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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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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1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服务,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巩固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税收工作流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以质量方针为指导,以质量目标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满足内部管理和上级要求、实现本级工作目标为目的,保证工作程序规范,执法到位,服务高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对基层局的考核,各基层局的考核可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的考核另行发文。

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网络化、办公无纸化的要求,本办法实行微机化监控和考核。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市局考核机构的设置

1.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由市局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市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组成,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和综合考评工作。

2.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在市局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由市局分管局长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市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

3.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负责质量目标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办公室为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第五条 基层考核机构的设置

(一)各单位要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在办公室内设置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并赋予相应的职位、职权、职责,形成目标管理网络,实行统一的指挥协调。

(二)各级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作用,认真抓好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性建设工作,保证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 引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引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5.《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6.《国家税务局系统组织收入工作考核办法

7.《山东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8.《山东省国税稽查2000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9.《青岛市国税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10.《青岛市国税局责任连带实施办法》

11.《关于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见》

1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内部管理文件汇编》

1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内容》

1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财务规章制度选编》

15.《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组织人事工作文件汇编》

16.《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

17.《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办法》

18.《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19.《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档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第四章 管理目标及考核保障

第七条 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充分体现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控制的运行特点,并与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和考核目标紧密结合。考核内容分为“共同目标”和“职责目标”两大类,对全系统实行全面的规范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税收收入目标。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是税收执法和征管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因此,税收工作目标包括加强计划管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和控制欠税。

2.税收征管目标。税收征管是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实现税收计划、组织和征收税款入库的一系列有目的的管理活动。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其内容包括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完善征管手段和征管机制等。

3.税收执法目标。税收执法是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的监督、控制、调整的过程,是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和规则。其内容包括税收政策的到位,征管程序的到位,征管组织和人的思想行为的到位。

4.税务稽查目标。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活动,要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通过目标管理,充分体现“打击性稽查”的力度,规范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的运行程序。

5.计算机管理目标。利用计算机网络对税收业务管理和办公全过程实施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计算机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资料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及专业基本知识的培训。

6.文明办税目标。通过落实优质服务举措,竭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督促税务人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和办税服务承诺,体现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服务要求。

7.队伍建设目标。通过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税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队伍建设目标包括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8.行政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涵盖行政、事务管理诸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运转有序。行政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经费、资产、财装、政务管理以及环境建设等。

第八条 本办法采用过程控制的方法,以提高目标管理的有效性,通过考核办法制定程序、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程序、考核档案控制程序、考核复议程序和考核软件控制程序,满足考核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其具体内容按照《市局机关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九条 为确保目标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市局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供必要的、相应工作所必需的资源,主要根据考核工作需要或考核实际工作安排以及改进目标管理考核手段、方法所需的资源配置需求。

第十条 考核人员的培训。对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进行适当的教育培训,满足目标考核需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税收法律法规培训;

(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三)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

第十一条 考核基础设施。市局为确保税收管理目标管理的考核能够满足工作程序的需要,确定、提供、维护所需的考核基础基础设施如下:

(一)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二)过程设备:包括计算机等硬件、税收征管软件、税收法规软件、税务教育软件、考核软件等;

(三)支持性服务:包括电话、传真、网络等。

第十二条 本机关人员的培训和基础设施的添置、审批和维护保养,按照《市局机关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五章 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

第十三条 考评方案的确定:市局办公室按照考核方案制定程序,负责制定年度考评计划,经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批准后实施。各处室应确定一名考核人员,并在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考核要客观、公正、全面,考核人员应进行一定的培训,以保证考核的落实。

第十四条 考评的范围、频次和方法:考评范围包括各单位完成目标的全部活动;市局考核机构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程序实施考核,每次考核由市局考核办根据考核要求编制考核计划,组织考核人员按计划和检查表进行考核,做好考核记录。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处置:对考核事实准确的问题,考核责任部门要开具考核报告,经考核人员和被考评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市局考核办,转被考核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委派考核办对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六条 考核名次的确定。市局考核办对季度、年度考核指标以及评估性考核汇总后,按照考核结果排出考核名次,报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前七名为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凡连续两年目标管理考核最后一名且未达到达标分值(900分)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成员给予诫勉。

第十七条 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微机数控考核。对数控指标的考核以征管系统提供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并直接从征管系统中提取。数控系列实行“零基累分考核”,即所有考核指标以零为基础,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计叠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许目标值>1(以8%为上限)。

对需要进行实地抽查考核的,按照目标性考核的程序执行,对有关责任处室通过税收征管报表、税收会统报表以及各种工作台帐、日常工作记录等进行考核,应于考核期结束后3日内或市局考核办另发通知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局考核机构。

