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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以“杂技之乡、绿色吴桥”为科学定位,坚持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三城统筹”,以产业为基础、规划为龙头、重点建设项目为突破、精细化管理为保障,推动人口向城镇、产业向园区、居住向社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努力实现产业就业、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文化体系的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为建设“绿色、生态、舒缓、宜居”新吴桥提供重要支撑,全力打造富有文化内涵生态宜居舒缓型的杂技文化旅游名城。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推进。把改善民生作为推动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提升城镇宜居宜业水平,全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优化布局。充分发挥近京津、环渤海区位优势,利用土地、人力和产业园区积极吸引京津资源。推进城镇规划和村镇规划有效衔接,确保城镇空间布局、项目布局、产业布局高度统一,形成包含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在内的三级城镇体系。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产业与城镇互动融合发展,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根据XX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独有的杂技文化底蕴,突出特色开展城镇化工作。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把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作为推动城镇化的突破口,推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保障制度改革,破解阻碍人口流动、资产流转和城镇化进程的瓶颈问题,构建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
五是坚持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将运河文化、杂技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和历史传承融入到城镇和乡村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县域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3%,城镇人口达到13.5万人。到20xx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6%,城镇人口达到15万人。到20xx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52%,城镇人口达到17万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镇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建立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制,县域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改革人口落户制度。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前置落户条件,全面放XX县城区、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探索推行社区公共地址管理使用办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2、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技能培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20xx年,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3%。扩大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规模,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3、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成本。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企业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多方引入社会资金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二)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
1、三级城镇体系快速发展。用现代城市的理念和标准来规划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产业集聚区、县城XX区和旧城区形成相互依托、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20xx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2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1万人;20xx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3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2万人。用3至5年时间,使县城规模等级、容貌环境、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管理水平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建制镇镇区水、电、气、暖、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部分有条件的村庄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2、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布局、适度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的综合实力,增强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作用。将铁城镇、于集镇、宋门乡(园区)列为重点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其吸纳人口、聚集产业、增加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精心打造一批产业型、集散型、商贸型等特色小城镇。
3、加强新农村建设。对县域村庄进行定级定位,以两委换届为契机,划分中心村、基层村、特色村、搬迁村,针对不同类别村庄分别提出规划建设要求。规划建设中心村23个,引导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建共享,打造一批新民居示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保留中心村社区基层村和特色村124个,重点推进乡村道路、医疗卫生、厕所改建、饮水工程、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庄绿化、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着力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研究制定治理“空心村”政策措施,对弱小村、偏远村实施整村搬迁。
(三)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
1、增强产业支撑作用。县经济开发区优化升级,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综合运输、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业,发展就业容量大、吸纳能力强的生活业,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区域品牌。实现宋门工业园扩容升级,与德州天衢工业园无缝对接,形成协调配套、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县域经济与县城建设良性互动。
2、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布局规划,以城镇轴(带)为依托,以各类园区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外向型产业定位,积极主动为京津搞好服务,承接资金、人才、产业、技术等方面的转移,提高产业的智能化、低碳化水平,培育县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城互动发展,合理配置产业用地,20xx至20xx年每年至少落实150亩县域产业集群用地和30亩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用地指标和用地审核。促进产业向园区聚集、园区向城镇集中。搞好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统筹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发展成为功能性新区。
3、营造创业就业环境。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手段,激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创业,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型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提高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使更多人通过城镇就业有序实现市民化。
(四)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加快城乡规划编制管理。20xx年,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总领,完成覆盖县城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备案;完成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管线综合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局及商业网点布局、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批;制定专项规划相关技术导则。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乡统一、配套齐全、科学实用的空间规划体系。按照“东进、西优、南拓”的思路,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功能,谋划实施宁武路绕城、104国道改建、冀鲁连接线拓宽改造、嵩山道南延等重大路网建设项目,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
2、城镇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立足城乡总体规划,坚持功能配套和结构优化,推进城市配套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结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高承载能力。20xx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3平方米;建成标准化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公共供水设施,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用水普及率达到100%;不断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范围,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完成“xx”规划确定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实现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5%;保障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25%;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60%;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XX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30%。20xx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8%;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75%;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XX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40%。20xx年,县城主要基础设施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90%;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XX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50%;公共厕所全部实现水冲式改造。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向乡镇、农村延伸,推进城乡道路、供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衔接,促进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共享。
