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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 合同变更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变更最终通常表现为设计变更,我国严格要求按图施工,如果变更影响原有设计,则应当变更原来的设计,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与其他变更大类。
设计质量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关键所在,在相同条件下,业主有经验、承包商重视设计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和施工管理,提前预测分析工程的变更索赔风险,提出防范对策,可使其降低至最小,变更、索赔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1、变更和索赔
变更,不是针对合同使之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在合同条件与水利水电合同范本范围: 增加、减少合同中工作内容;增加、减少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专用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取消合同中一项工作;改变合同中工作的标准不愉快性质;改变工程中建筑物的基线、形式、标高、位置和尺寸;改变合同中工程的完工日期或已批准施工程序;追加完成工程额外工作。
工程索赔依据标准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按合同索赔依据,工程索赔分合同明示索赔和合同默的索赔;按索赔目的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索赔事件性质分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的索赔,意外风险与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及其他索赔。
2、合同管理各阶段中的变更、索赔风险分析
一般情况,合同管理的分为6个阶段:准备、招评标、决标及合同签署、合同实施、完工验收决算和缺陷责任期与合同终结等六个阶段。在各阶段因工作质量或其他情况都可能产生变更和索赔。
(1)准备阶段作为合同管理的根本,如果招标文件的精度不足,编制合同文件粗糙,则这个合同管理产生时就有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极易变更和索赔。
(2)招评标阶段作为合同管理效果的主要阶段,如果预审潜在投标人资格不认真和不严格,不合格者中标,则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难以控制,招评标补遗、答疑材料均是合同组成,若合同文件不严密,在实施时可能出现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引起索赔。
(3)决标、合同签订是合同双方承诺阶段,是合同管理进行的依据。在保障招标文件的实质意愿的条件下,针对评标中提出、发现潜在问题,在谈判中要以书面形式澄清,减少变更、索赔。
(4)合同实施是合同管理的关键,在合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前面阶段的隐含问题会全部显露出来,如果管理不善,可能出现不必要的变更与索赔。
(5)完工、验收与决算阶段会总结合同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完工决算时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决算申请书,经审核和审计,据合同条款核实完成工程量、费用,变更索赔是审核的重点。
3、合同各方的变更、索赔责任
工程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约,甲为发包方,乙为承包方,甲方除了业主外还包括设计方、监理方,乙方是独营、自营、联营和其他经济组织,这两方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合同实施效果、发生变更索赔事件多数与此有关。
3.1 设计方设计精度不够
投标设计因精度不足,产生工程缺项、漏项,工程量不准,技术要求与施工图出入大等问题,造成合同实施中出现大量变更和索赔,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编制招标文件不细糙,条款不规范,缺项漏项,文字不简练,引起解释异议进而留下变更、索赔隐患;合同实施过程中,设计方对设计问题处理不恰当,造成损失,引至索赔。
3.2 发包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签发或实施中,未按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三通一平的问题;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水电;未按规定提供合格的机电、主材、设备等;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承包方工程款的违约;审查施工图不严,把有错漏的图签给承包方造成变更、索赔;现场不协调,处理问题不及时,引发索赔、补偿;更改经批准的施工工序,要求提前某项完工时间;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图;对索赔申请未按规定时间签发,引起损失;承担规定的不可抗力经济损失补偿。
3.3 承包方未履行义务
使用不合格材料与设备;未按合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的不合格;因承包方责任未如期完工;损坏业主设备和设施;
4、减少水利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的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各方在合同管理各阶段都存在产生变更、索赔的风险,为尽量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应作用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4.1 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杜绝变更、索赔产生
合同管理中变更量大小反映着设计的质量高低,要把好工程设计关,有效控制变更量。减少因时间紧迫,勘察质量不高而产生的设计质量问题也就是减少了变更、索赔的发生:设计进行招标,和中标者签署设计合同;给察勘设计预留合理的工作时间;业主与设计方签订设计协议,优化设计管理;业主和设计方签定供图协议;制定合理的奖励办法。
4.2 精细编制招标文件,控制变更、索赔产生
招标文件由业主多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和中介机构编制或者自行编制,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部分,是业主针对于投标人就此合同产生邀约,也是投标人与业主对应与承诺的凭证,招标文件同样是选取中标人的条件和要求的具体化。
4.3 参加保险,转嫁变更、索赔损失
虽然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规定了甲乙两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彼此的责任和风险,但在合同实施中还可能会发生意外,如不可抗力、飓风、暴雨、洪水、地震等造成损失,这些损失是无法预先估计的而又确实存在的,因此要根据合同相关的规定,由业主投工程保险和财产保险,通过投保,将上述不可抗力产生的意外而发生的变更与索赔风险转嫁于保险公司,减少自身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冰心,朱天志,杨晓静,张明,邢妍.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防范[J].建筑经济,2007(08).