(二)目标性考核。对税收收入目标、税收征管目标、税收执法目标、税务稽查目标和计算机应用目标中非数控指标的考核仍实行以分值作为目标值,并以扣分多少衡量业绩的方法。各考核责任处室按照分管的考核内容,制定年度考核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检查重点、检查时间、发现问题、检查考核结果等,并于检查结束后3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局考核机构。

(三)评估性考核

1.市局处室评估。凡是在考核年度内完成本系列目标,且未发生考核标准中“特别扣分”项目的,由有关处室按完成目标的工作质量予以评估,评估分为优、良、一般三级,优为满分,良、一般依次递减5%。有关考核责任处室应加强对被考核单位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于发现问题应随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进行综合考评的基本依据,并于考核年度结束后5日内将评估考核得分情况报市局考核机构。

2.局领导综合考评。市局考核委员会各成员于每年考核期结束后对各单位完成质量目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不超过评估性考核范围,市局考核办应于每年的考核期结束后将评估表发至局领导,并于次年的15日内将评估情况及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档次分为优、良、一般三级,优为满分,良、一般依次递减5%。

(四)执法检查与办税服务考核

1.执法检查、复查。其考核内容主要以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有关处室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复查计划,同时,负责执法检查、复查的处室根据计划对有关部门基层局实施检查,并按扣分制或评估制的使用范围进行考核计分。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处理结果报市局考核机构。

2.服务质量考核。主要适用于文明办税部分,以市局《关于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通知》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内容》为依据,由市局考核机构和有关处室采用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办法按照考核标准的“共同目标”执行。

(五)随机抽查考核。适用于目标管理考核的全部内容。通过抽查考核,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国税部门的综合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考核依据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依据,凡是适用扣分制的,依据有关条款予以扣分;凡是适用于评估制的,每次抽查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考核计分

(一)本办法实行1000分制考核,其中“共同目标”300分,“职责目标”700分。每个考核项目扣分不保底,扣完为止,奖分不得超过基本分的8%。(具体各项分值见附表)

(二)“零基累分考核”的计分。“零基累分考核”的计分方法同系统考核一样,即所有实行速率化考核的考核指标以零为基础,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计叠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许目标值>1(以8个百分点为上限)。

(四)扣分制考核计分。对不实行速率化考核的其他考核指标采取在标准分基础上实行扣分,每个项目的扣分总和不超过标准分值,超出部分不再负扣,也不结转下期继续扣分。

(五)评估性考核计分。按第16条第3款执行。

第六章 责任追究与考核监督

第十九条 考核责任追究。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见》的规定,对涉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其追究程序和具体内容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行为中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责任领导给予责任追究,被追究的直接责任单位可以按照市局责任追究的范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1.在征收环节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等出现应征不征,征过头税或收人情税、关系税;混淆入库级次,截留、转引税款;违规开设税款过渡帐户,贪污挪用税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标准、超范围提取代征手续费,巧立名目提退税款等问题的。

2.在管理环节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口退税审批、减免、缓税审批、停歇业户管理、帐簿凭证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复审、复查等出现内外勾结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明缓实欠、明欠实免以及损害纳税人权益等问题的。

3.在稽查环节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工作出现人情选案,选而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追缴税款不及时,不依法加征滞纳金,应罚不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的。

第二十一条 税务人员在行政管理行为中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第二十条的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单位和有关领导及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1.在人事管理环节对人员录用、干部任免、职务晋升、编制审批、人员调配、外事管理等人事工作中失职失察,甚至买官卖官等问题的。

2.在财、物管理环节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的管理、税控设备的配置、大宗物品的采购、使用、管理,以及房产使用管理等方面资金失控、乱批乱支、挥霍浪费公款;乱拉资金、物资搞基建和福利;为企业、个体户经商办企业担保;收受回扣等问题的。

3.在日常工作督查、文秘、档案等政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管理环节等环节出现违反制度和规定行为造成后果的。

第二十二条 考核复议。

(一)基层局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或认为市局的考核标准和尺度有问题,可通过该程序提请市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二)考核办根据基层提报的复议内容,制定核复议计划,内容包括复议的目的和范围、日程安排、复议的依据和复议的方法和程序等,包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执行。

(三)考核复议准备。为有效地完成复议工作,复议组应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掌握复议的考核档案、证明资料、考核标准等文件;了解和掌握被复议单位存在的问题,确定复议重点。

2.编制复议日程表,确定分工,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提前一天通知被复议单位。

3.考核复议员按各自分工编制检查表,准备考核复议提纲。考核复议表由组长审核。

(四)考核复议实施。考核复议按下列程序实施:

1.复议实施。复议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复议计划,通过检查文件和记录进行实地检查。如果发现的重大问题,即使不在复议计划之内,也要予以记录并进行调查。复议结束后,复议组应对所发现的问题向该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请其确认并保持相应的记录。当复议发现的问题复议员与被复议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进行仲裁。

2.复议汇总。复议结束后,复议组长负责召开复议组会议,汇总复议资料,确定存在问题,对复议发现的每个问题由相关复议员进行书面汇报,并由复议组长归纳复议组意见,准备反馈意见。

3.复议反馈。由复议组向被复议单位进行反馈,反馈主要是说明复议涉及的范围及具体的复议结果,报告考核复议发现问题及其事实证据,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

4.复议报告。复议报告在复议后一周内完成,主要内容有复议的目的和范围、复议日期、依据的有关文件、发现的问题及复议结论。复议报告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批准生效。

第2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政府机关干职工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由乡绩效考核组负责考评日常工作,党委政府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二、考评计分

以乡党委、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各项工作指标或计划为标准,每人以1000分为基础分,其中机关考勤100分,联村工作300分,清洁工程300分,计生工作300分。目标管理考核分数每分2元,每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金计2000元。

(一)机关考勤考核细则(100分)

1、机关统一采取指纹签到制,由本人逐日到党政办签到,由党政办按周汇总,按周公布。法定假日之外,请事假一天,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会议缺席,扣10分。正常签到时间外,顺延一小时内为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2、干部请假坚持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向书记请假,一般干部请假两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须写出书面请假报告,报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及党委书记审批。

3、值班领导及值班干部当日必须在机关值班并留宿,无特殊理由不许换班,换班需经纪委书记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二)清洁工程考核细则(总分300分,其中机关清洁工程考核150分,联村清洁工作考核150分)

1、机关新办公楼公共场所卫生由政府雇专人负责。

2、干职工住所及各办公室各负其责,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星期一大扫,由人大副主席刘矿安、纪委书记王锋、机关支部书记詹艳及农清办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按清洁、基本清洁、不清洁三个等级公开通报。被评为不清洁的办站所,责任人员扣2分,扣分情况交农清办汇总并存档。

3、机关每月组织机关干部到村(社区)开展一次清洁活动,无故不参加大扫除活动,一次扣5分。

4、联村清洁工程对照村级全年考核得分计算得分。

(三)联村工作考核细则(300分)

机关干部联村考核根据各村(社区)按照《乡对村(社区)绩效考核细则》的实际得分按比例计算得分。

(四)计生工作考核细则(300分)

机关干部计生工作考核按照《乡对村(社区)绩效考核细则》和《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进行考核。

(五)其他

1、本职工作被省、市、县评为先进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2、本职工作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0分、15分、10分。

3、同一项工作按照最高分加、扣分,不重复加、扣分。本职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加倍扣分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三、奖惩办法

1、目标管理考核责任金的发放以年终绩效考核为依据,按个人所得分每分2元奖罚到人。

2、机关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排名为第1名、第2名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的奖励;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排名为倒数第1名、第2名的,由乡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考核为倒数第1名且工作严重失职的,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给予待岗。

第3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1、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我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客观、可比,便于操作,的原则。

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要把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将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融于其中,也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主要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党内与党外互评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支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认真搞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

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党委报告工作。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安排的党课、党纪教育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出差除外)。

党支部注意树立和宣传党员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党员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记录,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党支部坚持对外出党员提出要求,保证联系,跟踪管理;对流动党员及时办理党员流动证;党员退休要按时到组织部办理移交。

党支部认真监督党员、党员干部执行中纪委、市科教纪工委、院纪委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党员敢于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党纪处理,严肃党的纪律。

3、发展党员工作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没,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发展等工作。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党委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70%以上(出差除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效果较好。

结合形势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板报内容丰富,喜闻乐见,注意宣传好人好事,单位内有较强的正气。

经常分析研究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要求,解决好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

不断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5、党政配合

党支部认真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保证决策正确可行。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听取行政领导通报工作情况,支持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党政领导工作上相互支持,主动沟通情况,步调一致,团结协调。

6、其它工作

配合党委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其它统战成员的工作。

领导并支持工会支会、共青团支部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有关工作。

三、目标管理考桉的步骤与方法

1、自评。每年六月份各支部对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填写好《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每年十二月要对支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两次自评表均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2、民主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全年工作,邀请党外群众(含非党行政领导)代表参加。参加会议人员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了解的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3、组织考核。党委考核组年终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查阅支部会议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座谈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4、日常抽检。主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利用各种工作机会,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5、专题抽检。主要利用一定时间,采取固定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汇总。考核组汇总《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计算各支部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较好;70—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为差。经党委考核组讨论确定后,报党委办公室备案。考核结果每年底向全院总支、支部通报。考评结果将作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评选的重要依据,由党委办公室直接报党委批准,不再另行评选。