3、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20xx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县70%以上的幼儿园和60%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管理,建立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引导合理、梯度住房消费。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稳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统一、服务均等。20xx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20xx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景观大道、特色街区、高标准公园、商贸综合体、城市广场和一批便民市场、健身娱乐、公交车站、报栏书亭、水冲公厕等便民设施;建成图书馆、体育场馆、规划展馆、文化活动中心、医院、学校、商贸中心等设施。20xx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投入,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提供服务。
4、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全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库,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创建优质工程。构建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质量行为的管理。强化招投标监管,合理控制施工工期,实行优质优价。强化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建筑方案设计专家论证机制,保证设计方案能够不折不扣落实。对老旧建筑进行摸底排查,采取相应加固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5、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xx年,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环境容貌、工程质量、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交通秩序达到部级平安畅通县标准;完成数字规划系统建设;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与省、市数字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责任清晰、管理规范的城市管理体系;出台和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规章制度。20xx年,将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纳入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管考核,结案率达90%以上。20xx年,完成规划展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实行建管并重,下移管理重心,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划分城乡社区网格,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五)推进新型城镇建设
1、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划定城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红线、蓝线、紫线、黄线、绿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设定容积率、绿化率等规范性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高效利用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调整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布局,增加生态绿化和休闲游憩空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复合功能区和城市综合体,减少通勤量和交通污染。
2、容貌环境明显改观。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20xx年,完成城区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率90%;主街路、小街巷、城乡结合部、河道水系等部位得到改造提升,建成一批特色景观节点,至少创建3条以上省级园林式街道,所有十字路口至少有一个角建设游园和绿地;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比例达到15%以上;建成二个10公顷以上综合性公园,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绿道绿廊至少建成16公里,建成至少2条高标准绿化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建成区内基本杜绝“脏乱差”现象,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建立完善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机制,消除遗留和遗漏的各类违法建筑。20xx年,完成城区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率100%;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公顷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绿道绿廊至少建成24公里;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标准。20xx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天然气消耗量占全部能源消耗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县城容貌环境达到“净、靓、绿、美”,公园、游园绿地布局合理,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20xx年,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5%和15平方米;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3、突出城市风貌特色。结合地域特色,20xx年,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完成商业中心、文体中心、历史文化街区、主要街道出入口、广场等重点地段至少5项详细城市设计;制定县城景观风貌管理技术标准;建成一个特色街区和一个风貌建筑。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普查鉴定、建立名录、登记挂牌,分级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4、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高标准杂技文化场馆等接待设施,提高承办会展和杂技文化活动能力,走出去壮大杂技文化产业,广泛开展文化艺术演展活动。让吴桥大世界在全国人口聚集区开花结果。
5、推进智慧城镇建设。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城市光纤到楼入户、进乡入村。推进城市基础信息库建设,完善地理信息、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6、提升城镇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30%的改造任务;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备案率100%;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20%;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城镇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40%;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20xx年,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40%的改造任务,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5%以上;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35%;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20xx年,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住房保障率达到20%;完成城中村和危旧平房50%的改造任务;完成节能改造数量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50%;3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xx年,新建一批方便、舒适、幽美的现代社区,住房保障率力争达到23%,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全覆盖,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主流。
(六)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1、发挥城镇带动作用。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完善城乡一体客运网络,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用地市场、金融市场,增加信息惠农、技物结合的专家服务,加大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奖励力度。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企业。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其周边合理布局发展蔬菜、花卉、种苗等劳动密集、附加值高的特色种植业,推进建设一批特色种植标准园、示范场。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和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计划,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强化城乡产业联动,大力发展市场贸易、餐饮、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服务业。加快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特别是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七)创新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完善土地产权、用途管理、市场配置、收益分配等制度建设,提高土地对城乡化发展的保障能力。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避让优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着力盘活闲置土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拓宽城乡建设投融资渠道。积极采取bt、bot以及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运营补助、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民间资本资金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建立动态平衡的政府偿债保障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推进县建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逐步将平台公司发展成为城市资产运营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具备现金流的多业态实体公司,基本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XX县城建设要求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开放市政公用市场,利用民间实现县城供气、供热、环卫、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的投资和经营。
3、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实现住房供应多元化。完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实行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制定公平透明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努力提高城镇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简化环保、土地、规划等前置性文件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整合各级有关部门村镇建设资金和涉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重点镇建设。拓展县城发展空间,积极稳妥地推进县改市步伐,大力实施县城镇改街、村改居,在城中村改造中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依法推进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资产转为股份制的改革。
5、实施财税扶持政策。因县城建设实施房屋征收的,对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居民因房屋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征收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征收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因实施县城规划、县城建设的需要而被县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全额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成立“XX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镇化办”),配备必要的人员编制、给予经费保障,或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中抽调人员,与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负责协调、督导、调度等日常工作。按照c类县城建设目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任务目标、发展指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考核办法。