[2]蔡定国.水电工程土建合同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对策[J].中国三峡建设,2003(03)
[3]董慧领,李晓娟.工程变更的风险分析及索赔管理[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1).
关键词:公路 合同管理 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表现的已经愈来愈明显,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人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等方面简单谈谈在这些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加强合同意识
当前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一般对监理单位的招标中都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工程师岗位,这些合同管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知识面宽广、技术熟练等条件。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在工程开工前就应熟知合同文件,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各项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每一条、每一款都应该熟练掌握;另一方面应积极参加各种工程管理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由于我国先前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人们的合同意识极为淡薄,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合同管理在我国仍是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为适应合同管理需要,吸收国际先进合同管理经验,我国引进了FIDIC合同条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意识,认真地学习、掌握并灵活运用FIDIC 合同条件,这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是大有裨益的。
二、严格审查和管理工程变更,熟练掌握合同价的调整范围
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变更工程的管理,当变更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时应及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正确处理工程变更问题。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均应根据所在项目的管理模式完善变更申报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报表。变更权限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批变更并签发工程变更令,变更权限不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署变更审核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变更费用的准确确定在工程合同管理当中十分重要。在变更工程费用的确定中,监理工程师一般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是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工程项目单价;二是考虑工程项目差异并通过适当换算后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中相似工程项目单价;三是无可套用单价时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国家颁布的概预算编制办法、概预算定额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变更工程预算单价;四,如变更工程项目无适当定额套用或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对价款有争议时,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适当的单价或总额价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她)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1]。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合同价的调整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内容。《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关于变更超过合同规定范围的定价有以下两款规定,一是当变更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大于合同价格的2%,并且变更后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合同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的25%以上时,应对单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和业主及承包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单价。该规定是针对超过部分而言的,即变更范围超过或少于25%,且该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则超过部分的单价应给予变动。一般情况下,变更后实际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量增多的,单价下调,反之则上调;二是当工程完成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扣除临时金额及价格调整的影响,如果减少或超出原有效合同价的15%,则合同价应调整超过15%部分的管理费用[2]。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对合同价进行调整时应仔细对照范本及本项目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价调整范围,正确地做好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变更及其所涉及到的合同价调整是最大的合同问题,应引起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足够重视,在工作中对工程变更及其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提之一。
三、及时处理工程延期及索赔
工期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涉及比较多问题。工期延误主要可分为可原谅与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可原谅工期延误如不可抗力、特别恶劣的气候条件、设计变更等,这类原因可延长工期。而因承包人自己的问题或过错造成的延误,如内部组织管理不力、承包人对现场条件的错误判断、分包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引起的延期则属不可原谅的延期,这种延误不补偿工期。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审查工程延误的事实依据,正确判断导致工程延期的因素,认真、仔细地审批工程延期。
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应在首次出现合同条款第44.1条规定的延期情况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不予考虑延期。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核实和详细计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是否成立:一是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二是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条款第44条的规定;三是在审查可原谅工程延期时,应注意所延误的工程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四是延期的天数计算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分。另一方面,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延误发生起,应做好现场施工原始记录,对工程延误的时间,施工现场人力、机械闲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切实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为工程延期的审批提供依据。在工程实践中,遇到了可以延期的工期拖后,业主为挽回损失往往采取加速施工方法,这种情况下应建议业主适当地增加承包人施工费用即赶工费[3]。