四、附则

1、党总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4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居民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投资增长,建立健全各乡镇在廉租住房工作方面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全县住宅与房产工作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与县政府签定2015年度廉租住房目标责任书的各乡镇。

三、考核内容

(一)按要求完成廉租住房补贴户数,做到应保尽保,确定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要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达到100%。有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20分);无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30分)。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明确一名副职负责此项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有廉租办牌子,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10分);无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20分)。

(三)按时参加县廉租住房工作方面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10分)。

(四)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建立健全资料档案。有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10分);无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20分)。

(五)无上访案(事)件发生。(20分)

(六)廉租住房建设工作。(30分)

其中,廉租住房建设任务(20分),选址、征地工作(4分),周边环境治理工作(6分)。

四、考核办法

(一)完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每超额目标1%奖该项分值的1%,每差额目标1%扣该项分值的2%,目标完成低于60%(含60%)的将该项分值扣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调查入户率达到100%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每超额目标1%奖该项分值的1%,每差额目标1%扣该项分值的2%。

(二)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成立专门办公室,有廉租办牌子,并制定相关制度,有专职工作人员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没有明确副职分管此项工作的扣4分,没有成立专门办公室,没有挂廉租办牌子的扣2分,没有制度的扣2分,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扣2分。

(三)按时参加县廉租住房工作方面会议,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搞好政策宣传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每少参加1次会议扣4分。

(四)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建立健全资料档案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的每次扣4分,资料档案不健全的扣4分。以上所有扣分加在一起为本项目标扣分。

(五)全年无上访案(事)件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发生上访案(事)件的将该项分值扣完。

(六)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未完成目标且完成工程量在60%(含60%)以上的扣该项分值的40%,完成工程量在60%以下的将该项分值扣完;完成建房选址、征地工作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未完成的将该项分值扣完;完成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周边环境治理较差的扣2分,出现1次因环境治理不到位造成停工、阻工现象的扣2分,出现2次以上(含2次)的将该项分值扣完。

五、组织实施

廉租住房责任目标考核由县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核实等方式对各乡镇年度廉租住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有关发放户和住房困难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5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一、考核原则

统一标准,分类组织;量化计分,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

二、考核范围

所有基层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1、班子建设;2、组织建设;3、思想建设;4、作风建设5、制度建设;6、文化建设;7、工作业绩。

四、考核方式

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在各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由处党委考核组统一到各支部进行考核,逐项打分,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评先和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积极主动抓好落实。要建立具体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卓有成效。

第6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管理的范围

镇委、镇政府对下列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

(一)各责任区

(二)各村(居)委会

(三)县城属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

年初由镇委、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明确责任

(一)责任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镇驻点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其他干部、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计划生育领导、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检查与考核

1、镇委、镇政府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实行“一月一评”、半年小评,年未总评,重奖重罚的考核评比制度。

2、实行“一月一任务,一月一评比”制度。镇政府把结扎率、结扎及时率、纯女户上环、计划外怀孕引产、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查环查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几项主要节育指标月初分配到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月底按完成实绩进行评比,结果公示,逐月兑现奖罚。同时,每月还公示各村(居)委会的生育情况,通报预警。人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集中会商,不完成当月累计计划的,也要兑现相应的处罚。

3、年未考核实行100分制,按6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一月一评”做为平时工作依据,其各月总评得分可以按满分100分的比例进行累加,然后再以4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

4、建立制度化的检查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主要责任指标

(一)加大领导力度,明确责任

1、责任区正、副主任,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各机关单位的党政第一把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2、驻点工作组和“两委”干部必须认真负责落实各项任务,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准确掌握生育、节育和孕情等情况,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其他方面工作。

(二)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

(2)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119以下。

(4)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2、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2)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3)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在72%以上。

(4)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100%。

(5)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100%。

(三)计生业务

1、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2、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积极推进重心下移。“两委”干部、计生员、协会会员、药具协管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计生办、协会等计划生育组织健全,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3、加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建立规范的“三室、一校、一院、三栏”(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协会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

4、强化孕前管理,积极开展重点对象(生育一孩、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没有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工作;

5、实现出生人口统计“月月清”;

6、管理档案规范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和统计准确及时。加大对出生情况的核查力度,确保统计准确;

7、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制度化、正常化管理;

8、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每季度对流动人口清理一次,建立流入、流出人口管理档案,确保流动人口平台正常工作,建档率信息提交率、反馈率、网络协作接收率都在95%以上,查无此人率控制在7%以下;