(二)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编制符合XX县实际、较为具体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成立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任务要求和各自职责,围绕城镇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镇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强化土地资源支撑、投融资体制改革、城镇容貌整治提升、加快人口转移和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构建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等关键领域提出课题、专题研究并拿出规划意见。
(三)积极对标示范。确定一个对标县(市),找差距、定目标、理思路、抓落实。把对标活动与学习考察结合起来,带着任务“走出去”、“请进来”,与对标县搭建学习合作关系。在项目合作、技术引进、人才交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在户籍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确定桑园镇为城镇化改革试点镇,赋予先行先试的权利。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小区、优秀公共建筑、特色风貌街区、景观街道等示范项目申报活动。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重点工作调度、督查、通报制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督导调度机制,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排队,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城镇化办要加大调度力度,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机构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做的好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实施专项攻坚。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有步骤、按时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在县城规划设计、环境整治、植树绿化、城中村改造、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聚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实行“领导+指挥部+融资平台”的推进机制,切实将任务落实到项目、责任落实到干部。
2013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市局、总队)在全市印发了《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京统发〔2013〕14号),旨在进一步鼓励广大调查对象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提升守法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学习遵守统计法,主动做到依法统计。为此,本刊特开设“诚信统计”专栏,将为企业读者及时追踪全市统计诚信建设工作动态,全市各区县相关评选活动信息、分享统计诚信单位经验。期待借此平台,政府统计系统能与广大调查单位携手共创北京诚信统计品牌。
北京统计调查单位诚信评价的基本标准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1.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2.具有明确的统计工作负责人;
3.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4.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
5.统计人员按要求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统计工作布置会议;
6.统计队伍稳定,统计工作负责人、专兼职统计人员连续在岗担任统计工作二年以上。
(二)统计基础工作
1.统计原始记录真实、清晰、完整;
2.按照行业统计要求建立相应统计台账,并且各种统计台账记录及时、完整、规范;
3.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4.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5.充分利用统计服务本单位建设,重视统计在本单位决策及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统计数据质量
1.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资料,无迟报现象发生;
2.上报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统计法制建设
1.无其他违法行为;
2.两年内未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支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督导工作,积极参与并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
北京统计调查单位诚信评价的基本流程
(一)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范围为本地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单位。
(二)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应当由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或者经相关部门引导,由统计调查单位自行申报。
(三)自行申报单位应向区县局队递交书面申请书。区县局队组织法规、执法及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依据评价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
(四)区县局队对通过初选的单位采取执法检查、专家评估、日常工作记录及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其是否达到统计诚信单位的标准。
(五)经全面评价达到统计诚信单位基本标准的调查单位,在各区县统计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由各区县局队授予统计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公布。
(七)授予统计诚信单位情况应当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一定期限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部分区县“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介绍
近年来,在推动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方面,北京市部分区县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统计诚信建设工作体系,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2013年,根据市局、总队《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市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负责制定本地区落实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组织本地区管辖调查单位的统计诚信单位申报和评价工作;对统计诚信单位开展跟踪服务和监督,并做好调查单位诚信信息的归集和档案工作。目前,部分区县已经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本刊特摘登这些方案的主要信息,供广大企业读者参考。
西城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西城区统计局、调查队自2006年开展“诚信统计单位”评选以来,先后已有15家企业获此荣誉,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西城局队已制定出《北京市西城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办法(试行)》,明确了评选的原则、申报条件及流程、表彰与奖惩、管理与培育等内容,实现了工作的制度化。
2013年,西城局队将着重从“两个完善”入手,不断提高“诚信统计”的建设水平。一是完善诚信统计理念,提升指导服务力度。完善诚信统计理念与内涵,使评估流程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同时更加注重对区内企业进行帮扶,通过督导和定点指导等方式提升其统计工作质量,帮助其构建严谨规范的统计制度体系。二是完善诚信培育机制,扩大诚信统计队伍。将有意愿参与“诚信统计”但又暂时不完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纳入到培育单位库中进行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为西城“诚信统计”建设的未来之路积累经验。
申报方式:主动申报或由辖区各级统计管理部门推荐申报,需递交书面申请书,并根据评选条件填报《诚信统计单位申报表》。
评选时间:企业全年均可申报,每年3~5月进行评选。
评选表彰:授予“诚信统计单位”荣誉称号,诚信统计单位评估结果及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在西城区政务网和西城统计信息网上向社会广泛宣传,同时给予两年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
咨询电话:83976059
房山区“标兵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自2009年开始,房山区统计局、调查队在全区持续开展了争创“标兵科室所”、“统计岗位标兵”、“标兵统计单位”的标兵“三争创”活动,旨在培养、发现、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敬业氛围,促进统计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统计单位”评选作为此项活动的重要一环,对本地区广泛推进统计诚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3年,房山局队将围绕全市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的主题,继续推进局队标兵“三争创”活动,创建有地区特色的“诚信统计”品牌,树立先进典型,强化鼓励守法与惩治违法并重的工作理念,正面引导基层调查单位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以及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意识,以标兵“三争创”形式扩大统计工作影响面。2013~2014年度拟评出“标兵统计单位”20个,被推荐评选出的单位必须在全市统计系统中都能够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
申报方式:全区各级统计管理部门推荐达到标准的争创活动基层先进单位,填写《标兵“三争创”活动基层先进单位推荐表》,报送至房山局队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选时间:每两年为一个活动周期,共分宣传发动(2013年3月)、组织实施(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和总结表彰(2015年2~3月)三个阶段进行。
评选表彰:对公示后的基层单位授予 “标兵统计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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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近年来,顺义区统计局、调查队把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工作作为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统计,改善统计行政执法和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3年1月4日,在顺义局队举办的顺义区2012年度统计诚信单位授牌仪式上,北京顺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最终从120家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2013年,顺义局队将继续在全区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以诚信单位的先锋示范作用,促进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社会各界的统计信息需求和政府宏观决策服务。本次评选设置了严格的量化标准,将从统计意识、年报(普查)统计工作记录、定期统计工作记录、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等五个部分对候选单位进行考察。在权重设置上侧重考察企业现代统计意识,即以企业统计数据信用意识、历史数据记录可靠为考察重点,以统计诚信能力作为补充。
申报方式: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向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书;相关科室、队、所依据本部门所掌握的企业统计数据情况推荐“统计诚信单位”候选名单,各部门认为符合本次评选活动的均可推荐,并引导该调查单位自行申报,候选名单数量每个行业不得超过5家。
评选时间:自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1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1)5月中旬完成材料申报;(2)5月底完成预选;(3)5月底到7月底对参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4)11月底完成评选并表彰。