关于工程索赔,目前在我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还较少发生。主要是当事人的索赔意识比较淡薄,特别对于承包人,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往往考虑到与业主的利益关系或忽视索赔权利的存在而错过了索赔申请的时间。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索赔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认可。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正确地对待产生的索赔。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不能拒绝。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索赔的提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起21天内及时报告,否则应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二是要加强学习。认真阅读合同文件,灵活掌握和运用合同条款,了解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正确对待索赔事件;三要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做好索赔的审查工作。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进入现场时开始,就要有目的地进行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在收到承包人合理期限内的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与相关监理人员一起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要及时处理并准确地提出意见,同时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评估、判断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对证据不齐全、资料不真实、不符合合同文件、计算不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在计算索赔费用时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原则,一般的索赔不含利润[4]。另外还要注意审查索赔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在索赔事件不断发生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索赔事件的继续发生。合同管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熟悉和掌握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合同,密切关注承包人的施工活动,及时发现可能阻碍工程进度及可能引起索赔的各种潜在因素,并采取措施消除这些因素,这是做好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控制的关键。
四、预防、减少合同纠纷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会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
为了使合同能够正常地履行,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一要在工程开工前认真研究本项目合同文件,及时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或含义模糊之处,并与业主或承包人协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从而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二要平时注意及时给予业主和承包人提示。提示业主以合同为依据管理工程项目,提醒承包人要关注和预测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和不可遇见的障碍[5]。当合同纠纷不可避免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措施尽快化解矛盾。
五、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加强合同意识。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监理工作也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同时合同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 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 刘剑.监理工程师如何确定公路工程变更项目单价.山西建筑.2007(33):268~269.
[3] 合同管理(第二版)(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人民交通出版社.170~174.
【关键词】 施工合同;成本控制;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多年,对两者关系有着深深的体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WTO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3.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作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目前存在签证缺少约束甚至一张签证单的结算造价就占合同价款的37%,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二、加强合同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抓住时机,积极组织宣传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培训管理人员,以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政策和业务水平,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包括用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执行合同违约等案例,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工程承发包双方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双方必须认真订立和严格履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以达到自觉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行为的目的。
2.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建立合同审查和监督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审查和监督制度,是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的迫切需要。通过合同的审查,强行要求承发包双方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法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去认真订立施工合同,同时对合同的履行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法律、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确保合同的认真执行。
3.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4.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的系统管理,从而达到保证工程建测顿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的目的。
三、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水利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单位、雇主、工程师、承包商。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承包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承包商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雇主的违约等给承包商造成损失的承包商索赔,也可能是承包商的违约给雇主造成损失的雇主索赔。承包商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
3.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总之,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是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地点、条件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对管理和控制产生影响。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规律,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思考、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建设经济合同制的实行也已经成为充分体现建设企业经营责任的最好形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建设项目有关各类合同,从招投标、合同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诸多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对项目招投标、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有着总协调的作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合同管理在建设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目前,完成一个合格的项目并获利对大部分施工企业来说已不是什么问题。但却常常忽略了优秀的合同管理对提高项目利润水平的作用。下面结合目前建设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常出现的问题,就加强合同管理对提高施工企业工作效率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提高施工的工作效率。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业突飞猛进,但是当前,国内众多建设企业的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很薄弱,合同管理很多只流于形式,制度约束不足。因此规范管理建设工程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迫切需要,加强建设合同管理能够引导和管理建设市场,通过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设经济市场。一是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机制逐步趋于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也在发生重大变化,行政命令干预市场程度越来越低。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由企业自主进行报价,最终以市场来形成价格的机制已渐渐形成。在市场经济下,施工合同必定成为调节发承包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二是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双方的自律行为。当前,部分施工企业法制观念缺失、风险意识薄弱,因此,加强施工工程合同管理,通过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能够控制企业经营风险、降低施工成本增加利润,这也决定了施工企业经营成败和市场地位的巩固,同时也有利于建设市场的稳定;三是加强施工合同有利于建设业参与国际性竞争。与国际管理接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早于2003年正式施行,我国也在2011年加入了世贸组织,建设市场已经面向国外,建设市场的各种行为都要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因此,加强施工工程合同管理,我国的施工企业才能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与国际建设市场和管理模式相接轨。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合同签订前