9、加大机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查环查孕指纹机的正常管理使用,每季度查环查孕率达100%,杜绝计划外生育,严格查处偷生现象。

五、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

1、安排六个责任区专项计划生育经费:长安4万元,东片、西片、美亭、太平各3万元,山口2万元。

2、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拨付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确保计划生育例会的正常召开。每月按每个村居委会100元标准拨给计生办,作为例会和平时的办公费用。

3、征收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部上缴国库,统一管理使用,20%财政管理,80%拨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做为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奖励与处罚

(一)获奖单位发给奖金和奖状。

1、根据各责任区的村委会年终进行考核得分总和,再求平均分,作为责任区年终考核得分。按得分高低,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是5000、3000、2000元。

2、一月一评。主要是对几项主要节育指标和人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月初分解任务,月底检查评比,按各项工作的权重进行加权综合,评比出一、二、三、四、五名进行奖励(具体办法依《镇计划生育工作“一月一评”制度》实施)。

3、年终考核总评时,各村(居)委会在完成主要指标的前提下,按得分高低奖励“计划生育先进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先进工作组”各6个:一等奖1个,奖金6800元,工作组1500元;二等奖2个,奖金5800元,工作组1200元;三等奖3个,奖金5000元,工作组1000元;优秀奖3个,奖金1500元;进步奖6个(由各责任区推荐),奖金1000元。

4、年终时,按全镇工作组及计生办总人数的20%,评出本镇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1000元。

5、年终时,按县的要求统一评出县级优秀计生员,由县委、政府给予奖励;各责任区按15%的比例,评出本责任区的优秀计生员,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800元。

6、农村纯女户节育奖励:(1)女方在43周岁以下的农村二女户(且最小孩子三周岁前)落实结扎的,奖励10000元。(2)二女户放环的,奖励500元。(3)动员纯女户(含多孩)结扎或放环的,分别奖励村(居)委会或工作组500元、200元。

7、避孕节育补助、奖励:落实结扎手术者,每人补助900元;经干部动员引产的,每人补助500元;查环查孕一次每人补助30元。均以县级医疗单位的记录为依据。

镇政府按每例结扎安排300元作为村(居)委会的工作费用(以县计生部门的记录为依据)。

8、机关单位按年终考核结果,给合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排名,上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县相关部门进行奖罚。

(二)处罚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和“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属于“否决”指标,年终总评时,凡有二项及以上不完成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一律当做“不达标”单位,取消所有奖励和评优评先资格。

2、半年检查考核:村(居)委会在年中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支部书记停职,主任牵头整改。年终总评时排名必须达到中游水平(不低于30名),否则书记不能复职,主任给予警告处分。包点工作组成员通报批评,不得参加所有的评先评优。

3、年终总评:年终总评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达标”单位,在“不达标”单位中,倒数第一的,支部书记免职,主任当做为不履行职责自动离职处理。包点组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4、“一月一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季度的“三查率”一定要达到100%,每季度的“三查”情况,镇党委、政府都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6、计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年度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且最后一名;

(2)计生员对本单位的出生、节育、流动(流出和流入)没有如实核对登记,在上级或镇的检查考核中出现错报、漏报的;

(3)无故缺席镇召开计生例会或其他会议两次的;

(4)对本单位数据不按时进行认真核对,不按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告单》两次的;

(5)提供虚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包庇、隐瞒超生事实的;

(8)贪污受贿的;

第7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实现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共促发展;“双向考评”即县级部门监考单位对各部门和我镇进行工作考评,我镇对县级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部门和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利用”,即将考评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个人年度考核、干部任用、单位领导班子评价、单位评先评优“五个挂钩”,综合运用考核结果,提高考核实效。

二、镇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镇目标绩效管理内容由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灾后恢复重建目标、共同目标、单项考核目标、“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目标、年内新增考核目标、否决指标、倒扣分项目、班子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获奖加分9部分组成。

1、班子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由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领导班子在经济发展中所体现的全局观、发展观、战略思维和操作水平及班子合力和活力等进行打分。

2、获奖加分:村(社区)受到县以上表彰的,以县或县委、县政府名义获奖的,分别按1分、1.5分、2分加分;以镇党委、政府名义获奖的,分别按1分、1.5分加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

(二)组织体系。

1、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目标绩效管理的总责任人(以下简称“总责任人”),副书记负责全镇目标绩效管理的组织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的方案、原则、结果及奖励由党委、政府审定。

2、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全镇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和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和实施检查、考评,审议年度考核初评结果。

3、党政办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担全镇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4、各被考核对象负责做好目标任务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按要求向党政办报送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资料。

