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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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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

第1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初步形成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了机制,夯实了基础

本届以来,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由常委会统一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人事代表工委统筹组织协调,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

常委会对代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将之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明确代表工作要求。本届以来,修订了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规定、代表书面意见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完善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制度、代表专题调研制度、代表履职学习制度、代表参与制度等,统一部署代表集中视察、主任会议督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形成代表工作合力。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结合工作重点,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特点,为代表广泛、深入、全面、积极地参与工作搭建平台,真正将代表当作“主角”而不是“点缀”,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研究并汲取代表提出的真知灼见,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增强代表履职针对性和实效;常委会工作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从经费保障、信息服务、学习组织、会务安排、后勤服务、意见传递、安排参与等多方面为代表知情、参与活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

人事代表工委根据代表工作机构的职责要求,将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作为自身工作的“生命线”。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谋划和组织好需要多个委员会和部门通力合作的活动,保持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加强同各委员会和部门的协调,保障代表履职活动有序开展。

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深化代表履职效果。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区县人大代表、区县人大代表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和乡镇人大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为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定义务提供保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各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积极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组织安排代表专题调研、代表联系社区等活动,使代表活动深入基层,更为扎实有效。

代表踊跃参与、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的出发点和归宿。五年来,代表共提出了157件议案和4957件书面意见;3000多人次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106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共有4万多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县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履职活动。2010年以来,代表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联系社区活动,反映了数千条群众诉求,并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落实。

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对常委会代表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为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有力保障了代表履职活动的有序开展;广大代表的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也促进了市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全覆盖”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进一步保障和深化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人大代表能否全面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能否深入基层积极依法开展履职活动,是开展代表工作非常重要的着力点。从2004年开始,本市先后有12个区在社区(街道)探索建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市委高度重视在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工作,2010年12月24日正式批复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报告,同意在全市统一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201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性质和职责。2011年6月底,全市有社区(街道)建制的15个区99个社区(街道)全部统一挂牌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不仅从体制机制上填补了本市社区(街道)层面没有代表工作机构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也为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提供了可靠和规范的服务保障。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市各人大代表联络室基本实现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场所配置“三落实”。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组织召开本市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专题会议;举办了两期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代表联络室的规范设立和有序运行,使人大代表在社区基层履职出现了可喜的“五个变化”:人民群众找代表更便捷了,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了;代表履职的信息更多了,履职的底气更足了;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更紧密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和书面意见更贴近实际、针对性更强了;代表小组活动与社区中心工作结合更紧密了,社区(街道)经济社会建设更有推力了;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反馈,更及时更有效了。

改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工作,进一步督促解决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和机制,积极创新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的方式。2009年以来,由原来一位分管副主任带队督办几件重点书面意见,改为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领相关委员会和提出书面意见的代表,到承办代表书面意见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督办,进而围绕本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部分专题进行督办,不断增强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2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以及《早九晚五作息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政务中心管理和运行更加规范,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11月县政务中心共集中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54件,办结1554件,承诺提速82.61%。办理提速99.60%,当日受理办结率98.58%,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

(一)认真梳理对接,服务好灾后重建工作。县及时对接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经梳理合并目前我县共有314项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进行再次清理、精减、压缩,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6.52%提高到现在的82.61%,提速26.09%。同时,县政务中心还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专门建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涉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尽可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力争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二)倾力打造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今年我县确定了硗碛乡和灵关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市级标准化示范点,按照省市创建标准进行打造,县纪委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硗碛乡和灵关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切实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完成了创建任务。

(三)进一步拓展延伸电子监察。县按照“要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要求,努力克服“4.20”芦山强烈地震带来的不利影响,加速推进电子监察延伸工作,实现了电子监察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县原定的5个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办事大厅已全部完成的有3个,完成部份的1个,因重建推迟开展的1个。

(四)规范和强化日常监察。一是受“4.20”芦山强烈地震的影响,县电子监察系统受损严重,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技术力量,更换损毁硬件设施,于2013年9月下旬恢复了电子监察系统。二是切实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的督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庞大数据,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行政管理薄弱环节,督促部门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数据监察。坚持每天对政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察。四是开展回访监督。及时回访办件人,对办件受理、现场办理、系统录入、转外办理、流程规范、群众满意等进行适时抽查。

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提供优质、高效、廉洁便捷的政务服务。

(一)认真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效能监察工作。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便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同时在第一时间开展抗震救灾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重建委和各级领导的指示要求,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对全县干部到岗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除个别人员因为请假外,全县干部均在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未出现滞留不归的情况;二是对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救助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部门切实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得到有效及时的安置;三是对救灾物质接收发放开展效能监察,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医,使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四是对过渡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确保每位救助对象都得到有效救助;五是认真开展灾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各地质灾害点和全县重点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员认真履职,在重大极端天气前共对各乡镇值班情况电话抽查15次,发出督查通报4份,相关乡镇大规模组织群众成功避险3次,确保了在震后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众伤亡情况;六是认真开展灾后重建农房加固维修、农房重建和今年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效能监察;七是认真开展群众温暖过冬专项效能监察,发出督查通报一期,上报督查报告一期,督促各乡镇认真落实“五防”工作措施,防止冻伤群众的情况发生。

(二)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察。继续开展巩固“五十百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成果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县级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全面按时、保质保量开展好巩固创建成果工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3次,提出建议意见14条,纠正问题57个。

(三)强化对“庸、懒、散”治理专项效能监察。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各乡镇部门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着力清除工作中思想保守、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敢碰硬、落实不力、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不在状态等思想。二是加大了查处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先后2次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组织等部门对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纪律松驰、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在暗访中发现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认真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效能监察。今年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性一年,县纪委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效能监察力度,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按照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效高效的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创建和档案规范工作,县纪委先后3次会同县创建办、县委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建议意见8条,整改问题23个,在10月份我县顺利接受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验收检查。