分析、审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并做出相应的分析报告,计估合同的风险性及可以取得的利润。进行工程合同的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解决各合同之问的协调问题。并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等,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
2、合同签订后
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使工程全部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收集各种工程资料,并做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日常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署阶段的问题
(1)合同签订违法
《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内容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时的技术条件不到位、施工准备不充分、工程款支付条款不明确、工程变更条款不明确、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不是很清楚。
①技术条件不到位
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者由于图纸不系统,承包方无法正常、系统地组织施工。也会造成工期和成本的损失。技术规范不明确,只是含混地约定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而不明确指定文本。
②施工准备不充分
由于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合同约定的开工期限又不允许顺延,致使承包方进场后无法迅速展开施工,导致工期损失和人员设备的停窝工。
③工程款支付条款不明确
在许多工程合同中,业主凭着在合同签订中的主导地位,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的约定或含糊其辞,或不完整、不严密,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④工程变更条款不明确
有的施工合同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变更程序、计算依据,以及对设计变更相关手续的取得等问题。如现场签证的签发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等,没有明确、具体、细化的约定,导致工程变更时发生争议。
⑤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不明确
这是发包方对承包方最有威慑力的武器之一,也是承包方在施工中经常受制于人的主要原因。现在大多数施工合同中,对发包方在何种情况下,以何种程序执行履约保函未做任何限制性规定。承包方如要保护自身利益。所付出的成本相当高。
2、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1)业主行为缺乏有效制约,导致工程隐患,压价、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现象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甚至有的工程使用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
(2)应该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2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目标的实现。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3)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4)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给合同当事人相应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比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5)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五、完善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充实人员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将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队伍之中,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造价等相关法规、知识进行学习和培训。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签订以及履行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这些环节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出具、合同的草拟、谈判、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程序规范,减少失误。
3、合理规避、转移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地遇到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必将引起合同变更,发生变更事件,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工程保险等社会保险把一部分风险转移;再则,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材料价差调整方式和依据、付款方式、合同纠纷的调解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1)在人才选拔方面,可以选择本单位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的方式。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的,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同时还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3)将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选送到有关院校深造,使之成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
(4)此外,对合同管理人员应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立即调岗或辞退。
5、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管理流程的改进提供了很大的动力。企业建立基于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对企业的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对合同状态进行跟踪。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合同评审的网络化。依据历史工程索赔事件建立索赔事件库为项目获取索赔机会提供信息支持。
6、加强合同履行管理。
(1)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工程变更和索赔是施工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应该将其提升到项目盈利与否的关键地位来对待,规范地处理变更和索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确保这项工作的成功率,为项目创效。
(2)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会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按照其指示进行,并及时的办理现场签证,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光有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承诺是不够的,因为这种口头协议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结算时所有费用都是要做到有根有据,这样才能切实的保障项目的利益。为项目创效。
六、结束语