(三)考核内容

1、县镇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2、县镇村(社区)专项工作联动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3、县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定岗定责绩效奖励考核机制内确定的内容;

4、县镇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5、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6、县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7、县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8、县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内确定的内容。

(四)目标考核

1、考核方式:按月评述、季总结、年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2、考评形式:由党委、政府组织考评。

3、考评时间:12月15日前。

4、考评要求:考评以平时掌握的数据和工作情况为依据。在考核中做到真实、公正、客观,并对考核数据和考评结果负责。不得夹杂部门利益和脱离考核方案,对考核中的扣分必须说明理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未按考核方案、考核数据及结果失实的或因执行不力未完成年度工

作目标的,从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年终考核得分中扣减1—5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第8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6-0135-02

1 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的提出

工程项目管理是运用系统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指挥和控制,以实现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目标。工程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好坏决定着施工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竞争能力,如何真实、客观、有效的评价一个工程项目管理的优劣,是施工企业的管理重点也是难点。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是对项目部考核周期内生产经营管理成果作出的综合评价。通过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突出项目管理重点,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实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促进企业发展。

A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以工程建设为主要业务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其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在铁路、地铁、公路、市政、房建等业务板块拥有较多施工任务,并成立和组建了若干项目经理部。该公司通过对项目管理特性的深入分析,对众多的考核指标化繁为简、化零为整,采用关键绩效指标(KPI)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的采用力求符合项目管理的目标要求,指标直观、简约,操作简便、易行,并具有确保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当期性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前瞻性。

2 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构建

2.1 绩效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设置的原则

绩效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中期考核、竣工考核和终结考核。绩效考核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期内的责任成本核算成果和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采用指标量化、百分制评分的办法进行。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责任成本实现(上交收益实现率)、资金上缴率、施工产值(含工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五项关键指标。

2.2 绩效考核机构和职责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组长由本单位责任成本管理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成本管理、预算合同、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工程管理、安全质量、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制定、修订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考核评价;形成考核报告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绩效考核工作由考核办公室牵头,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项目经理部协助。考核办公室提出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确定工作人员和工作计划,组织进行现场考核,审核汇总考核情况、出具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议;成本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部责任成本核算结果、核定考核期项目责任成本核算的真实性,提出项目实现上交收益,责任成本节余和责任成本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考核意见;工程管理部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基本管理制度,提出项目完成产值、工期及执行公司项目基本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意见;财务会计部门根据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核定考核期项目财务成本核算的真实性,提出项目财务成本盈亏、资金上交、债权债务、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考核意见;安全质量部门提出项目安全、质量指标完成的考核意见;审计监察部门对项目收入支出、成本、利润、债权债务以及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提出综合性审计意见。

2.3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绩效考核指标在《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确定责任目标。责任成本预算经批准发生改变的,可相应调整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分为100分。各项考核指标具体权重分如下:

3 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评实施

绩效考核实行中期考核、竣工考核及终结考核。项目部的中期考核由公司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预考核。每6个月进行一次现场考核;竣工考核是在工程实体完工、项目收支基本确定时,由公司对项目部进行的综合考核;终结考核是项目竣工结算和债权债务清算后,由公司对项目部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的考核。项目工期少于6个月的,直接进行竣工、终结考核;工期6个月及以上1年以下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年度内开工时间3个月时间以上6个月以下的项目,当对项目部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年度内开工时间低于3个月的,当年不予考核,纳入次年一并考核。

项目部中期考核的季度预考核由项目部根据考核期内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考核资料报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公司在10日内核准考核结果;现场考核每个月由公司进行现场对标检查考核,并在考核周期(6个月)届满后20日内完成。竣工考核和终结考核在条件具备后,项目部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向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竣工考核和终结考核申请,公司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完成。

项目竣工考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项目工程实体已按设计(含变更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内容完成,通过业主初次验收或达到初次验收条件;末次计价已经业主批准或债权债务基本确定。项目终结考核应具备基本条件是项目债权债务清楚并清算完毕;工程竣工文件及其项目技术、财务、责任成本管理总结编制完毕,相关资料达到归档标准。

4 考核结果的运用

4.1 中期考核

当考核期项目部实现上交收益目标时,按考核期员工岗位工资总额的50%-70%计提绩效工资(停待工期间不计提绩效工资);考核期未实现责任成本目标的,不计提绩效工资,并根据责任成本超支情况扣罚项目领导班子岗位工资的15%-30%;当考核期实现责任成本节余时,按考核期(或年度)责任成本节余额部分的30%-50%比例计提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考核期项目部实现上交收益目标时,考核期绩效工资总额=考核期员工岗位工资总额×计提比例×绩效考核系数;