评选表彰:最终评选出工业企业2家,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各1家为 “统计诚信单位”。顺义局队对“统计诚信单位”进行表彰,免除其两年统计执法检查,并在顺义统计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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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简介
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迎来第六个年头。经过每年一届、连续五届的诚信评选,大兴区已评选“统计信用单位”25家,参与评选行业也由最初的工业扩大为工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社会各行业。该活动旨在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打造大兴“诚信统计”新名片。
目前,新一届“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大兴局队通过大兴统计信息网、北京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平台、《大兴报》以及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媒介,对辖区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相比往年,今年的评选标准更加严格,设置了基本评选标准共计四大项二十小项,新增了统计人员连续两年在岗担任统计工作、企业能够利用统计数据服务本单位建设、以前年度统计违法记录查询等条件。“统计信用单位”认定有效期仍为两年,期满后,企业应向大兴局队提出有效期限延续申请,重新认定后符合信用单位标准的企业予以延期。
申报方式:各相关科室、队、所依据本部门所掌握的统计工作情况推荐自愿参加“统计信用单位”评选的单位候选名单,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自行申报单位向局队行业主管科室递交书面申请书和申报材料。
评选时间:自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2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1)4月中旬完成推荐和自愿报名;(2)4月底完成初选;(3)5月至10月中旬为业务指导阶段;(4)12月完成评选结果的公示及表彰。
评选表彰:“统计信用单位”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大兴统计信息网公布。授予“统计信用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将会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两年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81295494(工业)、8129542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81295469(服务业)、81295458(房地产业、建筑业)
昌平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昌平区统计局、调查队自2011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两届昌平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8家统计信用单位。借助信用单位的标杆示范作用,昌平区内企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统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2012年全区由于提供违法数据而被立案的企业大幅减少,立案率仅为29.1%,不仅低于近年来昌平区的平均立案水平,而且低于全市的平均立案率,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不久前,昌平局队召开了“统计诚信单位”工作交流会,二百余家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参会。“统计诚信单位”的代表就完善统计工作体系、规范统计流程、提升人员素质、注重分析研究等内容介绍了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统计技巧。2013年,昌平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正式更名为昌平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标准更加细化,评选流程更加合理。目前,此项评选活动已拉开序幕,企业申报十分踊跃。
申报方式:企业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报名,同时各科所也可引导企业报名。各报名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昌平区2013年度“统计诚信单位”报名表》,报至与单位性质相对应的昌平局队业务科室,也可以采用传真等方式报名。
评选时间:(1)报名,2013年3月底至4月底;(2)初评,5月初至8月底;(3)复评,9月,最终提出不超过10家企业的候选名单;(4)公示,10月初在昌平统计信息网公示“统计诚信单位”候选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5)公布,10月中旬。
评选表彰:企业被评选为“统计诚信单位”的情况将及时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在两年内免予昌平区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69742965、80117300(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69709540、80110133(商业);69741013、80116760(服务业)
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近年来,平谷区统计局、调查队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使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为统计“三个提高”提供了法制保障。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平谷局队转变工作理念,一方面从反面警示入手,教育广大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另一方面也加大正面引导,通过树立和宣传成绩显著的诚信统计典型单位,引导广大调查对象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努力降低守法和执法成本,构建和谐统计环境。
2012年开始,平谷局队探索建立了统计调查单位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体系,制定了《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制度》、《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步骤》、《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流程》等制度。为发现和挖掘潜在的诚信培养对象,平谷局队还建立了统计诚信培育机制,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指导和服务,把建设和完善统计诚信体系与优化统计服务、构建和谐统计关系有机融合。平谷局队将以创建“诚信统计单位”活动为出发点,树立诚实守信的统计行业风尚。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以自愿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统计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并填写《诚信统计单位申报表》。
评选时间:评估工作分为宣传阶段、报名阶段、初审阶段、现场评估阶段和授牌阶段。每年8月底前申报,10月底至11月初进行评估。
评选表彰:通过平谷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在全区予以通报表彰,并进行广泛宣传。诚信统计单位信息将及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给予两年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
咨询电话:89985760
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怀柔区统计局、调查队于2011年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星级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评选,此举对于促进统计基础建设,增强企(事)业单位诚信统计,依法统计和科学统计意识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近期10家单位和30名基层统计工作者分别获得了2012年度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怀柔局队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三个突出”对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评定标准进行完善:一是细化考核标准,突出“综合评价”,营造统计诚信单位公平选优的竞争氛围。采取业务科室综合打分的评选方式,有利于选出在各方面表现均较为突出的单位。二是建立分类考核,突出“因地制宜”,营造基层统计优秀个人比学赶帮超竞争氛围。在统一标准基础上,对企业部门和农村统计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实施分领域细化考核机制。三是起用现场评审团,突出“实地回访”,巩固统计诚信单位及个人的评优成果。怀柔局队将把统计诚信单位评选不断推向深入和完善,以期切实调动全区统计调查单位共同努力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巩固创优成果。
申报方式:凡符合条件而且自愿参加“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者,参照《评选实施方案》中 “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标准,填报《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表》。各辖区单位向统计所申报,直报单位向业务科、室申报。
评选时间:评选活动时间为每年11月至12月,分申报、初审、核查、验收和研究确定五个阶段进行。
企业信用,是企业获取资金、技术、人才等发展资源的前提,是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创建“诚信企业”一是实现我镇工业经济跨越发展,增强竞争能力的客观要求。企业只有加强诚信建设,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才能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才能更好地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二是规范市场经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既是法制体系,也是信用体系。只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正当竞争,杜绝假冒伪劣,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培育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企业整体水平的客观要求。
二、创建“诚信企业”的具体要求
根据“诚信企业”相关内涵,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创建“诚信企业”提出具体五项要求:
1、争做诚信员工。企业员工要有强烈的信用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环保意识;遵纪守法,文明工作;企业管理人员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2、生产诚信产品。企业应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冒用他人注册的商标和侵犯他人专利权;严格执行工艺标准,严格质量检验。
3、体现诚信营销。企业应注重形象塑造,不随意夸大产品性能,不做虚假广告;信守合同,不搞不公平竞争;产品进入市场有“三保”承诺。
4、实施诚信财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核定计提职工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信守融资准则,不骗贷,不恶意逃避债务;诚实缴纳各种税金、规费,不虚报产值、销售、利润等经营业绩,不偷税、漏税,不转移企业利润。
5、坚持诚信环保。企业全员应有环保意识,严格执行环保责任制,不破坏生态环境;企业设有环保装置和专职人员,实施24小时监控;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坚决完成节能排污任务。
三、“诚信企业”应坚持的八条标准
根据上述要求,对照市“诚信守法合格企业”标准,我镇的“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应坚持“八要八不”:
1、要遵守国家法律,不虚假出资;
2、要关爱企业员工,不拖欠工资;
3、要创立自主品牌,不侵权仿冒;
4、要严把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
5、要信守借贷合同,不骗贷逃债;
6、要履行法人义务,不偷税漏税;
7、要严守环保责任,不偷排直排;
8、要真实反映经营信息,不做虚假报表。
四、狠抓关键,扎实有效地推进“诚信企业”创建工作
1、狠抓学习宣传。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理论,进一步增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识;要组织员工开展“诚信企业”创建的讨论;要利用各种形式、阵地开展创建“诚信企业”的宣传,努力营造诚信建设氛围。
2、狠抓自查自纠。各企业围绕“诚信企业”的标准、要求,在以下七个方向开展自查自纠:
①查企业经营信息反映情况,纠经济运行数据的虚假现象。
②查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纠污染物的超标排放现象。
③查企业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纠恶意拖欠工资现象。
④查企业知识产权使用情况,纠虚假注册、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现象。
⑤查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
⑥查企业税费上交情况,纠偷税、漏税、逃费的现象。
⑦查企业信贷运行情况,纠骗贷、欠贷欠息的现象。
通过自查自纠来规范企业行为,塑造企业形象,建立诚信体系长效机制。