(五)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结合灾后重建和民生政策的落实,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今年共开展5项专项民生政策监督检查和5次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在今年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民生政策资金19578.306万元,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5份,发现问题18个,书面意见建议22条。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3份,整改问题18个;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5次,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5个,发现各类问题25个,提出书面意见建议28条。整改问题25个,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9份,发出督查通报2期。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细致的落实,促进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行政效能的提升,进一步健全工作落实的制度机制。

四、着力构建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效能监察

纪委监察局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中,着力构建效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将效能监察工作引向深入。一是在全县聘请15名特邀监察员加强对全县灾后重建作风效能进行监察,不断提升社会参与监督的深度,今年共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5起,特邀监察员积极建言献策,对推动和促进工作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二是认真开展好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建设,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设置监察点位和查找风险点,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三是进一步拓宽投诉线索来源,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全省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今年共接到96960投诉8件,来人来访和书面投诉2件,调查核实10件,回复10件,群众投诉均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了回复,经回访调查,群众满意率100%。

五、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县纪委监察局对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办事程序繁琐、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下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并对典型案件在适当场合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责成县卫生局对在灾后新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账中效能不高,作风不实的新合办主任张XX进行岗位调整。

2.在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监督检查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9个单位给予全县通报。

3.在暗访中发现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4.对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工作履职不到位的蜂桶寨乡3名干部予以问责,并全县通报。

六、2014年工作初步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围绕灾后重建工作认真实施效能监察。

3.围绕民生政策落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4.继续开展“庸、懒、散、奢”治理专项监察。

第3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一)走访人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走访选民,联系群众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最重要最常用的渠道。为此,我镇要求每位市代表联系15户以上选民,2家以上部门和企业,全镇共发放便民联系卡1200多张,要求人大代表定期和不定期走访选民,在走访中收集社情民意,走访中宣传政策方针,联系群众中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群众最期盼解决的,代表们收集整理后形成建议积极向人大会反映,争取重视,协调解决。其中2015年上级安排项目解决两个村近3000居民的安全饮用水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近三年来我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到村组、学校、企业,调查了解镇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宣传各级政府惠民措施在本地区的落实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共200多条,分别在市镇人大会上反映,畅通了民生政情的交流渠道,凝聚发展活力。

(二)规范阵地建设,搭建履职平台。按照市人大关于建设代表小组联络活动室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搭建起市镇代表履职平台。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分别在羊古(第一代表小组)、黄荆坪(第二代表小组)、农大(第三代表小组)、鸭头(第四代表小组)、山田等(第五代表小组)村(社区)建立了代表小组联络活动室,每个活动室做到“八有三公开十上墙”,

建立了代表接访制度和代表接访台账,设立代表接访回音壁。自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以来,共开展各类活动50多次,解决实际问题90多项。第一代表小组开展了集中走访、代表述职等活动。第四代表小组开展了经验交流、知识培训等活动。2014年分别组织了第一代表小组张国平代表和第二代表小组周慈英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在推进代表履职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辖区内市人大代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向群众进行宣传解读。十以来,镇人大多次组织市代表宣传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策。同时,突出依法治国方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督促部门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

(四)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建议落实。代表小组组织市代表针对群众密切相关的农村水利交通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集镇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引导代表在调研中提出问题,提准建议,在促进问题解决中掌握业务,提升履职水平。近三年来,市十六届人大二、三、四次会议期间市代表形成、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共65条。而市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政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答复解决,督促各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重点提高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

(一)做好工作评议,督促依法行政。近年来,一是多次组织市代表参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并对城管、计生、林业等相关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积极组织市代表做好对市直单位的工作评议。近三年,组织我镇市代表参加对市人社局等13家市直单位的专项工作评议。并提出了批评、意见和建议150多条,均得到各部门的回应、重视和解决。关于加快金阳大道建设步伐尽快隧道入城的建议均得到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解决和回应。

(二)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

进展。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体现代表对政府工作监督中的理解、支持。每年7月份组织全体市代表参加市政府半年情况通报会,同时,2013年7月各代表小组分别听取镇政府工作半年情况通报。2014年8月全体市镇代表集中参加政府半年工作通报会,会上,向代表征求了政府半年工作意见并进行了测评,同时对各站、办、所和驻镇单位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效促进了部门的服务提升和作风改善,为优化环境,提高效能、助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组织代表视察,推动工作落实。近年来,镇人大组织市代表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教育、文化、卫生、社保事业的发展等开展视察,组织市代表开展了《社会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跟踪监督、环境保护监督等专项行动。2014年8月份组织全体市代表对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11月份对农田水利畅通工程建设、狮岩村河道治理、高田村示范屋场建设、山田集镇亮化等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今年人大会期间,我镇组织全体市镇人大代表对全镇重点项目进行了观摩。有效助推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认真调研当群众意见的代言人。按照“三联”活动要求,将代表便民联系卡分发到户,并进行定期走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问题解决率达95%以上,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当好了群众意见的代言人,部分代表因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拥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村级换届选举时被选为了村干部。如市代表周慈英当选为鹤源社区主任,成为了村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张晚魁、戴检芝、朱书仲、张国平、周慈英等代表又是村(社区)书记或主任,在服务群众、夯实基层、改善民生、推进村民自治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

(二)自主创业当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积极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鼓励代表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全镇15名市代表中,朱书仲等代表从事烤烟栽培、油菜栽种,在主导产业升级上起带头作用;吴丹、周慈英、王武良、戴胜等代表自主创业,在谋求带头发展上起示范作用。田孟良、杨文传等代表从事企业管理,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助推作用。全体市代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是全镇民营经济迅速崛起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当地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较好地展示了人大代表的风采。