施工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发标开始直至质保期满收到最后的质量保证金为止,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包方充分利用承包人迫切承包项目的心理,在压低价格的基础上,还制定苛刻的合同条款,使很多承包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企业要想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因为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强化经济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适应动态、变化的市场的重要内容,是创造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我们应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及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以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的成功率。希望本文的一些经验能给众多建设施工承包人一些启发,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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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维红.谈施工合同的编制及风险控制[J].山西建筑.2008(8).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一、引言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各参与方,包括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依据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违约行为,保障合同按约定履行实现合同目标的一系列活动。当前,随着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的不断推进,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趋明显。在此,本文就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展开探讨,以供参考。
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三大任务,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一)投资控制
合同管理中的投资造价控制则要求对开发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同时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各项费的支出都有明确的规则可以遵循。
(二)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则要求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水利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后,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的审核,检查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的工期规定。水利工程的进度控制,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内容、工作程序、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及合同中规定的目标的进展情况,还有资源优化分配数量和详细的进度控制方案的编制。
(三)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要求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承包方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的各项指标、精度、要求进行科学施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的条文内容不完备
虽然招投标法颁布了多年,但是在一些地方,工程的招投标仍然不够规范,有的招投标形式相当的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甚至于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本不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范本,而使用双方私下制定的合同,致使合同的可预见性较差,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常产生不必要的争执,导致双方需要经常的进行协商,进行变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二)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哪一方,只要应提供的材料未能按时提供,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市场缺货,都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进度施工,延误工期。另外,一些防洪工程,由于工期非常短,时效性特别强,如果不能按时完工,会对当地的防汛救灾造成非常大的被动,导致出现很大的损失。
(三)工程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加强
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等特殊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因环境、 技术措施的改变等都会给工程带来较大的风险。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没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致使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尽完善等,这些都会给合同管理造成隐患。
(四)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水利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合同管理工作是这些知识的有机的结合、综合的运用。目前水利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水利工程技术出身,从来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四、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水利工程涉及勘测设计、工程建设、科学实验、咨询等方方面面,合同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建立合理清晰的合同管理台账尤为重要。建立合同管理台账,首先要全面了解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管理要点,执行程序,进行分类,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全部记录在案,如合同的基本概况、开工、竣工日期、合同造价、支付方式、结算要求,质量标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变更、多方来往信函等事项,用表格的形式动态地记录下来。通过工程合同管理台账,可随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可随时掌握整个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从而为工程控制提供实时资料。
(二)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三)必须使用国家的示范合同文本
“四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在具体条款上出现歧义,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增强了合同的严密性,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四)严格抓好工程变更和索赔工作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应严格执行变更工程监理程序,认真做好变更设计的审核工作,对每一项变更进行可行性分析,防止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和索赔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管理的过程中应做到:1)成立变更和索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范围;2)注重变更和索赔基础工作,做好原始记录、保管好原始签证资料;3)变更和索赔的理由应符合客观实际、充分可靠,应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合同和业主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准;4)必须按变更和索赔时限、程序等提出变更和索赔意向;5)应制定变更和索赔奖励处罚制度。
(五)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合同一旦正式签订,双方就要全面地、实际地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这不仅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也是当事人双方全面地、实际履行合同中的约定的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承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偏差,应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六)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即:一是要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合同中变更、索赔条款等是否合理;二是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要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避免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三是要防范工程变更的风险;四是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如《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等,并具体落实到工程合同管理中去,以期不断提高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另外,还应与保险管理部门协商,开发险种,分类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以保障合同的实施行为。