3、狠抓总结评比。通过企业几个阶段的整改创建,到11月底,镇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工业企业进行创建“诚信企业”考核评比。凡是审核确定的“诚信企业”,由镇向市推荐“市诚信守法合格企业”;凡是参加镇、市各类先进评比的企业,必须是镇审核确定的“诚信企业”;凡获得“诚信守法合格企业”称号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技术改造、技术合作、产品进出口、项目立项、招商引资、土地使用、人才引进、融资担保、银行贷款等优先安排。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温雄告诉记者:区市监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政策引导、技术扶持和市场监管“三管齐下”, 采取四项措施,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顺德质量”全面提升;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擦亮“顺德制造”金字招牌; 重视技术标准化战略,推动“顺德标准”升级; 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保护“平安顺德”。推动质量强区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近年来,佛山市顺德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2010年区政府制定编发了关于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意见,率先在全省县级区域开展质量强区工作;2011年,设立区政府质量奖;2013年,出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方案,建立技术标准战略信息平台、商标服务工作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2014年至今,顺德区为900家企业办理了“广东顺德”冠名手续,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08件,帮助企业融资近29亿元,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品牌影响力、提升产品质量。
截至目前,顺德企业连续3届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共5家企业获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第一届评选,全市5家企业,顺德区企业2家获奖。还有10家企业获得顺德政府质量奖表彰。据统计,获得质量奖的企业在质量管理提升方面,2010到2013年每年平均投入的资金最高达3000万元,最低为100万元,平均每个企业每年投入为894万元。回报率也超高,获奖企业通过核算,投入在质量管理提升方面的回报率最高为300%,最低为11%,平均达97.86%。
目前,全区共有驰名商标28件,著名商标118件,集体商标8件,省名牌产品152件,居全国县级行政区域前列。同时,品牌培育朝着集约化、区域化的方向发展,顺德区已享有“中国家电之都”、“中国燃气具之都”、“中国涂料之乡”等多项荣誉称号,并且成功注册“顺德家电”、“顺德涂料”、“电压力锅”等集体商标,进一步擦亮了“顺德制造”金字招牌。
富平
近日,富平县审计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春训工作动员会,要求全体审计干部迅速收心归位,确保春训会取得实效。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等形式,学政策,学业务,强素质,提水平,做到学习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深入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和实现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契机,结合2017年省市审计工作重点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分析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制定出台全年审计工作计划。
铜川
为做好2017年各项审计工作,近日铜川市审计局组织召开了审计业务知识培训会。组织学习了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依法审计及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了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相关科室分别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知识培训,突出审计全覆盖、落实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重点,通过大量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案例,对审计实务中应注意的一些具体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进行了讲解。
碑林
近日碑林区审计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审计工作,对新华网时评文章《收心、聚力、加油干》以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媒体反映工商局办事难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等进行了原文学习。会议要求继续贯彻落实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追赶超越要走在前列》、《奋力追赶超越,追梦宏伟目标》两篇文章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转变服务理念,领会相关通报文章精神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针对作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站在群众立场开展工作。此外要严格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早退,请假必须履行手续,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要标识准确。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宝鸡
宝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开展以来,全市12个县(区)及市本级审计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明确的审计内容和要求,合理调配审计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审计组进驻之后,市、县两级凡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建设和资金筹集分配的相关单位迅速联系各审计组负责人,明确需提供资料的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各审计小组的信息联络员每天及时登录省厅保障房审计工作平台,及时下载审计署动态、省厅最新指示,并传达到审计组第一时间进行落实。各审计组包抓领导长期驻守审计第一线,监督落实审计进度。
(宝鸡市局社保科)
榆林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中,榆林市审计局实行“上审下”的审计模式,对市本级和12县区全面展开审计。2012年至2015年,榆林市已连续4年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查出并纠正了少数项目或单位违规使用保障房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保障房长期空置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刘新中)
公车改革审计
耀州
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工作的通知》,耀州区审计局抽调专人到耀州区车改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从而确定抽查单位,确保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耀州区公车改革情况的实际情况以及准确揭示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类审计数据,剖析公车改革绩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节约财政资金支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建议。
(姚莹)
留坝
近日留坝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审计调查工作全面铺开,该局在收到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第一时间,精心安排部署此项审计工作。成立了以投资中心主任为组长及主审,以审计经验丰富的副局长、综合审计科科长为成员的审计调查组;审计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公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对该县公车改革主管部门和单位及2016年度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部分县级重点部门进行了详细的审前调查,制定出符合该县实际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
(窦萍)
专项审计
西安
西安市审计局在民生项目审计中,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作为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审计人员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对全市10个涉农区县进行审计调查全覆盖,深入财政、教育、卫生、供餐企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走访学校40多所,发放回收调查问卷3200多份。采取现场查看和账表核查等方式,对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提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人员培训、建立激励机制等意见建议,促进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实施。
延安
近期延安市审计局组成14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市本级及13个县(区)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审计。延安治沟造地重大项目是陕西省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针对目前存在的工程整体进展缓慢、少数工程质量不达标、项目变更频繁、移交滞后等突出问题,市局统一时间、统一方案、统一口径开展审计,此次审计的重点是工程项目管理及建设情况、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注重揭示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决策失误、重复建设等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注重揭示项目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审计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全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西乡
近日西乡县审计局对“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审计,重点审计了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投人、拨付、使用、分配、管理、绩效、项目实施进度、重点控制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环节,审计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账簿、查阅项目建设实施档案及财务资料,进入项目实施地点实际核查等方式,把资金与项目结合、财务收支与效益审计结合,关注是否有挤占、挪用、截留、虚列支出、套取_取资金、牟取私利、失职渎职等问题,把生态环保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客观评价水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成效,通过审计揭示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完善。
(张伟)
廉政建设
省纪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组
近日驻陕西省审计厅纪检组召开了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通报大会,向全厅干部职工通报了纪检组一年来在监督执纪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纪检组长尤磊同志还通报了驻厅纪检组一年来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要情况并传达了省委、省纪委有关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和履责监督的新要求,同时还对驻厅纪检组在监督执纪问责中遇到的沟通、配合、协调不畅等问题和当前厅机关党风廉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分别进行了指出、问责和警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健对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表示坚决支持,并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对纪检组通报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厅机关今后改进管理、强化廉洁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大荔