(三)热心公益当回报社会的有为人。我镇积极为人大代表创建联系社会各界的活动载体,通过“三联”(即联部门、联企业、联群众)活动,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作用。一是组织市代表开展帮扶农村偏远学校“十百千”捐款活动,我镇共筹资31.2万元,发放2万元助学金,重点支持向坪学校、洞庭学校建设。二是组织代表支持公益事业,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如张晚魁代表每年自掏腰包定期慰问楼古医院住院患者,他的优秀事迹曾在红网《书记去哪儿》栏目专题播出。还有部分市代表都确定了帮扶对象,以生活物资或慰问金进行帮扶,近两年代表们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达150多人次,最大程度地体现了代表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关爱。

目前,就我镇而言,人大代表在履职行权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

(一)重选举,轻管理,履职意识不强。

从工作中看出,一部分代表觉得一旦当选就和选民无关了,简单认为履职只要参加一下会议就行。有的甚至把代表身份当成是一种个人政治荣誉,认识不高,定位不准,仅在会议期间才启用代表身份,甚至把代表工作视为额外负担。平时也很少主动联系选民,导致与选民关系疏远,被称为挂名代表。有的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甚至因外出经商、办企业,对参加会议“不感兴趣”;有的代表对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有的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要求消极被动,履职意识淡薄。

(二)重本质,轻业务,履职能力不强

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履职水平的高低。一部分代表不能适应新要求,没有掌握新业务,凭威信说话,靠经验做事,甚至部分代表即使了解民意面临新情况,受自身各方面能力约束,说不上事,更解不了难。

(三)重现实,轻长远,履职眼界不高

部分代表对为民办实事是很热心,但由于工作、生活范围的局限,往往把职责理解得非常简单。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对事关全镇的重大问题知之不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不透,对人大代表履职行权应该顾全局、抓重点、议大事把握不到,缺乏引导和调研,会议发言,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往往停留在为本村(组)、本家族争取具体的、现实的利益上,甚至带有“私事”色彩和个人情绪。不能着眼全局,立足长远,展望未来。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工作经验等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第4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一、总体目标

各地各部门对当前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有效应对,确保我县在可能出现的冰冻雨雪天气期间,实现“五保”目标管理,即保畅通,确保交通、通信安全畅通;保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安全,确保校舍、民宅不倒塌,不发生大的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保民生,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体正常的生产生活;保稳定,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井然,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应急办、人武部、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粮局、卫生局、科技局、城建局、交运局、环保局、文广局、工信局、商务局、林业局、国土局、教育局、果业局、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矿管局、药监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负责具体联系协调工作。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增补。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对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并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

(二)部门职责

1、保畅通

①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路面巡查力度,确保道路有序畅通;及时因恶劣天气而实行交通管制和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提醒人民群众和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

②县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强道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国省道、县(乡)公路维护和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城管部门要确保城区道路、桥梁安全畅通,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城区绿化苗木的防护工作。

③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抓好高速公路的巡查、维护工作,一旦出现冰冻大雾天气,要及时关闭高速公路路口,疏导车流,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④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要做好所属通信设施的检修工作,调配好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工信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通信畅通。

⑤火车站要做好境内铁路的隐患排查,确保铁路安全畅通和旅客安全。

2、保供应

①县电力部门。供电公司要加强电网的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网的检修工作,一旦出现线路故障,要立即派出抢修队伍赶赴现场抓紧抢修,及时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②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负责督促燃气企业做好燃气储备工作,加强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管网和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要抓好供水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供水。

③县石油分公司要针对前段时期我县成品油市场出现的柴油紧张现象,积极主动与上级公司联系协调,增加我县柴油资源投入量,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

④县发改部门要牵头做好煤炭的储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用煤。

3、保安全

①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师生安全。

②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督促城市供气供水企业加强管网设施的检修,做好气源、水源的储备,确保城市供气、供水安全;要密切关注各类建筑物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安全,会同房管部门配合各级政府对各类危房建筑进行鉴定并提出加稳加固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③县农粮部门要做好蔬菜等农作物以及畜禽的防寒保暖工作;果业部门要做好脐橙等果树苗木的防寒防冻;林业部门要做好经济林的防冻工作,确保安全过冬。

④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工矿企业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矿山、厂房、大棚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和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要组织开展防冻、防滑、防爆、防坍塌、防泄漏、防坠落等专项检查,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⑤国土资源、矿管部门要抓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并对冰冻灾害引发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和救灾措施建议;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

⑥县旅游部门要加强县内旅游景点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

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⑧县卫生部门负责抓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疫情监测信息和防控意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⑨县水利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好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抢修冻损水利工程设施,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4、保民生

①县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准备工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核查和上报灾情,及时发放救济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②县财政部门要做好救灾资金的供应保障。

③商务部门要加强商品流通的调度,确保市场供应,要督促商家积极组织货源,尤其要加强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和库存,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要加强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市场、商场规范经营和安全。

④县城管部门要保障有关市政公共设施正常运转使用;及时组织清除城市道路积雪、积水,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重点位置的抗雪除冰工作。

5、保稳定

①县发改、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②县金融部门要维护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的金融安全,确保金融机构能正常营业,不发生挤兑现象;保险机构要做好对因灾损失的及时理赔工作。

③县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巡逻,排查各种不稳定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主要措施

(一)确保信息畅通。县气象部门要做好低温雨雪天气的监测预报,准确分析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通过各种渠道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各乡镇、各部门从1月5日开始,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00前向县委办、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异常及应对情况,县委办值班电话:,县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传真。

(二)严格应急值守。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一有情况,随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应急值守安排情况要在1月5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做好物资准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的调度,及时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如有不足,及时补充,确保需要时调得出,用得上。

第5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全方位、立体式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管模式,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制定下发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依法用地管地的意识,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强化耕地保护措施,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好土地管理各项政策规定。要深刻认识违法违规用地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影响,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切实维护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是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需要,也是改善投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土地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明确职责,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各镇(区)、各部门应明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责任,对所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落实“上下联动、分块包干、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常态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防违治违工作水平和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监管,组织协调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基层所(站、综合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和巡查,及时制止、报告本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并组织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和复耕工作。