(七)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是以人为本的。因此,要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则应不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即:一是要求项目经理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即要求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领导素质,并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因此应增强其合同管理和索赔意识,加强其对合同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使其能掌握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熟悉和掌握合同条款和执行情况,能准确把握索赔时机;二是要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让其能积极参与到合同管理体系中去,即从投标报价开始、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对整个水利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关键词:高速公路;合同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raffic demand, requirements, highway development more and more quickl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to provide the solid foundation. How to reasonable use of manpower, material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won the maximum economic benefit, has become our primary task facing. Contract management for highwa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just played the cost control in the role of the owner and contractor in the contract under the restriction of the respective exercise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stablished goals to begin the work, in order to assure that the project smoothly. In this paper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function and how to do well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Keywords: highway;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合同管理及特点
(一)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是指为了完成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将其双方相互权利以及义务关系明确规定下来的协议。合同管理则是为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 ,通过对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的利用,组织指导 、协调和监督其合同关系,以解决合同纠纷 ,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证合同内容得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
(二)高速公路建设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管理持续时间长
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生命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1―2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
2、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大主要体现在主客观两方面。客观方面,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大,合同价格高,自然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大。主观方面,在当前成熟的建筑市场及法律体系下,搞好合同管理是项目经营成败最至关重要的。企业承揽项目,其目的是盈利,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最主要作用就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角度出发必然需要做好合同管理,向合同要利润。
3、合同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特别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内外的于扰事件多,合同变更也较多,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
4、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由于现代高速公路项目的复杂性,使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管理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并且许多因素难以预测,不能控制,容易造成经济损失,使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也充满风险。如取料场和弃土场位置的变化,导致合同运距变化;征地拆迁移民的影响,村民阻工,导致窝工等损失的补偿;近些年建筑市场材料价格的飙升,地材价格的上涨等。
二、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明确工程建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对于保障艰巨的建设项目顺利地完成作用是十分显著的。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施工合同明确了建设单位(发包人)和施工单位(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双方都应以施工合同为行为的依据,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施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内容,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是施工管理的主要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维系市场运转的主要因素。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为实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因此,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培育合同意识。同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等,都是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基础的。因此合同管理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
合同管理有利于实现造价的控制
合同是任何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若不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就意味着无法有效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费用,也更谈不上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工程风险等事项,无法实现造价控制的目标。
建筑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主要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
三、如何更好的实现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以及固定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施工前的合同的签订可以决定固定成本以及可变成本的结果,各种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保管合同和工机具租赁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投入就基本得到落实。因此,不管是从合同管理的角度预控来说,还是从成本预测预控的角度,都应该签订好合同。建立健全合同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如各种工程管理监控资料、台账等。同时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从项目成本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到合同成本的具体控制者,都应有自己的经济责任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二)建立合同台账管理