当考核期实现责任成本节余时,考核期绩效工资总额=(考核期员工岗位工资总额×计提比例+考核期(或年度)责任成本节余额×计提比例)×绩效考核系数;

考核期项目部实现上交收益目标及责任成本节余额按《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绩效考核系数=项目部绩效考核得分(70≤F≤130)/100。

绩效考核得分依据《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确定,项目部效绩考核得分小于70分时,不计发绩效工资。

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预考核,项目部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按上述办法计提绩效工资,报公司审批后发放;每6个月进行一次现场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项目部应发放的绩效工资,并对预考核发放的绩效工资进行清算。

4.2 竣工考核

项目竣工并经竣工考核后,确认项目实现了上交收益目标和责任成本节余的,公司与项目部实行责任成本节余额分成。项目责任成本预算确定的上交收益为正数时,公司分成比例为30%-50%,项目责任成本预算确定的上交收益为负数时,公司分成比例为不低于50%。公司分得的部份纳入项目上交收益,项目部分得的部份为项目部计提的竣工绩效工资。

项目竣工绩效工资总额=项目竣工时责任成本节余额×项目部分成比例×绩效考核系数。

实行领导班子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项目,竣工绩效工资按照项目领导班子占60%,其他人员占40%的比例分配。由项目领导班子分配的竣工绩效工资部分,其中项目经理占20%-40%,其他班子成员占60%-80%,但其他班子成员个人绩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理的80%。

若按上述办法计算的其他人员人均绩效工资达到项目班子成员人均绩效工资的40%及以上时,应合理调整项目班子与其他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竣工考核后,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竣工绩效工资当期兑现50%,剩余的50%延期兑现,其他人员的竣工绩效工资一次性兑现。

项目部完成上交收益目标,对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完成目标奖,以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基数并根据竣工考核结果计算奖励额。

完成目标奖=缴纳风险抵押金×绩效考核系数。

完成目标奖在竣工考核当期兑现50%,剩余的50%延期兑现。

项目竣工并经竣工考核后,确认项目没有实现上交收益目标的,在中期考核中计提发放给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予以扣回,并按《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减领导班子成员或全体员工的风险抵押金。

4.3 终结考核

项目终结并经终结考核后,根据终结考核结果兑现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竣工考核阶段延期支付的绩效工资余额和完成目标奖余额。

终结考核兑现工资=(延期支付的绩效工资余额+完成目标奖余额)×绩效考核系数。

5 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的实证分析

A公司通过采用关键绩效指标和目标管理法相结合的

方式,较好的解决了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模式和方法问题。该绩效考核围绕项目管理主线,建立健全了激励约束机制,较大程度地促进了项目管理,调动了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良好的项目管理导向。在实施过程中,拟对存在的不足予以改进。

(1)上交收益实现率、资金上缴率两项指标按照季度或半年进行考评,存在一定不合理因素。因为当项目在某期超交,特别是资金上缴率,超交并不加分,但可能在下一期则存在资金不足而导致无法足额上交的情况。为此,拟将该两项指标采取开累值进行考核。

(2)责任成本节余的准确度在中期难以把握。由于责任成本考核受到施工方案变更、业主合同变更、材料价格变动、当期投入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短期考核难以作出全面、准确的判断,如果在某期出现较大的责任成本节余,需计发大量的节余绩效工资,但竣工后未必能形成总的责任成本节余,从而导致节余绩效工资的超发,因此,为保证准确、合理发放节余绩效工资,拟将责任成本节余部分的绩效工资在竣工后再进行考核清算。

(3)对部分项目进行特殊考核。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客观因素,如业主资金不按期拨付、征地拆迁工作滞后、自然灾害等各项客观因素引发的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此种情况下,按照现有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对项目缺乏公平性,这就不能仅仅靠绩效考核的结果来衡量员工的付出。故为了调动此类项目的员工队伍积极性,当此类项目没有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时,拟按照员工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管理文件汇编[G].中铁某局,2010.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2005.

[3]付亚和,许玉林.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第2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第9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关键词]石油工程企业;六大制度体系;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1“六大制度体系”的内涵与特点

1.1基本内涵

“六大制度体系”主要由项目决策、生产运行、预算核算、分级分析、经营考核、责任追究等六个部分构成,六者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通过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实现项目风险评估、运行效率、施工质量、成本控制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2主要特点

“六大制度体系”管理是以项目全生命周期控制论为指导,运用节点控制方法,研究项目建设周期、程序及涉及的风险因素,如评估、投标、合同、施工、设计、技术、资源、采购、资金、履约、质量、工期等,找出不同风险点的共同控制规律,融系统性和整体性为一体,建立既互相约束又相互促进,具体规范、切实可行的风险联动管控操作流程,规避项目风险损失,深挖项目盈利空间,使其按照预定目标科学有序运行管理,实现制度的流程化。