2、各行政村对本区域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有及时制止,并向当地镇(区)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的职责。村主职干部是本村建设和用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村级土地协管员是本村土地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村两委成员要积极配合镇(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

3、县国土资源部门是违法用地行为的执法主体,依法履行对违法用地的监管职责。国土监察大队要加强巡查,及时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协调、配合乡镇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

4、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是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执法主体,对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查处。

5、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巡查、制止,依法查处、清理和拆除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建物或其它设施。配合其他镇(区)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

6、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行动的现场秩序,依法对在违法建设工作中的妨碍公务行为进行处置,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对移送的各类刑事案件要积极组织查处。加强对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的查处,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7、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或者不能提供合法租赁手续的生产经营者,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8、县供电部门不得向违法用地的工地、违法建设用户供电,对私自接电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9、县林业、交通运输、公路、水利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还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移送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案件。此外,县城规划区内由县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建立城管、国土和山城镇政府联合巡查、联合打击制度。

10、县监察局、效督办等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检查的职责。

三、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不履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职责,本年度内因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1、村级土地协管员不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一个村一年内造成3-5宗以上(1000人口以下3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的,协管员给予解聘,村主干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年内造成5-8宗以上(1000人口以下5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的,村主干按程序给予停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除县城规划区外,其它区域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①包村镇领导、干部所驻的村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报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超过责任指标的(1000人口以下5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责令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镇辖区范围内20%以上的村超过上述指标的,责令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②包村镇领导、干部所驻的村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报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超过责任指标的(1000人口以下8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给予包村干部效能告诫,包村镇领导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镇辖区范围内20%以上的村超上述指标的,给予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效能告诫,给予镇分管国土资源、村建的领导通报批评;③包村镇领导、干部所驻的村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报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超过责任指标的(1000人口以下10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给予包村干部相应纪律处分,给予包村镇领导效能告诫。镇辖区范围内20%以上的村超上述指标的,给予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相应纪律处分,给予镇分管国土资源、村建的领导效能告诫。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各镇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面积突破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15%的,按照“15号令”,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全县一年内发生较多违法用地,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应处理。县城管监察大队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县城规划区内发生较多违法建设,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县城管监察大队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应处理。

4、县国土、城乡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应制止而未制止、应受理而未受理、应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的,导致一年内全县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照有关规定,分清责任,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相应纪律处分。

5、县林业、交通运输、公路、水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行为查处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它有关职能部门在打击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行动中,应当提供协作和配合而不提供,或“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或因部门职能导致打击查处不力的,对该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纪律责任。

6、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审批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及个人影响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或干涉、妨碍、阻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的,一经查实,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纪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从重处理。村两委干部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6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一、深入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为了切实掌握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基层计生干部和群众的真实想法,我们紧扣基层和服务对象对人口计生部门想什么、盼什么,希望计生干部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调研。3月中旬,委主任亲自带队深入全市21个乡镇,查看工作开展情况,与基层计生干部、群众面对面进行座谈。经过一个星期的基层走访调研,收集到意见建议8条,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提供了依据和指导。以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先后4次到联系村帮扶对象家中,开展谈心交流,了解诉求,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10余个,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通过党政网先后向市级各部门和区县、乡镇(街道办)人口计生部门发放征求意见书235份,收集意见建议15条,对合理可行的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认真对照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3月19日,我委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照“三定”方案、“四个作为”和文建明、吴菊芬同志先进事迹,认真查找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工作理念、职业道德、工作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使查摆出的问题真实性强、分析解剖透彻。会上,领导干部带头查找问题,认识差距,带动了干部职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先后查摆出理论学习、党性意识、业务工作、工作作风4个方面9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逐条进行了剖析,认真挖掘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全部公开,接受监督检查。

三、积极开展“三评”,及时公开结果

结合走访调研,将调查评议问卷直接送到育龄群众和计生户手中,请他们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先后发放评议表30份,收回有效问卷30份,满意率100%。4月2日,召开委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议,对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情况进行评议,委党组书记、主任对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了逐一点评,干部职工根据点评和岗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整改承诺。会议结束后,我委及时将点评情况进行了整理公示。

第7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20__年5月10日)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防汛抗旱及当前农村工作先讲以下几点意见。会上,刘书记、邹县长还将作重要指示,请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总结成绩,仔细查找差距,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去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去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面临了巨大考验。9月3日晚8时至9月4日凌晨,全县普降暴雨,平均降雨量

达110毫米,局部地方雨量高达150毫米;9月4日上午8时,嘉陵江出现了中低洪水,金溪水文站洪峰水位

达到299.47米,洪峰流量达到5240立方米/秒。一夜之间,县城部分街道、工厂、学校、居民小区被淹,

居民被围困,重要物资被浸泡,一些地段山体滑坡、堡坎垮塌。全县47个乡镇(办事处)、448个行政村

、3010个村民小组受灾,受灾面积60余万亩,被困群众4600多人,一些交通干道、桥梁被冲毁。在“9.3

”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中,全县累计造成经济损失近亿元。同时,在5—8月,全县分别出现了两次各15天

左右的夏旱、伏旱,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面对重大灾害和险情,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始

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众志成城,顽强奋战,经受住了“9·3”特

大暴雨洪涝灾害的严峻考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洪涝和干旱灾害损失,保障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

续发展,取得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一是确保了重要堤防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在“9.3”洪灾中

,在出现超标准洪水情况下,全县无一座水库垮坝。9月4日凌晨,周口镇帽合沟村山坪塘出现洪水即将漫

顶,邹县长亲自带领公安、武警现场全力抢险,转移了下游低洼地带30多户群众,并及时排除了这一重大

险情。二是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在去年“9.3”洪灾中,共有4600多名群众被洪水所围困,全县紧急动

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转移被困群众,无一人伤亡。石孔、鲜店、罗家、兴旺、向东等十余乡镇,倒塌