对于公路施工总承包单位来说,应该建立健全对业主的变更索赔台帐、计量支付台帐、材料扣款台帐、预付款台帐及各类保证扣款和返还的台帐;对下分包(无论是劳务、工序等形式的分包)来说,应该建立好合同台帐,结算支付台帐,计量对比台帐(对业主与分包的工程量结算对比)等,及时更新和反馈。
(三)设计变更的签证与索赔管理
设计变更的签证和索赔必须及时适时适当地按程序进行。很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随意性很大,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地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不能盲目扩大。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需要设计签字的要及时找设计认可。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
变更单不能直接交给分包队了事,要根据分包队施工的具体数量和质量确定,对有些需要重新与分包队签订确认单的就要及时签订。对于由于业主或监理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及损失,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要统计齐全,计算要有依据。所有的签证和索赔要有专人负责,递交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时候都要记录签收,保留好相关资料,不能事后靠回忆补记。
(四)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材料费用控制
材料作为公路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成本起重大影响作用,对于材料应该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采购,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供材,都应按合同约定和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清点、验收, 工程师要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的价格和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施工中,应特别注意:承包人单方面进行的变更,即使满足设计要求,在未得到监理、业主和设计的同意时,也很难得到合同价款的追加。如某一室外供热管道为招标工程,招标规定用凌钢钢管,某一投标人中标并以双街钢管代替凌钢钢管,施工时因未得到监理、业主和设计的确认,属于承包人单方面原因进行的变更,即使满足或超过了设计的功能和质量要求,但增加的费用,业主方也可不予确认,故该施工单位最后索偿的材料款没有得到认可。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高速公路项目来说,加强合同成本管理,对于控制施工成本、加强施工管理、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实现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控制造价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选择合理的合同类型、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和变更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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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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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mbining with project management practices of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oblems easily appearing in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from the contract signing, performance, payment and claims for changes management, subcontract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contract management, hoping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for contract management of other projec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合同关系,各个参建单位紧密的联系组成一个整体,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保证各参建方遵法守规、统一协调、尽职尽责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合同管理上的疏漏,常常会对项目建设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分析总结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为后期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结合本人在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实践,从几个方面阐述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合同订立
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单位通过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订立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1、委托合同内容不完整。某些项目法人与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委托建设管理合同中,合同附件如委托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等未能及时补充签署;
2、委托合同未签订。一些工程勘测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后,仍承担施工图设计阶段任务,但项目法人未与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签订勘测、设计服务合同;
3、一些建设合同工作任务、工程量、双方权利责任的主要条款不明确;
4、有些已签订的合同,盖章签字格式不符合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规定;
5、有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签订合同的情况。
二、合同执行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的执行情况,涉及设计单位设计质量和现场服务、监理单位的人员资质及职责履行、施工单位资源投入情况和工程质量及安全满足合同要求等方面。
合同执行中易出现的问题:
1、无视合同的法律效力,缺少应有的企业信誉,对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不落实。一些设计合同执行中存在管理缺位现象,不能按时提交设计施工图,未派驻符合要求的设计代表人员,未协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部分施工方案的变更没有应有的说明;某些监理和施工单位不能按投标书承诺派驻现场人员和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严重影响了评标的公正性,对合同管理和项目法人的利益造成影响;
2、事项不经审批进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需替换经理和主要部门负责人,应提交申请文函请求批准。一些施工单位更换主要人员未报建管单位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有些投标承诺经理或主要部门负责人未进场就替换。
3、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管理的力度不够,未依据合同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一些建设单位疏于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管理,监理单位对执行合同及保护建设单位的权益控制不够,维护合同法律权益的意识不强。
三、合同支付及变更索赔管理
合同支付及变更索赔管理涉及合同项目支付,质保金、计日工、备用金等使用情况及变更索赔事件处理和支付情况。
合同支付及变更索赔管理中易出现的问题:
1、合同价款支付中,有些合同内项目的计量支付缺少必要的支持性材料,如支付计量资料中,缺少当月完成工程量相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合格资料、测量原始资料等支持性材料。
2、总价承包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分解。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将施工措施费等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报批,作为后期总价承包项目支付依据。
3、工程变更索赔的提出应符合合同的有关规定,工程变更索赔的必要性论证应充足、责任划分应明确、变更方案论证应合理,单价的确定应合理,变更索赔处理应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
一些工程变更索赔资料未及时整编,强调变更索赔的必要性不足,佐证材料不够充分,提交计量支付申请时缺少质量检测报告,是谁的责任说明不够,变更后的方案论证不够,对其影响评价不够;参建各方对变更索赔处理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规范操作,有些设计单位以会议纪要替代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未采用规范的索赔意向书报告格式;监理单位未在变更实效内期对变更进行处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变更索赔单位继续提交有效的佐证资料,而对该变更审查通过;建管单位对索赔报告处理未按处室职责规定附有计划合同处的阅处意见。
四、合同分包管理