2“六大制度体系”在石油工程企业项目管理中的创建与应用

2.1项目决策体系

项目决策体系是对公司承担的石油工程项目及其研究成果、建设方案进行的抉择、决定和批复的过程管理。过程管控执行《市场工作管理办法》《项目投标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法律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一是内外结合,灵活化收集信息。构建公司--外部项目管理部--基层队三级市场信息网络,各单位及外部项目管理部指定专人,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关注石油工程市场信息。二是专业领航,模块化评估论证。市场战略评估、经济效益评估、施工能力评估、法律风险评估。三是联合决策,一体化投标竞标。合力研判投标策略,集中审核投标方案。四是风险严控,规范化合同审签。严格合同审批权限,积极主张履约保函、担保等保护措施,实行项目合同主办人终身负责制。

2.2生产运行体系

生产运行体系主要是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包括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生产运行、工程技术、人力资源、物资采购、安全监督、装备管理等内容。过程管控执行《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开工验收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一是搭建生产组织运行保障平台。提前排出运行大表,踏勘搬迁线路,每日跟踪督办,深入现场督导,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运行和过程监管。二是搭建工程技术管理保障平台。梳理整合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三是搭建物资集中采购保障平台。提前谋划采购策略,加大招标采购力度,优化自采物资评标。四是搭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平台。建立内部用工调剂制度,健全培训考核、竞聘上岗机制。五是搭建设备资产调剂保障平台。调剂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源。六是搭建安全环保从严监督平台。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强实时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3预算核算体系

预算核算体系主要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管理,通过预测、计划、控制、调整、核算,确保在建项目成本能够控制在预定目标之内。过程管控执行《项目经营责任书》《标准成本管理体系》《预算管理办法》《单井结算书》等制度,保证项目达到工期节约、质量提高、成本降低的目的。一是划小成本预算核算单元,标准成本体系。以工程定额预算为依据,结合各专业特点,将预算指标自上而下细化分解到基层、核算到基层、考核到基层。二是纵向到底,成本预算核算到工序、到节点。实时做好各项费用的跟踪对比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组织制定纠偏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三是横向到边,成本预算核算到岗位、到人头。实行专项费用责任考核,将单井费用预算分解到考核责任岗(人)。实行责、权、利、效挂钩,充分激发基层队员工自主创效活力。

2.4分级分析体系

分级分析体系就是聚焦项目管理,研究分析项目的整体及部分经营情况。通过对项目成本明细科目、施工节点等专项动态数据研讨,开展施工节点成本分析、管理重点指标分析、时间序点经营分析等,查找问题主因、制定有效措施的过程体系。过程管控执行《月度、季度经营分析报告》《亏损项目分析报告》《项目标准成本分析》《节点成本分析》等。首先从施工节点入手,抓实标准成本分析。归集节点费用消耗,做好节点预警纠偏。其次从管理重点入手,抓牢专题项目分析。强化预算项目分析,重点突出差异分析、指标分析,按照成本费用倒逼原则,开展固定成本、作业施工操作成本专项分析。三是从时间序点入手,抓好基础经营分析。建立“日写实、周例会、月分析、季汇报”的常态化经营分析机制,不断提高基础分析水平,助推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2.5经营考核体系

经营考核体系是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依据业务类别按照专业特点建立基层队、项目部、处级单位到公司机关各层级挂钩联动的一体化绩效考核体系。过程管控执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海外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项目经营责任书》等,通过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对专业化公司,采取“千分制”量化考核。“千分制”绩效考核管理将专业化公司的各项考核指标分成效益指标和管理指标两大类进行量化考核。海外业务、科研单位,量身裁定考核指标。二是对转型升级业务,采取“政策性”激励考核。向科研机构倾斜,实行“科研项目质效+‘三基’工作+经费节超”综合考核模式。向技术服务倾斜,鼓励专业化公司发展石油工程高端技术服务业务,加大激励性考核力度,促使人才、人员向高端技术、创效项目、关键岗位流动。

2.6责任追究体系

责任追究体系是通过查找各级生产经营管理者和操作者,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失职渎职等情况,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经济等方面的处罚。过程管控执行《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一是“一制两罚”责任追究。项目责任追究体系实行终身负责制,对因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影响项目运行效率和效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坚决实行经济处罚和党政处罚,构建项目追责的长效机制。一是推行项目终身负责制。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项目合同主办人终身负责制。二是从严处罚。三是从严经济处罚。经营追责与绩效考核挂钩。经营追责与专业问责挂钩。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