房屋80户、740间,损坏房屋2530间,转移安置群众3900余人。白玉乡三星桥村被淹,沿河两岸72户、250

人居民在乡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得到了紧急转移和妥善安置。三是妥善安置了灾民,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去年“9.3”洪灾中,各级各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妥善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了受灾群众有

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伤病能及时医治,救灾工作重建及恢复生产工作井然有序,群众

思想稳定,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生活安定。

回顾20__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肯定和发扬: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X书记、X县长多次研究和解决防

汛抗旱工作中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坚持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早制订了防汛预案,完善了防汛抗

旱应急机制,细化了工作措施,层层落实了防汛抗旱责任制,确保了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高效有序

。同时,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做好了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是科学决策,指挥有力。在“9.3”暴雨和洪涝灾害期间,刘书记、邹县长迅速对防汛抢险工作作

出了重要指示,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通宵达旦,坚守岗位,夜以继日,亲临

一线,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为成功抗击“9.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并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重要的组织

保障。

三是团结协作,顽强奋战。面临“9.3”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袭击,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

乡镇领导,以险情为第一信号,以帮助群众脱离险情为第一要务,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火速赶赴

险情地段,及时组织被困群众和重要物资撤离、转移,确保了我县在“9.3”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中,无

一座水库垮坝,无一名群众死亡。特别是武警、公安、建设、交通、教育、国土等部门的同志,面临险情

,临危不惧,英勇战斗,无私奉献,充分发扬了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抗洪精神,为战

胜灾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此,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汛指挥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去年防汛抗旱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

忽视的突出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和地方对防汛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侥幸麻痹思想。个别单位和乡镇对防汛工作存在侥幸

心理,认为年年喊防汛,年年能安全渡汛,防汛工作可抓可不抓,有应付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一些乡

镇和部门不重视防汛预案的编制,对资金、技术、物资、人员准备不足,没有做到有备无患,一旦面临险

情,便措手无策;一些乡镇和 部门只重视重点部位的防汛,对小微水利防洪预案编制不认真、不具体,落

实差,出现大暴雨,防汛抢险工作便陷入被动。

二是防汛预案执行较差。有的水库和小微水利工程不执行防汛预案,不按县上和乡镇规定的汛期限制

控制水位运行,造成塘、库、蓄水池水位增高,给塘、库、蓄水池在大暴雨洪水时带来险情。同时,一些

地方和部门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背自然规律,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和《河道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进行河滩地开发,侵占河道行洪断面进行违章建筑,盲目开采砂石,乱堆

乱倒,造成河道淤积严重,破坏了河道自然行洪环境,影响河道正常行洪。

三是防汛基础脆弱,病险隐患较多。我县在去年“9.3”洪水中,水毁工程较多,目前还有一部分没

有进行彻底整治,严重影响到今年防洪渡汛工作。

四是全县个别地方对干旱的抵御能力还不强。一些地方还存在靠天吃饭的现象,人畜饮水比较困难,

一旦发生连续干旱,群众生产生活便会遭受严重影响

当前,防汛抗旱工作出现了新变化,面临新的形势,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

执政理念,要求我们必须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更

多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减轻洪涝及干旱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问责制的建立和完善,使我们

肩负责任更加重大。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更加重视防汛及抗旱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

履职尽责,确保安全渡汛及抗旱保丰收,促进县域经济新一轮的新跨越、新发展。

二、突出重点,严防死守,确保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根据省气象、水文预测预报,今年嘉陵江流域可能出现中高洪水,局部地方有发生特大洪水的可能性

。同时,从历年的情况来看,局部洪涝灾害在我县几乎每年都发生,这说明今年我们的防汛任务比去年重

。同时,根据预报,今年将有25天的夏旱和20至30天的伏旱。

由此看来,今年我县防汛抗旱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必须绷紧防汛抗旱这根弦,清醒认识今

年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的思想,

未雨稠缪,工作早部署,措施早落实,以早争主动,确保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一)突出工作重点,牢牢把握防汛主动权

今年,全县防汛的重点区域:一是各类重点工程、病险水利水电工程、已建成和在建防洪、小微工程

;二是嘉陵江及溪河沿岸低洼地带、住人和未住人河心洲坝;三是城市和沿溪河场镇的防洪;四是山地灾

害易发区;五是重要交通干线(318线、铁路)、港口、码头、桥梁和各类船只;六是通信、供电、供水

、供气和市政设施。

(二)坚持预防为主,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防汛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在防汛工作中强调的就是以防为

主,常备不懈,把工作做在平常。

一要认真做好汛前检查。防汛检查是一项需要贯穿汛前和整个汛期的工作,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持之

以恒,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隐患。汛前要对水雨情测报设施、防洪工程设施、通讯预警设施、防汛指挥系

统、低洼地区的安全避险设施等进行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特别是要抓紧在大汛到来的有限时间,组织人

员对堤防、水库、滑坡进行徒步拉网式再检查,做到不漏一处工程,不漏一处设施。凡检查的部位和设施

,都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详细记载,签字备查。防汛检查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疏漏、有险未查出

,甚至酿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要突出抓好病险工程整治。汛前多除险,汛期少担忧。各地一定要对工程险情做到心中有数,把整

治病险工程作为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重点抓紧抓好。这里最让人担心的是中小型水库、小微水利、小工程等

“三小工程”,由于建设标准低,年久老化,普遍存在病险隐患,许多地方和工程的管理与防守责任仅仅

落实在纸上,每年汛期,让人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各地一定要把这些小工程的除险整治抓在手上,一处

一处地查险,一处一处地整治,一处一处地督办,对病险整治工程所需资金要优先安排到位,并做好督促

检查工作。千方百计确保水库在设计洪水下不失事、不溃堤、不垮坝;在超标准洪水下减轻损失,不造成

人员伤亡。要正确处理兴水与除害的关系,对一时难以排除隐患的小水库,要空库渡汛;设有汛限水位的

水库,必须严格执行汛限水位,决不允许超蓄,接近或超过汛限水位的,要采取坚决措施,把水位降下来

,不留防汛隐患。水库库区、升中水库渠道,要按照“排空肚子”、“疏通肠子”的原则进行调度,以备

调蓄暴雨洪水。江河出险那是“天灾”,水库垮坝则是“人祸”。如果因措施不力,有险不除,导致水库

垮坝,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要切实搞好河道清障。人为设障,行洪不畅,洪水必与人为殃。各地务必进一步提高对清障重要性