大荔县审计局把廉政监督延伸至审计一线,推进机制创新。由局纪检组牵头,各分管领导带队成立了四个回访小组,对2016年完成计划任务80%的审计项目,按原分管负责人员相互交叉的原则进行了廉政回访,主要对审计组审前公示、审计人员文明执法、执行审计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回访,召开座谈会邀请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等参加,听取被审单位对审计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被审单位对审计结果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参会人员对审计组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填写廉政建设情况回访测评表。局纪检组将廉政回访结果上报局党组,纳入股室年度考核,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审计人员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董文博 李华平)
扶贫帮困
镇巴
镇巴县审计局包扶青水镇古路村以来,针对前期多次入户调研了解到该村贫困户近六分之一是因病致贫的客观现实,镇巴县审计局党组主动作为,大力开展送医下乡活动。在县局的协调下,镇巴县中医院派医护人员前往古路村开展贫困户义诊活动,为全村近150名患者查体诊断对症下药,开出良方并提出治疗建议。在开展义诊的同时,还向村民发放了“慢性病防治手册”等医疗健康宣传知识手册300多份。
(刘世明 苟鹏)
勉县
近日,勉县审计局驻村工作队深入包扶村镇川镇安咀村贫困户家中开展拟脱贫户退出自查评估工作。2016年,该局包扶村共有贫困户83户230人,共结成“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对子83对。通过帮扶,该局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建房住房问题,举办致富培训班,落实产业扶持补助资金,成功申报教育、医疗、金融等惠民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扶贫政策。此次该局驻村工作队开展调查走访工作,进一步核准家庭收入支出账目,填写贫困退出自查评估相关表册。经自查评估,初步确定了17户45人已达贫困退出标准,后期将会按程序对拟贫困户开展脱贫认定和信息更新工作。
(丁瑞)
信息台
渭南
近日,渭南市审计局举办了以“做诚信审计人”为主题的道德大讲堂。本期大讲堂由南京审计学院教授主讲,市局全体领导干部参加。讲堂从诚信是审计人员的基本素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诚信建设、重诚信守纪律依法审计三个方面展开诚信教育,结合审计工作中以诚信为本的相关例子进一步阐述做诚实守信审计人的重要性。通过本期道德讲堂,审计人员进一步认识到重诺守信的重要性。
白水
一、总体目标
以“保安全、优秩序、提质量、强队伍”为主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力量打击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旅游企业诚信意识明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明显上升,从而营造健康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涉水旅游项目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涉水旅游项目无证无照经营,无有资质单位培训的救生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安全警示标识不规范等问题。
2.社会宾(旅)馆、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社会宾(旅)馆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购物场所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扣揽客等违法行为。
3.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制止价格虚高;整治景区(点)、宾(旅)馆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国家定价标准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4.旅游运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资质从事旅游客运业务,出租汽车拒载、宰客、不打表等行为;重点打击在全区范围内的主要线路、车站、宾馆、景点(特别是核心景区)等地区非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特别是7座以下非法营运车辆。
5.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针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城区主要路街、旅游景区(点)开展整治,严厉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中心城区、呈坎高速服务区追客拉客行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三轮车宰客骗客、随意停放等行为。
6.旅行社、导游员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的行为;旅行社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个人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7.特种设备安全和旅游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电梯、锅炉、游乐设施和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特种旅游项目、涉旅企业的各项标准执行到位。
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区宾馆、饭店、酒吧、农家乐经营单位、小饮食店食品安全大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9.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对网吧、歌舞文化娱乐场所、文艺演出项目的执法检查,规范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0.社会不文明现象专项整治。围绕“创先争优”,加强思想政治、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礼貌待客;在各行各业开展“满意在岗位满意在徽州”系列比评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作用,完善激励机制;纠正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随意横穿马路、不遵守公共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提升全民素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专项整治动员会,各牵头部门根据本方案具体要求,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细化具体任务,并将具体工作方案于9月8日之前报区政府督办室和区旅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地各部门根据具体方案安排,组织实施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上报整治实施情况,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三)巩固总结阶段
各地各部门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巩固整治成果,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经验认真分析、系统总结,通报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区领导牵头,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各部门要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为全力推动全系统“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商局《全市工商系统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党组“两促进一提高”工作目标,紧扣“创新·规范”主题,突出“提升五力、创先争优”主线,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农业发展、农村增益、农民收”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将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全力“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进程。
二、工作目标
1、每年新增农村经纪人520名、专业经纪人44名,社保扩面增加200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
2、到2012年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全部农资经营网点的80%以上,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3、贯彻落实《省基层合同指导站规范管理办法》,拓展建站数量,提高建站质量,乡镇府所在地“合同指导站”实行全覆盖(新增13家);
4、农资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农资商品质量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
1、规范登记农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零距离、贴身式服务,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加快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业生产和经营者运用好香葱、大米、面粉、大青虾、大闸蟹五大集体商标,促进农民增收。
2、积极参与市“百强经纪人”评比活动。深化“双培、双带、促双增”创建活动,立足区域特色经济,继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三有”农村经纪人和党员经纪人。
3、多层次发展培育经纪人。以专业市场为载体,发展市场群体经纪人;以养殖基地为纽带,发展基地农业经纪人;以“双带一促”为平台,发展农村经纪人;以拓宽经纪领域为导向,发展各类经纪人。今年重点培育和发展专业经纪人,以及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经纪人,并鼓励经纪执业人员登记创办个体经纪人、经纪公司,积极推动区域农村经纪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经纪组织化程度。
4、继续加大各类合作社的培育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经营。
(二)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1、组织开展“农资消费知识宣传周”活动。以今年开展的“消费与民生”12315权益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分局干部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主题,开展送农资消费知识资料、法规“三到”活动(到田头、到企业、到农户)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消费基本常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农资商品。
2、积极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四重”(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三保”(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
3、切实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坚持上级组织与自我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相结合的原则,更加注重不定向检测在防范农资商品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工商局《农资商品抽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农资商品检测的样本筛选、抽取、送检、复检、不合格商品查处、信息、引导消费等流程,全面规范农资商品抽检,及时上报问题样品处理结果。
4、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围绕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管理制度健全等创建标准;在安丰分局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系统组织推广。并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开展“省、市、市”三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申报工作,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
5、加快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供销社、邮政物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和组织采取自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形式,扩大连锁规模,规范连锁网点管理,提高优质农资商品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扩大消保维权网络的覆盖。结合“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市场,努力实现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全面覆盖。
2、创新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消保维权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民消费申(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及时高效处理农民消费纠纷,降低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提高农民消费投诉处理满意度。
3、加强对涉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农村市场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农民科学、理性消费。
(四)强化行政指导,开展合同助农工程。
1、继续深化合同指导站建设工作。在去年基础上,凡所辖乡镇(含原撤并的乡镇或设立工商办事处)未建站的都要增设合同指导站,切实提高建站数量和服务质量,全面规范、完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6月份市局将组织检查,同时推荐表彰一批达标基层合同指导站。