合同分包管理涉及工程分包批准及分包合同签订;劳务作业分包资质资格、隶属关系、合同签订;农民工情况的检查监督记录资料等。
合同分包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合同分包管理中,按照有关规定,主体结构工程不能分包,但是部分项目在招标设计中未明确主体结构工程,有些施工单位经过建设单位允许对外签订实为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合同,如泵站改造工程中的机电安装工程。
2、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劳务分包实为工程转包,还存在层层转包问题;一些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方是个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劳务承包公司条件,在劳务合同中还存在转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责任的问题,且分包合同未履行建设单位审批手续;一些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无人员数量、人员工资数额、工作岗位等内容条款;部分施工单位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不到位,存在工资未直接发放至农民工和工资发放滞后的现象。
五、保险合同管理
保险合同的管理包括按规定进行投保及对保险合同监督管理。
工程保险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一些施工单位带有盲目的侥幸心理,中标后不能及时投保,而是一拖再拖,有些农民工保险投保意识比较薄弱,监理单位也没有及时进行干预。
2、部分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规定将已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单提交给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也未按合同规定据实审核支付施工单位所投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而按总价项目的百分比进行审核支付。
3、参建各方对保险知识,特别是理赔方面知识薄弱。
【关键词】工程合同;工程造价;问题;对策
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方面的利益,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促进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积极的可行性和可控性。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策略进行了研究,为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1.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工程合同而言一旦签署就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应,而很多工程承包和招投标合同的管理者却对此较为忽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协商和讨论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导致很多“理赔”纠纷发生。其实工程合同的签订必须要以法律为前提,确保法律规范的合同范本能够保护双方的利益,并对相应的工程变更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对理赔情况也要有详细地说明,这样就能够避免出现严重的工程纠纷,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1.2合同签订原则不规范
合同签订原则应该表现出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有偿。这是工程合同签署的基本原则,但是受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限制,很多合同存在漏洞,使得工程造价不断提升,严重危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出现合同纠纷。其实,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3缺乏标准化管理
合同签订的内容往往较为严谨,但是在执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却容易出现工程变更和超支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造成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更为重视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实际控制,而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则较为忽视,认为既然是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就不会出现问题。就是这样的管理模式,出现很多合同管理问题,例如:现场签证不及时和设计变更管理混乱等;不采取主动控制,而采取拖、压、靠等被动方式,如现场签证不及时或者含糊、搞秋后算帐,随性大;又如被动的变更、修改设计等设计变更管理混乱。这些问题必须在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2. 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对策
2.1树立合同为“建设宪法”思想
合同实施管理的完善必须要从转变意识出发,工程管理人员先进的合同意识思想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其实,对于合同管理而言不仅仅是代表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时的管理效果,更代表了工程建设企业是否具备国际性建设行为。目前凡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大型工程都可能是国际工程,自然就会推崇建设合同为“建设宪法”,以合同管理为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证。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许多合同,比如设计合同、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会达数百上千。因此合同管理,包括对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而第一步就是招投标的合同管理,任何经招投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的,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例如:已经经过招投标确定的工程造价如果出现造价控制问题就必须在征求了建设单位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变更,否则均要进行等价赔偿。这样的规范就是使得工程造价在开展施工前就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其次,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一般工期长、综合性强、复杂程度高,因为对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中的重点之一。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控制要重视抓好施工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行有效控制。总之,为了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生存和发展,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成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工程投资收益的关键。造价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因此认真分析工程合同内容,有条理地进行工程建设,则避免了工程造价管理出现的混乱和问题。
2.2重视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首先,通过对项目管理经验在最大范围内的复制和推广,可以搭建起项目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信息化平台的公开信息应该具有广泛性,包括: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审核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基价是否被套高,定额是否被错用,在选用子项目时是否有重复等。其次,在每个管理模块内制定相对固定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现场管理规范和过程控制要求等,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管理资源,减少管理成本。现场管理的内容包括:(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而审计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相关材料、财务报表情况、施工图计量情况等。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安排好审计计划,统筹安排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提供资料、现场核实、交换意见的时间,做到有组织地有条不紊地流水作业。另外,要开展标准化的审计管理。要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建设单位应该设立工程技术部门,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还要对工程报告提供的有关数据、票据和变更签证等,必须严格审核,细心辩认, 发现问题,要与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核实, 确保其合法、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必须发挥管理职能确保工程合同管理更为完善和有效。
参考文献:
[1]苏源江. 浅谈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 山西建筑. 2010(32).