的认识,积极支持水利部门依法清障。水利部门要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的规

定,加大清障力度,对拒不清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强行拆障。对已清除的洪障,要组织检查验收,

加强管理,防止卷土从来。建设部门要按城市发展要求和国家防汛总指挥部颁布的城市防洪标准,合理规

划建设城市排水系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洪预案,切实搞好城区和场镇雨水、污水排放管网的建设和管理

,确保在强降雨情况下满足排放暴雨、污水的需要。6月底前,沿河各单位及住户要清除河道内的淤泥和

影响排水畅通的杂物,确保河道畅通,防止内涝灾害发生。

四要及时制定、落实防汛预案。今年全县防汛预案已经出台,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全县预案要求和

本地实际,制定好本辖区、单位的防汛预案,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渡汛保安措施。各类防洪抢险物资要储

备充足,抢险队伍要落实到位,保证汛情测得到、传得出、报得准,指挥畅通,确保安全渡汛。从一些地

方上报的预案来看,还存在着对水库防汛重点情况不清、措施细化不够、抢险队伍人员及抢险物资落实差

等问题。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各类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实事求是,讲究科学,抓住水情预报、洪水调度

和汛期查险抢险三个关键环节,再次修订和完善预案,确保领导、队伍、方案、物资“四落实”,使预案

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河心洲坝、山体滑坡地段、低洼地带和县城的低洼易淹地方的防

汛抢险预案,有关乡镇和县建设、国土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存在险情的水库和山地滑坡地段,还要

制定相应的防汛抢险预案。预案一旦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决不允许自行其是

五要及早做好防汛抢险准备。要按照防大汛的要求,落实好人员、物资、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虽然

各地防 汛预案中都有抢险队伍,但其大部分人都出去打工了,没有在家,一旦发生洪灾,则无人出动抢险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要组织防汛抢险专业队,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

之能胜。还没有上报防汛机构和防汛预案的单位,必须在5月20日前上报县防汛办。要认真做好各类防汛

物资的填平补齐工作,做到级配合理,足额储备,定点存放。特别是重点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的抢险物料

,要运抵现场,以备急需。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督办,查漏补缺,保证一旦需要,能及时调用。同时,

要加强通讯设施维修管理,对还没有通汛设施的地方要尽可能架设简易电话,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落实方

便可靠的替代报警信号。要加强对防汛道路的管理和维修,特别是进库公路,要保证汛期不出问题

六要切实做好山地灾害防治与监测。我县山地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特别是在大暴雨后易造成山体滑坡灾害

。相关乡镇要认真掌握山地灾害的基本情况,加强山地灾害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自保

自救能力。要会同国土部门认真落实山地灾害易发地段的监测监控措施,做到早预报、早预防、早转移、

少损失。要特别警惕突发性暴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确保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与此同时,要积极做好抗旱准备。当前,工程蓄水情况比较好,但也不能放松抗旱准备工作。对干旱

地区,要搞好蓄水保水,及时组织打井,做好防大旱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

管理和调度,按照“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统筹兼顾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

生态环境等各种用水需求,充分发挥现有水源的最大抗旱效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

1、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把防汛抗旱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作为落实防汛

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继续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

,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

负责制贯穿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把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到基层、到水库、到人头,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

在的突出问题,把防汛抗旱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在全县上下形成一个完善的防汛抗旱指挥网络体系。各

级防洪办在汛前要逐级公布辖区内江河、水库、蓄滞洪区等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名单,自觉接受各方

监督。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抓紧抓落实。

2、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工作责任。防汛办公室是政府防汛指挥综合机构,在防汛抗灾工作中起着重要

的枢纽作用,一定要进一步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准确传递水情、雨情

、灾情及防汛抢险命令,决不允许发生脱岗现象,坚决防止汛情延误现象发生。县防汛指挥部要对汛期各

地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脱岗、离岗以及值班人员不熟悉情况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事

故损失的,要从严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认真落实工程防守责任。防汛抗旱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公益事业,需要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及上

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通力合作,形成指挥有力、协调一致的合力。汛期和抗旱期间,相关领导要到岗到位

,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及时做好抢险救援及抗旱工作。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防

汛纪律,顾全大局,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决不

推诿扯皮,贻误时机,要高度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4、认真落实防汛责任追究制。对防汛抗旱工作,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落实

、成绩突出的,要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

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三、统筹兼顾,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当前农村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水稻稻瘟病防治工作。近段时间,新园、碧溪、万和、平头、锦屏等乡镇接连发现秧苗

急性病苗叶稻瘟,有的地方情况比较严重,直接影响到水稻栽插,如遇适温高气,又不及时防治,势

必造成稻瘟病大面积发生流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地方领导不重视、防治措施落实差和去冬今春稻瘟

病病源处理不到位。对此,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吸取去年稻瘟病流行成灾的沉痛教训,充分认识今年

稻瘟病提前发生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虫口夺粮、防病保粮”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利用广播、

电视、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稻瘟病发生的为害规律、防治技术和对路农药,及时组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

员,深入田间地块,指导村社干部和群众搞好稻瘟病的查治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和“统

防统治”的要求,及时做好稻瘟病预防工作,确保病虫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对因病情严重、影响栽插的农

户,各乡镇要及时协调秧苗,搞好补栽补植。近期,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巡回督查稻瘟病防

治工作。从今天起,各乡镇必须每周向农业局报告一次稻瘟病发生及防治工作动态。对因工作不力、导致

稻瘟病病害流行的,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扎实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复查迎检工作。农村人饮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县域经济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县已申报农村人饮安全项目,接省上通知,5月18日-20日,水利部专家将对