2、加大合同行政指导力度。按照三三制挂钩帮扶要求,每个分局都要落实好帮扶行政村3个、重点涉农企业3家,并于3月底前报市场合同科;积极为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规咨询、合同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帮助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利用抵押登记手段,帮助涉农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全面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工作,规范农业合同行为,加大涉农订单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
(五)加强市场建设,促进农村商品流通。
1、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加大粮食产业物流、建材物流和得胜湖港口物流园区扶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支持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经营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鼓励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农产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2、开展系列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各分局要注重培植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城区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办《关于开展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的作用,按照“5+1”升级改造工程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整治力度,确保完成重建长安、北水关、开发区张阳农贸市场、新建恒大(现东方明珠农贸市场)、城堡农贸市场,改造城西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我市市场建设工作上台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市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相关职能科室和分局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局加强对各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查,并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分局要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党员集中走访活动、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一次社会评议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三季度)。市局对相关科室和分局开展示范岗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评估,并向市局推荐参加“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开展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是全省工商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开展“党徽耀红盾”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n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客观需要,各单位要结合市局开展的“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和“三治三提”作风整训活动,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以思想的高度统一推动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2、强化领导。市局成立由顾安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科、注册科、经检大队(公交科)、监管科、消保科、消协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市场科负责创建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督查等牵头工作,同时负责经纪人发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农资商品抽检、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和乡镇“合同指导站”建设和合同相关工作;注册科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登记以及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经检大队(公交科)负责专项整治及涉农案件的查处;监管科负责涉农商标及地理商标注册工作;消保科负责农村食品安全和消保维权工作;消协负责涉农消费调解工作。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
3、规范建设。此次活动以分局为单位,以党员干部为主体,设立创建示范岗。示范岗要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党员形象标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规范服务行为。
一、坚定不移履行职能,助力经济社会服务发展
(一)扎实开展清费治乱减负。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清费降本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对我区5个企业、5个重点收费单位以及4个社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人员现场听取了被查单位的自查报告,通过发放问卷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促进了清费降本减负政策的全面落实。与此同时,我局继续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梳理了《____市____区____年度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目录清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今年共完成辖区内20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报告统计工作,涉及收费金额3696.03万元,统计率100%,我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抽查制度,健全完善价费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创新组织“服务企业”系列活动。我局把2016年确定为“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年”,重点开展了对____宁、和信、金鹰、金地为主的服务核心商贸企业系列行动。一是充分听取企业的价格服务诉求和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增强价格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向企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告知国家和省、市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维护企业价费权益不受侵害;三是认真指导企业按照信用等级评价和“价格诚信单位”创建等政策要求,积极争创“____省价格诚信单位”;四是结合企业业务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好价格部门在价格认证、价格争议调解、价格信息、股权转让评估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开拓物价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三)有序推进价格认定工作。一是参与区“三重一大”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拆迁工程,我局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轨道交通2号线项目、龟山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马场湖项目、____堤北路项目、北三环高架项目、轻轨及周边项目、北闫窝项目等多个涉及房屋附属物的价格评估工作。到10月底,共出具附属物评估报告974份,评估值4867万元;二是落实《____市涉税价格认定管理办法》。今年3月份率先在主城区以区政府文件形式成立了我区计税价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徐____政办[2016]12号),逐步推进计税价格认定工作,有效堵塞税收监管漏洞,努力为增加区政府财税收入提供保障;三是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截止10月底,共办理涉案、涉纪价格鉴定案件253件,标的金额559万元,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四)积极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根据新修订出台的《____省定价目录》,积极承接好国家和省、市下放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在开展对____树德中学和____市树恩中学两家民办中学教育收费成本监审和定调价工作中,按照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支出,充分考虑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严格开展定调价成本审核,制定的2016年秋季招收新生学费标准得到了学校投资方、学生家长代表、教育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注重加大监管力度,加快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一)认真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严格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成立整改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区委整改工作方案。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自3月份以来,我局对全区10家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开展票据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2家存在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和1家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的执收单位严格依照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责令整改。
(二)开展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我局深入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有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开展 “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市场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价格行为的价格监管,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派出检查人员42人次对所辖11家医疗机构、36家社会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送达限期整改警示函23份;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启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对我区参于全市幸福家园创建的6家物业小区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乱收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以惩促改,为我区创建幸福家园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切实落实“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理念,进一步规范民生价费秩序,托起民生保障底线。(三)落实“问题解决月”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问题,部署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对小区门禁卡收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开展了专项价格检查活动。一是规范小区门禁卡收费行为。今年4月份,我局开展了对九里万科城物业、徐矿城金桂园华美物业、天悦华景和顺物业、滨湖城市花园物业4家物业公司的小区门禁出入证(卡)收费专项检查,落实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二是整治停车场收费秩序。对风尚米兰停车场、国威物业停车场、龟山汉墓停车场、金鹰国际停车场、金地商都停车场、三院停车场等6家停车场进行了停车收费专项检查,落实停车收费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三是强化旅游景点价格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龟山汉墓、植物园等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政府推动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宣传、培育、上门服务、前期督导等举措,评选出“龟山汉墓”和“金驹物流园”作为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申报省级价格诚信单位,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国庆前夕,我局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价格检查和价格诚信建设宣传工作,实地查看了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家乐福超市(金地店)、百惠家美时超市平价直销区,以召开座谈会形式听取我局在价格诚信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区人大代表对我局维护群众价费合法权益给予充分肯定。
