)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即经济责任与安全责任并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生产车间、办公区、材料库房、员工宿舍、档案室、图书室、食堂及在建工程等)防火、防盗设施的配置及完好情况;

7.各部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装置的整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整改,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

五、工作阶段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0月15日前)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另行公布),制订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16日-25日)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公司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企管部)。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31日)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详细的安全隐患数据资料,尚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限期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部门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报表》(另发)和《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报表》(另发)。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公司培训、内部邮件、广播、**内刊、互联网、LED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为**电气早日成为“世界智能电网的领航者”保驾护航,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电气有限公司

第9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原则,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以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推进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政府实施动态监管为核心,以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考核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逐步形成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单位安排在道路运输企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选择1个单位进行试点。2013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初步建设。通过“平台”建设,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排查转变,由行政执法推动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由治标难治本向提升本质安全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建立监管监察对象数据库。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企业要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合政办〔2009〕4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落实隐患治理程序。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12〕2号)精神,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分级管理企业名单,全面落实行业安全隐患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隐患治理程序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各单位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年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将在道路运输企业中确定1-2家开展试点工作。

5-6月份,局将根据市安委办专题会议精神,召开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工作指南》进行宣贯,明确阶段任务、工作措施和宣贯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

7月份至年底,根据市安办统一安排,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力争今年底前达标。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推广普及达标,在部分小微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王贤泰局长任组长,徐祚青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王村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余立同志任联络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市运管处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质监站、市公路局和市地方公路处共同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行业的建设工作。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进展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