我县农村人饮安全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各区、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协调配合,认真做

好资料完善、典型事例收集、饮用水不达标人口分布等各项复查迎检工作,确保我县农村人饮安全项目顺

利通过复查。

三是切实抓好农村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乡镇及县级相

关部门 思想认识必须再提高,工作重点必须再明确,安全意识必须再增强,安全责任必须再落实。要进一

步加强森林防火、农机监理、渔船及水库游船监管、农药管理等农村各项安全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农民

负担管理各项规定,积极调处农村水事纠纷、土地纠纷等民间纠纷,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好农村

社会稳定。

第8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今天,县政府召开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今年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全县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客观分析、总结XX年安全生产工作

XX年,全县累计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07起,死亡6人,受伤63人,直接经济损失178.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7.54%,死亡人数下降25 %,受伤人数下降20.25%,经济损失上升77.71%。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106起,死亡5人,受伤63人,经济损失28.11万元;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150.5万元;其他行业无伤亡事故报告。全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少2人。

一是

回顾XX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安委全会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高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与9个乡镇和县直负有监管任务的14家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乡镇与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到部门、到企业,做到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上下联动,形成合力。9个乡镇、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检查、巡查,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合力。打非治违,成效明显。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求,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各乡镇强化非法小煤窑整治,加强巡查检查,全年未发生非法开采小煤窑和非法开采、盗采煤矿行为。县法院对XX年非法盗采煤矿资源的3名犯罪分子在所属的乡镇进行了公开审判;住建部门查处非法违法建筑行为25起,违章操作10起,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县公安局收缴违规使用炸药1223.6公斤,雷管2027枚,导火索1.9米,黑火药0.5公斤,查获涉爆违法犯罪案件1件;县安全监管局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6户,收缴烟花爆竹12箱,价值1.5万元;公安交警大队查处违法交通行为2261起,无证驾驶61起,客车超员65起,罚款14.3万元,其他执法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对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学校、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相互联动的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整改。一年来,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587个,已整改通过验收1561个,整改率达到98.3%。

通过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及时消除、整治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全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在全市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一,取得这些成绩,是县委、县政府科学部署、高位推进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的结果,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勤奋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为大关实现跨越发展、进位争先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是

虽然XX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都占全县安全事故的98%以上,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基础仍需改善。部分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技术落后,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且人员流动性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认识仍然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仍有差距,职责不清,个别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仍然存在死角或空白;安全监管业务人员能力偏低,监管手段单一,隐患治理跟踪问效不到位,安全监管档案台账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仍然存在。我县地处交通要道,过往车辆较多,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乡村道路等级较低,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等特殊群体出行安全隐患大,事故隐患根除不及时,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盗采行为力度还需加大。部分乡镇、部门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意识不强,日常监管不到位,致使非法开采盗采行为屡禁不止,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扰乱我县正常的矿业秩序,影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我县食品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点多,管理环节多、难度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欠缺,宣传教育上还需加强。食品流动摊点较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食品小摊贩较多,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学生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从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来看,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摆在各乡镇、各部门面前的安全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在这特殊和关键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显得重要。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采取超常规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决不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放任自流,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及要求是: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落实责任、打非治违、瓦斯防治、整合技改、科技支撑、基础管理为主要措施,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安监队伍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我县XX年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督促企业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着力提高煤矿企业的基础条件。经贸科技局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推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合格,不合格的不予恢复生产。着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条件。县安全监管局、经贸科技局等部门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按要求完成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三大系统的安装任务。县直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务必要把安全标准化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严把准入关口,着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条件。着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的基础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深入开展岗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煤矿安全

。煤炭工业局要认真落实刘市长“三铁”和“五个一律”要求,用“三铁”(铁面无私抓执法、铁石心肠不同情、铁的手段不变通)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律”的要求(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一律关闭取缔;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煤矿,一律关闭取缔;对瞒报死亡事故经查实的煤矿,一律关闭取缔;对发生较大事故的煤矿,一律强制兼并重组;对非法生产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配齐瓦斯检测人员,加强瓦斯监测检查,督促企业定期调试、校正瓦斯传感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按规定停产整改、重组或依法关闭。做好煤矿企业放假相关工作。煤炭工业局要指导煤矿企业做好春节期间停业放假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春节后,要严格做好复产复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强化非法小煤窑整治。目前,正值群众取暖用煤高峰期,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较大,因此,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非法小煤窑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口、炸封一口、查处一口,严防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

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非常重要,加之,春节期间是人流量、车流量的高峰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要把客运车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和定时、定点、定班、定线的管理制度,采取一盯一的防范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客运车型,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应急管理,竭尽全力杜绝客运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联系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整治与管理的有效对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治一点、巩固一点,处理一个、教育一片,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性好转。进一步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全面建立农村交通管理网络,公安交警大队、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等部门要与乡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有效防止农村漏管失察现象。以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为契机,组织力量,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查出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

消防安全。

加大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娱乐休闲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检查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规范,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突出问题。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除火灾隐患。做好街道集镇、农村土木结构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和教育,对材草的堆放、照明电线的规范上要作重点强调。加强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工矿商贸安全。

非煤矿山。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紧紧围绕“推行一个制度,完善两大系统,强化三防措施”的整治任务要求,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对其他经营企业和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实行随机和重点抽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对公路建设、输电线路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排查整治,进一步抓细、抓实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建设顺利进行。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