三、更大力度服务民生,切实维护群众价费权益
(一)加强价格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我局价格监测人员每月的5、15、25日,深入农贸市场一线采价,监测范围涉及7大类,76个品种;今年极端天气凸显,我局价格监测人员实行工作日一日一报制度,及时对监测的农副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将监测分析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今年以来,共上点采价70余次,编发市场价格动态52期,为上级科学调控市场价格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强化平价商店行为监管。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平价商店实行电子动态管理,通过安排价格监测人员登门监测和督查指导,及时市场价格和平价商店价格对照表,确保平价蔬菜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符合规定,促进平价商店严格履行平价的责任和义务。春节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平价惠民春节送温暖”活动,为朱庄社区、殷庄社区共31户社区困难群众发放面值为100元的平价商店惠民券,让利金额共计3100元。在中秋节期间,平价超市、直销店代表、社区负责人和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发放了2个社区共22户困难家庭月饼、面粉、豆油等慰问品共计5000余元。
(三)畅通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我局认真落实“马上就办”工作精神,充分发挥“12358”、“12345”价格维权的主渠道作用,结合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建设,认真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价费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案件187件,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41802元,努力维护好群众价格权益不受侵害。
(四)妥善调处群众价费矛盾。按照全市构建基层价格服务网络的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健全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做到受理调查、政策依据、答复处理公开透明,及时妥善调处群众价格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截止10月底,我局共受理价格争议调解134件,标的额47.66万元。
(五)落实依法治价要求。强化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结合3.15、《价格法》实施纪念日、《____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等,积极组织人员在金鹰北广场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严格规范价格执法行为。进一步梳理价格行政执法的权限,细化执法程序,量化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拓展价格信息公开渠道。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各项要求,重点研究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规定,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举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工作,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四、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强化价格部门自身建设
(一)着力强化价格新闻宣传。我局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积极____励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
沟通联系,切实做到重要信息多汇报,重点信息多沟通,问题信息多请示。今年以来,共完成调研分析3篇,上报价格工作动态信息92条,有75篇政务信息被省、市物价局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32篇信息被市物价局《____物价情况》刊登。(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根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作为我局一项重要任务,注重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整合、相互促进,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同志在建党95周年上的讲话”等,紧紧围绕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为全面推进价格工作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通过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行业布局,健全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形成“企业规范经营、政府高效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有效监督”的四位一体的肉品质量安全体系,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肉品流通监管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严把肉品流通关、市场准入关,实现全过程、无缝隙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一是完善肉品入市备案管理制度。在实施入市备案登记查验换证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入市备案、统一换证、品牌销售、合同约束、执法监管”为主线的肉品入市备案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肉品流通质量安全契约制度。在全区推行“六协”肉品流通管理模式,在北方综合市场等7处重点肉品批零市场建设以“厂场挂钩”为主要内容的产销对接机制和质量安全契约制度,进一步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
(二)推进肉品流通监管信息化建设
完善批发、零售各环节信息相衔接的肉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实现入市肉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数量可计、质量可控。按照商务部《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肉品零售终端管理系统。试点期间,在7处标准化农贸市场推广猪肉零售溯源式电子秤管理系统建设,在3家大中型生鲜超市和25家肉品连锁专卖店推广猪肉销售价签附加质量追溯码,对重点批零业户实行“一户一卡”信息化管理。通过全市肉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有效监管肉品流向和质量安全。
(三)积极推进品牌化连锁经营
推进规范化肉品专卖连锁经营快速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产品质量好、品牌信誉高的肉品进社区,进一步改善销售方式和环境,畅通肉类生产集团为龙头的“放心肉”供货渠道,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扩大生产销售,引导消费,不断提高专卖连锁经营的市场占有率,确保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试点期间新发展肉品专卖店(柜)和“放心肉”经销点15处以上,总数达到90处以上。
(四)加强执法能力和行业自律建设
着力完善商贸、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稳定的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实行轮班错时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稽查行动,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秩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监督举报查处制度,及时查处肉品违法案件,营造放心消费氛围。依托市肉类协会、区市场协会,在肉品经销企业中开展行业自律、行业文明和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肉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年年底前)。召开相关企业参加的“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政府与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年12月底前在全区组织推行“六协”肉品流通管理模式,建立联合稽查机制,落实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网络建设和猪肉零售溯源式电子秤配置,完成7处市场溯源式电子秤配置全部工作。年3月底前,新发展肉品专卖店(柜)和“放心肉”经销点15处以上,在3家大型生鲜超市和25家肉品连锁专卖店推行猪肉销售价签附加质量追溯码,完成“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全部工作。根据工作方案,各部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全面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各项重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二)自查总结阶段(年4月底前)。相关企业进行自查总结,区政府相关部门对辖区超市、市场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迎接验收阶段(年6月)。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全面做好各项总结准备工作,迎接商务部、财政部检查督导和评估验收。
四、责任分工
“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由区服务业发展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实施。
(一)区服务业发展局:研究制定“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肉品流通监管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肉品流通网络建设;负责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肉品监督管理。
(二)工商分局:负责肉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肉品经营者及时登记进货台帐、明示并保存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在政府牵头组织下,协同实施“六协”肉品流通管理模式和“厂场挂钩”肉品质量安全契约制度,协同做好在3家大型生鲜超市和25家肉品连锁专卖店推行猪肉销售价签附加质量追溯码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为“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确保“放心肉”工程各项经费的及时到位,对“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质监分局:负责电子秤的计量审核工作,负责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肉品的行为,参加全区联合稽查行动。
(五)区卫生局:对餐饮企业和单位开展肉品索证监管工作,查处消费领域肉品违法违规行为,参加全区联合稽查行动。
(六)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无照商贩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非法批发和售卖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无照商贩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违法经营猪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参加全区联合稽查行动。
(七)公安分局:负责辖区肉品市场的治安管理,参加全区联合稽查行动,保障“放心肉”工程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
(八)食药监督分局:负责对全区以“放心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九)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放心肉”专卖店发展布点等“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工作,配合执法部门辖区肉品联合执法。
五、保障措施三)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区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各农贸市场参加有关产品推介,学习先进区市经验,邀请市专家组对我区“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服务。各市场、超市要按月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及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区“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