XX年1月11日,xx县xx乡赵家沟发生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XX年1月12日至14日,县委、县政府从县直有关部门抽人组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赴各乡镇开展以地质灾害为主的拉网式排查。经排查,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9个,其中:xx43个、xx27个、xx27个、xx37个、xx26个、xx12个、xx镇29个、xx镇32个、xx16个。目前,天星、吉利、寿山、木杆、高桥、翠华、上高桥7个乡镇未发现新增和加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现急需处置的隐患点在悦乐、玉碗2个乡镇,具体为:xx镇姜家坪子滑坡点,玉碗镇老街村红岩洞危岩、石灰村纸厂青龙山危岩、石灰村农户房屋后危石、鱼塘村小道坡危岩。对需紧急处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xx镇、玉碗镇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摸清隐患点基本情况,提出处置方案报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监测人员,加大监测力度,强化预警监测。各乡镇要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充分发挥村组的作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社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对排查发现的各类新增隐患点,要及时就地落实监测人员,在积极采取科技手段防灾的同时,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及时设置预警标识,落实避险措施,切实搞好监测预警;对可以采取临时措施排危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除险措施;对已查明但无法实施排危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迅速果断组织群众撤离,避免出现人员伤亡。

食品药品安全。

春节即将来临,涉及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查处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行为,保证生产经营食品质量安全;要加强食品抽查监测力度,对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要严格依法处理并查清源头,禁止流入市场。特别是要注重节日期间聚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监管,严防群体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病发生。

抓好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县发改部门要做好在建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工作。县质监部门要做好锅容管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切实履职,抓好本监管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维护好社会稳定。

(三)全力做好“打非治违”工作。要确保社会稳定和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必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问题。县直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领导,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对存在违法生产的,一律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依法追究有关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措施制度,配强执法队伍,配齐执法装备,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专门工作组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9篇:乡镇各部门履职报告范文

从去年10月份以来,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了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迅速扭转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的不利局面,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趋于稳定,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强化了源头管理。大力进行了船舶整治,我县对22艘挂浆机船和升钟水库30艘货船进行了客渡船技改;“9.27”过后,对全县客渡船进行了一个月的停业整顿,重新对船舶进行质量技术检验。全面清查了航道,航道段对嘉陵江89公里水域进行了一次普查,对金溪航电站设置了禁航标志,并加强了现场监管,对杨家浩、牛毛璇等6处航道进行了清淤疏浚工作,加强了渡口管理,对相如、金溪码头实施了逢场天乡镇领导带班,海事人员全天守候的制度;合理归并了码头,对所有码头、停靠点统一设置了标志。加强了安全培训,对全县所有船主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训,并形成了水上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和船主、船员培训制度,对海事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对所有签单发航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并实行持证亮牌上岗,大力打击了超载以及非客运船舶载客、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海事处对一艘严重超载的货船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全县通报。

2、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形成了县交通局、海事处、管船站三级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学习法律法规,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二是健全了安全责任制,海事执法人员实行了“五定”责任制,即定有船乡镇、定码头、定船舶、定一主三员(船主、船员、管船员、签单员)和定期汇报,各乡镇和各部门坚持了“谁分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制度。三是建立了双联接力签单制。四是建立了双向承诺制。五是建立了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六是建立了安全暗访制。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各有船乡镇、全县所有渡口码头进行了明查暗访。

3、加大了奖励逗硬力度。一方面进行了全县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先后排查各种安全隐患10余处,并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加大了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安全监管不力的乡镇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依法没收船舶1艘,处理船主2人。

4、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投入。从去年10月以来,县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上的投入超过了100万元,专门落实了海事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和交通局各负担50%,落实了签单发航人员经费。

5、切实抓好了春运、“两会”期间水上安全工作。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春运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抓源头管理,抓隐患整改,坚决杜绝船舶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县组织巡查暗访和拉网式大检查组40余次,暗访检查渡口、码头近百次,排查整改隐患10余起。

二、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去年10月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解决了很多具体问题,基本做到了乡镇管船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县相如、金溪等中心港口的总体规划布局已上报市海事处,但因多种原因,进展缓慢。各乡镇小码头建设极不平衡,有的乡镇严重滞后。二是航道安全隐患仍然没有完全消除。金溪至周口段的航道清淤工作没有完全铺开,汛期水位上涨后,虽然其危险系数降低,但安全隐患始终存在。杨家浩水域的安全隐患整改,县政府将在近期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落实整改方案、经费。三是个别有船乡镇的基础工作还没到位,监管力度不够,有漏管断档的现象。四是汛期来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势越来越严峻,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三、切实抓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确保安全渡汛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是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水上安全工作中出现的跨行业、跨部门、有着职责交叉的一些问题和隐患的综合协调和解决工作,并负责牵头督查督办水上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解决和落实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经费,协调解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跟踪整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搞好水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航务海事机构要认真履行好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加强船舶的技术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以及船员管理工作,坚决防止不合格船舶进入水运市场。要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巡查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跟踪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务必做到辖区内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无超载等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管船站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做好船舶管理、渡口管理和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辖区内出现漏管现象。要大力排查辖区内安全隐患,特别是汛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要做到有预案、有记录、有排查整改结果。同时,要完善汛期水上安全信息通报、报告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五是航道养护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航道养护管理的力度,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助航标志,开展好航道的安全检查,及时进行疏浚,加大对侵占、破坏航道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六是水利主管部门作为水库管理机构的主管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督促水库管理机构切实做好水库内船舶安全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的四落实工作,并解决好必要的安全经费。同时要加强对渔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坚决制止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七是水利局和防洪机构要密切配合,在汛期要及时准确传递水情信息,使水上交通安全渡汛工作做到早知道、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

八是旅游主管部门对从事旅游的船舶要加强行业管理,按规定办理有关旅游经营许可手续,加强对水上风景区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向旅客广泛宣传水上安全知识,使游客自觉遵章守纪。

九是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大雨等可能影响水上安全的灾害性天然的预报工作,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或予以广泛公告。

十是公安机关要对水上安全执法工作起好保障作用。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法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改善水上安全执法环境。

十一是金溪航电工程建设单位、金电办等要高度重视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切实做好安全渡汛的准备工作,要注意密切同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通报水上交通安全信息。

十二是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对水上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普及水上安全常识,并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职能。同时,沿江乡镇人民政府、各管船站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